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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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9.5.04

附錄

大馬華人的政治思潮演變
回顧華人南來歷史
馬來西亞的華人是從中國南來定居,而後形成的一個帶有中華民族血統的民族, 與馬來人、印度人及其他種族共同生活,共同效忠於這個國家。

由於歷史發展的結果,馬來西亞的華人直到今天,仍然構成一個華人的社會,有 自己的生活習俗及文化、教育等。在東南亞的區域中,除了新加坡之外,馬來西 亞的華人應屬於最多人數的一環。

根據1980年3月發表的“中央銀行”季刊的數字顯示:我國人口迄至1979年達1325萬人,馬來人及其他原住民人口佔54.7%,華人34.2%,印度人9%及其他2.1%。

由此可見,華人是組成大馬社會的一個重要的種族。在馬來西亞建國的過程中,貢獻良多。但是,華人在多元種族社會中面對的問題,在獨立以後越加累積,以致在今天有許多華人對前途產生憂慮。

要瞭解和探討這個問題,有必要回顧華人南來的歷史,以及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 ,華人地位的演變。本文將集中在政治方面,闡述華人對政治的態度與心貌。

據中國“漢書”記載,早在公元前二世紀,中國即與馬來西亞過海陸交通,發展關係。唐宋時期,關係又進一步發展。在廣州、杭州和泉州等地也設立布舶司, 專事處理對外貿易。

直到公元十五世紀,馬六甲王國的興起,馬中關係更為密切,最膾炙人口的有鄭 和七次下西洋、五次航行到馬六甲,受到熱情招待,至今仍傳為佳話。

由中國董方祖撰寫的“馬中友誼的新發展”一文中,也提到在十五世紀末“一些 中國人開始移居馬來半島從事商業和各項生產活動,和當地人民融洽在一起,和 睦相處,共同辛勤勞動,開發資源,為發展馬來西亞的民族經濟作出了貢獻。”

華人為甚麼叫唐人
究竟華人甚麼時候開始馬來西亞落地生根。據宋哲美著“馬來西亞華人史”中指 出:“由於僧侶不斷往還,唐朝與室利佛逝(此帝國版圖在馬來半島和蘇門答臘 之間)邦交密切,直到大順元年(公元890年),室利佛逝始為一莊嚴山帝篡 奪,改國號為三佛齊,遷都於占牌(Diambi)。

唐代於此時正值黃巢之亂,國人紛紛避難南來,其中不少定居此地,從事種植,而馬來亞華人的大量移殖,當以這次為開始。

姚坍著“馬來亞華僑史綱要”一書說:“迨唐代末葉,黃巢作亂,遍地萑苻,民 不聊生,時海路已通,洋舶來華者為數不少,國人避難西逝附舶以行者必多,於是開海外移一直之端倪。”

又說:“唐代末葉以迄五代,華僑流寓蘇島者已多,西蘇島與馬來半島之間僅隔 一衣帶水,華僑之散處半島各地者,為數當亦不少矣。迄今華僑乃有自稱為“唐 人”,稱中國為“唐山”者,口說遺傳,足為唐代移殖事業作山佐證。”

不過,維特巴素博士(Dr.Victor Purcell)在所著“馬來西亞華僑史”中,並 不以為華人在唐代已開始移居馬來半島。

他說:“華僑初期已經跟馬來人通商和作外交上的聯絡,但是他們一直到馬六甲王國奠定基礎後(成立於十四世,於公元1511年被葡萄牙人征服),才存有永久居留馬來亞的念頭。十七世紀開始,華僑在馬六甲的人口約三、四百人。

他還說:“華人與外商接觸,實際僅限於閩粵兩省的商港而已,甚至交際方面亦受限制。所以這並不是荷蘭人(於公元1641年進攻葡萄牙人,佔據馬六甲)吸 引華人,實則是1786年,英人在馬來半島開辟殖民地時,華人才受歡迎。

華人人口迅速增加
戈登孟斯(Gordon P. Means)著“馬來西亞政治”一書中指出:“華人與馬來半島的接觸史載始於公元五世紀。但是,重要的華人移民至馬來亞是在葡萄牙於十六世紀攻克馬六甲,而在英國開始統治後,華人才大量移居馬來亞。”

從這些史料中,我們得知,華人向海外移居,已是很久遠的事。在唐朝時期,有小規模的零星流動,直到西方勢力介入東南亞,華人才作有系統的大規模移居。

不過,華人的移居也受到阻撓和政治波動的影響。例如在清朝(公元1644── 1911年)時,曾嚴禁人民出海,即使流寓海外而不遵照歸國者,歸國時亦須正法。

鴉片戰爭(1839──1842年)之後,英國迫使中國開放門戶,迄至第二次鴉片 戰爭(英法聯軍對中國的戰爭,1856-1860年),清朝首次承認“個人有更換 其故鄉及歸順的固有與不能限制的權利。”

