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陳群川的政經口號
陳群川於1940年誕生在吉隆坡的蒲種新村,童年家境拮据,中學畢業後,出來社會謀生,曾在國家電氣局及稅務局工作,後來加入一家石油公司任職。
1970年加入雲頂集團服務,出任總經理,從此大展拳腳,並於1976年成立“琪琳有限公司”,自任董事經理。1977年,李三春把陳群川從雲頂拉下山,加入馬化集團,擔任董事經理(營業),並出任馬化合作社總經理。(262)
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期,馬化集團形成一股馬華的強大經濟力量,雖然引起議論紛紛,但它也一度使馬華逐漸擺脫困境。在這方面,陳群川使用的策略是以大企業的面貌來改變華人的傳統商業地位,進而配合馬華提出的“華人大團結”口號來強化馬華的地位。
誠然,馬化的由小到大不是陳群川一個人的功勞,但他已成為一位代表性人物,一個政治企業化的化身,對華社的影響不可謂不大。
順著這個時機,馬華及馬青全面努力,扭轉劣勢,它分開幾方面展開攻勢:
(一)1980年2月27日慶祝馬華公會成立31週年,大幅廣告在各報出現,強調加速推動馬華約5大計劃,即:
●馬華公會大廈:團結的象徵
●人民的公司:即馬化合作社和馬化控股,促成現代化的代理人
●廣招黨員運動:加強黨的力量及聯系
●馬來西亞華人文化協會:締造國家文化
●拉曼學院的發展:提供更多受教育的機會
其中關係到馬化控股的,文中說道:“這家公司成立約2年來,它的股本已增加了一倍多,由3000萬元增至7500萬元。目前在從事廣泛的多元化活動,例如種植,土地發展,製造業、金融業等等。
迄今為止,馬化令人鼓舞的成功已開始吸引了人們的注意。令人興奮的是:現在已有越來越多的蹟象顯示,華人團體已進行組織現代化的企業公司,俾迎頭趕上,配含迅速改變中的環境。”(263)
(二)舉辦政治經濟研討會,鼓起更多華裔對馬華改變態度,培植對馬華的新信心。
(三)試圖重新與華團對話和建立聯系,包括董教總也是被爭取的對象。例如,馬青總團長拿督李金獅與馬來西亞永春聯合會青年團對話時表示,馬青準備擯棄過去的誤會,考慮永聯青的建議,與董教總的代表坐下來,討論一切有關華人利益的問題。(264)
(四)馬青為提高形象,同首相拿督胡先翁提呈一份備忘錄,提及教育文化、土地與公民權等問題,對1981年大學收生,非土著只佔37.7%表示不滿,同時也對教長以2%的進度,來增加非土著學生提出異議,它認為應該真正地反映種族比例。
它也要求在新住宅區及華族人口眾多的地區,興建更多華文小學,修建簡陋校舍。若要達致新經濟的目標,應從政府擴大經濟蛋糕的部份進行,而不應該如上述通過“劫甲濟乙”的方式進行。
對於塑造國家文化,必須匯合各族文化的精華,其形成程序應該順其自然,互相交合,互相介紹及互相接受,而不能通過硬性製造出來。
华人申請公民權面對缺乏出生紙作為證據,建議應獲通融,以第二證據來證實其身份。因報生紙或在日治或在緊急時期遺失,或因父母無知,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登記。
政府未劫甲濟乙
首相拿督胡先翁的答覆是,政府的政策並未“劫甲濟乙”,所發生的個別官員的偏差,政府將注意。(265)
但是,霹靂董聯會主席胡萬鐸說,如果馬華真的有誠意,準備接受全馬華人的意願,把內閣教育報告書內一切不利於發展華文教育的條文刪去,那麼董教總是願意與他們坐下來討論。
另一方面,胡萬鐸嚴正地希望拿督李金獅,能馬上解散馬青團的“先鋒隊”,因這個組織的唯一主要目標,就是要對付搞華文教育的人,並與華教人士鬥爭到底。
教總副主席陸庭諭則開門見山地說:拿督李金獅還在支持內閣教育報告書之時。說什麼‘尊重’和‘坐下來談’都是言不由衷的。(266)
李金獅的答覆是,能不能夠談,就要看胡萬鐸和陸庭諭的誠意了。而霹靂馬青團長陳立志更是針鋒相對的說:胡陸兩人已表明無此誠意。除非董教總認同由馬華領導華人社會,達致華族大團結,凝集力量爭取華族權益,否則雙方只有分道揚鑣。
他也指董教總已被反馬華的人所滲透及控制,正在進行破壞馬華的工作。如果董教總領導人有誠意解決華人問題,特別是華文教育問題,唯一的辦法就是組織新政黨進行鬥爭,而不是躲在董教總的招牌下做一名觀眾。
全國馬青先鋒隊總隊長陳朝宗,反指責胡萬鐸歪曲先鋒隊宗旨。(267)
不用說,馬華和董教總之間是無法達成協議的,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這種情況仍然持續下去,這反映在對內閣教育報告書的歧見尤其明顯。
(02) 華教問題爭論不休
儘管馬華和董教總,民政黨及民行黨乃至一些華團爭論不休,意見分歧,馬華仍然視它是代表500萬華人的政黨。
馬青總團長拿督李金獅這樣說:“除非現有的整個國家政冶體系有重大改變,否則馬華是唯一代表華人的政治機構,要整體華族的一致呼聲與願望獲得尊重和正視, 也只有通過馬華才能發揮作用。基於這個事實,所以我們抱定了一個最終要達致的目標,那就是‘馬華就是華人,華人就是馬華’。”
話是這麼說,華人社會是不是具有相同的看法,那就見仁見智,眾說紛紜了。有許多方面,華人社會因支持政黨的不同和政見的迴異,也就對問題的看法各執一詞。
這固然不是好事,亦是許多華團領袖和從政者所不願看到的,但事實是,華社的有代表性機構一直無法折衷和妥協,這是有許許多多因素造成的,歷史也顯示馬華長久以來即和其他政團有差別,以致雙程軌道不能持久,往往是單行道的政治在循環的上演。
爭論內閣報告書
由於這樣,馬華和董教總的南腔北調是歷史的累積,再加上新的問題帶來的爭執,關係更陷冷淡至對抗,譬如1980年發表的內閣教育報告書“馬哈迪報告書”,就給馬華和董教總引起再一次的爭論。
馬華認為內閣教育報告書沒有不妥當之處。總會長李三春說:“每一條建議我都參加辯論後才同意,作為內閣教育委員會的成員之一,我會負起所應負的責任。”(268)
馬青總團長李金獅也說:“根據內閣教育報告書第31段1節,在目前的情況需要下,建議華小維持現狀。華小不變是大馬華裔政治地位中有馬華公會存在的結果。
同時,報告書中第168條清楚指出,教育部一定要設法在有15名學生家長,或更多人提出申請時,安排開設學習母語班。這份報告書,對母語教育的保障,比過去任何一份報告書提出更具體的保障,華族應該感到更有前途。”(269)
馬青總秘書周福泰形容“以內閣委員會的責任來看,有關報告書極其完善,從華人的要求來看,也可說相當理想。當然,所謂報告書對華文教育及 獨中,具有很大的威脅完全不存在並不等於說,目前及將來的華文教育及獨中發展,完全不會遭遇到任何的威脅,挑戰或壓倒;類似的威脅,挑戰或壓倒時時刻刻都 存在,更何況在一個多元種族社會的馬來西亞呢!”
“董教總及有關華教人士與馬華主要不同點是,前者為華文教育而教育,後者則為生活而教育。如果董教總不改組,對華人進步將是大障礙。”(270)
這樣看來,馬華和董教總對內閣教育報告書的看法是有很大的不同。後者指華小仍無保障,只要教育法令第21條B項繼續存在,教長隨時可以改變華小的教育媒介;同時也認為對獨立中學的發展與前途極為不利。
由馬華的重振和其政治動向而言,它是依靠本身來爭取華人社會,與民政談不上合作,與民行黨更無合作可言,也與董教總的言論大相庭徑。
這是轉入80年代的馬華政治態度,它著重突出企業化政治,俾從經濟上改變馬華的形象,雖然還有其他方面的努力,但沒有比馬化控股更引人議論紛紛和那麼地深入民間,牽動了華人的政治思想去探討企業化政治這個問題。
(03) 民政黨勢力受挑戰
民政黨於1978年大選後,聲望有下降之勢,連其堡壘檳州也不再處於優勢,只剩下8名州議員,和巫統的9席比較,少了1個。嚴格而言,它已不再是過去的居多數席了。
民政黨勢力退減,主要表現在檳州的選舉結果,它不但失掉3個州議席,包括其中1席是民政黨候選人拿督邱繼圃的資格被取消,未投票就痛失一席,而且連原本之丹絨及日落洞國會選區,也拱手送給民主行動黨。
在檳州以外的,議席有限,不能和馬華爭天下,唯一可告慰的是甲洞區民政候選人陳忠鴻醫生,擊敗社正黨陳勝堯醫生。
民政將失敗原因之一歸於馬華的7人幫分散選票,打擊民政候選人。另一個因素應該是政府在檳城的建設,如大橋工程及敦拉薩中心尚未見其成果,更因受影響居民 遷移問題而引起一些選民的不滿,譬如黨魁林蒼祐醫生在巴當哥打區的州席,只以914張多數票擊敗民行黨藉藉無聞的黃鴻傑,可謂勝得好險。
毋需隱瞞的,1978年的大選是林蒼祐從政以來最大的威脅,壓力來自四面八方,民間輿論對民政並不利,最終雖繼續保住其首席部長職,但形勢已不如前了。
另一個打擊是民政黨的是拿督邱繼圃雖不服選舉官取消資格,上訴高庭於1978年10月10日宣判得直,但補選結果邱君初嚐敗績,仍然由民行的黃炎光保有甘榜哥南區。
邱繼圃補選落敗
甘榜哥南區的補選於1978年12月9日提名,而訂在18日股票。角逐的除了邱黃兩君外,再多一個獨立人士李德輝,成績是黃炎光8063票,邱繼圃4398票,李德輝62票,多數票是3665張。
邱繼圃的失敗,可以歸因於時間的不恰當及客觀情勢的不利。獨大的問題(政府已拒絕獨大的創辦)及中山學校遷移事件,加上當地選民不悅補選的舉行,在投票時仍然傾向反對黨,這是間接上表達了華裔選民不滿政府的施政。
本來,這個選區如果沒有補選,而是在大選時一齊由邱黃競逐,情況可能會對黃君不利。但是邱君“馬失前蹄”,以致多年建立起來的州議員地位喪失了。民政黨至此,焉能不痛定思痛,也不得不承認民心已有轉變,這對民政的前途來說是亮起紅燈。
接著,民政黨內的派系鬥爭明朗化,特別是在檳州,有了所謂邱繼圃派和許岳金派之分,而吳清德也形成一個派系。在邱、許的鬥爭中,吳博士是站在邱君這一邊的。
1980年5月,民政黨檳州代表大會的選舉,雖然拿督許岳金最後一刻鐘,被首席部長林蒼祐醫生勸服放棄角逐聯委會主席職,結果拿督邱蟬聯,但派系的鬥爭並不因此停止,而是繼續存在著。
邱繼圃代表民聯的勢力,許岳金代表民政黨後進的勢力,吳清德則擁有另一股後進的力量。三分天下,時而二合為一,時而三方合作。而這種鬥爭在三個月後牽涉及全國性的黨內選舉。
退休口風掀風雲
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的:1978年大選前,林蒼祐醫生放出風聲說,不要把他考慮在大選候選人名單內。換句話說,他告訴黨員,沒有林蒼祐,民政黨將繼續生存和發展下去。
這一風聲傳出後,有人認為林醫生將借大選到來時,宣佈退出政壇,因而致使輿論在紛紛推測其接班人。
不過,由於客觀情勢所需,林蒼祐並沒有退休,仍然參加1978年大選,這一仗打得好辛苦,只以900餘張多數票壓服新手黃鴻傑(民主行動黨)。過後於1979年當林蒼祐醫生慶祝其60歲誕辰時曾表示,即使他將來退休,民政黨內人才濟濟,不必擔心接班人的問題。
由於未有明顯地表示,當時有人只作臆測,未能下定論林醫生行將退休。到了1980年中以後,林醫生才表明他退而不休的決定,他說:“我願繼續為檳州人民服務,但在馬來西亞民政黨全國領導地位上我決定引退,以讓具有很好潛能的新一代領袖來接班。”(271)
這暗示著他仍將擔任首席部長,但不會接受在8月16日的黨代表大會上提名為主席。
林醫生是民政黨的發起人之一,1971年黨鬧分裂後,他曾經邀請陳志勤醫生擔任主席,但為後者拒絕,理由是當時民政黨已有意和聯盟合作,因此林醫生自任主席,擔任黨魁約10年之後,他宣佈讓位,雖然有不少區部及黨員和領導層籲請他留任繼續領導,也無法改變他的決定。
(03) 林蒼祐引退引內鬨
1980年,檳州首席部長林蒼祐決辭去民政黨全國主席之職,遂引起民政黨內一場鬥爭,一方擁護拿督梁棋祥出任主席,另一方則支持林敬益醫生。
前者原任黨秘書長,為原產工業部長,後者是黨署理主席,任霹靂州行政議員。無獨有偶的,兩人都是馬華改革派人物,被馬華先後革除。林敬益因曾擔任新村協調部長,且是改革派領導人,政治名聲比梁氏還要高。
林蒼祐醫生心目中的理想繼承人是梁棋祥,他希望由梁枎正,而林敬益副之,秘書長歸拿督鄭耀林擔任,這是林蒼祐的公式。
但梁的缺點在於出任秘書長期間,對黨務不甚重視,被指為只談錫米和橡膠的部長,因此即使梁在政府中表現不俗,黨內的基層人士認為他過於溫和不夠衝勁,若來領導民政黨,黨將難有突破。
梁棋祥缺基層勢力
另一個對梁不利的因素是他平日沒有作好準備搞好基層勢力,臨時被林蒼祐醫生選挑大樑,黨員不服的心情油然而生。
無疑的,一般的黨員,尤其是老黨員都尊重林蒼祐的地位和意見,但不是每個黨員,特別是有權參加黨大會的代表都要聽他的話,而且一個常見的現象是:人通常都是對安排式的選舉,表示出抗拒和不滿。
梁是林蒼祐推舉的人,對那些希望黨形象改變的人感到不是味道。許多人都認為這是林蒼祐的失策,表明支持某人而有厚此薄彼之嫌。但林蒼祐的看法是:梁是內閣部長,容易接近其他政黨領導人,適合領導民政黨在國陣內爭取到公平的地位。
不論林蒼祐醫生出自何種理由,他執意要扶梁棋祥坐正,且嘗試說服林敬益醫生放棄角逐被陳志勤醫生形容是鑄成大錯。如果林蒼祐醫生不公開支持梁,情況可能會更好。(272)
林蒼祐醫生公開出面擁梁,極力勸服林敬益忍痛犧牲,顯示了林蒼祐已瞭解到局勢的嚴重性,如果不作最後一刻鐘的斡旋,他的安排將功虧一簣。
兩派對壘和氣收場
