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0日,彭亨州华校董事联合会发起号召举行和平大集会,共有5000人出席支持,目的是要求政府批准申办一间独立中学。
由于董总积极介入,也获得吉隆坡中华独立中学的“拔刀相助”,因此它是要申办一间中华分校。
到了6月份的时候,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提出了曾有过“共识”,即独中可维持现状,但数目不能增加。基于这项共识,政府在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时做出妥协,废除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条文,取消教长关闭华校的权力。
可是慕尤丁在未接纳申办独中的同时,并没有清楚交待事件的来龙去脉,引致莫衷一是的说法,其中一方面指说没有所谓“共识”和“契约”这回事,也忘了有这么一回事。
就在大家对“共识”有巨大分歧时,又传来急转弯的说法。这回慕尤丁于6月16日在槟城说,内阁已原则上同意在关丹建立华文独立中学,也指示马华领袖在符合国家政策与教育法令下,从长计议建校的模式。
在一方面来说,关丹申办独中这么快有“佳音”确实令人感到欣慰的事;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得实事求是探讨新生的独中是采取新模式办学或是传统的模式。这是关系到生源与学生的未来前途的大问题。
就我所知,马来亚乃至马来西亚的华文中学是经过一段坎坷的道路才有今日的华校系统的延续和在困难中求发展。
最早的华文中学是在1923年转型成功的钟灵中学。原本它是一间小学(1917年)取名为钟灵学校,是孙中山的“阅书报社”所创办的。换句话说,钟灵中学是全马第一间华文中学,它成了培育华校生的摇篮之一,也在抗日时期成为著名的反日学运中心。
1956年,钟灵接受改制,引爆学生示威游行。虽然钟灵是第一间改制的华中,但也是学运的发祥地。自此之后,学运在全马传开。
1986年,钟灵中学衍生了北海钟灵中学,它成了威省的第二间改制中学,第一间是日新中学。因为有所需求,这两间中学也吸收了大量威省的华小毕业生。就其意义而言,这是改制中学的一项突破,因为在这之前未闻有改制中学开办“分校”之事。
1998年,陈国平和我正为韩江中学振兴而伤脑筋时,前州议员许平城带了槟岛西南区8间华文小学的领导人与我们开会,请求陈国平领导一个委员会向教育部长在西南区申办一间国民型华文中学。
当时我们很纳闷,槟城的独中(有4间在槟岛),学生人数都不满,正需要招收华小毕业生,为什么他们不来独中念书呢?
根据他们的解释,家长的心态是要进国民型中学而不是独立中学。接着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作了调查和分析,并有图表为证,发现当时这8间华小(后来又加入明新华小成9间)的学生有5千余名,每年有7百余名小六毕业生,只有不到一半被分配到国民型中学(如钟灵、槟华、协和、菩提及中华等),剩下的不是进入国民中学就是辍学,甚少愿意报读独中的。
为了顺应这批董教仝人的需求,我们成立了工委会,并与林苍祐商议此事,因为我们要用他的名字申办一间中学,取名为“敦林苍祐国民型(华文)中学”。林苍祐并没有反对,但他并不乐观,他说此事不容易落实。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作出一份完整的报告书,并向时任教育部长的纳吉提出申请,日期是1999年3月25日。
在我们申办的过程中,我们也提出了申办“韩江学院”。当时教育部并未有高教部之设,一切由教育部统办。后来陈国平向教长反映实况,结果获批准“韩江学院”,而申办国民型中学则需首相特批才行。就这样,我们的西南区国民型中学的计划就没有下文。
与此同时,新山的宽柔中学也提出增设新校园于古来(俗称古来分校)。它在2000年获得批准,它不是新的学校,而是一校两区。因此宽柔成了全马最大的独立中学,有学生近万名。
就在我们无法为西南区的华小解决它们的毕业生升学的问题之后的7年,槟城菩提国民型中学在2007年初正式作出了大胆的决定,向教育部申请迁校。迁校不是新校,也不是设分校,自然较容易获准(同年4月批准)。虽然时任首席部长的许子根将银禧老人院的一块地段拨予菩提迁校,但建校费用则需要各界大力支持。
据知,在2009年迁校完竣时,共耗资3千余万元,多亏华社鼎力支持,不然迁校费用是大费周章的。也因为菩提迁得及时,学生从2009年的9百余人激增至2011年的2200人,可见需求殷切。也因国中迁走,菩提独中才有了“独立”的校园,但学生与国民型相比,又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可见办独中在北马的辛酸。
有了菩提迁校成功之例子,在后来激发威省人又请命在威南多建一间国民型中学,暂取名为“威南日新”。如今准证到手,正是它们筹款的紧张时刻。据知少说也要筹到3千万元才能大展手脚。
正当威南日新筹划进入紧锣密鼓阶段,又闻彭亨关丹独中有了着落。在报佳音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建校基金有着落,不然又是要华社大张旗鼓筹款。
从这边我们得到的一个启示是:在先贤与时贤的坚持与坚守下,华校虽经历千辛万苦的华中,但有时也能绽放美丽的鲜花。从国民型的增加到独中的增加印证了只要华社不放弃争取的努力,就有突破的希望。当然在成功之后,华社又得为华校承担沉重的责任。
刊登于2012年6月21日《东方日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