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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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3.5.09

民国领事戴淑原与槟城华人社会

*李叔飞
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博士生
摘要
民国处于中国由清帝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变的重要阶段,民国领事则承担着将中国国家权力和囯族认同扩充到海外华侨社会的重要角色。对槟城首任领事戴淑原的研究,不仅呈现出中国国家权力渗透到槟城华人社会的具体途径和方式,而且表明国家权力在地方社会的扩充不是迅速、直线的演进,而是充满冲突、协商和适应的复杂过程。

一、 导论:民国前的槟城华人社会权力结构与民国领事
始建于1800年的广福宫不仅被认为是19世纪早期槟城华人社会主要的信仰、崇拜场所,而且也是使得当时各帮派利益、冲突得以沟通和协调的重要组织机构(广福宫纪念特刊编委会 1989:12)。由于槟城早期的华人移民多来自中国广东和福建两省,因此广福宫的建庙和管理工作也基本上由广东人和福建人共同承担。而广、福两帮同时掌控广福宫的事实也体现了19世纪早期广、福两帮共同领导华社、分享商业利益和管理权力的社会特征。然而,英国统治者于1808年实施的以“饷码制度”(Farm system)为基础的税收体系打破了广、福两帮的权力共享和平衡机制,直接加剧了以地域或方言为主要组织基础的私会党间的利益竞争(李恩涵 2003:188)。以宗教活动为主要凝聚形式的广福宫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不能担当其协调和团结华社的功能,而随着19世纪中期马来亚地区锡矿的不断发现和客家及其他移民的大量涌入,私会党间的冲突和械斗愈演愈烈(李恩涵 2003:188)。英国统治者在感觉到华人私会党纷争影响到其自身的利益和统治时,开始积极插手干预华人社会内部事务。为了更严密管制华人,海峡殖民地政府1869年开始在槟城实行私会党会员登记制度,并于1877年首先在新加坡设立了华民政务司(Protector of Chinese),槟城的副华民政务局也在1887年成立(黄存升1965:73-80)。

为进一步减少华人私会党间的纷争和巩固自己的统治,英国人支持华人于1881年成立新的华社领导机构平章公馆(The Chinese Town Hall),以取代组织过于松散的广福宫,达到“突破帮权政治的藩篱,推动帮际合作运动”的目的(陈剑虹 1983:137)。与广福宫的权力结构类似,平章公馆也由广、福两帮各推选七人共同担任公馆的领导任务,具体负责处理华人社会日常事务。[1]继平章公馆之后,1890年海峡殖民地政府又在槟城委任十七名来自广东、福建两省籍贯的商人担任殖民政府咨询机构槟城华人参事局(Chinese Advisory Board)的委员职务。[2]对平章公馆和华人参事局的任命名单和权力结构进行分析,我们能够看到,闽帮(主要是漳泉人)和广府(主要指四邑)在平章公馆中占据绝对的优势,潮州人和客家人[3]只占有很少的领导职位;而在1890年华人参事局的任命委员中,潮州人和客家人已经分别占到了三个和两个席位。可见此时客家或潮州的势力虽然仍然没有闽帮或广府强大,但却也已经发展到了可以影响广府和闽帮势力平衡的阶段。

正当海峡殖民地政府通过取消饷码制度、加强英人直接管制等措施强化对槟城的控制时,日益感到统治危机的清政府也开始注意将势力扩展到马来亚,寻求南洋富裕华商的支持。1893年清政府在薛福成的上奏请求下颁布保侨新条令,也就是说中国海外移民在清廷法令层面上开始正式合法化,清政府开始寻求海外华侨对其政权的支持。也正是在1893年,大埔客籍富商张弼士被任命为清政府首任驻槟城副领事,隶属于新加坡总领事管辖。当时任命张弼士的新加坡总领事为黄遵宪,同样为客家人(嘉应州今梅县),除了语言上容易沟通外,也符合黄遵宪所设定的三个条件:就近取材、公正严明、和绅商充任。[4]当时只所以要“就近取材”,是因为日益走向衰败的清政府无力承担外交权力扩充所要求的过多行政成本,只能借助南洋绅商充任清廷的代理人,而当时的张弼士已经是富甲南洋的客家领袖,清政府正好能借助张弼士的号召力和关系网络扩充在南洋华侨中的影响力,寻求华侨对清廷政权的支持。

由于槟城领事或副领事在离任时有举荐继任领事的权力,张弼士在1894年升任新加坡总领事后,举荐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嘉应州客家人张煜南继任槟城副领事职。[5]之后在清朝末年的槟城历史上又连续出现了多任客籍副领事,他们包括谢春生(嘉应州)、梁碧如(嘉应州)、戴欣然(大埔),其中谢春生与张弼士和张煜南是颇为熟悉的商业伙伴,而梁碧如更是谢春生的女婿。于是,我们必须注意到,从张弼士开始,清政府驻槟城副领事职位就始终被大埔或梅县的客籍富商所垄断,再加上同时期活跃在槟城社会的富商郑景贵和胡子春等,客籍商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槟城,俨然形成了独立于闽帮和广府的第三股势力。[6]

表1:民国驻槟城历任领事任职年表[7]


民国成立后,清末最后一任领事戴欣然的次子戴淑原接任槟城代理副领事一职,而槟城领事职位也在其任期内(1917年)正式由清末的副领事提升为正领事。[9]戴淑原任期之后一共有六人先后担任民国驻槟城领事(见表1),从时间来看,担任这一职位时间最长的为戴淑原和黄延凯,而这两位领事都是客籍人士,其他外省籍贯的领事担任职务的时间都不超过四年。有关清末槟城领事已有多篇文章讨论,而对于民国槟城领事则尚未见足够的研究。[10]民国时期正是中国推翻帝制开始囯族建设(Nation-building)的关键时段,许多与现代国家体系(State)相对应的政策在此时开始实施,而中国国民的国族(Nation)观念也在民国进行的国家建设时期慢慢培育和建构起来。槟城华人社会在民国时期虽仍然处于英国人的管辖之下,但伴随着中国在国际上面临的危机形势和国内国家建设的系统推进,从总体上讲,这一时期槟城华人的国族观念也在逐步产生和强化,甚至由于华侨社会所处的特殊的多元族群环境,华人社会的囯族观念更早于国内民众产生和成熟。作为民国政府外交和侨务事务合法代表的槟城领事在将中国现代国家体系扩展到槟城华人社会及培育华人中国囯族认同方面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民国领事戴淑原的任期正处于中国由帝国向民族国家转变的初期阶段,对戴淑原和槟城华人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不仅能让我们看到民国初期槟城华人社会与晚清时期的诸多差别,而且能通过对戴淑原的研究使我们对民国时期槟城国家(State)与社会(Society)间的关系和权力结构变化有微观层次的具体认识,从而促成槟城华人“地方史”研究与中国历史研究中的国家-社会理论、精英网络理论的沟通与对话。[11]

本文以民国领事戴淑原为切入点,研究槟城华人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特别集中关注戴淑原担任领事的后半段,即20世纪20年代。[12]通过对戴淑原和槟城华人社会权力结构进行研究,尝试回答以下问题:

1、民国初期领事的职责和角色与之前清末领事有何差别?为何此时的领事角色在华人社会中的重要性得以突显?

