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我的照片
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8.11.05

锺洁希现象反思

这是一对“小人物”高调处理结婚的故事,也引来了诸多的评论,而成为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课题”。我们称之为“锺洁希现象”。
它的争议性不在于对婚礼的铺张,而是主角本身已成为一个争议性的对象。起因于主角锺洁希毫不隐瞒她是变性人,从男儿身经过三次大手术转变为“女儿身”。也就是说,主角经过一段的痛苦经历后,终于达成愿望,以“女人”的身份立足于这世俗的社会。本来这样的故事在热闹之后逐渐平静下来;未想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又把局面搞得沸沸扬扬。于是留下一连串的谜团成为世人,尤其是好奇的人在追问:人真的可以变性吗?或变成男人或变成女人后就具备了生理上所应具有的特征和内涵吗?‚变性人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性别可以改换吗?ƒ变性人的婚姻是否有法律效用?宗教上又如何为这样的婚姻作诠释?„这样的生活会美满吗?是否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此情永不变?
这些既是社会问题也是个人问题,肯定一直困扰着这对新婚夫妇。新郎马思健是男儿身已是不必置疑,但人们就会遐想锺洁希怎么在转变中适应自己?又如何调整婚后的生活?
我们先从个人的问题进行分析。它涉及了一个人的性取向的痛苦的挣扎。在以前医学不发达的时代;不论男或女,具有了相反的性倾向是无可奈何的事,也做不了手术。只能产生“同性恋”的不为社会所认可的行为。在中国古代称之为“断袖之交”。至于太监受宫刑是因为朝庭规定,不能对后宫有越轨行为,属于被迫性质也不是自愿的变性人,不在此例。因为我们所说的“同性恋”是指同一性别(但有其中一人性取向与原来的生理有别)的人“相恋”而不理会别人的眼光。当这种情况从不允许到法律的沉默时,就出现越来越多的“同志”之恋。在今天已是见多不怪。至于其中一方转为变性人的例子倒不多见。其一要承受痛苦的手术,其二要有经济基础,其三自己要冒一定的风险,锺洁希就是属于富有“冒险精神”和值得一博的变性人。从外表来看,她的手术是成功的,而且也变成一个“大美人”。如果没有人点破,谁相信她是变性人呢?站在美学的观点,锺洁希具备了女人应有的“美的外征”;无可挑剔。我们终于不得不赞叹医学的进步和它对人的改造的“鬼斧神工”的高超手术。
可是当转入第二个社会问题时,锺洁希就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现象:这现象是向传统的社会发出挑战,即是变性人是否是一个正常的人?若是正常的人,又有那点阻止「变性人」结婚呢?
从法律观点而言,迄今为止,只有四个国家承认同性恋婚姻是合法的,即加拿大,比利时、荷兰及西班牙,其它国家的州属也有不同的法律解释,但对绝大多数国家来说,仍然无法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不仅于此,也认为同性行为是违法的。总之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行为都不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
同样的,大多数宗教不能接受违反自然规律的性行为,也自然不会承认同性恋的权利。
锺洁希面对的是一个微妙的尴尬的回应:没有在法律和宗教上取得变性的认可权利。尽管性是个人的行为,在医学上也没有条文禁止人的变性,这就产生医学与法律的矛盾。
当然这种矛盾不是严重性的。虽可以让你变性,但它不承认变性的身份。总之在法律上是以身份证的性别作为标准,以致变性人一旦结婚,也被归为“同性”婚姻而无法区分“同性”与“变性”的差别。
因此问题回到一个医学与自然界的博斗。自古以来人的性别是与生俱来的,没有改变的可能。但医学界又证明它可以巧妙地改变一个人的性别,即便是不完整的,也是可以令人称心满意的。如果是女的,不具备生育能力,也不属大问题,不少人也是通过“领养”或“试管婴儿”而成为母亲的吗?这就是说,锺洁希的现象不是她与法律“斗争”的问题,也不是与宗教过意不去,而是医学认可了她,为什么又被法律所“抛弃”呢?应该是属于医学挑战法律的争议,因为如果医生不为锺洁希做手术,她就不是今日的锺洁希了,而是原来的锺宣台。所以问题的焦点是,法律承认不承认医学上对人的“变性”的转换的认可?只要这个问题获得“解决”,锺洁希现象也就可以转成首开先河的模式。
尽管如此,我们都不乐观其成。倒是我们看到将来这样的“婚姻”会越来越多,因为法律保持它的被动性。于是“吹绉一池春水,干卿底事?”

