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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9.9.04

文革中張志新的冤案千古一絕

在“亞洲周刊”(2001年1月22日──28日期)內讀到河南鄭州一位作家鄭競業關於悼念張志新的文章,勾起我的回憶,好像在某些書有看過張志新的事跡。印象中有些模糊,但鄭的文章卻喚起了我對“文化大革命”某些事件進行了反思。

張志新不是什麼大人物,她只是一位平凡的教員,難怪人們對她沒有什麼印象。鄭在文章中說:“20多年來,張志新冤案的不少真相仍被隱瞞,烈士的骨灰盒至今空著,遺骨依然下落不明?”作者感到費解的是,在她死后被譽為“黨的驕傲的優秀兒女”竟然在文革中死得這麼悲慘。在那個荒誕的歲月中,留下血跡斑斑的故事,實在叫人仰天長嘆。

張志新只不過是千萬冤案中的其中一個,但她的情況又相當特殊,很值得了解。因為在她死去4年後,竟然從一個“反革命頑固份子”搖身一變成“黨的偉大兒女”。如果不知事情的來龍去脈,肯定會莫名其妙而啼笑皆非。

我根據手頭的一些不齊全資料,把張志新這個人從歷史帶回來,以作為鄭文的補充。

張志新(1930-1975年)天津人。她的父親年輕時曾跟隨孫中山參加過辛亥革命。一生酷愛音樂,也把音樂細胞傳給3個女兒,“張家三姐妹”小樂隊因而在天津聞名。

好不容易盼到1949年的解放。翌年(1950年),20歲的張志新考入河北師範學校教育系,後來被選送往解放軍軍事學院學習。1955年入黨。同年,她和曾真結婚了,並育有兩名孩子,1男1女。1957年,她被調任中共遼寧省宣傳部工作,平日喜愛讀書和寫文章,但也從中培養起她堅強的性格。

1966年,中國掀起文化大革命,她像所有年輕人一樣,投入這場史無前例的大運動的洪流中。不過到了1968年,她開始對“文化大革命”感到迷惑,因為她目睹青少年分幫立派,又文斗又武斗的鬧個雞犬不寧。她決定把子女送回天津老家給媽媽照顧,可是接著下來,全國幾乎處處有武斗,而且有諸多黨元老和領袖被批斗。她在北京看到難以置信的血淋淋事實。開始懷疑黨內為甚麼忽然有這麼多元老竟成為“黨和國家的敵人”,不滿之情由內心表露出來。

在參加1968年的沈陽的一次批斗省委書記大會上,張志新這樣質問:“你們說文化大革命是保衛毛主席的革命路線,可是現在毛主席身邊還有幾個人了?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打倒這麼多人,省委領導靠邊站了。難道這些人會是敵人?我想不通呀!我對江青、葉群這些人根本不了解,對林彪就不信任。”

由于她的言行近乎對文化大革命的批判,因此在同一年底被下放到盤錦五七干校“改造和學習”。名義上是學習,實則受到監視,被列為受審查的對象。

張志新之所以被調查和審問,是因為她對中央文革扮演的角色有所不解。她問中央文革到底是集體領導或是江青說了就算?觸怒了江青一伙人。

她又說:“林彪說,主席的話一句話頂一萬句,主席的指示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這樣下去,局面是不堪設想的。”

正因為她的言論是與林彪和江青唱反調,張志新被提到批斗大會,要她認罪和交代思想問題。她說:“我認為我沒有錯,所以准備走下去。

終于她在這一天1969年9月24日正式被捕入獄,罪名是‘反革命’。這一天,也是她丈夫曾真看她到的最后一次,這是她始料未及的。”

伴隨而來是其丈夫也被送到另一處的五七干校改造,兒女受教育的機會被剝奪,整個家庭陷入破裂,在獄中,張志新又讀書又寫作,也交代問題。不過所交代的是堅持她沒有錯,否認犯上“反革命罪行”,她這樣說:“我之所以至今不能認罪,因為我對路線斗爭及與之有關的一系列問題的疑問,起之有因,看法和觀點也立之有據,堅持不放有理。”