2、作为民国首任领事的戴淑原,在将中国国家权力和囯族意识扩充到槟城华人社会方面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3、建构中的中国囯族意识在民国初期的槟城遇到了怎样的阻力?在华人文化中根深蒂固的地域和帮派观念又在这个时期与国家观念发生了怎样的冲突和协商?

二、 戴淑原的领事职责与领事角色重要性的突显
戴淑原(1887—1944)又名戴培元,是民国驻槟城首位领事,也是清末槟城最后一位领事戴欣然(1849—1919)的次子。戴欣然生前热心捐助槟城义学堂、崇华学堂(今时中学校)等华文学校,并于1919年大力提倡创办槟城第一所华文中学校,我们可以推测戴淑原从小应该就受到了较好的中文教育,戴淑原担任领事之后为多个学校撰写的劝捐文及为《槟城鹤山极乐寺志》题写的序都说明了其中文水平的优异程度。[13]由于戴淑原在担任槟城领事之前也曾担任槟城领事馆翻译员,可见他也曾接受过良好的西方教育,可谓中西兼备。正是由于良好的教育背景,戴淑原20岁(1906年)即被推荐协助清政府办理赈务,并获封四品法部员外郎衔。之后因其父戴欣然年事已高,遂决定返回槟榔屿担任领事馆翻译一职,也为之后接替父亲担任槟城领事做好准备。[14]

清帝宣布退位后,外务部曾于1912年2月13日向各驻外使领馆发出照会,称:“现在本国正在组织临时共和政府,所有现驻贵国出使大臣,暂改称临时外交代表,接续办事。”到了次年各国相继承认中华民国,前清的使馆设置也在民国初期得到了继承。[15]刚成立的民国由于内部政局不稳,根本无暇顾及处理海外侨务,而且新政府和同清廷一样无力承担权力扩充所带来的行政成本的增加。因此,在槟城需要熟悉本地事务的绅商充任领事一职,于是戴淑原很自然地成为槟城首位民国领事。1917年,戴淑原正式被外交部委任为槟城正领事,他一直担任此职位到1930年5月(期间由于戴淑原回国,由其兄戴芷汀代任领事职,见表1)。[16]1929年中,当戴淑原辞任领事的消息传出后,各社团纷纷联名致电外交部挽留,可见戴淑原担任领事期间深得各界认可。[17]戴淑原卸任领事后曾于1939年发起成立槟城客属公会,并担任首届主席,他还于1940年荣膺太平局绅。1944年日据时期,戴淑原在槟城阿依淡过世。

具体到戴淑原的领事职责,在和中国事务相关方面,戴淑原负责将民国时期的各种法令和条例传达到槟城华人社会,而且也承担领事官惯常的官方接待任务。和晚清比较相似的是,戴淑原传达的民国法令或消息很大部分仍集中于华侨教育方面,如各种鼓励兴学、学校改革、教育条例等,也有鼓励华侨兴办实业和回国投资的通告;[18]但根据《槟城新报》整理出来的有关戴淑原各个时期活动看,大约从1925年左右领事布告开始陆续出现和中国国家政治制度建设相关的条令。如1925年领事通知,外交部宣布因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要求各地调查华侨人数并电报外交部;[19]另如1928年,外交部将与五个国家的关税自主条例和领事自主权谈判结果告知华侨,领事也即期通告。这些通告内容不但有涉及中国国内的国家政治制度建设,而且也有涉及中国国家主权的内容,已经在内容、性质上和清末的通告主题有很大的差异。[20]在接待方面,戴淑原除了多次接待到屿的新加坡总领事和国内各界名人外,其任内接待的最为重要的官员是之后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和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的中国著名外交家顾维钧(1887-1985)。1922年4月,当时担任民国政府驻英公使职务的顾维钧到访槟城,槟城领事戴淑原、戴芷汀和商会代表亲自上船欢迎顾公使,在参观极乐寺和中华学校后返回领署,“当地政府,派暗探左右保护,极为周密。”[21]

戴淑原担任领事期间,槟城本地事务仍是其活动的重点,而诸多慈善事业中教育又是其关注的核心。[22]多个传记均这样称赞戴淑原,“来领馆求教育经费者,更是有求必应,大抵小学五百,中学一千。他如修建道路,赈济水旱兵灾等,动辄输金万元”。 槟城客家人学校崇华学堂(即后来的时中学校)自创办来得到戴欣然、戴淑原、戴芷汀父子三人的全力支持(表2:1920年时中学校筹建校舍第一次捐款鸣谢),而槟城首所华文中学槟城华侨中学校也是在戴欣然和戴淑原父子的大力倡导下创立,唯因经费原因于1921年正式停办。[23]现今我们无法完整收集戴淑原捐助慈善和教育的详细、完整清单,但从查阅出现在1919年到1922年间的《槟城新报》,仍然能发现大量戴淑原捐助慈善或教育的报道。表3只是我们目前在《槟城新报》一份报纸所查阅到的有关戴淑原担任领事其中一段时间内的部分捐助信息,由此已经可以看出传记中的说法并非只是对戴淑原的溢美之词,作为领事的戴淑原在当时槟城的慈善和教育事业上的确贡献巨大。从表3捐款的学校名单来看,各个籍贯的学校均列其中,可见戴淑原较清末领事已经具有较少的帮权色彩,而且1933年钟灵中学校创办时,戴淑原将当年创办槟城中华中学校所购买的图书、试验仪器尽数捐献给钟灵中学校,为槟城阅书报社成功创办中学作出了重要贡献。[24]