戈登孟斯說:“十九世紀時,華人大量移居霹靂的拉律和雪蘭莪。1850年前, 拉律村只有3名華人,10年以後,人數躍至2萬5000人。到了1872年,增加到4萬名 。1901年時,華人在雪蘭莪州佔人口的65%,在霹靂佔人口的46%。1905年後,樹膠業迅速發展,吸引了很多華人勞工。”
從18世紀至獨立時(1957年),華人在馬來亞的人數有如下的統計:

年代 州屬 人口
1750 馬六甲 2,161
1821 檳城 7,558
1842 檳城及馬六甲 16,597
1871 檳、甲、新 104,615
1881 檳、甲、新 173,861
1891 檳、甲、新、霹、雪、森、彭 391,810
1901 檳、甲、新、霹、雪、森、彭 584,036
1911 馬來半島及海峽殖民地 874,200
1921 馬來半島及海峽殖民地 1,221,138
1931 馬來半島及海峽殖民地 1,708,966
1947 馬來亞及新加坡 2,614,667
1957 馬來亞及新加坡 3,424,251

我國獨立以後,對外來的移民較為嚴格限制。1970年人口調查報告顯示,華人佔總人口的34.1%,計355萬5879人。福建人最多,佔112萬2739人;客家人次之,佔86萬2005人;廣東人第3,佔65萬9005人;潮州 人第4,佔42萬1997人;海南人第5,佔15萬2790人,福州人14萬7689人(不包括沙、砂兩州),廣西人7萬7577人(不包括沙、砂兩州),其他籍貫的華人有9萬4895人。

1980年的人口調查尚未公佈,不過在比例上相差不會很多。如果按照中央銀行的 最新比例,華人在本邦已超逾500萬名。這個數目可以說是相當龐大的。

豬仔與新客的悲境
我們的祖先,為甚麼要漂洋過海,離鄉背井呢?這可以從大規模移植時期檢探討 其因素。根據資料,華人絕大多數由福建及廣東省南來,也有相當數量從海南島過來。

這主要是因為地理關係,他們最先抵達馬六甲,繼後落腳檳城和新加坡,進入聯邦內陸的也逐年增加。

華人移居的高潮時期可分成三個階段,第一個高潮期,恰好是在辛亥革命失敗後軍閥大混戰的年頭;第二個高潮是國共對抗,第一次內戰時期;第三個高潮是日軍侵華時期。

這就是說,在亂世時期,農村經濟破產,生活困苦,加上西方殖民帝國,需要大量勞工在殖民地開墾,也就大開方便之門,讓一批又一批的華人湧入。

當然,在更早的時期,也就是在滿清統治下的中國,滿人當道,漢人遭殃,向海外移民者大不乏人。孫中山先生早年的革命運動,就是不斷在海外奔波,爭取華人的支持,即可證明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已有眾多華人在馬來西亞各地居住。

檳榔嶼是華人第一個被鼓勵移殖的地方。萊特於1786年正式佔領檳城後,便採取 歡迎外來勞工的政策。巴素博士指出:“華人約於1793年開始墾植。”到了1804 年,在全檳1萬2000名人口中,華人佔了五分之二,尤以市區,更是華人聚居所在。

早期的華人,是通過所謂“豬仔”的販賣方式到海外各地謀生。外人稱之為“苦力貿易”(Coolie Trade)。在香港、澳門、汕頭及廈門等地,皆為“豬仔”的“販賣市場”。

史料證明,1800年,檳榔嶼已出現轉賣華工的公開行情,立約勞動一年的華工,售價為大洋卅元,由於南洋殖民地的開發事業日益發展,對廉價勞動力的需求不斷增加,羅致華工的方式,已由原來通過同族、同鄉和戚友的提引,發展為販賣牟利的商業投資活動。

這種拐騙、擄掠和販賣華工的行為,俗稱“賣豬仔”。

19世紀初十年開往南洋的豬仔船,一船可載1200人,直到1911年到達海峽殖 民地的華人,已達26萬9854人。

“豬仔”來到南洋各地後,被迫訂立契約,先是一年,後改為3年,說是賣身, 身價銀卻被豬仔頭拿去。這筆錢由豬仔長期勞動償還。此外,僱主和工頭還通過高價供應生活用品、賭局、煙館種種方式,剋扣勒索,到期欠債未清,只得繼續賣身。

