简介

我的照片
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4.5.04

第十章:一九六四年後的政局

(01) 華人需要安定環境
領導聯盟的東姑阿都拉曼提出馬來西亞的概念,當時獲得多數華人選民支持。同也反映出社陣與當時的印尼同樣的反對馬來西亞,並未取得華人的廣泛支持。

由此也證明一點:馬來西亞的華人需要的是一個安定的環境與和平的國家,不想把命運寄托在被認為與印尼的左派有聯繫者的手裏。雖然不能明顯地解釋這是華人從種族的利益看問題,但確然發揮了華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同的看法──支持執政黨和給馬華公會支持的力量。

馬華參加選舉,出征33席,取得27席。可謂成績可觀,包括華人眾多的選區也告捷,如馬六甲市區陳期岳(曾於1964年大選前解散馬來亞黨,重回馬華懷抱),金寶、安順、武吉免登、芙蓉西東區及檳島北區與巴眼區(包括大山腳)。

“而後,馬華領袖敦陳修信等,卻因1964年國會大選的空前勝利而自滿,誤以為其支持達立教育報告書之立場已獲得華人社會普遍接受,竟不自覺這項勝利是因 為馬印對抗,國難當前,華人社會暫時擱置種族問題於一邊,一致支持國家的效忠表現,故而使馬華在參加33個國會議席中贏得27個席位。”(76)

華英教育領袖產生矛盾
當達立報告書於1960年發表後,董教總就和馬華的領袖有不同的看法,梁宇皋(曾任內閣部長,獨立後一度出任馬六甲州長,現稱州元首)就曾與董教總領袖公開罵戰。

雖然這是一個爭論的課題,但1964年大選主題是“馬印對抗”,其他的問題也就顯得不是很重要。

教育問題從六十年代開始,尖銳地反映了英文教育的華人領袖和華文教育的領袖之間的矛盾鬥爭,進而使華人從思想上的分歧,轉而成為對教育問題的對立。

不過,1964年以後的政治變化是相當大的,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或改變了華人的思潮,主要是數個因素造成,即:
(一)社陣的分裂與消失
(二)政局劇變馬新分家
(三)東馬政局一度不安
(四)從民聯黨到民政黨
(五)馬華華團關係淡化
(六)華團展示愛國意識

(02) 社陣的分裂與消失
社陣於1964年大選前,形成三黨聯合──勞工黨、人民黨及國民議會黨後,雄心勃勃想在1964年大選中取得輝煌的成績,以圖向兩黨制道路邁進,成為聯盟 的抗衡者和最終的取代者,但在大選中的失敗,導致了黨內有人走憲制以外的鬥爭,也帶來了華文教育與英文教育的更大分歧,並種下了人勞兩黨分家的種子。

儘管前農業部長阿都亞茲領導國民議會黨加盟社陣,但並沒有取得馬來人的支持;另一方面,以左派姿態作鬥爭的社陣,不講種族,並在對外上抑低教育問題,求取多元種族的結構的完整代表性,也同樣在印尼對抗下,不能在華人社會取得大多數票。

雖然勞工黨仍然維持其以華人為多數的地位,且提出許多適應華人要求的各項問題,包括教育問題;但是,因是社陣的成員之一,遷就了人民黨及國民議會黨領袖的觀點。

這使得政治思想處在轉變時期的華人,已不全然基以左右派的政策和立場來看問題及作選擇。民族利益及國家利益似乎駕凌了思想鬥爭。

就在社陣面臨如何在大選失利後重新調整和檢討的時刻,黨內的高層份子(馬來領袖)被政府發現與印尼有了聯繫,且企圖在海外設立“流亡政府”。

“馬來西亞的選舉結果,顯示了馬來西亞概念獲得廣泛的支持,也同時使一些反對黨士氣受挫,可能促成這些黨領袖更樂意接受外來的政治協助。如在1965年,印尼方面(蘇卡諾時代)顛覆政黨更為明顯。”(77)

先發制人逮捕左傾馬來領袖
在選舉期間,印尼代理人向反大馬的政黨,提供金錢援助被揭露。(78)

1964年10月,阿都亞茲(國民議會黨主席)及哈斯諾(HASNUL BIN ABDUL HADI,社陣主席,當時是人民黨代主席,布斯達曼已被捕)代表社陣前往開羅,參加不結盟會議,但不獲准參加,在那裏他們會見了一位印尼人,安排他們與印 尼駐新加坡大使達迪古蘇摩將軍會面。

自此而後,印尼代理人在吉達、卡拉蚩及新德理會見阿都亞茲,勸服他不要回到馬來西亞,參加馬來西亞流亡政府。印尼代理人的建議被拒絕,兩位社陣領袖回到馬來西亞。

同時,在馬來西亞的印尼革命團體接獲指示,以勸使阿都亞茲及其他馬來領袖離國。1965年1月,參與者最後同意於6月,出席在阿爾及利亞舉行的亞非國家會議。在那裏將宣佈成立“馬來亞流亡政府”。

捲入這項陰謀的主要人物有阿都亞茲,回教黨主席巴哈魯丁、社陣前主席、勞工黨主席依薩、回教黨副主席拿督韓尼華、社陣主席哈斯諾、人民黨秘書長達裕丁卡哈及國民議會黨秘書拿督甘波。

馬來西亞當局已知悉此事,乃採取了逮捕行動,制止陰謀實現。(79)

根據林建壽說,社陣內的華人領袖對於馬來領袖的秘密活動全不知情,但事後知曉他是這些密謀者的“內閣成員”,出任法律部長,也是唯一的華人代表。(80)

領袖被捕社陣群龍無首
為抗議逮捕行動,社陣的示威遊行導致暴動,政府逮捕了166人。這樣一來,這些政黨變得群龍無首。(81)

隨著國民議會黨的領袖被逮捕後,這個政黨也就消失於政壇;人民黨的領導層也在變動中,波斯達曼的領導地位被卡森阿末接替。由於與勞工黨對語文問題有歧見,未能協調,加上種種因素。

林建壽(在依薩被捕後,成為勞工黨全國主席)於1966年1月10日宣佈解散於1959年組成的社陣。

他說,勞工黨將與人民黨及國民議會黨份道揚鑣,此後馬來亞社會主義陣線不復 存在,但考慮與非社會主義政黨合作,這是1964年大選後左派因競選失利而帶來的“後遺症”。

另一方面,社陣內的受華文教育者越來越明顯地與溫和派份子,在思想意識上份道揚鑣。他們採取了比較強硬的手段,以作為大選後的方針。

1964年勞工黨雪蘭莪州分部的常年報告中說:“雖然社陣在大選中蒙受某些挫折,但黨的立場不受挑戰。鬥爭繼續是反殖民地和反聯盟的,也反對英殖民主義者和美帝國主義,而目前主要的工作是教育群眾。”(82)

由於這樣,勞工黨內的幹部不以為議席的多寡是重要的,也不能用來鑑別黨的好壞。(83)

激進派在勞黨佔上風
事實上,勞工黨內的激進派和溫和派的鬥爭逐漸白熱化。在1966年中,勞工黨內的激進派,因不滿勞黨領袖與人民進步黨組織聯合陣線,導致五位黨領袖提出辭職,他們是主席林建壽、總秘書魏利煌醫生、財政陳志勤醫生、副主席戴衛與黃漢德。

此事後來雖緩和,林建壽及陳志勤繼續扮演反對黨議員的角色,但裂痕已無法彌補,在日後的鬥爭中進一步展露出來。黨的秘書處實權,已轉入受華文教育的手裏。

儘管在較早時,受英文教育者指責黨內受華文教育者,應負起對黨選舉失敗的責任,並尋求回復以前的非種族性溫和思想的立場,但受華文教育者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在批判這些溫和派的同時,也佈置在黨內取得領導權。

反之受英文教育者因缺乏基層,不是變得消極,便是在爭奪勢力中被擊敗。溫和社會主義者〔費邊派〕或持有專業地位的領導人已面臨被排斥的厄運。

召開「批判」陳志勤大會
例如在1967年9月24日,雪州勞工黨新分部籌委會,聯合雪州人民黨若干支部,雪州五激進左翼工團代表及勞工黨霹靂、柔佛若干支部代表,在沙叻秀馬來亞人民黨會址,召開“批判”大會,矛頭指向陳志勤醫生,指他犯下17條“罪狀”,議 決把他開除出左翼陣營,今後其言行,完全與左翼政黨及工團無關係。(84)

此舉顯然是公開和溫和派決裂,而最高潮是1967年10月21日及22日在檳城舉行的第十三屆勞工黨全國代表大會。這個會議所走的路線是急速地向左轉,提出了“以群眾鬥爭為主,議會鬥爭為輔”的方向。

抑有進者,也肯定了中國文化大革命的政策。議案指出:“在中國發生的文化大革命,已震撼整個世界,為美帝國主義及蘇聯修正主義敲了喪鐘。”它也把世界分開兩個陣營,但指責“美帝”和“蘇修”勾結反人民和反中國,以加速對中國的包圍。

針對馬來西亞,它不相信議會民主,而要打破“議會迷”……” (85)

引人注意的是,這次大會林建壽未到場,由崔耀才代宣讀其歡迎詞(以檳州分部主席身份),陳志勤、魏利煌也未出席。整個會場被華文教育者所控制,選出了新的中委。包括主席許啟針、秘書陳凱希及財政崔耀才。

林建壽降為副主席,陳志勤榜上無名。

檳城發生「罷市」事件
大富標誌著自1964年以來,勞工黨醞釀的政治改變已到來。自那時起,示威遊行成為間斷性的運動。除了1965年2月13日在吉隆坡為抗議領袖被逮捕的示威外,最嚴重的是1967年11月24日在檳城發生的“罷市”事件。起因於抗議英磅貶值累及我國貨幣貶值。

政府不能容忍左派離開議會鬥爭而走向街頭鬥爭,採取行動阻止。林建壽就是在事發後被政府逮捕的其中一人。被扣留28天後,林氏獲得釋放。

其實,從歷史記錄中顯示,在1964年大選後,勞工黨的路線已有了明顯的改變,所謂“議會外的鬥爭”便是展開示威遊行,較大規模的示威有 1965年的抗議領袖被捕,1966年抗議美國總統約翰遜訪問馬來西亞,1967年的配合五一勞動節的遊行及1967年底的抗議貨幣貶值等等。

東姑指共產黨已滲透勞工黨(86),逮捕行動不斷展開。1967年12月10日,馬華總部也發表文告,列舉所收集的34種標語,指證共黨滲透若干反對黨。

一些評論也指出:“1965年之後,社陣在中國文化大革命思潮和紅衛兵運動思潮的衝擊下,黨內分成多個派系,互相批鬥,互相劃分界線,歷數年之久。” (87)

勞工黨成立後直到1957年獨立,是一個民主社會主義非種族性組織,但後來變成華人組織。”(88)

勞工黨有許多支部被查封,終於在1969年前夕宣佈“杯葛”大選。而在這之前,雖然後來被釋放的林建壽有意重組勞工黨,也被東姑形容為好事(89),但沒有良好的響應,勞工黨終於在無聲無息中自我停止活動。

人民黨則在1967年後,改由卡森阿末領導,易名為馬來亞人民社會主義黨,因華人黨員所剩有限,參加1969年的大選,成績差強人意。

(03) 政局劇變馬新分家
新加坡的人民行動黨參加1964年的馬來亞半島的選舉,除了蒂凡那一人中選外,另外八名國會候選人皆失敗,但此舉未阻止李光耀繼續在西馬的政治活動。

李光耀總理執政下的新加坡,獲得勞工與教育自主權,有15名國會議員在下議院內(其中行動黨佔12席,新加坡社陣3席)。雖然行動黨避開矛頭不針對巫統,但它與巫統關係越來越惡化。
巫統派出其秘書長賽查花(已故)到新加坡重組巫統。

人民行動黨則在西馬謀求與反對黨的合作,但排斥左派的社陣。它所提出的口號是“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在達成合作前,李光耀在新加坡電台以《馬來西亞人在馬來西亞的命運》為題,闡述其理論和政治思想。

這是在人民行動黨未能取得與聯盟,尤其是巫統的合作後所萌起的另一個政治鬥爭方向。檔案揭示在馬來西亞成立不久前,英國首相休姆爵士(取代退休的麥米倫)曾向東姑建議,在暴動發生(新加坡的種族暴動)後,成立聯盟──行動黨聯合政府是“鞏固馬來西亞”的適當方法。

而在較早時,李光耀也向東姑提議,但不被接受。故敦拉薩也在巫統機關報撰文透露拒絕行動常加入聯盟政府。

由於聯合政府此路不通,行動黨轉向尋求反對黨約合作,且把矛頭指向聯盟政府。東姑針對此事表示,即使馬華剩下五名議員,巫統也將繼續與馬華合作。

反對黨陣線「團總」誕誕生
1965年5月9日,在人民行動黨推動下,一個命名為“馬來西亞團結機構”(簡稱團總,MALAYSIAN SOLIDARITY CONVENTION)在吉隆坡宣告成立。

參加會議的有人民行動黨(代表:杜進才博士,王邦文,奧斯曼渥,李炯才及巴克)、砂勞越馬華達黨(主要華人)、PARTY MACHINDA(代表:梁浩然及M佈 馬)、人民聯合(代表:楊國斯及馬利干沙禮)、民主聯合黨(代表:林蒼佑醫生及阿都華合)及人民進步黨(代表:DR辛尼華沙甘)。

一份闡述廿點的宣言在會上簽署,強調“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宣言說:“全體簽署者,意識到來自國外的對馬來西亞的威脅,同時也深切關注到國內外因意見不和所造成的日益顯著的分裂跡象,所以覺得應該組織馬來西亞人民團結機構,以便號召我們的人民來面對雙重威脅。”(90)

團總成立,帶來兩個重要的影響和歷史性大事:其一是砂勞越的人民聯合黨鬧分裂。當消息傳來時,人聯黨中委及常委們大惑驚訝。結果於6月27日開會討論,以 30票對23票通過下列提案:中央委員會認為團總最先任務,是遵循憲制方式打倒聯盟政府,因此團總必須包括所有反對黨在內,否則本黨應宣佈與團總脫離關係。

所有的反對黨是意指應包括馬來亞的社陣和新加坡的社陣。這當然與團總原意不符,因此人聯黨退出團總,導致王其輝及楊國斯等當場退席,並宣佈辭卸黨主席及秘書長職位。跟看退席者有十多名執委。

這是人聯黨有史以來最嚴重的分裂。黨主席和祕書長位置保留空缺,直到同年8月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團總問題已非重要。王其輝和楊國斯在該黨常委的要求下,重新回到人聯,仍舊負起主席與秘書長職,一場分裂巨波才平靜下來。(91)

這當中也把本屬於反對馬來西亞的人聯黨,轉而成為支持馬來西亞的政黨。“五一三”事件後,人聯與聯盟合組政府即為最明顯的例子。

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
其二是聯盟與行動黨的關係越形緊張,尤其是團總成立後,巫統更是認為行動黨把矛頭指向中央政府,直接挑戰聯盟的執政權。

1965年中,巫統在吉隆坡的代表大會上,譴責行動黨,並要求中央政府採取行動對付李光耀及其政黨。

東姑阿都拉曼說:“我們嘗試各種方法以避免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最後我們發現到只有兩條路可走:
(一)由於某些領袖的表現,採取強硬的手段對付新加坡政府;
(二)與一個不忠於中央政府的州政府切斷一切關係。我相信第二個方案──脫離,是最佳之道。”(92)

決定把新加坡開除出馬來西亞,是東姑於1965年7月25日在倫敦休養時的決定。一封未誌日期(應是8月7日發出)的信由東姑寫給杜進才博士(當時新加坡的副總理兼行動黨主席):“我謹此通知你,曾對新加坡的退出馬來西亞給予最大的考慮,而我發現到為了我們的友誼及馬來西亞的和平,已沒有其他途徑可尋,假如我能強大和足以全面的控制局勢的話,我可能會拖延這種行動,但我並非如此,當我還能承受容忍時,我想這是最好的解決途徑。”

1965年8月8日,杜進才的覆信中說:“我及我的同僚建議新加坡留在馬來西亞,而我們認為有其他途徑解決目前的衝擊。但是你指出目前 局面已無其他可行方案來解決問題,而你也給我一種印象,新加坡留在馬來西亞將導致一個你不可能控制的局面,我們沒有其他選擇,唯有符合你的意願,退出馬來西亞。”

新加坡於1965年8月9日正式退出馬來西亞,成為一個獨立國家。在法律和國際關係上,馬新已是兩個不同的國家。

但李光耀的人民行動黨在過去兩年內,所推動的策略及政治口號,卻未能消除。雖然團總因此“胎死腹中”。

(04) 民主行動黨的成立
新加坡於1965年8月9日正式退出馬來西亞,成為一個獨立國家。在法律和國際關係上,馬新已是兩個不同的國家。

李光耀率領的人民行動黨,隨後由蒂凡那接過馬來西亞人民行動黨的領導權,他繼續在國會扮演獨行俠。可是人民行動黨這個名字後來被社團註冊官認為是“外國的政黨”。蒂凡那乃尋求更改名字──宣佈易名為民主行動黨(DEMOCRATIC ACTION PARTY)。

1967年7月29日,民行黨在文良港的中委及各地區執委的聯席會議上,發表民行黨宣言,重申要基於種族平等、社會及經濟公平和服膺國會民主制下,追求一個自由、民主與社會主義的馬來西亞。

政治強人林吉祥崛起
從人民行動黨轉渡到民主行動黨後,蒂凡那逐漸引退,將其黨秘書長職位讓給吳福源,而在1969年大選前,宣佈不再參加競選,不久即回返新加坡從事政治活動。蒂凡那後來獲推舉為新加坡共和國總統。

民主行動黨成立後,繼續推行“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政治概念,在這方面,已引起了許多華人和印度人的興趣。

在這個過程中除了吳福源之外,一位新崛起的人物就是當今的祕書長林吉祥。從1969年的大選成績觀看,民主行動黨的口號已在華人社會中產生衝擊力量。

(05) 東馬政治一度不安
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後,東馬的政治一度出現不安,但很快的又安定下來,沙巴和砂勞越的首席部長,分別發表全力支持中央政府,並矢言留在馬來西亞。

回顧歷史,1965年馬來西亞是一個重要的年頭,除了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外,另一個更為重要的是鼓起對抗熱潮的印尼本身,已是面臨內部危機。

蘇卡諾總統所採取的容共和安撫右派軍人的“納沙貢”政策失效。1965年9月30日,6名軍官被殺害,國防部長納蘇頓得以逃出,跑向軍隊總部,以組織軍隊反攻,由蘇哈多領導的效忠於軍人的部隊,瓦解了起事的人民青年軍,挫敗了政變,因而被稱為“流產政變”。

軍人指責共黨在獲得蘇卡諾默許下發動政變,因此很快的軍人取得權力後,即展開全面的肅清行動。這樣一來,蘇卡諾大權旁落,其得力助手蘇班德里奧(外長)也被監禁。

1966月2月,蘇哈多成功地免除納蘇頓將軍的國防部長職位,到了3月27日,蘇卡諾成為名義上的總統,將大權移交蘇哈多將軍。

蘇哈多結束馬印對抗
蘇哈多掌權後,向馬來西亞發表新立場,結束對抗,深獲東姑阿都拉曼歡迎。兩國乃開始進行恢復邦交談判,1966年8月11日,馬印兩國代表達致協議,同意重建外交關係。

馬來西亞答應通過民主選舉,來重新鑑定砂沙人民加入大馬的意願。

同時,蘇哈多政府也同意對付砂共活動,使到砂共兩面受夾,失去了庇護所。這對砂勞越有很大的影響,因為這之後砂共宣佈解除武器,與政府簽署協議,出來投誠。

國際上的變化和外來的衝擊及內部的鬥爭,不免使砂勞越的政治發生變化。

1963年馬來西亞成立後,首任的首席部長是拿督加隆寧甘,他是國民黨的主席,其他的聯盟成員黨是土著黨,保守黨及砂華公會。

這個聯盟是不穩定的,1965年已出現危機,起因於寧甘提出土地改革法案,允許土著保留地出售,華人支持,但土著黨表示強烈反對,造成土著黨聯合保守黨及國家黨(原屬於反對黨)組成土著聯盟NATIVE ALLIANCE,謀使寧甘倒台。

由於寧甘較後撤消這條法案,保守黨在天猛公儒格領導下拒絕加入反寧甘陣線,暫時解決危機。可是這不意味著問題已解決,砂州政府與中央政府的關係持續惡化。

主要是寧甘堅持馬來西亞協定中的砂勞越的“特別地位”,並不事事遵從中央政策。例如他不要太快“馬來西亞化”公務員,而是主張婆羅洲化州行政,且同意將華文、伊班文與馬來文及英文一齊列為官方用途。(93)

(06) 砂州政壇危機四伏
東姑阿都拉曼於1966年2月訪問砂勞越時,試圖恢復“土著聯盟”概念,但是時未能獲得有力的支持。保守黨並不同意推翻寧甘政府,只有土著黨支持中央的觀點。

此舉促使寧甘罷黜土著黨秘書長阿都泰益(隨後出任砂勞越首席部長)的內閣職位。這樣一來,砂州聯盟內演成親寧甘和反寧甘的派系鬥爭。

後來保守黨加入土著黨行列,結成21名議員(州議會內有42名議員),以期擊垮寧甘政府。東姑堅持寧甘失去信任,必須辭職,寧甘加以拒絕。

馬來西亞政府決定干預,通過馬來西亞聯盟理事會,(非砂聯盟理事會)委任保守黨的伊班人達威施里,以取代寧甘(也是伊班人)成為砂州首席部長。

這樣一來,1966年7月的時候,寧甘領導的國民黨宣佈退出聯盟,也在同時稟呈高等法院,要求宣判州元首的委任達威施里為首席部長是無效的,因已違反憲法。高庭聆審後,在9月7日宣判罷黜寧甘不含憲法。

這一場司法鬥爭反映了中央與寧甘的關係已破裂。

1966年9月6日,寧甘復職視事;東姑則聲稱問題並未結束。9月15日,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在中央政府請求下,宣佈砂勞越進入緊急狀態。接著在20日的國會議會上,三讀通過修改砂州憲法:授權砂州元首召開州立法議會及當首席部長已失去議會信任時,州元首有權罷免之。

在通過法案前,副首相敦拉薩指出,雖然馬印對抗已告結束,但過去數個月來,共黨活動遽增,情況已惡化到與馬來亞半島1948年時的程度,也指說共黨滲透人聯黨至為廣泛。同一天,政府發表一份長篇的《砂共威脅之白皮書》。(94)

砂首長寧甘被罷黜
9月23日,砂州立法議會召開,土著黨,保守黨及砂華公會聯合起來以25票通過不信任寧甘動議,國民黨及人聯黨杯葛會議,不參加投票。於是寧甘再度被罷官,達威施里再被委托重組政府。

另一方面,寧甘不服,向聯邦法院上訴,此案間斷審訊至1967年12月1日結束,三司宣判寧甘上訴失敗,認元首決定為最高決定,結束了一場馬拉松官司。

土著黨和國家黨積極合作,在1966年12月合拚成《土著民族黨》,由阿都拉曼耶谷出任主席(當時擔任聯邦土地礦務部長),這個黨與保守黨及砂華公會組成砂勞越聯盟。

不過,保守黨與土著民族黨的關係並非融洽,反而在1967年10月呈現大裂痕。較早時,東姑曾指責砂國民黨企圖使砂州脫離大馬,較後時,砂首席部長達威施里也指責人聯黨以脫離大馬為號召,作為大選政綱。

原本砂州會議應在68年10月前解散,基於特殊情況,國會下議院又通過修憲,展延議會解散日期,直到1969年5月為止。

人聯黨在團總消失後,內部鬥爭緩和,而反大馬的立場已軟化,積極部署參加1969年的國州大選。

附帶一提的是,古晉華團已逐漸崛起成為一股力量,主要在教育問題上堅持華校的地位。雖然華團未直接介入政治,但對1969年的大選起著了重要的影響。

不過,從1963年到1969年,砂勞越儘管發生各種政治風暴,仍然未動搖它留在馬來西亞的地位,而且華人中對反大馬的情緒已大大下降,準備在既成事實的基礎上,爭取權益。

(07) 卡達山沙統的斗爭
沙巴在成為大馬一州後,政局仍未見穩定,它涉及了敦莫斯打化與敦福爾(已故,原名唐納史蒂芬)兩人的恩怨和鬥爭,一直主宰著沙巴的局勢演變。

1965年初,沙華公會的羅思仁出任保姆首席部長,但他。所能發揮的政治影響力是有限的,因為沙統與卡達山統一機構仍然是兩大主流政黨,這兩者之間的權力鬥爭不是羅思仁得以插手的。
當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時,身為聯邦政府沙巴事務部長的唐納史蒂芬未事先被告知至為不悅。

數天前,卡達山統一機棉發表文告表示,深切關注中央政府與沙巴的未來關係, 聲稱沙巴有責任及權利先被徵詢,然後才能作出任何決定。它要求重新商討沙巴加入馬來西亞的條件,史蒂芬更暗示舉行一項對加入馬來西亞的全民投票是恰當的。(95)

中央政府對卡達山統一機構的聲明很是不滿,就展開一系列行動以挫折卡達山統一機構的運動。先是唐納史蒂芬被免除聯邦部長職位,繼之要求卡達山統一機構解散,以加入沙統,認為這樣才能促成土著的團結。

當卡達山統一機構拒絕此議後,一項哀的美敦書隨即發出,促請主席史蒂芬及秘書長莫裕丁辭去領導職位,否則卡達山統一機構將被開除出聯盟。

史蒂芬迫於無奈,為保存勢力,忍痛自我犧牲,辭卸卡達山統一機構主席,黨則繼續留在聯盟內。1966年聯盟黨內對議席分配發生歧見,無法達成協議。史蒂芬捲土重來,在禮節上公開表示效忠東姑後,重新領導卡達山統一機構。

沙巴結束華人執政局面
1967月3月8日沙巴州議會選舉。在為數32席中,聯盟3黨個別角逐,卡達山派24名,沙統25名,沙華6名及獨立人士等。

沙華6名候選人中,包括首席部長羅思仁。他曾於1965年11月在國會抨擊中央徵收營業稅和保護稅,如同一雙鋒利的剪刀,將沙巴這隻綿羊剪至全裸。他的言論深受商民讚許,但不被沙統主席莫斯打化所苟同,雙方的關係未見融洽。

再者卡達山統一機構與沙華的關係,也因席位問題產生齟齬。不過,由於沙華對 沙統的讓步,不派員角逐沙統提名之選區,使華人有所不滿,有人認為應派更多候選人角逐。

當4月9日開票時,首席部長羅思仁竟告落選,獨立人士的葉伯良以1400多張票打了一場漂亮勝仗(註:葉伯良後來任沙巴人民團結黨的州內閣部長,現已卸職)。

全部議席揭曉如下:沙統奪得14席,卡達山統一機構12席,沙華5席及獨立人士1席。這就是說,沙統已成多數席政黨,在中央支持下,由莫斯打化出任首席部長,啟開了莫斯打化時代。

