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前10年,也就是1947年,到底有什么重要意义?从历史上来说,是马来亚乃至马来西亚历史的转折点,也是政治的一个分水岭,因此它是值得一提的。
其演变是这样的:1945年8月15日,战败的日本宣布投降,马共走出森林,在一些城镇设立“人民委员会”。9月英军开始陆续返回马来亚。经过协商,马共6千800人于12月向英军事政府缴械,重返社会,随后成立抗日军人退伍协会。
也在同一年的12月,一个命名为“马来亚民主同盟”的政党在新加坡成立,而较早之前(即1945年10月),一个以马来人为主的马来国民党(又称马来民族党)成立,这两个政党都有左倾的思想。
1946年正月,英国正式公布《宪制白皮书》,决意在马来亚实行“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ion)宪政。主张马新分家,没有提及统治者的地位和马来人特权,完全开放公民权。马来人群起反对。在拿督翁领导下,马来人团结大会于3月举行,催生了“巫统”。4月的时候,各州苏丹在马来人支持下抵制新宪政下的总督就职礼,造成“马来亚联邦”宪政受阻,无法落实。
同年6月,巫统与英国商谈另立新宪制,7月统治者加入,因而成立一个由英国6人,统治者4人及巫统2人组成的“工委会”草拟新宪制。不久之后,《新宪制蓝皮书》草拟出炉,其特点是马新依然分家;维护苏丹地位和马来人特权,回到1941年以前的传统;放宽公民权申请;中央集权;但未提及自治与独立的时间表。
1946年12月,在马来亚民主同盟主导下,组成泛马联合行动理事会(PMCJA),以陈祯禄为主席,领导反对新宪制。接着在1947年2月,离开行动理事会的马来国民党另立“人民力量中心”(PUTERA),也同样对新宪制有意见,且提出所有马来亚公民一概称为“马来由”民族。
1947年3月,由陈祯禄领导的阵线改名为“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AMCJA)与马来国民党领导的人民力量中心(PUTERA)合作,上书英殖民大臣,提议修正新宪制。
1947年7月1日,英国不理会反对意见,公布定名为《马来亚联邦协定》草案的《宪制蓝皮书》。与此同时,在陈祯禄领导下的两个组织也公布了《马来亚人民宪章》草案,接受所有公民一概称为“马来由”,主张一个统一的马来亚,马新不可分家;全部议员民选;所有效忠人民,在政治上一律平等;接受苏丹成为“立宪君主”;马来人自行管理回教及马来风俗习惯事务及特别照顾马来民族,以提高生活水平。
但英国不接受此议,陈祯禄在李光前(马华工商联合会总会长)的支持下,于1947年10月6日发表《全国大罢市宣言》。呼吁全民在10月20日举行全国大罢市一天,抗议《新宪制蓝皮书》。结果在这一天,全马(包括新加坡),各行各业停市,停工和停学,成为历史性的日子。
英国不理会“大罢市”带来的“震撼”,按既定计划,在1948年2月1日正式使《马来亚联合邦协定》生效。不久。马来亚民主同盟在受局限和压力下,自我解散。6月马共被宣布为非法组织,转入地下进行游击战。翌年(1949年)在陈祯禄领导下,另创“马华公会”。1950年马来国民党被查禁,马来亚的历史也因此1947年而改写。短片《独立前10年》正是为此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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