雖然英屬馬來聯邦政府於1914年宣佈廢除“豬仔”制度,這種形式的更換,並未 消除中間人的剝削。不過,“新客”的名稱,比起“豬仔”倒好聽得多了。只是 實質上未有多大的改變。
巴素博士就是把“豬仔”制與“新客”制混合起來,以致戈登孟斯也把他們混為一談。

前者這樣描述道:“在正月或二月,帆船復再駛抵檳榔嶼。一般預期的顧客,更爭先恐後地湧上船替“新客”贖身。

如果是一名工頭、裁縫師、金匠或木匠,每名付價10元至15元,苦力價值6元至10元;至於有病的苦力,只值3、4元或更少。被贖出的“新客”,同意替僱主工作1年,每人每月的衣食費用為2元至4元。

假如一位“新客”未被贖出,便被看守在船上或一家倉庫內,直到顧客成交 為止。他們的待遇都是不良的。”

戈登孟斯則寫道:“第一次世界大戰前,華人移民被提升成為‘新客’制度。 富有的華人勞工召募者,在中國召募工人至馬來亞。介紹人安排工作,而新客則簽契約。這個制度在1914年被廢止。

事實上,豬仔制度結束後,新客制度一直延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才結束。換句話說,南來的華人是一頁可歌可泣的血淚史。

甲必丹制度的興起
我們的祖先,赤手空拳來到一個陌生的環境謀生,初期所受的遭遇,真是有苦自 己知。但華人的堅韌性格,刻苦耐勞的精神,終於戰勝種種的困難,而在馬來西 亞開枝散葉。

生存固然沒有問題,但華人本身的安全則需要靠自己,殖民政府不願承擔這個責 任,也對華人社會鮮有瞭解。因此,當葡萄牙人佔領馬六甲後,即設立“甲必丹 ”制度。

第一位華人甲必丹(Kapitan)是鄭甲,又名鄭啟基,又名鄭芳揚。他是福建省漳州人,被形容為一名成功的商人,生於1572年,歿於1617年。這也是葡萄牙人所委任的唯一華人甲必丹,旨在讓他管理華人的事務。今日在馬六甲著名的青雲亭,有人說是鄭甲所創設。

1641年,荷蘭人佔領馬六甲,繼續遵照葡人之制度,設立華人甲必丹,最為知名 者為李君常,又名李為經,被稱為李甲,是福建鷺江人,有史家認為青雲亭為李 君所設,因內保存著李甲遺像,亦有李的頌德碑。至於那種說法正確,本文不加考究,旨在說明華人在當時已有首長管理華人,其他的種族分別有他們自己的甲 必丹。

甲必丹有權委任鄉村長老,負責解決各種糾紛。若有何人發生司法上的問題,必 須向甲必丹指出。如果甲必丹不能解決,則提交荷蘭政府解決。(參見黃存燊著 “華人甲必丹”)

1795年英國佔有馬六甲,直到1801年歸還荷蘭,又於1807年第二度佔領,直到 1818年度再次放棄。旋後1824年英荷條約,英國以蘇門答臘的明古連(Bencoolen)及其他港口與荷蘭交換馬六甲。

自此而後,馬六甲終落入英國人手裡。英國便將檳城、新加坡和馬六甲組成海峽殖民地(Straits Settlement/Negeri-negeri Selat),大量吸納華工,這就是為甚麼這三個地方,後來成為最多華人的聚居之地。

英國統治前一階段,繼續沿用荷人的甲必丹制度,不過,到了後期,甲必丹的作 用式微,轉而產生具有更大權力,且由英國人自己擔任的“華民護衛司署” (The Chinese Protectorate)。

當時,雖然甲必丹制度一直存在,但似乎只成為一種榮譽,不再能夠治理日益複雜的華人問題。這種制度在30年代停止,據知(註:此文1984年完成),尚健 在最後一位甲必丹是吉蘭丹州的布萊華人申必丹劉晉福(由1918年任至1934年退休,),今年75歲。(參閱黃昆福著“吉蘭丹的華人”。刊於馬來西亞華 人文化研究論文集第一輯)

設立華民護衛司署
“華民護衛司署”於1877年正式設立,意味著殖民政府著手干預華人社會問題, 且準備將華人置於控制中。其理由是華人南來時,也引進了私會黨的組織。

私會黨在早期是一種含有政治作用的秘密結社,後來竟流弊成為社會的禍患。

秘密會黨之產生,可以追溯至漢代。漢末黃巾作亂,劉關張三雄桃園結義戮力平寇之佳話流傳至今,是為後世秘密結社之模式。元末白蓮會興起,清初,天地會起,前者呈道教之彩色,後者以佛陀為始祖,各擁有極多教徒。及清代,騷亂各地,從未間斷,白蓮活動在川鄂豫魯等省,天地會份扔則在華南沿海諸省,擴展至南洋各地。