表2:1920年时中学校筹建校舍第一次捐款鸣谢[25]


表3:戴淑原捐助慈善和教育的部分名单(1919-1922)

与清廷领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戴淑原担任领事期间开始在维护侨商在国内利益和保护华人在槟城的整体利益方面有所作为,领事角色的重要性也在这一时期得以突显。1920年2月槟城领事就曾电外交部,要求政府查办福州李督军掠侨一事,以慰侨民,[26]这说明自清廷设立领事以来,领事本应担当的保侨护商职责在戴淑原时期具体得到落实。而在保护华社整体利益方面,有两件事值得注意,一个是1919年戴淑原在平抑米价方面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另一个是在抵制英国统治者颁布的学校注册条例运动中,领事在华社团结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东南亚大米主产地缅甸出口减半,泰国和越南米价也随之高涨,英殖民政府因应粮食短缺局势,于1918年在槟城对大米进口实行管制,推行大米供给计划。[27]1919年,粮食短缺问题已经开始影响到槟城民众的生活,而一些贪图暴利的商人开始进行投机倒把、哄抬米价活动。正处于这样敏感的时机下,中国山东半岛主权在巴黎和会上得到不公正判决的消息传回中国,国内形成了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浪潮,而槟城的华人也很快受到了影响。6月21日,因警察撕毁华人抗议日本的海报而引起骚乱,英国政府随即在槟城实行全面戒严。于是有华人倡导发动进行罢市抗议,而在23日则有人趁混乱之机抢掠了新街源泰米店。[28]当槟城社会处于动荡不安之际,正请假处理父亲丧事的领事戴淑原立即着手处理米粮短缺问题。他首先站出来呼吁“侨民切勿暴动,盖寄人篱下,暴动究非所宜,且吃苦仍是我侨胞耳”。之后戴淑原随即亲自前往华民参政局和华民护卫司磋商平抑米价事宜,但并未得到解决米价高涨和平定事态的办法。最后经领事和华社领袖商讨,决定由华人自筹款项百万来平抑米价,以维护槟城社会的稳定和华人的利益。为此戴淑原领事首先带头认捐五万元,并在父丧期间“含泪东奔西走,亲踵富商之门,面论劝捐,代贫苦侨民请命”,[29]而当时身为处理米粮问题特别协理委员会成员的闽商林文虎就响应戴淑原的倡议,随即捐款十万元。当时的闽商学界随即发表声明,在报纸上称赞戴淑原为“吾侨之贤领袖”,[30]由此可见戴领事在平抑米价和稳定侨情方面所扮演的不可或缺的角色。

另一突显戴淑原领事重要性的事件是抗议英国颁布的学校注册法令。英国政府曾经利用社团注册法令成功地控制了私会党对其统治的威胁,当民国成立后,华人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引起了英国人的注意和担心,于是海峡殖民地立法议会于1920年5月31日首读通过“1920年教育条例”,要求所有华校及其董事都必须在殖民政府注册和备案,否则将视为违法而遭到罚款或取缔。[31]12月7日,槟城报纸刊载四州府议政局已于20日通过学校注册条例的消息,于是槟城华校代表遂于7日下午四点在中华学校开会讨论对策。各位代表最终决定,“一、恳求居留政府将注册之期展缓一年。二、恳求居留政府豁免华校之注册。三、请星洲总领事及中国外交部提出国际交涉。四、请本屿平章会馆开侨民大会共策进行。”[32]戴淑原及新加坡总领事在华社的呼吁下的确采取了和英国殖民政府交涉的行动,1921年1月21日,中国驻新加坡总领事致函教育总会,称“教育条例,政府已向英政府交涉。我侨民应静候办理,切戒纷扰”。[33]同年4月驻英顾维钧公使也就学校注册法令事宜电槟榔屿正领事戴淑原。[34]从华校代表议定的办法及中国领事的行动看,中国领事和外交部在华社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华社在和英国殖民政府实行的法令进行抗争时,中国领事比槟城华人社会惯常的代表机构平章会馆显得更为重要。

清末领事职责虽然也有保护侨民事项,但由英国殖民地政府掌控的华人参事局和华民护卫司已经掌控了诸多重要事务的管理权,而广福宫和平章公馆也分别负责华人的宗教和日常事务,使得清廷领事在保护侨民方面英雄无用武之地。[35]而在戴淑原担任领事期间,一方面随着中国国家建设的开展,中国国家体系开始慢慢在槟城华人社会渗透,而另一方面,民族主义意识逐渐成长的侨民在和英国殖民政府抗争的过程中认识到华人团结的重要性,而当闽粤商人主导的平章会馆在与殖民政府交涉中显现的过于软弱时,华人社会就开始寻求中国领事及政府的帮助,中国国家权力也正好借助槟城华社这一内部需求趁势向华社渗透和扩充。

三、 民国初期中国国家权力在槟城华人社会的渗透与扩充
戴淑原的领事任期跨越民国初建、袁世凯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动荡的政局使得民国政府基本没有太多精力统筹海外侨务工作。因此,在戴淑原担任领事初期,从领事职责来说,戴淑原和清末槟城领事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异,但随着中华民国对海外事务的逐渐重视以及槟城政治局势自身的变化,在戴淑原领事后段任期,领事在槟城华人社会权力结构中所扮演的角色逐渐变得重要。推翻中国几千年的帝国体系后,中华民国虽然在早期长期政局不稳定,但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在整体上仍在持续推进,各种来自西方的新制度、新观念不断在中国扩展。作为中国国家体系外延的驻外领事,也不断通过各种形式将正在建构的中国民族国家观念传播到华侨社会,同时使中国国家体系通过领事这个载体在华侨社会不断渗透,这也正是二战时期华侨爱国意识高涨的萌芽。与以往的帝王体制极其不同,民国时期领事推行的很多活动,慢慢地、持续不断地将一种新式国家的想象和观念灌输到华侨民众意识中去,以下以戴淑原担任领事期间所推行的国庆庆典、国语教学、筹款动员三个事例来讨论戴淑原与民国时期中国国家体系在槟城华人社会渗透间的关系。

