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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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5.6.05

馬華民政合併論

我在《馬華與新民族主義一文》中提到的一點就是馬華應促成與民政黨的合併。

我的論述包含歷史與現實的兩個層面。

從歷史而言,成立于1949年的馬華公會直到今天仍然沒有改名,全名是“馬來西亞華人公會”。作為一個政治團體,意味著這個黨是“代表華人的”。華人可以拒絕馬華代表華人;也可以通過民主投票否定馬華的代表權。但從1955年有選舉制度以來,除了1969年大選受重挫(但仍保留13名國會議員)外,馬華都取得一定的議席,且一直以來都是在執政黨聯合陣線內聲稱代表華人而參政而進入內閣。因此馬華必須牢記它的使命和職責就是維護華人在這個國家的權益,進而引導華人在多元種族的國家中創造一個和諧社會。

但是馬華的代表性在60年代受到左派反對黨社陣的挑戰,並從意識形態的鬥爭中指馬華是“照顧資本家利益的政黨而忽略了廣大中下層人民的利益”。這種鬥爭在70年代宣告結束,因為社陣已不存在,而且在69年的大選已退出憲制鬥爭。

不過,在另一方面,馬華的完整性卻因自身的分裂而受到挑戰。先是1961年林蒼祐(原為馬華第二任總會長)拉隊另起爐灶,成立“民主聯合黨”。繼之在1968年,民聯黨又搖身一變成為民政黨,且在1969年的大選取代馬華在檳州的主導地位,成為執政黨。然后又于1972年巧妙地與巫統組成檳州聯合政府,更在1974年加入擴大了的聯盟而成為“國民陣線”的一員,與馬華在國陣內“同床異夢”。

差不多在同一個時候(1973年),馬華的改革派領袖林敬益在與陳修信鬥爭失敗后,拉隊加盟民政黨。到了1981年,原任馬華署理總會長的曾永森在1979年鬥不倒李三春后又過枝民政黨。
至此我們看到民政已幾乎蛻變成馬華分裂出來的另一個執政黨。

雖然在1981年,馬華成功地拉回改革派一員大將(陳忠鴻退出民政重投馬華),又于1990年再拉曾永森回歸馬華,但並沒有改變馬華與民政在國陣內的明爭暗鬥的局面,表面的合作無法掩蓋兩黨領導人間積壓已久的恩怨。

這種上一代遺留下來的糾纏不清的后果起因于馬華的分裂,每一次的修補關係都是為了應付反對黨的挑戰,從來未認真的考慮民族主義的重要性和華人權益大過黨的原則性。抑有進者,隨著新生一代的分別加入馬華或民政黨,被灌輸的不是新民族主義的思想,反而把上一代的恩怨拉下來,並相信兩黨的存在是必要性的,其中一個最強烈的理由是:民政黨是“多元種族”的政黨,馬華是“單元種族”的政黨,因此兩黨的合併是不可能的,也不需要合併。因為合併以后黨的利益會受損,個人也因此可能失去在黨的地方上領導的地位;而中央方面也許要作出犧牲。與其合併,不如保留現狀為好。

可是如果我們從現實來探討,則不難發現馬華的“單一種族”也是溶入多元種族的國陣大家庭內,它不可能自行起而執政;同樣的,民政黨的“多元種族”理念放在國陣的天秤來檢視,也成了代表華人族群的政黨。換句話說,現實社會把馬華和民政定位在代表華人族群在國陣內一起為實現“馬來西亞民族”而鬥爭。

至少在巫統看來情形就是如此,不然巫統基層的地方領袖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檳州首席部長應由馬來人出任或採用輪流制?因為他們的馬來民族主義思想使他們感受到馬來人在州內被“邊緣化”已是時候要求改變(這種說法並無事實根據,僅是一種民族情緒的表達)。

所幸我國首相阿都拉以開明和快迅的反應把大局擺定:“國陣已有協定,首長不採輪流制,一切保留現狀。”這是延續前首相馬哈迪所堅持的開明政策,沒有必要牽一發動全身。《南洋商報》在5月25日的社論《檳首席部長職不應輪任》是及時和切中時局的評述,我對此表示激賞和贊同。

不過五年或十年后,巫統的地方領袖還會不會再次挑起此課題?不但是巫統中央領袖關注的事,而且馬華和民政也應有所警覺,不能再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傳統,不必加以重視。這已經不是馬華或民政的人任首長的事,而是傳統是否會再一次被基層挑起以尋求政變。

除了這個現實的政治例子外,華人社會也在多元種族的國家面對一波又一波的挑戰,這就需要馬華及民政認真地考慮如何建構一個新民族主義來確保社會的和諧與平衡。因此,馬華也好,民政也好,在政治現實下,已不能對追求真誠合作乃至合併事置之不理或不當成一回事。

我要說的是:兩年前啟開的兩黨合併工作團應重新開動,國家主義下的各民族利益的合理協調與分配已是馬華和民政的頭等重要議程,進而完成兩者之間的統一與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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