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我的照片
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8.8.04

第十三章:对哈仑先爱后恨

敦拉萨当权后,刻意扶持拿督哈仑成为巫青团长。同时召回被东姑排斥的马哈迪医生和慕沙希澹,而其爱将之一加沙里则在竞选巫统副主席时落马。

当首相5个多月后,敦拉萨于1971年2月宣佈恢复国会民主,国会重开。这意味着紧急状态的结束,但新的民主制度已和东姑的时代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反映言论的约束和制定新的政策,“513”是历史的转捩点,这是不争的事实。

1971年的巫青党选中,一位引人注目的人物登场,他就是在日后成为争议的人物拿督哈仑。

拿督哈仑依里斯较早前是雪兰莪的法律顾问,在1964年大选后,原任州务大臣拿督阿武巴甲引退,在敦拉萨的极力推荐下,哈仑成为新的州务大臣。

“513”事件爆发时,更把哈仑推进备受争论的地位。不过,他在巫统内势力却不断扩大。

当年拿督洗努宣佈不再担任巫青团长,他嘱意副团长拿督阿里阿末扶正,而刚从英国深造回来的慕沙希澹则跃跃欲试。有意要竞逐巫青团长职(慕沙在1969年被东姑解除官识,但未逐出党;被驱逐出党的是马哈迪医生)。

不过,当吉兰丹一个区会提名哈仑角逐巫青团长时,慕沙宣佈撤消角逐,因而获当选副团长。

那年敦拉萨(巫统主席)支持让哈仑成为巫青团长,他顺利当上此职,得以在党内提升地位。

1972年的巫统改选中(任期改成3年),主席和署理主席自然由首相敦拉萨和副首相敦伊斯迈医生担任,没有争议。

但要选出3名副主席时却有6人提名角逐,他们是敦萨顿、敦嘉化巴巴、马哈迪医生(在当选前,马哈迪在哈仑的大力支持下,得到敦拉萨热烈欢迎回归,虽然这不是东姑所要看到的,但东姑已息影政坛,一切由敦拉萨作主),丹斯里赛纳雪、敦胡先翁及丹斯里加沙里沙非依。

这6人中,有一人被敦拉萨倚重的是加沙里,他希望加沙里能当选3位副主席之一,但受到哈仑的阻力。哈仑控制下的雪州代表拒绝支持加沙里,因此败落,也导致两人日后失和。

主要的原因是哈仑一派看到如果加沙里竞选成功,很可能在未来成为敦拉萨的接班人。

不过,他却没有注意到胡先翁和嘉化巴巴后来的强劲。结果连同萨顿当选为巫统副主席。

胡先翁在这一场选举中脱颖而出,决定他在日后平步青云,直登首相宝座,也许是他始料未及的。

可是另一方面,敦拉萨眼见爱将加沙里落马,开始对哈仑有所戒心,他察觉到哈仑的威胁迎面扑来。

严格来说,敦拉萨在党和政府的地位丝毫没受动摇,反而更加强大。他的政治策略也许是东姑意想不到的,在一方,他以首相的身份与回教党合作,达成巫统与回教党在全国和州政府事务的全面结盟,即意回教党人在中央担任内阁部长,成为联合政府一员。

在州政府方面,回教党仍在吉兰丹当老大,在其他州,则有议员成为行政议员。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其他州和其他政党,那就是民政党在槟州与巫统组成联合政府;人民进步党在霹州与联盟组成联合政府;而砂劳越的左派人民联合意外地也被拉拢加入砂州联合政府中。

这些步骤在1972年推开而在1974年宣告成熟,敦拉萨于是宣佈将联盟组织扩大,取名为“国民阵线”(即国阵)。民主行动党因与马华密谈失败,未有加入。

于是我们看到1974年8月的全国大选尽是国阵的天下,在缺少反对党的对抗下,取得绝大多数席的优势。

必须交待的是,1974年大选前的l年,即1973年8月2日,巫统署理主席兼副首相伊斯迈医生与世长辞,留下的空缺马上由敦拉萨择人填补。在3名副主席中,敦拉萨选回南马人(伊斯迈医生是南马人)胡先翁接任。

胡先翁的声望是盖过嘉化巴巴和萨顿的,因为他是巫统创党人拿督翁的儿子,也是巫青团首任团长。更重要的是,他不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敦拉萨很放心选他作副手。

他看到的胡先翁与伊斯迈医生一样,是一位正直的政治家。虽然胡先翁在后来才重归巫统,在党龄上较另两位副主席为少。不过,真正论起党龄,他又是不争的创党先锋之一。

敦拉萨有了胡先翁的配搭,在1974年的大选锋芒尽露。

在华人社会方面,因为敦拉萨成功地与中国建交,得到华人的空前支持。

在马来社会方面,已与回教党结盟,因此在很多选区,国阵派出的候选人都不劳而获。

我们要特别提到的是,在当年的大选,敦拉萨一手安排的重要候选人都顺利过关。

这些人包括丹斯里加沙里、慕沙希澹、马哈迪医生、东姑拉沙里、拿督哈芝拉曼耶谷及拿督阿都拉阿末,这些人在大选后成为内阁的重要成员。

敦拉萨进一步巩固了其势力,在党内几乎没有对手,但不甘只限在雪州的拿督哈仑想尽方法争出头,可是他比敦拉萨慢了一步。在敦拉萨完成他的内阁及党的安排后,哈仑是要割除的下一个目标。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