27.11.05

“和平崛起”VS“中国复兴”

前台湾行政院长萧万长于不久前接受《中国评论》专访时有讲了一段令人深思和具有反讽用意的话﹕“现今全世界都在讲中国崛起,其实我个人认为,不应该把中国当今的发展叫“中国崛起”,而应该叫“中国复兴”。因为二百年前(即1800年前)的二三千年来,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强国。现在是回到跟我们老祖先一样再起来了,所以就是“复兴”。”(见《中国评论》05年9月号)

这里头的争议点是在台湾的政界人士看来,当今的中国并不存在“崛起”这码事,而是“复兴”,即还原过去的“盛世”,绝口不提“和平”两个字。不过在中国官方看来,当今的中国是一个全新的格局,从全方位探讨而得出新的战略是以“和平崛起”为手段,即意是用和平的手段来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不具有“威胁”的目的存在。

本来这也没有什么好争论的一个新的特殊名词,就不知道为何萧万长这么在意对字眼的使用,而坚持使用“复兴”这两个字?如果从字面上来解释,那就是萧万长说本来中国早已“崛起”,有了盛事。中共不过是再循环,没有什么了不起,不能用“崛起”两个字。反过来,中共认为即使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也有过“盛世”,但当时的中国是以本身为中心,无视中国以外还有更大的天地。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是认定世界只有一个中国的观念;而今日的世界,中国不过是其中一部份,经过近二百年的积弱后,要在地球探出头来,着实不容易。如今中国不但立足于世界之林,而且已成为美国之外的另一个一片兴旺的国家,不用“崛起”又用什么呢?它不是“复兴”中国的封建王朝,而是用新的政体新的思维来做一番和平竞争,因此也叫做“和平崛起”。这与中国古代的“盛世”是两码事,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但无法比拟,也不能相提并论。换句话说,所谓“复兴”是不存在的。

从这样来理解,萧万长的用字可能是另有含意,也带有政治上的“不认同中国正在崛起”,充其量不过是“复兴古人的伟大事业”。当然这种说法比起陈水扁的激烈刺耳的言论是较温和的。陈水扁认为中国不是在搞“和平崛起”,而是在搞“和平威胁”,尤其对台湾的安全构成威胁,所以更加不苟同中国的战略方针。

所谓“中国威胁论”,美国叫得最响,以制造一个舆论依据。也就用此来“保护台湾”,使到中台问题越形复杂,正好也符合陈水扁的“台湾是一个独立体”的指导思想。

就在“和平崛起”与“和平威胁”两个敌对的言论在相持不下时,萧万长的“新解”也就显得更有其隐藏的议程﹕台湾的政界人物(指高层)必须要用不同的字眼来诠释现今的中国,不能让“和平崛起”成为主导思想来影响全世界的国家给予认同,这将会对台湾产生不利。因为一旦“和平崛起”被确定后,台湾就不可能不断重复“和平威胁论”,“独立之说”更显得后劲乏力。因此萧万长的言论是“转移视线”,不面对现实的一种“看似有理,实是文不对题”的辩解。

事实上,中国是在千禧年之后,也就是在改革开放廿年之后,才把“韬光养晦”的战略提到日常的议程,以便巩固改革以来的各项成果,不强出头,忍辱负重应付转变中的世界。也有人针对这样的收敛锋芒,避开对抗的战略给予批评,但还是未使中国急速的改弦易辙。

到了2004年,中国正式把“和平崛起”用来取代“韬光养晦”的战略方针。此举意味着中国在“修身养性”多年后,已有条件和世界各国,尤其是美国搞“对等政治”。胡锦涛坚持走“和平崛起与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温家宝说“和平崛起的要义包含自身体制创新,不能依赖外国。”李肇星说,“和平崛起就是要和平发展,维护世界和平”。

就这样,“和平崛起”的理念转入2005年已成为中国对外的头等议程来执行和推进。当然面对很多阻力和各方挑战,但就此大方向而言,已不是什么“复兴”,更不是“威胁”,而是用“和平崛起”来实践“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进而使到台湾人民也分享其中的荣耀。因此相对来说,萧万长的议论显得没有意义,也是离题之言,除非不相信中国是在和平崛起。