1970年1月3日,張志新又再被提審,她還是堅拒屈服,被判刑15年,同年8月24日,張志新被加上“現行反革命”,被判無期徒刑。更甚者,她被綁上刑場“陪著兩名被處決者,以示“殺雞儆猴”,要張志新感到恐懼。沒想到張仍然不為之所懼。

在沈陽監獄內,張志新被列為“死不悔改的反革命者”,當權者眼看一切手段用盡了都無法動搖她的信念,唯有採取更殘酷的手段,在獄中對她百般虐待,不知道從那裡湧出來的勇氣,張志新始終不改變她的立場。

唯一讓她感到心碎的是在獄中竟接到丈夫曾真的離婚判決事,但她不相信這是自願的,而是有某些壓力造成的,她撕掉判決書,寫下這樣的“豪情壯語”:“兩個家庭加起來21個人(指她和她丈夫的親屬成員),就是都拋掉了又有甚麼了不起的?為了追求真理,這一切都可以拋開,生活本來就不是這麼小圈圈。現在好了,一身輕,無牽無掛,斗爭到底。

1975年4月3日,張志新被最后“審判”,她依然從容不迫地面對指控,然后給予駁斥,結果被判死刑。

隔天,4月4日,在臨刑前,監獄員問她有何交代,她說:“我是一個黨員,我的觀點至死不變!”她就義的那一年,剛好45歲。

從1969年被捕到1975年被處死刑的16年內,張志新的頑強斗志是少有的異數。

更悲哀的是張志新在行刑前,當權者為不讓她有機會在刑場上呼叫(大概對她的聲音感到顫抖),竟十分殘忍地先割斷她的喉管,使她發不出聲音,然后進行槍決,手段之絕,令人齒冷。
鄭兢業的文章中揭開這一駭人聽聞的史實,在其他書內也有寫到,有一本書《歷史在這裡沉思》提到教人讀之下淚的文字:“偉大的愛國詩人屈原臨終前曾引吭高歌‘雖體解吾猶未變兮,豈余心之可懲?’但是,殘暴的奴隸主比起‘四人幫’到底仁慈得多。屈原終于沒有被肢解,清清的汨羅江保存了他的完整軀體,而張志新烈士的遺體卻在肢解之后,不知丟到甚麼地方了。”

四年之后,即1979年3月21日,中共遼寧省委召開大會,不但為張志新平反,而且追認她為革命烈士。這是歷史對張志新的嘲弄,也是開中國人的一個血淚的大玩笑。更好笑的是,在同年6月,沈陽監獄(一個把張志新折騰得死去活來,最終又埋葬她生命的地方),竟讓所有囚犯在張志新被判死刑的操場上集合,為張志新舉行一個歌功頌德的‘賽詩會’,甚麼美好的頌詞都抬出來:“你是遼寧大地的驕傲,也是沈陽監獄的驕傲,你是五十六個民族的驕傲。”總而言之,能形容的都形容了。因為四人幫倒台,張志新搖身一變成“國家的偉大的兒女”。不知道曾參與誣告和侮辱張志新的人又有何感想?

很簡單的,他們可以用一句話:“都是四人幫所害的”來總結這錯誤的判決。但僅僅是四人幫要負起全部的罪,還是那個黑暗動蕩的十年文革要負起全責?而再往上推,往下思,只能得到一個想法:罪惡的年代出了罪惡的人,罪惡的人整死了不屈服的人,歷史又該如何蓋棺論定?

最是諷刺的莫過于張志新1969年被捕時寫下給丈夫的“遺書”,竟在1979年(事隔10年后)才交到丈夫的手裡。“我願為美好的未來添點土,出點力。”

一個知識份子的下場如斯的悲壯,令人想起文革中的某些可怕的冤案,真會不寒而慄。
(200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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