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建议制定“反跳槽法令”,以阻止已中选的人民代议士跳党。他认为此法令不仅为国阵着想,而且也有利于反对党。
我们不知道国阵政府会否接纳他的建议,但我们在原则上支持他的理性观点。因为长久以来,我们对于中选的议员随自己的喜恶而跳槽到别党,还沾沾自喜说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叛党”,结果是过档了执政党后,个人升官发财,又不见得老百姓的日子因他的“荣华富贵”而一起好起来。因此我们不但反感,也认为这類人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要再谈“为民服务”的高调。
理由很简单,既然他是在某党的旗帜下竞选而胜利,那意味着人民投党也选人,他应对党负起责任。如果认为党辜负了他,他应该退党而成为一名独立人士,继续为选区人民服务。若要投身执政党,他就应该辞职再竞选。如果选民再支持他中选,那就意味着选民支持他这样做。要不然自己召集了一些选民以示支持或自称已问过选民,说是同意跳党,便大摇大摆地走进另一座庙当和尚,那是愚弄选民的智慧。
这类的跳槽议员,也被人形容为“政治青蛙”,在过去只有反对党人跳到执政党,而未聽闻有执政党议员跳槽反对党。其中最受伤害的莫过于民主行动党,林吉祥也曾为此要求国会制定反跳槽法令,都未得到回应。因为反对党议员在过档执政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必大惊小怪,何必修改法令呢?意思是说反对党应约束自己的议员,不要怪执政党向他们招手;若他们不要跳党,怎么拉也拉不动的。
还有一位身受其害的是原沙巴首席部长的拜林,在1994年2月的沙州大选中,他领导的团结党以25比23席险胜国阵,但在不到一个月内,团结党议员纷纷倒戈投向国阵,拜林因之倒台,从此再也拿不回州政权。这一惨痛的教训也引发他要求修改法令阻止议员跳槽,但也是徒劳无功。
由此可见,没有反跳槽法令,对于执政党来说是正常的,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刻出手拉拢反对党议员;但对于反对党来说却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派出的候选人也不知道会否中选;中选后又不知道会不会变心?豈知也真有人变心,以至林冠英不得不要求民主行动党在森美兰州的候选人,今届要宣誓“永不叛党”,才能派上场。这种用心良苦的策略也不知道在法律上生不生效?但还是要个约法三章,以便在良心及道义上谴责叛党的代议士。
记得曾有过议员跳槽闹上公堂打官司的案件,不過都宣告败诉。因为我国没有一条法令阻止中选议员跳党。虽然我们知道一些反对党曾收到当选议员的一封未志明日期的函件,向议长宣布辞职即日生效,但都不管用。他们若是叛党便抬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说被党逼害,不得不转换码头;而且也认为事先写好的辞职信是在压力下呈交的。这样一来,便堂而皇之跳党了,法律也拿他没有办法。我们也因此未听闻代议士跳党后被法庭宣判代议士身份失效的案例。
今天风水轮流转,倒是轮到执政党担心议员跳槽,而反对党则以平常心看待榴槤何时掉下来。这种心理战术也是第一次出现。原来反对党不但在国会占了1/3的席位,也拥有5个州的州政权,破天荒地使到执政党压力重重。连日来的报导说跳党有可能发生,也许不是空穴来风。
再益依布拉欣的建议固然不错,但早就应该有此法令。今天提出是不是想亡年补牢,不得而知。因为问题是若有议员有心跳槽,会选择在法令生效前就跳;若不想跳槽,没有法令也一样风平浪静的。真没想到过去反对党所担心的“跳党事件”反而让执政党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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