21.11.05

评李敖神州之行

文坛怪杰李敖是个狂妄恃才傲气的人,相信许多人都不会反对;李敖是个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人,许多人同样的也会赞同。在我看来,李敖有天生的叛逆,又是有话直说的人。他一生著述甚多,也蛮有辩才地口沫横飞。为了争取民主他坐过监牢;因为他认为胡适没有把民主带进台湾,反而被国民党收用,因此他赞扬的是1935年以前的胡适,尤其是对“五四运动”的贡献。基此,他成功地说服北京大学让他为胡适立塑像,以报答胡适在五十年前赞助他一千元的经费。事实上,胡适的提倡白话文是有口皆碑的,没有人可以抹杀他的贡献,但在1935年以后,李敖认为,胡适整个生命给国民党浪费掉了,所以他把胡适分成前胡适与后胡适(参阅《亚洲周刊》2.10.05)。
带着批判性的精神,李敖于今年9月19日至29日对神州展开“回乡之旅”,倒也掀起一阵阵涟漪。有人说李敖的中国行“震荡神州”,“化解台独之旅”,也向中共的权威挑战。我则认为有些夸大之言。因为在今时今日的“改革开放了”的中国,类似李敖这样的言论已不是什么“异端学说”,更不是把中共骂得狗血淋头,而是“大赞小弹”。从这个角度来演绎李敖在中国的演讲和言论,不但可以被中共当局所容,也会被中国人民所接受,毕竟这已经不是“一言堂”的时代。批评或揶揄一下也无伤大雅。至于李敖之言是否已戳破“台独神话”,倒未有立竿见影之效。因为李敖是在向大陆人民放话,不是直接(可算间接)向台独份子放话,即使是在台湾大弹特弹,也不见得会使“台独死硬份子”改变过来。换句话说,你李敖说得的一个中国,两岸一家人;我“台独份子”依然我行我素,你又奈何得多少?总之他们会挑战李敖敢不敢叫解放军马上开过海峡“解放”台湾?李敖当然不会这么做,也没有权力这么做,他只能在言论上“破台独”,“反台独”。但他也留下一个迷思,把自己和中共一分为二。他这么说,既然共产党说要为人民服务,我们就让它来服务我们。这是一种“你主我民”的二分法,倒也宣示了“民主”两个字。因此同样的,台湾又何尝不可叫共产党为它做事呢?但怎么个做事,李敖尚未清楚表达,大概就是所谓的“一国两制”。这点他在香港时也促请香港人民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不要什么都要。可是反过来,李敖则没有告诉人民怎样“回报”中共的“为民服务”?
李敖这个论点,也有相当多人提过,不是新鲜事。陈水扁肯定听不进去,他可以继续在凤凰台骂阿扁,但在台湾就会有很多不同的声音,李敖是心知肚明的。
无论如何,李敖确实比马英九高明,马英九曾说过中共先平反“六四”,才来协商两岸合作或统一事。我们也不知道马英九为什么要拿“六四”做为条件?倘若“六四”真的“平反”来换取“台湾的投入祖国怀抱”,而万一中国会朝这方面与马英九交换条件,马英九敢不敢接受挑战呢?当然前提是马英九能否在2008年当选台湾总统?
李敖不为“六四”叫屈,他反而用平常心看待“六四”,认为这个时代这样的“蛮干”是成不了大事,而是应该用智慧来化解中共的“强硬立场”。至于中国人民要怎样达到李敖心中所要的“自由和民主”。他只说一是反求诸己,另一是求诸宪法。这等于是要个人克制,要国家尊重宪法。
说到宪法,中国在毛泽东时代有一条是允许“大鸣大放,大辩论和大字报”的形式诉诸民主,“文革”就是在这一条文下被鼓动起来的。当然这种“民主”要符合官方的立场,否则不可乱贴。到了邓小平当政的时代,于1980年从宪法中取消这一条款,不知李敖有没有注意到在中国宪法内这样的条文已不复见。他是不是主张再放回去?
再者,吊诡的是,中国的宪法是共产党制订出来的,有别于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立法。因此是以执政党的意识为依归。共产党已统治中国56年,它的立党之基在马克思主义,李敖则建议中国放弃马克思主义,若是放弃马克思主义,共产党又如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呢?因此李敖这一说法又冲撞共产党的根基,自然无法被接纳,也会被当成开太大的玩笑。正如国民党如果去掉“三民主义”,就不成为党了。因此李敖在文学上的成就不等于他在政治上的成熟,也难怪他选台湾总统时,叼陪未座,得票少得可怜。
反而是选民可以忍受李敖走进立法议院当议员,无党无派也好,让他有一个平台“胡说八道”也无妨,反正是个人作秀。当然李敖也不尽是胡说八道,只是有时在不适当的地点和时间,讲了一堆废话(至少在中共看来是如此)。至于其它历史课题,李敖也真的有其“说理”和“道理”,那就不是胡说八道了,只是他的刺耳之言,对相关的人来说,不是“胡说八道”又是什么呢?

20.11.05

两个争议,一个迷思

有两宗争议的课题,是很值得华社关注的。一个是在2003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吉隆坡中华大会堂”成立所引爆的争议,至今仍然是“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抹不去的“心头石块”。另一个是在2005年,也就是在10月份激发的争议,因为又多了一个“留华同学会”的成立,在人事上遭致“留台联总”的反弹。

虽然这两件事有不同的背景和性质,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它牵涉的人和事都产生一个迷思。争议之后,又留下疑团,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例如雪华堂争议的是它成立以来的80多年的历史,一向是代表雪隆的华团的最高组织。虽然在注册上没有标明是“雪隆中华大会堂”,但大家都习惯地及传统地认定它的权威,尽管不是所有的华团都参加成为会员。因此它不能够忍受以刘盘石为首的一派,不动声色地成功申请注册“吉隆坡中华大会堂”,并指此举造成分裂和削弱华堂的代表性。隆华堂则否认他们有这样的动机和目的。于是双方唇枪舌剑,依然是解不开的矛盾和症结。