他的內閣排斥了卡達山統一機構的成員,史蒂芬大表抗議,無濟於事。

2個月後,卡達山統一機構要求在聯合國監督下舉行全民投票,以鑑定州人民應否要重新審查沙巴加入大馬之20項協定中的願望。中央副首相敦拉薩嚴正拒絕,認內部爭議應由各政黨協商解決。

中央懷疑史蒂芬意圖搞分裂運動,決定不使卡達山統一機構入閣,後者終於宣佈退出聯盟。

接著的發展變得更為公開與中央對峙,卡達山統一機構與同病相憐的砂國民黨在7月及8月的時候商討採取共同策略以抗拒“聯邦侵蝕州權力”。兩黨聯合聲明稱 “馬來西亞協定之精神和意義已被破壞。”並說,對馬來西亞的國體所造成的一切損害,是由於中央政府對砂沙兩州採取“新殖民地主義”。

幾乎在同一個時候,沙統極力拉攏卡達山機構的議員跳槽,獻議部長職,結果兩人跳黨,進一步蠶食卡達山機構的勢力。

不知為了何故,在1967年12月10日,卡達山統一機構出人意外地宣佈解散,促請黨員加入沙統。在較早時(7月)莫斯打化曾表示卡達山統一機構應解散,統歸沙統領導,但不被重視。

沙巴華人只求安定
現在史蒂芬來一個戲劇性的決定,使莫斯打化有些措手不及,擔心這樣會造成沙統有朝一日被卡達山人控制,另一方面史蒂芬的動機也不明朗。

據推測,他也是以退為進,準備通過卡達山統一機構的黨員加入沙統,以改變沙統的親聯邦政策。(96)

唐納史蒂芬改變沙統政策的意圖並未實現,他本人在中央委派下,出任駐澳洲最高專員,期滿後又回到沙巴出任州元首。當時首席部長是莫斯打化,與1963年的情形剛好相反,那時史蒂芬是首席部長,莫斯打化是州元首。

從上述約一段歷史中顯示,沙巴的政治是圍繞在兩人的權力鬥爭,沙華公會自羅思仁落選後,已屬於屈從的地位,不能扮演有效的角色。這些暫時被壓下的問題到了70年代又爆發。

基本上,沙巴華人對政治沒有強烈的慾望,只求生活安定,即使政黨也不介入高層的權力鬥爭中。不過,莫斯打化的鐵腕統治,在較後刺激華人要求思變,以結束個人霸權政治。

(08) 從民聯黨到民政黨
林蒼祐醫生推動和成立的民主聯合黨在1964年的大選中,成績表現差強人意,力量局限在檳州。雖然民聯曾於1965年5月參加由新加坡人民行動黨主催的團總,但當8月9日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後,團總的力量已大為削弱。

儘管團總仍然存在一個時期,然結合反對黨的團總已告鬆弛,未能發揮積極的作用,到後來自動地解散。

在1967年的民聯黨代表大會上,主席林蒼祐醫生在致詞中宣稱要建立一支強大的真正團結的反對黨隊伍。他希望各個反對黨重新考慮,以期早日成立反對黨聯合陣線。(97)

林蒼祐的用意在於另成立新的反對黨聯合陣線,以取代已消失的團總。不過這個呼籲並沒有得到既存的反對黨的熱烈響應,因此民聯黨必須尋求突破,以樹立一個全國性政黨的形象。

林蒼祐醫生透露,當新加坡退出團總後,人民行動黨的註冊已成問題,後來才改名為民主行動。在這個過程中,民聯黨致力於吸納行動黨聯合在一道,為共同理想而鬥爭,惜未獲吳福源接納(註:吳福源後來與林吉祥鬧分歧,退出行動黨,參加民政競選失敗,退出政壇)。

為此民聯黨必須另謀辦法,終於找到合作的對象,一批在勞工黨內不得意的受英文教育領袖,由於認為不能適應當時勞工黨的政策,且又有跡象顯示勞工黨已不興趣議會選舉,他們就退出,包括陳志勤醫生、維拉板、大衛及陳樸根等,和林蒼祐醫生找到共同點。

不寧唯是,一些學術界名士,專業人士及職工會領袖也加入這個洪流,準備結合各方的力量,建立一個走溫和社會主義路線的新政黨。

馬來西亞民政運動黨應時誕生
1968年3月24日,一個新的政黨宣告誕生,取名為馬來西亞民政運動(GERAKAN RAKYAT MALAYSIA)。發起人是下列人士:賽胡申阿拉達斯教授(新加坡大學馬來語文教授)、王賡武(馬來亞大學歷史系教授)、陳志勤醫生(勞工黨國會議員 )、林蒼祐醫生(民聯黨全國主席;國會議員)、JBA彼得醫生(馬來西亞藥業公會主席)及維拉板(前勞工黨國會議員),一共六人聯合簽署宣言,矢言努力爭取民主、經濟與社會公正的原則,提高工農階級的生活條件。旨在建立一個非種族性的溫和社會主義政黨。

很明顯的,民政黨是從多方面吸收其黨員,以成為多元種族的特徵。賽胡申阿拉達斯出任主席是民政黨期望爭取馬來選票的一個途徑,而林蒼祐屈居副主席,秘書是陳志勤醫生,財政為維拉板。

其他的發起人是黨的領導人之一,其中一位發起人王賡武教授,是具有政治遠見的學術界權威,尤其對中國歷史及東南亞歷史的研究富有心得。可惜後來他到澳洲國立大學執教,逐漸與民政黨有所疏遠。

王賡武教授是發起人之一
但是,王賡武教授的這種為馬來西亞人鬥爭的思潮,而不強調種族主義是與其他發起人的思想一致的。這個政黨成立的目的,在於能夠發展成為一個具有力量的政治組織,以貫澈其理想。

1968年4月15日,民政黨發表的政策強調非種族政治路線:“我們主張馬來西亞的國家地位,應從現有的社會演化而成。這種過程應按照歷史發展來進行。國 家應通過消除朝向和諧與種族文化相互適應的障礙。我們強調共同的經濟和共同命運的意識,是國家地位鑄造的決定性因素而不是文化、宗教及種族的一致性。(98)

民政黨的馬來西亞人的政治概念和理想,與民主聯合黨所期望的是相一致的,也符合一批溫和社會主義者的想法。因此很快的,這個黨又吸納了一些職工運動領袖,如楊德才及V大衛的加入。

雖然這個政黨看起來,已具有一種結合各方力量組成一個反對黨陣線的雛型,但是它還不能成功地拉攏其他反對黨,例如民主行動黨及人社黨和勞工黨。唯有自行地推動其政治哲學。

林蒼祐醫生雖未在民政黨中擔任第一要角,但毫無疑問的,由於有了民主聯合黨的班底加入,他的勢力是非常強大的,尤其是在檳城而言。加上勞工黨斯時已對憲制鬥爭失去興趣,給民政黨一個機會成為聯盟,特別是馬華取代者的第一個選擇對象。

前後不過一年的時間,當這個政黨尚未全面地,在馬來西亞各地開展其政治活動時,1969年的大選又降臨了。

(09) 馬華華團關係淡化
在敦陳修信領導下的馬華公會(註:1961年11月的馬華代表大會上,正式推舉陳修信為會長,結束了過渡時期的謝敦祿的領導),基於1964年的輝煌勝利,表現或多或少躊躇滿志,而與華團的關係越來越淡,乃至不惜與華團走著相反的方向。

首先馬華並不同意董教總的立場,主張華文中學接受改制,納入國家津貼教育系統。“那時期的中華商會及重要華人社團皆為馬華領袖控制,如聯盟秘書長陳東海即是工商聯合會領導人,各華文中學董事也多數是馬華黨要,因之全馬各地接受改制的中學為數不少。(99)

那些不接受改制的,則宣佈成為獨立中學,“全馬目前約存有40間,有的設備完善,有的仍在掙扎之中。”(100)

這樣一來,董教總與馬華之間的距離進一步擴大,埋下了決裂的伏線。

華團要求與馬華策略
1965年,全國華人註冊社團總會籌備委員會要求,提高華文具有官方的地位。馬華公會中委經過詳細研究後,表示難以接受。馬華公會1965年的常年會務報告書指出:很明顯的,這事件是由反對黨及其他企圖混擾政府和聯盟,尤其是馬華公會的人士所策動。

無論怎麼樣,中央工作委員會在1965年8月3日所舉行的緊急會議上,曾經重申其“誓言保證華文的教導,學習及使用不會受到禁止或阻撓,並保證保留及維護華文的使用和學習不致遭到妨礙。”

在一個多元社會,公開的爭論不但不能解決爆炸性的種族問題,且會使其惡化。這個問題最好提出給一個委員會去處理。

因此於1965年8月,會長向敦拉薩提議成立一個包括馬華、巫統和印度國大黨代表的聯合委員會來研究當前的問題,尤其是教育和語文問題。

1965年9月24日,聯盟行動委員會發表聲明指出,各委員會皆同意當巫語成為國家唯一的官方語文,其他語文(華文、淡米爾文和英文)將繼續教導和使用,並無任何禁止使用或學習其他語文的試圖。正如憲法上所明文列述的。

“我們希望聯盟行動委員會,舉行更多的會議來研究更多的問題。除了語文問題,其他像華文教育,土地分發,獎學金等問題,也應該在委員會中提出討論。這許多重大的問題,聯盟二成員黨能以平心靜氣而滿意的去處理之,這是大家所祈望的。”(101)

這反映出,馬華已面對華社的壓力,而尋求在聯盟黨內來一個突破,以緩和問題趨向尖銳化,同時也有跡象顯示,馬華黨內的基層及青年團,向中央提出各項要求,以便能使華社感到安心。例如,巫青團的組織一度認為馬青的壓力是企圖奪馬華領導權,檳城巫青團曾發出這種論調。(102)

身為馬華公會的會長,敦陳修信通過其治秘書呂鴻元表示,馬華將全力以赴的維護華教,失與之共存亡。用以按撫黨內及黨外人士的情緒。(103)

但是,馬華在敦陳修信領導下,始終不相信華人社會對教育問題的重視,也不以為董教總足以形成一股力量挑戰牠的權威。

更為重要的是,他不能容忍馬青的壓力越來越大,因而在1966年10月18日爆發了一場馬華與華教領袖的爭論。

事情發生是由於陳修信和馬青副總團長兼馬六甲馬青團長沈慕羽之間的矛盾,已是到了破裂的地步。在當天的馬華中央緊急會議上,馬華中委通過兩條議案:

(一)不能支持華文為官方語文,因為此舉有違憲法第152條,列馬來文為國語及唯一官方語文,拒絕要求華文為官方應用文,因為這樣做實際上是等於要求列華文為官方語文。

(二)開除沈慕羽黨籍,因為沈慕羽違反黨紀,蔑視中央領導,公開反抗黨的決策,使黨難堪,使黨受到譏嘲與蔑視。

(10) 沈慕羽呂鴻元筆戰
1966年10月18日,爆發了一場馬華與華教領袖的爭論,結果在當天的馬華中央緊急會議上,通過馬青副總團長兼馬六甲馬青團長沈慕羽的黨籍。

陳修信當時發表的一篇聲明說,馬華在1965年曾通過議案阻止支持華文為官方語文,也發出訓令給黨員,但沈慕羽先生繼續反對,乃至宣稱他已發動全國華人社團簽名蓋章。(104)

沈慕羽事件在華人社會引起紛紛議論,包括各反對黨領袖,馬六甲馬青及教育界人士分別發表談話抨擊。主要因為沈君不單是馬青的領袖,也是華校教師會全國主席,又是全國華人註冊團體籌備委員會主席,這一衝突,又加深馬華和華團的恩怨了。

之前,馬華公會於1966年1月杪的中央特別代表大會上,通過章程修正案。修正的章程要點是賦予總會長更大的權力,包括總秘書,總財政及宣傳主任,由會長徵得中央工作委員會之贊同而在委員中委任之,同時酋長有權委任5名中委。

另外刪去一些條文,使總會長及中央有權對被認為違反黨紀的黨員採取紀律行動,甚至開除黨籍。

基於已經修改的黨章,馬華中央及總會長革除了沈慕羽在中央的地位,但沈慕羽事件牽涉甚廣,主要是圍繞在教育與語文問題和馬華領導層不能協調。

沈慕羽與呂鴻元筆戰 沈慕羽的答覆說:“全體華人聯名蓋章,這是一種民主的行動,絕對不會違反馬華的意旨,馬華是華人的最高政治機構,應該配合全體華人所組成的華團,共同爭取華文的適當與合理的地位。”他也對馬華中央的議決表示遺憾和憤慨。 (105)

財政部長政治秘書呂鴻元說:“沈先生是教總主席,也是馬華黨員,有著雙重身份。在兩個不同的組織,在同一個問題上,而立場不同的時候,沈先生應該表明他的信心,是跟著那一條道路走。如果不能奉行黨政策的時候,他有兩條路可走,或者自動 退黨,或者被開除黨籍。”

“根據馬華章程,1966年2月修正了的第142條的規定,中央工作委員會決定開除任何黨員的黨籍,為最後決定,沒有上訴之可能。”(106)

沈慕羽事件,掀起的筆戰是十分引人注目的,霹靂中華大會堂總務,全國註冊社團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副總務張方及“不少馬青支團誓與沈氏共進退,共存亡”(107),其他的反對黨領袖和董總主席杜志昌也表示同情和支持沈氏。

另一方面,財長政治秘書呂鴻元,馬華公書總聯絡長曾崇文等人乃至馬華中央委員會本身介入這場筆戰,為馬華中委及馬青中委的議決案作維護。從中展示了兩條路線的鬥爭。

一項值得注意的是,在沈氏被馬華開除黨籍後,仍然以教總主席的身份,連同董總主席杜志昌致函馬華總會長陳修信,要求恢復馬華、董總及教總三大機構的組織,以互通聲氣,維護華教。

陳修信表明立場
1966年12月7日,陳修信經過考慮後,表示甚難接受邀請參加華教工作委員會。

覆函要點如下:
來函所論事項,關係重大,考慮再三。一則由於貴會一向對語文問題所持立場,主張通過立法,列華文為官方語文。又據觀察所得,貴會目前對此主場已大有改變,頗獲本會關注。但因過去雙方對語文問題,格格不能相入,是以頗難達致共同目標。

故此本黨認為共組“華教工作委員會”,實難合於實際也。

二則:又因維護馬來西亞全體華裔社會之利益,素為本黨一貫主張,而諸君所代表之機構,不過全體華裔中之小部份而已。本黨即不可以小失大,參與其中,亦未能對服務全體華裔之宗旨有所補益也。

三則:貴來函內,對本黨維護全體華裔社會利益之宗旨,力加讚許,故本黨實難只為諸君所代表之一小部份而以偏失全也。

倘若馬華自身為貫徹其宗旨與目標,不能為力,則有諸君所代表之少數團體參加,對本黨之影響與力量,不特無增,實則有減。

由於以上諸項理由,又為本黨以及全體華人社會之利益計,認為譺難接受貴會之約請而參加“華教工作委員會”也。

馬華總會長陳修信啟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七日

(11) 語文教育立場分歧
方向已擺得很明朗,陳修信不能苟同董教總在語文教育問題上的立場。

對此,沈慕羽有如下的解釋:在陳禎祿領導下及後來的時代,華教問題都由三大機構處理,現在董教總兩機構組織華教工作委員會邀請馬華參加,意在恢復當年三大機構之組織共同維護華教而努力,並對華人之執政黨表示尊重,出發點絕點純正,無其他作用,根本無所謂“推卸責任”之事。

組織華教工委會,可互相交換華教意見,避免各自為政,減少歧見而在異中求同 ,藉免抵銷力量。(109)

沈慕羽對馬華的陳修信不願重組三大機構合作的華教工委會殊表遺憾,導致馬華與董教總的關係宣告破裂。

馬華總會長陳修信採取這種態度,在一方面是不以為董教總能代表大部份的華人,另一方面也是受到當時的左右手所影響,如呂鴻元,曾崇文及王燭塵(當時工商部長林瑞安醫生的政治秘書)等人所影響,他們不斷為文向沈慕羽圍繳。

呂鴻元(陳修信的政治秘書)在答沈教總主席(1965年起擔任),不但未運用其地位和影響力,使大家生存在圓桌上,在維護華教的目標方面大展鴻猷,反而另 起爐灶,先則組織華團籌委會,別樹旗幟,後則推動簽蓋運動,與馬華對立,在言論上,行動上、步驟上,處處與馬華格格不入,竟形成今天南轅北轍的局面。

接著他又說:“陳禎祿過去所領導約三大機構,因沈慕羽領導錯誤,進行失策,破壞殆盡,應由沈先生負全責。”(110)

陳修信說叫喊無益
呂鴻元將責任推給沈慕羽是否公道,歷史自會判斷,但在那個時候,陳修信領導下的馬華不惜與董教總份道揚鑣,各行其是。

1966年12月19日陳修信在芙蓉為馬青第二屆州際乒乓賽主持揭幕時,有如下的談話:“只有聯盟可以有能力對語文問題,實際上對其他引起辯論的全國性問題達成協議,而加以解決,且為本邦各族之大多數人民所接受,本邦沒有其他機構或政黨有能力在這方面代替聯盟的。

他們對本邦最大的助力,就是將類似這種事情交給我們去處理,我們當然不會依照他們的叫喊聲量及叫喊力量而行事。當然,若是他們覺得高喊對肺部有益,那是另一回事。雖然這會對我們有妨礙,但他們應發覺此舉沒有用處。

因此我要求馬華本身,對這些無關係團體的活動不要過於激動,他們是有權叫喊的,不過,我們應該知道,他們這種叫喊是不會有結果的,因為他們不能改變事情的發展路向,縱然他們有種種過度的要求。” (111)

陳修信的演詞中,字裡行間表露了對董教總的抨擊,使彼此的界線更進一步劃分,已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原本董教總比較接近的馬青,也改而同意馬華中央的方向,融合於一道。

署理馬華總會長林瑞安醫生:“馬青是馬華的一部份,它不應該是馬華的勁敵。沒有全體,部份是無法生存的,故馬華和馬青是相輔相行的。”(112)

這樣一來,馬華和董教總及其他支持董教總對語文教育立場的華團,和馬華的針鋒相對發展成更加對立。一個實際的例子是:當馬華於1967年 2月26日在國會大廈舉行各級議員和各州領導人聯席會議上,雖然事前有函約一些具代表性的華團派代表出席,但到場的只有馬華商聯會的黃琢齊。

當日會議贊同實施國語法案,因為該法案第三條規定:法案內的任何條文,不得影響聯邦或任何州政府的權力,為著公眾的利益,達致認為必要用途時,採用聯合邦內其他民眾之語文,翻譯官方文件及信札的譯文。

(12) 一場聯盟家庭風波
1967年9月1日,國會正式通過國語法令,規定馬來語為國語及唯一的官方語文,並規定任何人不得被禁止使用(官方用途外)教授或學習其他語文。

同年10月,巫統機關報《默迪卡》發表一篇社論暗示“非巫人不得擔任副首相”,引致馬華公會的強烈反應。馬華機關報《導報》為文反駁,指出憲法並無條文禁止非巫人出任副首相乃至首相事。

東站出面解釋說,這是巫統的盾法,並非政府的意見。且指出“馬來西亞公民,不分種族背景,凡依據法律的施行而成為公民者,且為下議院的一名議員,只要能獲得下議院的信任,即可以出任首相。至於副首相之委任,權力完全在首相手中。

一場風波經過巫統和馬華會談後解決,形容是“家庭裡的風波”,至於如何解決,陳修信沒有進一步闡明。

不過,在這次風波後,東姑主持聯盟大會開幕時重申:“沒有一個種族的政黨,可望走種族,宗教或局部之路線,而得到成功。馬來西亞各主要民族,必須共同努力,不然將上了敵人的當。” (113)

1967年11月,教育部宣佈出國留學生,必須擁有劍橋文憑方才獲得出國升學。華人社會對此感到嘩然,擔心華校中學畢業生難於赴台或其他國家深造。董教總在此時乃萌起創辦“獨立大學”。但後來教育部宣佈取消這項規定。

董教總號召創辦獨大
雖然如此,到了1968年初,各地華人社團紛紛表示支持成立獨大,響應董教總的號召。接著在4月14日的時候,董教總召開獨大發起人會議,公佈《獨大宣言》。

那一天共有199個註冊社團代表參加大會,即席產生“獨立大學籌備工作委員會”,主任是葉鴻恩,副主任黃慶雲,沈慕羽及陳世榮。

當然,已經和董教總走著不同方向的馬華公會是不能同意董教總的要求。於1968年2月3日的中委會上,議決礙難支持獨大。

但為了應付這種變化的局面,馬華在同年3月的黨代表大會,通過支持設立更多的官立大學,籲請馬來亞大學設華文學院及籲請中央政府,立即創設先修院校以備華校畢業生升入高等教育學府,也請求將擬議中的檳城學院改為檳城大學。

陳修信說:“那些提議創辦一所華文大學的人士,既不知如何辦理大學教育,又不知從何處去找到所需的經費,一所第一流的大學,不但需要千千萬萬的金錢去開設,更需要多少百萬的常年經費,這樣龐大的計劃,絕不是幾個人的能力所能辦到的,況且這些人,為推動這樣偉大的計劃,既無必須的知識,又無必要的經驗,他們除了在政治上為自己多搶幾項功勞,不會創辦出使我們自豪的大學來。

我們需要更多的大學,更多的高等學府,這是事實,也是我們的需要,但我們必須承認,與其中幾個人在傖促之間潦草從事,創辦一所有名無實的大學,不但不能嘉惠學子,反而為害多端,倒不加重整其事,多用一些時間,來籌辦一所第一流的高等教育學府。”(114)

(13) 成立拉曼反擊獨大
馬華公會在一股要求創辦獨大的運動衝擊下,它是必須要有所反應和反擊的,除非它公開宣佈支持獨大。既然礙難答應,馬華也唯有找第二條路走。

因此在7月3日的時候,馬華署理總會長許啟謨向教育部長呈文,設立一間高等學府(即拉曼學院)的計劃,11天之後,獲得教育部長的批准。

拉曼學院成立,在一定程度上,是對獨大計劃的一個答覆。用以展示馬華的用心,同時也在於抵銷馬華因反對獨大而蒙受的評議。許啟謨在陳修信時代,是馬華高層的重要領袖,他善於運用各種策略來緩和人民的情緒,而且也試圖在戰略上扭轉敗勢。

許啟謨指出,這是一間介於中學與大學間的多元種族學生的“折衷學府”,政府經答應以“一元對一元”的原則負責學院的一半創辦與維持經費。

建立拉曼學院的目標有二:(一)培養學生具備升入馬大或其他高等學府應有的資格,(二)為人數龐大的中學畢業生,提供學術與專科訓練,並授予官方承認的資格,以使他們獲得就業機會。

馬華不認同獨大
許啟謨當時也是馬華高等教育計劃工作委員會的主席。八月的時候,他宣佈馬華創辦的高等教育學院命名為“東姑阿都拉曼學院”,決定於1969年起正式收生。

學院將建在八打靈再也與巴都蒂加之間,佔地150英畝,開辦之初,借吉隆坡工藝中學課室上課,有學生349名。

雖然拉曼學院成立,為一些華校中學生提供入學機會,但董教總的願望是成立一所完整大學,因此獨大運動在各地陸續展開,紛紛成立州分會工委會。到了1968年11月13日,林碧顏律師完成章程草案,由下列人士負責申請:葉鴻恩,黃慶雲,陳世榮,沈慕羽,劉伯群,黃佛德,藍仲友,邱克遣及鍾錫齡等。

不過,獨大有限公司延至1969年5月8日,才獲准註冊。

這不意味獨大已能開辦,它還需要向教育部長申請辦校准證。在馬華公會這一方,對於董教總推行的運動是難以苟同的。

陳修信於1969年4月在馬六甲說:“他準備打賭由現在開始的10年內,他們如不是仍然在空談高叫,充其量只能辦一間半生不熟的學術機構而已──這簡直是個大笑話。”

他說:“拉曼學院成立,是馬華公書對獨大的答覆,拉曼學院已成為現實,但獨大仍然是個夢。”(115)

他同時形容要獨大辦得成功,除非是“鐵樹開花”,此語一出,華人社會大表不滿,矛頭指向陳修信。(116)

1969年大選前一些事件
這段時間內,尚有一些涉及華教問題的事件發生,對1969年的大選起著一定的影響:
(一)由1968年起,教育部宣佈初級文憑考試,由必需五科及格增加到必需六科及格,而語文科及格並不包括在內。華校人士認為,將使學生對華文的學習轉趨冷淡。

(二)1968年3月,教育部通令各校教師不得從事政黨積極活動,除非獲得批准。教總認為是限制人民參政權利。

(三)1968年5月,陳修信指獨大問題已演成政治問題。他又說籌辦獨大者是存有政治目的,想趁大選接近提出來當政治資本,藉以攻擊馬華公會。

他再次強調華文教育是國家問題而非政治問題。獨大籌委會否認所指,認為絕無政治目的,而是要解決華校生的升學問題。(117 & 118)

(四)教長警告獨立中學應嚴防共黨滲透,否則將採取制裁行動,董教總認為應一分為二處理,倘有少數學生不法行為,應個別對付,不能犧牲和影響學校。過後政府宣佈無意封閉獨中,事件告一段落。

(五)1968年8月,馬來西亞各地南大校友會向政府提呈備忘錄,要求承認學位,政府未答覆。但在10月的時候,馬大副校長翁姑阿茲教授宣佈承認南大台大學位,當局將根據他們所學習的課程及資格來斟酌的,只要資格適合,他們可以就讀二年級或三年級或甚至碩士的學位。

此舉獲得文教界人士的歡迎,形容為明智與正確的,進而產生領導作用促有關方面消除歧視華校生的心理。沈慕羽也說阿茲教授大公無私,十分光明。

不過,一般而言,南台大的畢業生仍期望政府承認學位。

(六)政府宣佈全馬政府學校及政府輔助學校之校長和教師,與公務員一樣,由1968年10月起,退休年齡由60歲改為55歲,多名教師包括華校教師受到影響而有所怨言。華校教師會提出反對。
(七)1968年12月,陳修信通函馬華各黨員,如有被委派為獨大之委員,必須一概辭卸,未遵循者可能被採取紀律行動。他說馬華絕不給騎牆者位置。

獨大籌委會副主席黃慶雲評為不民主行動,違背馬華宣言,籲各界有始有終絕不放棄責任。

(八)1969年3月25日,政府發表亞茲教師薪金皇家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建議合格教師最低資格必須擁有劍橋或馬教育文憑,不合格二萬餘名教師在三年內考取所需資格,而參加新制後的教員一概被視為公務員。