可是林敬益派的人馬完全不同意安排式選舉,堅持應通過提名競選來決定勝負,更重要的是:林敬益一定要爭回這口氣,不能臨陣變卦,否則他們將不再參加林敬益的努力積極工作。
一方是林蒼祐要梁本身出馬;另一方是霹靂州的黨員強烈要林敬益接過棒子。這樣看來矛盾和公開競爭已是不可避免,任何人都左右不了。
更甚者,梁林的鬥爭演變成兩股勢力在爭奪。梁棋祥的搭檔是鄭耀林(分別被提名角逐主席和秘書長職),林敬益的搭檔是吳清德。這兩組雙打,旗鼓相當。如果沒有妥協,便得要準備將來面對更大的派系鬥爭。
果然,真是出現兩派對峙,林敬益和梁稘祥對壘主席,鄭耀林及吳清德角逐秘書長,中委職位也是壁壘分明。
林敬益的公式是:主席林敬益,署理主席梁棋祥,秘書長鄭耀林。因而被認為修改了林蒼祐的公式成為“二一三”。
選舉之前,兩派人馬四處奔波和拉票,但決定性的時刻是在波德申大會投票前的游說和拉攏,甚至包括林蒼祐本身,也盡力使到以喜劇收場。最後達致的不成文協議是:主席職決定競選,落選者則被推選為署理主席,以避免黨的分裂。
投票的成績是:林敬益325票,梁棋祥268票,多數票是57張。接著林敬益馬上推舉梁棋祥為署理主席,各代表一致接納,鄭耀林則被推選為秘書長,吳清德臨陣退出。
(04) 林敬益領導民政黨
林敬益當選民政黨全國主席後,即刻作出可為黨接受的建議,完成“二一三”的公式,而吳清德則被割愛。
事後有消息傳出,林敬益為“顧全大局”,不得不“犧牲”吳清德;更有人說吳被“出賣”了。吳否認有此事,表明這是事先安排好的。為了黨的團結,個人作出一點犧牲是需要的。(273)
不過,這次選舉也造成林吳間關係冷卻的後果,同時中委的名單中,屬於梁棋祥派的多數落選,包括拿督許岳金、陳崇德醫生、王紹雄及林進安(林蒼祐長子)。林敬益派及吳清德派全面告捷。
林蒼祐的失望自不在話下,但對他的首席部長地位一點兒也沒有影響,並被黨委為顧問。梁棋祥本人也無損失,部長地位不受動搖。
至於屬於林蒼祐和梁棋祥的人馬,可就因此蒙受被排擠的命運了,尤其是許岳金,他幾乎是處在林敬益派、邱繼圃派、吳清德派的包圍中。在新中委會員上,榜上無名,他落力的支持梁棋祥,得到的是失敗的苦果。
推翻安排式選舉
民政黨選舉能免掉分裂,固然是令黨員鬆一口氣,林蒼祐儘管很失望,也得接受事實。按照當時的民心所向,林敬益是佔上風的。
即使舉行民意測驗,大多數人也會支持林捨梁,理由是:林敬益是有衝勁的人,又非內閣部長,在言論和行動上將比較開放,可能會為民政黨帶來新氣象,不會像林蒼祐掌權時,言行穩重。
在希望變革底下,安排式的選舉終被推翻。這種選舉的結果既不出人意料之外,也符合基層的願望,因此,民政的黨員都在預期新的面貌的出現。
雖然民政黨強調馬來西亞人和多元種族的路線,但華社對選舉的關心,顯示了這個黨的生命力還是在華社之中,它的動向對華人,特別是檳州華人具有重大的影響。
可以說,1982年大選之前,民政黨的言論是溫和與不強調某一種族的利益,且力圖改變華人的思想,要華人認同自己是馬來西亞人,不要事事以種族來看問題,即使巫統是為馬來人鬥爭,民政則認為通過宣揚馬來西亞人的意識,可以抵消種族主義的蔓延和帶來磨擦。
很顯然的,民政致力於落實馬來西亞人的概念,是極不贊同附和馬華公會“華人大團結”的口號,這兩個政黨水火不容,已是盡人皆知。
轉入80年代,雖有時聽到兩黨領袖表示應進行大合作,卻是空雷不雨,即使有,只是表面上的短暫的貌合神離,實際上是相互鬥爭又相互打擊的。1980年10月的彭加蘭哥打區補選,對整個華人政壇的影響是深遠的。
(05) 民主行動黨的隱憂
正當馬華重整策略,刷新形象;民政黨改變領導層之際。民主行動黨的變化更是料想未及,這一變化,使到民行黨受到重創。
我們有必要對民行黨轉入80年代的前後作一番分析。首先民行黨於1978年選舉的勝利,標誌著它的最光輝的年代,但是勝利後不珍惜得來的果實,往往是從政者的弱點。民行黨在有意無意中犯上了兵家大忌──內部相互傾軋,一發不可收拾。
或是因為自信已崛起成第一大反對黨,甚至比馬華及民政黨更具代表華人,因此大選後民行黨吸納的一位重要專業人才入黨並不鋪張,沒有隆重的歡迎儀式,這位年輕、熱心政治的專業人士,就是陳勝堯醫學博士。
陳博士在甲洞區競選失利,又無法整頓搖搖欲墜的社會正義黨,眼看社正黨難再維持,他終於選擇加入一度與社正黨不妥協鬥爭的民行黨。
入黨的那一天,陳博士發表了一篇文告這樣說:“由於我原先參加的社會正義黨已經處於冬眠狀態,不能扮演一個積極和有效的反對黨角色。毫無疑問的,我認為我不能參加馬華公會或民政黨,因為作為國陣成員,它們對許多不利人民的政策和措施照例是支持的。
我覺得,參加現有的反對黨,會比獨立人士身份為人民服務較有效果。目前我們正需要集中一切力量,反對國陣的各種不合理的政策,以收到更好的效果,我們迫切需要塑造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的原動力。因此我決定加入民主行動黨。”(274)
陳勝堯獲民行重視
雖然民行黨在當時的地位是不需要過於重視拉攏人才,但陳博士畢竟不是泛泛之輩,在入黨後,不久即被林吉祥委為全國署理宣傳秘書。這個職位不能說大,卻有表現餘地。
不過,陳博士真正在民行黨內崛起成為重要份子,是在民行黨元氣大傷後的事。
最先傳出民行黨內議員,對黨信心動搖的,是檳州甘榜哥南區州議員黃炎光。
黃炎光於1978年7月當選為州議員,後經拿督邱繼圃上訴得直,又於同年11月舉行補選,兩人一決高低,結果黃君再勝,既然兩度出師告捷,說黃炎光要跳槽是不大令人相信的。
但事出必有因,當風聲走漏後,林吉祥便使這個問題表面化,藉以防止黨議員暗中叛變。斯時,民行黨檳州分部已醞釀鬥爭,原任州分部秘書的陳毓書州議員被拉下,在黨內的代表性已降低,而卡巴星及彼德達遜的地位相對提高。
一些報導說:內爭已經開始。黃炎光是職工會(銀行)的領袖,因法令所限,不能在黨內居要職,但據知也受到冷落。這種情況雖不是構成跳槽的理由,不過可能促成他們對黨另有一種想法:即黨已不再重視他們。
有鑑於要先發制止任何議員的離心,林吉祥拉開序幕說,有一位檳州議員拒絕跳槽執政黨成為行政議員。雖未指名道姓,人物已呼之欲出,因此隔天(1979年4 月2日)黃炎光在一項記者招待會上這樣說:檳州民政黨行政議員許岳金曾向他獻議,如果加入民政黨,將被委為州行政議員,而他拒絕了這項獻議。
這樣一來,爆發了一場民政和民行黨的論戰。許岳金反擊,否認有獻議黃炎光擔任行政議員的事,因為他並沒有這樣的權力,但他不否認曾有過閒談。(275)
民行策劃奪檳政權
是是非非,當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但以政治戰略來看,這是林吉祥的攻心政策,藉以通過這種壓力來約束議員安於現狀,可是,事後的演變是完全不以林吉祥的主觀願望為依歸,更破壞了民主行動黨的萬丈雄心。
原來,1979年6月,林吉祥把民行黨的願望提高,不再聲稱只扮演有效的反對黨。他說:“1978年的大選,檳州人民給民主行動黨強大的支持。未來的大選,行動黨將認真嘗試奪取檳州政權,同時將於最近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以研究策劃奪取檳州政權的這項任務。”
“檳州行動黨於1974年大選得到了一個凄慘的教訓,因為當時由於一個人的瘋狂自尊及不能控制的口腔,致民行黨在競選方面遭受嚴重打擊,民行黨如果在將來要達到更輝煌境界,除了集體領導及團結一致外,是沒有任何的代替。”
“同時我將不允許任何人士,破壞民行黨在檳州的極好機會與光明的前途。”(276)
接著一些黨要響應這一號召,包括李霖泰、P巴都、加巴星、彼德達遜等人。他們的言論已激起民行黨人,更大的信心來奪取檳州政權。林吉祥更在較後時宣佈展開民行黨“1983年檳州計劃”。委任彼德達遜為計劃小組主席,以期執政檳州。
檳州民行黨主席卡巴星說:“檳州人民目前已在公眾場所議論。他們皆表示在下屆大選時,必須支持行動黨上台執政檳州,民政黨已得不到人民的支持。”(277)
民行黨從大選勝利到揚言要在下一屆執政檳州,已是把要求提升一級。在當時的民間反應中,沒有人敢否定民行黨不可能上台執政,形勢對民行黨 是相當不錯的,雖然有些政治觀察家不以為然,認為沒有得到馬來人的支持下,民行黨又無法贏取所有華人席位,要上台執政也幾難。但民政黨或能於1969年上 台,民行黨又怎可例外呢?
持這種觀點的人,在理論上是沒有錯誤的。同時倘使民行黨內部組織健全,不鬧情緒和內鬨,當會有一番作為,可是彭加蘭哥打區補選的到來,卻將民行黨的美夢粉碎了。
(06) 彭加蘭哥打區補選
檳州彭加蘭哥打區原屬於獨立議員崔耀才所持有,一向來是反對黨的堡壘區,崔氏憑其個人形象及威望,於1974年及1978年中選為州議員。
1959年,他曾在社陣旗幟下當選為此區的州議員(當時稱為丹絨南區),1964年大選,崔氏調派其他選區競選失利。1969年社陣宣佈杯葛大選,崔氏因此未參加選舉,迄及1974年復出角逐,以獨立人士身份提名,結果高奏凱歌。
本來1978年大選勝利後,崔氏有意在下屆退休,讓賢於其他人,無奈天不假年,崔氏於1980年9月26日溘然逝世,消息傳開,各界同聲哀悼,不論政敵都對他的高風亮節推崇備至。但是他遺下的彭加蘭哥打區補選,帶來了檳州日後政局的巨變,這是許多政界人士始料未及的。
對補選感到巨大興趣的是林建壽,他於1974年大選前投身參加馬華公會,復而受委掌管檳州馬華後,便積極活躍政壇,向民政及民行左右開弓,不過並未參加1974年及1978年的大選,被指責“導演了一幕七人幫”向民政選區進軍。
馬華輿論佔優勢
崔氏的逝世給林建壽一個機會,也被認為是恰當的時機,以新的姿態接受選民的考驗。為了確保勝利,林建壽一改作風,不斷通過馬華各級領袖伸出友好之手,與民政改善關係。
這一戰略的使用,是十分巧妙的,至少在輿論上。馬華取得了優勢,更重要的是,使馬華公會有充份的信心來打這場仗。
林建壽的“馬華及民政合作論”基本上是一個戰略,因為兩黨都可能會同意,這還不是一個目的。民政在當時需要一個減少敵對的環境來從事檳州的發展,同時也沒 有理由在大選後繼續和馬華不打招呼,雖然在實質上兩黨不可能真正達成合作,可也不能夠一直公開罵戰,因此民政同意和馬華談商合作。
這種合作的推動,馬華幾乎是傾力而赴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林建壽旗開得勝,贏了彭加爾哥打區後,其他的問題可另行討論。馬華對補選的重視,是有下列因素的:
(一)自1969年以來,馬華在檳洲的政治劣勢一直無望改善,也沒有突破的機會。
(二)檳州是華人麇集的地方,倘若馬華公會不能爭取更大的發言權,它將沒有機會和民政黨在檳州平起平坐乃至取而代之。
(三)在政治戰略來說,突破一點,牽動大局是重要的步驟。選擇傳統的反對黨區來展示馬華的力量,是最能表示馬華已獲得華人的支持。
(四)林建壽身為檳州馬華聯委會主席,如未參加競選,將不容易在政壇上來一個翻身。
(五)而最終的目的,馬華是要取回檳州首席部長的職位,進而成為檳州的政治領導者。
馬華的政治目的是擺明了的,林建壽參加補選也不僅在於只為了增多一個席位,而是為新的大選作好準備,尤其是作為爭取分配席位的談判資本。
兩黨合作擋民行
民政這邊也洞悉到馬華這一隻棋如果下對而得勝,以後的問題可就多了,因此在私底下是不願意看到馬華在補選中取勝,但在公開的場合,民政並沒有充足的理由來拒絕林建壽伸出的橄欖枝。
儘管民政對“七人幫”事件的怨恨仍未消除,可是在缺乏輿論準備的情形下,民政的領導層不得不公開承諾與馬華合作來對付民主行動黨的攻勢。
民政當然要爭取代表國陣參加彭加蘭哥打區的補選。不過,既然這一選區已分配給馬華,由馬華的候選人上陣也就難有責難了。
無疑的,當林建壽決定親自出馬時,他是作了最大的政治賭注,成敗在此一戰。而這一戰也能探測出檳城華人的民心是否有了轉變。
(07) 彭區補選三強鼎立
彭加蘭哥打區的補選,對民主行動黨來說,是展示力量的機會,特別是策劃著如何奪取檳州政權的時刻,民行黨更是只許勝,不許敗。
說句老實話,如果是大選期間,這個議席多數歸反對黨佔有,即使是補選,勝面也較大,因為這個處在城市中、較為不發展的地區的選民,具有投反對黨票的傾向,他們不滿現實的情況,也由此表露出來。
行動黨對此區虎視眈眈,但這一場補選卻成為民主行動黨分裂的導火線,原來不同的派系分別提出不同的候選人。屬於陳毓書派的提名吳林炎(當時民行黨檳州分部秘書)為候選人,而屬於彼德達遜派的則提名張德發為候選人,黨秘書長林吉祥最終同意張德發為候選人。
候選人之爭是民行黨分裂的一個公開的因素,但分裂不是即刻爆發,只是潛伏危機,因此表面上在提名和競選期間,民行黨還維持它的完整和團結性。
民行候選人引爭論
雖然有許多人認為,民行黨推出張德發是戰略上的錯誤,也低估林建壽的影響力,但是作為民行黨領袖的林吉祥則滿懷信心,準備一舉攻下彭加蘭哥打區後,再來收拾黨內問題,進而向奪取檳州政權邁進。
其實,計劃奪取檳州政權,應屬重要事項,需要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的聚合。這一點在當時的情況下未被民行黨加以突出,可能民行黨上層認為,既然屬於反對黨堡壘區,勝利是在望的,問題是勝得多或少。
夾在馬華和民行黨之間的另一股勢力是屬於原支持崔耀才的一群,但這股勢力是游動的,而且是擇人支持,不是對某個組織的支持,林有進被推選為所謂的“崔耀才 繼承人”乃是基於他過去和崔氏有過密切的關係,尤其是擔任崔耀才競選委員會的主席,因此林有進的參加競選得到崔耀才人馬包括崔夫人的公開支持,是個人情感 佔相當重的因素。
