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亚在1957年独立时,确定回教是官方宗教,其它宗教自由不受影响。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时,这一宪法地位并未改变,而且由来已久,大家习以为常。
不过,在2001年9月29日,前首相马哈迪突然在民政党代表大会上宣布“马来西亚已是回教国”,引起轩然风波。因为在非回教徒看来,这是突如其来,也没有心理准备;更担心这一宣布后的下一个步骤不知会有什么大动作?结果是马哈迪点到为止,没有进行修宪。他认为还是保留宪法的崇高地位为好。
十分吊诡的是:马哈迪的宣布正好是2001年911事件后的第18天。表面上似乎是针对美国谴责极端的原教旨主义份子的挑衅作出回应。其实不然,马哈迪并不准备把马来西亚导入世界性的“文明的冲突” 中,而是直截了当地回应回教党的挑战。
回教党原是在1951年脱胎于巫统的一个带有宗教意识的政党。“立党为教”是不争的事实,但实践证明在1956年后回教党立足于民族主义的斗争,跌岩起伏而在90年代转型。
1990年回教党在46精神党协助下,重夺回吉兰丹州政权;及后又与46精神党闹意见,展现了它的浓厚的宗教色彩(尤其是回教长老聂阿兹出任大臣之后)。
不论是在法兹诺(1989-2002)领导或哈迪阿旺(2002后到今天)领导下,回教党的宗教斗争已不断提升;尤其是在1999年大选脱颖而出成为国内的最大反对党(拥27个国会议席,执政丹登两州)后,已是直接把矛头对向巫统,指责马哈迪的回教化运动不力,声言要推动一个“回教国”的实现。这之中的含意是强调古兰经的至高地位,且在丹登两州推出回教刑法(Hudud Law)。虽然在中央未点头下,回教刑法未能履行,但无疑已给马哈迪带来巨大的压力。
在马哈迪看来,他在1981年掌权后便不遗余力地在政府行政中注入回教价值,设立了一些回教大机构;更在1988年通过修宪提高回教法庭(Syariah Courts)之地位。简言之,一切都是致力于提升回教在国家的地位,也认为没有冲撞非回教徒的权利,为何回教党要“咄咄逼人”呢?
与其持续抗拒回教党的“回教国”梦想,马哈迪也就顺水推舟来一个巫统的“回教国”。就这样“回教国”成了巫统与回教党的斗争焦点,也成了政治的筹码。因此不论是马哈迪的“回教国”或回教党所要的“回教国”有什么实质上的不同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非回教徒感到难以适从。
如果依照几位前联邦法院院长,如沙礼阿巴斯、哈密奥马的说法,马来西亚在宪法上仍是一个世俗国。也就是说,在未重大修宪下,所谓的“回教国”是一个争议性的说法。马哈迪就是巧妙地避开修宪,而依据马韦尔迪(11世纪回教沙裴仪派的权威人物)的学说来表明马来西亚已是一个“回教国”:国家由穆斯林控制,国防操在穆斯林手中,穆斯林通过和平取得政权,且拥有穆斯林法律。其目的也许不外是要堵住回教党对此课题“喋喋不休”,不是要改变政体。
原本在马哈迪于2003年退位,进入阿都拉时代后,此争议可告一段落,但事实并非如此,它仍然在2004年的大选成为一个课题。结果是阿都拉旋风压倒回教党,才使到后者领悟“回教国”牌打不响,反而由胜利的一方诠释后马哈迪时代的“回教国”不但存在,而且正在强化。例如副首相纳吉就在2007年7月这样说:“马来西亚是个回教国,它从来就不是世俗国”。表现不遑多让回教党。
新加坡《联合早报》的社论认为“纳吉的言论可能是伤人也伤己,极可能失去多元种族的支持。”
在另一方面,一向高调回教国的回教党接受安华的劝告,改打“福利国”牌。在三大反对党合作下,终于带来了308的政治海啸。反对党夺下5州政权,国席也破了1/3,终于使到回教国的争议在大气候下告一段落。
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在今年5月也首次表明“回教国”不是巫统的斗争宗旨。他说,“巫统党章并没有条文阐明要建回教国。”这意味着,巫统和回教党已没有必要再以高姿态争议谁的“回教国”才是正统的。起而代之的是反对党的人民联盟和执政的国阵改用另外的口号进行斗争。屈指算来,前前后后,彼此用了7年的时间的消耗才发现多元种族的国家并不适合走单元宗教路线,“回教国”的课题显然已告冷却,这又是为什么?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因为选民作出了判决。
(原载于2008年5月29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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