1、 国庆庆典
槟城清末领事的职责也包括筹办各种与清廷有关的活动,如庆祝新皇帝即位、筹备光绪皇帝华诞、哀悼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驾崩等。纪念或庆祝当天,多由清廷领事召集绅商在平章会馆或领事官署举行庆典,在庆典之后也“有各校学生唱爱国歌,演兵式操及各种手操”。[36]但总体来说,清末领事所主持的庆典活动多是为清廷某一统治者庆祝或哀悼,在日程上很不确定,而且参与者也主要集中在领事和绅商阶层,与普通民众关系不大,远未形成一种全民的制度性庆典。而在戴淑原担任槟城领事时期,庆祝国庆等国家重要纪念日逐步成为一种全民参与的制度性活动。领事每年都会在国庆来临的时候在报章刊载国庆放假的通告,如领事署于1919年10月9日通告国庆放假一天;[37]1920年10月6日领事署传达国内政府通告,于此年孔子诞辰日和国庆日放假两天;[38]1921年10月6日亦宣布于中国国庆日放假一天。[39]由此可见,在这个时期或许更早,华人国庆放假已经成为一项制度性的日程和纪念。虽然槟城华侨远在中国之外,甚至一辈子也不曾回到中国,但在槟城这样一个英国人统治下的地方,全体华人却每年在固定的日子放假为“中国国庆”集体庆典,而这样的集体日程和活动将不同空间内的华人连接成称作“中国”的一个共同体。1920年领事署的通告谓“茶会宴会诚可节,庆祝大典不可忘”,表示要将庆典所需茶会宴会的经费用作赈济国内乱局之用,但又提醒民众切莫忘记在庆典时“北望中原”,心怀祖国。[40]可见领事戴淑原在履行自己领事职责时时刻不忘培养华人的爱国热忱和囯族观念,而一次次热闹的国庆庆典使得华人自然地去共同想象同属于一个国家,共同庆祝和感怀祖国的集体记忆也不断加深人们的中国国家认同和感情。
在槟城除了国庆庆典这种日程同国内一致化,中国国内的一些假期制度也逐步在槟城推广,渐渐使华人在日程上感觉处于和祖国同步的错觉,为同一国家的想象提供现实生活层面的支持。槟城教育会于1913年在槟城成立,同年6月1日,被推为主席的戴淑原在由18位学界领袖参加的会议上提出统一槟城各个学校的学期制度和放假时间。最后,大家同意统一采用中国教育部的法令,在槟城实行三学期制度,并按照中国的时间表统一各个学校的假期,从8月1日开始放假。[41]通过戴淑原领事,作为中国国家体系一部分的学校假期制度很快在槟城得以推广,而槟城华人也在日程和假期上逐步且不自觉地被纳入到国家的统一日程和时间表内,人们也慢慢在越来越多与中国同一的感觉基础上把自己和遥远的国家连接在一起,并把这种意识带入到日常生活的认知层面。

2、 国语教学
如果说国庆假日庆典可以让华人在一年中特定的日期去集体进行共同国家的想象,那么国语教学的推行是更为重要的建构现代国家认同感的方式,因为语言不仅可以时时刻刻渗透到你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可以提供给你进行国家共同体想象的社会和情感基础。在传统的中华帝国体系下,帝国的权力并未渗透到各个区域的基层或乡村,使得传统的中国人具有根深蒂固的地域和宗族观念,而这种观念在南洋又具体表现为早期的私会党和普遍存在的地域或方言群组织。于是在中国,进行国家建设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创造一个全体中国人共同认可和使用的国家语言,只有出现了国语,中国人才能以国语进行国家共同体的想象。在槟城,从1904年张弼士倡办中华学校开始,华人社会就已经意识到国语推行对打破帮派藩篱,促成全体华人的团结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当时仍处于清帝国时期,民族国家建设还没有被系统地提上日程,国语教学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只能得到相当有限的推行。

戴淑原担任领事期间,随着国内建设国家语言政策的推行,有关国语教学推广的教育条令被不断地直接通告到槟城华社。1920年,教育部电槟城领事署,国民学校将改授国体文,“亟宜先事准备,兹在京设国语讲习所,定四月一日开课。应选派小学校教员,能领会普通话者一二人,由各校筹给旅费,于开课前到京,并先将所派员名电复。本屿各校员,有愿往者,直速往领署报名云。”[42]作为新建立起来的民族国家,创立国家语言是首要的国家建设任务,而这样的国家建设运动也经由槟城领事的通告迅速传达到槟城,将槟城华校与国语运动紧密连接起来。就在此年的3月15日,领事署通告教育部令,“自本年秋季起,先从一二年级改授语体文”。[43]不久,教育部电领事要求槟城学校执行国语教学条令的消息连带具体条例一起被通告华人社会,通告称,“函请贵领事查照,转行所辖侨民设立各学校,遵照可也”。[44]

国语推行政策被国家体系制定出来,并成立国语讲习所这样专门的机构来培训和推广国语教学的师资,而领事戴淑原除了将中国教育部的条令传达槟城华社外,还承担槟城本地华校与教育部接洽、联络的任务,并负责将国语运动开展到槟城华校。此时的领事角色显然和清末领事有了很大的差别,清末领事更多扮演的是本地绅商的角色,领事只是为他们参与本地社区活动增添更多的荣耀和资本,而他们自称所代表的清廷反而有时距离他们很是遥远,只有在特定的事件或场合才会意识到自己领事的角色;作为民国领事的戴淑原则与清廷领事有了很大的差别,他的作为中国政府与槟城华人中间人的角色和成分显著加强,当其在为中国传达政令,将华人纳入中国人共同的日程、共同的国家语言体系中时,他正扮演着将槟城华人社会与遥远的祖国连接起来的角色,正扮演着创造中国国家共同体的历史角色,而民国政府也通过领事这个角色将中国国家体系渗透到槟城华人社会的日常生活和思想意识等各个方面。

3、 筹款动员
筹款活动无论在清末还是民国对领事来说都是履行职责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和手段,不但呼吁侨民响应和支持中国政府离不开筹款,而且号召槟城本地华社捐助慈善、兴办教育同样离不开筹款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对槟城领事戴淑原在任期内的筹款活动及其组织和动员方式进行分析,并与之前清廷领事的筹款活动进行比较,能让我们看到筹款活动中组织和动员方式的变化,而且能让我们认识到槟城领事在筹款活动中角色的变化,并从之透视时代和政治变迁给筹款活动本身所带来的影响。