天地會之口號為“反清復明”,初期確有雄圖大志,但因組織不健全,不守紀律 ,以致淪為尋釁格鬥,為非作歹之幫,乃一變昔時之初衷。

馬來亞之發現天地會,早於1799年,時距檳榔嶼開埠不久,而其他已有天地會之 支會產生(參見桃丹(木+丹)“馬來亞華裔史綱要”)。

巴素博士說:“馬來亞華裔私會黨,大體來說,是出於天地會分派,亦稱為洪門 ,也叫做三合,又以‘義興’著稱。1825年,政府曾發現下列私會黨的設立, 它的活動是秘密的,雖說它們的存在或許是公開的: (1)義興(Chee Hin-Virtuous Prosperity)。 (2)和成(Ho Seng-Harmonious Accomplishment)。 (3)海山(Hai San-Sea and Land)。 (4)華生(Wah Sang-Life of China)。

這些私會黨也與販賣“豬仔”或“新客”事件有關。“海山與義興,散佈於殖民 地各處,會員均服從他們會中領袖的命令及拘束。

他們稱其領袖為‘大哥’。這些私會黨徒,分作4個,8個或12個主要幹部,然後分出許多支派。從唐山(中國)南來的移民,叫做新客,他們到來時會被邀入會,如拒絕,則蒙受迫害”(參閱巴素著“馬來亞華裔史”)。

華人社團未普遍之前,私會黨確然形同華人社會中的民間團體和控制利益工具 。英國政府把這一組稱之為“政府中的政府”(Imperium in Imperio)。意味著他們靠勢力建地盤。其中最著名的歷史事件,是海山與義興派系的鬥爭。除在檳城和新加坡等地發生一連串的嚴重械鬥外,最轟動的莫過於拉律暴動。

拉律(Larut)位於霹靂,以產錫聞名。1850年前,此地人煙稀少,只有三名華人 。而在吉利包(即太平)的礦區,是由一位華人領袖鄭景貴管理下的海山會員所 開採,而在數英里之遙的甘文丁礦區,則為蘇亞昌管轄下的義興會黨員所具有。

雙方各據地盤,水火不容,只要一丁點芝麻小事,便會發生格鬥,而對拉律礦區 的爭議,尤其劇烈,以致於1862年、1872年及1874年,先後三次發生拉律暴動事 件,情況之惡化,已威脅到全霹靂的治安,英政府乃藉口直接干預馬來聯邦事務。

1874年1月20日,在殖民地總督克拉克爵士(Sri Andrew Clarke)的主持下,雙方遵從克拉克的裁決,並簽署一份歷史性文件“邦咯條約” 。

內容大意如下:
(一)交戰雙方將解除武裝,並將柵欄拆毀;
(二)雙方將能自由回到拉律重操 舊業;
(三)海峽殖民地政府所派出的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官員,以及有關雙方所 選出的兩名華人,將被委任為委員,負責解決對錫礦的一切要求。

在拉律事件後,得益者顯然是海山黨領袖鄭景貴,但更大的得益人是英殖民政府 ,它啟開了對聯邦內政的干預,也導致英政府加速成立“華民護衛司署”。

話說義興黨魁蘇亞昌(1965年被殺)及李亞坤(1872年遭溺斃)後,由陳亞炎 坐上正位,得享利益。且與鄭景貴雙雙被封為華人“甲必丹”。

不過至1880年以後,拉律華人礦區,似乎大部份操在海山會手裡。義興會黨員開始遷至新區域,尤其近打與雪蘭莪一帶。

當時的情形被形容成這樣的:假如你是一位華人領袖,那麼你必須是義興會或海 山會的領袖(引自“馬來亞華僑史”)。

政府末正式管制華人團體之前,海山和義興等黨會,無疑自動成為“統治”華 人的正式團體。可是他們私利太重,且分幫立派,又無高瞻遠矚的政治理想,無 法使華人構成一股政治力量。

到了英殖民地政府比較可以控制局面的時候,甲必丹制度也被取消了。這是英人 剝奪華人權益的開始。因此,巴素博士說:“鑒於政府管理的進步,以及私會黨 的勢力打擊,甲必丹制度已經不適合時代了。”

代之而起的是“華民護衛司署”。1877年,英政府任命瓦爾打‧亞歷山大‧白麒 麟(Walter Alexandar Pickering)為華民護衛司,華人通稱為緞白麒麟。

