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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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7.11.06

“政治世家”与“家族政治”

“政治世家”与“家族政治”表面上看来可以混为一谈,其实两者之间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一般上我们所理解的“政治世家”是指这个家庭的精英份子在大权在握后,又培养他的下一代也成为政治人物,进而希望有朝一日取其位而“光宗耀祖”。在这个过程中,若属于民主社会就要经过一番挣扎才能登上高位;若是属于封建王朝或专制社会,就会钦定自己的下一代成为接班人。例如朝鲜的金日成传位于儿子金正日。

对于前者,有两个例子是可以拿来评论的。在外国方面,最典型的莫过于印度的尼赫鲁家族。在他争取印度独立(1947年)后出任总理,及后又把总理位传给他的女儿英迪拉·甘地夫人。1977年,甘地夫人选举失败,三年后卷土重来,又于80年代重掌政权,期间遭受暗杀。接任其位的是她的儿子拉吉夫,可惜拉吉夫又遭暗杀,尼赫鲁家族间中再失去政权。这是民主选举中的一场考验。真没想到,印度国大党在拉吉夫夫人索尼亚主持下,又于两年前重掌政权。

碍于她是意大利藉人入主印度主流,她宁可放弃出任总理而推举国大党元老曼莫汉星出任总理,守在幕后发挥影响力。这种甘为“后台”不坐“前台”的政治人物有先见之明。如无意外,估计下一任总理将会是她的政治明星女儿登台亮相。

由此来看,尼赫鲁家族已把政治当成家族的奋斗目标,但这一切不是“世袭”,也不是从空而降,而是要经过激烈的民主竞争才能脱颖而出。如果失败了,他们就会被排斥在政治主流之外。
在国内方面,拿督翁家族是最典型的。他在1946年开创了巫统,为“政治世家”掀开第一页。虽然在1951年离开巫统另创“马来亚独立党”,及后又改名为“国家党”,可惜功败垂成,与首相职擦肩而过。

在1962年逝世的拿督翁,其家族并不因此“沉沦”下去,反而是在时移势易下,在70年代被第二任首相敦拉萨将其遗像迎回巫统,标志他的创党人的历史地位是不因政见分歧而被否定的。

抑有进者,敦拉萨在1971年掌权后,便召回拿督翁的公子胡先翁加入内阁(他原本跟随其父亲离开巫统,屈身在政治主流之外)。这一召唤给胡先翁带来政运的转变。就在副首相伊斯迈医生于1972年病逝后,他被敦拉萨委为副首相。当1976年敦拉萨病逝,开始了胡先翁掌权的年代,成为第三任首相。

虽然1981年胡先翁宣布退隐政坛,但他显然已奠定了“政治世家”的地位。他的父亲不能完成的美梦,在他这一代实现了。

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巫青团长兼教育部长希沙幕汀就是胡先翁的儿子,这种一门三俊杰的“政治世家”已告出现。

不过,在他们斗争的过程中不是通过上一代直接提拔下一代,而是通过其它领袖扶持一把上位。这之中父亲留下的“政治遗产”固然有重要的因素,但不是绝对的因素。例如胡先翁是敦拉萨提拔的;希沙幕汀则是马哈迪医生提拔的。他们之所以能形成“政治世家”是因为他们的出身和背景,不是常人所能及的。

非常遗憾的是,在我们的社会中,有人竟然“邯郸学步”,不自量力,以为既然大头们可以形成“政治世家”,为什么他们不能呢?于是他们扭曲了政治道路上应有的“政治道德”,迫不及待地为私利而自我形成“家族政治”。例如最近成为报章热门人物的查卡利亚家族就是典型的一例。他不但枉顾法纪,而且也把儿子和媳妇送入市议会。这种不通过人民选举,却采用“持权”委任亲属做官的当然不仅是“查氏家族”个案,而是大有人在。

根据我们所知,在政党内,也有人纠集了亲朋戚友组成一个分会,统统都是自家人包办重要职位,以争取出位成为中央代表,企图再通过这样的势力促使党领袖分得利益。

有的更是离谱,同属一个大家族就控制了党的数个区会,手中拥有一定数量的“中央代表”。目的当然是要争得一官半职和有利可图。这种不是出于为人民服务的从政者比比皆是。他们形成“家族集团”,建立“家族政治小王国”来影响上头提供利益。我们把这类的私利份子归纳为搞局的一群,罔顾政治道德的基本要求,把政治搬回家。这样的“家族政治”只会给党国带来羞辱和一连串的笑话,它怎能与“政治世家”相提并论呢?政治领袖焉能让“家族政治”污染政坛?