这里分别选取1920年7月8日槟城中学校捐款通告[45]和1929年4月23日槟城祖国西北赈灾会募捐缘启[46]为分析材料,这两次筹款活动的发起人和领导者都是戴淑原领事,然而由于发起的时代背景和筹款对象均差异很大,因此,我们不去比较筹款额度和筹款效果方面的差异,而是尝试从筹款活动的组织方式及领事在筹款活动中的角色去分析时间差距九年左右的两次筹款。我们选取的两次筹款,1920年的通告是为槟城当时唯一的中学校筹集经费,1929年的启示则是为北方四省京豫陕甘灾情筹集资金。从两则分别出现在报纸上的通告,我们注意到,中学校的筹款以学校原有校董会为筹款组织,而北方四省赈灾则专门成立了槟城祖国西北赈灾会,并举办了全民动员的赈灾大会。中学的筹款通告除了劝捐说明外还特意把戴淑原、吴清顺等捐款较多的名单公布到报纸上,而赈灾募捐公告则完全不同,并没有带头捐助者的名单,而是出现了一个系统、完整的募捐组织名单,当中赈灾会主席团包括戴淑原在内的五位主席,以及总务主任、宣传主任、调查主任、交际主任等各个方面具体筹款活动的负责人清单。赈灾会还专门设置了执委会常务委员、督查委员等,而之后附录的以上百个组织为主的募捐委员会委员几乎囊括了当时所有主要的华人社团。[47]对比中学校的捐款,则“每逢星期二、星期五下午二时半,由正副总理及董事若干人出街劝捐”。[48]

查阅1920年左右的其他筹款活动,我们能够发现活动多采取倡议人或组织领头捐助,然后在报章登载捐款芳名,以鼓励更多人加入捐款活动。同时这个时期也逐渐开始设置劝捐员,再由劝捐员去发动更多人加入筹款活动。但这样的筹款组织形式使得被动员的民众范围十分有限,特别是多设定华人社会的富商为动员对象。另外,随着当年革命派组织如槟城阅书报社、明新社和丽泽社等采用的演剧筹款方式逐渐成熟,通过话剧或其他剧目演出筹集款项也成为1920年左右一种十分重要的筹款动员方式,而这样的方式较之前传统的劝捐方式更生动和富有感染力,而且也能发动和动员更大范围的民众。到1929年时,以戴淑原领导的这次赈灾活动为例,我们能看到此时的筹款活动基本上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组织化和制度化的形式,筹款会涵盖槟城华人社会方方面面的组织,而且通过各个加入组织自身开展的筹款活动,戴淑原领事倡导的筹款信息可以顺畅到达槟城华人社会基层民众,从而通过赈灾会这个体系化形式将筹款发展成为一种全民化的爱国捐助运动。

两次筹款活动中,同样作为领导者的戴淑原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在中学校的筹款中,领事的角色更多表现为带头捐助,并通过自己亲身上街劝捐的行为推动筹款活动的开展;而在赈灾会的筹款中,领事更多是作为筹款组织的领导者,对于此时作为筹款制度的领导者来说,领事是否捐款或捐款数额的多少一定程度上和1920年左右相比显得不是那么重要,反而此时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中国政府代表的领事是否有对筹款活动进行组织,以及领事是否能积极运作保证整个筹款体系的良好运转。因此,1920年左右的中学校筹款活动中显现的是领事热心捐助的本地慈善家角色,而1929年的赈灾活动中民众对领事角色的更多期待是作为中国国家官僚体系中的官员对筹款活动应该具备的领导和组织能力。两个时期的民众意识也有较大的区别,1920年左右的大部分民众还处于接受和培育国家意识的阶段,此时期的筹款活动也难以达到将大部分民众聚集起来,通过公共活动来构建国家集体想象的阶段;而等到1929年,中国国家体系在槟城经过长时间渗透后,国家意识已经在多数民众心中生根,再加上中国内忧外患的形势,一次次的筹款活动动员的范围越来越广,人们也在这样的集体动员活动和记忆中慢慢成熟了自我的民族国家意识。

本文仅以《槟城新报》报道中出现的国庆庆典、国语教学和筹款动员三个事例来分析民国初期中国国家体系在槟城华人社会的渗透和扩充,而事实上,当时国家制度和体系向海外华侨社会的逐步扩充表现在生活和政治的方方面面,领事戴淑原则在其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通过共同的国庆庆典、学校假期这样的时间和日程,槟城华人得以跨越和中国之间空间的距离去建构与祖国时间上的共同性和一致性;通过国语教学和国语推广这样涉及到日常生活层面的国家化制度安排,来自不同方言群或地域的人们开始努力超越狭隘帮派主义的樊篱,去培养和加强自己对于内忧外患之中的国家的关注与热爱;通过全民动员的筹款活动,在槟城形成的国家组织体系开始号召民众对自己的祖国尽国民应尽的义务,动员全体华人参与到对遭受侵略和压迫的国家的全力支援中去,而筹款活动中所激发的全民参与式的爱国情绪也进一步强化了民众的民族主义记忆,激发侨众更大的爱国激情。

四、权力扩充在民国时期的槟城面临的挑战与阻力
随着民族国家建设的持续和中国内忧外患的加剧,中国的国家权力在南洋不断扩充,而华人的爱国热情也日渐高涨。这样的形势日渐引起海峡殖民地政府的注意和不安,上文讨论到的“1920年教育条例”就是殖民地政府因应中国势力控制华校而对之做出的反应,同时英国还长时间对南洋的国民党党部及其活动采取限制。面对华社对学校注册条例的反对和抗争,殖民政府开始采取强硬措施,甚至先后将陈新政、钟乐臣、庄希泉等南洋华社领袖驱逐出境。[49]中国国家权力在南洋的扩充不仅遭遇到殖民地政府直接的干预,而且它还必须面对来自华人社会内部的挑战与阻力。中国自古以来缺乏超越地域的国家观念,而扩充到南洋的国族主义要求建构的正是超越地域和帮派樊篱的现代国家整体观念。民国初期正是这两种观念相互交锋和碰撞的重要时期。以下我们以槟城1920年的学潮事件和中学在槟城的创建两个事例来透视国家观念和帮派观念在民国初期槟城华社相遇和妥协的复杂过程。