至於當林有進接受提名後,獲得民政黨暗中支持,是公開的秘密,也是毫無隱瞞的。因為民政既不想馬華突破,也不容民行黨帶來更大的威脅,唯一的選擇是希望獨立候選人林有進出線。
這三股勢力的角逐,是代表著三種不同的政治集團,而最被拉攏的對象,就是一向以來投票給左派的廣大選民。
林建壽有左派的底,林有進也有左的形象,而張德發雖無此記錄,但靠火箭標誌扶上來,選民的抉擇對個人來說是無關緊要的,誰當選對他們並不很重要,但選民的傾向,將決定未來的檳州政治趨向。
彭區補選這一仗,對馬華、民政和民行黨的影響是十分重要的,它足以牽動華人的政治傾向和思想,既是各黨互相消長勢力的時刻,也是馬華起落的寒暑表。
林建壽聲勢較佔優
從戰略分析,林建壽確有良好的部署,他成功地爭取民政在表面上化解敵意,甚至連民政的領袖,諸如林敬益醫生也陪同林建壽和李三春到提名站。這在宣傳上便馬華佔了優勢,至少有先聲奪人的形勢。
抑有進者,林建壽不但動員了馬華的領袖,民政的領袖在競選的講台上支持,同時請來了財政部長東姑拉沙里打氣,宣佈撥出60萬元給選區的3間華文小學,這種史無前例的浩大補選陣容,已
扭轉了林建壽在提名前的劣勢,爭取越來越多的人民同意給他一個機會表現其領導能力。
不寧唯是,林建壽也獲得了地政暨房屋部長拿督梁維泮的有力協助,進行修路,裝置街燈,承諾改善彭加蘭哥打區基本設施,表現了對民生問題的關注,對爭取民心有利害影響。
無可否認的,林建壽是全力以赴,志在必得。在剪除了民政的公開對敵的威脅後,他所面對的唯一難題是如何改變選民的投票態度。這遠較沉著應戰張德發更為重要。
反觀民行黨候選人,從提名開始,就面對社會的議論紛紛,似乎有認為民行黨並未認真對待候選人的甄選,其中最明顯的例子是:1978年大選前,報社編輯部收到的讀者投書,有諸多是公開宣稱支持民行黨的,但彭區補選收到批評民行黨候選人的遠超過支持的投書。(278)
1980年11月15日投票結果,國陣(馬華)林建壽獲6839票,民行張德發6285票,獨立人士林有進1503票及獨立候選人陳基才56票,後2者按櫃金被沒收。 換句話說,林建壽以554張多數票攻下反對黨傳統區。雖是勝來不易,但已為馬華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
(08) 林吉祥辭秘書長職
彭加蘭哥打區的補選結果,帶來的變化確實相當嚴重的。首先,它使到林建壽更具有代表性,講話的聲音也大了,增加了對民政的威脅,置民政於更不利的地位;繼之,它造成民行黨的大分裂,不但奪取政權計劃破滅,也大大的損傷了元氣。
誠然,最快產生反應的民主行動黨的分裂趨白熱化,以陳毓書為首的一派和彼得達遜派鬥爭越趨激烈,前者還獲得來自馬六甲的陳德泉國會議員的支持,而在無止息的暗中鬥爭中,林吉祥被指為放錯候選人,導致林吉祥大為惱怒,於1980年12月初,憤然宣佈辭卸黨秘書長職。
他的理由是,補選期間,他遭受一連串的攻擊和非議,說他派錯候選人,尤其是一些華文報章帶有詆譭他的政治信譽的味道,致使他背上政冶十字架,成為代罪羔羊,在這種情況下,他說已不能執行任務,而應由一位沒有背上政治十字架的人擔任秘書長。
他堅持民行黨並未選錯人,即使有機會再重新選彭區候選人,黨仍然會選張德發。(279)
林吉祥此舉,猶如是在民行黨內投下一顆炸彈,不但使黨員感到震驚,而且黨外人士也對突如其來的變化感到費解。不過,也有人認為這是林氏以退為進的策略,例如巫統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馬哈迪醫生說,林氏是不會輕易辭職的,目的是在於消除黨內反對他的人。
巫統副主席拿督慕沙希淡說,林氏並非真正要辭職,而是以退為進,當林氏受到挽留後,將導致他人的退黨。(280)
民行極力挽留吉祥
可以理解的,林吉祥辭職事件爆開後,即受到黨內領袖及黨員的挽留,因為在黨內並未有人像他那樣的政治聲望來擔任秘書長,支持林氏打消辭意的人包括陳德泉、蕭漢欽及陳毓會等人。
1980年12月4日,民行黨全國中委會果然一致挽留林吉祥,勸他打消辭意。林吉祥也出席這項會議,表示遵從中委會決定,留任秘書長。(281)
但是,事情並未告一段落,反而另有新的發展,原來在中委會上,從討論林吉祥的辭職到向陳德泉發動圍攻,據知,李高、巴都及胡雪邦指責報章上發表的有關抨擊林吉祥對補選處理的文章,是由陳德泉及其他受華文教育的領袖所策動的,陳德泉要求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此事,但不得要領。
同時,一些中委也指責陳德泉和國陣黨員開設公司,以其太太的名義參股,間接影射他接受國陣的好處。(282)
翌日,陳德泉作出了令人意外的決定,他在致給林吉祥的一封信中宣稱暫時退出民行黨。信件說他的退黨是一生中最痛苦的決定,因為在目前黨內此種鬥爭氣氛與環境下,他已完全不能再執行任務,必須暫時離開嚴重詆譭他政治信譽與政治道德的環境。
函中又說:“一些中委及領袖在未查明真相之前,即以非常惡劣的態度極端不負責任的指責,猖狂高傲之作風去對一些領袖進行人格的謀殺!我是多麼痛心地看到一 個黨之最高層決策機關,黨的核心人物集團,卻以互相攻計,互相猜忌,互相推諉責任去討論你辭職之重大問題,為什麼矛頭瞄向我呢?企圖轉移視線而進行尋找代 罪羔羊。
陳德泉退黨被挽留
但是陳君的信又留下一條尾巴說:“一旦水落石出,環境改變,我是必然再會回到行動黨的鬥爭行列。”(283)
局外人早就料到陳德泉的事件遲早會爆發的,但林吉祥卻表示感到震驚。他希望陳德宗以真金不怕火的精神重投民行黨的懷抱。林君說:批評是自然的現象,但無建議開除任何人。(284)
以林吉祥來說,他剛解決黨內的“信任危機”,是不希望再鬧分裂的,尤其是不想一位由他一手提拔的人離他而去。因此他在當前勸服陳君回歸,是有此必要的。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黨內的不同派系卻借此機會壓服陳君,以降其威望和影響力,甚至包括不惜與他對敵,例如曾敏興醫生便認為:黨將採取更嚴厲的紀律行動,而會有一些被外來份子利用來展開“惡毒運動”的黨員,將受到紀律的整肅。(285)
由此看來,即使林吉祥要陳德泉回歸,黨內的其他領袖還是要“追究”因補選而在報章上出現諸多“內幕新聞”來打擊民行黨的事件。陳德泉的事件,事實上只是一個分裂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無可否認。林吉祥是盡很大的努力挽回陳德泉。除了私人感情外,也不希望被人指稱以退為進的向黨內異議派開刀;尤其是他的形象備受抨擊時,需要暫時平息黨內的鬥爭。
(09) 林吉祥革除陳德泉
一場補選,造成行動黨內鬥紛爭,林吉祥接受挽留續任秘書長,但另一邊陳德泉卻飽受攻擊而退黨,林吉祥安撫陳德泉成功,壓下計時炸彈爆炸,但在檳城的派系鬥爭轉趨公開化,這一件事使到黨的完整性遭到重創。
事緣民行黨檳州屬下10個支部代表,於陳德泉宣佈退黨的第2天,於1981年12月6日在大山腳召開緊急大會,被認為親陳德泉的蕭漢欽國會議員、陳毓書州議員及秘書吳林炎也都出席,並在會上發言。
大會一致通過2項提案:
(一)呼籲黨中央挽留陳德泉;
(二)呼籲黨中央凍結檳州署理主席彼德達遜之一切職務,因為他是此項派系事件之幕後主持人。(286)
由於事態嚴重,特別是針對彼德達遜議員的指控,林吉祥馬上趕來檳城處理紛爭。經過商討後,檳州民行黨8名領袖聯合發表文告,顯示和好如初。一時看來,危機已過去,而且共同出席民行黨在威南華都村及高淵支部慶祝成立宴會。
這8個人是檳州民行黨主席加巴星、署理主席彼德達遜、副主席蕭漢欽、秘書吳林炎、財政黃鴻傑、宣傳秘書陳毓書、組織祕書張德發及州議員黃炎光,文告說:“我們這些檳州黨的領袖重申對於黨的理想的承擔,同時為建立一個民主社會主義及真正多元種族社會而奮鬥。我們在此表現所有檳州民行黨領袖,將團結成篇一整 體的集體領導層。
我們重申黨紀律及團結。是黨的前途及進展之基礎。我們全力支持黨中委會於12月4日所成立的紀律委員會,並支持它的努力以加強黨的紀 律,特別是在檳城,同時矢言與紀律委員會合作,特別關於彭加蘭哥打區的補選事項。我們警告國陣旗下的巫統、民政黨及馬華,勿干預民行黨內政,除非是他們的 政冶思想破產。”(287)
停止向報界發文告
同時,林吉祥在檳城宣佈陳德泉已經同意回歸,聲言不會進行整肅行動。不過他促請黨領袖,支部及黨員停止直接或間接向報界發表文告,以建立有紀律有效能的政治運動。”(288)
但甫中選為彭加蘭哥打區州議員的林建壽,似有先見之明地指出林吉祥所言表示民行黨正處在混亂時期,也會採取紀律行動對付他所不喜歡的黨員。”(289)
果然不出所料,也證實曾敬興醫生所說的將對一些人棌取紀律行動。在林吉祥調解民行黨檳州領袖的危機後的一個月內,又掀起一場大風暴。不是針對彼德達遜事 件,而是致函吳林炎、蕭漢欽、陳毓書及10個支部,促請他們在兩週內解釋1980年12月6日,公開發表陳德泉及彼德達遜事件的理由。
函件由林吉祥發出,信中說:“其實,為了黨的利益。黨秘書長曾於12月7日星期六下午1時通過蕭漢欽,指示不要發表任何公開聲明或公開 意見。雖然受到黨秘書長的指示,但你們仍然舉行一個公開的記者招待會。現在紀律委員會請你們於收信後的兩週內,解釋你們的上述行動,因為你們已觸犯黨紀。”
在林吉祥想來,既然已承諾遵守紀律,這一封信的發出將會得到答覆。而且不應節外生枝;當然他也思及另一點,如果事態惡化,叛黨的事隨即發生。
有人認為,這是民行黨當權派向華教黨員開刀的第一步,林吉祥否認這一點,並說開除問題並不存在,只是黨紀律問題。為了表示民行黨未排斥華教人士,在紀律函件公開數天,市面議論紛紛之時,林吉祥宣佈委任陳勝堯博士出長研究華小問題特別委員會。
這個委員會是否能確實執行工作並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民行黨用以宣示沒有歧視華教黨員。陳勝堯受重用,是有於陳德泉事件發生後的事。
黃炎光加入民政黨
但蕭漢欽等人的事件未能解決,反而越鬧越僵,黨中委乃授權林吉祥接管檳州黨務。就在僵持不下時,民行黨獨行俠──黃炎光州議員,於1981年2月23日宣佈退出民主行動黨,接著不久後加入民政黨。
這一下子,民政黨的州議席又增加至9席和巫統平分秋色,起著一定的政治作用。
黃炎光前曾已因與民政黨人接觸,引致和拿督許岳金的公開罵戰,這一次卻真的跳槽了。
就在黃君退黨的第3天,民行黨中委採取激烈的行動開除蕭漢欽、陳毓書及吳林炎,並凍結有關支部的活動。整個局面馬上起了變化,更多的罵戰在報章出現,林吉祥受到的圍攻程度更是前所未有。
除了陳德泉對3人表示同情和支持外,黨當權派顯然不惜犧牲,即使因此在檳州立法議會剩下兩名州議員──加巴星及彼德達遜。
由於陳德泉和黨中央唱反調,觸怒了林吉祥,最終痛下決心,於3月16日把陳也革除出黨。
林吉祥對於一連串的開除行動有話說,他指責“黃炎光為了個人的利益,乘機退黨,而“三人幫”(林吉祥對蕭、陳、吳3人的形容)卻讚揚黃炎光。再者三人幫顯示他們準備摧毀民行黨,通過這種無情的運動與國陣合作。”(290)
曾敏興醫生指控陳德泉在過去四,五個月裡,積極鼓勵和支持檳城“三人幫”,對黨領袖,特別是秘書長林吉祥展開惡毒和居心不良的運動,破壞人民對民行黨 的信仰和信心。
(10) 戰友反目林陳罵戰
林吉祥和陳德泉的公開罵戰是政壇中值得一錄的事,這不僅牽涉到反對黨的相互傾軋,同時也暴露了人與人的關係是時刻在變化的,尤其在政治上更為常見。
林吉祥說:“在我15年的政治生涯中,曾面對過許多困難與審判,但從未像過去5個月來的經歷,那麼地使我感到痛心,因一小撮反黨份子對我作出最惡毒及骯髒的運動,以通過宣傳媒介對我作人格的謀殺。
這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種惡毒的運動,是來自我一手栽培的陳德泉所策劃的。這令我想起歷史上的一些悲慘的事實,最親近的人,往往是最可怕的人,而背叛你的人,也往往是你的親信。”
“我要說的是我被陳德泉的‘表演天才’所矇蔽。‘栽培’陳德泉是我最大的錯誤及令我大跌眼鏡,正符合了一句話‘知人知面不知心’。陳德泉現在極力地要破壞黨,甚至可能的話要摧毀黨,國陣將會盡力地協助他。
我不相信陳德泉的陰謀能成功,蓋國陣及以前的聯盟都無法摧毀民主行動黨,最後陳德泉將自我毀滅。”(291)
雙方互相攻訐
陳德泉的答覆說,由於他一生中,對林吉祥太信任和忠心耿耿,才料想不到林吉祥會借刀殺人,發動黨變,將他開除。
他也說,他對林吉祥已仁至義盡,因是太信任他而遭失算禍害,這是他一生中所做的最大錯誤。
他並指林吉祥歪曲一切事實,同他作人身攻擊,而當他在病痛時,黨領袖連一個慰問也沒有。
接著陳德泉指責林吉祥企圖把董教總拉下水,和他所擬議要組織的新黨混在一起。他也提出質疑,林吉祥是個問題人物,而且有一些重要的決定事先不告訴他。(292)
蕭漢欽等人及陳德泉被開除後,陸續發表多次談話,全力攻擊林吉祥獨裁,更說他破壞民行黨成長,是個有問題人物。而陳德泉揚言要聯合被開除者組織新的反對黨,來和林吉祥爭一日之長短。
黃炎光有了歸宿,陳德泉等人還在觀望時局,其中最熱衷搞新黨的是陳德泉,他先後和拿督曾永森及董教總人士聯絡過,希望有所成果。但是這個努力沒有開花結果,反而是國陣內的馬華和民政,積極展開拉攏運動,尤其是馬華公會,期望在檳州打出一個春天來。
