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揚
我從正月份的網站讀到一則新聞,說在過去25年來,人類在科技方面的進步是令人瞠目結舌的。根據美國一家學術單位最近邀請科技領袖來作一個評鑑,到底是那一項發明最為重要的,結果仍然無法選出第一名的產品,要留待日後再作決定,但排名第二的是手機,第三是個人電腦,第四是光纖系統,而第五是電子郵件。其他榜上有名的包括CD雷射唱片,數碼相機,汽車安全囊,以及其他隨身攜帶可使用的產品。
從上觀之,人類在四分之一世紀的進步是遠比過去任何時代都要快速的,就拿個人移動手機來說,我的經驗是深刻的。
以前,就說40年前吧,家里裝一台電話是相當不錯的。就在我進報館服務後,才開始驚覺電話的重要性,那個時候,報社的電話線是命根子。與外界的聯絡全靠電話,但電話機又有限,以致有時得等電話有線才能使用,而且電話機又是一個個又黑又大的,一點也不美觀,可其實用價值就十分大,尤其是報社安裝了又“珍貴”又緩慢的傳真機後,我們都讚嘆有此機可省卻打電話之苦。
可是一台傳真機是不夠用的,於是報社又有專人接電話寫新聞的,他們的速度是又要快又要字體較為端正,而且聽新聞要“耳靈”,不能老是再說一遍,不然報告新聞的記者就很不耐煩。我們當時稱呼接電話寫新聞的人為“內勤記者”。在那個時代,誰又想到電話會「革命」的?
在80年代起,我開始到中國,而且每趟一去就是15天或20天。如果要用電話,在公路上是沒有電話亭的,只有路邊的商店或有電話的。若要惠借,對方是不大願意的,大多數回到賓館打電話。本地電話一通一塊錢,若是打長途就要付出“高昂”的代價。有一次打回馬來西亞,約三分鐘的電話費是百多元。經常在結賬時,電話費是千多元人民幣。
即使在馬來西亞,因急用打電話,商店也是不大願意借給的。後來有了公共電話亭或投錢打電話機之設,也就多少方便我們這些外出的人。
90年代,已有了移動手機,但卻是“龐然大物”。我記得我買下一輛車時,車內裝有電話機(時價是萬餘兩萬元)。若要從車上取下,實在笨重,好像提一個電池箱那麼不雅觀。不過在物以稀為貴下,這台手機又似乎十分耀眼。
不久之後,有了較輕的手機,我們稱之為“大哥大”少說也有一公斤重。我於是把“汽車手機”換成這類手機,價格是近萬元,又“威風”一陣。
再過一些時候手機越出越精巧,也越來越便宜,回頭看看自己的“大哥大”,真是不好意思。朋友笑我拿那麼大的手機,好像怕人不知你有手機似的,我唯有苦笑,笑自己趕不上時代。
近些年來,手機千變萬化,即輕便又美觀,已是一種十分實用的裝飾品。在價格大眾化下,一人一手機已不是“天方夜譚”,而是活生活的現實。
雖然有人說手機的幅射力較強,常用會對人體無益,但也沒有多少例子使用手機會「殺人」的,於是手機便成為全人類的“寵兒”。
今天的手機可不得了,又是電話,又是攝相機,又是電腦,又是電視機的,幾乎把可以統在一起的科技都合在一個小小的手機內。
雖然手機用途多多,但會全面使用其功能的並不見多,我就是其中一個,手機就是手機,也等於是隨身電話,至多是收訊息和發訊息,其他的只是略懂一二。
過去是人操控電話,甚至打架的時候,用大大個電話一丟也能傷人;今天是手機操控人,你用手機不能傷人,而手機卻能掌握你的一切。
因此把手機的發明列為世界第一科技,也許是「當之無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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