1、学潮事件
1920年3月15日,领事戴淑原通告华校,奉教育部令,从本年秋季开始在华校的一二年级改授语体文。就在同年的四五月份,在槟城中华学校和碧如女学校同时一度发生风潮,而这两所学校在起初都是由客家人发起创办,而且也较早采用国语教学,聘任的师资也多是外省籍教员。据邝国详引述当时侨社领袖陈新政的言论,中华学校的风潮缘于当时的校长黄甲三(江苏人)以瞒骗的罪名开除福建籍的陈姓学生,而引来众多指责和谩骂之声,于是校长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校内其他六位外省籍的老师也随之提出辞职。[50]5月14日《槟城新报》的评论文章就认为是江苏籍的老师以辞职要挟校董以图确保校长职务。[51]戴淑原在了解情况后,“即派杨君瑞廷代理校务,并请教员兼课代课,一面驰函内地聘请教员”,以维持中华学校运转。[52]此之后,中华学校十四位学生又以“中华学生上领事书”为题,在《槟城新报》上称“窃以本校校长暨教师,自接任以来对校内一切事务,锐意进行,而生等得叼时雨之花,获益匪浅”,呼吁领事切勿更换校长和老师。

身为福建人的陈新政这样评论风潮,“风闻近日竟有人倡教师为闽粤主义者,以吾国今日之教育,极吾国人之心力,尚恐教育未能普及,何提倡此闽粤主义者之癫狂如是也?[53]”《槟城新报》也以“予之大闽粤主义与大江苏主义观”为题对风潮进行这样的评论:

自黄炎培活动于南洋群岛,江苏教员之势力逐渐扩充,其间科学完全、品行纯粹者虽不乏人,而性质不良、教授不善者亦复不少,故言江苏教员者亦未可一概论也。尔来本屿学潮澎湃,中竟有所谓大江苏主义与大闽粤主义者,就表面上观之,似江苏教员与闽粤教员已成水炭,势不两立。究其实不外一二不安其位之教师特造作此骇人听闻之语,以为运动之具而保全其饭碗计耳。不然记者亦学界之一分子,何绝未闻有此消息耶。记者今敢下一断语曰:苟其人可以为师,无论江苏也,闽粤也,皆可充任;苟其人不可以为师,即乡党宗族亦不可泛聘。鉴别教师之良否,其责任果特□□,是则不能不有望于我管学之领事。[54]

正如《槟城新报》记者所分析的,大江苏主义与大闽粤主义的对立与冲突是部分人制造出来的风潮,但既然少数人能够借机制造出如此大的运动,可见在当时的槟城华人社会的确存在着产生闽粤主义和江苏主义对立的土壤。此次学潮正是国家整合与地域利益发生冲突的产物,当作为国家建设的国语推广、筹款活动触动到原有地域主义的具体利益时,就会有人去制造或者使潜在的这种国家与地域对立的意识表面化,并借助其他同样感觉到利益受损者的支援,将不满借助某一事件发泄出来。1920年学潮正是囯族观念和国家权力逐步扩充到槟城社会,引起地域主义挑战和抗争的表现。
2、创立中学
依靠囯族主义来打破地域主义的界限,从而超越帮派樊篱达致中国国民的团结,这是近代以来一直在中国进行和推广的民族国家建构使命。这样的运动也同样发生在20世纪初的槟城社会,从1904年张弼士创建槟城中华学校开始,各帮派就开始试图走出狭隘的地域主义,尝试跨帮派的合作,建构全体华人的族群团结意识。民国建立后,随着囯族意识的增强,跨帮派的合作对华社来说显得更为重要。但当大家在必须合作这个目标上获得一致后,接下来显得更为正要的是,由谁来主导各帮派合作的问题,在槟城中学的创设上,就明显体现出对合作中主导权的争夺。

星马最早创设的中学是1919年在新加坡创立的南洋华侨中学,但早在多年前就有华社领袖提出在星马创办华侨中学,其中就包括槟城领事戴淑原和新加坡福建帮领袖陈嘉庚。[55]创办中学和创办小学不同,在南洋华人社会,一族即可凭一己之力兴办小学,但若想在当时创办中学则必须在学生、财力、师资方面多加筹划方可。正如黄知白在槟城钟灵中学校开学前发表在《槟城新报》上的文章“对于槟城筹办中学之质疑”中所言,“夫中学之组织虽不能如大学之可以为教育最高机关,然集各小学之大成,实为华侨教育之枢纽,其设备纲制与夫经济状况,亦较小学为繁重。小学可以由少数人负责组织,且校数又不厌其多。中学则仅有一校,复为各小学之枢纽。其设立自当为全体华侨所组织,经费亦当由多数人负担。”[56]陈嘉庚清楚认识到创办中学的重要性和困难度,因此针对学校在资金、师资、学生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过充分的估计,再加上在星马福建人无论是在财力还是人数方面都占据着绝对的优势,陈嘉庚自身又是福建帮内财力雄厚且颇有威望的华侨领袖。

反观戴淑原1919年筹办槟城第一间中学校的经过,其在资金、学生、教师等多方面的准备环节上都有欠周详计划和过于草率的迹象,以至于不得不在1921年正式停办。[57]然而就在两年后的1923年,槟城阅书报社发起兴办的另外一间华侨中学却获得了成功。[58]就在钟灵中学校开学前几天,上文提到的黄知白和槟城中学校筹办委员会在《槟城新报》上多次发表文章,相互攻讦。黄知白认同华社需要创办中学,但他对钟灵中学校的校名进行质疑,“其(中学)名称尤当表示以广义的为标准,庶堂皇冠冕,可持之久远,以贻其慎重。以星洲中学、仰光中学等方为合理。不然中学之组织而出于少数热心家,顾独任巨艰,毋庸多数人之帮助,则命以狭义的名称……而命名竟如私有,恐教育不能如他种事业之可以垄断,而据为私有物者”。由此可见,在当时的华社,大家都认为必须创办中学,但由哪个团体发起和主导则是个大家都十分看中的议题。

不清楚是和钟灵中学开学前华社间的争论有关还是和学校开学的准备有关,钟灵中学校的开学时间也由原定的1923年1月15日突然展期到1月20日。[59]钟灵中学校的职员一览表更是推迟到同年的10月4日才公布,[60]而戴淑原则由于将先前创办华侨中学校时所购买的图书、仪器捐献给钟灵中学校,而被委任为名誉总理,但钟灵中学校第二、三届董事部职员表却并未有戴淑原的名字,唯在第四届又再次将戴淑原列为名誉总理。而且钟灵中学开学当天,戴淑原并未出席开学仪式,除却捐献的图书仪器外,钟灵中学创办时,戴淑原捐助的款项仅为二百元,就是和他先前捐助的其他小学校数额相比也相形见绌。[61]