至于“留华同学会”也是静俏俏地进行注册,待到一切成定局后始向外公布。这一下子留台联总有话说了,指其前任会长陈志成不适合一脚踏两船。不过它并未反对留华同学会的成立,而是希望各司其职。表面上看来,两会之间没有如同“雪华堂”及“隆华堂”的一山不能藏二虎的争议,但实际上又起因于人的因素,以致双方对问题的看法有了分歧。一个是以“人”来论,一个是以“事”来谈。

我们无意针对争议插上一脚,但就两件事来看,它反映出华社存在着因人事而带来的纷争没完没了。所谓“就事论事;人事与事物一分为二;不应将个人恩怨牵扯其中”的说法却无法成立,反倒是因人起争执居多。上述两个课题就是现实的教材。

吊诡的是,两件事的关键人物却是相互关连的。倒教人说不清楚该如何了结恩怨。其中最明显是陈志成这个人物所扮演的角色。

陈志成本是代表留台联总(有26个属会及30年历史)参加雪华堂,并曾担任一届的会长。在他担任会长期间,巧碰刘盘石组织了“隆华堂”。而刘盘石又是以“华人行团总会”的代表身份成为雪华堂的永久董事。

在陈志成主持下的雪华堂力促刘盘石辞董事职,也坚决与“隆华堂”划分界线,并致函社团注册官要求撤消“隆华堂”注册(但未果)。彼此间的恩怨和矛盾也因刘盘石的“另起炉灶”闹得不可开交。在舆论上显然是雪华堂占优势,刘盘石也不得不退出雪华堂,不能“一脚踏两船”;但在法律上又无法使“隆华堂”消失。陈志成当时所持的立场是:刘盘石既然“顶撞”雪华堂,就不应续留在雪华堂担任董事,而刘盘石也接受这样的决定。

就在陈志成于2004年卸下雪华堂会长一职后,他的身份依然是留台联总的顾问,也代表留台人出任雪华堂的代表。在这个身份还存在的时候,他又另一边厢成立了“留华同学会”,且涵盖的范围是以政治大气候作为标准,既包括留学大陆,也包括留学港澳和台湾的学生。在法理上自然也无需挑战,只要社团注册官不反对即可。

这样一来,留台联总又像陈志成那样(以雪华堂会长身份施压力要刘盘石与雪华堂切断关系),找到一个先例,也通过撤除陈志成的顾问职和代表权。这就是说,陈志成在留台联总眼中,是刘盘石第二,不能左右逢源。留台联总会长刘天吉扮演的角色正如陈志成在雪华堂扮演的角色一样。当然会有人持不同的看法,就如隆华堂一方也坚持自己的看法。

我们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待此问题:即“隆华堂”不是刘盘石带头,而成立后名称经协商后稍为变动,又加入雪华堂,争议便会缩小。

同样的,如果“留华同学会”的创办人不是陈志成,也不是留台人扮演领导角色,也必然没有什么争议。

整个问题就出在人的矛盾(或可能是恩怨或意气之争)变成事物的“对立面”,以致所谓“就事论事”经常陷入“就事论人”的困境。毕竟是人在操作一切事物的发展和变化。这就回到问题的本质:一切有关的人都要有“感同身受”的先见之明,不然就是纷争不断,剪不断,理还乱!外界的人又在迷思中议论纷纷,让人留下了几许遗憾!

