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阵是国民阵线的简称,它成立于1974年。目的是将原来的联盟(巫统、马华及国大党)扩大,加入了砂拉越联盟、砂人联党、沙巴联盟、民政党、人民进步党及回教党、一共9个成员党。一方面稳固了“513”事件后的执政党,另一方面则缩小了反对党的阵营。后来这个大家庭又再增加5个成员,主要是沙巴执政党的分裂所致。因此今天的国阵总共有14个成员党组成。
但是,什么是“国阵精神”?相信很多人都答不上来,只是粗略地知道国阵精神就是以巫统为主导的精神为依归。凡是违背了巫统原则或不被巫统认可的,就是违反了国阵精神。久而久之,国阵精神成为一顶大帽子,压在成员党的身上,既有形又无形,也导致了成员党的领袖或议员言论必须小心翼翼,如履薄冰,避免触犯“国阵精神”。否则轻则受到惩罚;重则被开除党籍。比如马华林武灿和陈清凉于2002年被冻结党籍7个月,因在州议会未与国阵议员一道,否决反对党提出的动议,违反了国阵精神。而在2005年国大党总秘书索迪那登被暂停副部长职3个月,也被指违反国阵党纪,违背国阵精神。这就是说,国阵精神基本上反映了巫统的威权和观点。若是成员党(非巫统)之间发生磨擦和冲突,也是由巫统来“判定”是否违反国阵精神。如果巫统劝请双造不要再争了,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反之若是针对巫统的,只能交回巫统要不要采取纪律行动,其它成员党是不可能越俎代庖的。例如,在2006年槟州一些巫青团员拉布条抗议“马来人被边缘化,当众羞辱时任首席部长的许子根,已是违反了国阵精神,结果是除了被巫统警戒外,也没有被采取纪律行动。也许在巫统看来,这是“小事一桩”;但对民政党而言,则是它恶梦的开始。因为自那之后,民政党被民众看在眼里,觉得它是那么无力的反击巫青团员的无礼,而所谓国阵精神,则由巫统来诠释其正当性与不正当性,出现了双重标准。
同样的,马华公会虽属为国阵第二大党,但在面对巫青领导举剑和揶揄在马来选区胜之不武时,也是无力反击。当为华社请命时,也失挫多过成功,甚至不得不收回呈上的备忘录。凡此种种,使到马华在华社面前“难以交待”。所谓的国阵精神,在一党独大下,变成国阵成员党的“沉重负担”。结果在308大选中,整个国阵精神也被冲散了。
大选之后,支离破碎的“国阵精神”剩下巫统在西马独撑大局,其它成员党输的输,败的败。所幸东马两州的国阵仍保持完整性,才稳住了中央政权。但其变数又再因近日沙巴进步党的起事而微妙起来,以致国阵成员党不得不马上召开紧急会议应讨可能带来的后遗症。虽然一时之间双方尚未有进一步的激烈行动,但裂痕已是难以避免。在这种情势下,重新诠释国阵精神已是势在必行;尤其是东马的国阵,也是各有心思的。
尽管在大选后,其它成员党尝试用新的“国阵精神”大胆地反击一言堂论,也迫使举剑的道歉,嚣张的言论暂时消声匿迹,但尚未形成一个大格局,只属于一些成员党各自解读国阵精神。
从这样看来,如果要防止沙巴进步党事件恶化和蔓延,及时熄灭燃起的火势,则昔日的国阵精神已不管用,必须用新的国阵精神来取代,这里头包含了广开言路,允许成员党直谏和批评。如正视黄家定在国会的演说,许子根的不平则鸣及东马的各项索求,咋听起来刺耳,确是良药苦口。因此采取下列的步骤重新演绎国阵精神对巫统来说是必要的:它不是巫统精神,而是其它成员党认同的国阵精神;内阁成员不忽略其它成员党的代表,毕竟它们的失败也与巫统政策及言行有关;重视国阵会议,重大的政策制定与施政,例如石油价格的调高,应让成员党讨论达成共识,体现国阵的集体精神;巫统是国阵的主导力量,但不是一党独大的单元治国。除非减少成员党数目,不然应该相互尊重,公平对待。
在这方面,杨德利的举动也许将产生催化作用,促使巫统提早进行内部改革和调整,以顺应大潮流,及早出现全新的国阵精神。唯其如此,国阵的整合才能产生新的力量来唤醒和冲击巫统的保守份子采取开明的治国方略,要不然时间不会站在故步自封者这一边。
(原载于2008年6月26日 《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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