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记什么时候我拥有第一张信用卡,少说也有超过20年。在当时信用卡并不流行,但已开始鼓励受薪阶级通过信用卡付款,我就是在友人的游说下,成为信用卡的其中一人。
我还记得在拥有信用卡一段时间后,又被鼓励申请金卡,以便“提高身份”。于是便不自量力地拿到了金卡。当时好像规定最高用额不可超过一万元。其实一万元又有什么“声价”?那也只是“一种满足感”,不意味着你已是“有身份”和有“赊账”能力的人。
虽然如此,信用卡还是大行其道,我记得在90年代信用卡几乎是无孔不入的,并有“销售员”不断地游说,让你拥有这间银行的卡和那间银行的卡。我曾亲眼看见一些朋友买了专放信用卡的皮包,打开来时是一串的信用卡,少说也有十张左右。问他为什么要使用这么多卡?他说不多,只是要证明本身是“清白”的,可向任何银行或信用卡公司申请总是过关。再问他用得了这么多张吗?他就煞有其事的说明这是用在国内的,分有家庭卡和公司卡;另外一组则是国外用的,也是有区分的。若开公账用这一张;若开私账用这一张。至于久了是否混在一起使用,也就说不清楚了。
当然拥有信用卡是很爽的,只要喜欢就拿出来刷卡,总之10张信用卡可以用来用去。但日子越久,欠下的款项就只有增加而没有减少。到最后是还不起账而被起诉破产。
人类的自我作贱也往往是“贪念”和“贪方便”引起的,许多年青人因为过度挥霍而排队破产皆是不能节制和不能控制的自食其果。根据国家银行的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杪,信用卡拖欠的数额高达308亿元。目前马来西亚共有320万信用卡用户,其中50%或160万人的年收入少过3万6千万。
由于事态的严重和青少年使用信用卡已达到滥用地步,若不采取行动防范于未然,恐怕会造成信用卡债台高筑而无从自拔。因此我们支持国家银行调高申请者的收入,即申请者的年薪至少在2万4千元,而年薪超过3万6千元者,则可以拥有两家银行的信用卡。
(原本政府规定年收入1万8千元者(即每月1500元),就可以申请信用卡,而现在发现问题越趋严重,若不予以制止,恐怕会给社会带来压力和问题。)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对国行的宣布持观望和不乐观的态度,因为这种收入的“证明”并不是严格的规定也调查不出来的(现在规定每月收入2000元即可),这就是说,他们又何须担心申请不到卡呢?
其实,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两张信用卡已足够了。因为人的一生中不只欠信用卡的钱,也欠房贷、车贷及其他的贷款等等。如果没有为自己的经济作规划,到头来是把自己卷入了债务的世界而不能自拔。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不看好国行的限制会带来立竿见影之效,因为欠款的已是无力偿还,自然要有新的信用卡来填补旧债。如果连这一条生路都被堵死,那意味着更多年青人因使用未来钱过度而成为“卡奴”,背着信用卡的十字架在过日子。
因此拥有多张信用卡不是值得炫耀的事,它只显示你是一个很会欠款的人(除非你是有钱的人),搞不好会被信用卡压死。这就是说,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国行提高数额的限制,而在于现在才来“亡羊补牢”是不是太迟了?
刊登于2011年3月28日《号外周报》第5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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