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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2.3.06

“一校之主”与“一校之长”之争

原本是一场食堂主权风波,终于演化成两个主要团体针锋相对,而且又带出一连串的相关课题,包括贩卖部的主权及额外教学与补习的课题,更进一步挑起贪污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一时之间,评论文章纷纷出笼,集会声讨及反击声不绝,也把学生及家长牵扯进来。

到底问题出在那里?首先是改制后,教师和校长都成为公务员,在法律下,校长的老板是政府,因此他们有权组织职工会争取与捍卫自身的利益,于是有了全国校长职工会之设。

但在另一方面,校长也是教育部委派的代表和执行人。所谓一校之长也相等是一间企业公司的 CEO 。在面对教师、学生、家长乃至董事和赞助人时。校长已不能被视为职工一份子,而是代表“资方”行事。这就是说,校长在教育法令和条例下,他扮滨双重角色。对政府是职工;反过来对其它人士时,他就是关键人物,拥有相当的权力。正如校长职工会主席江秀坤曾说,校长与董事是伙伴关系,不是主雇关系。这已经明白告诉我们:当华校接受改制后,权力已归到教育部,而教育部又根据条例和权限把权力交给了校长,以致校长的权力相对的扩大。

最明显的例子是,在教育法令下,所有改制的国民型学校的董事会已被改组成“学监会”(或称为董事会)。表面与过去的称呼一样,实质已经改变。因为它不再是过往的由赞助人选出,而是依教育条例组成,即五个方面各有三个代表。

在这个组织下,校长是董事会的当然秘书,意味着他代表教育部也是董事成员之一。若没有秘书行事,董事会的操作是不容易顺畅的。有了秘书管理所有的文件,包括向教育部呈报人选,校长的“权威”也就从中建立起来。在一般上,董事会讨论的事项都是依据校长的报告进行讨论。除非有关的学校还有另一个大董事会存在自行开会作出重大议决,否则在学监会(小董事会)内校长也成了“资方”的重要一份子,与其它董事是平起平坐的。

这种关系看起来是“调和”的,显示董教一家亲。在太平盛世,自然相安之事,但也潜在“矛盾”。一旦有所冲突时,也就使矛盾激化,近些日子董总与校长职工会关系的“恶化”显露了机制的不健全。一个原则性的问题于兹产生:到底校长是“劳方”还是“资方”的人,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如果将校长摆在“资方”,那么他的角色就是与董事会(学监会)共进退,且要以董事会的意见为依归。董总就是坚持董事会是一校之主,而一校之长得配合一校之主的行动。学校食堂风波中就考验了校长应该怎样做人?是政府的职工,听命于教育部的官员指令或跟董董事会的议决走,成为“资方”的一个“前锋”?有的校长也因此说他们成了“夹心人”,左右为难。

这样看来,教育部实有必要修改教育条例下的董事会章程,将某些特定权力,尤其是校产管理的主权交回董事会(如是属于半津贴的学校,学校是由董事会筹款兴建的,也多数成了校主),而校长不再是当然秘书,以免身份尴尬。这样的分工合作,自然会分清彼此的角色和职责而不被混淆。

其次在教育条例下,家教协会的组成也要有些改变。老师选出他们的理事,家长选出他们的理事,共组家协,重要职位也要列明。如果合在一起选,一般上家长是不热衷参加大会的,也就出现一些的评论指说,校长在当然顾问下,可以影响老师投票,把未属心意的家长不选入理事。当然如果家长热烈出席,校长是无从操控整个局面的,反之校长就是灵魂人物。

家协的作用就是作为董事会的补充机制,共同把学校理好,它们也尽力配合学校,开计算机班,额外补习班,并筹款改善学生福利等,但今天的争执已提升到贩卖部的主权归谁?是董事会?家协或校长?或三方协调?

基此,校长职工会与董总的直接对话是不可避免和必要的,也唯有这样,才能把面对的指责说清楚。我们不向后看,只向前看,也许可解决产生的疑义和争议了,而扮演最重要角色的是教育部,这就有劳马华公会(有代表在教育部当副郭长)挺身而出促请教育部交待食堂、贩卖部和相关的主权,不能再保持沉默了!理应分清“一校之主”和“一校之长”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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