因此,馬華集中爭取檳州民行黨國州議員,3月29日,蕭漢欽、陳毓書及吳林炎宣佈加入馬華公會,這是林建壽領導下的檳州馬華,又打下的一場勝仗。
可是第2天,馬華總會長拿督李三春宣佈開除61名黨要,包括前衛生部長丹斯里李孝友、前副交通部長拿督王成就、霹州聞人丘思東、拿督曾永森政冶秘書王正榆、馬華訴訟案起訴人之一的吳碧明、黃雅蘭等共61名。
李三春形容這些人“自1979年黨中央選舉以來,完全無視黨的形象。繼續不斷地進行反黨活動。”(293)
同時,又一名民行黨國會議員黃鴻傑宣佈加入馬華公會。
一邊開除,一邊吸納反對黨人,包括國州議員,平衡了馬華的得失,也是李三春的重要舉棋,以防止黨員信心動搖,也堵住一些人的口說馬華排除異己。
權衡底下,李三春顯然是所得較所失為多,這也是為什麼他敢於下決心剷除這些被認為“有問題”的馬華黨員。當然,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理由,那就是不能再加容忍,尤其是曾永森的派系仍在馬華黨內繼續唱反調。
馬華選舉獲判有效
李三春的開除行動,正好是馬華選舉訴訟案結束的當天。上午,法官宣判起訴人吳碧明敗訴,裁定選舉依黨章秘密進行。換句話說,馬華選舉有效,並無法律問題可資挑戰。
法官拿督哈欣有山尼下結論說:
(A)訴方並沒有證明選舉規則是馬華公會頒佈的常規,或它們擁有常規的地位,因此選舉規則不能被當作是馬華黨章的一部份。
(B)中委會的新投票方式議案,事實上不是對選舉規則的修改,中委會所採取的投票方式其本身沒有奪去選舉程序中所需要秘密的因素。
(C)馬華中委會決定是關於選舉的事務,應依照選舉規則使用投票方式表決,不過沒有疑問的一點,是絕大多數的代表支持中委會決定。
(D)訴方沒有明確地證明辯方違反黨章第17條,不准黨員發言,或是利用所提供的設備;訴方也沒有明確地證明任何馬華黨員,於1979年大會上被剝奪其發言及股票權利。
因此.起訴人要求宣判大會無效不能成立。起訴人所列的理由是:
(一)依照黨章第171條,選舉規則被當作是黨章的一部份,任何修改應依黨章行事,因此中委會通過的議案是對黨章的修改,沒有依黨章在大會上恰當地提出。
(二)影響選舉的中委會議案依黨章應該是以投票方式去表決,並非是舉手表決,除非代表們通過另外一項動議,允許舉手表決。
(三)由於會議議程未列明上述之動議,許多代表沒有參加會議。
(四)代表大會,尤其是設在第1樓的代表被否定發言的權利。
(五)新的投票方式是中委會故意設計的,以使辯方繼續握權。(294)
(11) 李三春對付曾永森
1981年有關馬華選舉的官司,馬華選舉獲判有效,這一判決,無疑是李三春派的勝利,曾永森派的失敗。前者一行人在審結後舉杯歡慶,且在當日下午,馬華紀律委員會開會後,於傍晚由總會長李三春宣佈開除61人。
被開除的拿督王成就說,開除行動主要是為了削弱曾永森派來參加總會長的競 選,被開除的,都是拿督曾的支持者或同情者。
他更說:“如果華人社會要有一個更美好的明天和一個公平合理的社會,那麼, 馬華領導層的權力必須要更替。”(295)
丹斯里李孝友形容拿督李三春此舉是保住總會長“金椅”的唯一途徑。李三春 等人擔心曾永森的支持者會再度擁護曾,為了避免上一屆全國代表大會的事重演 ,開除是唯一的途徑。
他說,曾永森的支持者將會一個一個被開除,終有一天,他會沒有支持者。
馬華被指金錢政黨
此外,他抨擊馬華已不是一個政黨,它是一個高度商業化的金融機構。馬華已成為一個“金錢政黨”。(296)
雖然曾永森對開除事件保持沉默,但他已陷入重重包圍,越發孤立和難於在馬華黨內展開活動和一展抱負。
旁觀者很清楚地看出,即使不開除曾永森,他已是難有作為,不過不能忽視他微 妙的地位,特別是他不當馬華中委後,仍然是國陣的財政,其中的奧妙,也是馬 華當權派無法改變的。
曾永森的動向,至此更引人注意,而經有消息傳出,他將退出馬華,投入民政黨 。有關傳言甚囂塵上,呼之欲出,大勢發展已不可避免。
馬華當權派固然歡迎曾永森越早退黨越好,不過也擔心會帶來太大的震蕩。在這 種情形下,所要進行的工作是極力拉攏其他政黨的議員,將民政黨的陳忠鴻醫生 重拉入馬華,是有先聲奪人之勢。
陳忠鴻在林敬益醫生擔任民政黨黨魁後,即告失意,不受重用。在飽受冷落之際 ,娘家伸出暖手,陳忠鴻順勢回娘家。這件事給民政帶來不少的打擊,因為已正 在爭取曾永森,又讓一位國會議員跑掉。(297)
吸納陳德泉入馬華
成功爭得陳忠鴻醫生後,馬華又於1981年5月24日成功地把陳德泉吸納進來,增加一名國州議員。陳德泉本來是要籌組新政黨,聲稱不會參加執政黨,可是曲高 和寡,最後改變初衷,投入一個會被他攻擊的政黨。
陳德泉的解釋理由是:
(一)華人社會認為,成立一個以華人政治力量為主題的新政黨,勢必進一步分化已四分五裂的華人政冶力量。
(二)經過一段時間奔波訪問選民及徵詢意見後,基於大多數選民所持的意見,以民意為依歸。
他說,雖然曾經表明絕不加入國陣,然而在目前本邦的政冶變動下,以及基於人民的公意,他必須放棄個人之意願,為整個華人社會的將來而行事。
他認為應給馬華一個機會,為華人社會做一些較實際的工作。(298)
繼發生的一系列民行黨黨員的退黨,包括霹州兩名州議員楊顯著及鄭幼民,再加上較早時退黨的林英全,民行黨在國州議會的議席頓然大減。
如果說,陳德泉等人從反對黨陣營跨進馬華是李三春的另一個收穫,那麼曾永森的退黨確實令馬華感到頭痛,雖然這是預料中的事。
(12) 曾永森加入民政黨
拿督曾永森於1979年9月角逐總會長失敗後,兩年來在馬華無角色可扮演,兼之李三春派勢力不斷鞏固,曾派卻因一些黨員的改變立場及支持者被開除,變得勢單力薄。
同時,改選失敗後華社吹起的慰勉浪潮已平靜,形勢和時問發展也無法在黨內扭轉的地步下,唯一出路是蟬曳別枝,而所能夠選擇的政黨是有局限的,民政黨成為他的歸宿乃告順理成章。
6月2日,曾永森聯同馬華霹州行政議員張啟夫,彭州議員陳贊全及進步黨州議 員葉文恩加入了民政黨。
曾永森說:“馬華的情況以及最近黨選前所發生一連串不愉快的事件,迫使本人對是否能繼續在黨內為人民服務作一決定。經過詳盡及慎重的考慮,本人認為除極沉痛地退出馬華外,別無其他更好的選擇。
各地支持者紛退黨
“四年來,黨內派系的鬥爭有增無減。大部份黨員的心血與時間都浪費在黨爭之上,實非我華裔之福。目前,華裔同胞處於水深火熱之際,亟需一個強大而有效能的政黨來維護其權益,確保其前途。
為顧全大局而作此決定,雖非心願,亦無奈何,尚望黨內同志及黨外人士明察及見諒,離開馬華,本人欲轉隸民政,冀能繼續為民服務。”
“馬華與民政,同屬國陣成員,形同兩翼,若能精誠團結,諒對我華裔同胞將有所貢獻。過去本人在馬華,是如此想法,而今本人隸屬民政,亦是如此想法,故此,本人離馬華而入民政,並無私心,亦無私利可圖。”(299)
雖然曾永森熱逐漸冷卻,但退黨帶來的震蕩是不可忽視的,各地的擁曾派相繼的 退黨轉屬民政。在短短的時間內,民政在其他州,如吉打、森美蘭、霹靂、馬六甲及柔佛的力量進一步加強。
拿督李三春對曾永森跳黨事不作置評,只在口頭上表示不會影響馬華與民政的合 作,但毫無諱言的,馬華和民政的恩怨徒有加深,而不會緩和的。
一方面,民政宣稱有成千上萬的新人申請入黨或經已入黨;另一方面馬華駁斥民 政所言千餘名黨員將退出馬華為荒謬之說,斥為誤導宣傳,同時宣佈近月內反接 到9000份申請書加入馬華。(300)
從馬華到民政,從民政到馬華,從民行到馬華或民政的此伏彼起的相互消長勢力 ,在1981年達到高潮,乃是空前的舉動。
這種被形容為黨員大搬家的事件,清楚地反映了三個政黨的黨員是可以交迭的。任何人進那一個黨看來都沒有多大差別。
三黨黨員可進可退
他們的一套理論今天可以用在甲黨,明天稍為改變語氣或前補後修又可用在乙黨 ,當然也能用在丙黨。政治的奧妙,在於可進可退,可來可去。
當然,如果質問三個政黨在本質上有何不同,那是可以搬出一百條理由來講的; 但當一個人要轉黨時,又是另一套理論,假使我們說人的因素決定黨的本質。那 麼從跳黨事件中是否可說彼此的本質是相差不遠的?不然甲不會收納乙的黨員, 乙也不會接受丙的黨員。
我們不能否認,退黨和轉黨有出自個人的理由,也牽連到人事問題。而有一些是利益的問題。
不過,由於三個政黨仍然存在,鬥爭也就不能有止境。只是華人的前途是從政黨 的相互鬥爭中獲得保護抑或是從合作中來捍衛,這個問題卻不受到重視。
(13) 獨大官司案件審結
80年代初,各政黨相互拉人和相互攻擊,固然引起華社注意,但華人社會也同樣關注教育問題,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獨立大學的官司案。
獨大有限公司於1980年9月16日入稟高庭,起訴馬來西亞政府,要求宣判“政府拒絕獨大的創立是無效的,因為已違反聯邦憲法、同時是不合理及不恰當地行使1971年的大學及大專法令所賦予的決定權。”
起訴狀中指出,拒絕獨大的第一項理由(即創議中的獨大要用華文為教學媒介) 非但違反憲法,同時也是不合理與不正當地使用大學及大專法令第六條的決定權 。
否認獨大違反政策
憲法第152條規定國語將是馬來語。但附有下列限制性的條款:即“沒有人將被禁止使用(除官方用途外)、教導、學習任何其他的語文。而華文在大學裡應用並不算是官方用途。”
拒絕獨大的第二項理由(即擬議中的獨大是為獨中學生而創辦的)是違反憲法與 不合理的,當大家都公認需要更多高等教育設施時,政府卻基於獨大只為一部份 民族而創辦的(即使如此,但我們(指獨大有限公司)否認),就決定獨大是不 符合國家利益的。政府這項決定,不可能是正當地行使其決定權。
拒絕獨大的第三個理由(即擬議中的獨大是私人機構創辦的)是違反憲法第8條 及第152條。因為教育部長曾公開說該理由不適用於其他私立大學,所以這是對獨大的一種歧視。
獨大有限公司也否認教長所說,創辦獨大是違反國家教育政策。
起訴狀說:獨大的創立是符合國家利益的。其理由如下:它將為馬來西亞提供更多迫切需要的高等教育學府,已開放給馬來西亞所有的公民。雖然華語將是一些適當科目的教學媒介,該大學也將重視馬來西亞文及英文的學習與訓練,而且這些語文將會被應用及受到鼓勵。(301)
因此獨大有限公司是對政府的決定,通過法律途徑提出挑戰。
此案斷續經過一年多的審訊後,於1981年11月7日下判。高等法庭法官拿督尤索菲阿都卡迪,宣佈駁回獨立大學有限公司的申請,並需負責堂費。
法官在長達51頁的書面判詞中說,政府拒絕獨立大學創辦約三個理由是充份及合理的,使最高元首(代表政府)滿意地確定,基於其中一個或是多個理由,為了國 家利益不適宜設立獨立大學,如果獨大設立,它將是一個公共機構,其用途將是官方用途,因此不受聯邦憲法第152條1節(a)附加條文的保護。
此項附加條文說:“沒有人應被禁止使用(除官方用途外)、教導、學習任何其他的語文。”因此訴方的整個案件可以基於這一點就被駁倒。
法官說:“從證據看來只有一個結論,即元首是依照充份證據及資料,考慮到各種有關連的問題作出決定,並沒有受到任何關連因素的影響。
當私人或一部份人士的利益與大部份及更廣泛的國家或是公眾利益不一致時,就一定要向後者讓步。政府無責任單單因為有急切需要提供更多的大學教育學位,就允許大學的設立,基於良好的理由。正如1971年大專法令內的規定者,為國家利益,不適宜這樣做。”(302)
獨大有限公司不服所判,聲言上訴聯邦法院。上訴案於1982年2月15日開審。
代表獨大一方的女皇律師洛克貝樂陳詞時說:“高庭法官的分析是錯誤的。”其 (女皇律師)理由是:根據憲法獨大不是公共機構;高庭法官的看法所導致的後果,使到憲法152(1)(a)條文對少數民族的保護宣告無效;政府推行國家教育政策,列馬來西亞語為馬來西亞教育學府的唯一教學媒介是違反憲法第152條文關於國語的規定。
憲法規定國語地位
獨大建議使用華文,不管是否作為教學媒介語,都不等於是官方用途,因此政府無權禁止;政府指獨大無法生存乃不合理,理由是過去廿年,華人能支持約五十間華文獨立中學,沒有理由不能支持一間大學。(303)
律政司丹斯里阿布達立代表政府陳詞時指出:“我國的憲法規定馬來文是國語,並且允許其他種族語文在種族本身內部使用,並非是在教育學府作為教學媒介語。”
“憲法規定,通過國語作為共同語文團結國家,若一個種族擁有權利,在任何活動的範疇的活動中使用其本身的語文,甚至取代憲法明顯規定的國語,這種權利只能製造種族間的不團結,也違反憲法的意思。”
律政司也說,他不能接受訴方指獨大的設立不是公共機構之說。而大學教育是立 法當局大業,創辦大學的權利從未投給任何一名公眾人士。
很簡單的,創設大學的權利是元首所擁有的,立法當局當然有權可制定法律消除元首特權的概念,但立法當局並沒有這麼做。因此申請將會遭元首拒絕,申請人是不能說其權利或特權或利益遭受侵犯。(304)
負責承審獨大上訴案的5名聯邦法院法官是:院長敦蘇菲安,4名大法官丹斯里拉 查阿斯南莎,丹斯里沙烈亞峇斯,丹斯里阿都哈密及佘錦成法官。
獨大上訴案被駁回
經過8天的聆取訴辯雙方的陳詞後,法官宣佈保留判詞,直到1982年7月3日正式下判。
結果聯邦法院以4對1票通過駁回獨大上訴案,前4位法官聯合發表一分長達29頁的書面判詞說:“政府不可以合法的禁止或阻止獨立大學、教導華文及舉辦學習華文的課程,不過關鍵性的問題是:政府可以禁止獨大以華文作為教學媒介嗎?