14.11.05

高靖添现象扫瞄

高靖添不是政治人物,也不是超级大亨,但他却在2004年(3月26日)突然“名震媒体”,被形容为“江湖老大”,而被警方扣押,前后经过17个月的“牢狱”生涯,直到10月31日又获得释放,成为一名“自由人”。
一位“江湖中人”怎么会冒起成为风头人物?这里有两个可能性,一是他被认为“触犯了法律”,被警方逮捕,然后一夜成名;另一个是在“江湖中”奠定老大的地位后,又出手豪气干云,或做了轰动社会的大事,成为“热门话题”和“热门人物”。而高靖添则是属于前者。
不论他是否在“黑道”上如何出名或在娱乐界中大显身手而又从事多样生意,他若未经此一捕,也不会有此轰动,因此我们将之归为“高靖添现象”。
通常在舆论的推波助澜下,一个人(指在某些方面有影响力的人),或则会产生“效应”或者会成为一种“现象”。正面和负面的皆参与其中,而高靖添则属于后者。他在“出事”后,我们所见到的报导多是对他不利、警方也指控他涉及多宗“不合法规”的生意,因此将他收押进行调查。至于坊间流传的各种传言,也不见得对他有利。在“舆论”和“坊间”的冲击下,高靖添再怎么辩白已是徒然,他成了一个“反面人物”,被人指指点点,而产生一种“教训”的心理压力。促使人进行一种反思﹕涉及“高风险”或“偏门”的生意,总是提心吊胆的。若不能“堂堂正正”做人,也就不妨“安份守己”,何必“冒险偏向虎山行”?
不过,在高靖添看来,他是在资本主义下的一个“幸运儿”。不论他的出身如何,在英雄不问出身下,他可以独闯江湖,而搞出一个名堂来。这个“名堂”(老大)也得来不易,没有三几下手,是不可能在险恶的“江湖”中立足,于是他自成一派地“享受”他的“高档”的生活。然而这种走钢索的生活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分分钟都不知道明天的日子,因为他是处在法律的边缘玩一场人生游戏;警方则在另一个高处监视着他所要监视的人。这在高靖添看来是一种自然的反应,没什么大不了。反正“人出名了”(在江湖上),难免会招人注意。
结果他在不知觉中忘记警方有多条法令可以控制一个人的行动,例如“内部安全法”,“紧急扣留法令”,“防止犯罪法令”等等,都可以不必经过法庭公开审讯,而对一名被认为有“危险的人物”进行扣押。就这样在法令的笼罩下,高靖添成了“龛中鳖”,被局限在“小天地”中,成为一名“阶下囚”。这个时候的高靖添已是前后判若两人,不再风光一时,而是“沉默一时”,因为他已失去“辩驳”的机会。
他的“沉默”虽然是在法令下加诸的限制,但他还有另外一个“通道”就是申请“人身保护令”来“解脱”加诸在他身上的“罪名”。经这么一个途径的把“被动变成主动”,高靖添结果成功地在法律的范畴下取得“释放令”。这是他以法律对法律的一场斗争。人们于是浮现一个印象﹕在民主的国家体制下,是可以“挑战”法令的“有效性”或“不适当的引用”。高靖添在打完这场官司后,并没有给他带来太大的“惊喜”,因为警方还是可以引用法令再行扣留再行调查。换句话说,胜了这个“法令”,又会有另外的“法令”随之而到。这就是我们在10月29日看到的一幕﹕高靖添甫一踏出扣留营,“享受自由身”的一剎那间,又重回“法网”的扣押进行调查,而他所能发出的“抗议声”是微弱的,是被行动掩盖了的。倒是事后从媒体阅及其夫人的一份“血泪书”,用另外一种“温情”来作出控诉,让人感到“情义之声”在飘扬。这种法律不外乎人情所彰显的,高夫人倒为高靖添取得了人间情的正面分数。
我们不便揣测“亲情的陈情表”到底产生多少效用,但在两天之后案情又突然的急转直下,倒教人跌破眼镜﹕似乎是不可能的事竟变成可能的事;高靖添真的走出拘留所,回到阔别年余的“温暖的家”。算是为“法律的斗争”划上句号。从而体现出法治的精神。
从高靖添的不愿再诉往事和过去的就让它过去的语气来看,我们又似乎看到一个“脱胎换骨”的人。如果说他过去的生活有些儿“放浪”,那么这个时候的高靖添好像是“浪子回头金不换”,成为一个父亲和丈夫,而不是“江湖老大”。让人感受到此时此刻的高靖添是另外一个人,是一介平民,而且表现出有如一个“有身份的平民”。他的家宅和他的汽车点缀了他的“豪气生活”的一面,这就是一年七个月以来的所谓“高靖添现象”。
这个现象是否会持续下去,或逐渐消失?就要看他日后怎样应付他的人生和生意。也许有人从中感受到这现象的背后是有道不尽的故事;也许从中有所领悟人生的真谛;也许得到一种启示和省身之道。
无论如何,我们也悟出一个道理﹕“高靖添现象”还是不要制造为好,这会给身旁的人带来无限的痛苦和心酸,也会给社会造成一个阴暗面。“反扑归真”也许不是一件坏事。

13.11.05

鲁迅与林连玉

今年是华教斗士林连玉逝世廿周年(1985年12月18日逝世)。我近日翻阅一些史料发现林连玉与鲁迅有几个相似的地方,虽然他们是两个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际遇和不同的专业方向(一个在文学,一个在教育),但他们在生前死后却有了某些共同点。这也是因势利导而造成的结局。

鲁迅(1881-1936年)是中国一代文豪,生前已是著作等身的作家,因一部《阿Q正传》饮誉文坛,是“五四”运动的猛将之一。1930年之前,他受到“革命文学”派(如创造社)的围攻,但在1930年崛起成为左翼作家联盟的代言人。在瞿秋白的推动下,鲁迅在文学界的地位进一步提高。虽然具有左的思想,但鲁迅一直到1936年逝世时,没有参加中国共产党。严格来说,属于无党派人士。不过就在他逝世后,毛泽东把他的形象进一步推前,成了“文化革命先鋒”,代表了“中华民族新文化方向”。到了“文革”时期,鲁迅成了“文化革命巨人”。这就是说鲁迅是在逝世后才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文坛偶像。他的精神和他的思想整整主导人一代的中国人。在“文革”于1976年结束后,学者们更乐意看到鲁迅走进学术殿堂成为被研究的对象,而不是成为政治功利主义的旗手。