白麒麟曾寓居台灣,因而通曉四種中國方言,初被委為華語通譯員,繼後受重視 ,出任新加坡第一任“華民護衛司”,繼之設第二護衛司署於檳榔嶼。

護衛司名義上是保衛南來的華僑,或被稱為“新客”或“豬仔”的,但事實上卻 全面地管制華人社會的活動。

當護衛司署開設之初,政府曾規定應由歐籍人士之中熟識中國方言者擔任,以作 為當地政府與華僑社會的萬能“連環扣”也。

護衛司所執行的職權,大部份關於移民入境事宜及觀察的問題。從很多方面觀之 ,其範圍可謂極大,華僑任何活動,如社會、經濟及政治等問題,均與護衛司有密切關係。

此外,也調解勞資關係,立為仲裁人。他同時是社團註冊官,用以克制私會黨的活動,且對婦孺進行保護,以消除“妹仔”(即婢女)制度。其他如家庭口角、離 婚、商業糾葛、兒女失落、解除婚約,以及其他任何一百零一件事務等等,紛至沓來,以請求“大人先生”傾聽他們控訴。“參見美羅佛洛( S.M.Middlebrook)及賓歷(A.W.Pinnick)合著How Malaya is Governed,由曾 泉源譯,1941年4月出版”。

華民護衛司權力之大,自不待言。1904年,海峽殖民地與馬來聯邦的華民政護衛司,改名為“華民政務司”;於1934年,馬來亞華民政務司的聯合委任,宣佈設 立。這個制度一直沿用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止。

新法令鎮壓私會黨
有了華民護衛司之設後,所有華人社團必須進行註冊。起先政府主張給私會黨登記,而在重訂它們的36條誓及條規下,准予活動。到了1881年,單在海峽殖民地,黨員有7萬9808人。

1882年,華民護衛司白麒麟改變意見,不再贊成讓私會黨合法化,因此修訂 1869年的法令,註冊官獲授權,拒絕登記私會黨登記。雖然如此,仍未能根絕 私會黨的活動,反而引起私會黨對白麒麟的仇恨,在1887年以利器重傷白氏。他 旋於1889年退休。

是年,金文泰總督,決定取締私會黨。一項社團法令在同年2月20日被通過,於 1890年開始實施。

自此而後,凡是社團未向當局申請登記及獲得批准者,一概視為非法集團。此外政府獲授權,得以豁免任何私人社團或任何類社團的註冊,而且總督有權命令解散任何社團。

有法令存在,在一定程度下,打擊了私會黨的活動,因為有人怕遭驅逐而不敢參加。

檳榔嶼的華民護衛司伊凡斯在1896年說:“經過8年的經驗,我能夠深信地確定 ,已經沒有現存社團危及殖民地的和平了。”

到了1920年,私會黨的勢力已大不如前,雖然未能澈底拔掉,但肯定不再是華人社會的一股控制力量。反之,華人社團紛紛林立,政治團體也在這個時候形成重要的影響單位。

華人社團紛紛出現
我們先談華人社團的出現,一般上,華人社團可分為三大類:地緣性、血緣性及 業緣性。

這些團體有些是在19世紀初期組成,旨在扶助同鄉或宗親,以加強聯絡和守望相助,但由於早期私會黨的勢力過於龐大,限制了會館的作用,直到私會黨組織受到壓制後,華人團體才蓬勃成立,且對文教事業作出卓越的貢獻,尤其是興學辦校,傳播中華文化方面。

根據日本史學家今堀誠二考證結果,檳城最早的華團是嘉應會館(成立於1891年 ),次之為謝氏宗祠(1858年)。而廣福宮則於嘉應會館前一年成立,廣福宮在 後來成為華民政務機構。

廣福兩省人同建廣福宮,為商業基爾特的會所。廣福宮董事,雖歷年有增加,但由兩省選出同數的董事,以處理華務的原則,卻沒有改變。1886年建竣平章公館 後,已代替廣福宮成為本市政府的華務機關(參見今堀誠二著“馬來西亞華僑社 會”,劉果因譯)。

今堀誠二把華人的生活方式歸納為基爾特制度──有以老板為基礎的商業團體; 有以職工方主的職工團體;也有勞資混合的基爾特;同時有同族團體、同姓團體 、慈善團體、公益團體、地域團體、社會教育及寺廟等。

他認為,南洋華僑,在移居前,已經在家族、村落、基爾特的集團中生活慣了, 離鄉背井後,除了加入同人集團成成員外,別無其他生存之道。

他並指出:殖民地當局,任命由商業基爾特中選出的僑長為甲必丹,以加強他的支配權,商業基爾特則由殖民地政府承認其具有華人政府地位,而享有公家保護的影響力。

以馬六甲的情形,今堀誠二這樣說:“華僑商業基爾特中,有鄰保體制、同鄉關 係、同族團體、同業關係,互相重複,而構成堅強的鈕帶。宗教負有聯擊作用, 以統一所有商業資本成為一體。”