如果獨大是一個公共機構,政府肯定可以這樣做,不然華文就會被用作官方用途。
“我們同意獨大將是一間公共機構的理由。在我們的判決中,一間大學是法定機構,它是由聯邦法律授予權利,因此是一間公共機構。我們的法律 是受1971年法令所影響,它完全禁止關閉一間沒有遵循法令(第5項)的大學,而一間大學成立時,必須被視為在法令下的第7(1)項成立。”
“鑑於沒有權利使用華語作為官方用途,則政府拒絕起訴者要求設立獨立大學是 符合憲法及合法的。”
“人民應該同意,大學及學校是一個教育問題,不是敏感問題,教育是國家建設 的重要工具。”(305)
唯獨持異議的是佘錦成法官。他對“公共機構”的解釋是指最高元首、州統治者或州元首、聯邦政府、一個地方當局、一個運用聯邦或州法律賦予的權力的法定機構。
“而1971年大學及大專學院法令下設立的大學,將不會被行使聯邦法律賦予的政府或半政府權利,那麼這間大學將不是公共機構。
我們的意思是,如果建議中的獨大在1971年法令下設立,不是在大馬憲法第160(2)條款下闡釋的公共機構,那麼該大學建議採用華文為 教學媒介將不是作官方用途,而這種作法將不是不符合憲法的,相信是受到聯邦憲法第152(1)條款的保護及保證,有鑑及此,我批准上訴及判政府需付堂費。”(306)
由於只有1人贊成,其他4位法官反對,因此獨大上訴宣告失敗。
獨大案上訴失敗後,總檢察長立即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發出一份證書,使到法 院的判決是最後的,結論性的,不得進一步上訴到英國樞密院。
法院批准所請,這意味著,爭論不休的獨大案件完結,沒有再爭論的餘地。(307)
(14) 反對社團修正法令
雖然獨大在法律上,從1968年一直爭論到1982年,前後總共15年之久,但正如聯邦法院院長敦蘇菲安在宣佈保留判詞時說“獨大這個名詞將永遠存在,並長久地深深刻印在我們的心版上”。
不錯,獨大事件對華人社會的影響是深遠的,也在華人的思潮中鼓起浪潮而持久地衝擊著。這意昧著華人社團,一般上所支持的理想,已經在法律上被判失敗。
可是,在另一方面,教育問題仍然存在著不同的看法。華人政黨有不同的爭論, 華人社團本身也表現出對華教不同程度的關懷,但也有的抱著似乎“事不關己 ,漠不關心”的態度。
註冊官獲更大權力
事實上,華人社會對一些重大問題的分歧是無需掩蓋的。例如於1981年4月10日在國會下議院通過的“社團修正法令”、對社團提出了新的限制,包括將社團分成政治和聯誼兩類,而前者禁止非公民成為會員。
同時,被判罪或受限制的人士不能擔任社團職務,而社團註冊官及部長也獲得較大的權力。
民間團體多數持反對意見,如律師公會200餘會員於4月7日前往國會大廈(社團 修正案在辯論時)舉行示威抗議,並提呈備忘錄,形容修正案是對現有憲法權利及自由,造成嚴重的損害。(308)
另一方面,以大馬回教青年運動主席安華依布拉欣為首的48個志願團體,向政府提呈一份備忘錄,表示反對修訂後的法案賦予社團註冊官更大的權力,包括有權利 指任何團體涉及政冶;宣佈社團理事會、顧問或職員無效;禁止屬會與外界聯繫;命令社團修改章程和規則等,註冊官的權利不受挑戰。(309)
華人社團也對修正案表示不滿與反對,其中最具規模的是雪隆98個華人社團召開代表大會,一致通過4頊議案:
(一)強烈反對將民間團體分為政治社團及普通社團(聯誼社團),剝奪了非政治團體發表影響政府政策或行政措施的言論,嚴重的侵犯我國人民言論自由,違犯憲法精神。
(二)強烈反對授予社團註冊官,獨斷裁決社團類型和撤消社團註冊之不尋常的至高權力。
(三)強烈反對剝奪社團向法庭上訴的權力,嚴重違反民主精神和司法主權。
(四)誠懇吁請政府,在訂立或修正涉及全國人民切身權益的法令時,應廣泛徵詢民意,以符合民主精神。(310)
這項大會是由雪蘭莪中華大會堂主催,它所通過的議案,基本上表達了華團的立 場和觀點,但是政府仍然通過社團修正法案,並提出日期要社團作出選擇──成為政冶團體或聯誼團體。
華人社團反對之餘,也討論所應持有的態度,結果一些較有規模的團體促請華團 選擇成為政治團體,本身也通過會員大會成為政治社團,如華人大會堂,中華總 商會等,但是有些社團不是保持現狀“按兵不動”就是宣佈成為聯誼社團。
這樣一來,華團之間無形中被修正法案劃成兩個不同性質的組織,更使到一些原屬於大會堂的社團,退出或不再派代表參加會議。
選擇成為聯誼團體是有幾個因素的:
(一)社團本身有產業,理事人擔心一旦被劃為政冶社團而受到較嚴格的約束後,可能遭到被吊銷的命運;
(二)有關社團本來就沒有什麼活動,理事人也不喜歡介入政冶,索性繼續搞其俱樂部性質的活動;
(三)理事人覺得沒有必要響應大會堂的號召,顯然是認為,“你講你的,我做我的”。
華人社團在行動上的不一致,可以從對社團修正法令生效後觀看出來。雖然它 們在言論上或口頭上,會同意華團必須迎合時代而在政治問題上敢於表達,不過事到臨頭,寧可保持現狀或置身度外,這也是為什麼有人慨嘆華人如一盤散沙,未能團結。
華人大多安於現狀
不錯,當問題觸及每一個人的利益時,團結才會有強烈的反應。自古以來,華人 就處在這麼一個安於現狀或滿足現狀的心態中。他們的“明哲保身”或“各人自 掃門前雪”的思想,是深受儒家思想及因社會的人情冷漠而形成。
而要求改變這種長期以來塑造的觀念,是華社的一致輿論,但所收到的效果有限。
理由是言多於行;同時要行起來的時候又有不同的意見和方向,甚至有的是不作表態。不過,這不等於華社對共同關注的問題沒有反應。
(15) 砂華裔政團起爭論
砂勞越的政治形勢基本上是鼎足而立,1976年後,國民黨加入國陣,與保守土著 黨及人聯黨分享執政權,但最主要的是造成人聯與國民黨的鬥爭從敵對黨變成“ 兄弟鬩牆”。
這種情形就好像西馬的馬華公會和民政黨一樣,恩怨糾纏不清。不過,經過國民 黨入閣後,砂州國陣的三個成員黨,便分成三個主要的種族代表。
雖然人聯和國民黨各自宣稱是多元種族的政黨,有華人也有伊班人,但人聯代表華人的特徵比較強,而國民黨代表伊班人的形象較為突出。
儘管如此,兩黨的明爭暗鬥是不止息的,從1978年的國選和1979年的州選即可得到證明。
由於受到限制,兩黨均得以國陣名義參加選舉,因此只好派出獨立人士抽對方的後腳。
人聯國民暗鬥激烈
結果人聯黨國會失去浪比爾議席;而在州選中,人聯黨失一席,國民黨失兩席, 敗給對方支持的獨立候選人,由此可見兩黨鬥爭的激烈。
1979年9月的砂勞越州大選,雖然規定國陣成員黨以國陣旗幟提名,不得相互公開競逐,但人聯黨和國民黨的私下鬥爭卻是十分激烈,雙方都有大批獨立人士參加提名,加上民主行動黨的插足其中,使局勢更加複雜。
選舉結果,民主行動黨全軍覆沒,甚至連原有的一席(張守江由人聯黨跳槽民行動)也送回給人聯黨。
這說明一件事,砂州的華人仍然支持人聯黨,不想看到人聯黨在聯合政府裡失去代表性,而使華人的前途有所顧慮。雖然人聯黨上層的表現,引起砂華社會的批評和不甚滿意,但不以為是由他黨取代的時刻。
不過,人聯黨也險過剃頭,有幾個選區只以極少數票取勝,獨立人士的威脅確實不能輕視。在參加12席中,保住11席,倒也鬆一口氣。
國民黨參加18席,失去兩席給人聯黨支持的獨立人士,剩下16席,唯一的華裔議員是林夢區的拿督黃金明。
首席部長地位不穩
土著保守黨獲全勝,保持18席,但是首席部長拿督巴丁宜阿都拉曼耶谷的地位已動搖。這事起因於1978年,國陣的人聯及國民黨對耶谷的領導失去信心。
國陣的勝利是意料中事,但是它不能掩蓋成員黨內的矛盾和鬥爭。土著保守黨 主要的問題是阿都拉曼耶谷的去留。
國民黨則是黨主席拿督阿瑪恩達威辭職,轉而出任馬來西亞駐紐西蘭最高專員。其空缺經激烈的角逐後,由署理主席拿督黃金明取代。
他強烈地反對黨內一些人搞種族主義,重申這個黨是屬於砂勞越人的,不允許種族主義存在。雖然如此,國民黨基本上還是以伊班人為主。
人聯黨的問題比較嚴重,這是涉及華社及少壯派黨員對黨元老的看法。由黨中央宣教王紹熙揭露出來的情況是這樣的:
領導層未能發揮集體領導作用,同時對政策性問題的觀點出現不協調和分歧。人聯黨的“苦悶”是由於作為國陣成員黨之一,是不大可能在維護各民族享有文化、教 育、經濟諸領域平等權利的原則問題上,所採取的舉措及態度的同時,而不會導致“觸怒”友黨或面對友黨引起的“對抗”局面。
就因為這樣,使到黨在處理政策問題時,就不免要採用“避重就輕”的態度來應忖,以換取友黨的“諒解”。無可否認的,由此所付出的代價是重大的,因為黨的支持者及群眾勢必視為這是一個“軟弱無能”的政黨的表現。(311)
人聯黨內的矛盾於1978年10月公開化,當時因為6名黨國會議員在國會內,投票反對由反對黨議員林吉祥提出的修改1971年大學與大專 法令的私人動議,導致人聯黨7名中委,即田紹熙、沈玉池、趙松勝、林乃德、何倫贊、陳宗明及吳業運發表聯合文告,指責6國會議員丹斯里王其輝、拿督楊國 斯、黃順開醫生、詹長開、吉旺恩巴林及里察旦賓漠視與違背黨中央、青年團中央、全州各主要支分部及支團的決策,違背8萬黨員的心聲與願望,違背500萬華 裔同胞的心聲與願望,也危害了全馬來西亞華裔世世代代的正當權益。
人聯黨內鬨未分裂
文告說:“我們身為人聯黨的黨員有責任加以斥責,並公佈人聯黨對創辦獨大問題所持的立場。人聯黨員於今年3月13日的常委員上,一致通過全力支持請求國 家最高元首恩准創辦符合全馬來西亞人民,尤其是500萬華裔同胞的願望與切身 利益的獨立大學的議決案。”(312)
內部的鬥爭,也促使人聯黨中央在1980年11月暫時凍結青年團的一切活動,並成立一個臨時小組處理青年團的事務,委派楊國斯、田紹熙、黃順開聯合支團一名代表,組成青年團臨時小組。
不過,內鬨並未造成人聯黨的公開分裂,經過內部協商與折衷和讓步及諒解後, 黨領袖的地位未再受到挑戰,同時黨維持其完整性。這也是人聯黨的一個優點。
隨後的變化是,阿都拉曼耶谷終於下台,由拿督泰益於1981年3月27日,繼任第四任首席部長,結束了耶谷與人聯及國民黨的磨擦和不愉快僵局,也為砂州政治掀開新的一頁。
針對新人新事,拿督楊國斯認為拿督泰益上台後,有和友黨商量問題,有著手解 決人聯黨與耶谷在土地政策上的分歧。
楊氏說:砂勞越的華人也面對經濟和土地問題,人聯黨的理想是做到耕者有其田的境界。
他也表達人聯黨對教育的立場。他說:“我們的立場是讓母語自由發展,這意味著要維護目前的華小,並維持獨中的生存。各族應保留他們自己的語言,當然我 們也不忽略國語的重要。”
談到華人團結,楊國斯說態度的改變很重要,以尋求共同的目標,不要短視,要 為長遠計,更不能在行動上與所講的不同,否則團結只是一團煙霧。(313)
華團大會爆發論戰
砂華社會是不是步伐一致,有了團結的行動?從華社對教育問題的爭辯,卻又看 出其不協調處。
觸發一場大論戰是因為砂勞越第一省首屆華團代表大會在1979年10月舉行,對獨大問題未作正面的支持。在54項提案中,一些觸發激辯。
其中一項“籲請總會領導華人註冊社團,發動響應獨大理事會一人一元之法律基金,以法律途徑尋求政府當局批准獨大創辦”。
理由:鑑於獨大理事會已循法律秩序、向最高元首申請恩准遭拒,迫於無奈,唯有循民主國家條例,依法上訴。訴訟期間需要訟費,華人社團應在精神上與經濟上支援,以示團結一致。
此提案不獲通過,同時,大會也未通過要求最高元首重新考慮獨大的創辦,只通過“籲請有關當局,基於憲法精神,允准民間大學的創辦”。(共通過44宗提案)
由於這樣,砂華社會對獨大看法有分歧,而在1981年5月25日的砂第一省華團代表大會上爆發一場論戰。大埔同鄉會代表何倫贊在大會上這麼說:“獨大的問題,目前華人社會已清楚地分成兩個派系。
其中一派積極支持獨大,他們認為獨大不單是民族教育問題,也是華人權益問題。既然最高元首正式拒絕,在別無他途的情形下,必須從事法律訴訟,以便澄清在憲法範疇內可否創辦獨大。這一派人不但在說,而且在做。
他們光明磊落,言出有信。另外一派人呢?他們也說支持獨大,但在最高元首拒絕申請以後,他們什麼也不做,既不支持一人一元運動,也不提出任何辦法。
明眼人一眼便看出他們的動向:
