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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1.2.10

街头斗争的两个层面 (直挂云帆)

1月杪,我在韩江学院的会议室与国能大学辩论队进行交流,其中一个重要的课题是:在我国,街头运动是/不是提升民主醒觉的最佳途径?

所谓的街头运动,它有两层的意义,一个是特定时代的左翼斗争的一个运动;另一个是通过街头斗争的方式造成一个运动以迫使政府对运动的要求给予重视。它不一定属于左翼的,但它肯定是属于政治斗争的一个环节。

先说第一个斗争,那是60年代在马来西亚浮现的一个政治斗争手段,由左翼政团带头。例如为反对马来西亚的成立,社阵在60年代初期大力反对,甚至也因人民党主席阿末波斯达曼在1963年2月13日被逮捕而成为社阵开展街头斗争的一个突破口。

事件是这样发展的:阿末波斯达曼(仍是国会议员)被扣捕的理由是涉及汶莱人民党1962年的流产叛变(政府的指控),社阵大力谴责政府的行动。在这之前的2月2日,新加坡社阵领导人林清祥及左翼人士共113人在内安令下被逮捕,定名为“冷藏行动”。

1964年4月大选,社阵率领左翼阵线全面参选,但锻羽而归,只林建寿及陈志勤2人当选国会议员;原本雄心勃勃要夺取槟州政权的美梦破灭,也只2人中选州议员。主要是因为当年社阵附和印尼(苏卡诺总统)的“反大马和粉碎马来西亚”的政治斗争而使到马来西亚选民转而投票支持联盟,以抗拒印尼政治势力的“入侵”(新加坡在1963年9月16日加入马来西亚而于1965年8月9日脱离马来西亚自行独立)。

自那之后,社阵党人认为宪制斗争有局限,开始转向街头斗争。于是有了1965年2月13日借纪念波斯达曼被捕之日期高举“人权日”的街头斗争。由于警方拒绝发出准证,且在事先大举逮捕社阵领袖,斗争变成政治的冲突。

1965年社阵的劳工党与人民党因语文立场回异闹分裂后,劳工党政策更加激进。在受到“中国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下,党的路线也向左转而开展了一系列的街头斗争。就这样街头斗争成为左翼政团的一个重要斗争符号,而以1967年的槟城罢市(抗议(有英女皇肖像的)旧币贬值15%)及1969年大选投票前夕(5月9日)的党员林顺成举殡事件成为劳工党祭出的最后两道闪光,在左翼运动史上写下重要的一页。前者促使政府收回成命,但不幸演化成种族纠纷;后者则影响1969年的大选成绩,虽然劳工党杯葛大选,但左翼没有取得政治利益。

转入70年代,我国政治格局又为之一变。劳工党也完成其历史革命,结束了它的“先宪制后街头”的双重任务的斗争。

至于第二个街头斗争的方式,则以安华依布拉欣的学运斗争作为起点。他在70年代初期已领导一个回教青年运动(Abim)而名噪一时。1974年他介入马大学生在华玲展开的反饥饿示威游行,导致政府援引内安令将他扣捕直到1976年无条件释放。

出狱后的安华在70年代末期及在80年代初期领导民间组织反对政府(胡申翁任首相时期)将社团分成政治与俱乐部两类,他因而成为全马反对社团修正法案协调委员会主席,结果取得成功。

1981年安华应马哈迪之邀请加入巫统;1982年当选国会议员后官拜部长,从此平步青云。直到1998年被马哈迪革职后,安华又重新燃起街头斗争的火花,取名“烈火莫熄”。就这样一个不属于左翼,但归类为民主政治斗争的运动又形成新的斗争模式。

这两者之间有一个重要的区别不是指形势和策略,而是指参与斗争的群众。左派的斗争以华人为主,各式各样的斗争都被当权派标签为受共党影响的政治议程;但安华以降的斗争,它的参加者以马来群众为主。它既不能被标签为左派的斗争,也不能指为种族主义的叫嚣,因为安华后期的斗争是为了翻身,也声称要为民主而斗争。

为什么当宪制斗争并没有完全封闭的时候,仍然有异议者展开街头斗争?究其因是宪制斗争(在议会内)的反对者声音微弱,阵容微不足道。因此异议者认为不得不借助街头斗争来唤醒民众的支持和同情。但它的缺陷是不期然地出现种族性的队伍,以致它要传达的讯息就没有这么明显地涵盖全民的回应。

比如社阵左的斗争不幸掉进与印尼共舞的(苏卡诺总统)反大马的立场,得不到选民的支持与同情,包括华印选民(指1964年的大选)担心被印尼化。

安华的“烈火莫熄”斗争虽没打出种族主义的口号,但因响应街头斗争的绝大多数是马来人,以致1999年的大选马来选民较倾向反对党(回教党因而取得两个州政权和国席激增至27个),反而华裔选民也因视为马来人的反抗斗争而置身度外,冷漠应对“烈火莫熄”,造成林吉祥和卡巴星在大选中的双双跌马。

经过这两个实例之后,街头斗争已被视为不得已才使用的政治手段,因为它有种族性的倾向容易造成误解和难解。

因此,我们在2007年才出现各种族都参与而不是单一种族的街头斗争,如律师公会2千人抗议林甘短片的示威游行;净选盟发功的示威游行,要求民主公平选举而向元首呈备忘录,在在显示一个真正非种族性的示威的时代正在萌芽。

虽然在308政治海啸后,政治变数多多,如今更是让人眼花缭乱,不知宪制斗争下又衍生的街头斗争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但若是这样的示威游行(不论是哪方面介入或标榜非政府组织),单以种族作为课题,是应予制止和抗拒的,因为这容易被种族主义份子利用来扰乱社会的安宁。

因此我们认为不论过去、现在或将来,有种族性倾向的街头斗争是不符国情的,也不应予鼓励。换句话说,任何议会外的斗争都要衡量轻重缓急,不可贸然行事,也要顾及种族比例,以免跌进种族主义者的陷阱而被扭曲其意,也就得不偿失了。

刊登于2010年2月11日《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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