不论鲁迅在文化及文学的历史定位上如何改变,鲁迅的精神始终成为推动人们思考和做人的一座丰碑。鲁迅语录在今时今日也不全然过时。偶尔翻阅,倒能教人深思其中。

林连玉(1901-1985年),比鲁迅小20岁。虽然也受过国学熏陶,并曾在集美学校(1926年)听闻鲁迅的演讲,但史料没有显示他们建立起友谊或师生关系。当鲁迅在1927年离开厦大到广州中山大学任教时;林连玉也乘船南来马来亚执教。因此他们两人是擦肩而过的。

从林连玉的文章(或古诗文或小品文)来看,他对鲁迅的印象是不深的,也没有显示他以鲁迅做为学习的榜样。他欣赏胡适倒有文字记载(见林连玉《关于马大的中文系》一文)。就其立论观之,他没有政治上的偏见,既不亲中,也不亲台(这可从他的另一篇文章《翁(指翁文灏)胡(指胡适)两公子合论》窥见)。不过陆庭谕有一篇文章《为林连玉八十九岁冥寿而写》则提到有三个人给林连玉最大的启示,其一是梁启超,其二是胡适,其三是鲁迅。

我们就此来推论,也可得出林连玉并非左派中人。一生并没有参加政党政治活动,但在文化教育上,他却表现出惊人的毅力。1949年推动吉隆坡教师公会成立;1951催生全国教总;1952年促成董教大整合;复于1953年促成“三大机构”(马华、董总、教总)。自此而后,他曾寄望执政党保护华教。虽然“三大机构”以后无疾而终(1959年后),但林连玉在捍卫华教立场上表现出“鲁迅的精神”,从而建立起“华教斗士”的形象。

1961年他的公民权被吊销后,就退出公职而沉默下来。在这之前约5个月,他在南大的一场演讲为他的一生拿下高分。南大生为他而喝采,且写诗颂赞他是英勇的战士(鲁迅也有此封号):没有一个名字,/像你的名字这样动听/(见《大学青年》第四期)。

在他的争取和努力下,华文独立中学在60年代竖立起来,直到今天仍有60间独中在守望相助。就此而言,林连玉功不可没。他的一生中留下来的宝贵文化遗产不是他早期的文章,而是他那篇篇的文告和演讲,如果这也能归类为文学作品的话,则林连玉的文彩全在十年之内(1951-1961)闪烁其中,成为后人的精神支柱。这些的精华有些已变成《林连玉语录》。

至此,我们可以将林连玉和鲁迅作一个比较:

1. 鲁迅生前已被年青的学生尊崇为“导师”;林连玉生前也被后辈尊称为“导师”。“导师”之名得来不易,它有特殊的意义。比如毛泽东就比较喜欢保持“导师”的称号,而不要“四个伟大”(领袖、导师、统帅和舵手)照单全收。

2. 鲁迅死后被尊为“民族魂”,三个大字的白绫覆在其棺上;林连玉死后被尊为“族魂”。一个是第一“文化斗士”;另一个是第一“华教斗士”。他们生前并没有刻意追求,死后不谋而合成为“文化偉人”。

3. 鲁迅出殡之日(10月19日逝世),名人出动,上海万人空巷送行;林连玉出殡之日也是万人送殡,一前一后,备极哀荣。确是无独有偶。

4. 鲁迅死后,成为左翼的“文化精神领袖”;林连玉死后,成为左翼人士眼中的一面旗帜(陈凯希《林连玉──一面鲜明的民族教育旗帜》)。两位伟人,一先一后,在历史长河中相互映辉。一个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个是“横挥铁腕批龙甲,怒奋空拳博虎头。” 两句名言,各有千秋,成为经典之作。

