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事先有与《号外》主编赖碧清“分享”我对议员扮模特的看法,过后就忘了。没想到在1月8日在《韩视论坛》的“妇女醒觉”座谈会上又引发我“老话新提”。因为在论坛中也有触及软性课题,比如丘比特的天空、排舞等等以及女性从政之路的辛酸。这又引发我再次“请教”三位主讲人的看法。周美芬、章瑛及吴秀丽都有她们的各自见解,而在较早前我先抛这个问题给章瑛,但她在演说时没有碰及此事。
她们给我的印象是:这是个人的表现,没什么大不了的;也有的说无妨矜持一点。当然听众席上也有人“炮轰”我,说我有“性歧视”。言下之意是女人为什么不可以扮美?议员也是人。
论坛过后,记者群包围着我,他们显然对此课题感兴趣,但多数没有“苟同”我的看法,要我再进一步解释我到底是要表达什么样的观点?
首先我必须要从“美学”说起。这是哲学中较为深奥的一门学科。简单的说,美是各个领域中的最高境界。我们要一个美好的世界、美好的社会和美满的家庭乃至个人的美丽都离不开美学,但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也就出现各式各样的观点了。
正如议员扮模特儿显示其美丽的一面,被认为是对美学的一种实践的表现,也是他或她的审美观所驱使的。我老实说,看过先几期《号外》及其他的“YB敢敢扮”的系列图文并茂后,并没有引起我太大的感触,因为这没有什么?(对不起我左看右看都不像模特儿)也就不以为意。直到在409期看到封面有一张漂亮的“天使在飞翔”,第一眼的印象是:此图拍得很美,人也美,够资格上封面。但发现旁边的字是YB黄美美,也就详看内页,原来是来自森美兰的州议员。虽然与她不相识,但报章上有时也看到她的照片,被行动党人形容为“党花”,实为不过。她的照片和新闻引起我的关注是好像前阵子有什么恶作剧者打她手机的性骚扰的报导。
及至《号外》介绍黄美美是一个有7岁孩子的妈妈时(31岁),我不禁赞叹她养生有道,活像个青春少女,扮起模特儿来有板有眼。站在美学的主场,黄美美是体现了让人赏心悦目的形象,符合一般人的审美眼光。
但我后来又想了一下,就先自己问自己:议员;尤其是女议员,用扮靓或扮模特儿包装形象是否是值得提倡的?我的初步的结论是:这不太好,因为此风一开,以后会让政治变了样。
于是就有了赖碧清与我聊天的故事。她的观点是为议员做包装搞形象是健康的,没什么不对劲。我暂时没有被她“说服”,心中有“存疑”。因为我还是认为有必要请公众来表达他们的看法,也就借论坛让这样的小题大作起来了。
因此,当晚我向记者的提问有下列的问答,这是我的个人看法。我说,人美不是罪过,美人和帅哥同样可以从政的,但问题是,当一个人(他或她)中选为议员后,他已经不单是属于个人或家庭的了,而是属于社会的,也就是已成为公共人物。人民对公共人物有一套对个人行为的不成文规范。没错,没有人会干涉YB的个人生活,但个人生活一旦曝光就不是个人的事了,而且老百姓可以指指点点的。倘若是符合“一般的道德规范”,谁会指天说地呢?例如冯宝君出嫁了,穿了感性的新娘装,那也是很美很正常,谁都会祝福YB找到快乐的另一半。
同样的,如果黄美美在慈善晚会上适当地扮美美筹款或穿美美步入舞林,人们会为她的善举发出喝彩声;但反过来,如果只是突出个人,如同模特儿又戴假发,就不是我们心目中所认识的YB了。因此我的看法是:议员刻意当模特儿博出位的风气不可滋长。我也愿意让人们思考这样做法是否值得鼓励?
我现在要补充的是:即使黄美美不扮模特儿(已经够美),穿着端庄,打服务牌,那也是一种政治美。换句话说,对议员而言,政治美比模特儿美更打动人心。在此个课题上,冯宝君这次扮小丑,就觉得怪怪的。那不是我们所认识的冯宝君,能否严肃一点?
总而言之,我对黄美美的虚心接受批评感到欣慰,不论她是否同意我的看法,这是其次。我还要说得是:黄美美名如其人,无可置疑。但若把美丽留给自己,把爱心献给人民,则会显得她内外都美。
我倒是有些杞人忧天,万一议员扮美之风不息,进而演变成如同明星般的八卦新闻层出不穷,又成天有狗仔队窥探另一面的生活,那可就不对劲了。在这种情况下,议员忙于应付狗仔队之余,又剩多少时间为民服务呢?(这只是幻想,岂有此事?)
刊于2009年1月26日《号外周报》第4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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