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槟州首部长林冠英于6月杪被提控两项涉及贪污的罪名后,民主行动党就酝酿一项反击新战略。根据也是行动党秘书长的林冠英分析,举行闪电大选是必要的,而且事不宜迟。若是到明年举行州选,将不是一个实际和可行的做法。除非形势有变,不然要速战速决。
本来行动党中委在7月17日同意举行闪电大选是具有重大的政治用意的,其一是提早州选,林冠英还能领军,不然等到下一届大选降临,恐怕林冠英已受到法律的限制。因此若行动党能够在闪选中再次执政,就会产生一股政治压力,进而巩固它在槟城的执政主导地位。反之若闪选不利,也意味着即使不提早大选,也可能在未来的大选同样受到挫折。
以此推算,行动党认为越早举行州选,“希盟”越能处于主动地位;它也不认为伊斯兰党会有所威胁(根据历届大选记录显示,伊斯兰党的势力仅集中在峇东埔一带。自从安华于1982年打破伊党的堡垒后,它最多只能在州议席方面赢得一席)。行动党之所以不把伊党列为“劲敌”,也是依据过去的选绩作出的判断。可是对公正党和诚信党来说,如果伊党插上一脚,就形成三角战,形势会转向对巫统有利。本届国阵(巫统)有10席,如果从希盟中再拿回5席,巫统就是100%胜利了。
万一华人及印人选区也发生变化,那就可能危及希盟执政的机会。行动党当然已把这些因素估算布内,不过在权衡得失之后,行动党认为本身所受到的威胁不大,理由是它不认为民政及马华和国大党已脱胎换骨,对行动党有大威胁。
与此同时,林冠英也坦然指出,过去(从2007年开始)净选盟先后发动了四次大游行大集会,但收效不大,政府也不在意,没听进去诉求。因此与其大集会过后,一切依然故我,不如通过闪选来表达民意,同时也可拿一马发展公司的课题作文章。
他这番话似乎是回应国民人权协会(HAKAM)主席安美嘉(净选盟是由她发起的)持不同的意见。她说这个时候举行州选将使到一马公司的课题失焦,因此她不赞同闪选。另一方面净选盟仍未对举行5.0大集会有个决定,似乎还在评估时局。
虽然我们不知道公正党与行动党会否妥协同意举行闪选,但行动党已发出重语,希望公正党能及早作出决定。这自然给公正党一定的压力再认真探讨这个课题。行动党宣传主任潘俭伟就针对公正党的立场发表意有所指的撰文说“他们面对危机时,你为他们赴火蹈汤在所不辞;但当你需要对方支持时,他们就先将内部消息发给媒体,让你处境难堪。”这一席感叹话中带出了“遇上不够义气的朋友。”
按照2008年大选的州席分配,行动党19,公正党15,伊党6,结果在2013年的大选行动党仍然全胜,公正10席,伊党1席及巫统10席。这种议席的分配在反对党方面自有其微妙之处,形成了从“民联”到“希盟”的三角关系有一定的相互制衡,没有一党坐大。可惜的是这种制衡在这些年来因各党分歧和矛盾加深,已使到各党比较坚持本身的立场。例如举行闪选,在全国是罕见的(只有1978年在吉兰丹州举行闪电大选),这次行动党带动在槟城搞州选不是不可以,而是选民从来没有遇过,也就对闪选有不可置否的想法。换句话说在媒体及公开论坛上,民间倒是没有太多意见,而是让政党作出决定。
由于政党在主导一切,包括这次的闪选是用主观来判断客观的结局,带有一定的风险(任何的竞赛都有风险所在) ,但在行动党看来,早选和迟选都是有挑战性的。与其被动的由国阵主导一切,不如趁此时机将其中一个州的主动权拿过来。
这种对政局观察陷入“僵局”或“对峙”对希盟而言已不是第一遭。前有伊斯兰党与行动党闹翻(2001),后又再发生两党的“断交”(2015),结果导致民联瓦解,才有希盟取而代之。但民联也好,希盟也好,各党间存在的矛盾和失调仍然持续着。如果在这次闪选问题上不能“圆满落幕”各不让路,也就可能会在“不和”的状态中同床异梦,甚至出现分道扬镳。
看来,唯一能缓和冲突与化解矛盾的方案就是公正党如何与行动党达成协议而又不影响雪州政权的稳定。
比较可怜的是刚成立不久的诚信党,虽因脱离伊党而拥有5国及5州议员之数,但这些议席原属于伊党的,来届大选伊党也绝不会放过诚信党。
如果希盟“各持已见”,它们的未来就会呈现不明朗。在8年前(2008)辛苦建立起来的两线制,恐怕又快要消失了。
刊登于2016年8月1日《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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