20.11.06

“查氏家族”到底有多少个?

这些日子来,政治上“滚”出来的花样令人瞠目结舌,还错以为是生活在封建时代。

我所说的“封建时代”是指我们在电影或电视中看到的镜头,而痛恨某些官员颐指气使,目无法纪的作威作福。他们之中有者因为山高皇帝远,也就自命不凡地为所欲为。

真没想到,在现代的民主社会中,我们还是惊异地发现存有这样的官吏。他们用政治上的权力建立了“家族体系”,而且发挥得淋漓尽致,让人叹为观止。远的不说,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查氏家族”,确实令人大开眼界。

首先不查还不知,一查底下就抖出一座“查氏皇宫”,建在与平民屋相近的地区,显得“鹤立鸡群”,好不威风。据说华厦楼高四层,共有17间房,估计耗资8百万元。

本来这已经够叫附近居民眼红了,更难令人置信的是竟然不呈图测就是“堂而皇之”建立起来。
当各报竞相报导后,恶评四面八方涌来,当事人一时之间也有些“有恃无恐”,尚且振振有词说别人也是这样,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可是“别人归别人”,自己也是州议员兼市议员,不能说不懂法律这回事。为什么法律上规定的事可以藐视?为什么不进图呢?按照斗升市民的想法和推理,即使进图也不会受到刁难,反正当事人本身就具有这个或那个影响力。

不是吗?报章又告诉我们,在同一个市议会中,不仅自己是市议员,连儿子及儿媳妇也是。“一门三进士”,齐齐做官,好不热闹。即使在家中,也有谈不完的课题,甚至可以开一个小组会议什么是的。连这么简单的避嫌事都“堂堂正正”的做,又何需什么遮羞布呢?也难怪可以在政府的土地上建立非法的沙爹屋(当局已谕令在11月23日拆除,且罚款一万元。这个数目对当事人来说,也是“湿湿碎”,无伤大雅。)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佛都有火”这句成语。不是吗,不但老百姓看不过眼,连苏丹也怒火中烧,谕令当事人觐见(不知为何当事人有此“勇气”敢于生病未如期赴约。事后在上司的指令下,才低声下气向苏丹认错。)

这一认错后也就缓解某些紧张气氛,但对于有人在其“皇宫”外抗议,他就十分不客气,也招来支持者对峙,又使到气氛紧张起来。甚至有人替他说好话,指他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时常帮助穷人云云。

我们听后也一头雾水,身为州议员协助居民是理所当然的份内之事,不能够如此来“合理化”其犯规之事;尤其是“明知故犯”的错误,更是难以推塘。

偏偏是我们的当事人也有绝招。就是在事件波浪式冲击时,他泪声俱下地说一个家庭这么多成员,自然需要大屋和多间房,不然可不够用。这样的牵强理由也可以派上用场,真是服了他。
其实,人民要知道的是真相。真相是为什么不进图可以建大屋(如果这样的豪宅也称是小屋的话,则政府兴建的廉价屋,不知要列为什么等级?大概是不算屋吧!只配形容为“鸽子笼”) ?

人民也想知道为什么在这么多平民屋的地区也可建豪宅,而且不止一间,算来算去至少有三间,都是市议员不进图的“杰作”。如果这种有样学样的“犯法”事也可以归为“大家都是这样做”,那么要市议会来干啥?让人民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不就得了吗?

人民更想知道,身为州议员,为何有此通天本领,可以把市议会当成家族成员寓居的场所?更想要了解价值不菲的豪宅是怎样建起来的?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相关的地方或州属内参杂在着许多不合市议会条规的建筑物,但如果以此为理由来“网开一面”,则民众的心理是不服的。不服的理由很简单﹕一单归一单,特别是市议员也把犯规当等闲事,岂不乱了纪法?