香港浸信學院歷史系講師黃枝連在“馬華社會史導論”中認為,馬華社會的結構 存在“半封建、半買辦及半資本主義的體系”,而幫派主義一個是一個特出的現象。

不過,19世紀以後,華人已越來越需要依附他們的團體求生存,導致各式各樣的宗祠鄉會及商業性質的團體相繼湧現,固然一方面加深人民的幫派觀念,但另一方面劫助長了當地社會的繁榮和普及教育。

在20世紀以後,大放異彩,這不能不歸功於華團的努力。今天仍然存在的許多華校,便是在華團自己堅苦奮鬥下保存下來的。

1938年,已有9萬1534人接受華文教育,另有4萬9271人在受政府津貼的華校攻讀。事實上,從20年代開始,華人教育在華人的大力推動下,蓬勃開展。

無可否認的,華人社會也有落後的一面,那就是寺廟林立,迷信之風四處彌漫, 迄今猶然。表面上看來,迷信與受教育是兩碼事,但誰也難於否定,耽迷於“怪 力亂神”,勢將看不到自己的前途。

中國政治衝擊深遠
嚴格來說,華人社會不是生活在小圈子裡和故步自封的,時代的改變是可以喚醒 人們的思考。
在這方面,我們有需闡明馬華的社會在廿世紀初期的風貌。英殖民政府巧妙地使 “巴巴”(土生華人)和“遷民”分成兩種社會。前者純然受英文教育,一度被 視為殖民地的寵兒。他們組成的海峽華人公會就是把自己劃在一個圈子裡,與“ 遷民”有所隔絕。

這些人當然對中國的政治缺乏熱忱,也對血緣和地緣觀念沒有像遷民那樣的強烈。

同時,“遷民”之中也因籍貫及姓氏的不同,再加上職業的區別,他們分別歸屬於自己的集團中,後來雖然有平章會館(大會堂的前身)及中華總商會的極 力拉攏,卻始終未見有積極的行動消除華人不同籍貫的觀念。

但是,能夠改變華人態度的,似乎外來的因素居多。這可以追溯到廿世紀初,葉孫中山先生的一段往事。孫中山先生於1894年在檀香山成立興中會,後來與其他革命團體同盟合併。

1906年,孫先生在吉隆坡成立支會支部,迨後在檳榔嶼、森美蘭、馬六甲及瓜拉庇勞成立支部,號召華僑支持他推翻腐敗的滿清政權。

孫中山為革命而奔波,不是沒有阻力的,保皇派的康有為便與他分庭抗禮,雙雙 在馬來亞和新加坡爭取華人的支持。這兩股勢力對華人的衝擊,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他們的政治意識。

固然,支持力量不是全面的,但最低限度華人社會已經受到震盪,甚至分成保皇與革命派的鬥爭。

孫中山的活動引起華民護衛司的注意,就勒令他離境。不久之後,他在中國革命 成功,建立“中華民國”,而在1912年,海峽殖民地政府又同意國民黨設立支部,理由是“同盟會的活動,並非對抗馬來亞政府”。

孫中山於1925年逝世。同年英殖民政府禁止國民黨活動。儘管如此,私下的活 動,並未停止。
旋後,中國國內發生國共鬥爭,又造成了馬來西亞的華人分成兩派,一派支持國 民黨,另一派支持中共。華人在思想上的分歧越發明顯。

1930年,國民黨政府通過外交途徑,促使英國表明國民黨並非馬來亞的非法團體,同時不反對華僑入黨,只要他們的活動沒有危害當地政府的利益。

這種微妙的關係,持續到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又有轉變。不論左右派的華人上下團結一致,在陳嘉庚等人的領導下,積極展開“抗日救亡”運動。

同時,他們也抵制日貨,獲得良好反應。從1937年7月的貿易額460萬元銳減至87萬8000元,前後不過7個月的光景。由此可見這場運動深入華人社會,一直持續到1941年日本南侵(參見崔貴強著“馬星華族社會運動的主流問題”,新加坡華族史論集)。

由於中國國內興起左派運動,在馬來亞也沒有例外。巴素博士指出,共黨活動已於1934年顯露了。他們隨後也參加抗日活動,且一度被騙入部隊。

“戰後,馬共繼續‘反殖’鬥爭,到了1948年,他們公然宣稱武裝鬥爭,遂有緊急法令頒佈”(見“馬星華族社會運動的主流問題”一文),而被宣佈為非法。

話日本佔領馬來西亞期間,華人飽受折磨與虐待是罄竹難書的,主要是日本軍國主義者報復華人的抗日運動。

“日軍佔領不久,日人命令民眾列隊檢舉共黨份子。那些情報人──男女及兒童 ──像美國的三K黨員幪著臉,把整千的犧牲者指認出來。大規模的屠殺,連達 數日之久。被肅清死亡人數,估計在4萬人至10萬人之間。”(見(馬來亞華僑 史”)