同時,董事部改為學校發展局,失去聘辭教師的權力。

董教總評論此事時,形容亞茲報告書係貫徹達立報告書的主張,倘若實施,華校根基將受震撼,尤其是廢董事部的組織不能令人苟同。

教長英仄佐哈里澄清,政府無意完全履行亞茲報告書之各項建議,保證將公平對待學校與教師。

(九)1969年4月,馬大學生會宣佈介入政治,雖無派出候選人,但將舉行群眾大會表達政見,這股浪潮產生了衝力。

(14) 華團展示愛國意識
1969年大選前發生的一系列與華教有關的事件,雖然在投票日前夕,陳修信力圖拉近馬華與董教總的關係,協助獨大籌委會取得獨大有限公司的註冊證,但在時間上已無法扭轉局勢。而且也不能在一時之間,彌補馬華與董教總的裂痕。

從1964年到1969年約5年時間內,陳修信與董教總的決裂和在各方面未能適應華社的要求,致使馬華在選舉中處於不利的地位。

除開華團,尤其是董教總和陳修信領導的馬華公會,對語文教育問題的看法不能溝通,反而越走越遠外,在1964年至1969年的這段時間內,華團在其他事項方面也激發了愛國情緒和刺激華人的思潮,更加的關注國家的動態和政治的發展。

1965年6月20日,在雪蘭莪中華大會堂的協助推動下,一個全馬最大規模的華人社團代表大會如期召開。是日參加社團有183個單位,出席代表286人。敦李孝式被推舉 為臨時大會主席。

他在會上強調種族和睦的重要性,以全力支持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抗拒印尼入侵的決心。

結果,這項命名為馬來西亞華人團結民族親善大會通過下列兩宗議案:
(一)號召全國華族人士,與其他民族加強團結擁護首相東姑阿都拉曼對付印尼之侵略。
(二)全力反對任何挑撥及離間民族和睦之隱謀。

會議情緒激昂,全力支持馬來西亞政府,以克制任何的外來侵略。

(15) 華團開反侵略大會
1965年6月20日,在雪蘭莪中華大會堂的協助推動下,一個全馬最大規模的華人社團代表大會如期召開。是日參加社團有183個單位,出席代表286人。敦李孝式被推舉為臨時大會主席。

在會議上,馬來亞瓊州會館聯合會代表朱運興要求大會也討論華文問題,旋即獲得雪蘭莪屠業行代表吳伯誠、昔加末瓊州會館及咖啡公會代表林明書、馬六甲廣東會 館代表張錫山、森美蘭廣西會館代表胡信發、霹靂廣東會館代表鍾勝昌、關丹中華總商會等17個社團代表鄔承接與李富兩的附議贊成。

不過,秘書黃譚順指出,今天大會議案只兩宗提案,相信增加討論華文的地位問題,每個華族人士都一定贊成,但時機不宜,今天應將議程中關係國家之安危通過,待他日抗拒印尼勝利後,於適當時期向政府提出。(119)

一般而言,對於教育問題,雪蘭莪中華大會堂及馬華工商聯合會總會,採取較為溫和的態度。例如雪州華人大會堂於1966年11月曾開會討 論,應否參加大馬華人社團代表大會籌委會(由沈慕羽召集),共同爭取華文在本邦之合理及法定地位。會議由主席李潤添主持,馬華公會許啟謨,曾崇文及呂鴻元亦到場。

經過熱烈討論後,議決如下:
(一)保持華文原有地位;
(二)繼續爭取華文 廣泛運用;
(三)請馬華總會導採取適當步驟,進行爭取之。不過該會認無須召開社團代表大會。(120)

又如在1968年2月,雪州中華大會堂於討論董教總來函有關倡議“華文大學”事,主席李潤添稱,此問題重大,按馬華總會長意見為依歸。

馬華工商聯合會對教育問題通過的議案計有:議決請政府以華文為廣泛應用文,要求承認南台大生學位,反對限制學生出國深造資格及吁請政府恢復高中會考等。

向日本追討血債
不過,在向日本追討血債方面,馬華工商聯合會表現積極,且帶動華人社團群起響應。1963年9月13日第16屆第二次常務會議上,通過支 持民眾大書三項決議,決定馬來亞11州,每州追討血債1000萬元(後增至1億8000萬元,再後又改為馬來西亞13州各1000萬元,共1億20萬元),交由政府辦理,此案交涉歷4年之久,該會曾派代表團晉見東姑首相及協助赴日談判。

1966年12月10日第20屆代表大會決定,各州派代表組織行動委員會,另由各州分組行動委員會,堅持日本須賠現款,並準備抵制日貨。但對日本談判結果,日方藉口英日簽和約時,已取消賠償權利及國際法規定要求賠償時間超過6年即失效, 不允賠款,只允以遠洋輪船2艘值25000萬元作友善捐贈,另給低利息貸款1億5000萬元,馬華工商聯合會及各州會咸表不滿。

1967年7月19日召開特別代表大會,決由常委會繕具理由呈交東姑首相繼續追討。不久之後,政府決定接受日本捐贈之兩艘輪船,開設國家船務公司,追討血債案乃告結束。(121)

主席李潤添在第20屆代表大會上,引述首相東姑的解釋說,世界政局正動盪不安,諸如越南烽火,地中海緊張風雲,及正在醞釀中的香港騷動工潮,皆足以影響本邦的局勢,本邦面對印尼對抗,剛告結束,應該為國家發展著想,爭取友邦,勿再樹敵,始為上策。

其次如以抵制日貨而言,統計雙方出入口貨數值,對日本出超年約一億餘元,倘實行杯葛,不但本邦減低對外貿易的出超數值;且採取抵制步驟, 未必能獲得巫印碼頭工友及其他民族商人的同心一德,尤其值得警惕者,則在抵制的混亂局勢中,實難保證未必無第三者插足其間,使事態嚴重化。

打破船運壟斷
另一件馬華工商聯合會極力進行的工作是打破遠東船運的壟斷局面。馬來亞樹膠貿易所的顏德堯說:“船運公會無疑是殖民地的遺產。馬來西亞擺脫殖民地統治已經10年了。因此船運公會的壟斷,不應允許繼續存在。

我們應該產生一種局面使輪船公司得以自由競爭,藉以解除工商界的不合理負擔,反對遠東船運任意抬高載費。”(122)

結果馬華工商聯合會代表大會,通過“爭取廢除船運協會壟斷局面”的議決案。

(16) 華人思潮急速轉變
從反對蘇卡諾時代的侵略政策到向日本追討血債的補償,和要求打破先進國家組成的遠東船運協會的壟斷,在在顯示出華人的一股愛國精神,對馬來西亞的愛護,由此表露無遺。

平心而論,1964年到1969年的局勢發展,有許多的變化和事件衝擊了華人社會的思潮,華人在思想的轉變中,對1969年的大選有了新的和不同的看法。

這些發展,有許多是與馬華公會分不開的。由於陳修信的家庭背景與其語文教育的關係,遂使到他的思想與立場不能與華人社會接近,甚至有明顯地對峙。例如與教總分裂,造成馬華對於語文教育的政策,不能迎合華人社會的需求。

加上這個時間的領導人──包括林瑞安醫生(馬華署理會長、工商部長)、許啟謨(馬華總秘書,後成為副會長,地方政府暨房屋部長)、甘文華(接任許啟謨之空 缺成為總秘書)、王保尼(檳州首席部長)和圍繞在陳修信周圍的人物,如呂鴻元、王燭塵、曾崇文等,與陳修信連成一氣,將馬華帶上一個難與華社聲應氣求的方 向,終於成為華團批評的對象。

儘管在選舉前夕,馬華力圖挽狂瀾,但已挽不回了。

1969年華人思變
因為在這個時候,反對黨已順著潮流成為一股強大的勢力,雖然它們並沒有組成聯合陣線,卻有某些程度的競選默契,不全面相互對壘,以致給於聯盟執政黨一定的壓力和威脅,特別是馬華公會。

原本被視為最大反對黨的社陣,由於各種主客觀因素,人勞兩黨宣佈分手,國州議員也不再活動,最後是勞工黨在重創底下,杯葛大選。

這樣一來,在執政黨方面仍然保持三個政黨的合作──巫統、馬華及印度國大黨,而反對黨方面有民主行動黨、民政黨、人民社會主義黨,人民進步黨及回教黨。

儘管政黨之間的政綱都是強調多元種族的利益和否認為種族性的,除開回教黨外,但難於否認的是1964年以後,種族的情緒已被鼓動。

東姑阿都拉曼在巫統內的地位已被動搖,“雖然通過他的超凡領導能力,緩和了種族對抗。但他已經在馬來群眾中失去以往的控制力,巫統黨內已發出要求變更領導層的聲調。”(123)

馬華公會內,雖未明顯地挑戰陳修信的領導地位,問題是他的作風和態度,使到馬華的基層和與華團有密切聯繫的馬華第2代領袖對他產生“信任危機”。

表面上看來,種族的問題是不嚴重的,可是“暗流洶湧”。華人社會對陳修信的不滿也就通過1969年5月的大選表露出來,給反對黨一個機會從中抬頭。

反對黨應用種種課題來抨擊馬華公會,當然免不了帶有種族上的情緒,而這正與華社大多數人的看法相差不遠,因此在5月10日投票那天,馬華派出33位國會候選人,只剩下13名中選,華人選區落人反對黨的手裡,更嚴重的是,檳州政府政權易手一民政黨上台執政。

華人思潮的轉變,可以說是5年來累積形成的。反對黨大有斬穫,民政黨,民主行動黨及回教黨分別在華人及馬來人的社當中湧現,也因此迫使了馬華公會的轉變。

很不幸的,選舉過後幾天,5月13日的悲劇發生了。這就是後來所宣稱的“五一三事件”。這個日期也形成了國家歷史的分水嶺。
------------------------------------------------------
註:
(76) 參見郭岩著《馬華與華人社會》/讀者服務機構出版/1980年/第83及84頁。
(77) See Malaysian Politics By Gorden Means/P340
(78) 與(77)同
(79) 與(77)同/ P341
(80) 筆者與林建壽的會談/1981年3月。
(81) 與(77)/P.341
(82) See Ethnic Politics ln Malaysia By R.K.Vasil/P128 & 129
(83) 與(82)同
(84) 參閱《南洋商報》/1967年9月25日
(85) 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R.K.Vasil/P130 & 131
(86) 參閱《星洲日報》/1967年12月7日
(87) 參閱郭岩著《馬華與華人社會》/第95頁
(88) 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R.K.Vasil/P131
(89) 參閱《星洲日報》/1967年12月18日。
(90) See "Who Lives if Malaysia Dies?" Published By Dap/P1
(91) 參閱李一文著《人聯風雨廿年》/第14頁及25頁。
(92) 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R.K.Vasil/P157
(93) 這是東姑於1965年8月10日,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後的第二天向國會致詞時的一部份內容。
(94) See Malaysia Politics By Gordon Meens/P383
(95) 參閱《星洲日報》1965年9月20日
(96) 這是東姑在1965年8月10日,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後的第二天向國會致詞時的一部份內容。
(97) 參閱1966年4月10日《星檳日報》
(98) 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R.K.Vasil/P162
(99) 參閱郭岩著《馬華與華人社會》/第84頁
(100) 參閱郭岩著《馬華與華人社會》/第84頁
(101) 參閱1966年3月2日《星洲日報》
(102) 參閱1966年10月12日《南洋商報》
(103) 參閱1966年4月12日《星洲日報》
(104) 參閱1966年10月19日《星洲日報》
(105) 參閱1966年10月19日《星洲日報》
(106) 參閱1966年11月2日呂鴻元,在巴生加埔馬華區會聯席會議上的講話內容。
(107) 與註(106)同
(108) 參閱1966年12月8日《南洋商報》
(109) 參閱1966年12月10月《星檳日報》:《沈慕羽作第三次表白》
(110) 參閱1966年12月18日《星洲日報》:呂鴻元答沈慕羽。
(111) 參閱1966年12月20日《星洲日報》
(112) 參閱1967年5月6日《星洲日報》
(113) 參閱1967年10月27日《星洲日報》
(114) 參閱1968年3月24日《星洲日報》刊載馬華總會長在馬華代表大會上之演詞
(115) 參閱1969年4月13日《星洲日報》
(116) 參閱郭岩著《馬華與華人社會》/第218頁
(117) 參閱1968年5月16日《南洋商報》
(118) 參閱1968年5月23日《星洲日報》
(119) 參閱《雪蘭我中華大會堂慶祝五十四週年紀念特刊》/1977年出版/第 182頁。
(120) 與(119)相同/第218頁
(121) 參閱《馬華商會史》馬來西亞中華工商聯合會/1974年出版/第12頁。
(122) 與(121)相同/第152及153頁。
(123) See "Ethnic Politics ln Malaysia" By R.K.Vasil/P164

22.5.04

第三部份—第一章:五一三悲劇

(01) 1969政局急速變化
1969年“五一三”暴亂事件震撼舉國上下,這是5月10日大選成績揭曉後帶來的後遺症,造成人命與財產的重大損失,而事後所進行的彌補工作是為馬來西亞歷史的轉捩點,形成國家歷史的一個最重要的分水嶺。

要談論這個問題的來龍去脈,有必要對大選前的背景作一個概活性的簡述。

在聯盟方面,一向來是對大選充滿信心的。在東姑阿都拉曼領導下,他仍然認為聯盟將會再一次取得壓倒性勝利,因此1968年時,便積極佈置競選工作,以迎接1969年的大選。

聯盟對競選的無所畏懼,是基於下列理由:首先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後,它所帶動的團總組織已失去重心而不再對聯盟構成嚴重的威脅。

其二,中央政府已成功地化解東馬的政治危機,包括解除敦福爾(唐納史蒂芬的沙巴首席部長職),讓步給過渡時期的羅思仁,1967年州選後,親東姑的敦莫斯打化崛起成為首席部長。

最大左派反對黨分裂
在砂勞越,也通過國會修改憲法,解除與中央持異議的拿督加隆寧甘的首席部長職位,改由達威施里接任,抑制了砂州的離心運動。

其三,在馬來西亞半島,最大的左派反對黨社陣分裂,同時在主客觀因素下,勞工黨宣佈抵制大選,剪除了對聯盟的威脅,剩下的人民黨的勢力也因有所局限,不被認為可以發揮重大的作用。
其他的反對黨,如走溫和社會主義路線的民政黨(民聯黨的前身),不被視為主要的挑戰者,而有所警惕的是從人民行動黨易名為民主行動黨所鼓吹的“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的政治口號。

不過,從1964年人民行動黨的浩大聲勢下只取得一個國會議席來看,聯盟並不以為民行黨,具很大的威脅性。

從聯盟的立場分析,反對黨不但力量有限,而且各自為政,不成氣候。反觀聯盟,繼續領導三大民族攜手合作。不過,聯盟對於回教黨的勢力卻不能掉以輕心。只是政府當時認為,頂多回教黨繼續控制吉蘭丹州政權,其他方面不會有多大的改變,更不可能取代巫統組織中央政府。

對外方面,馬來西亞已成功地和印尼復交,不再面對外來的壓力,雖然菲律賓對沙巴主權的爭執仍存在,這個問題還不是一個爆炸性的問題。

在這種情形下,聯盟對大選的勝利是沒有顧慮的,而且到了1969年,政府5年期限已到,通過大選來重新接受委托正是時候。

(02) 行動黨吹起新口號
1969年,政府5年期限已到,是通過大選來重新接受委托新政府的時候,聯盟信心滿滿,認為反對黨四分五裂,根本無法威脅到聯盟。

可是在反對黨一邊,它們的想法是與聯盟不同的,它們認為人民已經對聯盟的執政感到厭倦,思變的思潮十分強烈。雖然社陣已不存在,勞工黨不參加大選,但3個反對黨準備起而取代社陣的勢力,即民主行動黨、民政黨和人社黨,因而有了競選前的“君子默契”。

由於這3個政黨代表了3種不同的政治觀點,各自有其支持者。

民主行動黨基本上是繼承人民行動黨提出的“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的政治口號。在命名為“朝向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的競選宣言中,它指出了三個目標:政治民主、社會及經濟民主和文化民主,但不強調社會主義的特質。

它不相信這非常有力爭取非馬來人選票,而是強烈地感覺到,關注語文問題的立場和非馬來人的政治地位問題,足以決定黨在選舉中的命運。

林吉祥參加補選失敗
必須注意的是,民行黨的領袖與國際社會主義有密切的關係。在1968年12月參加沙登區補選時,它的競選宣言是矢言“建立一個社會主義及民主文化的新馬來西亞”。

參加補選的是林吉祥,但失敗,因而在1969年的競選宣言中放棄“社會主義”字眼,改用“政治、經濟與社會民主”的字眼取代之。瑞士和加拿大被作為例子來闡述其多元種族及多元文化的政策。(1)

顯然的,這種不強調思想意識形態,而針對種族不平問題的鬥爭,吸引了華人社會的注意,並逐漸發展成為一種政治策略而引起華人的共鳴。

民政黨的政綱顯得較為溫和,它除了把黨主席的位置讓給馬來知識份子賽胡申阿拉達斯教授擔任外,也在州競選宣言中避開了種族情緒問題,一方面爭取非馬來人的支持,另一方面也爭取馬來人的支持,集中攻打檳城州,以期奪取州政權。(2)

人社黨的前身是人民黨。自卡森阿末(KASSIM BIN AHMAD)擔任黨主席後,他就積極的宣揚科學社會主義觀點,因而將黨易名為“人民社會主義黨”。

(03) 在野政黨夾攻聯盟
1969年大選前,雖然人勞兩黨分家,但人民黨仍然保留一部份的華籍黨員。

這些信仰社會主義的黨員,有許多傾向支持勞工黨的政策,對參加競選不感熱衷,無形中削減了人社黨在華人地區的影響力,以致只能派出5名國會候選人和37名州議會候選人角逐,絕大多數是馬來候選人。

由於與勞工黨的分家,判定了人社黨在華人政治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少。

至於在霹靂堅守陣地的人民進步黨,與民主行動黨有較佳的連繫,但它的政綱更為激進。民行黨提出“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MALAYSIAN MALAYSIA),進步黨則提出“馬來西亞是屬於馬來西亞人的(MALAYSIA FOR MALAYSIANS),字眼雖不同,用意是一樣的,它的宣言是朝向爭取非馬來人的選票,因此在各方面扮成華印人的“鬥士”。

而以馬來人為基礎的回教黨,保持它本來的面貌,集中火力攻打馬來選區,其競選宣言亦是以爭取馬來民族利益為主,指責聯盟政府末照顧馬來 人,尤其是在經濟上,儘管回教黨自1959年執政吉蘭丹已有十年的歷史而經濟發展緩慢,但在種族情緒的影響下,它已經成為巫統的勁敵,在爭取馬來人站在回 教黨這一邊不無作用。

種族問題日益尖銳
綜此觀之,大選前的種族問題已越發明顯,一邊是回教黨抨擊聯盟忽視馬來人,另一邊是非馬來人的反對黨攻擊聯盟漠視非馬來人的權益。夾在兩者之間的聯盟,展開兩面反攻。

聯盟不能苟同回教黨的種族主義論調,更不同意國有化公共企業以及用回教法律作為經濟發展的基礎。它重申憲法已保證馬來人的特殊地位,在提高“無者”經濟地位的同時,也不剝奪其他人的發展機會。

至於回教黨對東姑和佐哈勵(當時的工商部長兼巫統總秘書)的無理醜化和指他們傾向華人,聯盟並不重視,但東姑決心要擊破回教黨在古蘭丹的堡壘,答應擬就耗資5億5000萬元的發展藍圖,使吉蘭丹擺脫貧窮。

雖然如此,聯盟還是不能成功。

(04) 政治情勢不利馬華
以整個華人社會來說,由1964起至1969約5年期間,因為政治情勢的變化,語文教育的爭執,尤其是馬華公會和董教總在獨大問題上的激辯,導致華人社會抗議,這無疑給反對黨一個崛起的機會。

當然,也不能否認,種族問題比任何時候都變得嚴重,一方是巫統及回教黨不接受民行黨及進步黨的口號,另一方是非馬來人不再對聯盟具有很大的信心。

儘管受英文教育的華人及印人對華教問題知之不詳,但他們住過去所保有的優勢已有下降之虞,這使到他們在同一個時候表達了抗議之聲。

當時的聯盟總秘書陳東海說:“1969年大選時浮現的最具破壞性的是種族政治。在這方面,馬來西亞最少倒退20年。即使在殖民地時代,種族及宗教問題並不像1969年選舉時這麼受到注意和強調。” (3)

馬華華社嚴重分歧
情勢發展至對馬華公會十分不利。在敦陳修信領導下,已經和華社有嚴重的分歧,對各項問題難以協調,尤其是在語文教育上,馬華表現得不能接納華團的要求。

即使連陳東海也承認,由沈慕羽領導的要求設立一間以華文作為教學媒介的大學所鼓起的運動,已衝擊了馬華公會。(4)

陳修信對獨大所持的反對態度和譏諷獨大的成立猶如“鐵樹開花”,在華人社會引起巨大的反響,紛紛表示不滿。

在這種情形下,,縱然於4月5日提名當天,聯盟已先聲奪人不勞而獲9個國會議席及11個州議席,尚未確保聯盟已經朝向再一次的掃蕩性勝利邁進。

在104個國會議席中,巫統派出67名候選人,馬華公會派出33名,印度國大黨3名(有1席因馬六甲聯盟候選人的逝世而必須另行補選)。在州議席方面,巫統派出187名,馬華公會80名,印度國大黨10名,總數是277名,角逐西馬各州的州議席。

反對黨的陣營內,回教黨在國席派出59名候選人,州席派出179名候選人,可謂聲勢浩大。

民主行動黨國會派24名候選人,州席派出57名候選人。民政黨國席派14名候 選人,州席派37名候選人。人社黨國席派5名候選人,州席派37名候選人。人民進步黨國席派6位候選人,州席派16名候選人。

(05) 聯盟痛失檳州政權
1969年的大選,以政治勢力來分析,回教黨和人社是向巫統挑戰,民主行動黨、民政黨及人民進步黨,是向馬華公會和執政黨爭高低。

選舉的結果竟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民心的轉向十分強烈,特別是華人社會,幾乎一面倒向反對黨,舉國震驚。

華人的政治思潮通過投票表達他們對政府的不滿,尤其是拒絕馬華公會的代表性。

至此,我們看到一個新的形勢湧現:種族的界線已被劃分,且被政黨政治搞得難以收拾。雖然反對黨在一些州獲得抬頭,國州議席大有斬獲,但結果是發生“五一三”悲劇。

選舉結果聯盟受挫
聯盟在國會中贏得66個席位,比所需的半數(52席)超過14席,仍然可以組織中央政府,卻是聯盟自1955年參加競選以來所蒙受的最慘痛挫折。巫統的67名候選人,有51人當選;馬華只有13人中選,國大黨則2人告捷。

除了回教黨繼續控制吉蘭丹州政權外,它在丁加奴、吉打、玻璃市也有所得,形成對聯盟政權約有形威脅。

聯盟最嚴重的莫過於失掉了檳州執政權,在24個州議席中,民政黨奪得16席組成 檳州政府,聯盟只剩4席,概為正統議員,馬華全軍覆沒,包括首席部長王保尼也告落選。換句話說,檳州啟開了林蒼祐醫生當政的時代。

抑有進者,一向被視為聯盟強區的雪蘭莪和霹靂,聯盟也失掉大多數席。在雪州的28個州議席中,聯盟只贏14席,剛好半數,不足組成穩定州政府;而霹靂州共40個州議席,聯盟只贏得19席,未達半數,整個局面侷促不安。

崛起的民主行動黨努力拉攏其他反對黨,尤其是民政黨和進步黨謀求在雪霹兩州聯合執政。但是聯盟方面也不放鬆努力,積極爭取民政黨及進步黨與巫統合作。巫統對於非馬來人的民行黨的奪取權力是至為戒心的。

根據雪蘭莪州憲法規定,除非是馬來人及信奉回教者,否則不能被委為州務大臣。但蘇丹有權在必要時無需依照憲法行事。雖然如此,很難想像在當時的緊張情況下,蘇丹會行使他的權力委任來自反對黨的非馬來人成為州務大臣。(5)

事實上,當時巫統內部的激進派份子,已表達不滿的情緒,要求重新檢討聯盟的“三結合”結構,一邊促使首相東姑委任馬來人,擔任更多和取回重要的部長職位, 因為巫統派出67名候選人,有51人當選,算是表現不俗,馬華則派出33人競選,只有13人中選。因此巫統應扮演更大的角色。

民政採取中立立場
1969大選聯盟蒙受重挫,巫統內出現一股運動,以早日結束東姑的權力。

這顯示巫統對選舉的結果有了新的看法,它似乎認為另兩個友伴拖累了聯盟,使已不能穩定局面,以致對馬華公會的表現不力感到失望。

雖然聯盟在大體上還是處在政治主流,例如1969年5月13日的早上,民行黨祕書 長吳福源書見了民政黨秘書長陳志勤醫生,勸使後者加入民行黨領導的雪州政府,且獻議陳醫生擔任副州務大臣,終未獲成功。

其實,民政黨領袖在前一天已達致一項決定,即在雪霹兩州採取中立態度,不加入與巫統合作,也不與民行黨組聯合政府。不過,有關決定未即刻公諸報章。

吳清德博士(當時馬大歷史系講師)在一篇報導中說:“陳志勤醫生急切地要公佈一篇黨聲明,卻被海峽時報的記者菲力.阿比西納干勸請於5月14日發表。作者在下午2時半左右會見陳醫生,當時他正要前往辦公所。

陳醫生說民政黨肯定不會與民行黨及人民進步黨合作。他補充說,馬來人很是生氣,他準備講一些話以使他們平靜下來。接著在較後時,海峽時報集團總編輯李秀毓打電話到陳醫生辦公室,促請他即刻發表有關聲明,因馬來人感到惱怒。

李向陳醫生保證其聲明將刊在海峽時報的顯著版位上。約下午4時45分,民政黨急速的舉行記者招待會,宣佈在雪霹州議會控制權鬥爭上採取中立立場。

(06) 華人政治矛盾心理
五一三暴動事件發生,馬華公會經過討論後,接納在緊急時期協助政府渡過難關,答應參加內閣,出任特別任務部長,但尚未撤消不入內閣出任部門首長之決定。

這件事在華人社會議論紛紛,尤其是商團及社團領導人,更是不希望看到華人被排斥或自我退出政府,變成沒有華人代表在內閣和政府中。例如,由陳東海(聯盟總 秘書,曾與陳修信等人和東姑取得合作,以排除馬華黨內的激進派和林蒼祐的領導層)領導的馬來西亞華人工商聯合會(簡稱馬華商聯會),於6月9日的大會上一 致通過:請求馬華公會議員,在適當時期應參加內閣。

陳東海在書上說:“聯盟領袖一而再的強調指出,只承認馬華公會為華人代表,絕對不承認其他反對黨。所以我相信,如果馬華公會決定參加內閣,巫統及國大黨必定歡迎。是故我建議要求馬華議員入閣,不過是在國會開始時才參加內閣。

此外,我亦建議致函政府感謝政府在全國行動理事會內,邀請馬華議員陳修信及 許啟謨參加工作。”(6)

在較早的3日前,雪蘭莪中華大會堂召集了將近100個雪州註冊社團舉行特別大會,一致通過請馬華總會長陳修信及馬華當選議員,從速參加內閣,繼續為全國人民服務。(7)

不希望馬華沉下去
其他的華團也有類似的請求和建議。由此可見,華人在投票時雖然在比較上是拒絕了馬華公會,但當災難發生後,在無更適當的政黨足以取代馬華在聯盟及政府中的地位時,他們又表現出對馬華的支持,希望華人不致沒有代表在政府中。

這種思潮反映出華人在政治上尚未找出一條改變的道路,他們既不支持馬華過去5年的表現,更指馬華未能照顧華人利益,逐漸喪失應有權益,尤其是文化教育的權利,但華人不希望馬華沉下去。

如果可以做解釋的話,那是給陳修信領導下的馬華公會一個教訓,使其不致與華社的要求脫節,而變成一個由少數人決定華裔命運的方式。

當然,大選的結果亦反映出華人對現狀的失望,尤其把矛頭指向陳修信和馬華公會。因此,投票時把選票投給反對黨,亦可解釋為要求改變政策或提出強烈抗議的一種方式。

(07) 馬哈迪的大膽評析
1969大選後,拿督斯里馬哈迪醫生對問題的剖釋似乎對當時的東姑政府有更深入的批評。

他說:毛病出在哪裡?這是自1969年5月13日以來,每個同情或對馬來西亞有興趣的人士必然會提出的問題。首先我們必須檢討過去所存在的“和諧”。這種和諧是真實及根深蒂固的嗎?它有沒有堅固的基礎?