(第一)1978年12月後,這一派人從來沒有在言論上支持獨立大學。
(第二)在1979年10月21日華團大會上,處心積慮的拆除所有獨大的提案。”(314)
何倫贊指責不支持獨大的人,顯然是針對砂華團的主要負責人及人聯黨當權派。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田紹熙與沈玉池的公開論戰。這兩人均是人聯黨中堅份子,曾於1978年聯合其他黨要炮轟人聯黨國會議員,在國會投票反對林古祥動議修改不 利於創辦獨大的1971年大專學院法令,但兩年之後,兩人竟打對台戲。
沈君不滿田君在首省華總第二屆代表大會上,代表古晉中華總商會收回其提案:“本會重申華人社會創辦獨大的意願。”甚至進一步將支持獨大改成要求允准民間大學創辦的提案。
《砂勞越晚報》刊載署名“疾風”的一篇題為《看沈田之爭》的文章中說:“未及二年光景,田君早已和這些“不可寬恕”的“反獨大”的國會議員“把酒言歡”。”(315)
《馬來西亞日報》於1980年8月6日刊載署名靜芳撰寫《看人聯對獨大的動向》 文章中說:根據過去的歷史,人聯與獨大的瓜葛關係,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一)對獨大狂熱支持的第一階段。
(二)對獨大立場改變的第二階段。
(三)唱反調的第三階段。(316)
另一方面,反對籌募“獨大一人一元運動”的人士,可說是華團的當權派。有人 認為“對於一人一元法律基金運動,見仁見智,反對一人一元法律基金運動,並非意味著反對華文教育,相反的,這些人是更積極地愛護華教,更使我們的華文教育不要在我們的國家教育源流當中被除掉。
為什麼我這麼說,譬如說,由於為了獨大問題採取一種極端的做法與政府對抗, 採取法律途徑,迫使政府修憲,在那個時期,可能連獨中華小都不能獲得保存, 所以大家必須理智地思考。”(317)
這種看法雖不能說代表當權派的意見,但當時砂華社會對於獨大的爭論確實產生 了不同的觀點,例如沈澤貴說“華團不是反對獨大創辦,只是反對一人一元的法 律途徑而已。”(318)
此外,也有人持較溫和的立場。陸婉君在《華人團結與華人前途》一文中說:“對獨大一人一元運動問題,首先雙方要避免以強烈字眼互相抨擊。不支持者可以 按兵不動,不向對方開炮,支持者可以調動自己手上的一切積極因素,以達致更 廣泛的支持目標,同時要切實遵守一人一元運動,是一項自發自覺的運動原則,因此不要強人所難。”
作者又說:“目前,華人社會大概不願意,看到事態會演變到這個地步。因為(一)鬥爭的結局如何,都不是任何一方的勝利,也不是任何一方的失敗,所謂輸贏的說法,在這個問題上是不存在的。
(二)有輸的話,就是整個華裔社會都有份。”(319)
不錯,華人社會的分裂和鬥爭,結果是各無所得,反有所失。但這千古不變的定律並不被人記取,而華人社會一直在得與失間自我鬥爭,患得患失,以致爭到最後是公然對峙。
砂華的社會是一個例子,所幸這種鬥爭沒有進一步惡化,但不意味著思想的分歧已經沒有,這可以從較後發生的激烈政治鬥爭中看出來。
(16) 沙華人轉向執政黨
沙巴的情況與砂勞越不同,自從1976年人民團結黨擊敗沙統起而執政後,這個州政府便打著多元種族的口號,致使走種族路線的政黨無法抬頭乃至走向沒落。
本來沙巴的政治結構與西馬一樣,是通過種族性政黨組成聯盟,如沙統和沙華公會是聯盟成員,但1976年大選失敗後,沙華公會已面臨窮途末路,8位華籍候選人全軍覆沒,從此一蹶不振,崛起的是以多元種族組織出現的人民團結黨。
不過,1978年,被人民團結黨開除的陳子雄(會計師)聯同前沙華公會領袖拿督彭德聰(敦莫斯打化當政時的州部長之一)發起組織“沙巴華人團結黨”(簡稱華統)。拿督彭說:“籌組華人團結黨的目的,是要透過該黨來團結沙巴的華人。”
當然,心照不宣的,這個新黨是要取代已奄奄一息的沙華公會。
沙華公會至此名存實亡,因此再也沒有能力參加1981年的州選。
兩年之後,沙巴華人團結黨與沙統及巴索黨組成沙巴陣線,準備與執政的人民團結黨爭一日長短。
華統路線難成氣候
儘管華人團結黨在陳子雄的領導下,野心勃勃,期望通過“沙巴陣線”打敗人民團結黨,但是在拿督哈里斯領導下的州政府,經確定該黨的多元特徵,對華人社會施政公平,同時支持中華總商會發展獨立中學。
由於華人有所比較,對在莫斯打化時代受到的壓迫記憶猶新,因此要他們改變對人民團結黨的支持是不大可能的。雖然沙華公會被一般人改頭換面,以華人團結黨的姿態出現,但對人民團結黨的威脅有限。
沙巴華人自從拋棄支持沙華公會後,便轉向多元種族的人民團結黨,而對現狀感到滿足。這也證明了在沙巴一個多元種族的政黨,是可以立足和生存的,不再需要借助於單元種族政黨尋求鬆弛的合作。
另一方面,沙巴華人也通過華人社團謀求華教的發展,其中影響力最大的首推沙巴中華工商聯合會。會長拿督黃植濂對州政府撥出4000畝土地種植可可,作為州內9間華文獨中發展基金表示感激。
他深信在收成時期,每年最保守的估計可獲利超過千萬元,獨中將不虞缺乏經費,此外商會也撥出40萬元設立“免息大學貸學金”。(320)
在各方面,華人社會顯然與政府建立了良好的連繫和關係,以致所謂的文化教育的敏感問題,已不被視為是嚴重問題,因為彼此都可以坦誠克服困難。
在這種情形下,華人團結黨與沙統及巴索黨的合作,聯手打人民團結黨,要取勝的機會便不高了。尤其是沙統企圖捲土重來,是華人所不願看到的,這註定華人團結黨失敗的命運。
1981年3月舉行的州大選,雖然競爭十分激烈,陣線分明,華人黨也野心勃勃,派出9名候選人,除了黨主席陳子雄在斗湖取勝外,另8名皆告敗北,沙統派出29名候選人,只3人中選,巴索黨派出28人,全軍覆沒。
人民團結黨地位穩
這就是說,由3黨組成的沙巴陣線潰不成軍,反觀執政的人民團結黨贏得44席,戰績顯赫,黯然失色的沙統勢力大退減,不再是人民團結黨的勁敵,來自西馬的民主行動黨派出3名候選人,一一落選。
身為人民團結黨領袖之一拿督林源心(州農業暨漁業部長)這樣說:“在黨內的華人部長獲得內閣友族部長的諒解,使全州華校學生(包括華小及華文獨中),都獲得政府免費津貼書籍、文具、鞋子與鮮奶飲料。
同時,凡60歲以上的老人按月獲得60元津貼金。”他重申州政府對待各族是一視同仁的。(321)
由於人民團結黨的施政令大多數人民滿意,它再次執政和輝煌勝利乃是預料中事。換言之,沙巴洲的華人在基本上是沒有大問題的。
人民團結黨並矢言確定沙巴是馬來西亞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在拿督哈里斯首席部長的領導下,沙巴已成為大馬一個令人側目相當富庶的地方。
同樣的,砂勞越改由拿督泰益出任首席部長,以他首任聯邦部長的關係,砂州和中央的關係較前更為融洽了。
基於東馬政治的安定,聯邦政府無需要分神,得以傾全力應付1982年的大選。經過多年努力後,東西馬融洽在一道,形成一個整體。
(17) 馬哈迪與慕沙掌權
1982年的大選,是馬來西亞政治的另一個轉捩點,許多的變化接踵而來,華人社會的政冶也起了一定的變化,我們有必要對大選前的政局作個評述。
巫統方面,敦胡先翁於1981年5月15日主持新山巫統代表大會開幕時宣佈:基於健康理由,決定辭卸首相及巫統黨主席職位,並呼吁國人支持其副揆拿督斯里馬哈迪醫生繼承其位。
敦胡先翁的宣佈,加速了巫統黨內的鬥爭,一方支持拿督慕沙希淡出任署理主席,另一方則支持東姑拉沙里頂替馬哈迪醫生的空缺。不過,馬哈迪醫生的地位不受到挑戰,這意味著馬哈迪將在沒有對手角逐中當選黨主席;而出任主席者將由最高元首授命組閣。
馬哈迪醫生表明不偏袒任何一方,對副首相一職,交由巫統代表決定,按照慣例,當選署理主席者將被委為副首相,雖然並無明文規定。馬哈迪說:“一旦中選巫統主席,願意由巫統代表大會決定其副手。我沒有和任何人結夥,我可以和任何人合作。”(322)
這樣一來,拿督慕沙希淡和東姑拉沙里之間的鬥爭更趨激烈,雖然有人試圖調解,避免兩雄相鬥,結果失敗。因此只好交由黨代表決定。
慕沙當選巫統署理
6月26日投票結果,拿督慕沙希淡獲722票,東姑拉沙里得517票。換句話說,慕沙希淡以205多數票擊敗東姑拉沙里,當選署理主席。
由於他們2人只角逐一個職位,東姑拉沙里沒有其他職位競爭,因而在較後時被巫統主席馬哈迪醫生委為黨財政,成為巫統最高理事員之一。
當選副主席者有嘉化峇峇、拿督哈侖及東姑禮道胡丁。
選舉過後,敦胡先翁宣佈於7月16日正式辭職,把棒子移交馬哈迪醫生,而馬哈迪醫生也遵照黨代表的決定,委任慕沙希淡出任副首相並兼任內政部長要職。關於失敗的東姑拉沙里,也被勸保留在內閣,續任財政部長,“2M時化”由此啟開。
新人新作風,這是自然的現象,其中比較重大的事件是馬哈迪醫生親自解除其著作《馬來人的困境》的禁令。這本書曾於1971年被當時首相東姑阿都拉曼禁止,然“五一三事件”過後,常被巫統加以引用,貫徹在行政上,包括新經濟政策的推行。
雖然馬哈迪醫生曾解釋這本書的觀點,在10年後有些部份可作修改,但這本書所闡述的理想與理論,對70年代以後的馬來西亞政治起著重大的影響。馬哈迪醫生 坦然地說,“新經濟政策的策劃人是以其著作內容作為策劃根據,在已故敦拉薩執政時期,政府訂購許多本他的著作,以供閱讀參考,政府高級人員可以輕易地得到這本書。”(323)
另一件事是新政府寬赦被囚禁的拿督哈侖,並允許他擔任巫統副主席。雖然尚不能形容拿督哈侖“東山再起”,但捲土重入政壇已成為事實。
在整理巫統黨內的事務後,馬哈迪醫生忙於籌備1982年的大選。
(18) 馬化控股響遍華社
馬華方面,80年代的重大改變是馬化控股崛起成為跨國經濟集團,幾乎已經做到政經相結合的地步。
拿督李三春同意這種政治鬥爭的策略,而陳群川局紳(馬化控股的創導人之一)則大力地推動企業經濟。一時之間,馬化控股已是比任何一位華裔巨富更有衝擊力。
陳群川在這場運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疾呼華人社會集中資金搞大企業,擺脫傳統式的家庭生意。由於馬化合作社及馬化控股湧現的新形勢,也直接地刺激一些民間華團向大企業或合作社進軍,這對華團運動,注入了新的元素。
但是,馬化控股這個經濟巨人,在輿論與政治鬥爭中受到褒貶,有讚有彈。其中歷時最久和展開深入辯論的是《華商報》一篇文章引發的,署名駝俠的作者在《不會生蛋的母雞》中這樣說:“馬化帶動的‘大企業’幾乎完全是瞄著一枝獨秀的地皮屋業,馬化集團資力不足畏。
可畏的是,其他華人社群應運而生的‘大企業’紛紛興起,紛紛誘使華人個人不動產被轉換成公司股份,造成‘華人經濟成長由公司股權反映出來’的虛假現象。
馬化課題引起激辯
但必須充份瞭解的是,‘經濟參與權’的焦點在於‘貿易’,不動產不在計算中。因此。華人若是致力謀求40%參與權,就不能忘記或離開‘貿易’的焦點,就不能侵犯華人的不動產。”(324)
這個論調馬上被“西門雪”以馬化是不會生蛋的母雞“為題”進行反駁稱:“華族資本在圖存的脆弱基礎上,如果不加強組織,化零為整,急起直追,以期在國家經濟建設力面作出貢獻,肯定的必將被歷史潮流所淹沒,終致蕩然無存。
馬化控股所扮演的正是領導華族向經濟領域進軍的角色,雖然舉步艱難,卻還是一步一步地向前邁進,而且又有一批又一批覺醒的華族同胞尾隨而上,前途正顯露出一線曙光。”(325)
接著下來,出現不少正反文章,公眾人士至為關注。不久後鯨魚企業編輯部將有關文章編收在一本書內。這本書名為《馬化是不會生蛋的母雞?》。
導言說:駝俠的意見歸納為:
(一)馬華公會為了控制華人借身的政治支持,導致馬化控股以近3億的高價收購沒有理想回佣的合眾銀行,是一種“虛張聲勢,貽人口實”的錯誤,任何現代企業家都沒有理由把龐大資金綁死在利潤低微的公司上。
可是,馬化控股卻以總資本的半數112億元收購只有0.7%盈利的合眾銀行,這等於是綁死了2億元從華裔升斗小民身上取來的血汗錢。
(二)反對馬化控股鼓勵華人紛紛把私有地產註冊成為“公司”,侵犯華人社會不動產。
