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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2.10.01

回教國的爭議 (1) 從“否定”到“肯定”

 1999年大選時,因為替陣中有回教黨的存在,因此執政黨,尤其是華基政黨大聲疾呼驚惕“ 替陣”要成立一個“回教國”,如果把票投給替陣,等於助長回教國及早實現。

 

巫統在這方面保持沉默,因為這關係到執政的權力,因此也沒有反對國陣內的華基政黨大力指責回教黨的 “回教國”的不是,包括不可吃豬肉、不可喝酒、不可賭博、不可男女在公共場合混雜等等。

 

說句老實說,非回教徒,尤其是華裔寧可相信“回教國”的不適合在馬來西亞立足,也不去分析到底馬來西亞是個怎麼樣的國家?選舉結果,華裔選票幾乎一面倒向國陣,也使到華基政黨的馬華公會、民政黨及砂人民聯合黨取得更多的席位。民主行動黨坦承是因為“回教國 ”害了它,以致幾位重量級領袖在選舉中陰溝裡翻船,包括林吉祥和卡巴星。

 

華裔只倒向國陣

 

因為有了一股在選舉中掀起的對“回教國”的恐懼,國陣又在國會中取得2/3多數席。再次執政。姑不論華基政黨所開展的“反回教國”運動是否因勢利導,為勝利而不惜使盡法寶。

 

這就是說,華基政黨摸透華人的心態,只要拋出“回教國”,就可安然過關。至於馬來西亞是否已是“回教國”,那是另外一回事。當國陣度過挑戰後,反對黨再怎麼指責執政黨拿“回教國”嚇唬人,誤導國人的視線,已是“千舟已過萬重山”,再爭議于事無補。

 

憑良心說“回教國”這個課題不是1999年大選就有,早在馬來亞獨立前(1957年)就已存在。許多回教學者將回教追溯到14世紀馬六甲王國的時代,指說馬來亞早已是在回教國的範圍內。

 

儘管英國於1786年開始殖民化馬來西亞(先從檳城開始),並在較後時全面控制馬來亞及北婆三邦(指砂勞越、沙巴及汶萊),引進了西方文化、政治、經濟和人文價值觀,且在行政上走英國的路線,但在很大的程度上,英國只培養少數的馬來精英,絕大多數生活在鄉村的馬來人並未因此西化。他們仍然保存伊斯蘭教的生活,而身為穆斯林,他們對當地的蘇丹效忠,並被視為蘇丹的子民。因此,當1945年英國政府準備在馬來亞推行一個“世俗的民主政體時”(即馬來亞邦聯Malayan Union),就遭到馬來人的大力反對,指為漠視蘇丹的地位和忽略馬來人既有的特別權利。在拿督翁的領導下,馬來人團結一致,全面反對Malayan Union,導致巫統的誕生(1946年)。

 

巫統的成立是以馬來民族作為主體,並不特別強調伊斯蘭教的政治至上的地位,彰顯了民族主義的特徵。拿督翁是英國培植出來的馬來精英,寄望他在未來領導馬來亞的獨立。於是在1948年,英國與巫統及各州蘇丹簽訂了“馬來亞聯合邦協定”,以取代被擱置的Malayan Union

 

在這份協定下,有對馬來人的定義作一闡述。所謂馬來人除了保存馬來人的習俗生活外,還必須是一名回教徒,後來也被列入憲法內。

 

東姑阿都拉曼(首任首相,1951年取代拿督翁成為巫統主席),在其著作《挑戰的年代》中這樣說:“一個放棄他的宗教的馬來人將停止成為馬來人。事實上,這是回教世界中唯一宗教相等於種族的種族。

 

我曾經問過一位理大的研究回教的馬來學者,為甚麼只有馬來西亞的馬來人一出世就是回教徒?它是從甚麼時候開始的?

 

他說,這應該是1948年馬來亞聯合邦協定生效後的事。因為協定規定如果不是回教徒,就不是馬來人,不是馬來人就沒有特別的權利。為了確定馬來人的身份,馬來亞的所有馬來人因此自然是回教徒。

 

既然馬來人與回教徒是同等號的,東姑在後期執政時意識到民族主義至上下,不能忽略回教的重要性。他也推動了國際回教理事會的成立,且曾擔任秘書長職。

 

1969年“513”事件後,敦拉薩掌權,他直接把回教黨拉進國陣中,間接上不再否定回教黨的政治哲學。

 

回教黨成立於1951年,它是和巫統打對台的一個馬來政黨。它認為宗教比種族更為重要。回教黨打從一開始,就堅持可蘭經和聖訓是至高無上的,也是它的基石。它不諱言要建立一個回教國,但也同意公平對待已成為公民的非馬來人。

 

回教黨和巫統在1977年起衝突而退出國陣,雖然有人事上的紛爭,但回教黨中的宗教份子則認為巫統不夠回教化,判定這兩個政黨的對立面。

 

判定兩黨對立面

 

雖然如此,當鴟啀?979年的宗教革命勝利後,回教復興運動在馬來西亞又晉入一個高潮。由安華依布拉欣領導的回教青年陣線(ABIM)於1982年加入馬哈迪領導的巫統時,民族主義和回教已被相提並論。馬哈迪在1983年對回教化運動作了這樣的解釋:“回教化運動是把回教的價值觀注入國家的行政。回教法律只會施於回教徒,雖然這個國家的法律並不是回教法律,它們並沒有違反回教的需要。”

 

事實上,這些年來,回教化運動已深入各個領域,在較早前,副首相阿都拉有聲稱從外界看來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但沒有引起多大的關注。

 

直到首相在民政黨代表大會上提出我國已是回教國時,大家才知道政府這麼多年的回教化運動,已發生潛移默化的作用。因此他說,即使不修改憲法,我國也已是一個回教國。

 

這種講法自然引起爭議,尤其是回教黨就不服這樣的解釋。可以預見,不久之後,雙方又會針對這個回答進行大論戰。

 

但我們那些在1999年大力反對“回教國”的政黨領袖,就陷入進退維谷中。兩年前才大聲疾呼反對“回教國”,兩年後有此“轉變”,身為華人的普羅大眾,不知道是迷惘抑或是惆帳?雖然理由多多,又說國陣的回教國有別於回教黨的回教國,又說這是世俗回教國,不是神權回教國。但我們到底對回教國瞭解多少?希望從政者能告訴我們真實的情況。與其一時否定,一時肯定,不如把問題作深入的剖析,引導人民對“回教國”有正確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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