从中学在槟城的创办过程,我们仍然能隐约看到帮派关系的影子,戴淑原和槟城阅书报社都认可在槟城创设中学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在达成这样的共识后,创办的中学校由谁来主导就成为重要的和有争议的议题。作为槟城领事的戴淑原虽然极力以中国代表的身份来筹办中学,但在别的帮派看来其仍然难以完全摆脱帮派的角色。同时,我们发现在戴淑原独立倡办华侨中学校时,其能动员和发起的能量仍然是一小部分绅商,而占槟城大部分人口的福建帮并没有积极的参与进华侨中学校的筹款活动。[62]当槟城阅书报社起初倡办中学时,通过上文讨论到的报章争论,可见他们也显然没有充分的发动各个帮派的力量,但从之后公布的钟灵中学校董事部职员表来分析,他们至少在形式上开始考虑把其他帮派领袖纳入到钟灵中学的董事部内,从而使创办中学达至华社表面上的统一和团结。

随着中国国家权力向槟城华人社会进一步的渗透和扩充,华人的国家观念愈加浓厚和强烈,地域和帮派观念也开始慢慢从属于国家观念,而不再具备和国家观念对抗的能量和实力,从而使得国家观念和地域观念构成为不同层面上互不对抗的认同体系,地域主义和民族主义间的矛盾和冲突也开始慢慢淡化甚至消失。进入这个时期,戴淑原领事和槟城阅书报社间的互动和合作就显著增多。1928年由槟城阅书报社召集众多社团参加的追悼国民革命遇难将士大会,戴淑原就被邀请为大会主祭人,[63]而1929年公时学校基金委员会成立时,戴淑原领事和槟城阅书报社也一同出席。[64]

五、结论
自1893年清政府在槟城设立(副)领事以来,各任清廷领事都因海峡殖民地政府行政机构较为完备而无法在领事最主要的职责保侨护商上有所作为,而只能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本地慈善事业和华文教育中去。此阶段的清廷领事更多充当的是地方绅商的角色,领事职务增添他们参与本地政治生活的荣耀和资本,而与管理侨民事务、维护华社权益关系不大。民国建立后,虽然在初期政局动荡、内忧外患不断,但毕竟中国已经开始民族国家建设的步伐,而中国国家体系也借助槟城领事这个职位,将中国国家权力逐步渗透到槟城华人社会。文中分析的国庆庆典、国语教学和筹款动员正是中国国家体系在槟城华人社会逐渐扩充的表现。随着槟城华人国家意识的兴起,殖民地政府开始对中国政党和华侨学校的活动进行诸多限制,而这样的措施不但没有改变槟城华人倾向中国、支持国家的认同演变,反而使得民众在与英国人的抗争中进一步增强了民族主义情绪,同时也使代表民国政府的戴淑原领事在华人社会中的重要性得以突显。