(三)大凡人類大興土木建造房屋,削弱經濟彈性,不是復滅,便是積弱受侮,所以馬化帶動華人社會發展屋業,購買房子,是帶導華人屋業發展商蜂湧著半睡半醒的華人社群,前仆後繼往鱷魚潭跳落。
反對駝俠論點的綜合如下:
(一)馬化收購合眾銀行,為華人在銀行業保留一席發言權,而土著控制了全國銀行的76%,政府不再發出新執照的情況下,馬化控股收購合眾銀行,變成了一個關係華人民族利益的問題,不應該反對;再者,銀行業是成長最快的行業,是一項長期的投資,是正確的抉擇。
(二)土地與不動產是“死”的,把“不動產”解凍為“生產力,是聰明的企業家策略,把“死錢”變成“活錢”是變動的經濟,加速經濟成長。
(三)“房屋貧困論”是“故意放走大象專打小兔”,企圖蒙蔽華人經濟困境的真相。其實我國華裔近10年來經濟衰退,並不是因為購買房屋,而是在全國各戰略性的經濟領域,華裔的橋頭堡被一個個地擊破的關係。(326)
兩種不同的論點,反映了華人社會對馬華公會推動經濟大企業的矛盾。這個矛盾不僅對控股的策略有所爭論,同時更涉及政黨是否應與經濟企業掛鉤的論爭。與馬華 公會當權派持相反意見的認為,“政治商業化”將使到政黨削弱政治鬥爭的意志和模糊鬥爭方向,結果很可能因為過於重利,而忽視了政治懽力的爭取。
換句話說,政黨投入企業活動並非是明智之舉,亦不是政黨所應從事的。
民政黨和民主行動黨,明顯不苟同馬華通過控股,就能提高華人經濟地位的處理方式。
鼓吹華社取出存款
陳群川駁斥這種說法。他說:“如果我們要維持在國家經濟中現有的地位,就必須徹底改變我們的態度,以集體的力量,迅速的組織大企業機構。”
基此,他主張華人社團取出在銀行的存款,積極籌組規模龐大的企業公司,確保自己和下一代的前途。“如果我們不改變我們的態度,不改變我們 行政管理的方式,大多華裔經濟利益的前景,將被國內、國外的大企業圍攏,再過兩三代,可能會縮小到好像目前一些外國的‘唐人街’的淒涼情景。”(327)
雖然政治觀點大相徑庭,華人社會沒有否定的是:華人的經濟地位應關注和改善,否則將面對更多困難。馬華公會是認為,由政黨直接或間接催使經濟集團的實現,是有效的可行方案。但民政和民主行動黨則主張政黨難搞商業活動,應由私人或其他非政黨組織進行。
這是政治策略和政治原則的矛盾,也反映出華人社會政見的分歧。
(19) 馬華高喊團結口號
在政經掛鉤、鼓動華社進軍企業口號引起激辯時期,馬華不斷招兵買馬,大張旗鼓,通過5大計劃號召華人大團結,以給馬華足夠的政治力量,突破華人困境。
在拿督李三春的領導下,華人大團結已蔚成馬華的政治口號。拿督李說:“我們號召華人團結,旨在使華人對建設與發展國家作出貢獻,我們的子孫才能光榮地生存下去。我們要盡力共達致華人大團結的神聖目標,因為這是達致國民大團結的最佳途徑”(328)
為了消除馬華走“政治商業化”的觀念,李三春除了呼吁華人在政治上大團結外,也否認馬華公會直接參與大企業活動。
他說:“馬華公會不論在馬化控股或是多元化合作社中都沒有股份。馬華所作的是鼓吹一種概念,升斗小民可以聯合起來籌集資金搞大企業。他們可以通過這個大組織去改善他們的經濟地位。”
不過,陳志勤醫生則認為,馬華公會已通過其附屬投資機構“馬化控股”,廣泛的牽涉到工商活動中。或許不是直接的,而是通過它的代表人,譬如說:馬化控股是由馬華公會一名少壯派人物陳群川所掌理的。(329)
華裔醒覺捍衛權益
馬華公會本身在馬華控股和馬化合作社內沒有股份,這是事實。但由於馬華領導層一手推動的經濟實體,也就被許多人認為是馬華介入大企業活動。當然,說得客觀 一點,是馬華的一些知名領袖在負責大企業業務,因屬於同批的人,既是馬華要員,又是控股董事,不免被二合為一的看待,也造成馬華和控股的關係帶來各種各樣 的看法和評論。
在爭論中,馬華仍積力鼓吹它的政治哲學,即要通過華人大團結來捍衛華人的權益,例如陳群川局紳說:“如果500萬華裔團結一致,將可光榮生存下去。但如果500萬華裔再不醒覺,再不團結,將來的日子,可就不如今天了。”(330)
在這方面,馬青總團長拿督李金獅說:“有一位巫統高級領袖帶著半認真開玩笑的口吻說,你們馬青要首相增設一個副首相由華人擔任,並非不可能。只要你們500萬華人能團結一致的一天,不必你們提出要求,首相也不得不委任華裔公民擔任第二副首相。”(331)
言下之意,乃意指華人不團結,爭取不到更多的東西,包括第二副首相的委任。同時華人一直不團結,種族主義的極端言論會得逞。(陳群川於1981年11月9日,在聯邦直轄區馬青千人宴會上講話要旨。)
在政治鬥爭的策略上,馬華無可置疑的以團結作為號召,但在實際的環境中,政黨內的鬥爭持續發生,政黨間的鬥爭也此落彼起。這反映在馬華內 部進一步消除曾永森派的勢力和孤立“獨行俠”拿督何文翰;以及在黨外,反擊民政黨要分享在國陣的代表權。當然,和民主行動黨的鬥爭更加尖銳化。
這些個鬥爭,也牽涉著拉攏其他政黨和原屬無黨派的人士加盟,包括拉攏前黨員歸隊,例如民主行動黨議員的跳槽、華教人士的入黨、拿督王成就和鄭安泉的歸隊等。
馬華民政暗中過招
為迎接1982年的大選,馬華已作好全面出擊和調動,這包括和民政黨硬碰硬,力爭在國陣的代表權。馬青總團長拿督李金獅這樣表示:如果在 來屆大選中,馬華國州議會席位的分配,不能與該黨組織力量的強大成正比例,或被減少,他將向中央建議用馬華黨徽參加競選,而不再受國陣的約束。(332)
民政黨也有同樣的表示,主張和馬華爭一日長短。但國陣主席拿督斯里馬哈迪醫生,反對國陣成員黨各用黨徽競選。”(333)
再者,選舉委員會較後公佈49個選舉標誌中,巫統、馬華和國大黨的黨徽不列在內,意味著馬華自行參選的可能性已不存在。馬華不分,民政當然也不會分。後因為席位分配對馬華有利,乃引致民政的不滿。
而這兩黨雖屬國陣成員,暗中或公開過招已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對馬華本身來說,兩個重要的改變是,署理總會長拿督何文翰被除名,未被推薦為候選人,總會長拿督李三春則移師芙蓉市區,面對民主行動黨主席曾敏興醫生,作一殊死戰。
(20) 馬華高喊團結口號
民政黨身為國陣其中一員,和馬華爭奪代表權和議席的問題越來越嚴重,而且也在互挖牆角,雖然,曾永森加入民政和其支持者的尾隨,給馬華帶來衝擊,也給民政黨增加勢力。不過,還有一個更足以反映華人思潮變化的是董教總部份人士,被民政黨爭取過來。
這8名人士是:董總法律顧問郭洙鎮、檳威華校校友會聯合工委會秘書江真誠博士、董總法律顧問王天慶律師、理大講師楊宗、育才獨立中學總務黃仲軸、育才校友會總務黃錦坤、斗華新村小學校友會主席張文惠及萬里望華小二校董事主席鍾連賢。
他們在一篇聯合文告中說:
“長久以來,我們響應董教總的號召,自發自動地參與多方面的艱苦工作,使董教總在保衛華小、支持獨中、發展高等教育的運動中,發揮了它現在所享有的影響力。然而,這場華教運動的長期經驗一次再一次地告訴我們,作為一個壓力集團。通過間接的方式來爭取華人文化教育的合理權益,假手於某些政黨,經過了最大的 努力,也沒法取得理想的效果。”
“所以,我們一致認為,在現有華教運動不斷發展的同時,應該嘗試另闢一個直接爭取的政治途徑……。我們決定跨出一步走向政黨政治。”
“在這關鍵性時刻,我們決定參加民政黨。我們的最終目標是通過民政黨這股不斷發展的政治力量,努力謀求結合其他華人政黨與社團,把政治力量凝聚起來,促進華族趨向更大的團結。其次,民政黨接受我們對語文教育及文化方面具體看法,作為民政黨今後的工作綱領的一部份。”
“這項抉擇,決不是我們個人的單獨決定。而是一項集體的決定,我們現在肩負使命,以個人身份參加民政黨,目的在於為華教運動的新嘗試,充為開路先鋒。”(334)
民政接受教育綱領
董教總一些人以個別身份參加民政黨所持上述理由外,也同時與民政黨對教育問題達致協議。換句話說,民政黨全部接受這些華教人士提出的綱 領,包括確保華小永不變質;支持華團對3M制的共同願望,爭取政府公平對待各源流公立及私立中學;允許及鼓勵創立各源流民辦大學;多元種族的社會應有多元 文化;爭取刪除或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21條(2節)。
這些綱領是董教總一向來的立場,因此說入黨人士把董教總的願望帶進民政黨也無不可,但是董教總及民政黨外的政黨是否同意他們的行動,那是另外一個政治問題。
馬華雖然沒有公開反對,但並不支持這種舉動,更不同意董教總提出的三結合的概念。民主行動黨則乾脆俐落地反對,林吉祥在一篇文告中說:“民主行動黨對此發展感到悲傷。因為它已嚴重地損害民主行動黨這16年來在國會內外對華教、語文和文化的鬥爭。”
民行黨也形容這些人在大選前加入民政黨,是有意挫折民行黨的政治鬥爭。(335)
民間社團的反應有褒有貶,但董教總重要人物如林晃昇、陸庭諭及沈慕羽等均激賞8位華教人士加入民政黨的動機,也呼籲華社給予鼓勵以實現願望。他們並認為這些人在社團的工作若無衝突,可不必要辭職。(336)
整個局面已較為清楚擺明:8位人士的入黨是帶著董教總的理想,當然他們的入黨不能指說董教總已介入政黨政治,但在其他以華人為基礎的政黨來看,董教總已是偏向支持民政黨。
由於這樣,華人政黨間的鬥爭越形尖銳化,而華人社會也因此出現更大的紛爭。
接著下來,在檳城,也有10名文教界人士加入民政黨,包括許子根博士。
大選席位不夠分配
民政黨在收納拿督曾永森和華教人士後,情況有所改變。如果說過去民政黨領袖並未突出教育問題,尤其表現出捍衛華教的立場,那麼在這之後,民政黨已熱衷於文教領域的問題。
這不能說是好事,不過,整個民政黨是否已和華教人士的鬥爭相結合,是見仁見智,也是值得商榷的,因為在民政黨內,有受英文教育的黨員,有 非華人黨員,也有一向不與董教總掛鉤的黨員,他們的表態是不明顯的,尤其是對競選席位的分配,由於民政所得到的分配額有限,又要派華教人士出陣,致使黨內 一部份黨員不滿。
儘管形勢看來對民政黨有利,但它在國陣內得到的議席分配額是失望多過喜悅的,不僅沒有太大的增加席位,在檳洲的堡壘反而與馬華公會平分秋色,在州議席各分得8個席位。這對民政黨無異是個沉重的打擊。
(21) 政黨華團反對三M
1982年大選前夕的形勢,對民主行動黨是不利的,因內鬨和分裂造成的創傷尚未治癒,又面對馬華和民政的夾攻,再加上董教總人士提倡三結合和華教人士參加民政黨,使到民行黨在調兵遣將方面更為棘手和謹慎。
特別是丹絨國會和甲洞國會選區,提名後變成民行黨和董教總人士短兵相接的場所。
林吉祥面對的問題不僅於此,他還要考慮到用甚麼人,來收拾民行黨形容的“叛徒”。在馬六甲的陳德泉無疑已成為林吉祥本身要對付的人。再加上馬華總會長拿督李三春有跡象要移師芙蓉攻打,致使民行黨不得不集中火力。
在這種情形下,民行黨要員幾乎分身乏術來進行競選宣傳。
其實,80年代華人政治形態的變化是顯而易見的,最主要的反映在董教總被直接捲入政黨鬥爭中。過去是華教問題成為競選的熱門課題,而且成為反對黨的有力武器,但轉入80年代,華教問題不一定對反對黨有利。
民主行動黨更形容董教總的“三結合”是“三打一”,聯合民政和馬華對付民行黨。民行黨和董教總結下糾纏不清的恩怨,也起於這個因素。
沒有人會否定劃教總扮演維護華教的角色,爭取創辦獨大而導致打官司即是一個例子,而在1982年大選前,提出對3M制度的質疑又是另一個例子。
質疑3M制度浪潮
因為3M制度的概念和其內容在初期並未明確誌明華文的地位,觸發華人社會掀起一陣質疑3M制度的浪潮。事緣教育部長拿督蘇萊曼道醫生宣佈,將於1982年 試行及1983年全面正式實行的小學三3M課程綱要下,華文小學只有華文和算術課本是用華文編寫,其他科目的教材是用馬來西亞文編寫。
至於音樂科,在華小所教導的50%歌曲是馬來歌曲,另外50%是由馬來歌曲翻譯過來的華語歌曲。(337)
全國董教總對此表示震驚。在一篇文告中說:“教學謀介語用華語,課本教材則是馬來文,這是非常荒謬的事,是任何有正常思想的人所不能接受的。
用國語編寫道德教育,人文,環境、音樂、圖工──但可用華語教學,是非驢非馬的做法,是開了“變質華小”的先河,是侵蝕華文教育又一項重大措施!