回顧過去幾年,我們必須承認一項驚人的事實:從未有過真正的種族和諧。各族之間相互容忍適應,這是事實,彼此間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互讓精神,卻不是和諧。

事實上音調是不和諧、微弱的,但仍聽得見。不調和的音符週期性地高超並爆發為局部或廣泛性的種族毆斗。

華巫價值觀念不同
馬來人和華人可能毗鄰而居。他們也可能在日常業務上,甚至在社交上互相往來。可是,他們在作業之餘,即回到各自的種族和文化圈子內,而彼此的既成圈子是對方從未真正嘗試超越的天地。

在他們各自的天地裡,彼此的價值觀念不但不同,往往還是相牴觸的。

巫統於1952年的吉隆坡市議會選舉中嘗試華巫合作。選舉成績足以使到馬來人忘掉他們的一些疑惑和憂慮。因此,巫統再度於1955年的大選中,更大規模地進行華巫合作的試驗,結果大為成功,這帶來了一段蜜月時期,各族之間真誠合作。

不過,真正的和諧仍付諸闕如,因為每個種族認為這次的結合只是一種試驗,馬來亞也就在這個蜜月時期爭取到獨立的。

1957年的局勢是充滿希望的。華巫合作爭取獨立,似乎大有收穫。新近成立的馬來亞政府毫無疑問地獲得馬來亞各種族的大部份人的支持。

但是,權力能使人腐敗。聯盟所獲得的近乎絕對的權力,也幾乎完全腐蝕了聯盟領袖的思想。獨立後不久,聯盟政府就開始逐漸腐化。這一點,作為聯盟主要支柱的巫統,應該承擔最大的責任,因為他們掌握最大的權力。

事實上,打從英國國旗下降,馬來西亞國旗升上的那一個熱情澎湃的時刻開始,就是導致1969年5月13日暴亂的起點。

巫統成立是因為馬來人恐懼他們的地位將喪失給華人。獨立前後蜜月期減少了這種恐懼,但並非真正不復存在。因為只要是華人,或至少馬華公會相當多的黨員能夠合作,這種恐懼將會緩和下來。

但是,巫統領袖逐漸脫離黨章的越軌行為,以及在馬華公會內外的華人,所繼續提出的更多的堅決要求,很快喚起舊時的恐懼。

有人或者會想:政府中比較明智的成員將能覺察出這種徵象。1964年,大山腳的華巫糾紛,1968年,檳城的暴動,都很清楚地顯示這個趨勢。但是政府很明顯地忘卻周圍所發生的事件。

在國會中擁有絕大多數席位的安全感,使它公開藐視了批評。許多政策的擬定是完全忽略了公共的意見。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利用政府的基金,支持一宗私人案件的費用,在此案件中一名部長控訴一名反對黨議員毀謗罪。

對政府不再有幻想
這是在敗訴後所決定的;如果這名部長勝訴,無疑的,賠償歸他所得。(這是指當時的教育部長阿都拉曼達立和DR辛尼華沙甘的一宗官司案)。

明顯地,當1969年選舉臨近時,各界人民對政府不存幻想了。馬來人已經醒覺,因為在他們的眼中,政府繼續討好華人,並且無法糾正各族的財富不均和進步的差異。

為了發洩他們的不公平,他們無意識地進行對抗非馬來人。華人的要求也增加, 因為政府的讓步刺激了他們的胃口。首先華人溫和份子認為,沙文主義者的要求能夠用來阻止馬來人,但很快地,溫和份子便成為本身策略的犧牲者。

為了保留他們的影響,他們跟沙文主義者站在同一條戰線上,不必說,這鼓起了越來越多馬來人的對立和不信任。因此,繼續無可挽救地加深了馬來人和非馬來人之間的分裂。

總之,種族反對力量,使到人們對聯盟政府有能力進行良好統治的信心或期望越來越少。雖然,一般人認為只有聯盟才能統治國家,但是否需要給予絕對的權力,人們卻提出了質疑。

反對黨是劣等的替代品,它不能真正地贏取附從者,但人們對聯盟的普遍厭惡,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反聯盟情緒,這足以產生壓倒性的反對票。

顯然的,很多地方出了毛病。首先,政府一開始就立下一個錯誤的前提。它以為過去是有種族和諧,華巫合作爭取獨立,就是種族和諧的例子。它相信:華人只是熱衷於做生意和取得財富,而馬來人只是希望成為政府公務員。

這種可笑的假設,導致一種有損馬來人與非馬來人之間的表面性瞭解的政策。另一方面,政府為其雄厚勢力而洋洋得意,藐視針對它的批評,無論是來自反對黨或是它本身的支持者。

政府和人民之間的鴻溝越來越深,以致政府再也不能感觸到人民的意向,或正確的加以判斷。因此它無法鑑識到從獨立後到1969年大選臨近時,人民在思想上的激烈變化。

最終,當它以大為減少的“多數票”贏得大選時,政府陷入震驚的狀態,以致它的判斷力受損。1969年5月13日遂爆發了暴動事件,國家陷入無政府狀態。這就是 毛病所在。(8)

(08) 巫統少壯派求改革
在執政黨成員內,馬哈迪醫生對東姑政府所作的批判是嚴厲和大膽的,他的分析在很大的程度上表達了馬來社會的思潮,而在字裡行間坦承未能與華人的思想取得和諧。

事實上,這是無庸否認的現象,獨立以後的華巫關係在很多方面都未能協調,而在施政上,也不能取悅於任何方面,因而對聯盟失望的情緒大大增長。

當然,在華人社會的一般想法是在聯盟的執政下,那些高高在上的執政黨代表,已和人民的思潮脫節,尤其是馬華公會幾乎和華團發生了無形或有形的對峙局面。

不過,有必要指出者,華人當時的政治思潮可以分成兩個不同的力量,其一是從政治理想看問題。社會主義者或溫和的社會主義者或傾向左派的人士認為,聯盟是代表了上層階級,尤其是語文教育問題,更是觸及了華人文化的根基,因而要求改變現狀。

其二是不帶社會主義思想的人,卻從種族看問題,雖然聯盟在表面上看是華巫印三黨結合,相互協調,但是他們認為不是非種族性的政體,而所實施的政策未能使華人感到滿意。

馬哈迪促東姑辭職
由於矛頭相同,很容易地走在一道,通過1969年選舉全面的表達出來,從而改寫了馬來西亞的歷史。

馬來西亞歷史的改寫也是與馬哈迪醫生有一定的關係,且說“五一三”發生後,馬來社會己起了求變的思潮,尤其是巫統內部的少壯派,認為改變的時代已經到來,而公開領導一場矛頭指向東姑的政治鬥爭者,正是馬哈迪醫生。

馬哈迪醫生於1969年的大選中,在哥打士打區成為種族失和的犧牲品,他被回教黨的尤索拉哇擊敗,但他不因此消沉下來,反而更積極地尋求變革馬來社會的政治。

於當年6月17日,馬哈迪醫生(巫統理事)致函東姑阿都拉曼,促後者辭卸首相 與巫統主席的職位,理由是已經失去馬來人民的信任,包括在政府部門服務的公務員、警察和武裝部隊,乃至巫統的基層。(9)

馬哈迪信件的影印本廣泛流傳,在巫統黨內他有一些支持者,包括慕沙希淡,當時的副首相署副部長。同時馬來知識界和大專學生給他更大的支持。學生們甚至舉行示威遊行反對東姑,並在傳單中譴責東姑的政策。

因此,到了7月12日,巫統最高理事會決定革除馬哈迪醫生出黨。兩天後,馬哈迪的信件及其他五份文件被宣佈為非法。較早時,東姑曾採取行動,罷免慕沙希淡的官職。(10)

馬哈迪醫生和慕沙希淡是60年代中期湧現的少壯派領袖。前者在1964年當選國會議員,對勞工、教育及傳播等領域進行研究和批評,試圖為巫統灌入新的精神。

他強力的抨擊殖民地勢力,而建議我國與所有國家友好。後者是從巫青團成長的一位後起之秀,被敦拉薩賞識,聘為巫統執行秘書,較後成為敦拉薩副首相的副部長。

他們兩人有同樣的理想,也遭到同樣的命運。

(09) 恢復東姑聲望運動
巫統掀起一股少壯派求變之聲後,緊接著,巫統搞起了一個恢復東姑聲望的運動。7月19日的《海峽時報》,以封面版大字標題報導敦拉薩籲請人民支持東姑。

內政部長敦依斯邁醫生否認政變的謠言時說:“我可以確定地說,沒有政變這回事,也不會有類似事件發生。我們是這個國家的政府,東姑阿都拉曼是首相。知識份子及年輕的一代應當接受東姑是國家首相。”

所有這些努力被認為是要使到東姑光榮的退休。東姑已失去其地位,不大可能有轉機。(11)

其實,當全國行動理事會成立後,敦拉薩即以理事會主任的身份接管了國家的權力。1969年7月21日,宣佈成立全國親善理事會,以東姑任主席。但這個委員會並未擁有實權,目的是協助政府為騷亂暴動作善後工作。

到了1970年1月12日,敦拉薩宣佈另設立全國協商理事會。65名成員中,包括中央政府代表,州政府代表(在檳城執政的民政黨副主席林蒼祐醫生,及在吉 蘭丹執政回教黨主席拿督阿斯里也在內),政黨代表(只民主行動黨不參加,理由是政府拒絕讓被拘留的林吉祥出任理事)、宗教人士,專業機構代表,公共服務機 構代表,教師公會及小團體代表,由敦拉薩兼任主席。

帶動以黨治國概念
協商理事會形同一個“小國會”。這是政府在緊急狀態時期所作的力圖恢復民主的一項努力。

如果說“五一三”事件,給馬來人帶來更大的政治醒覺是有其事實根據的。敦拉薩宣稱:“這個政府是基於巫統組成的,我把這個責任交給巫統,以使到巫統能決定其形式。政府應跟隨巫統的願望和需求,並實施由巫統決定的政策。”(1970年9月22日當敦拉薩接任首相時的致詞。)

在馬來人方面,通過巫統所帶來的變化是巨大的,我們有必要加以闡述,用以比較華人在這段期間所處的環境和所作的反應。

敦拉薩帶動的“以黨治國”的概念,加速了巫統通過政治力量,去推行提高馬來人地位的步驟。這項努力正是馬哈迪醫生和慕沙希淡一向所主張的。

儘管東姑對巫統內部的異議者不滿,且著了一本《五一三悲劇前後》,揭露黨內有人要推翻他,並聲稱有一股力量要使這個國家更加接近亞非思想,但到後期,他也同意改變政策,同時指責“華人不接受馬來人在政治上的統治地位”。(12 )

(10) 配合時勢修改憲法
“五一三”事件給政壇帶來衝激,特別是政治醒覺方面,在馬來人方面,通過巫統所帶來的變化是巨大的,以黨治國的概念也因此被加強。

政府方面,所作的改變包括:

(一)修改憲法和法令,以使到任何人不會利用種族敏感問題鼓動情緒。而在緊急狀態期間、政府已通過全國行動理事會修改了煽動法令,關於國語、馬來人的特別地位、馬來統治者的地位和主權是不能被質問和批評的。

任何人觸犯煽動法令,如果罰款超過2000元或監禁1年以上,將喪失議員資格或在5年內不能參加競選。

較後時,1966年社團法令也修正,如果會員經常違反修正了的煽動法令,註冊官有權吊消社團的註冊證。

到了1971年國會重開時,政府著手修改馬來西亞憲法。

於2月23日,政府提呈憲法(修正)法案。首相表明兩個改變目標:(甲)禁止公開討論敏感問題,以確保國會民主制順序進行;(乙)糾正種族間的不平衡。這是由於獨立後的新一代已經成長,他們並不記得在獨立前,各種族以獻身和謹慎的態度所達致的折衷。

修正憲法在於:(甲)賦予國會權力以通過法律,禁止質詢關於憲法中規定的國語、馬來人特別地位、馬來統治者的地位和主權及公民權等條文;(乙)取消豁免議 員在議會內的言論不受司法挑戰的權利及(丙)賦予最高元首權力,以直接諭令任何大學或學院或高過中學的教育學府的選擇性課程,保留某些比例的學額給馬來人 及其他土著。

首相坦然警告:“我希望修正法令獲得通過,否則我們不能恢復國會民主。”兩個反對黨──民主行動黨及人民進步黨反對。最終,國會於3月3日以125票對17票通過憲法修正案。當時仍是反對黨的回教黨、民政黨、砂國民黨、砂人聯黨投 票支持政府。(13)

獨立13週年提出國家原則
(二)在“五一三”過後,政府通過各種努力塑造一個新的思想指導,以讓各族人民有所遵守。所成立的全國協商理事書,政府表明其責任是對國內的種族問題尋求一勞永逸方案,確保五一三事件不重演。

配合國家團結局的策劃,國家原則是在慶祝獨立13週年時(1970年8月31日),由最高元首頒佈,它包含5項信仰和5個原則──信仰反映出對國家的集體目標,原則是用來指導達致這個目標。 其宣言如下:

我們的國家,馬來西亞──致力於達致一個全民更大的團結,維護民主生活方式,創造一個合理的社會,國家財富得以公平分享,確保以自由的方式處理國家的豐富與多元化的文化傳統,建立一個朝向現代科學及工藝的進步社會。

我們,作為這個國家的公民,矢言以一致的努力,在下列原則的指導下達致所述的目標:信仰上帝,效忠於最高元首和國家,維護憲法、法治及擁有良好的行為和道德。

顯然,政府的意圖是以國家原則,作為政府對種族問題的基本策略的基石。如果明確地解釋,可以作下列的分析:
(一)回教是聯合邦的官方宗教。其他宗教及信仰可以在和平與和諧的情形下推行,不能因宗教理由而對任何公民有所歧視。

(二)每一位公民必須效忠於最高元首。

(三)每一位公民的責任,是尊敬和重視製定的憲法的文件,其精神和歷史背景,這個歷史的背景導致了出現關於統治者地位、回教地位、馬來人及其他原住民的地位,其他社群約合法利益及公民權的取得(皆不能受到質疑)。公民的神聖責任就是維護憲法。

(四)正義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基本權利已獲確保。包括個人自由,法律的平等保護,自由信仰宗教,擁有財產的權利和受保護不被放逐。憲法賦予公民有言論的自由,集會的自由及個人的自由,但必須服膺於法律。

(五)任何一個人及社團進行本身的事務時,不應侵犯任何已被接受的行為準則,蠻橫或攻擊任何團體的敏感問題是不允許的。沒有人可以基於另一人是屬於其他社群而質問他的效忠。(14)

國家原則頒佈,主要是希望通過教育與思想的灌輸,來促成人民的親善和避開或減少敏感性問題。政府也注意到從年輕一代,著手培養人民的愛國意識和對國家效忠不二的重要性。

(11) 國語成教學媒介語
獨立13週年,政府頒佈國家原則,是希望通過教育與思想的灌輸,來促成人民的親善和避開或減少敏感性問題。

政府也注意到從年輕一代,著手培養人民的愛國意識和對國家效忠不二的重要性。在這方面,我們注意到政府也同時改變教育制度改變。

“新現實主義”繼續推行,政府矢言以“科學”的方法來解釋種族問題,並指導政府的計劃作為解釋問題的方案。

1969年7月中的時候,新任教育部長阿都拉曼耶谷宣佈從1970年開始,英校1年級的教學媒介語改為國語,而到了1982年在所有的中小學實施。

但華校及淡米爾學校未直接受到影響,不過隨著這一改變,如果學生要繼續進入政府中學受教育,他們有需轉以國話作為媒介,所有的考試也將以此作為媒介語。

通過國語達致團結
這項宣佈,結束了許多年來有關敦拉薩及拉曼達立報告書的爭論,也結束了英文學校。

教育部長說:“通過國語,我們可以達致團結與和諧,我們誠懇地希望。”

教育政策的改變是顯示出“新現實主義”觀點的推行,使到馬來西亞的政治制度更加的以馬來人作為基礎。(15)

(12) 新經濟政策的推動
新經濟政策是“五一三”事件後的其中一個最大的產物。在剖解五一三悲劇時,政府發現到種族間存在不平衡的問題。

巫統認為馬來人的經濟落後及貧窮和馬來人的心理感受,必須加以關注,因而於1969年7月1日,副首相兼全國理事書主任敦拉薩提出新經濟政策的概念,包括強調優先推行勞工集中工業,建立投資委員會,政府的更大參與工業,在必要時,建立本身的企業或進行聯營。

就業比例應反映出人口的比例,鼓勵在鄉村地帶設立工業,尤其是在東海岸和東馬地區,採取急速計劃訓練青年具有工藝知識,及擴展發展計劃。

到了1970年,政府加速其步伐,而在6月的時候,首相署的經濟策劃組提出的報告書,強調政府的政策是要確保種族間的收入平衡。但是比較明確表達新經濟政策的意旨和目標是在第2個大馬5發展計劃於1971出的時候,且進一步在1973年11月的中期檢討中加以闡明。

努力拉近城鄉距離
根據歷史分析,新經濟政策並不全然是新的概念,它只是繼續已經推行的政策。所不同的是所有的政策已連貫一致且加以表明,和更有決心的加以實施。

獨立以後的翌年(1958年),政府已展開工業化計劃,且提供獎勵制度,但進展緩慢。更早時,在殖民地時代,鄧普勒於1952年被委為欽差大臣時,亦注意到達致種族經濟平衡的重要,不過收效有限。

新經濟政策中就是孕育這種概念,後來國陣的天秤標誌即源於此。話說回頭,直到1969年為止,政府所作的努力是拉近城鄉的距離。例如1964年競選綱領中,聯盟即強調這一點。

政府的政策乃通過改善鄉村地區來協助馬來人。而1956年政府成立的聯邦土地發展局FLDA接著改為FELDA,是輔助較早成立的鄉村及工業發展局RIDA,但嫌發展不力,1956年改組成為人民信托局MARA,側重在交通、工商業、訓練、技術服務和貸款方面的工作。

其他機構如聯邦農業銷售局FAMA及土著銀行也成立,可是馬來人認為,所作的努力並未在實質上有多大的改變。

這個觀點在1965年及1968年約兩項土著經濟大會上提出。這是由政府贊助的大會,大會討論並通過成立國家企業公司PERNAS。已故賽惹花(逝世前是巫青團長,取代已失勢的拿督哈侖,但聲言繼續執行哈侖的任務)在第二次的經濟大會也指 責自由企業。

所達到的結論是,既然馬來人感覺到難以在競爭制度下受惠,制度本身有需要改變。同時在會上,也建議南洛公司的40%產品應通過土著分銷商推售。這一些建議,為新經濟政策的提出奠下了基礎。(16)

保留商業股權給馬來人
五一三的事件,加速了政府擬定新經濟政策的決心。雖然新經濟政策被認為是由敦拉薩推動,而概念是是丹斯里雅沙里提出的,卻是當時馬來社會的一股思潮,包括回教黨也建議保留商業股權給馬來人。

最先表達出新經濟政策概念是在提出第二個大馬五年發展計劃時。它說道:“國民團結是國家的至高目標,如果馬來西亞社會及種族集團,在參與國家發展中,沒有獲得較平等與公平的地位,是無法分享現代化和經濟成長的成果,也將是不能達致的。

如果大部份的人民,仍然貧窮及如果沒有立足的就業機會提供,國民團結也不能促成。”

政府宣稱新經濟政策要達到兩大目標:(一)不分種族的提高國民收入和增加就業機會,以減少貧窮和最終消除貧窮。(二)重組馬來西亞社會以糾正不平衡,進而減少及最終消除在經濟上的種族區分。

這個過程包括現代化鄉村生活,城市的快速和平衡成長,在各個領域製造馬來人的工商業社會,以使到馬來人及其他原住民,成為國家經濟活動的伙伴。

成立許多機構推動政策
對此,政府聲言,新經濟政策不會使到某一集團受損或感覺到被剝奪。(17)

之後,政府成立了許多機構來推動新經濟政策,例如彭亨東區發展局(DARA)、慕達農業發展局(MADA)、馬來西亞農業研究及發展機構(MARDI)、 國家稻米局(LPN)、樹膠業小園主發展局(RISDA、馬來西亞樹膠發展局(MARDEC)、馬來西亞糧食工業(FIMA)、漁業發展局 (MAJUIKAN)、畜牧業發展機構(MAJUTERNAK)、土著銀行、農業銀行及農民機構(FOA)。

比較重要的機構是國家企業有限公司(PERNAS),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城市發展局(UDA)、馬來西亞國際船務公司(MISC)、國家投資公司(PNB)及各州成立的經濟發展局等。

在第2個大馬5年發展計劃進行中期檢討時(1973年),政府更明確的指示:“政府的目標是在20年後,馬來人及其他原住民(概稱土著),將在工商業的各個領域中佔有經濟股權的30%。

“因為1969年時,馬來人擁有的經濟股權只佔1.5%,同時馬來人的平均個人所得少過非馬來人的一半有餘,新經濟政策的目標,是要求迅 速的重新分配有關在國民生產和職業中的比例。要達到這個目標,馬來人的經濟擁有權需要每年成長25%,而私人企業的成長率每年在10%之間。

這種大幅度的重新分配國民生產要達致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賴於政府的機構,進行大量的投資。(18)

政府的計劃,側重於對有限公司擁有經濟權。1970年,根據計劃顯示,在馬來西亞半島,馬來人的股權只佔1.9%,外資佔60.7%,華人佔25.5%,印度人佔1%。

外資主要控制現代化的農業和礦業,而在製造業、商業和金融也有50到60%。在考慮到馬來人的少數字的情形下,政府列下30%的股權是很高的擴展率,非馬來人則訂為40%,剩下的30%由外資控制。

購買股票賣給馬來人
到了第3個大馬5年發展計劃(1975-1980年)公佈時,報告書說:“第二個馬來西亞計劃所獲得之進展顯示,若要在1970年達到資 本擁有權的分配目標,則在未來15年中,需作出極大的努力。公共機構將購買股票,最後發售給馬來人,這些機構如人民信托局、國企和它們的附屬公司、土著銀 行、發展銀行、城市發展局、州經濟發展機構和它們的附屬公司。

當馬來人的收入和儲蓄增加,而有關企業又有穩定的盈利時,公共機構就將股票分售給馬來人。到了1990年,土著最少擁有私人企業30%的股權。因所需的資金甚巨,這些公共機構目前擁有5億4100萬元的股票,在未來15年中將增購及代管180億元之新股票。

非土著馬來西亞人之公司股權增長將不受阻,在第2個馬來西亞計劃下,他們的股權增長率為15.1%,由1975年至90年,預算每年增加15.5%,使升土著馬來西亞人到1990午時擁有經濟權的40%。

雖然他們的增長率此土著緩慢,但他們仍有相當的機會去增加他們的股權,他們可以購買新股至40%。”(19)

--------------------------------------------------------
註:
(01) See "Ethnic Politics ln Malaysia" By R.K.Vasil/P170
(02) See "Ethnic Politics ln Malaysia" By R.K.Vasil/Pl71&175
(03) See "The Prince And I" By T.H.Tan Published/Sam Boyd Enterprise Mini Media Pte. Ltd/1979/P127.
(04) See "The Prince And I" By T.H.Tan Published/Sam Boyd Enterprise Mini Media Pte. Ltd/l979/P129.
(05) See "Ethic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R.K.Vasil/P180
(06) 參閱1969年6月10日《星檳日報》
(07) 參閱1969年6月7日《南洋商報》
(08) 參閱馬哈迪醫生著《馬來人的困境》/劉鑑銓譯/第8頁至18頁
(09) 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By R.K.Vasil/P184
(10) see "Malay Politics ln Malaysia" By John Funston/P224
(11) 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P186
(12) See "Malay Politics ln Malaysia"/P225
(13) See "Ethnic Politics In Malaysia" /P190, 191 & l92
(14) See "The Malaysian Politics" /P401 & 402
(15) See "Malay Politics In Malaysia"/P2l8
(16) See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In Malaysia" By R.S.Milne And Diane K.Mauzy
(17) See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In Malaysia" By R.S.Milne And Diane K.Mouzy/P326 & 327(18) See "Malaysian Politics"/P410 & 411
(19) 參閱冷眼著《在國家經濟發展中華人經濟地位問題檢討》/刊於馬來西亞 華人文化研究論文集第一輯/馬來西亞華文文化協會出版/1978年。

第二章:恢復國會民主

(01) 敦拉薩時代掀序幕
政府在“五一三事件”後提出的國家原則,新經濟政策及禁止任何人觸及敏感問題等措施時,已在一般上穩定了政治局面,因此也部署恢復國會民主。

這正如政府強調的,如果不採取行動補救種族間存在的問題,民主是不可能復甦的。

但與此同時,政府本身經歷了一個大變化,那就是首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的下台 ,而啟開了敦拉薩當政的時代,這也是五一三後的最重要的歷史發展之一。