民国处于中国由清帝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变的重要阶段,民族国家建设所需鼓吹的民族主义与帝国传统下根深蒂固的地域、帮派主义在槟城华人社会相遇和冲突。作为将中国国家权力扩充到槟城华人社会直接推动者的领事戴淑原,不得不在民族主义和地域主义发生摩擦和冲突之际担当协调人的角色,而戴淑原及其家族本身在槟城华社所具有的绅商帮派角色又使得他与槟城阅书报社在创建中学、倡导华社团结为国方面存在一定的领导权竞争。总之,民国领事戴淑原在将中国国家权力渗透到槟城华人社会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随着中国国家体系在槟城的扩充,华人社会权力结构也相应发生了一定变化,领事在华社中的重要性得以突显。对槟城首任领事戴淑原的研究,不仅呈现出中国国家权力渗透到槟城华人社会的具体途径和方式,而且表明国家权力在地方社会的扩充不是迅速、直线的演进,而是充满了冲突、协商和适应的复杂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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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届推选出来的槟城平章公馆的领导人分别是广帮的胡泰兴(永定)、朱昌怀(疑为嘉应州)、黄秉文(不详)、黄进聪(新宁)、周兴扬(广府)、许武安(潮州)、伍积齐(新宁)和福帮的邱天德、邱心美、杨章柳、谢允协、陈合水、叶合吉、林花簪。《槟城新报》,1896年5月30日。
[2] 十七名委员分别为广帮的陈丽琴、周兴杨、陈炳时、梅福星;客帮(Kheh)的张韶光、谢双玉;潮帮的许武安、纪来发、陈江福;福帮的李振传、谢增煜、谢有义、邱心美、陈锦庆、陈心和、杨章枊和林花钻。见General Notification No.187, Straits Settlements Government gazette, 28 March 1890。
[3] 客家是个比较复杂的称谓,海峡殖民地政府在任命公告中用Kheh来称呼客家,并把它归于广东省的范围。而如果我们从现今作为族群(Ethnic group)或民系概念的客家去分析,客家应是跨越广东省和福建省(现今的客家显然包括福建汀州的客家,甚至也包括别的省份的客家)的超地域性族群概念。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客家概念(Hakka)有个由“他称”转变为“自称”的建构过程,而这又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种族和囯族观念在中国和东南亚的传播有关,作为完整族群概念的客家可能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才真正形成,各地客属总会的成立就是很好的说明。具体到槟城华人社会,在不同的时期客家的边界也是不确定和不断变动的,拉律战争中惠州客家在当时的私会党纷争中就与增城客家郑景贵领导的海山派不合,客家五属在20世纪初才开始强调作为方言群的客家整体上的团结;而在平章公馆领导人中,作为永定客家却被划入广帮的胡泰兴同样是个相当模糊的角色。Khoo Kay Kim, Negeri-negeri Melayu pantai barat, 1850-1873: kesan perkembangan dagang terhadap politik Melayu,p.143; Wong C.S., A gallery of Chinese Kapitans, 1963,pp.73-78;王琛发,<槟榔屿客属的大伯公信仰>,《槟城客家两百年》,1998,页3-40。
[4] <使英薛福成奏南洋新设副领事随员酌定章程折>,《清季外交史料》,卷91,页22。
[5] 张煜南首先在1894年7月担任槟城代理副领事,1895年6月正式被任命为副领事。
Godley, The Mandarin-Capitalists from Nanyang, 1980,P. 83;颜清湟,<张煜南与 潮汕铁路>,《海外华人研究》,页64;黄贤强,〈客籍领事梁碧如与槟城华人社会的
帮权政治〉,《第四届国际客家学研讨会论文集:历史与社会经济》,2000,页406。
[6]黄贤强,〈十九世纪槟城华人社会领导阶层的第三股势力〉,《亚洲文化》,1999,
第 23 期,页 95- 102 。
[7]许更(生)吾,<中国驻星马领事始末记>,《中国学会三十周年纪念刊》,1979;黄贤强,<客家领袖与槟城的社会文化>,《多学科视野中的客家文化》,2007,页217。需进一步查《中国驻外各公大使馆历任馆长衔名年表》(EAI)
[8] 吕子勤分别在1931年和1933年担任代理槟城正领事,并于1933年9月20日调任驻吉隆坡领事。陈鸿瑜,《中华民国与东南亚各国外交关系史,1912-2000》,2004,页22。
[9] 黄贤强,<客家领袖与槟城的社会文化>,《多学科视野中的客家文化》,2007,页217。
[10] 黄贤强,<客籍领事与槟城华人社会>,《亚洲文化》,1997年第 21 期,页 181-191;黄贤强,〈张煜南与槟榔屿华人文化和社会图像的建构〉,《客家族群与在地社会 — 台湾与全球的经验》,2007,页 347-368;黄贤强,〈客籍领事梁碧如与槟城华人社会的帮权政治〉,《第四届国际客家学研讨会论文集:历史与社会经济》,2000,页 401-426;黄贤强,〈清末槟城副领事戴欣然与南洋华人方言群社会〉,《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4 年第 3 期,页 51-58;张晓威,《晚清驻槟榔屿副领事之角色分析(1893-1911)》,2003年台北政治大学历史系博士论文。
[11] 西方著作中较早采用地方史视角研究中国历史的著作是Robert Hymes, Statesmen and Gentlemen: the Elite of Fu-chou, Chiang-hsi, 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g, 1986;吸取地方史研究视角对国家-社会关系重新进行思考和研究的著作有Sarah K. Schneewind, Community Schools and the State in Ming China, 2006;尝试弱化国家-社会理论和地方史视角而关注精英的自身网络对社会整合所起作用的最近著作有Nara Dillon and Jean C. Oi (eds.), At the Crossroads of Empires: Middlemen, Social Networks, and State-Building in Republican Shanghai, 2008。
[12] 有关戴淑原早期担任领事的研究请见黄贤强,<客家领袖与槟城的社会文化>,《多学科视野中的客家文化》,2007。
[13] 《槟城新报》,1920年4月21日。本文中所引用和整理的《槟城新报》内容得益于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黄贤强教授提供的《槟城新报》报章内容索引,特此致谢和说明。《鹤山极乐寺志》见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图书馆1923年版藏本。
[14]收录有戴淑原传记的材料有:《南洋英属海峡殖民地志略》(宋蕴璞)、《南洋名人集传》(林博爱)、《槟州客属公会金禧纪念时中学校八十校庆纪念特刊》(槟州客属总会)、《槟榔屿客属公会四十周年纪念刊》(槟榔屿客属公会)等,但都较为简略。
[15] 朱汉国、杨群编,《中华民国史》,2006,第四册,页328。
[16] 《槟城新报》,1930年5月6日。
[17] 《槟城新报》,1929年6月22日。
[18] 《槟城新报》,1920年6月9日。
[19] 《槟城新报》,1925年7月17日。
[20] 清末领事通告内容详见张晓威,《晚清驻槟榔屿副领事之角色分析(1893-1911)》,2003年台北政治大学历史系博士论文。
[21] 《槟城新报》,1922年4月28日。
[22] 有关戴淑原关心教育原因的讨论,见黄贤强,<客家领袖与槟城的社会文化>,《多学科视野中的客家文化》,2007。
[23] 叶钟玲,<槟城华侨中学校史>,《中教学报》,1993,第19期,页72。
[24] 钟灵中学,《钟灵中学校刊》,1926。
[25] 《槟城新报》,1920年2月27日。
[26] 《槟城新报》,1920年2月27日。
[27] Lim Teck Ghee, Peasants and Their Agricultural Economy in Colonial Maylaya,1871-1941,1977,pp. 120-122.
[28] 《槟城新报》,1919年6月28日。
[29] 《槟城新报》,1919年6月26日。
[30] 《槟城新报》,1919年6月26日。
[31] 郑良树,《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史》(第二分册),1999,页34。
[32] 《槟城新报》,1908年12月9日。
[33] 《槟城新报》,1921年1月21日。
[34] 《槟城新报》,1921年4月29日。
[35] 黄贤强,<客籍领事梁碧如与槟城华人社会的帮权政治>,《第四届国际客家学研讨会论文集:历史与社会经济》,2000,页 412。
[36] 《槟城新报》,1908年7月25日。
[37] 《槟城新报》,1919年10月9日
[38] 《槟城新报》,1920年10月6日。
[39] 《槟城新报》,1921年10月6日。
[40] 《槟城新报》,1920年9月27日。
[41] 《槟城新报》,1913年6月4日。
[42] 《槟城新报》,1920年2月27日。
[43] 《槟城新报》,1920年3月15日。
[44] 《槟城新报》,1920年3月27日。
[45] 《槟城新报》,1920年7月8日。
[46] 《槟城新报》,1929年4月23日。
[47] 《槟城新报》,1929年4月23日。
[48] 《槟城新报》,1920年7月8日。
[49]郑良树,《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史》(第二分册),1999。
[50] 邝国祥,《槟城散记》,1958,页140。
[51] 《槟城新报》,1920年5月14日。
[52] 《槟城新报》,1920年5月14日。
[53]邝国祥,《槟城散记》,1958,页140。
[54] 《槟城新报》,1920年5月13日。
[55] 叶钟玲,<南洋华侨中学的创设:概念的产生、演进与实现>,《亚洲文化》,1992,第16期,页125-136。
[56] 《槟城新报》,1923年1月8日。
[57]叶钟玲,<槟城华侨中学校史>,《中教学报》,1993,第19期,页72。
[58] 叶钟玲,<钟灵中学创校史(1917-1923)>,《中教学报》,1991,第17期,页41-46。
[59] 《槟城新报》,1923年1月15日。
[60] 《槟城新报》,1923年10月4日。
[61]钟灵中学,《钟灵中学校刊》,1926。
[62] 《槟城新报》,1920年7月8日。
[63] 《槟城新报》,1928年7月31日。
[64] 《槟城新报》,192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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