董教總並向以華人為主的政黨和華團發出緊急呼籲,為了維護華小不被變質及民族文化而團結起來,並以一致行動,捍衛民族的尊嚴。(338)
這項呼籲,終於產生效果,全國各地華團紛紛起來反對3M課程,政黨也強烈反對。無形中,3M問題給華人社會一個團結的機會,上下一致,這 是罕有的現象,更難得的是,董教總扮演了中間人的角色,成功地拉攏馬華、民政及民行黨分別與董教總發表聯合聲明,堅決表明反對3M課程綱要的規定。
馬華公會的代表拿督李金獅、拿汀巴都卡周寶瓊、周福泰、黃木良和施敦和等人,與董教總代表林晃昇及陸庭諭等人舉行會議,並聯合拍電報給教育部長,促在問題解決之前,暫緩在華小試行3M制度。
董教總及馬華的聯合聲明中說:“教長宣佈的措施是華小變質的前奏曲;它不但違背全體華裔公民接受母語教育的願望與基本人權,同時也牴觸了內閣教育檢討報告書的第一條建議及聯邦憲法152條,動搖各族人民團結的基礎。
在華小處於生死存亡的時刻,全國具有化表性的華人機構,應立即行動起來,共謀對策,以達致華人大團結的目標。”(339)
三政黨反對3M制
接著,董教總代表又和民主行動黨代表曾敏興醫生、林吉祥、李霖泰和陳勝堯等人對話,並發表聯合聲明中說:“我們一致認為,上述措施證實了 當局企圖假借行政措施,巧妙地通過3M制課程,在語文方面導致華小教學與考試媒介語的逐步改變;在內容方面排除華族文化的特徵,雙管齊下,最終使華小徹底 變質,變相地實行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條B項。
如果華小可以被變質,華族的文化、經濟、政治等權益也將進一步全面被剝奪,華族在本邦的地位也就不堪設想了。”(340)
同一天,董教總也與民政黨的領袖林敬益醫生、拿督曾永森及吳清德博士舉行聯系會議,並發表聯合聲明:“我們認為,如果實施教育部長所宣佈 的課程,勢必造成華小變質的前奏曲,華小保有現有的本質是華人社會最基本的願望,這是不可妥協的,一旦華小受到正面或側面,明的或暗的威脅,我們會站穩立 場,和全體文教團體、華團、政黨採取共同的立場,為華小不變質而力爭到底。”(341)
三個政黨一致表達了對3M制的反對,要求政府暫緩實施,並作修改,以確保華小不變質。這在華人社會來說,是值得嘉獎之舉。
難得的是,董教總完成歷史性的壯舉,成功地拉攏三個以華人為基礎的政黨共謀華教之生存。唯一美中不足的是,3個政黨都沒有在圓桌會議上共商大計和聯合發表歷史性聲明。
不過,就實質意義來說,董教總個別和三個政黨發表聲明,已激起全馬華人社會的支持,此起彼落的支持力爭到底的文告和聲明層出不窮,對華人的政治思潮起了很大的影響。
可惜的是,良機並不持久,過後3個政黨又陷入相互鬥爭,而且分裂越形嚴重。惟告慰的是,經華社的反對,政府也有了反應,直到最後同意修改所規定的課程綱要,允許以華文編寫教材,維持了華小原有面貌,這是齊心合力,團結一致的結果。
假使華人政黨和華團能以大局為重,發揚類似的“有異求同”的精神,則華社的局面會比較好轉,但是事實並非如此,3個政黨各行其是,而且到後來董教總也被拖入政治漩渦,一度成為備受民行黨抨擊的對象。
(22) 華教問題帶動思潮
對於董教總內一些人士的參政,我們有需要瞭解它的背景和動機。
董教總一向以來堅持它的為華教爭取生存和發展的立場,當3M制在實施之前,它已經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乃採取行動和政府的接觸,卻不得要領。
(一)1981年3月7日,董教總主席致函課程發展中心總監,要求討論新課程綱要,但未獲答覆。
(二)1981年3月11日,董教總呈函拿督慕沙希淡,要求討論3M,也未有下文。
(三)1981年4月7日,董教總向課程發展中心提出3M制的建議書。
(四)1981年5月29日,董教總發出第2封信,對英文課的教授提出建議,但2封信也未得到回覆。
(五)1981年6月14日,華小課程研討會在吉隆坡舉行,主辦者向拿督慕沙希淡遞呈備忘錄,要求會談,未得要領。
(六)1981年12月30日,教長公佈3M制新課程綱要,引致董教總抗議,且與3個政黨代表會晤交換意見,情勢如野火燎原,形成華社的熱門課題。
教育部長先後會見了3個政黨的代表,表明政府無意改變華小媒介語,但拒絕會見董教總的代表。這樣一來,激發董教總思及形成一股政治力量,以便能直接提出華教問題,而不再假手於政黨的傳達,或被拒於門外。(342)
有關問題在董教總領導層展開討論。“三結合”的概念便孕育而生了。董教總主席林晃昇於1981年4月12日,在雙溪大年舉行的董總各州屬會第13次聯席會 議上說:“目前面臨嚴重的教育、經濟與政治上的問題(他提及3M制,合眾銀行易手與社團修正法令),因此華人大團結的口號顯然存在著重大與現實的意義。特 別 是在政治上的大團結。”
董教總提出三結合
有鑑及此,聯席會議通過議案,響應董教總呼籲,願坦誠與各有關方面商討華人大團結方案。“三結合”的概念顯然呼之欲出了,比較明顯地闡述“三結合”的概念是董教總副主席陸庭諭提出的,他列舉5點實現華族政治力量的“三結合”(指執政黨內的華人政黨,反對黨與華團的結合):
(一)認識三結合是大勢所趨。
(二)堅持民族與國家利益超越個人與政黨利益。
(三)求同存異,解決歷史上所遣留下來的矛盾和恩怨。
(四)相互尊重忍讓。
(五)充份發揮民主協商精神。(343)
林晃昇和陸庭諭的言論發表後,“三結合”的運動宣告展開。由董教總擔綱,而以馬華、民政、人聯及民主行動黨作為爭取的目標;同時也計劃通過新的口號和概念團結全國的華團,以形成一個大團結的局面。
董教總鼓吹“三結合”及鼓勵有關人士參政,是鑑於過去扮演壓力集團無法達到所要爭取的目的,因而決定通過政治途徑來另闢新途徑。
董教總不是沒有考慮自組政黨,以期突破“壓力集團”的角色,不致要會見政府部長被拒,但在反覆思考和討論後,它選擇和現有的政黨接觸,到最後是民政黨和華教運動人士掛鉤。一批華教坋子的加入民政在大選前掀起一種新形勢,不過也帶來了更大的爭論。
董教總人士認為,這是一個新嘗試,是走向尋求政治途徑解決華教問題的第一步,但馬華公會未表態支持;民主行動黨是公開反對。這樣一來,“三結合”的概念爭執不休,褒貶毀譽參半,華社中也對這個問題未能取得一致的看法。
不過,董教總以華教問題來推動的政治哲學,形成了華社思潮的一個新概念,只是時機看來並不成熟,爭論以肯定和否定發展成黨的鬥爭,尤其顯著地反映在4月大選中。
從3M問題帶來的短暫“三結合”,不久之後煙消雲散。一方面是董教總人士決意過問政治,也就需要作出選擇;另一方面是3個政黨之間並沒有妥協的餘地,明爭暗鬥,此落彼起。由於一些華教人士投身入民政黨,馬華和民行也就不能表示支持了。
所幸較早前,黨政團的合作,終於使到3M教材有了改變,華文課本跟著出現。基本上保住了華小的本質,過後在政治上,3個政黨的步伐仍不一致,華社的傾向因人而異,乃至有所紛爭,這是大選前的動態。
(23) 華基政黨大選硬碰(完結篇)
全國大選於1982年4月7日提名,馬華、民政和民行黨可說是針鋒相對,短兵相接的,其中較突出的例子是馬華總會長拿督李三春移師芙蓉,和民行黨主席曾敏 興打對台;與董教總有聯系的郭洙鎮和許子根博士則代表國陣(民政黨),分別在甲洞和丹絨國會面對民行黨的陳勝堯醫生和陳慶佳。
彼此打著不同的旗幟,但都是為了爭取華人的支持。馬華的口號是“華人大團結”,給馬華一個機會尋求突破。民政的口號是“走馬來西亞人路線”,確保檳州政權。民行黨的口號是“壯大反對黨的力量”,阻止執政黨削弱華人權益。
至於郭洙鎮和許子根,他們有董教總人士作後盾,競選口號是別具一格的,似乎是執政黨內的反對黨,提出“打進國陣,糾正國陣”的口號,且強調的是民族教育問題。
不僅競選方式與勞工黨時代相似,而且也鼓起了左派份子加陣其中,左傾的思潮沉寂了一個長時期後,又借助董教總人士的參政多少復甦。這一種改變,是70年代所未有的,也只是80年代才啟開的新戰略。
民政推出“新的戰略”
“新的戰略”成了民政黨1982年大選的有利武器,它所灌輸的思想是要華人社會改變策略,並不以反對執政黨來爭取權益,而是通過與一些執政黨的合作乃至結合,共同捍衛華社的前途。“三結合”的概念也就是希望執政黨和反對黨連同民間團體結合一道,以華社利益為重。
但是,馬華公會並不服膺這一哲學,它堅持只有馬華公會領導華人,而華人的大團結是有馬華的旗幟下進行的,因此與民政黨的“三結合”概念掛不上鉤。
另一方面,居於反對黨的民主行動黨更是公開地反對董教總的策略,形容這是“三打一”,即指董教總和馬華及民政黨一道,來打擊民主行動黨。
整個競選運動在華人社會方面,幾乎把焦點注放在甲洞和丹絨國會,因為這已不被視為民行黨和民政黨的直接對壘,而是包含著董教總的力量和民行黨較一長短。
當然,其他的選區也有其重要性,例如馬華總會長拿督李三春在芙蓉國會選區,挑戰民行黨主席曾敏興醫生,林吉祥在馬六甲對壘陳德泉。這是關係到兩個政黨未來前途,不單是2位候選人的政冶命運。
華人社會在這種情況下,出現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的論調。不過形勢看來對反對黨不利,這是有內外因素。
內部的因素是民主行動黨鬧分裂後,元氣尚未恢復;外在的因素是董教總人士支持郭洙鎮及許子根2位候選人,使民行黨難以華教問題作為競選的 主要課題。這樣一來,1982年大選出現的情況是:華人政黨的相互罵戰,意氣爭辯多過政策宣揚。華裔選民的傾向顯得難以捉摸,但整體來說,國陣形勢良好。
國陣取得輝煌戰績
結果,在2M(馬哈迪與慕沙)的新人新作風下,國陣取得了壓倒性勝利,在總數的154席中贏得132席,可謂戰績輝煌。
反對黨,如民主行動黨和回教黨卻告失利,一些原屬於反對黨的傳統區也被國陣攻下。除開巫統外,最大收穫的是馬華公會,競選28席,奪得24席。民政黨參加 7席,也有5席取勝;反觀民主行動黨,從原有的17席跌到9席,其中3席來自東馬,如果不是從砂勞越勝了2席,民行黨國會議員數目更少。
無疑的,從中選的數目來看,馬華是已經達對了目標,大大地提高其政冶地位,尤其是李三春打敗了曾敏興,是馬華在政治上的大突破。民政黨表現也不俗,特別是在檳城州,派出8名州候選人全數勝利。
但是,由董教總人士公開支持的2位候選人一勝一負。勝者是許子根,他以834張多數票擊敗陳慶佳(民行黨候選人);失敗者是郭洙鎮,他被民行黨的陳勝堯以1205張多數票打敗。董教總支持的候選人未能全勝,雖令支持者頗感失望,但也以許君的勝利聊表告慰。
從表面上看,候選人的勝敗乃兵家常事,但實質上郭洙鎮與許子根介入政治,是董教總試圖扭轉多年來所處的不利局面,期望有代表或與董教總關係密切的人,把華教的聲音直接帶入議會或政府中。
這一種新策略,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先在華人社會製造輿論,“三結合”就是這個時期的產物。整個華人社會也因此對華教人士參政和“三結合”概念議論紛紛。
華人仍未真正團結
在一方面,它激起了華人對政治的關心,並刺激左派份子從中介入;在另一方面,華人社會的分裂帶來更大鬥爭。雖然馬華公會的華人大團結口號產生了作用,打了漂亮的一役,但華人的真正團結仍然是鬆弛的。
以下的數字可以提供答案:在華裔選民佔多數的選區,有關政黨在西馬得票總數及巴仙率如下:
馬華得票362,582張,佔36.66%;民政黨得票128,398張,佔12.98%;民主行動黨得票461,409張,佔46.69%。
換句話說,馬華和民政加起來的票數多出3個巴仙不到4巴仙。由此看出,華裔選民的投票傾向是不一致的。
總括而言,1982年大選成績顯示了執政的國民陣線,力量進一步加強,反對黨勢力有退無進。回教黨面臨較大的挫折,民主行動黨同樣陷入了低潮。一時看來,執政黨和反對黨的力量對比懸殊,難以分庭抗禮。實則,華人政黨的鬥爭越尖銳化,華人社會的問題累積越多。
80年代,馬來西亞的華人晉入了一個有需探知未來,卻又不知如何找尋未來的困境。
(完稿於1982年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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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262) 參閱《陳群川是怎樣的一個人》/鐵筆及冰凌編撰/現代出版社出版/1981年8月31日
(263) 參閱1980年02月27日《馬華公會卅一週年黨慶》宣言內容
(264) 參閱1980年03月24日《南洋商報》
(265) 參閱1980年05月21日《南洋商報》及5月22日《星洲日報》
(266) 參閱1980年03月25日《南洋商報》
(267) 參閱1980年03月27日《南洋商報》
(268) 參閱1980年04月27日《星檳日報》
(269) 參閱1980年01月03日《星洲日報》
(270) 參閱1980年01月14日《星洲日報》
(271) 參閱1980年08月02日《南洋商報》
(272) 參閱1980年9月17日《南洋商報》/陳志勤醫生《無私無畏》專欄:“最近的民政黨選舉事件”
(273) 參閱1980年8月19日《星檳日報》
(274) 參閱1979年01月21日《南洋商報》
(275) 參閱1979年04月06日《星檳日報》
(276) 參閱1979年06月25日《星檳日報》
(277) 參閱1980年05月02日《南洋商報》
(278) 這是根據筆者收到的信件作為標準
(279) 參閱1980年11月30日《星檳日報》
(280) 參閱1980年12月07日《星洲日報》及《南洋商報》
(281) 參閱1980年12月05日《是檳日報》
(282) 參閱1980年12月06日《星洲日報》
283) 參閱1980年12月06日《星洲日報》
(284) 參閱1980年12月06日《星洲日報》
(285) 參閱1980年12月06日《南洋商報》
(286) 參閱1980年12月07日《星檳日報》
(287) 參閱1980年12月08日《星檳日報》
(288) 參閱1980年12月08日《星洲日報》
(289) 參閱1980年12月10日《光華日報》
(290) 參閱1981年01月11日《星檳日報》
(291) 參閱1981年03月20日《星檳日報》
(292) 參閱1981年03月22日《星檳日報》
(293) 參閱1981年03月31日《星檳日報》
(294) 參閱1981年03月31日《南洋商報》
(295) 參閱1981年04月01目《南洋商報》
(296) 參閱1981年04月05日《星洲日報》
(297) 參閱1981年05月18日《南洋商報》,陳忠鴻醫生原為馬華妀革派,被開除後,與林敬益等人加入民政黨,而今又重返馬華。
(298) 參閱1981年05月025日《南洋商報》
(299) 參閱1981年06月03日《星檳日報》
(300) 參閱1981年06月21日《星洲日報》
(301) 參閱1980年09月10日《南洋商報》
(302) 參閱1981年10月08日《南洋商報》
(303) 參閱1982年02月17日《南洋商報》
(304) 參閱1982年02月24日《星洲日報》及《南洋商報》
(305) 參閱1982年07月08日《南洋商報》
(306) 參閱1982年07月07日《星洲日報》
(307) 參閱1982年07月10日《星洲日報》
(308) 參閱1981年04月9日《星洲日報》
(309) 參閱1981年04月07日《星洲日報》
(310) 參閱1981年04月13日《南洋商報》
(311) 參閱1981年01月01日《南洋商報》/《砂州政海波譎雲詭又一年)/作者韓國華
(312) 參閱1978年10月28日《光華日報》
(313) 參閱1982年06月25日《星洲日報》/《拿督阿瑪楊國斯訪談實錄》/訪問者洪松堅
(314) 參閱《砂勞越第一省獨大運動與獨中基金論爭輯》/1980年10月榮義出版社出版/第22及23頁
(315) 參閱同上/第50頁
(316) 參閱同上/第77頁至82頁
(317) 蔡氏公會代表蔡明田在華總大食上,講話內容。
(318) 參閱《砂勞越第一省獨大運動與獨中基金論爭輯》/第43頁
(319) 參閱1980年06月17日《砂勞越晚報》
(320) 參閱1981年03月15日《南洋商報》
(321) 參閱1981年03月22日《星洲日報》
(322) 參閱1981年05月18日《星洲日報》
(323) 參閱1981年07月11日《南洋商報》
(324) 參閱《馬化是不會生蛋的母雞?》/1982年7月鯨魚企業出版/第11頁
(325) 同上/第15及16頁
(326) 同上/第1至第5頁
(327) 參閱《陳群川是一個怎樣的人》書內有關大企業運動的摘錄
(328) 參閱1981年09月20日《南洋商報》
(329) 參閱1981年08月20日《南洋商報》/陳志勤醫生專欄《無畏無私》
(330) 參閱1981年09月28日《星檳日報》
(331) 與(330)同
(332) 參閱1982年02月8日《星洲日報》
(333) 參閱1982年02月10日《南洋商報》
(334) 參閱1982年4月1日《星檳日報》
(335) 參閱1982年4月2日《南洋商報》
(336) 參閱1982年4月2日《星洲日報》
(337) 參閱1981年12月30日《南洋商報》
(338) 參閱1982年01月01日《南洋商報》
(339) 參閱1982年01月05日《星洲日報》
(340) 參閱1982年01月06日《南洋商報》
(341) 參閱1982年01月06日《星洲日報》
(342) 參閱1982年01月30日《南洋商報》/陳志勤醫生《無畏無私》專欄
(343) 參閱1982年06月30日起在《南洋商報》連載的《華裔政治運動史稿》/作者任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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