東姑阿都拉曼於1970年8月30日國慶日前夕,宣佈於9月21日正式辭卸首相職化,並向最高元首陛下推薦敦阿都拉薩為其繼承人。

他同時作出數項重要的宣佈:
(一)由8月31日起,解除政治活動禁令,戒嚴令完全解除。(五一三事件發生後,政府即宣佈實施戒嚴令)。雖然國人有權自由從事政冶活動,但在煽動法令下有關國語、馬來人及土著特殊地位、公民權利及統治者主權等課題,均禁止批評。

(二)新元首於1971年2月20日舉行傳統就職儀式大典。(新元首是東姑侄兒,在輩份上不適於官方禮節,是以東姑辭職,但這不是重要的理由,重要的是形勢已完全由敦拉薩所掌握。)

(三)最高元首於1971年就職儀式大典後同一天,正式宣佈召開國會,恢復五一三事件以來即中止的國會民主。

東姑說:“世界大戰結束以來,我們渡過了25個年頭,人民從許多外國統治之屈辱中崛起,我們依靠本身的努力達致許多成就,克服許多困難,改變了歷史的道路。我們的成就確是輝煌的.只有一次不能符合我們的意願,那便是可悲的五一三事件。

鼓勵馬來人積極行動
那是一次心理和社會地震,震動到我們生存的根基。這是我們永遠不能忘記的一目,因為我們感到痛苦的是,我們並未真正達致我們所珍惜的團結;我們未能維持世人對我們表示欽羨的種族和諧。”(20)

是的。種族的團結並未能真正的達致。以致爆發了五一三以後的政治局面的改觀 。配合經濟政策推行,巫統秘書長阿都拉曼西努提出了馬來人“精神革命”的理論,以鼓勵和協助馬來人積極行動。

但是更具激發作用的是馬哈迪醫生在其著作作“馬來人的困境”中所作的剖解,以激勵馬來人重新孕育強烈的民族主義意識,用以確保馬來人在政治地位佔優勢。

如果說,五一三事件是歷史的分水嶺,那是有事實根據的。馬來社會已更迅速的 醒覺和行動起來,尋求局面的改變。

而華人社會,經歷了五一三的震盪以後,並不能產生相應的行動,仍然存在著傳統遺留下來的思潮.並沒有在政治工來一個較為澈底的改革,只是希望在原有的架構底下,作適應的調整,因此還是處在一種分裂的狀態,提出不同的觀點。

我之所以用較多的文字,來闡述1969年後的政府政策的改變和新政策的推行,主要是因為所有的施政改變,都對華人社會發生深遠且重大的影響。

(02) 馬華調整內外步伐
華人社會經歷了五一三階段後,在思想意識上所表現出來的形態是不能一致的。

在一方面,華人社團,尤其是代表上層及商業利益的社群,紛紛要求馬華勿因選舉的失敗退出政府和內閣。在陳修信領導下的馬華公會,於1969年5月20日鑑於 緊急狀態下國家利益為重,決定重新加入內閣,但只擔任特別任務部長,直到國 會民主恢復後,才恢復正常的部長職。

但在另一方面,華人社會一般上的感受是帶有矛盾和衝突的.在不反對馬華重入 政府的口號下,他們似乎對敦陳修信的領導未具充份信心,而且認為敦陳因家庭背景及教育的關係,未能暸解華社的需求,以致一些華人社會領袖曾批評“敦 陳是一位好的財政部長,但不是一位理想的華人政黨領袖。”(21)

雖然敦陳已暸解到他本身的處境,但並沒有萌起退意,尚且著手改革黨的組織和章程,進而決意為馬華注入大批新血,以重整旗鼓,不過這一行動也導致他在黨內的地位日益衰退,種下被迫下台的禍根。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敦陳表示支持東姑領導的同時,又對馬華進行了改革,首要的任務是修改黨章。1969年12月7日,馬華中央工委經過討論後,接納新黨章草案,並於1970年9月11日的中央代表大會上確認。

總會長獲更大權力
新黨章給馬華總會長更大的權力,包括成立各州聯絡委員會,以取代原有的州分會,州主席由總會長委任,以前的主席係由州代表大會選出。同時各區會皆以國會選區作為標準。

這樣一來,各州的人選俱是總會長的人,用意在於減少紛爭和分歧。但事實的發展並不如此,反而導致新舊派之爭。

一項有趣的發展是:馬華也準備接受其他政黨,以一個組織加入馬華成為附屬會員,只要它聲明支持馬華的目標,但不得享受選舉和投票權。當然這是沒有任何反應的,可是另一戲劇性的變化卻在較後發生。

刺激馬華公會加速重整的步伐和試圖改變其政治結構的,是由於當時的副首相兼巫統第二號人物敦依斯邁醫生於1971年正月十五日在新山說:“如果馬華公會及印度國大黨繼續‘不死不活’、缺乏生氣,那麼巫統唯一的途徑是與這一兩個聯盟的伙伴拆夥;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定要分離。”
依斯邁醫生也指出:聯盟是一股強大的組織,但那是過去的事。(22)

敦依斯邁向來是以大膽言論見稱,隔天他的新聞秘書英仄華合馬蘭澄清使用“不 死不活”的馬來諺語,意在加強馬華和國大黨的防衛地位。

基於依斯邁經常強調國家不可能組單種族專制政府,因此馬華脫離聯盟在當時尚不是巫統多數人的意見。但不可否認的是,巫統內部已因馬華選舉的失利,影響政府的地位而產生怨言和不滿。(23)

(03) 陳修信答覆依斯邁
敦陳修信針對副首相敦依斯邁的指責,發表了一篇措詞相當強硬的答覆文告:馬華及印度國大黨與巫統比較,經常是處在不利的地位,因為他們要保護馬來人的特別地位及聯盟的教育和語文的立場;就算馬華與國大黨是完善的,這種立場本身就勢必消耗了大量的華人及印度人的支持……
縱使在最好的環境下,我們要獲得超過40%華人的支持,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事。換言之,我們經常是處是在非常沉重的心理上的不利。

巫統方面可能有一種感覺,它可以不需要馬華公會,在這種情況下,站在馬華的 觀點來說,我們離開聯盟同時以自己的旗幟來活動,將來將更加容易,因為在這 種情況下,我們將有比目前更大的運用餘地。

我們目前受看種種的限制,需要顧慮巫統與馬來人的願望,目前我們是一方面受到馬來極端份子的攻擊,另一方面,又受到沙文主義的華人的攻擊,同時我要說明,我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不過,如果我們的忍耐,能夠達致一個團結的多元種族的馬來西亞的目標,我們是不計較付出的代價。(24)

敦陳的立場似乎是馬華不會退出聯盟,但若巫統認為不需要馬華,馬華只好退出 。由於爭執未再擴大,事情隨即不了了之。

然而這件事引起當時民政黨秘書長陳志勤醫生的興趣,他說:對巫統本身及對國家來說,最佳的做法是去掉馬華及國大黨,而由巫統開始與其他非巫人領袖談商,以便保有一個多元種族的政府。”

陳醫生的這種想法,反映了當時的非馬來人的反對黨存在這種思潮,以取代馬華公會在政府的地位。

馬華必須尋求改變
事實上,存在華人社會中的思潮並沒有意圖剝奪馬來人的政治地位,但在1969年大選中,表達了他們對聯盟政策的不滿和對馬華公會的失望。是以五一三事件後,華人所進行的活動,大多是局限於保護華社的利益及和馬來人取得協調。

縱然副揆和敦陳的觀點有大分歧,但巫統和馬華之間尚存在著合作的基礎,這也 就是事件不會鬧大的原因。可是對馬華本身而言。已是一記悶棍,倘若不尋求改變,情勢的發展對馬華是弊多於利的。

比較戲劇化的變化是1971年2月2日國會民主重開後,各政黨活動禁令解除。馬華公會順著這一解禁。在敦陳修信的同意利大力支持下,進行了3個重要的步驟:

其一。馬華公會開放門戶,大量吸收黨員,特別注重專業人士及黨內的少壯派, 而且採取行動減少大生意人在黨內擔任要職,目的是要洗刷馬華是頭家政黨的形象。

陳修信為了使到馬華有新的形象。因而宣稱:“政冶和生意,不能兩相混合。我們需要華人社會各方面的支持。這當然也包括商業社會,但是如果那些常常與政治打 交道,同政府要求做生意的人,一旦積極的從事政治,事情就會搞壞。我們需要生意人支持馬華,但是這種支持,不可與積極參加政治混為一談。”

“馬華門戶開放,鼓勵新血加入,倘使他們認為馬華領導層不理想。可以取而代 之;倘使抱隔岸觀火態度,只會批評,不為人民做事,是失敗主義和消極態度, 等於自動放棄政治權力,落在別人之後,不該怨天尤人。”(25)

自從陳修信於1960年代初期奪得馬華領導層後,這是他第一次對馬華進行的重大 改革。不要大生意人來擔任馬華的要職,啟開了一個新的轉變,難免得罪一些元老和那些長期在經濟上支持馬華的人。

這也為日後馬華的內爭埋下了伏線。敦陳修信轉向專業人士招手,要他們在馬華內大開拳腳,灌入新的精神,例如馬華總部創設了6個局,分別由 專業人士擔任。其中行政局由甘文華律師(馬華總秘書)主持、宣傳局歸劉集漢(馬來亞樹膠研究局副統制官)、政治局主任陳修信,副主任戴觀清(馬大工程系講 師)、政府事務局主任李紹茂(公積金局總經理)、公眾朋務局主任張耀忠醫生,會員局則由敦陳親自出掌。

馬華少壯派崛起
此外,林敬益醫生(當時32歲)被委為馬華霹靂州聯委會主席。李裕隆出任雪州馬華秘書,而陳忠鴻醫生、鍾天權、羅福元、梁棋祥、楊壽賢和王成就等,都是 在那時崛起的青年一代。

可以說,在轉變之下,馬華引進許多新黨員,專業人士也被賦予不同的任務,看 來已扭轉了馬華被認為“半生不死”的形勢,展示了它具有了一股新興的力量。

當然,重要的是:敦陳在1969年之前所起用的一批幕僚,在獻議出策方面經已把馬華導向困境,完全不能跟上時代潮流。更加不能與華社的思 潮相應合。例如敦陳的政治祕書呂鴻元,當時的工商部長林瑞安醫生的政治祕書王燭塵,馬華總聯絡長曾崇文等人所採取的策略是只看馬華的強大(1964年大選 勝利所帶來的自大態度),不惜與華團作對,更授意總會長打擊獨大和採取開除教總主席沈慕羽的手段。

這些行動,對於馬華的政治鬥爭並無辛裨益,反而處於不利的地位。直到1969年 大選遭嚴重挫折後,郭陳才略為醒悟,改用新人來重整馬華的聲譽,試圖使馬華 走向與一般華人政治思潮認同的洪流中。

但是,這股改革之風,卻帶來新舊黨員之間的衝突和分裂。

(04) 倡導華人團結運動
馬華總會長敦陳修信所採取第二項改革,是深入民間展開一項運動,改變華人對馬華“軟弱”形象。

從心理上來說,馬華公會要抓住華人的心,除了和華人共呼吸並投入群眾運動中 外,沒有其他途徑可走。

從戰略上來說,馬華已不能侷限在政黨內從事政治活動,因為有許多在馬華門外 或徘徊在馬華門外乃至反馬華的華人,是不願意與馬華直接掛勾的。倘使馬華不 順應時代而改變的話,它將無法瞭解民情,也只有使馬華和華人的關係越隔越遠。

陳修信瞭解到本身與馬華所處的脆弱性地位;尤其是面對伙伴巫統時,更顯示它已經不能廣泛性代表華人。

為了“突破”1969年大選造成的困境,以及經過近兩年的緊急狀態帶來的政策上變革,特別是新經濟政策的提出,已促使陳修信需要在間接上,回答敦依斯邁醫生形容馬華是“半生不死”的政黨,乃鼓勵馬華的少壯派及華團的領導人和政界人士,倡導“華人大團結運動”。

恢復和華團合作關係
這一號召正合其時,因為在國會民主凍結時期,馬來民族主義思潮在巫統領導下,再度興起;而華人在“五一三”後的政治思潮,處於停滯和觀望的階段,未對施政有積極的反應。

同時,有必要分析的是:華人在1969年大選的投票傾向,是由於不滿陳修信和馬華公會使然,教訓的用意多過“消滅”的意圖。不料一場悲劇隨著發生,在情在理都不想馬華“死”而是要它變,變得能和民眾的意願相配合。

第一個變是要求馬華內部的重整。雖然陳修信未澈底的將馬華改頭換面,也沒有下台之意,但算是大膽和開放的注入許多新面孔。

第二個變是要求馬華恢復和華團合作的關係,進而能在政治上捍衛華人的各方面權益。正由於有此想法,當馬華於1971年2月7日,在吉隆坡推動華人社團領袖大集會時,獲得熱烈的響應,在一定程度上試圖將華人的思潮,納入馬華所鼓吹的華人大團結運動的主流中。

陳修信在大會上說:華人面對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團結,我們必須承認的事實是我們無望地分裂。一個少數民族,分裂成至少三個政黨,在政治上是鮮有效能的。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我們不能發出同一個聲音,不能化成一致的行動。

我們有許多政見,以致其他種族不知道那一個是真正反映華人聲音。

這種局勢的持續是無望的,除非我們能夠彌補這個基本的缺陷,這就是為甚麼, 在最近期間籲請華人團結。不過,我清楚地表明我所要的華人團結,不是為了助長華人沙文主義,不是要和馬來人及其他民族對抗,而是要更多及更有效地與他們合作。

因為,一個四分五裂的華人社會不但對華人本身無益,並且只能帶來政冶不安定,除了有利某些人挑撥離間外,對任何人都沒好處。我堅信這是我們面對的最大問題。如果我們得以解決,未來是樂觀的,反之,沒有人可以幫助我們。

或者可以指說,當我談及華人團結時正如巫統談及馬來人的團結,是很種族性的論調,但讓我們忠於自己。過去遺留下來的遺產是,大多數的公民視自己為馬來人、華人及印度人等,他們不視自己是馬來西亞人。

我同意我們必須加速實現有朝一日大家視自己為馬來西亞人,而這需要很長的時間來達致。它不能在一夜之間實現,在目前我們必須面對現實。

努力達致種族團結
對我個人而言,如果有一天我們解散了馬華公會,我結束成為會長而過渡到聯盟 成為一個單一的政黨,直接吸收黨員,不再通過成員黨,那將是我一生中最快樂 的日子。當然我們現在有聯盟直接黨員,但他們尚不是黨的大多數成員。

今天我們生活在多元種族社會中,是殖民地時代留下的產物。由於這樣,非馬來 人及馬來人,各因不同的理由感到不安全。幸運的馬來西亞能容下所有的人。只要我們維持種族和諧,我相信我們可以達致最高境界的繁榮和以前夢想不到的成就;但先要解決種族問題,才能實現這個目標。”

敦陳強調種族間必須有各個水平的對話,以相互瞭解,但華人須先團結。在這方面,敦陳說:“如果認為我作為馬華公會的會長,是華人團結的絆腳石,我準備乾脆下台,乃至退出政壇,如果這樣做有助於達成目標的話。

這個目標是最重要的,其他的問題顯得次要。如果我們不能達到目標,將難於解決我們的問題。
現在是華人社會來決定他們要誰領導,我準備接受之。我們應該決定,並儘快的決定我們準備為團結而工作。我們的前途在於我們所的決定。”(26)

敦陳上述的演詞,豪無疑問的,已在會場上激起了迴響。這是第一次,在公眾的 場合提及他準備退位讓賢,便在場的人認為敦陳有意來一傷大改革,以喚起華人 對政治的熱潮。

當日的大會是馬華受痛挫後在公開場合第一次獲得熱烈的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 重建人民對他的信心,但還是有許多人希望他有更好的表現。

不論華人對於陳修信的印象如何,在當時的環境下(五一三帶來的震盪,緊急法令的實施及國會預期在1972年2月22日重開),一般人在沒有更好的選擇下,希望陳修信能與華社打成一片,以華人的利益為依歸。

數千人參加團結大會
主持這次大會的是馬華的元老敦李孝式,是超越黨派的,主要是討論當前華人 的處境,因此得到空前的響應。

新聞記者有如下的一段描述:“參加今日大會的華人領袖,係來自西馬11州,包括各社團、書館、董教、校友會、各行各業之賢達及領袖,將整個大會堂(聯邦大酒店的禮堂)預定的五百多張座位坐滿後,各州領袖仍源源而來,結果他們將每條行人道擁得密密麻麻,真是擠得木洩不通。

大會主持人,看了這種熱烈情況,內心非常感動,隨即請求酒店當局增加椅子,連走廊亦滿座,人數達千人,充份地表現了華人大團結的精神。

更值得一提的是,人會由上午11時開始,至下午1時休會午餐,有些人士認為下午續會時,人數必定大大地減少,這是以往社團的大會情形,但今日的大會卻迥然不同,打破了社團或政黨大會以往的情況,全部領袖繼續出席,仍然全場爆滿。”(27)

除李孝式聲明會議是由華裔馬來西亞人召集外,並強調團結的重要,但今日會 議不是責備過去,而是策劃未來。

席上發言者有:沈慕羽、鄭琬文、杜志昌、李裕隆、蘇炳佳、黃文華、駱英傑、戴朝水、顧與光、李劍橋、陳金水、陳道華、楊壽賢、劉健民、楊元勝、劉集漢、李三春、劉曼光、楊金殿及李孝友。

經過整個5小時的發言,個個言詞慷慨激昂,對當前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政黨等,提出許多建設性的抨擊與建議。

會通過了六點宣言:
(一)吾人深信本邦馬來西亞欲得穩定、安寧及進步,則所有人民,不論其種族源流,必須團結。

(二)吾人堅信馬來西亞華人,必須本身團結一致,方能對鞏固國家團結,作有效的貢獻。

(三)吾人堅信,每一馬來西亞人之平等自由權利,不受轉移亦不可侵犯,此種權利超出所有政治、社會、文化及經濟的範疇。

(四)吾人堅信必須盡一切所能,以提高各種族未達水準者之地位,俾本邦經濟繁榮得眾人與共之。

(五)吾人更堅信每一馬來西亞人之福利與安全,必須受到國家之保障。

(六)因此,吾人保證對本邦效忠不二,且頁獻性命,保衛國家,團結一致維護憲法,並依據國家原則之精神與其他民族合作,俾在民主公平馬來西亞的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及政治進展,使人人有平等享受的機會。

大會即席成立“馬來西亞華人促進團結委員會”。成員如下:莊漢良、張耀宗、 黃偉強、李裕隆、社志昌、林坤傑、沈慕羽、趙燊儒、鄭琬文及顧與光。

這個聯委會在成立後,曾一度考慮肩負起華人政黨大團結的任務,但千頭萬緒,又談何容易呢?馬華富然不會反對其他政黨在歸順馬華下,促成合併,可是,當時的反對黨並不熱衷這樣的合併,以致沒有下文。

華人團結運動大會在首都取得空前的熱烈反應後,激發各地的華團行動起來,例 如相續於2月8日在怡保,3月14日在芙蓉及4月25日在檳城先後舉行,場面盛大的 團結集會,吸引了成千上萬的華團領袖及代表與席,在情緒高昂下,已成為一股全國性而帶有濃厚政治思想的運動了。
在怡保的集會,場面很是熱烈,這也是吉隆坡集會的成功帶來的熱潮。陳修信對 人民的反應至為欣慰。

他說:“我被告知許多商店及礦場,今天提早關店及收工,以使到更多人參加大會,這顯示許多華人已醒覺。我們正處在歷史的十字街頭。第一條道路是導向更好的生活,我們在政府內需要確保更多人分享快樂的生活。

另一條道路是導向不安的未來,可能是陷入混亂。我們應該決定要走那條路。”

也無需懷疑的,華社當然選擇走第一條路,但是要怎樣走以及要怎樣做才能實現 ?敦陳除了要華人支持領袖,放棄騎牆的態度外,更要在政治上活躍,否則這樣 的領袖將無所作為。

不過,敦陳指出,過去,華人社會的許多領袖是來自商界,一位好的商人不一定 能成為好的政治家。我需要清楚說明的是這不意味著我們不應有商人參加政治, 但明顯的政治領導層被商人控制的話,今日的環境下,將會更加沒有效能。

(05) 華團掀起團結熱潮
1969年大選面對重挫,馬華推行內部改革,其中一項是不準備繼續由大商家當政的局面,而是要扶持年輕的一代,因此需要吸引更多青年人。

不寧唯是,同樣要爭取老一輩人,受華文教育的,受英文教育的乃至左右派人士,只要他們不從事鎮壓,準備遵循憲法而不訴諸暴力。

不可忽視的,更要爭取“無者”的支持,因為他們是多數選民的總目。

馬華總會長敦陳修信說:“那些領導華社的人應順應改變潮流。在這個世界上,任何事務都在變,只是其進度快慢而已,那些不能調整自己接受改變的,應讓步給能夠改革的。如果你要在國家中扮演有意義的角色,已沒有其他途徑可尋。

在需要團結工作方面,令人沮喪的是,今天在首都有200間會館代表不少過50萬人口,同樣的情形也在國內其他地方出現。這並非好事,我們被分成客家人、福建人、廣東人、海南人等。

本人感到恐慌的是有一些還更詳細的分裂成不同的小集團,而這些小團體也有他 們本身的會館為代表。在政治上,這是一種不幸。”(28)

敦陳提出的政論,已比在首都大集會上的言論,更明確的擺明搞華團運動的本意。第一,他要華人消除幫派,與馬華認同政治思想;第二,他要華人消除左右派思想 鬥爭,以團結為重;第三,他需要華人團結作為支持他的後盾,雖然尚未清楚表明,但未再提出辭職,作為華人團結的一個步驟。

當時正值華人社會情緒激昂,亦比較關心馬華公會脆弱地位可能影響華人在政府 的權力,因此表現出一種團結的“面貌”。但尚未觸及內心深處,這是發乎一時 和五一三後帶來的產物。

左派不認同團結運動
值得注意的是,整個左派運動並沒有認同這項運動,雖然有個別人在參加,如顧興光(曾任社陣控制的馬六甲市議會議員兼代主席),寧保持低調,也不加以反對。

或者可以說,在華人社會中,推動團結的思潮並沒有很大的阻力,更因是由馬華 總會長在後,同意通過華團公開出面,也就未貝有濃厚的政黨色彩,不過帶有很濃厚的政治色彩。

從霹州華團大集會中,我們清楚地看到陳修信已從這場運動中重新得到支持。

一則現場新聞描述可以概括當時的傾向:“逾6000隻手揮動,充份表現了霹州華人的大團結大會的熱烈,真的可說是破霹州自有會議舉行以來的紀錄……

這種場面,也充份表露了華人對敦陳等人的擁戴。霹洲間人賴甲貴說,我們“一 定要有一個領袖代表去爭取,目前這個人選,只有陳修信最適合(掌聲雷動)。”(29)

大會隔天,霹州華人團結大會發起人楊金殿發表文告指出,大會一致熱烈支持陳修信為華人最高領袖。

不過,同一天霹州另一聞人葉英華(曾是馬青總團宣傳主任,1967年辭職)在贊 同華人團結的同時,不能苟同陳修信忽視鄉團書館存在的價值。(30)

在霹州華團大會上,其中兩名演講者沈慕羽與顧興光(均來自馬六甲)的演詞內容後來被控觸犯煽動罪。

(06) 沙文主義趁機抬頭
吉隆坡和怡保華團大會成功召開後,基本上,陳修信所要求的支持力量算是達到了,也在馬華以外促成一股團結的形勢。

因此,1971年3月14日在芙蓉舉行的華人團結大會上,敦陳說:團結運動已經取得成功,但我們下一個步驟是什麼呢?