对此,我们不得不惊叹政治权力的伟大。只要手中有权,便可挥舞一番,而且舞得津津有味,但这样的滥权对于政党来说是百害无一利。若让这样的份子在党内通行无阻,并把“犯规等同吃饭”看待,肯定是党的累赘,孰可忍或孰不可忍?

我们确实无从知道,在政党内到底有多少个“查氏家族”的存在?根据我们了解,有政党内的区分部都是亲属串成一体来影响政治选举。也就是因为他们抓住了这点权力,使到上头“投鼠忌器”,造成他们罔顾法律和越轨,因此“查氏家族”的揭开也不过是冰山一角。

19.11.06

抓住时机制止种族言论

随着敦马心脏病的发作入院休养与阿都拉首相第一时间赶往医院探视,两雄之间的“舌战”估计会“偃旗息鼓”一个时期,而且“战火”也不会熊熊燃烧;相反的,两人之间有了一个“冷却期”。这里头带出了一个“情理”的大学问,换句话说,首相情字牵头,暂搁“理争”。抓住“见面三分情”的道理,自然会使到“气上心头”的前首相消消气。阿都拉的及时抓住时机,赢取了高分。跟着部长、高官和政界人士络绎不绝探病,与先前的“划清界线”有了巨大的转机。

虽然这不意味着两人的“恩怨”因之划上句号。因为两人争执的课题均是国家大事和政策的执行。马哈迪说了,这是“理的争议”,无关私人之情。可是如果我们倒回头来看,“情理”总是相随相伴。若只谈情,顾不及理,也就没有“情理”可言;反之若只坚持“理”字带头,情之不在,也就缺乏“情理”兼顾。因此,任何的争议和争辩,总是与“情理”相互挂钩。所谓争辩底下无好口,肯定大伤感情,最后是闹僵了关系而无以修复。这对国家和人民来说也不是一件好事。如果他们两人能借这次的偶然“以情说理”,化解歧见,也就产生积极的意义,双方在情理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和支撑点。

在这方面,我们注意到因为两人的“失和”而衍生了后遗症,使到情势越形复杂而离题,更导致人民处在“十字路口”,不知那里是大方向。

先是出现所谓的“边缘论”和“首长轮任论”,继之是借“民族主义”招牌,讓种族性言论大行其道。最新的莫过于柔佛州务大臣阿都干尼的否定“马来西亚民族论”。他认为在现实底下,在族群的优势性底下,只有“民族主导论”而没有“民族整合论”。这对前首相为达致2020年宏愿列下的九大策略的首要目标是一种否定。

马哈迪在九大策略挑战中的第一条言明要建立一个拥有共同意识和分享命运的团结的马来西亚国家。这必须是在一个和平,土地完整与种族融洽,生活和谐及在完全与公平的伙伴关系上产生一个马来西亚民族,在政治上效忠与献身于这个国家。

没有人会反对或者否定这种愿景,它是一个长远的目标,也需要创造环境与条件与理想越走越近而不是越走越远。即使是现任首相也不遗余力要向这个方向前进。这宣示了两位首相的宏愿是一致的。只是在执行方面各有政策和不同策略。但遗憾的是因两人的“舌战”却有人趁机提出负面与消极乃至具有破坏力的偏激言论。这在马哈迪的年代是罕有的乃至未有人如此大胆出格,即使有,也一下子被否定和压下。对此,我们也希望当任首相发挥其强势领导,谕令所有不利国民团结的言论即时封口和改变思维,不然,我们又如何建立第一流和先进的思维与国际接轨?

