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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3.1.09

政党应直接控制市政局 (天下纵横)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黄家泉说:“槟州政府有自主权遴选政治人物或公务员来出任市政局主席。”这就是说,在地方政府法令底下,并没有局限只有公务员才能够出任这个重要的职位。

我一向以来支持政治人物担任市政局主席的职位,不是因为公务员做得不好,也不是资历的问题,而是若这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高位由公务员按公务员规章办事,可能不够圆满,而且也可能未透彻了解执政党的用心,推动的计划或决策未全符合执政党心愿。再者,如果公务员本身也有政党背景,又不属于执政党集团的话,可能会出现某些冲突。

因此最直接和合理的安排是让执政党推出其属意又符合资格的人选。其理由如下:

1.市政局可以说是半个州政府,举凡民生的大小问题莫不与市政局有关。人民有事都得先向市政局寻求解决,不是直接找州政府议员或官员,即便找议员帮忙,他还是要回到市政局相关部门处理,不能马上发号施令,中间还隔了一层关系,若属于较大的事就不得不反映给市主席决定。

2.目前的市议员是由执政党集团委任其认为合适人选担任,虽有数名非政府组织代表,也还是由执政集团的人任议员占绝大多数。

既然州政府重视市议员扮演的角色,而且要有政党意识为基础,也就是所谓的政治人物。那么市政局主席就更应该由执政党推举政治人物出任,以配合市议员共同执政,落实党的理念和政策。

3.市政局主席如果管辖范围很大,他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并不亚于首席部长。尽管首席部长有最后的裁决权,但不要忘了,在某些课题上,市政局主席也有否决权。

如果市政局主席是由政党推荐,他就要以党意为依归。这种党意不是错误的,而是由人民投票决定的。一旦人民选出新的州政府,就意味着委托这个党治好这个州。同样的,他们也希望这个政党把市政局搞好,以民意为重,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摆一幅官架子,只认得老板,不认得人民。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非常惊异的是竟然有市议员赞同委非政治人物或非政党人出任主席。在此我们要问回有关市议员:你本身不是也通过政党委任成市议员的吗?如果你认为按此程序由政党委政治人物任市政局主席不妥的话,那你本身接受市议员之职也同样不妥了?真是矛盾的可以。他们知道自己在表达不合逻辑的谈话吗?

事实上,我们也不要否认,自1990到1999年槟岛市政局主席由政治人物担任的期间,由于他们肩负党的治州理念,并以民意为重,也相对的解决了不少人民的问题,对州政府的帮助只有加分而没有扣分。

但是,在1999年之后,我们不知何故又走回头路,改由公务员担任,以致执政党有时也面对不少的责难。

最讽刺的是,不论是国议员或州议员,也不论是否是执政党议员,他们可以口没遮拦地把失误或民生问题推给市政局,与人民一起骂市政局。可是他们忘了本身也是州政府议员,为何不在州政府或市政局内解决?

人民选议员员不是选他们来骂市政局(人民自己会骂),而是要他们为民服务,但他们为什么做不到呢?原来市政局与州政府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各有其机制,不能越俎代庖。换句话说,有时市议员的权力还管用过州议员的权力呢?

不过,市议员也要面对各部门主管,他们听命于市主席,不是市议员。为你解决问题是情理,不为你解决问题是道理。因为主管会说你没按程序提出。此时如果市政局主席也是政治人物的话,市议员就可直接向他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通过党的会议作出决定,岂不干净利落?

再说一遍,既然政党宣扬的是为民服务,可以由不同的政党上台成为州政府,为何市政局可以舍弃政党的控制,而要求让非政党人士担任市主席,不但于理不合,也是违背政党执政的承诺。希望有关人士不要再信口开河,在间接上否定政党主政的重要性。

假如政党不可能控制市政局,那么我们为何还要争取市议会回到民选?

刊于2009年1月12日《号外周报》第4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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