他指出,華團委員會雖然已經產生。但作用受到限制,因為作為一個小委員會, 可供它利用的資源及配備當然很有限。

他又說,除非華人華眾作為領袖的堅強後盾,否則我們將不能發揮力量。對於華 人社會來說,單單由領袖們工作,而廣大群眾袖手旁觀,隔岸觀火,祇等待分享 他人辛勤工作的成果的話,那麼恕本人直言,這種態度絕對不會給我們全體華人 帶來任何利益。(31)

在綜觀華團熱烈的反應後,這是敦陳比較明顯需要華人支持的時候了。而事實上,華團是在沒有更好的抉擇和形勢所需下,一直表示對敦陳的擁護。森美蘭的逾萬華人團結大會上,通過五項議案中的一條即是“擁護陳修信為全國華人最高領袖”。

根據報章報導,大會是由森州15名華人領袖召集,他們是陳世榮、邱觀古、唐明 傑、蕭隆興、莫琛、鄭映南、胡棠、劉萬生、蘇林邦、文炳懽、陳松德、李東、 謝舂才、黃金星及姚美玉。
來自大馬華人促進團結委員會的代表有李裕隆、張耀宗、黃偉強與顧興光及霹州華人大團結召集人楊金殿、楊壽賢及梁祺祥。

在立場上和敦陳意見有些不同的是來自蘇邦林律師的演講。他說:要搞好團結工作,應該要有個團結的媒介或組織,我們迫切需要有個超越政黨、幫派的華人政治機 構,讓所有不同政治信仰和思想不同的華人聚合在一起,為尋未共同的目標而平心靜氣的交換意見,以民主的方式,以少數人支持多數人的原則來處理問題,以尋求 共同的協議,作為華人的總意見。(32)

無疑的,這個見解在當時普遍地存在搞華團工作者的腦海裡:他們之中包括馬華黨員,但大多數的意見是華團聯委會應發揮作用和對政治問題表達見解,才能表現出超越政黨(但非超政治)的立場,而不以為加入馬華是適當的時刻。

這個委員會的出現和所作的工作,在馬華黨內受到一些領袖的質疑,尤其是那些未積極參加華團大會者。

符合敦陳修信政治意願
認真研究起來,華團的運動是符合陳修信的心意,用以支持他在政治上的地位,進而能達成馬華公會的改革而壯大力量。

不過,敦陳的想法後來與華團出現矛盾乃至有“對抗”的意味。作為馬華署理會長的許啟謨就感覺到華團運動不是味道,可能會導致取代馬華的局面發生。

2月25日的國會上,他便針對華團運動發表異議。他說:在吉隆坡及怡保召開的華人團結大會,是一種沙文主義的表現。

接著,他又於2月18日在報章公開指出:最近幾個星期內。我們再度看見少數投機 份子的沙文主義者,乘著敦陳修信語重心長呼籲團結主義呼聲的高潮,再度乘機 抬起沙文主義的頭。

針對這一指控,華團聯委會發表一篇文告要未許啟謨表明他對馬來西亞華人,為促進國家團結運動的工場。同時也要知道,他是否指華團聯委會,是個投機份子 沙文主義者的集團,企圖混水摸魚,達到個人英雄主義的願望!(33)

(07) 華團註冊引起爭論
除了馬華署理總會長許啟謨之外,另一位馬華黨要對華團運動深表不滿的是陳東海。這位曾經和陳修信於60年代取得馬華控制權,旋後被東姑重視委為聯盟秘書的馬華中委,1971年2月10日修函辭職。

在致給陳修信的信中說:“據本人向來的瞭解。由於黨代表大會之授權,中央委員會是吾黨最高機構。據2月10日《馬來郵報》報導有關李裕隆君的談話,中央委員會的職權,顯然已經被李君的所謂聯絡委員會所侵佔及篡奪。

在此種情形下,除非台端解散馬華中央委員會,否則許多中央委員,基於自尊將提出辭職。本人謹以萬分遺憾之心情向台端提出辭職。”

陳修信於2月12日覆函接納陳東海的辭職。但他說:“全馬各華人社團領袖之集會,並非由馬華公會所召開。本人並不明瞭為何台端認為,由該集會產生的委員會已侵佔及篡奪馬華中委會之職權。因為該委員會並非由馬華公會所委任者。另 一方面,本人曾密切與吾黨各高級領袖保持聯絡。因此本人不能瞭解台端之邏輯 。”(34)

李裕隆那一段引起爭執的談話內容是:華團聯委會負責溝通華人社會與政府的聯繫,同時肩負監督政府公平推行決策的任務。

而華團本身並不對陳東海的辭職表示任何意見,祇是澄清陳東海的見解。2月14日 的文告說:陳東海對本會有所誤解。本會是超越政黨,絕不涉及任何政黨內部的事件。

委員會也表明:十名委員中,人人是無黨派人士,只兩位是馬華黨員,他們是李裕隆及莊漢良。
那時,李裕隆雖是馬華黨員,但他的工作卻放在搞華團運動,形成華團的發言人。而莊漢良亦無介入馬華黨務,他當時的身份是馬華工商聯合會的主席。

正由於華團聯委會並不直接與馬華中央發生關係,只是不斷與敦陳保持密切聯繫 ,因此李裕隆於2月28日時表示,華團運動將推展至全日各地,可能包括東馬地區,且準備在各州設立聯絡委員會。

他說:目前我們主要的任務,是確保華人團結運動得以長久進行,使華人結成一股真正的政治力量,而在這方面,已有數個政黨領袖和委員會接觸。”

如果說,在初時陳修信還未公開表明,不希望華團運動走得太快而蓬勃茁壯,那麼,到了華團宣佈要註冊時,已直接和陳修信的原意起了衝突。

華團與馬華仍有距離
陳修信是希望華團運動歸納入馬華的領導,給他一股支持的力量,形成華人的一個政治思想潮流。但華團運動人士對馬華仍有一些距離,希望保持超政黨的態度 支持馬華乃至陳修信,從事有益華人權益的爭取。

因此在5月14日,李裕隆律師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一個屬於非政黨的團體──馬來西亞華人全國團結運動──最近將成立。它是由10名華人團結聯絡委員發起的,現經向社團註冊官提出申請註冊。

他說:這個運動將是超越“政黨政治”的。華團聯委會與馬華公會之間並無利益上的衝突。事實上,兩者是互相輔助的。我們也準備與任何其他政黨一起工作。

李裕隆這番談話,等於暗示華團將成為一獨立性組織,帶有監督和協調與華人政 黨關係的使命。當華團運動發展至此,已準備帶領華人走向新方向,在新的組織 下達致團結。這是陳修信及當時的馬華領導層所強烈反對的。

隔日,陳修信對華團申請註冊事表示驚異。再隔一天(5月16日),敦陳正式發表 文告表明反對的態度。

他說:華人團結運動申請註冊,會在華人當中造成混擾而帶來分裂。亦會造成其他民族,尤其是馬來族的疑慮。

接著敦陳在字裡行間暗示:華人團結應配合馬華的步伐,不是自成一格。

李裕隆因而再解釋說:“我們不是組織任何新政黨,我們無意也確實不能夠取 代他們(指馬華)或與他們競爭。“儘管如此,馬華不認為華團的註冊是必要的。

當雙方的觀點分歧尚未能解決時,1971年4月18日,華團聯委會的兩名委員沈慕 羽和顧興光在首都被指涉嫌觸犯煽他們正法令。

20日,他們兩人在怡保特別地方法庭受提控,指他們在怡保舉行的華團大會上,發表煽動性之言論,觸犯1948年煽動(1969年修正)法令第四節。兩名被告分別由馬華總財政陳清水及霹華團召集人楊金殿聯合擔保出外候審。

華團聯委會曾就此事舉行會議,表示關注和盡量協助。在另一方面,華團聯委會繼續爭取註冊獲得批准,同時協助推動檳城華團大會的召開。

檳城的華團召集人是祝清坤、林良耀、莊漢良、倪宗吉及戴祖銘(後兩者是當時 的馬華活躍地方領袖)。除了上述5人外,另20人被推舉為籌備委員,他們是:李國安、黃瑞欽、李國良、周曼沙、林廷佾、馮業新、林怡玉、林清泉、黃亞祥、伍佰洽、黃成國、洪金獅、林恆坤、岑亞就、許平等、梁潤洲、藍仲友、曾漢良、余作佳及劉和。

大會訂於4月25日晚上7時在三角田中華體育會草場舉行。

(08) 華團運動不同動機
檳城華團大會召開的前5天,籌委會發表了一份“檳州華人團結大會的宣言”:“我們鄭重聲明檳州團結大會是純為團結華人同胞的大會,是超出政黨政治的組織,絕對不讓任何政黨所左右與控制。”

不過宣言的另一段,似乎取用陳修信2月7日在首都華團大會上的一小部份講話,指說“華人分散以致其他民族,不知道究竟那一個政黨能代表華人”因而要求華人“應確定自己的立場和方向,支持能真正代表華人做事的政黨”。

雖然未直接指出馬華公會,但卻不否定馬華的代表性。

宣言未提支持華團註冊事宜,想是由於馬華和華團已各持己見,致使宣言就此略過。(35)

從4月25日舉行的大會看來,基本上馬華公會的思想已佔上風,幾乎馬華黨要的領袖都到來參加,包括陳修信、李三春、甘文華、陳清水、劉集漢及呂鴻元等,擔任大會主席的岑亞就亦在後來成為檳州馬華主席,總共有超過7000人出席,可謂情況熱烈。

但控制檳州政權的民政黨並未派員參加,李裕隆雖然代表華團發言,演詞中亦表示給陳修信作後盾,只略提到“一個強大與團結的華人團體,才能加強那些領袖,有效的領導我們”。

華團不便與馬華分裂
這是指華團的註冊,也許鑒於當時情況不便與馬華領導層意見分歧,未作明顯的表示。

無可否認的,大會的安排,講話的內容及通過的提案,俱是對馬華有利,而不違背馬華的原意。議案除了支持華團宣言外,也通過以陳修信為華人最高領袖並表示支持與信任。

各個華團大會都表示支持敦陳為華人最高領袖,照說華人已有了一個最高代表,作為團結的象徵,事實又是否如此呢?並沒有,陳修信不過成為華團運動的“政治殉道者”。

這是因為華團運動從一開始,就存在不同的動機。敦陳是要鼓起華人對他的支持相加強其代表形象;而華團則是要起督促作用,在有利華人條件下支持。 不過,當時的分歧並不明顯,仍有合作的餘地,也就未鬧僵。但是,矛盾並未解決,日後在馬華內部爆發起來。

(09) 華團運動胎死腹中
敦陳修信在檳州華團大會上不再是激昂陳詞,博取華人的掌聲,而是擺出兩條路線要人民選擇。

這形成了敦陳和華團一再隔膜的起點,同時也為馬華的內部鬥爭埋下伏線。他說:“我們有兩條路可以選擇。第一是邀請現有的一切,吸收華人支持或企圖吸收華人 支持的政黨,如果它們支持華人團結的原則,全部解散來組織一個單一的政黨;另一條路線是盡最大的能力,能促使多少華人,就促使多少華人,來支持一個現有的政黨。”

這兩條道路都是否定華團申請註冊的必要性。接著他把矛頭指向華團聯委會,他指出華團若申請註冊為普通社團,不可能推動目前的工作。

因為這是屬於政治範疇,而聯委會到目前為止,其作用如同發火器,是屬於一部汽車的一部份,尚未完整。倘使註冊成為政黨,又增加了一個政黨,這是無濟於事的。

敦陳的要點清楚地要華團放棄註冊念頭,最好是一致投入馬華,不要作第二想法 ,更沒有所謂保持中立的立場。(36)

陳修信的思想至此又走回馬華領導層的看法,一方面要華人團結,另一方面又怕 控制不了,在矛盾之下,選擇以馬華作為主體,要華團向馬華認同,不是馬華向華團認同。

這種思想分歧逐漸明朗化的當兒,馬華的另一位領袖李孝友也打破緘默,響應敦陳的論調。他說:“華人團結運動如果申請註冊會含有政治性的組織,將會阻礙華人的團結。”他又說:“華人要獲得憲法上保障的權利,應該團結在馬華力量之下,方有效用。”(37)

另一位馬華黨要,馬青總團長李三春雖然曾參與華團運動,但盡量保持低調。因 此他在那個階段,並未扮演積極的角色。

在馬華內而又在華團運動中擔任雙重角色的主要人物有李裕隆、陳忠鴻、林敬益 、梁祺祥、鄭受恩及楊壽賢等。

不過,華團運動發展到了後期,已引起了各方的關注和異議。前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說:“馬華公會已致力團結本邦的華人,倘使有另外機構,為此目標而工作,將會分裂華人的團結。”

巫統人馬抨擊華團
巫統秘書長英仄西努說:“華人團結運動應協助馬華公會,而不是獨行其事。當此運動一開始,吾人恐懼會導致一九五二年巫統所發生的事件。當時,巫統試圖以宗教領袖組成委員會向巫統領袖提供意見,但在他們足夠強大時,竟脫離巫統,另組織泛馬回教黨。”

另一巫統領袖嘉化峇峇也認為“成立種族性的組織,不單不能促成國家的團結,反會引起種族之更大分裂”他顯然是針對華團運動申請註冊事發表評論。(38)

接著巫統副主席端賽納雪(後成為國會下議梡議長,一九八二年逝世),更直接地促請華人團結運動的發起人,取消他們的計劃,以避免各民族之間產生任何政治上的緊張氣氛。

他說:巫統明瞭類似的運動所能構成的危機。華團的領袖應通過馬華而鬥爭,因為馬華是為華人利益而鬥爭的政黨。(39)

至此,已出現兩種不同的立論,在馬華及巫統上層均認為,唯有巫統和馬華的合作,才能促進種族和諧,任何離開馬華搞華人團結是不受歡迎的。 事實上馬來報章對首次的華團大會的反應已作了暗示,《馬來前鋒報》及《每日新聞》報均贊成華人重整馬華,指說馬華是華團大會的幕後推動者。

另一方面,華團聯委書會有不同的看法。在一篇針對各方評論及註冊問題的文告中澄清:“我們要特別指出,我們的立場是超政黨的……。因此決不參與任何政黨與政黨之問的政治利益鬥爭,也不介入任何政黨內部的權力鬥爭。

假如這運動被捲入任何政黨鬥爭漩渦,除了造成分裂的反作用之外,將不能達致團結的目的。

為確保這運動能順利展開,並得到人民一致的支持,我們必須保持超政黨的立場 。

因此我們不支持任何一個政黨,利用團結為名而召集的任何集會,以達致其政黨 的目的,我們也不讓別有居心的政客,為了個人的企圖,從中混水摸魚,破壞了 大團結的目的。

不分種族共同合作
關於華團聯絡委員會註冊的問題,絕非由任何方面人士所能隨意指定的。我們將依據目前環境與形勢的需要,考慮各方面的意見,而試作適當的處理。

我們希望和一切有共同目標的人士或團體合作,不管他是任何黨派或者無黨無派 ,不管它是在野或執政人士,也不管他是華族或是友族,祇要目標一致,我們都 希望取得他們的合作,共同努力以達致大團結的目標。”(40)

這一篇文告,比較清楚地展現華團領導人和馬華領導人的矛盾,已達到一個決定性的階段。
華團已不認為應聽命於馬華的指示,以致馬華也對華團的過速發展不能容忍,由於時間和客觀的形勢對華團運動並不有利,到了八月的時候,華團申請註冊事不了了之,胎死腹中。

一場轟轟烈烈,準備改變華人思潮以朝著一個方向走的運動,猶如曇花一現,短短幾個月內便結束了。但是它所帶來的影響卻是深遠的,儘管運動本身不再作進一步的行動。

為什麼華團運動會突然間消沉下去?這不是沒有原因的。第一:領導運動的一些人具有雙重身份,當馬華和華團接近(攤牌)時,他們被馬華吸收過去,成為馬華(新血)的領導人。

這包括李裕隆、林敬益、陳忠鴻及梁棋祥等人。顯然陳修信是向他們獻議與其在馬華外搞政冶,不如進入馬華進行改革。

第二:馬華雖不是直接主催華團大會者,卻是幕後的支持者。當華團走過馬華的前頭,意圖扮演協調華人政黨和監督馬華的角色時,馬華改變了它對華團的熱誠與寄望。

第三:更重要的是,華團運動是借助馬華的默許而展開的,它尚未能有效地吸引其他華人政黨及左派人士的支持,以致後來這場運動成為少數人決定其命運,不再通過召開大會來決定下一步要怎麼做。

第四:它對華人思想的(革命)只觸及表皮,尚未真正帶動群眾展開地方性的團結工作。一次的華團大會並不等於華人已團結,雖然不可否認的華團運動,已刺激華人在政治上的醒覺和思及未來的前途,也不能低估華團運動的震盪力。

但整個而言,華人的許多問題尚未解決,也沒有在政治思想上來一個澈底的改變。在許多方面,華人寧可做一名觀眾而不是一名演員。

第五:客觀上的阻力,不能不說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

可以說,華團運動帶來的第一個直接效果,是一批專業人士及自覺地認為負有改革馬華使命的人士加入了馬華;尤其是在霹靂州,這股新派的勢力似乎成為馬華霹靂州的領導層,以林敬益醫生作為代表人物。

事態發展到這階段,基本上馬華已刷清其所謂“不生不死”的形象。但在整個黨內,協調的工作並不成功,以致日後出現多事之秋。這當然是陳修信始料未及的,也是一部份華人思經的思潮對馬華衝擊的結果。

(10) 馬華和民行黨密談
馬華於1969年大選後展開的第三個策略,是試圖拉攏反對黨加入馬華或參與馬華的努力,以壯大馬華在聯盟的代表性。

不論馬華是出自被動或主動,形勢已使馬華有必要認真地尋求突破政治悶局,而且定必需比聯盟(主要是巫統)思想觀念的改變付諸行動前先走一步。因為巫統的領導人在“五一三”後檢討聯盟的結構擬加以擴大。

“敦拉薩及他的親密顧問在金馬崙高原,探討發展新策略執政的可能。會中認為基於種族壓力所制定的不安定的政策是一項錯誤,需要為國家制訂一項明顯的長遠政 治和社會經濟政策,結果同意減少政治權術;巫統的領導地位必須被確保;馬來人的團結及馬來民族主義將成為重要的目標;擴大聯盟的組織以取得政冶的一致性; 英國式的民主需要重新調整以符合當地情況;政治的關係模稜兩可的現象應被終止。”(41)

因此,在穿針引線下,馬華公會的領袖和民主行動黨的領袖進行了秘密的會談。 事情是發生在1971年3月,也就是陳修信已經介入華團運動之際。

這本來是屬於高度的密談,成功與否雙方都不能洩漏。但是政治是最敏感的東西,無法被蓋得密密實實。當報章於7月揭開這一宗備受關注的新聞後,終於導致兩黨領導人的相互罵戰,高潮迭起,也證實了兩黨的談商合併確有其事,而且時間是4月柔佛彼咯州議席補選前。

在當時的政治情勢下,特別是華團運動方興未艾,興緻勃勃申請註冊成為社團的時候,馬華與民行的會談正是時局與潮流的產物。華團領導人也有此心意促成華人政黨的合作與團結。

馬華建議解散民行
民主行動黨受到重視成為一股政治勢力,是1969年大選帶來的成果。民主行動黨在易名(原為人民行動黨)後初試啼聲,派出23名國會候選人及48名州議會候 選人,戰績輝煌,奪得13個國會議席(與馬華等量齊觀)及31個州議席,它的 崛起顯示了華人社會思變之心非常強烈。

不論誰採取主動,或是透過第三者的安排,都不算是壞事,就今日來看,也是正 確的嘗試,可以說是符合支持華團運動的華人社群的意願。根據瞭解,兩黨在接 觸的過程中,會提及合作的問題,馬華認為民行黨應解散,加入馬華公會;而民行黨方面比較贊成以整個黨加入聯盟或政府,成為聯合政府一員。

當時的馬華總秘書甘文華,在事後發表如下的聲明:
陳修信曾向林吉祥表明:民行黨須滿足下列的原則:
(一)解散民行黨,以個人的身份加入馬華為黨員;
(二)公開發表宣言,接受馬華和聯盟的目標與政策;
(三)有關建議必須取得聯盟領袖敦拉薩首相及馬華中委的批准。

敦陳是答覆民行黨的吳福源(原任秘書長,後明升暗降地成為副主席,這是由於在五一三後,他的表現比林吉祥遜色,因而失去在黨內的重要領導地位)提出的三個 條件:(一)一名內定民行黨領袖擔任馬華署理會長;(二)必須保證三名民行黨國會議員擔任部長及(三)必須保證2名或3名民行黨的國會議員,出任副部長。

林古祥駁斥這一說法,指會談是馬華通過中間人安排的,是馬華提出要民行黨解 散而爭取在馬華擔任要職和出任部長,不是吳福源所提出的,因此他宣稱:“任何思想正確的人都看得出,解散民行黨參加馬華的思想是多麼地可笑荒謬的。民行黨將絕對不會解散參加馬華或任何種族性的政黨。”

接著加入這場筆戰約有民行黨的曾敏興、吳福源及何文翰;馬華方面除陳修信及甘文華外,尚有李三春及李裕隆。(42)

總而言之,雙方所爭執的是誰是主動者,馬華說是民行;民行說是馬華。礙於面子問題,爭得難分難解。但究竟採取主動有什麼不對?在事後看來,無論誰主動都沒有錯;只是彼此對黨的鬥爭有不同的看法,加上思想方面不能協調,合作又談何容易呢?

雖然吳福源曾說,他建議敦陳修信最好去向民政黨伸出觸角,而敦陳的答覆是民政黨不像民行黨那樣,具有強大政治的力量。

但據民政黨領袖透露,他們確是在後來與馬華的陳修信有過談商。民政黨建議馬華走多元種族路線,改名為“馬來西亞公民公會”,但未獲接納,同時條件也談不攏,以致不了了之。(43)&(44)

我們如果從馬華採取的三個步驟,不管是主動的或被動的看來,陳修信基本上所 要達致的是加強馬華的政治地位,而更重要的是加強他作為華人領袖的地位,──修改黨章使會長獲得更大的權力;搞華團運動促成華人支持馬華及接觸反對黨,來達成以華人為基礎的政黨支持馬華和加入馬華,以鞏固他在政府內的代表力量。

華團運動震動思潮
如果我們承認這種分析是有歷史根據的話,那麼華團運動的失敗及華人政黨不能 併合也就有其因素了。由於出發點是搞個人政治,而不是搞華人群眾的政治,也 就判定了陳修信的努力是“突而不破”的,更加速了他在政治上的困境。

若說陳修信在這個時期所作的努力,曾引起了華人思潮的一陣滾動也不為過,只是在實質上分析,陳修信的想法,畢竟未能與華人社會所浮現的思潮相結合,而他也未能使自己向華團的政治意識認同。雖然這股華人團結的思想運動,未真正深入民間和民心,但確實在華社起過震盪作用。

陳修信既然未使華團運動持續開展下去,他所得到的支持力量也當然是有限的。 因為客觀事務的發展,已不以敦陳本身的主觀願望為依歸。

在巫統的策劃下,擴大政府組織的局面已是不能阻擋了。最先突破“五一三”後的悶局是砂勞越聯合政府的形成。
-----------------------------------------------
註:
(20) 參閱1970年8月31日《星洲日報》
(21) 華團領袖之一拿督莊漢良,曾在報章上評論敦陳退休的新聞,他的這一見解,在五一三事件前後已存在華社之中。(22) 參見1971年1月18日《星檳日報》。
(23) 敦依斯邁醫生於1970年10月15日,在聯合國通訊員協會會議上致詞時,再次這樣重申。
(24) 參閱1971年1月19日《南洋商報》
(25) 陳修信於1971年5月2日,主持馬華吉隆坡市區支會開幕演詞的內容。
(26) See "Blueprint For Unity, Selected Speeches of Tun Tan Siew Sin" Edited By J. Victor Morais/Published By M.C.A. Headquarters 1972/P220 To 224.
(27) 參閱1971年2月9日《星檳日報》
(28) See "Blueprint For Unity, Selected Speeches Of Tun Tan Siew Sin" /P213 To 220
(29) 參閱1971年2月20日星檳日報/尹鴻飛撰《霹華人團結大會側記》
(30) 參閱1971年2月20日《星檳日報》
(31) "See Blueprint For Unity, Selected Speeches Of Tun Tan Siew Sin" /P208 To 212.
(32) 參閱1971年3月15日《星洲日報》
(33) 參閱1971年3月1日《星檳日報》
(34) 參閱1971年2月14日《星檳日報》
(35) 參閱1971年4月21日《星檳日報》
(36) 參閱1971年4月26日《星檳日報》
(37) 參閱1971年4月30日《星洲日報》及5月1日《星檳日報》
(38) 參閱1971年4月19日《星洲日報》及4月18日《星檳日報》
(39) 參閱1971年5月9日《南洋商報》
(40) 參閱1971年5月3日《星檳日報》
(41) See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In Malaysia" By R.S.Milne And Diane K.Mauzy/P177
(42) 參閱《民主行動黨計時炸彈》,生活出版有限公司1981年出版,第33頁至36頁。1971年7月9《光華日報》記者周政文撰特稿及7月11日《星檳日報》新聞版。
(43) 參閱《民主行動黨計時炸彈》第34頁。
(44) 筆者與林蒼祐醫生對話中所探知的消息。

21.5.04

第三章:東西馬政局的巨大變化

(01) 東馬政局起大變化
東馬在加入馬來西亞後的第一次直接選舉(每一區由選民,直接選出國會議員和州議員)是與西馬同一個時候(1969年)舉行的,但砂勞越因交通不便,規定投票直到5月22日才完畢,而西馬的投票日在5月13日,且在當晚開票。

不幸成績揭曉後爆發種族衝突,國家馬上宣佈進入緊急狀態,終止選舉。東馬的選舉被迫展延。
“這時人聯黨的很多基層幹部,有如驚弓之鳥的又一大批轉入地下。如此的形勢一直到1970年4月才漸漸鬆懈。”(45)

在局面安定後,砂勞越於1970年6月恢復選舉。這時國家仍未恢復國會民主。聯邦政府以砂州的選舉作為“五一三”後的第一個試驗場所,以贏得人民的支持。

人聯黨在48個州議席選舉中,參加40議席的角逐,計華人19名及伊班人21名。而在24個國會選區,人聯競逐18席,華人7名,伊班人11名。人聯黨預算1969年大選對它有利,有信心奪得多數席位而執政,但“五月風暴”使到局面大為轉變。

這有需要述及人聯黨的內部變化,即使1969年選舉前,人聯黨的領導層已改變他們的反大馬立場,雖然仍聲言走社會主義路線。由於人聯黨領袖與中央政府的諒解,他們得到中央保證不干預人聯黨的競選運動,而人聯黨領導層被視為溫和主義份子。(46)

但是人聯黨的黨員似乎並不支持黨中央的做法,因此1970年選舉時,支持中央的 幹部並不多,在人手缺乏和宣傳未廣泛的情形下,人聯黨在選舉中也取得令它告 慰的成績,各黨在48個州議席的戰績如下:

名稱 席位 得票 巴仙率
人聯 12 72,196 28.9%
國民黨 12 61,210 24.5%
土著黨 12 36,992 14.7%
保守黨 8 34,351 13.7%
砂華 3 26,676 10.7%

這樣一來,沒有一個政黨可以單獨組成州政府,聯合政府已經成為不可避免的趨勢。

怎樣組織聯合政府呢?各政黨都在評估利害關係,但中央政府的插手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最早期處在執政地位的國民黨,準備拉攏人聯黨組成聯合政府,但不成功;而由土著黨及保守黨再加上砂華,也組織不了穩定政府。最後是土著黨和人聯黨達成協議,宣佈組織聯合政府。

這個聯合政府旋即獲得砂華和保守黨的支持,孤立了國民黨,形勢大大出乎人們 意料之外,是我國政壇上的一個極大的轉變。

介入商討聯合政府的有敦拉薩及阿都拉曼西努(新聞部長)。按照中央政府的願望,是希望成立一個包括各種族代表在內的聯合政府,排除人聯黨將缺乏華人代議 士,任由國民黨與人聯黨聯合執政,代表馬來人的土著黨將被排在政權外,因此較為合理的安排是土著黨(以聯盟名義,並在後來加入代表伊班族的保守黨)和人聯 黨合作,為砂州政治啟開一個新紀元。

人聯黨加入聯合政府
確然,人聯黨以左的姿態和社會主義路線加入聯盟的努力,組織聯合政府是大大 地令政治觀察家“跌破眼鏡”,幾難置信,即使是人聯黨的黨員,也有相當數目一時不能接受這個事實,咸認思想政策未能協調,如何合作。

儘管如此,以王其輝(黨主席)及楊國斯(秘書長)為首的中央領導層,同意這種合作,並認為是正確的抉擇,中央秘書處針對人聯黨參加砂州聯合政府之舉發表了一篇歷史性文告(1970年7月7日)。

文告說:“由於選舉結果出現一個微妙的局面,沒有一個政黨擁有大多數席位足以組織政府,同時各政黨中選之席位,無一具有各族代表性,在這種情形下,如果任何政黨,膽敢貿然組織一個種族性的政府,勢必引起本邦民族間之固有友誼及和諧遭受危害之嚴重後果。

基於上述原由,我黨對於提出組織一個能夠代表各族利益的政府的建議,認為有加以考慮之必要。我黨在慎重地權衡整個砂勞越人民和黨的利益下,終於接受參加一個名副其實的多元民族性的聯合政府。

我們也瞭解到我黨作出這項驚人的決定,必定使到廣泛的人民驚奇和誤會。人民 將懷疑我黨,是否放棄原有立場以及乖離競選宣言所作的諾言。

我們願在此鄭重保證:決不會改變有益於國家和人民事業的堅定立場,也將促使競選宣言中所臚列的各項問題,逐步的實現或合理的解決,我們將 重視土地、政治拘留者、新村(即管制區)、各族平等地位諸問題的合理處理,在政府級報告書中對教育及勞工,移民之控制權予以保持,並遵守各族語文自由發展 之原則,絕不願作出任何背叛人民利益的勾當。