13.11.06

刘少奇的奇特爱情故事

在中共领袖当中,相信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有过六次婚姻记录。虽然间中的离异与生离死别各有其理由,构不上重婚或所谓的婚外情的指摘,但不争的事实是刘少奇先后有六位夫人。也因为有此“记录”,刘少奇在文革时也成为他的累赘之一。

在战争和动乱的年代,一位参与革命的重要人物有数次婚姻乃不足为奇,但奇的是刘少奇是“堂堂正正”的先后拥有六名妻子。在中共领袖史上,也许他是第一人;也许是最后一人。这已不是“少奇”,而是“大奇”了。

刘少奇(1898-1969)的六次婚姻是颇有戏剧性的。不但显示了他的革命热情之高潮,而且也反映出他的精力是十分旺盛的。单在他的婚姻上或无人能出其右,从而证明刘少奇无时不刻都需要一位站在背后的女人支持他的革命,因而当他一离异后不久,便有另一位女人闯进他的心扉。

除开第一次婚姻于1917年(19岁)由母亲包办而不获他同意外,另外五段婚姻都是一个衔接一个的(按第一次婚姻也是很奇特的,刘用30亩地献妻子周氏以“脱身”,而周氏一生不嫁,直到1930年病逝)。例如刘的第二次婚姻是一位革命志士何葆贞。她在1922年邂逅刘少奇,两人一见钟情,半年后结婚。何葆贞在结婚前是在沙长与毛泽东杨开慧住在一道。她替刘生下三个儿女,即刘允斌、刘爱琴与刘允若。1934年何被国民党监禁而在监狱内牺牲(她的故事像杨开慧一样可歌可泣)。

就在何葆贞牺牲后的第二年(1935),刘少奇又再谱出新恋情。这一回竟是来自新加坡的华侨小姑娘谢飞。这就是说,刘少奇的第三位妻子是海外华侨。而原籍海南文昌县人的谢飞来头可真不小。她曾在新加坡的中共南洋临时工作委员会内工作,因此与中共领袖有所认识。当马共于1930年正式成立取代南洋临时工作委员会任务后,谢飞便于1932年回到中国搞革命。1934年她认识了刘少奇。经邓颖超(周恩来夫人)撮合,两人在1935年结婚。婚后两人性格不合而于1940年仳离,没有儿女。

当然谢飞没有再回到新加坡,而是继续干革命。解放后曾当北京法学会会长及政协委员。
很快的,没有了谢飞的日子,刘少奇又找到一位新对象,这一回的婚姻也给他种下祸根。当他在1941年迎娶年仅16岁的新四军护士王前时,刘已经43岁。“老夫少妻”也育有一子一女,男的是刘允真(刘丁),女的是刘涛。1945年左右,他们又告离婚。

离婚不久,刘少奇经朱德介绍,与一名叫王健的女孩子结婚。在朱德眼中王健是个人品娴淑、禀性文静的姑娘,很适合刘少奇。1946年他们结婚了。讵料婚后发现王健患有严重的健康问题,被送入东北疗养院。先后不到半年光景,刘少奇又离婚了。

就在这个时候,另一位才貌兼备的女子闯入他的世界,这个人就是物理学硕士王光美。他们在1947年结识,而在1948年结婚,两人育有四名儿女。

前后算来,刘少奇的不同阶段的妻子为他生了三男六女。但际遇各有不同,给刘少奇和王光美最大的伤害是刘与王前所生的女儿刘涛。刘涛本来是跟随刘少奇及王光美住在一起,关系不错。但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时,她成了红卫兵的急先锋,参与带头造反。这一年年底,江青召见刘涛及其弟弟刘允真去认回生母王前。她们在1967年初会见生母回来后,认为刘少奇真的对不起她们的母亲。经江青的唆使和提供材料,刘涛写了一篇极有杀伤力的大字报,指明道姓攻击父亲少奇对其生母王前极不人道,看不起母亲。在离婚后又不允许她们与生母见面。又指责王光美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在文革时,女儿斗老子并非新鲜事。但刘涛的攻击文章把刘少奇形容成一个卑鄙和无道德的人,对她们的母亲进行专治,气得刘少奇直搥心肝。他万万想不到自己的亲生女儿会成为江青的一颗棋子,加入反刘大合唱,指责父亲背叛毛泽东。对于这一致命的打击,刘少奇及王光美始料未及(文革结束后,王光美再也不认刘涛,不让她与刘家兄妹共同生活)。