不寧唯是,日本軍國主義者還要華僑奉納5000萬元,作為一種報復手段,但這只 是一個開始,以後華人有更多苦頭吃,真正嘗到做“亡國奴”的痛苦。

日本皇軍極盡其殘暴之手段,肆意蹂躪,胡作非為,姦淫、濫殺無所不來。仇恨乃在華人心中滋長。對日本侵略軍莫不咬牙切齒。

一切的正常活動全被停止了,人民像奴隸般被叱喝、毆打,此刻不知下刻的命運,簡直在地獄中生活。

3年8個月的日子終於熬過了。1945年日本投降,英軍於9月重抵馬來亞,繼續其殖民統治。

中國領事無能為力
在我們進一步闡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華人社會演變時,有需回顧早期中英關係 的發展,因為還直接牽涉到華人利益保障的問題。

幾乎在同一個時期,當海峽殖民地政府於1877年設立華民護衛司制度時,也接受 清廷在新加坡設立中國領事館,首任領事是當地富商胡亞基。1895年,清廷委派 檳僑領張弼士為首任駐檳領事。

中國領事館和華民護衛司都以治理華人事務為主,前者是中國政府的代表,後者 是英政府的代表。

由於出發點不同,兩者之間常有爭執。《新加坡風土記》作者李鍾(王+玉)是第三任中國駐新領事左秉隆的朋友。他寫道:“護衛司專管華人一切事,名為護衛華人,實則事事與華人為難,華人生聚既繁,事端日出,亦有領事可辦之事,皆為護衛司侵奪,動多摯肘。”

林孝勝在其著作《清朝駐新領事與海峽殖民地政府間的糾紛》中說:“1877至 1894年,清廷駐新加坡領事和海峽殖民地政府間的糾紛,是一種政治對抗,是一場競爭控制新加坡華人的角力。在整個抗爭中,清廷駐新領事是處在被動和防衛的地位,但在行動上卻步步為營。”

可以想像,在腐敗的清朝統治下的中國,其對外的影響力是有限的,所謂“遠水 救不了近火”,華人對清廷的依賴性可說是很少的。

轉至民國孫中山崛起,海外華人和中國的關係重新建立,但在國共鬥爭底下,他們又分成兩派。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海外華人雖然至為關心中國政治的演變,不過已有了第二個想法,那就是他們要在“落地生根”的地方長久居住下去。 於是配合著馬來民族主義思潮的興起,華人也表現出對馬來西亞前途的關心。尤其是英政府於1948年實施緊急法令,造成華人感到徬徨,一些當地僑領便著手組織起來,以保護華人的利益。

馬華成立領導華人
1949年2月27日,馬華公會正式宣告成立。

首任會長陳禎祿爵士這樣說:“1949年2月‘馬華公會’成立,其近因主要就是因為馬來亞的忠誠華人在緊急狀態下受到苦難。緊急狀態不但危及許多華人的性命,威脅華人的切身利益,而且還使人懷疑我們對本邦的傳統忠誠感,我們之中已有許多人以馬來亞為其永久家鄉。

“另一方面,當時英國欽差大臣萬尼爵士也鑑於政府當局,爭取民心以獲得人 民的支持及廣泛的合作,頗希望有一個有力量的華人權威組織來領導華人。”( 參見《馬華公會建黨史話》,馬華公會20週年紀念特別)。

初期的馬華,主要側重在華人福利方面,還發行過福利彩票,直到1953年6月24 日停止。這是因為馬華已發展成為一個政治團體,不能再發售彩票。

50年代初期,馬華公會在爭取華人支持,俾與巫統達致合作時,另一股標榜左 派運動的勞工黨也跟著成立,和馬華打對台,不過,勞工黨遲至1959年第1次大選 後,才建立其政治地位,而馬華公會在50年代至為活躍,與巫統及國大黨組成聯 盟,朝向獨立的道路邁進。

獨立後改變老觀念
1957年8月31日,馬來亞聯合邦的誕生,標誌著華人已成為這個新生國家的主人之 一。他們必須改變過去的政治觀念。

如果說,在獨立之前,當地的華人有顯示和中國認同的態度,那麼在獨立後,這種觀念已經是越來越淡泊了。

吳清德博士著《Integration In A Plural Society─The Chinese in Malaysia 》一書中說:“馬來亞或馬來西亞華裔,擺脫中國政治和社會以及適應於馬來西 亞本土是不簡單的程序,這兩項事都未完成,但已取得顯著的進展。

