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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30.3.15

“回教刑法”行不通 (天下纵横)

从形势来看,伊斯兰党的“回教刑法”即使已在丹州议会通过,但当以私人法案提交到国会辩论时,它就不容易被通过,因为国阵的12个友党已放话反对“回教刑法”。如果巫统未顾及成员党的感受必然会导致纷争和分裂。因此可以预见在巫统也不支持下,“回教刑法”将不获通过,也就不能成为法令加以实施。
虽然此事由伊斯兰党开了头,但马来社会对此也不便批评,因此大多数的议员保持沉默,如今如果纳吉以国阵主席的身份发言,他就不能只代表巫统的立场,这就意味着国阵会不同意实施“回教刑法”。
这是我们从积极的角度看问题,因为国会是最高的立法机构,只要国会不通过,州议会是爱莫能助的。
事实上如果我们不健忘的话,当吉兰丹于1993年通过“回教刑法”后,马哈迪就一口拒绝此建议,更不提供机会在国会辩论,因为他认为此法案行不通,。正是马哈迪的果敢,伊斯兰党在这个课题上也沉静了许多年,直到最近又甚嚣尘上,主要是伊党要挑战纳吉的领导权威,看看巫统合作与支持的程度。然而这与回巫合作是两码事,巫统希望与伊党合作并不包括实施“回教刑法”,这是伊党在后来“强加”上去的。
如果伊党硬要拿此方法作为回巫合作的基础,那两者之间将不可能达成共识,毕竟巫统需要的是国阵成员党的团结与合作,不能因为与伊党合作而丢弃战友。
另一方面,由于伊党一意孤行通过“回教刑法”修正案,也反映出它是势在必行的,即使国会不予通过,它还是继续鼓吹“回教国”的观念。
我们也真的不明白,为何伊党以宗教为上,却要与其它党合作。基本上,公正党与伊党的矛盾不是很大,但它与民主行动党在这项课题上就是“水火不容”。本来伊党将其理念存于党内而不向外宣示,将不会有大问题,现在是伊党不但向民联挑战,而且也向国阵挑战。它期望从中分辨出“谁是朋友和敌人”,但这个简单的方程式是不合逻辑的,伊党一向来的斗争目标是反对贪污和滥权,遵循民主机制,所以才与民联其他党走在一起。
如今不论“回教刑法”是否落实,伊党也已“断绝后路”,它无法收回,也就与行动党有了一道很深的鸿沟。即使“回教刑法”不便落实,但伊党是不会撤回法案,它们既然从1993年到今天已等了22年,再等多22年又何妨?
因此从这次法案的通过来审视,最先受到伤害的是民联,国阵反而可以在不支持私人法案下“隔岸观火”。这样一来,有人说会出现“新民联”,这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弃伊党而由公正党和行动党合作?或拉拢伊党开明派过档?

但这些都是有欠周详考虑的,为此我们推测在来届大选时,行动党与公正党打出宣言,而公正党又与伊党打出宣言,这样的组合并不完美,对民联并没有好处。因此可行的方案是在议席分配下,各自打出本身的牌子,也就不必受“回教刑法”所牵制了。就不知民联怎样处理这棘手的问题?
刊登于2015年3月30日《号外周报》第7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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