7.11.05

悼文学巨匠巴金

见证一个世纪以来中国文坛变化的文学巨匠巴金终于在2005年10月17日走完他多姿多采又多灾多难的一生。他一生不是共产党员,鲁迅也不是。但他并没有鲁迅的激情与改革社会之心切,因此他不被中国共产党列为“无产阶级的文化巨人”,也因此无法在中国的社会如同鲁迅享有崇高的地位。但巴金的成就是在小说创作方面。
1904年出生的巴金,年青时是个无政府主义者,他也曾与毛泽东有数次交往。1945年毛泽东在重庆接见一批作家,巴金也在其中。毛泽东曾对巴金说:“我从前也相信过无政府主义。”不过后来毛泽东走向马克思主义,把无产阶级的理论用在中国的革命,最终在1949年取得成功,从此中国文学走向毛泽东开创的文学为“工农兵服务”,“文学为无产阶级服务”,“文学从属于政治”。换句话说,政治第一,艺术第二。這一条“金科玉律”深深地烙在中国的大地,直到1976年“文革”之后才告结束。
巴金的际遇与毛泽东完全不同,前者并不热衷政治活动,也没有鲁迅的豪情壮语。在年青的时候,也就是22岁那年到法国留学。不久即发生1927年国共分裂的悲剧,使他对祖国的灾难产生一种反抗的心情,于是他写了第一部小说《灭亡》。他自己说,在法国什么也学不成,就是学会写小说。
对于马新人民熟悉的巴金是他在回国后,于1929年到1937年创作出令人荡气回肠的长篇小说《家》。而后又发表《春》和《秋》,结成“激流三部曲”。就是这代表作奠定他的文学的地位。他的作品充满了对封建社会的鞭挞和嘲弄,使许许多多的年青人为之倾倒。
这部《家》后来也搬上舞台和拍成电影,成了巴金最辉煌的代表作。因此在解放后,他一度得到重视,参加文联先后成为文联副主席和作家协会主席,中国笔会中心主席及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他更在1952年到韩战体验生活,写的第一篇通讯是“我们会见了彭德怀司令员”,把这位大将军夸耀一番。在1957年大鸣大放期间,巴金也发表过党对文艺管得太严的文章,随后他作了检讨。
1958年“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政策结束后,巴金的作品已开始受到批评,但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因此得以保住其在文联的地位,倒是1959年彭德怀被打倒和批判后,巴金的那篇旧作而成为他的一块心病,挥之不去。
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即1966年)巴金尚未受到清算,在北京举行的亚非作家协会常设局的会议上,巴金仍以中共作家代表团的名义参加,但这是他的名字最后一次出现在《人民日报》上。因为到了1967年,上海已成了红卫兵造反的天下,住在上海的巴金也受到冲击,被当成“牛鬼蛇神”进行严厉的批判,连同他的妻子萧珊也被揪斗,并在1972年含冤逝世。
巴金在“文革”后执笔(1979年)怀念他的妻子萧珊的文章就流出深厚的情感:“我比她大十三岁,为什么不让我先死。她究竟犯了什么罪?她也给送进《牛棚》,掛上《牛鬼》的小牌子,还打扫过马路。究竟为什么,理由很简单,她是我的妻子。她患了病,得不到治疗,想尽办法一直到逝世前三个星期,靠开后门,她才住进医院,但是癌细胞已扩散,肠癌变成了肝癌。倘使她不是“黑老K”(文革时對巴金的侮辱稱号)的“臭婆娘”,一句話,是我连累了她,是我害了她。”
巴金又一段这么回忆:“在我靠边的几年间,我所受到的精神折磨她也同样受到。但是我并未挨过打(一个64岁老人),她却挨了“北京来的红卫兵”的铜头皮带,留在她左眼的黑圈好几天后才褪尽。她挨打只是为了保护我。她看见那些年轻人深夜闯进来,害怕他们把我揪走,便溜出大门,到对面派出所去,请民警同志来干预。那里只有一个人值班,不敢管。她当场被他们用铜头皮带狠狠抽了一下,给押了回来,同我一起被关在马桶间里。”
巴金说,那些日子,他不時被揪出“示众”,任何人都可以骂他,教训他和指挥他。
工人作家胡万春在姚文元指示下,指责巴金的作品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毒药,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反对毛泽东思想”。他因此被判定为“反革命份子”。
经过文革的磨难和文人的死伤无数,巴金愤而在后期疾呼要建立“文化大革命博物馆”,让后来的人深记这惨无人道的大悲剧,并希望“文革”永远不要再重演。他的这一呼吁结果有出版了上下册的“文化大革命博物馆”畫冊,但真正的博物馆尚未建立起来。也許對中国有其敏感的部份,也許有其未能彻底批判的部份。无论如何,巴金的遗愿是希望善良的中国人经“文革”一劫后,永远不要再重蹈覆彻。
巴金走了,他带走的是一个时代的文学浩劫。雖然他后来有了社会主义的激情,也曾想为毛泽东时代贡献力量,但他“赶不上”无产阶级的革命,他缺少了“两结合”(即革命的现实主义与革命的浪漫主义)的豪情,终于被认为其文学停留在五十年代之前的生活风貌。無論如何这些并不影响他作为一个时代的文化人,也不影响他在文学上享有崇高的地位,他被誉为是一代“文学巨匠”,实至名归。

6.11.05

林蒼祐與許子根

把兩個不同時代,不同政治背景的人放在一起進行比較似乎是不容易得出客觀的評論,但也不是沒有得比較的,因為他們做的是同一件事,而且常常被人拿來做比較。這兩個人就是林蒼祐與許子根。

林蒼祐生于1919年,許子根生于1949年,比許子根年長30歲。人生閱歷自然是許子根無法比擬的。換句話說,當許子根出世的那一年,林蒼祐剛好從中國回來,先擔任執業醫生。兩年后,即1951年被委為檳州殖民地議員,不久創組急進黨,開始其漫長的政治生涯。這之中他參加和組織過四個政黨,但巧合的是,他一開始就不爭做主席,而是在形勢逼人下,才成了黨的老大。比如急進黨、馬華公會、民聯黨及民政黨。從一開始,他是屈就第二把交椅的。