“這項進展,是有許多因素促成的,包括在馬來亞的國民黨領袖,來自商界和 資產階級,他們其實並不熟衷於中國民族主義。因此,當日本佔領馬來亞時,他 們便趨向屈招,那些未能說服日本審問者的人,乃受到酷刑或處死。

淪陷結束後,國民黨在馬華裔中的領導地位,比不上由盟軍支持的馬來亞人民抗日軍。但馬共於1948年發動叛亂,退出法律範圍,放棄了憲政上華人社會的領導地位。

獨立之後,北京和吉隆坡關係緊張,結果馬中之間乃豎立一張鐵幕,使馬來亞或馬來西亞華裔,全然不受中國政治或文化的影響,除了高齡華人往中國探親或往中國治病之外,直到1970年代,本邦華人和毛澤東的中國並沒有接觸。”(參見吳清德博士上述著作)

配和國情拓新政途
既然本邦華人不能依賴外來的影響,唯一的途徑是靠自己在馬來西亞改善自己的生活。

過去的歷史發展,已顯示內在影響遠勝外的在影響,如清朝領事館及國民黨的力量,遠不及華民護衛司或華民參政司對華人的控制。而早期的私會黨於後來,後 已流弊成社會治安的絆腳石,不足構成任何份量。

至於鄉團宗祠商業團體,則一直囿限於福利慈善、教育文化及商業活動,甚少涉入政治,除了特殊情形之外,如抗日時期的表現。

真正一次帶動全馬華人涉入的中國政治事件是抗日那一段時期,因為同仇敵愾、唇亡齒寒(結果歷史證明日本軍國主義者打了中國後,長驅直下橫掃東南亞)。

在這之前,對保皇派和革命派之爭,對國共之爭,都顯示其分裂性。而在這之後,也因政治環境的變遷,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成立後,大馬華人已朝向區域民族主義的道途邁進,爭取國家的獨立。

雖然,我們不能否認中國政治的變化仍然是此地華裔關心和興趣的問題,不過是已經逐漸用另一個角度看了,因為許許多多的華人已是當地的公民,不再與中國有任何法律上的關係。 7 如果說,獨立後的一段時期,尚不能明朗地確定華人態度的大轉變,那麼1974年馬中建交的公報,則在根本上,從法律和政治的觀點一併解決這個問題。

馬中公報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都宣佈,不承認雙重國籍。依照這個原則,中國政府認為已獲取馬來西亞籍的華裔人士,都自動失去中國國籍(這是清代及國民黨時期決定國籍的慣例)。

明乎此,則馬來西亞的華人,必須要在他們所住的地方,去適應自己和照顧自己,進而溶合入馬來西亞的多元化社會中。

在這方面,我們特別注意到60年代的本邦華裔,基本上有兩個傾向,一個是支持資本主義的,另一個是支持左派的社會主義運動。馬華公會和勞工黨在那十年中分別爭取華人的支持,強烈地顯示這一點。

到了60年代末期,勞工黨放棄參加議會選舉,且在1972年被吊銷註冊。

繼勞工黨之後,和馬華爭奪勢力的是民政黨及民主行動黨。前者目前明顯地是馬 華分裂派的人士所領導,後者的前身是新加坡人民行動黨。

這兩個政黨並不標榜左派,而是以民族利益作為號召。儘管它們和馬華打著不同的旗幟,但已不能否認它們並不強調思想與階級鬥爭,同樣表明要為華人爭取利益,但是彼此所採取的路線是不盡相同的。

正由於政黨間的相互鬥爭,給華團帶來了刺激,或多或少較前更為公開地,表達華裔的政治願望。

如果說,抗日時期,華人有過空前的團結,那麼,在馬印對抗時期,華人也一度 表現出團結的精神,後來卻又分散了。

今天,華人應該怎樣走和怎樣做呢?回顧過去的歷史能夠給我們一些的啟示,如 果這還是不夠的話,我們應該從越南的船民及柬埔寨難民的悲劇中找答案。

我們的問題是:還需要因外來的因素迫使團結,抑或是從現在開始就醒覺起來, 自發性地找尋一條安定生活的大道?

在多元種族的社會,華人的問題確是千頭萬緒的,但主要的是:如何在現有的基 礎上去解決我們的問題,而不好再等待外來的勢力迫使我們發現困境,那已經是過遲的反應了。

因此,華人之中消除幫派的觀念外,還應該確定一個政治目標,以和其他種族溶合一道,不是各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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