但在另一方面,因为刘少奇有多次婚姻,也留下把柄在“文革”时成为被攻击的“政治上的弱点”。不论出自任何理由,刘少奇也很难自圆其说。在共产党人看来,这是不严肃看待婚姻。在现代人看来,或被归为风流政治人物。也因此刘少奇再怎么说他的婚姻是光明正大与正常的,都无法在文革时使人信服。就此而言,刘少奇的一本经典名著《论共产党党员的修养》也难怪在“文革”时被抨得体无完肤。指他没有资格谈修养,更形容他的著作是一本“黑书”。

显然刘少奇也犯上一个错误,那就是在六十年代初期他春风得意时(1959年-1966年当国家主席),竟然让他的著作出版数量远超《毛泽东选集》。当“文革”到来时,又成为一条大“罪状”。

虽然刘少奇在1980年获得平反,但“文革”对他的责难已无法从历史中消除。刘少奇的历史地位存有争议,这或归咎于他在革命和建国的年代没有学好“做老二的哲学”。

12.11.06

批判阿扁的“政治道德”

台湾政局“乱成一团”。远因错综复杂;近因则全围绕在陈水扁一人身上,而陈水扁所代表的是一股“台独”的力量。这股力量在李登辉主政年代(1988-2000年)有迅速膨胀的迹象,最终在千禧年的总统选举时将棒子直接交由民进党的陈水扁推波助澜。

陈水扁是个不折不扣的“台独分子”。自从2000年入主总统府以来,就从未间断企图牵动民意走向,藉以制造一种强烈的印象显示台湾人民是支持他的“一边一国”论。而他所领导的“绿色”阵营也努力的去“中国化”,以期能出现一个不冠以“中华民国”而是“台湾共和国”的国号的台湾,即便在近期的政局纷乱中,陈水扁也附和了并强调修改宪政的必要性,于是“第二共和”的字眼便浮出台面了。
陈水扁之所以亦步步趋地要使“台独”具体化,除了是要落实民进党不易实现的目标外,也用来转移视线,以缓解要他辞职下台的压力。这也全导因于“驸马”不知收敛,竟而引火上焚触动了法律的禁忌,被指涉嫌“贪赃枉法”。

由于“驸马”毕竟与岳父有一层的隔离,以致“绿营”完全不赞同“蓝营”有关的倒扁运动;更不向中间势力的红衫队的“天下为攻”的示威低头,甚至引发了“绿营”的保皇运动应运而生。

正当局面陷入僵持不下时,陈水扁又面对夫人吴淑珍被高检署提控触犯“贪污及伪造文件”罪名。犹如一颗计时炸弹引爆。由于身为总统的陈水扁因享有豁免权,唯有留待任满后将被追诉。这一下子,陈水扁的反击和布署全乱了阵脚。

虽然扁嫂未定罪,能够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抗辩,但在公义面前,阿扁却难逃“政治道德”的责任。所谓的“政治道德”是指一个从事政治的人,尤其是手握权力的人的公信力。如果一个人的公信力受到置疑乃至被指控为“政治道德已破产”时,他必须用强有力的说服理由来让人民相信他的政治道德仍然完整无损,才能化解波浪式的冲击。

可惜综观近些个月来,阿扁不仅未能消除民惑,反而让敌对阵营不断累积筹码,那是因为阿扁的“第一家庭”已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一案又一案的“排山倒海而来”。不论阿扁及扁嫂有何锦囊妙计和“有力证据”进行驳斥和抗辩,但这已属于司法范畴,需要时间厘清。现在的问题是阿扁该如何收拾残局?这个残局不是要等到第一“审结”才来收拾,而是全体民进党员,特别是立法委员如何看待陈水扁。换句话说,今天的阿扁是“党的宝贵资产”或是“党的负债累赘”?这已是到了不得不考虑的民众大事,不再是民进党的“家事”。

因此,民进党当务之急是迫使阿扁即刻“请长假”或向党请辞总统,以息众怒。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6.11.06