無獨有偶的,在1982年參政的許子根,也不是一下子成為黨的核心人物,而是先從黨委,民青團團長才昇上民政黨副主席。這副主席之位一坐就是坐了14年(1991-2005)。接下來的是我們所熟悉的在今年8月黨選被推上署理主席。如無意外,許子根將在2007年成為民政黨主席。

許子根和林蒼祐一樣,在政海波濤洶湧沖擊下,政途不是一帆風順的。后者在馬華鬥爭中失去主動權;更在1990年的大選中被林吉祥擊敗。而前者也在1986年大選中吃敗仗,對手同樣是林吉祥。一個林吉祥結束了林蒼祐的政治生涯,卻“造就”了許子根成為“再生鳳凰”。正因為這個陰差陽錯,許子根在1990年取代了林蒼祐,成了第三任檳州首席部長,所以才有今日的所謂“林蒼祐時代”和“許子根時代”的點點評評。

林蒼祐時代起于1969年,終于1990年,整整20年在檳州和政壇領盡風騷。他用他的智慧和氣魄,把一個沒落的自由港失業率十分偏高的檳州打造成一個先進的工業州,且成了全國電子業的楷模。林蒼祐當時所持的哲學是﹕“有工作好過沒工做”,“而發展是硬道理”,于是他靈活地應用鄧小平早年(60年代未被打倒前)曾說過的“黑猫和白猫論”,拼命地引入外資,開拓勞工密集的工業,為檳州人民提供就業機會,“少收入好過沒收入”。這就是“不論黑猫或白猫,只要能抓老鼠就是好猫”的實踐。果然檳州人民不再挨餓,不再向外流,而是有了一份工作,慢慢地累積收入,成為“居者有其屋”政策下的受惠者。許多中下層的組屋也在工業城周邊發展起來。今日的峇央峇魯及施布朗再也衛星市鎮,包括以輕重工業做為核心的結構就是這樣發展起來的。

不寧唯是,林蒼祐也在80年代完成他的“代表作”。1985年通車的檳城大橋及1986年全面啟用的光大摩天大樓。不論今天人們對光大摩天大樓的興建是否有不同的想法或有所爭議,它確實成了檳城的“最大的地標”。

許子根在1990年上位的時候,基本上是繼承了一個走向工業化的時代,但仍處在一個傳統與現代化交替和沖突的階段。一方面來自聯合國的建議以保留喬治市的傳統文化遺產;另一方面又來自中小型外資企業準備撤離檳城前往包括中國在內的地區發展;還有在轉型中的檳州工業(從勞工密集到採用高科技生產減少勞工的聘用)也必須再突破瓶頸,朝向尖端科技的研發領域發展,因而有了21世紀策略與大藍圖的構思。這種無形的轉型再轉型是無法用實體來體現的,只能從經濟收益中領悟檳城的經濟在平穩中發展,而保持了最低的失業率,只占勞動力的2巴仙有余,比起平均一年的4巴仙內的通貨膨脹率還要低。

但無可否認的是,從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襲擊到今天,檳城面對的挑戰比任何時候都要嚴竣,以致一些大型計劃,如檳城第二通道,外環公路及交通系統的建築和改善都被壓后而緩慢下來。再加上公共服務領域的私營化下,檳城的美麗風景綠一再被污染和破壞,河流溝渠穢物成堆,熟食小販市場如雨后春筍冒起但缺乏良好的衛生管制;還有一望即看到的喬治市的消沉等等,都給許子根帶來一個又一個壓力而窮以應付。

即使在過去15年來,各項發展,包括屋業和工業有長足的相輔相行,但卻是分散在州內的新開發區,只見森林不見樹,難免許子根被指斥在實體上沒有林蒼祐的顯著成就;尤其是沒有“代表作”作為政績的標誌。這樣一來,市面上的評語不外是林蒼祐成就如何如何,許子根又如何如何,然后作下定論。

因為時代的變化,人口的增長和政治結構的某些變化,人們當然容易忽略了許子根(以通曉三種語文作基礎)在人文精神上的建設上比林蒼祐要付出更大的心血,頂住了種族上的壓力又予各族人民一個比較自由的空間(相對來說)發揚自身的文化,而維護了檳城一向即擁有的多元文化而又多姿多采的一面,這又是需要靠直覺來實踐的艱難“文化之旅”。

因此拿實體政績(看得見的)和精神政績(看不見的)來進行對比,又會顯得顧此失彼。我們只能說林蒼祐“大器晚成,功在檳州”;許子根“中年得志,和平崛起”(前者從全國性退下治理檳州;后者從鞏固檳州走向全國;比較底下,又是一個程序的倒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