我黨接受組織聯合政府,是完全基於不違反宗旨的立場,這是說我黨有負起改革社會的責任,以建立一個沒有人剝削人的社會。

同時,也將扶助經濟落後民族以及工農階級改善生活情況,也清楚知道,要完成此理想,必將遭遇諸多困難。不過,我黨將不當犯上(知難而退) 之錯誤,而置人民利益於不顧,但如果對方故意撕毀協議及不遵守諾言時,我黨將毫不躊躇地分道揚鑣而單獨奮鬥,直至達到我黨之目的時為止。砂哈地!猛地卡!”(47)

把一個左派的政黨轉向與聯盟合作,在馬來西亞獨立後的歷史上這是第一遭。聯 盟,尤其是中央政府決定容納人聯黨參加聯合政府是敦拉薩在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也符合他的思想和政策,倘若東姑仍然處於支配地位,這種事是否發生還是個 問題,因為東姑向來堅持聯盟是不與左派政黨妥協的。

在左派人士方面,不論是在砂勞越或西馬,幾乎是不可思議的一件事,不過,人社黨主席卡森阿末並不表示異議。總之人聯黨的領袖受到的批評與指責多過贊同與褒揚,而人聯黨所要交待的兩個大問題是:(一)其一貫的社會主義立場是否將要改變;(二)人聯黨的黨員被拘留的問題。

砂州華人靜觀其變
對於王其輝後來成為中央內閣部長、楊國斯出任砂州副首席部長兼安全委員會委 員,是不被左派所諒解和接受的。他們指黨在這麼大改變之前,沒有經過黨員代表大會的討論,甚至連中委會也沒有召開,僅由留在古晉的常委及中選的議員決定,未免太草率一點。(48)

雖然砂勞越左派份子,對人聯黨參加聯合政府發生了思想上的斗爭,但尚未演至不可收拾的惡化地步,而一般上砂州華人的反應是靜觀其變,且有相當部份滿意於人聯黨在政府中扮演的角色,使到國家能展開經濟及社會發展計劃,同時人聯黨也未忽視維護華人的憲制和傳統權利。(49)

儘管敦拉薩於1970每12月說“許啟謨的聯合政府概念不是聯盟的想法”,但事 後客觀環境的改變促使敦拉薩積極行事,把這個概念推廣。與其說這是出自聯盟 的概念,不如說是出自敦拉薩及其助手的概念更為恰當。

很顯然的,人聯黨的參加政府也導致左派份子重新評估時局,雖然需要很長的時 間克服思想上的矛盾,但人聯黨上層的決定,確實在日後衝擊了華人中左傾思潮的陣營。

當然這種衝擊在左派陣營中,比起華團運動的影響力更大和更重要,當然不能否定華團運動亦起了輔助的作用,觸發華人減少以思想鬥爭看問題,並且助長了華人社會的民族主義思潮又復甦。
不過,民族主義思想內容已和獨立前的大不相同;獨立前的是關注中國的政治演變,獨立後是以華人在馬來西亞的生存和前途為重。

(02) 民政高層嚴重內鬨
從東馬帶動馬來西亞半島(或稱西馬)的政治也起了變化。有關過程自然不是馬華在採取主動,因為馬華是最後一個承諾於聯盟的擴大成為“國民陣線”。

第2個聯合政府是在檳城推動成功。換句話說,聯盟成功地把民政黨容納在聯合政府中。

民政黨與聯盟的結合不僅受到人聯黨的影響,更重要的是情勢的發展,使到雙方都認為有此必要來安定局面。


原來民政黨內起了內鬨,乃至一發不可收拾。這場鬥爭的起因並未涉及思想分歧,而是人事恩怨所致。

1971年6月,王裕好州議員(已故)在其住家舉行集會,認為林蒼祐醫生應辭首席部長職,理由是未執行競選諾言。當消息傳到林醫生耳裡時,他預先發難,通過檳州聯委會,請王裕好解釋不應被開除的理由,且要中央執行此議案。

接著掀起更大風暴,黨主席賽胡申阿拉達斯教授致函林蒼祐,宣稱終止其黨籍。目的是要使林醫生失去首席部長的職位。所提的理由是:(一)林醫生並不重視黨章及黨宣言,(二)林醫生的一連串行動影響黨的和諧,(三)林醫生並沒有向他報告檳城的進展,雖然黨曾提出多次的要求。

林醫生反問,是根據黨章那一條停止其黨籍,指賽胡申根本未有此權力,結果導致正面衝突。賽胡申在惱怒之下,辭卸黨主席職,繼之陳志勤醫生辭秘書長職, 陳樸根辭中委,財政威拉板和陳鑾峰及陳業成等人也呈辭函。

林蒼祐控制黨大會
6月14日,9名中委出席的會議上,選林蒼祐為代主席,委王文松為副秘書,而伍瑞貴出任財政。雖然希望陳志勤與陳樸根歸隊,但未果。同時中委也決定將原訂7月3日舉行的黨代表大會展至10月2日。這樣一來,林蒼祐已佔上風,且有時間成立支部以便控制黨代表大會。

比較嚴重的是,在檳州立法議會中,林蒼祐派只剩下12名州議員,剛好是半數,極不穩定。

事後雖然有人穿針引線,準備消除黨領袖歧見,但越弄越糟。賽胡申尚且向高庭 提出申請,聲稱仍為黨主席,林蒼祐派堅持不讓步,結果高庭禁賽胡申繼續自認為黨主席。

可是賽胡申一派,仍然在7月3日舉行特別代表大會。鑑於賽胡申受法庭禁令未能出席,改由陳志勤主持,林蒼祐卻直稱為不合法。

儘管如此,賽胡申派也選出一個新中委會,主席賽胡申,秘書威拉板,副主席姆斯打化(前檳州副首席部長),委員包括陳志勤、陳樸根等。這顯然是使到民政黨中委鬧“雙胞案”。雖然賽胡申再上訴高庭要求解禁,最終還是敗下陣來。

社團註冊官並指出,有關特別代表大會無效,因6月13日之黨中委會議,已決定將代表大會展期。

儘管賽胡申派系失去了民政黨的領導權,他們仍然謀倒林蒼祐的州政府,這正符 合民行黨葉錦源之目標。但是當檳州立法議會於9月14日召開時,在戲劇性變化之下,王裕好又歸幏,使民政黨擁有13席,剛好超過半數。加上4名巫統議員投票時棄權,葉錦源的不信任州政府動議乃被擊敗。

離開了民政黨的一批人於是另起爐灶,成立社會正義黨。出乎意料之外是賽胡申 臨時變卦,不加入籌組,陳志勤大發雷霆。但還是堅持10月31日成立,陳志勤自任主席,威拉板擔任財政,中委包括陳樸根,顧問有楊德才及戴衛。這標誌了民政黨內鬨告一段落,兩派系正式分道揚鏞。

黨議員退黨,加速了民政黨與聯盟組織檳州聯合政府的重要因素。而事實上,在這之前,林蒼祐採取的政策是與中央加強聯繫,以便取得中央在經濟及各方面的援助。

中央政府在敦拉薩掌權下,對林蒼祐表示了信任,委他擔任檳州安全理事會主席,這與中央委吉蘭丹回教黨的州務大臣拿督阿斯里,為丹州安理會主席同一個理由 ──依照傳統,州內的職權歸於州務大臣或首席部長,這也促使林蒼祐醫生改變對聯盟的看法,更容易地與中央首長拉上良好關係。

(03) 民政聯盟攜手合作
政治危機在民政黨爆發後,林蒼祐認為與聯盟合作的時機已成熟,以穩定檳州政府。

在這方面,雙力的談商進展十分順利。由於檳州議會只有4名巫統議員,沒有馬華的州議員,合作的阻力已不存在,而根據檳州馬華一高級黨要透露,富檳州政府極不穩定時,聯盟曾私下派遣一個工作隊至檳城進行調查民意,作出報告稱,即使解散檳州議會,聯盟也不能贏得大多數席位。

因此聯盟不認為應推翻檳州政府,乃指示其巫統議員在議會內棄權,以讓不信任州政府動議被挫敗。(50)

如此一來,民政與聯盟約合作已經水到渠成,即使黨內仍有人不認為應與聯盟組 織聯合政府,但形勢所迫,已沒有更好的穩定政府的途徑了。這也暴露了民政黨 在黨齡過淺底下,有太多自命領袖的人物在相互傾軋,以致差點斷送民政黨的江山。

如果不是組織鬆弛及缺乏紀律,又怎會鬧到這種地步呢?很顯然的,民政黨試 圖代表一股中產階級的思潮,象徵著溫和派力量在成長。但也就是中產階級本身 有過多的弱點,立場不定,易鬧情緒,更沒有黨的意識觀念。喜歡表現個人本位 和個人主義,終於不可避免地起內鬨。

當1971年11月及12月,威省姆打區補選時,林蒼祐宣佈不派人角逐,且籲請選民支持巫統候選人,為聯合政府的組成作了強烈的暗示。到了1972年元旦日,敦拉薩和林蒼祐完成聯合政府的佈置,終於在2月的時候正式宣佈。

從開始的階段,民政與聯盟在政府的合作側重在檳州範圍,因為民政在國會內只 剩1名國會議員,也就是林蒼祐醫生,5名國會議員另起爐灶成立社會正義黨,1名參加聯盟,另1名成為獨立人士。從原本8位國會議員到只碩果僅存的林醫生,在日後判定民政黨在國會方面處於劣勢的地位,不過仍保留在檳州的優勢。

人民進步黨與聯盟合作
既然左派的人聯黨能和聯盟組聯合政府,溫和路線的民政黨與聯盟合作也就不出 奇了。但是敦拉薩的政治抱負不僅於此,他所要做的是扭轉整個人民的思潮傾向執政黨,在馬來人力面是促成與回教黨的合作,在華人方面是拉攏限地方勢力的 反對黨,但排除民行黨。

接下來的步驟,是聯盟在霹靂促成聯合政府,把一向以來最強烈反對聯盟的人民進步黨拉在一起。這是因為聯盟在霹州有其隱憂,雖然於1970年成功爭取2名進 步黨及1名民行黨州議員跳槽,穩住了霹州聯盟政府,但巫統內部發生派系鬥爭。 另一個因素是巫統要取得更多非馬來人支持政府,以彌補受創傷的馬華及國大黨的不足之處。

同樣的,進步黨自DR辛尼華沙甘於1968年逝世後,黨的活力也受到打擊,SP未能具有其弟DR的魄力。在面對著市議會選舉被取消後,進步黨能否繼續控制怡保市議會已引起問題,唯聯合政府能避開被聯盟接管的可能。

在反對黨和聯盟合作有先例可循下,人民進步黨也就於1971年5月1日起,正式與聯盟共組霹州聯合政府。

(04) 合作運動全面展開
民政黨、人民進步黨先後與聯盟合作,接下來,巫統與回教黨謀求合作的運動全面展開。鑑於兩黨之問有較深的歧見和不同的鬥爭路線,談商需要更長的時間,而且回教黨在丹州的執政權未受挑戰,造成巫統的主動多過回教黨的意願。

1970年12月,巫統的拿督沙末依德里斯提出與回教黨在丁丹兩州組織聯合政府,避免馬來人的進一步分裂。到了1972年4月,嘉化峇峇再呼籲,有了良好的反應。

6月至7月問,兩黨領袖敦拉薩及阿斯里杸桃報李,經過4次正式會談後,12月28日在首相署簽署協約,而於1972年1月1日生效。

回教黨與聯盟的合作比起其他反對黨佔更有利的地位,因為已較為全面性的,包 括在聯邦及丁丹吉州進行合作。巫統的目的是要確保新經濟政策順利推行,回教 黨希望分享州與中央的權力,以促進回教思想。

至此,巫統推動的新政治概念和策略基本已完成。儘管馬華和國大黨在選舉中表現欠佳,敦拉薩憑藉聯合政府的力量,已牢牢地控制了整個國家,並修補了“五一三”事件帶來的分裂危機。

爭取華人對政府的信心
華人社會從搞大團結乃至無疾而終,到聯合政府的形成,在在反映出思潮起了變 化。變化的主要特徵是華人對政府的信念加強,不像1969年大選前那樣的積壓著不滿的情緒。儘管我們不能強求華人社會產生同一思潮,但最低限度,華社逐漸 地回復了他們對政府的新寄望。

這一想法不是沒有理由的,因為在敦拉薩掌權下,確然有了新作風和新政策,尤其是在外交政策上,更給華社一個新鮮感。

首先他力圖清洗東姑時代的形象,召回被東姑排斥的馬哈迪醫生及慕沙希淡,給 他們盛大的歡迎。馬哈迪於1972年3月歸隊後,在6月間的黨代表大會上,以最高票數中選巫統最高理事會成員,胡先翁則被選為副主席,為繼承署理主席依斯邁醫生的職權而舖路。

1973年8月3日,依斯邁醫生不幸病逝。在敦拉薩安排和影響下,巫統最高理事會於8月9日一致推舉胡先翁升任署理主席,4天之後,胡申翁出任副首相取代依斯邁的空缺。

從敦拉薩取代東姑,到敦拉薩提擢胡申翁和重用馬哈迪醫生及慕沙希淡,已對我國的政治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並塑造了今日的馬來西亞社會的政治組合。

由此可見,敦拉薩在策略上的運用是較諸東姑更靈活,而且不諱忌地大膽的革新 ,以爭取人民對政府的信任。恢復國會民主,允許政黨重新活動,是最重要的一 個步驟;接著聯合政府概念的貫澈,進一步的穩定國家局面。

在內部變化底下,外交政策的改變越發明顯。東姑時代的外交路線是一邊倒向西 方的,東姑說:“西方和東方的思想是衝突的,我們是支持西方思想或西方的民主。”因此東姑除了與西方國家友好外,也僅限於與回教國家及鄰近國家加強關係,對於共產國家及亞非拉國家的關係是不大重視的。(51)

但是,敦拉薩全然地改變傳統的外交,這也得力於主張變革的依斯邁醫生及馬哈 迪醫生的支持(馬哈迪在60年代是馬來西亞亞非人民團結機構的主席)。

依斯邁醫生大聲疾呼走中立路線,致力實現東南亞中立化的鼓吹者,這正符合敦拉薩的思想。1971年7月的國會上,敦拉薩首相說:“東南亞的局勢正處於變化中,許多我們熟悉的方程式已改變,而新的方程式正湧現中。例如英軍的從馬新撤出,雖然保守黨上台有多少的變化,美國逐漸從印支脫身,日本勢力的增長和增加 對東南亞貿易以外的興趣。

除此之外,中國外交政策也出現新的姿態,逐漸介入區域和國際政壇。這種改變始於所謂的乒乓外交。上一週令人震驚的是基辛格秘密飛訪北京,為尼遜總統訪華舖路。”

接著,敦拉薩提出與大馬外交政策有關的兩個重要點:東南亞的中立化及中國應恢復它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

較後,我國所提出的“中立化”(NEUTRALIZATION)概念改為建立一個“和平、自由與中立的地帶”(ZONE OF PEACE,FREEDOM,AND NEUTRALITY)。字眼上的改變並非改變了實質,但要使此理想化為現實,敦拉薩認為應獲得美國、蘇聯和中國的保證。

對於化東南亞為中立地帶,美國不加以承諾,蘇聯認為與其所鼓吹的“亞洲集體安全條約”有衝突,表現得不熱心;中國則似乎支持這樣的概念。

馬來西亞倡議的中立化概念,結果於1971年11月獲得東合國家的接納,且發表一篇歷史性的“古隆坡宣言),闡明在排除外來勢力及獲得3個大國的保證下,推行東南亞成為一個“和平、自由與中立的地帶”。

為了使到中國發揮其責任,馬來西亞政府乃在1971年指示駐聯合國代表,投票支持阿爾巴尼亞的提議,贊同中國重新加入聯合國,以取代台灣的會員籍。

這樣一來,馬中的關係也因美中關係的改善和國際局勢的演變,而處於有利的改善地位,接著同年5月,由東姑拉沙里(當時國企主席,後曾任財政部長)率領 第一個官方代表團訪問北京,中國代表團也在8月作了報聘訪問,兩國之間的貿 易量有了增加。

1973年我國先後與北越、北韓及東德建立外交關係,1974年5月,馬中的建交達到高潮,基本上落實了我國走不結盟和中立的政策,願意基於和平共處5大原則與所有國家建立外交關係,不論其社會制度。

就一般邏輯推論,外交政策的改變是由於國內的情勢有了一定的變化,而對外關係的變化,同樣會對國內有或多或少的影響。

(05) 林敬益崛起受注目
經過“五一三”的洗禮,我國的政局有顯著的不同。人民反映了他們對於不安的厭惡,轉追求一種安定的生活,並對既成現實似乎未有過大的苛求,但仍有一股輿論在推動著執政黨,期望通過執政黨塑造一個公平與合理的社會。

華團運動就是其中一個實例,但它的失敗終說明這個運動本身,存在著缺點和並未真正變成一種持久運動,僅是被認為有需要時作權宜的推波助瀾,當然對華人的思想也起了教育作用。

確然,最大的阻力是來自馬華公會的陳修信,尤其是當他發現到華團準備脫離馬 華自成一格時,更是不表贊同,進而採用兼收並蓄的策略,將一批有志搞好馬華的人拉進馬華共事。這些人便是所謂的馬華改革派中間份子,而以霹黨和雪蘭莪的力量最為明顯。

在霹靂州,新派馬華人物更是活躍異常,他們打進馬華的行動,也就標誌著華團運動告一段落。
緊隨著這一行動,激進派的人物在馬華佔有了一席之地。霹靂州馬華就是控制在 新派人物的手裡。

陳修信重用林敬益
1971年3月,陳修信運用總會長的權力委任林敬益醫生為霹靂州馬華聯委會主席。林敬益於1969年首次參加霹靂怡保新街場州議席競選,結果被人民進步黨的陳源安打敗,前者只得2688票,後者得12,821票,相差近萬張票。

這之後,林敬益便股身入華團運動中,成為霹州華團運動的領導人之一。他及一些人士積極鼓吹改革馬華的論調,又順著華團運動的崛起,成為備受注目的人物之一。

敦陳對他另眼相看,更於1972年1月1日向首相敦拉薩推薦出任特別任務部長,掌管新村事務部,而在前一天被委為上議員,當時林醫生只有卅二歲,是最年輕的內閣部長。

雖然是時勢造英雄,但敦陳的原意是要借助華團運動的力量,為馬華帶來朝氣蓬勃的局面,特別是1969年大選後,馬華在霹州只剩下1名國會議員及1名州議員,馬華是不能不振作的。

林敬益憑他的一股幹勁,配合激進派份子的努力,在霹靂州大展拳腳,他委任鍾 天權為州秘書,銳意改革馬華。他說:“霹州馬華務須澈底改組,在改組計劃中我們要啟發青年對政冶的醒覺,要擁有堅強的基層組織,同時要剷除黨內腐化與貪污份子。”(52)

他甚至還說:“陳總會長決心改組馬華,現已吸收一批新血,給他們各種訓練 ,同時也像巫統一樣,以社會主義政策為原則,把馬華變成一個強大的政黨。” (53)

這一席話引致黨內舊人的不滿,認為在改革的同時,應重視舊人的作用,絕不能否定舊人的熱忱,其時,林敬益派系在霹州的20個區會中,所控制的是怡保區會 、萬里望區會、金寶區會、烏魯近打區會及和豐區會外,剩下的15個區會,概由舊人控制,隨即演成新舊派水火不容的鬥爭。

改革馬華帶來派系鬥爭係意料中事。奇怪的是林敬益不知從那兒來的靈感,說馬 華準備以社會主義的政策為原則,這是從來沒有聞及任何一位馬華領袖談過的話 。由於改革運動方興未艾,大家也不大計較他這番話的含意。

而事實上,也許是林敬益一批人當時的想法,並未得到黨中央的同意,更未代表左派運動將左的思潮帶進馬華。

雖然如此,林敬益派系似乎按照“社會主義”的方法,大搞其群眾運動和幹訓班 計劃。參與這項工作的重要人物有何穆興、梁祺祥、鍾天權及楊薵賢,另外一名 舉足輕重的元老鄭受恩也在幕後行事。負起幹訓班的責任,他們認為這樣能使馬 華訓練人才,建立健全的基層,重整人民對馬華的信心,對此陳修信也答應提供經濟援助。

(06) 老少衝突罷免敬益
林敬益在馬華獲重用後,也推動成立“興漢社”。它是一個自行註冊的政治性俱樂部,等於是霹州馬華的外圍組織。

林敬益說,該社的宗旨在於:(一)呼籲受過教育的馬來西亞華人參加,(二)以討論國家及華人所面對的問題,並通過討論、開會、研究會及論壇等途徑解決問題及(三)培養未來領袖。

興漢社的主席是潘泉安(金寶區會主席)及秘書何穆興。他們都是馬華的改革派人物。而章程明顯地寫明“支持馬華公會的目標和宗旨,且尋求成為馬華的附屬團體。”

不難理解,興漢社是要使它成為介於馬華和華社之間的一道橋樑,那些未準備加入馬華者,先被鼓勵參加興漢社,俾通過討論、辯論和說服來使社員服膺於馬華的目標,而重要的一點是,作為改革派的一個外圍陣線。

可以說,在前期,幹訓班和興漢社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它們的鬥爭策略與方式 或多或少採用社陣時代的方法,藉以改變華人對馬華的印象。例如,當陳修信於 1972年6月訪問怡保時,竟有2000餘名幹訓班學員前往機場迎迓,高舉馬華黨旗 與敦陳肖像,並合唱幹訓班歌曲,場面極為哄熱。

如果說,這是林敬益所宣稱的“社會主義”方式。那僅限於霹靂馬華,黨中央是 不來這一套的。這也顯示新派在馬華改革運動中,已衝擊了原有的馬華結構。

但是,馬華的整個結構是否接受這樣的改變呢?答案是否定的。儘管陳修信每月 撥一萬元支助訓練活動與興漢社,當它的勢力膨脹時,就會被加以警惕了。

黨中央與改革派鬥爭
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是,在聯盟於1972年4月與人民進步黨組成霹靂州聯合政府時,改革派的梁祺祥(霹州馬華署理主席)及鍾天權(霹州馬華秘書)強烈反對,認為這將嚴重打擊馬華的改組,同時他們也指總會長未經磋商,即接受聯合政府政策,而霹州舊派馬華則支持中央的決策。

結果總會長陳修信援引權力,開除梁鍾兩氏,拉開了黨中央與馬華改革派鬥爭的序幕。新派份子並不同意中央這項議決,就紛紛代為請命,但不得要領。斯時林敬益已貴為中央部長,不便公開反對聯合政府,也就暫時按下情緒,不與黨中央發生太大的衝突。

然而事件不就此罷休,霹州馬華新派通過幹訓班與興漢社的壓力,促黨中央召開 黨員大會,討論開除事件與聯合政府事宜,當然不獲允許。敦陳眼看已失去控制 局面,先發制人,於1972年8月31日罷免林敬益的霹州聯委會主席職位,並解散其組織。

同時,敦陳自任霹州馬華主席,委任以曾永森為首三人委員接管霹州馬華事務,歷時九9個月之久。

另一方面,敦陳並解除幹訓班主任鄭受恩的職務,解散幹訓班。接著馬華黨中央 宣佈興漢社的活動與馬華無關,這等於敦陳否定馬華改革派在霹州所作所為。

之前,因金寶馬華會所內發生毆擊事件,由馬華舊派控制的霹州馬青,便向中央告發,指責興漢社顛覆國家及從事極端種族主義的政治活動,並籲中央轉請內政部調查。怡保興漢社不甘示弱,聲言擬採取法律行動對付霹州馬青。(54)

這次爭吵雖然不了了之,但種下霹州馬華改革派,連同全國各地馬華改革份子向舊派發難的危機。

(07) 馬華發動精神革命
為緩和及轉移黨內矛盾加深,1972年10月,馬華突然發動一項“華人精神革命”的運動。

這是繼華團運動被壓制及馬華改革派被挫折後的一個新的形勢,目的在於鼓吹一場新的運動,沖淡日益緊張的內部衝突。

至於林敬益,雖然已經被腰斬勢力,但還未丟官,他也加入了由李三春、李孝友及曾永森的行列,大力宣揚“華人精神革命”的重要。這個靈感是取自巫統於1971年展開“馬來人精神革命”獲得良好效果而加以引用的。

李三春是馬青總團長,自動成為馬華副會長。雖然勢力不可輕視,但在陳修信當權下,並不重用李三春,反扶持新派人物抬頭,尤其以委任林敬益直升中央部長最為顯著,馬上越過李三春之上,成為“政壇寵兒”。

1972年4月15日,馬華署理總會長許啟謨突告病逝,給李三春一個機會向前跨進。當時改革派勢力雖已蓬勃,但也開始出問題,反而是在華團運動中扮演沉默角色的李三春,在黨中委會上,被推舉為署理會長,奠定了他日後登上高位的基礎。

不過,他也很明白,在改革派勢力興起之際,他的力量還是有限的,因此沉著應付局面,靜觀其變。當改革派失去陳修信支持時,李三春便積極行事。“華人精神革命”是其中一個產物。
革命運動先冷後熱

但是,馬華領袖的精神革命,嚴格來說,是未具有一套完整的計劃,光是在言論上大舉討伐華人社會,列舉華團華社種種流弊和毛病,而未進行教育運動。其結果是責罵多過於鼓勵,華社的反應初時看來大有同感,後來熱潮漸冷,最後是提不起興趣來。

在某種程度上,抨擊華人社會的陋習,破除迷信,簡化紅白事,不分幫派和華文 字簡體化乃是好事和無可非議的,但在另一方面,一些黨領袖的言論已形同指責 和抨擊,幾近把華人社會形容成一個“爛攤子”。

例如,李孝友(副總會長)於1972年10月8日在馬華孟沙區主辦“華人精神革命”的座談會上說:“華人應檳棄下列思想:拜金主義、利己主義、悲觀主義、 地方主義、復仇主義、個人英雄主義、孤立主義、關門主義、命令主義、盲動主義、拚命主義、尾巴主義、騎牆主義、形式主義、虛無主義、宗派主義、主觀主義、 種族主義、左傾冒險主義、右傾保守主義及恐怖主義,而應該發揚愛國主義、現實主義、折衷主義、進步主義及開明主義。”(55)

李孝友不知從那裡弄來這麼多“主義”,弄得華人社會一頭露水,好像成為無可 救藥的民族。當然這除了被人當成佳話或笑料來談論外,實在沒有什麼意義。由 此可見馬華領導層對“華人精神革命”並未有一致的行動,乃至任由領袖暢所欲 言。李孝友的論調根本抓不到要點,也不引起共鳴。

接著他還批評報章,認為揭發時弊應中肯,不可誤導民智,報導低級趣味的東西,而應以國家利益放在第1位,賺錢放在第2位。最後他更說“精神革命”的成功與否與華報息息相關。