刘少奇与王光美

前中国第一夫人王光美于10月13日逝世,终年85岁。虽然她获得了官方的重视,有一个告别仪式于10月20日在北京八宝山革命烈士公墓举行,但在时移势易下,王光美的逝世也就没有什么回响,而是被中国人民以平常心看待。

王光美(1921-2006)之所以成为一个重要的人物,是因为她在解放前夕邂逅了刘少奇。这段姻缘是这样形成的﹕出生于书香世家的王光美于1945年毕业于辅仁大学理科研究所,获得了硕士学位。她当时最大的心愿是赴美国深造考取博士学位,因此曾担任中共方面的“军调小组”的英语翻译,以提升英文水平。但1947年国共和谈破裂,“军调”夭折。王光美在不是很强烈的政治意识下,来到了延安(她比江青迟10年来到延安,江青是在1937年到延安后结识毛泽东而后结成夫妻),被安排在中央军委外事部门,得以有机会接近中共领袖。在一次杨家岭的舞会经毛泽东警卫参谋飞虎的正式介绍,王光美结识了刘少奇。就这样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擦出爱情的火花。在1948年,中共胜利的前夕,他们在西柏坡结婚。这一年,王光美27岁,刘少奇(1898-1969)50岁。在这之前,刘少已结了五次婚,但夫人不是逝世,便是离异,因此王光美成了他的第六任夫人。

虽然如此,老夫少妻的婚姻是美满的,但政治生活却是波浪式的,起伏难测。当1949年毛泽东解放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后,刘少奇出任国家副主席。在党内经过一番斗争后,靠向毛泽东的刘少奇的地位也越形巩固。他成了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

1959年,毛泽东退居二线(不再担任国家主席,但保留中共主席),推荐刘少奇出任国家主席,王光美也就成了第一夫人(这个称号也招惹江青的不满,伺机进行报复)。由于身份特殊,王光美曾一度光芒四射,她的年轻和才貌兼备配搭刘少奇成为少女心目中的偶像,也被万千人民投以羡慕的眼光。

也许是出于礼节,也许是想有一个较好的形象,王光美在随刘少奇出国访问时,穿上旗袍和戴上项链,显得高贵大方,但这一扮装也在日后给她带来灾难,也是她始料未及的。怪只怪中国的政治运动并非由刘少奇主导,而是以毛泽东的意念为依归。

就在刘少奇出任国家主席时,中国大地已沉浸在“大跃进”(1958年起)的亢奋中,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及人民公社)迎风招展。在急功近利下,出现诸多问题,包括弊端不断暴露。更严重的是,人民生活陷入困苦,一直到1962年经济危机才较为缓和。因而有所谓三年灾害之说(1959-1962)。也因为刘少奇的行政措施不尽符合毛泽东心意,俩人的裂痕逐渐扩大。

王光美在支持刘少奇的行政下,于1963年开始到农村“蹲点”,以了解地方情况,设法杜绝贪污浪费。于是有了“桃园经验”(在河北抚宁县)的报告出炉。翌年,即1964年,王光美第二次下乡到河北新城县高镇大队“蹲点”,以纠正“极左”的路线。

王光美参与的“蹲点”活动,是配合当时中共中央的“四清”政策(所谓“四清”和“五反”是于1962年制定的,也得到毛泽东的同意。“五反”是指在城市发动反贪污、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及反官僚主义;而“四清”是指在农村搞清账、清仓、清财务及清工分。开始时基本限在经济领域,后来提升到政治层面。)

这之中有一个明显的斗争。毛泽东鼓吹的是“阶级斗争”,凡是不属于共产主义的,便成为敌对的阶级。而刘少奇强调的是“阶级斗争”有分“敌我”及“人民内部矛盾”。这导致他与毛泽东所要的革命式的阶级斗争有极大的不同,也判定两人的分道扬镳。

正由于毛泽东不满意刘少奇执行政策时未能贯彻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论,刺激毛泽东从另外的角度切入以革掉“当权派”的命。“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于1966年孕育而成。

当“文革”烈火在全中国燃烧起时,注定刘少奇和王光美即将面临一场人生的残酷风暴。

1966年8月5日,毛泽东贴出他的第一张大字报《炮打司令部》后,刘少奇基本上已被架空,不能再行使国家主席权力。更在红卫兵的浪潮冲击下,大字报也贴到刘少奇的住处,国家主席受尽屈辱。

