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独立后先后经历11次大选。如果连同独立前的普选(非全部民选),共是12次大选。从最初的选民只有一百余万发展到今天逾一千余万人,增加了10倍。但历届参加投票的选民平均70%。例如2004年的投票选民是73.90%。换句话说,在人口二千四百万的国家,由七百万的选民决定未来的命运,约占人口的30%。因此民主选举这码事,是由不到一半的人口来作出取舍。
在历史上,执政的联盟(74年扩大成为国阵)一向以来掌控中央政权,先后曾经失掉吉兰丹、丁加奴和槟城的州政权;在东马则一度失掉沙巴州政权。这就是说,我国政治从来没有变天,而曾失去的州政权现在又回到国阵的怀抱,只剩下吉兰丹州仍由反对党执政。由此显示出执政党和反对党之间的势力是十分悬殊的,但这又不是说反对党没有选民支持,因为在简单多数票即胜出的规则下,反对党赢得的席位不足与执政党分庭抗礼。如果在选票上进行分析,执政党平均得票率在50到60%之间,而反对党得票率平均在30余%到40余%之间。拿1999年的大选成绩来说,国阵得票率占56.64%,而反对党得票占43.36%。这一年国阵备受挑战,但它还是在194个国席中取得148席,超过2/3席。至于在2004年形势大好下执政党赢得73.90%的选票,反对党下滑到36.10%,以至前者在219个国会议席中,拥有199席的绝对的优势,远远超过所谓的2/3席位,形成一党坐大的局面。
不过我们也发现到不论是否有吹反风,一般上每届的选举,居有利地位的执政党总有40%以上的铁票,反对党通常有30%的固定票,剩下的30%选票则是双方必争的对象。
这30%有人指说是游离票,不是某方面的“铁票”。当然也有人指没有这么多,约有20巴仙是游离票,关键在于参选的政党如何把 他们争取过来。不论指数多少,我们把它称之为“情绪票”。所谓的“情绪票”不是说选民在闹情绪,而是他们心中有各种不同程度的怨言和牢骚,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乃至就业问题带来的冲击,使他们未有明确的表态,或已有表态,但仍未最后决定会投,票给那方面。
在这种情形下,执政党便会打出“感情牌”,因当任议员较多接触选民,有了或多或少的感情,通常是通过服务及拨款建立感情,希望选民会“投桃报李”。尽管候选人也知道这些选民不是讨厌他们,也许他们更爱“罗马”,有求变的心态,因此说好说歹提出这个保证和那个承诺,希望“求变的人”在内部求变,不要阵前换马。
可是在反对党方面,它就鼓足干劲要这些选民不要“感情用事”,而是要以求变为重。若是对现状不满,便敢敢表达出来。不要再犹豫不决。这类的宣传可称之为打“激情牌”(挑起选民的情绪,有人称之为煽情)。这就是说,“感情牌”和“激情牌”成了未来大选的其中一个显著的特征,尤其是在城镇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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