這明顯是在抨擊之餘,將責任推給華文報去啟發民智,改革華人的舊思想。但是華文報除了對政界人物的言論照刊不誤之外,對這樣的觀點和看法是不敢苟同的。

李孝友的妙論不止於此。1972年10月22日為雪州馬青大會主持開幕時,將華人分成3類:先知先覺,後知後覺及不知不覺。

究竟他是以什麼為標準,我們不得而知。如果可以推測的話,積極在馬華領導的人是屬於“先知先覺”,後來加入者是“後知後覺”,不對馬華政治關心者是“不知不覺”。這種說法與其是進行教育運動,不如說是借題挖苦更為恰當。

當然,李氏也不會忘記“精神革命”的用意,因此他促請華人不要搞幫派,應以 單一政黨進行改革,這才是華人生存之道。(56)

(08) 精神革命變成論戰
林敬益雖被委任為馬華精神革命委員會主席,但真正熱衷於推動這一運動的是當時的署理總會長李三春,林敬益何以被委為這項工作,我們也不清楚。

綜看他的言論,不外是以政治和團結為主,他要求華人改變不問政治和明哲保身的態度,積極介入政治,加強華人的團結。

至於李三春說,林敬益的工作是要收集資料以集思廣益,倒未見有何效果。如果可以解釋的話,林敬益出任主席,大概是為補償他失去霹州馬華聯委會主席的職位,希望黨內的改革派情緒冷靜下來,轉而致力於“精神革命”。

誠然,我們也不能完全否定“精神革命”的論說,某些是具有政治含意的談話。 如李三春促請馬來西亞的華人忘掉對中國和台灣的感情,而只有自己才能決定未 來的前途。這番話是希望華人以馬來西亞人自居,不能因襲於血統和感情而不改 變對問題的看法。

同時他也指出,華人幫派林立是眾所知曉的,只要華人仍認為屬於某一幫派人物 ,就不可能團結一致。

他形容華人精神革命“是一場文化革命,我們一定會遭遇保守份子圍攻。但是, 我們相信,就像五四運動一樣,將獲得最後的勝利。”(57)

曾永森則強調華文字的簡體化,這也產生一定的效果。

比較大膽為馬華的華人精神革命立下目標的是新崛起的華團運動人物,馬華中委 陳忠鴻醫生,他說精神革命的目標是:

(一)使華人揚棄政治只是搞政治人士之玩意兒的舊觀念,並瞭解到政治是一個 民族及國家的生存之鑰;

(二)使華人積極參與政治,而不是口頭上的服務而已;

(三)使華人揚棄個人主義,接納國家主義的新精神;

(四)揚棄華人的卑屈角色,而在所有國民生活中扮演具有尊嚴的角色;

(五)使華人將時間、精力及金錢用於保障國家及下一代。(58)

我們不知道陳忠鴻是否被馬華授意發表這些個目標。如果是的話,那是過於空泛 之談,未觸及華人的心靈深處,如果不是的話,那說明這場運動是任由馬華領導 層去發揮,而不需要一致的行動和形成一個運動核心。

我們認為,是以後者佔多數,因為繼續下來的言論已沒有約束,乃是一發不可收拾,竟然衝向華社的鄉團組織來。其中一位馬華領袖突發表華人社團妨害華人團結的論調,籲請解散所有華人社團,似乎精神革命已演變成革華人社團之命。(59)

精神革命不了了之
從抨擊華人弊病和陋習到督促華文報不可誤導民智,及至否定鄉團的存在價值,終於演成一場論戰,造成華人對“精神革命”的目的和實質起了警惕和疑惑。

例如砂勞越《詩華日報》在一篇社論中反駁李孝友的論調,質問馬華是否欲革華 文報的命。社論說:“歷史傳統的錯誤是責人容易責己難,別人小錯不原諒,自 己大錯只平常,有錯不檢討,蓋的密密便不錯了。”

接著,社論帶有諷刺與挖苦的味道說:“上有政府章程須遵守,下有工農商各界 不敢得罪,動輒得咎。”因而要求馬華領袖訂下“精神革命章程,公佈應興應革 綱領,甚麼話當說,甚麼話不當說,甚麼可以說到一百斤,甚麼只許說到四襾,而不致闖了開門七件事,從此無處尋之災。”

由於“華人精神革命”在言論上混淆不清,黨領袖的步伐不一致,加上華人社會的支持乏力,這場運動在幾個月後即夭折,甚至連馬華總部舉辦的“精神革命論文”比賽,也不了了之。

其實,認真的分析,整個運動是缺乏群眾熱情響應的,雖然會通過輿論造成一種 聲勢和引起華人社會的注意,但作為觀眾的人數與直接介入的人,總是十分懸殊的。與華團運動比較起來,“精神革命”顯然是遜色的。

主要是因為這場運動的目的是一種政治手段,而不是深入民間或由民間來配合形勢促成的。馬華公會有其理由來發動這個“革命”,那是在華團運動無聲無息後及馬華又面臨內部矛盾的隱憂,有需出現另一個形式來喚醒華人對馬華的支持,乃至對陣修信的支持。

李三春坦然指出:“以今天華人社會來說。除了馬華公會會長敦陳修信之外,實在也找不到一個能領導華人的共同領袖。”(60)

同時,李三春也向黨內潛在的改革派提出忠告:“正在往上爬的新同志,就不能 爬在老同志的頭上,或甚至是在屍體上往上爬,應該手拉手,為黨的前途,為黨 的利益。”

“在政治上我們要求華人大團結,因為今天馬來西亞華人的政黨已經太多,它們 正在分化削弱華人的力量。所以本邦華人雖佔人口的40%,但在政治上,我們並未發揮40%的政治力量。”(61)

正由於運動的本身只是馬華政冶的一種手段,到後來又演成馬華和華團的互不協調,結果這場運動既不像“五四運動”那麼波瀾壯闊,也不是一場觸及心靈的“ 文化革命”,到頭來比華團運動的效果更少,甚至有了反效果,與其說它是“精神革命”,不如說是馬華公會的本身宣傳運動更為恰當。

因為在這之後,馬華又面臨一次的大風暴,又是一番人事的變化。基本上,“精神革命”的高調是與當時華人思潮配合不上的,除了在某些方面馬華的改變順應了潮流之外。

這包括促請華人在政治思想上以馬來西亞人為本位,並在國際上,支持巫統的概念,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聯合國席位,不能有兩個中國的存在。台灣問題和它與中國大陸之間的關係,是台灣和北京本身內部的問題,應由她們自己去解決。(62)

鄭復興博士在“精神革命”運動的檢討一文中,對其失敗作了如下的分析:“首先,參與‘精神革命’的人,是一些政治人物,而他們試圖把‘精神革命’和華 人團結相提並論。他們錯誤地認為,華人不團結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有太多的華 人會館,對這點,他們口誅筆伐,大事抨擊。

建議廢棄毛筆不用
他們的論點是,會館是過去的剩餘物,故必須加以剷除,華人必須拋棄過去的一切,而關注目前的需要,他們應該進行這種‘精神革命’,廢除所有的會館。這種論 調,自然引起會館領袖強烈反應。如果說進行‘精神革命’,就是要消滅所有的會館的話,那麼,華人社會並不需要如此的‘精神革命’。”

其次,精神革命運動的領袖,攻擊漢字的書法,建議廢棄毛筆不用,而以自來水 筆代之。
當精神革命運動開始攻擊會館和毛筆時,便註定要失敗,因為它已被一般華人所 拒絕。這兩件事,和華人精神面貌無關痛癢。(63)

對精神革命的失敗有更進一步的批評的是譚亞木(洪浪):“這場運動並沒有產 生預期的顯著易見的效果。如果我們把它拿來跟中國20世紀──即五四時期的精 神革命運動相比,很明顯的,前者可以說是失敗的。

五四運動和孫中山先生所言“諴思想界空前之大變動”,它搖撼了舊文化、舊思想的基根,給中華民族的新生創造了有利的條件,把一個古老衰敗的社會推上現代化的道路。

然而,我們這兒的精神革命運動,對於馬華社會並沒有起那樣振聾發瞶,摧枯拉朽的衝擊作用。”

他接著列舉數點失敗的原因,歸納如下:
(一)目標空泛含混,而且不同領導人之間的言論並不一致,民眾難以適從;

(二)領導者要華人團結和積極參政,但只是通過“精神革命”作為手段,並沒 有清楚告知,團結以後又要做什麼。不免使人懷疑只是馬華要擴大影響,爭取支 持的宣傳花招吧了!這種猜疑對“精神革命”的蓬勃開展,無疑是一大障礙;

(三)顯然沒有得到華族和智識階層中堅份子的支持,相反的,還受到輿論界的 質疑和批評,再者,有關言論雜亂無章,不成系統,缺乏對群眾的號召力,更難 引起知識界共鳴;

(四)當時領導者並沒有充份地強調和突出“華族整體利益”的概念,因此無法 使這項概念成為華人社會的認同和凝聚的基礎;

(五)精神革命運動者對於舊事物、舊精神的批判過於瑣碎、散漫,沒有抓住問 題的中心,只滿足於陳列和批評一些華人社會的陋習和所謂“劣根性”,而沒有 深入分析和研究其根源,只憑一時的心血來潮。隨便抓幾個項目來作為攻擊的對 象,跟五四運動有天淵之別,不能同日而語。(64)

“精神革命”的失敗,顯示了它不能帶動華人的思潮作改變,更無法使華人在政治上作認同。已被當成政治的手段和工具,不成一種民眾運動,華文報章更沒有所謂另闢專欄來響應。除了在馬華上層間打滾外,民眾乃至馬華的基層是無法與之共呼吸的。

同時,這個運動非但革不了社團會館的命,反而招致會館的抨擊。不過到後來確 實把搞“精神革命”的另3個巨頭給革掉了,他們是林敬益、李孝友及曾永森, 只留下李三春成為陳修信的繼承者。

除了民間社團未對“精神革命”作響應外。馬華以外的政黨,如民政黨、人民進 步黨及民主行動黨至砂勞越人民聯合黨都無動於衷。民政黨的內鬨造成元氣大傷,正在重整隊伍,不興趣於所謂“精神革命”,而且加入聯合政府後,地位轉趨鞏固,也不需要看馬華臉色。至於民行黨更是與馬華勢不兩立。

(09) 林吉祥掌民行大權
“五一三”的事件基本上也造成民行黨的分裂和勢力受挫,先是黨組織祕書林吉祥被扣留,直到1970年10月才獲得釋放,繼之吳福源消沉一個時期,加上禁止政黨活動一個時期,整個黨的活動幾告停頓。

到了林吉祥獲釋,國會民主重開和馬華民行互爆密談內幕,民行黨才重新活動。但是不久之後,黨內受到黨盪。1972年5月何文翰及羅保根跳槽加入馬華。

不到1個月,吳福源和蘇里安醫生(俱為國會議員)又退黨。這樣一來,雖然林吉祥掌握黨的大權(在獲釋後被推舉為秘書長),黨力量已告削弱。

此外,加上昔日的競選盟友一個個加入國陣──民政黨、進步黨及人聯黨,民行黨越形孤立,也成為唯一的以華裔為基礎的反對黨。這種變化是有利和弊的,在利方面是使到民行黨成為唯一有影響力的華人反對黨,在弊方面是不再有機會聯合其他反對黨向執政黨挑戰。

以民行黨領袖的作風來看,他們是準備單槍匹馬成為華裔的唯一反對黨,沒有興 趣於反對黨聯合陣線,同時也未再考慮與馬華合作的可能。

民行黨的存在代表了一定的思潮──不向執政黨認同的態度。自然的林吉祥攻擊 馬華在幕後推動的華團運動。更不用說是與“精神革命”起共鳴。不過內部的分 裂是民行黨所擔心的,而另一強人范俊登面對煽動罪名的提控,更加速了這個黨 面臨人才短缺的危機。

多名黨要跳槽聯盟
根據記錄,五一三後退黨的民行黨要有:霹靂力橋區州議員楊榮才,他於1969年8月28日跳槽聯盟;第2個是森州盧骨區州議員陳競生,1971年10月 10日退黨加入馬華;第3個是森川士魯沙區議員哈芝哈山,接下來是馬六甲州議員康再發及何夢耀。雪州冼都區州議員李明昌也退黨加入馬華。

更大的驚動是國會議員何文翰、羅保根、蘇里安及吳福源的先後退黨,還有是雪 州議員黃瑞藹的被停止黨籍。

林吉祥本身來自峇株巴轄,曾任海峽時報柔州通訊員,也曾在新加坡文化部任職。1967年初,被蒂凡那重視,委為政治秘書協助黨務。

1968年初試啼聲,參加沙登州議席補選,結果敗下陣來。1968年民行黨在吉隆坡召開第1屆全國代表大會,來自各地區7個支部的200餘名代表選出首屆中委。

曾敏興醫生當選主席,吳福源膺任秘書長,取代辭職的蒂凡那空缺,後者則被選為國際事務秘書(按蒂凡那未參加1969年大選,後回到新加坡出任職總秘書長)。林吉祥被選為組織秘書兼黨報主編,奠定了他在黨中的地位。

1969年5月,林吉祥在馬六甲市區當選國會議員。5月13日,發生暴亂,全國行動理事會接管政權,林吉祥於5月25日由新加坡飛返吉隆坡時被逮捕扣留。在這之前,他到沙巴協助獨立人士競選運動,結果被逐出境,回馬途中被捕。

18個月後,1970年10月1日,林吉祥獲得無條件釋放,距離國會重開前4個月(國會於1971年2月20日重開)。重獲自由後,林吉 祥以秘書長的身份更加活躍於政壇。他是1969年11月被中央委任為秘書長,接替吳福源的職位。吳氏在11月1日由香港呈函黨主席辭去秘書長職位,後來在 1971年第2屆代表大會出任副主席之一。

吳氏地位的下降造成林氏地位的提高。兩人於1972年正面衝突,前者退黨,後者躍升為黨的最高領袖。無可否認的,在一連串的政治風暴後,林氏已牢牢地控制民主行動黨。

雖然原任副秘書長的范俊登具有很大的潛在勢力,但於1972年改任組織秘書,又面對煽動罪名官司,已非林吉祥在黨內的對手了。

(10) 社正黨抗衡民行黨
在林吉祥領導下的民主行動黨,由於無法與馬華在幕後推動的華團運動掛鉤,且加以攻擊,導致曾與民行黨有關係的華團委員杜志昌醫生與林吉祥會晤,隨後便發生馬華與民行黨要密談的事件了。

因為事談不成而被爆開,影響了民行黨的聲望,又加上黨發生內鬨,以致1972年舉行的烏魯雪蘭莪國會議席補選中,民行黨無法靠聲勢奪人。

補選是因為馬華署理會長許啟謨逝世遺下的空缺而舉行的,由曾永森代表馬華出任候選人,結果以5千餘張多數票擊敗民行黨候選人劉德琦。

前前後後,短短的幾個月內,竟有13名國州議員跳槽,這對民行黨無疑是個沉重的打擊。不過,林吉祥並未改變他的攻擊型作風,繼續影響華人不要相信馬華的改革運動,更責難民政黨、人民進步黨與聯盟合作組織聯合政府,試圖使到華人的政治思潮跟著民行黨的思想意識走。

同時,企圖和民行黨爭奪反對黨領導地位的一股勢力也誕生,這是由民政黨分裂出來而以陳志勤醫生為首的社會正義黨。

社正黨未成立先鬧分歧
社會正義黨的政綱基本上和民政黨沒有多大的差別。它的四個主要宗旨是:(一 )根據憲法及國家原則,爭取建立一個真正的馬來西亞民族主義;(二)爭取經 濟與社會的公正;(三)爭取建設一個現代化進步的社會及(四)爭取國會民主 制度的保留和發展。整個黨綱並未突出社會主義形象,而只是強調社會正義。

這個黨未成立前便鬧分歧,賽胡申阿拉達斯教授未參加,由陳志勤自任主席,署 理主席留給前巫統武吉敏登副主席哈芝阿里,秘書長也給馬來人尤努斯那瓦。

他們在馬來社會中的影響力有限,而陳志勤又要搞無種族的政治,結果是既不能取得馬來人支持,也不能得到華人的重視。如此的政黨路線在華人社會中所產生的衝擊力是不大的,更未能影響華人的政治思想,以致不能像民行黨那樣能在一定程度上吸引華人。

陳志勤醫生在正義黨成立大會上的演詞,沒強調為特別的種族爭取利益,一直表現出其多元種族的政治思想。

他說:“社會正義黨有其基本宗旨來滿足多元種族社會的需求,也是國家之和平、進步與繁榮所不可缺少的原動力。”(65)

如果認為黨綱非決定性的因素,那麼社正黨的領導人除了陳志勤外,並沒有其他人被華社認為是足夠成為華人的政治領袖。左派對他無好感,受華文教育的也不瞭解他的立場,右派的更是不會靠近他。

尤其嚴重的是,民行黨並不覺得需要與社正黨合作。因此我們除了看到它是民政黨的一股分裂派的力量外,並未具有代表華社思潮的力量,這從1974年的大選成績即可如以佐證。

但是在未經過競選考驗前,社正黨是不承認它的弱點,更不承認失敗的,甚至還雄心勃勃企圖把勢力伸入東馬的沙巴。

(11) 莫斯打化極權統治
沙巴於70年代初期,已被首席部長莫斯打化進一步的鞏固勢力,反對黨幾乎是沒有生存的餘地。
莫斯打化於1967年崛起成為首席部長後,便採用嚴厲手段對付政敵。“五一三”事件並未波及沙巴。但莫斯打化在緊急法令下出任沙巴行動理事會主席,獲得更大的權力,擁有拘捕權和移民的權利。

他拘捕了唯一反對黨獨立議員葉伯良和副首席部長邱錫洲的兄弟邱道春。這是莫斯打化首次嚐到近乎絕對的權力,也成為他統治方式改孌的轉捩點。(66)

例如1972年,在刻意的安排下,9月18日莫斯打化獻議把70名黨內的異議份子派出國旅行曼谷、台北和東京三週之久,結果有53人接受成行。9月20日,他宣佈解散州議會,而在10月3日提名。

這時,計劃從沙統分裂出來,另組沙巴聯合行動黨(USAP)的大多數是前卡達山統一機構的人,他們對突如其來的宣佈感到吃驚。由於新黨註冊尚未獲准,唯有以獨立人士參加角逐,但許多人擔心被逮捕,放棄提名或使提名表格出現問題而失效。

結果沙統及沙華的候選人有32名不勞而獲,令吉隆坡和報界感到詫異,認為莫斯打化已走向極權統治。這種懷疑不是全無根據的,包括少數的反對黨候選人被匿禁。

沙華公會令華人失望
直到1974年,沙巴的國會選舉與西馬同時間選舉,沙巴行動統一黨在莫斯打化的安撫下,宣佈解散。剩下的是陳志勤的社會正義黨躍躍欲試,準備角逐16個國 會議席(東馬的州選和國選是分開舉行的,國選和西馬同一個時期提名和投票),可是在諸多困難和缺乏基金下,只有一人成功提名為候選人。

他面對莫斯打化的全面攻勢,幾乎無法招架。儘管陳志勤請首相敦拉薩下令調查不規則的事件,也無法改變局面。

這段期間,沙巴的華人對屈從的沙華公會感到失望,又對新黨──聯合行動黨的自我解散(黨主席羅拔威廉林於1974年6月16日宣佈解散1971年9月註冊的黨,理由是加強政治穩定,團結在莫斯打化的領導下)也顯得無可奈何。

至於社會正義黨來自西馬,鞭長莫及,起不了作用。只好忍受莫斯打化的鐵腕政治,等待時機的轉變。

雖然沙巴的華人在70年代上半期,沒有在政治上有所突破,可是砂勞越的情況就截然不同。代表一股華人力量而且具有左的思想的人民聯合黨,已成為政府的一員,全面的改變了砂州政治的面貌。

人聯黨從反大馬到支持馬來西亞,也促使砂州華人的思潮起了巨大的變化,重要點在於表現出接受溫和路線與憲制鬥爭。

砂州“士里阿曼”行動
最戲劇性和深刻的變化莫過於政府與砂共達成和解,大出乎政治觀察家的預料之 外,確實使到政府剪除了砂共的武裝威脅。

根據砂勞越首席部長拿督阿都拉曼耶谷透露:1973年10月13日,北加里曼丹人民遊擊隊高級領袖及北加人民軍主任兼政治委員黃紀作,親自致函砂首席部長兼行動主任,表示願意放棄武裝鬥爭,並在馬來西亞憲法範圍內為政冶與社會而努力工作。

由於政府一向認為,只有靠人民的效忠與支持和合作,才能使叛亂作有意義的結束,因此政府歡迎黃紀作的建議。首長在政府官員包括保安軍官組成的代表團支持下,會多次與黃君及其同僚晤談。

首長於1973年10月18日及20日,在第2省成邦江政府迎賓館會晤砂共。經過黃紀作等的考慮後,遊擊隊人員願意放下武器重進入社會為人民服務,並獲得下列的諒解。由首席部長與黃紀作2人簽署。第1部份是屬於黃紀作提出的要求:
(一)北加人民軍隊員的馬來西亞公民地位受到保證,北加人民軍印尼籍隊員,在申請時給馬來西亞公民權。

(二)北加人民軍隊員有機會參與砂聯合政府的管理。

(三)在維護公安法令下受拘留人士,在和平實現及人民利益下,應准他們重返社會。

(四)管制區將在恢復和平時撤消。

(五)在過去殖民地時期被遞解出境赴外國的人士,提出申請時須答應給他們馬 來西亞公民權。
(六)黃紀作要求其組織內那些要移居其他國家者,應給予移居許可。

(七)他同時要求政府考慮其政黨的合法化。

第二部份是政府方面的:
設立一支出於自願的先鋒工作隊,協助政府為群眾利益實現政府發展計劃。

放下武器的人將暫時受政府保護,一切妥當後,這批人可返回家園,也得以就業。政府將盡力協助他們,讓他們像普通的老百姓一樣地生活。

所收集的武器將摧毀
首席部長是於1974年3月4日才正式向報界披露這項重大的新聞。這意味著共黨鬥爭已不存在,也結束了戰後即已存在的砂共組織。

出席儀式的尚有黃紀作,馬來西亞內政部長旦施利雅沙里、砂副首席部長楊國斯、大馬警察總長阿都拉曼、印尼國防部長代表、砂州正副總會長咸旦及古傳光等。

拿督阿都拉曼耶谷代表砂州政府宣佈,已經有482人放下武器,他們之中如果有人要前往中國的,在馬中談判建交時將會被提及。

原本是屬於馬來西亞人的,將繼續享受憲法下的權利,也可以從事合法的政治活動。但首長說:“在目前的情況下,聯邦政府將不允許共黨合法化。聯邦政府既 不可能也不可以接受改變此種政策。

內政部長在儀式上指出這也是印尼政府合作所致,沒有印尼的合作,那是不行的 。他也感謝砂州政府的努力,達致今日的結果。(67)

砂共的解除武裝行動。被政府命名為SRI AMAN(和平)行動。這是歷史性的一頁 ,在很大程度上顯現了左派政治思潮的轉變。過去人聯黨曾被指責受共黨滲透, 思想左傾,極力反對大馬。
馬來西亞成立後,人聯逐漸改變立場,從反對到支持,接著加入聯合政府,繼後又有土里阿曼行動的出現,等於把砂洲的政治全面納入憲制範圍內,留下合法的政黨爭奪議席。

力量受牽制砂共解散
砂共解散,自有其主客觀因素。在客觀上政府加緊軍事行動。而印尼政局又改觀,與馬來西亞密切合作,砂共已難繼續活動;在主觀上砂共本身也意識到反殖鬥爭告一段落,力量已大受牽制。

黃紀作說:“於10月21日達致的協約,將有助於國家反對帝國主義和殖民地主義,以及捍衛國家獨立和主權。由於國家內政的改變和發展,而 拿督拉曼在10週年紀念(砂勞越加入大馬10週年)關於需要建設國家的演說之啟示,我們覺得停止武裝鬥爭和恢復國家和平,這是絕好的時刻。

我和我的朋友,將在為國家與人民服務和自力更生的精神下工作,俾使我國不會 變成世界霸主的犧牲品,可以與全世界各國佔在一道,捍衛和平與權利。”(68)

“士里阿曼”行動是否對馬來西亞半島的左派運動有所衝擊,這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自1969年勞工黨杯葛大選後,左派運動便陷入低潮。左派份子並未積極介入1969年的選舉,也在“五一三”過後未作任何重振,而是讓勞工黨走進歷史 。

仍然在政體上活動的是“人民黨”,後來易名為“人民社會主義黨”,但這個黨 自1965年與勞工黨分家後,已演成屬於馬來民族社會主義者的政黨。雖尚有一些 華人黨員,所起作用不大。一般上左傾的華人未積極參與其事,且在語文教育問題上與人社黨的政策未能協調。

因此人社黨於1969年派出5國37州議席候選人中,只有3人中選州議員。在反對黨得勢之下,人社黨則無法大有斬獲,一個因素是種族政治已蓋過思想政治。
-----------------------------------------------
註:
(45) 參閱李一文撰《人聯風雨廿年》/第26頁
(46) See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In Malaysia"/P170
(47) 摘錄自砂人聯黨中央秘書處1970年7月7日文告/參閱《人聯風雨廿年》/第17頁至73頁。(48) 摘錄自砂人聯黨中央秘書處1970年7月7日文告/參閱《人聯風雨廿年》/第29頁至30頁。(49) See "The Sarawak Chinese" By John M.Chin/P126 & 127.
(50) See "Politics & Government In Malaysia" /P181
(51) See "Politics & Government In Malaysia"
(52) 參閱馬來西亞通報1974年7月26日憶玫玲撰《大選前談霹靂政壇五年來波濤洶湧》
(53) 參閱1971年6月20日《星檳日報》
(54) 參閱1972年11月28日《光華日報》/林猷錦撰《霹靂州馬華幹訓班與興漢社的關係》
(55) 參閱1972年10月9日《星洲日報》
(56) 參閱1971年10月23日《星洲日報》
(57) 參閱1972年10月15日《星洲日報》李三春為吉打馬青大集會主持開幕的演詞。
(58) 參閱1972年10月12日《星洲日報》
(59) 參閱郭岩著《馬華與華人社會》/第111頁
(60) 參閱1972年3月11日《星洲日報》
(61) 參閱1972年3月11日《星洲日報》
(62) 參閱1971年10月8日《南洋商報》
(63) 參閱《交道》月刊第5期第20頁。查鄭復興博士現任馬大物理系教授,曾一度積極介入馬華活動,對馬華內情有一定的瞭解和認識。目前是馬來西亞華人文化協會理事。
(64) 參閱《文道》月刊第8期,13頁至17頁。作者譚亞木,曾任星洲日報記者,畢業於馬來亞大學,後出任拉曼學院講師,參加馬華後成為陳群川國會議員的特別助理。
(65) 參閱1971年11月1日《光華日報》
(66) See "The Politics Of Federalism" By Bruce Ross-Larson/P101
(67) 參閱1974年3月5日《星洲日報》
(68) 參閱1974年3月5日《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