与此同时,最先被大规模批斗的是王光美。她在1967年初被骗出中南海,佯称是其女儿车祸受伤住院,也就豁了出去,结果被抓去清华大学进行批斗,在周恩来干预下,被暂时放了回来。

到了4月10日,在江青指使下,清华大学又再举行了30万人批斗大会,强迫她穿上旗袍,挂上用乒乓球串成的项链,用以羞辱王光美。

7月18日,刘少奇在中南海被批斗,他和王光美从此失去自由,孩子们较后也被赶出中南海。
1969年被当“案犯”的刘少奇病逝于河南开封。1976年四人帮倒台后,于1980年获得平反,而王光美则在1979年从监狱走出来恢复自由。

堂堂国家主席与第一夫人竟是“文革”的牺牲品,任谁也无法料到。

5.11.06

林碧颜、林建材、林建寿

对林建材律师进行专访后,我突然发现一个峇峇家族竟然孕育出三位左翼精英而有些不可思议。而他们的父亲林清渊律师也曾是一名立法议员(英殖民政府委任的),堪称政治世家。

先谈比林建材大4岁的胞姐林碧颜律师。她是马来西亚的第一位女律师,自1954年起即担任教总的顾问。当1961年林连玉接获当局要取消其公民权的通知书后,林碧颜就主动地为他的事件东奔西跑,并不遗余力地通过法律程序力抗到底。

林连玉回忆录有这么一段:“我的案共有六名律师要义务辩护,最后决定交给林碧颜律师办理。而林律师对我这案所花的精神,恐怕是她从未有的;甚至亲自请来林苍佑及朱运兴为他作证。”

更令林连玉感动的是,林碧颜是免费为他效劳的,一分钱也不收取。可 是十分过意不去的林连玉后来硬硬把五百元放在林碧颜的办公桌不辞而别。当然林连玉案件也划上句号。

1964年,原为劳工党党员的林碧颜参加国会大选,碰上马印对抗,结果身为社阵候选人的她输了。70年代她受敦拉萨委为驻南斯拉夫大使,直到1980年退休。

林建材(1919年生)则是他们家族中最早介入左派政治活动的一位。他在1945年即参与组织“马来亚民主同盟党”。1947年参与左右派组成的大会,通过人民宪法十大原则,以抗拒英殖政府推出“马来亚联合邦协定”,用以取代巫统反对的“马来邦联(Malaya Union)宪制,结果功败垂成。不久之后马来亚民主同盟党也自动解散,因不堪被英国指为是共党渗透。就这样林建材于1948年再回到伦敦剑桥大学考取法律学位(原本在1941年已取得文学士学位)。

1949年学成返新加坡,介入了抗英同盟活动而在1951年被追捕,辗转到了中国,一住就是6年,直到1956年才回到新加坡,但被限不能参加政治活动。1962年获得东姑阿都拉曼批准回到马来亚,被允许在怡保执律师业,不过已脱离政治活动。延至1978年才回到槟城执业而在2000年退休颐养天年。

当林建材不得参加政治活动时,他的弟弟林建寿(1922年生)则在1957年参加劳工党成为中委,且在同年积极参与起草社阵(劳工党与人民党组成的社会主义阵线)纲领。1959年在社阵旗帜下党选国会议员,州议员乃至市议员;进而在60年代初取代陈朴根成为社阵总秘书。风头之健,在反对党中,傲立群雄。然而在60年代中期,斯人独憔悴,失去在劳工党的主导权,而社阵也已告解散(1966年)。

1967年劳工党在槟州领导罢市,抗议货币贬值。林建寿被短期扣捕,被释放后的林建寿意图重组劳工党无功而返。1972年劳工党正式被吊销。1974年林建寿由左转右,参加马华公会。但仍无法圆首席部长梦。

林氏家族一门三俊杰,俱是马新政坛左派举足轻重人物,可惜都无法在政治上“大器晚成”,惟留下早期精彩篇章,令人津津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