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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5.4.15

回教刑法成政治筹码 (现代春秋)



原本已是来不及在今次国会提呈的回教刑法私人法案,数日前突又闻悉相关的私人法案已提上日常议程,而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则是希望赶搭今次的列车,他也相信巫统议员会给予支持。
就在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刻,国会因议程太多无法辩论私人法案,也就搁下留待518日的国会才再作打算。由于私人法案已从议程表中删除,若伊党仍坚持己见,必须在下次会议时重新提呈。
我们不妨从上述的变动来探讨其微妙的政治游戏。
最先提出回教刑法的是伊斯兰党。当它在1990年重新执政吉兰丹州后,身为虔诚宗教师的聂阿兹州务大臣就在1993年的州立法会议上通过回教刑法,以考验巫统是否支持。但时任首相的马哈迪一口拒绝回教刑法;更没在国会辩论。因为这样,回教刑法也被搁置一旁(直到今天为止,马哈迪还是反对回教刑法,认为它不适合多元种族社会)。
当时行动党尚未与伊党有直接的合作关系,只是透过46精神党的三角合作关系,与伊党有间接的接触。因此尽管伊党提出回教刑法,也伤不了行动党。
可是当1998年安华出事后,他就撮成伊党、行动党及公正党进行直接合作,形成一个新的结盟,称之为替代阵线(简称替阵)。由于未能得到华裔选民的谅解,行动党在1999年的大选可谓是“惨败”,因为林吉祥和卡巴星双双首次落选国席。
抑有进者,在大选后因伊党取得空前的胜利,也就不断地鼓动“回教国”,且和巫统较量。这样一来,伊党在宗教路线指引下,也就导致行动党在2001年脱离替阵,且表达此后不再合作。这正说明了华社并不接受宗教治国的方案。但伊党并未考虑华社的感受,它在增加执政登嘉楼后,于2003年也在州立法议会通过回教刑法。这就是说,不论行动党喜欢与否,推行回教刑法已成为伊党的既定政策。当然登州的回教刑法也一样未能落实,因为国会未有通过修宪,回教刑法是不能够在个别的州推行的。
尽管行动党十分厌恶回教刑法,但2008年的大选却完全改变了马来西亚的政治生态,因为反对党联手下第一次与一向以来执政的国阵几乎平分半壁江山。在安华急切组成“人民联盟”(民联)下,它共执掌5个州,即吉兰丹、吉打、槟城、吡叻(一年后回归国阵)及雪兰莪。
国阵在西马则控制玻璃市、登嘉楼、彭亨、柔佛、马六甲及森美兰;再加上东马的沙巴和砂拉越,一共执政8个州,当然最主要的是中央政权仍在国阵手中(首次出现14082席的国会比数,展示了反对党的势力壮大)。
本来,只要伊党不提回教刑法、不提建立回教国,只侧重建立福利国,民联不但会相安无事,而且还有机会坐大。例如2013年的大选政绩也反映出民联的势力获得进一步的巩固,虽然它仍未能夺下中央政权,但双方比数又拉近13289席。换句话说,只要民联不再吵吵闹闹,它就不会呈现分裂。
不幸的是,伊斯兰党在进入2014年时,又再重施故技,不断地重提回教刑法,且在不久前在丹州议会全数通过修正法案,似乎展示伊党与巫统“一家亲”,没有人反对回教刑法。
就在国阵成员党纳闷;民联各说各话及民间被搞得一头雾水之际,伊党还是一意孤行通过党主席向国会提出私人法案,以求获得巫统的支持而通过。
由于事件发展得过快,几乎演成马华与行动党的骂战,一边指说行动党是“始作俑者”,在与伊党合作下,让它有机会可乘;另一边指说马华一向跟在巫统后面,未敢在内阁表态。
其实这种骂战可以归纳为政治游戏,对于问题的解决于事无补。毕竟它的关键与重要性在于巫统。当巫统暂不作表态时,留下一张王牌在国会定“输赢”。这也使到马华一度如热锅上的蚂蚁;而民联这边十分焦虑的是行动党,它不能够让伊党的目标得逞,否则将面对民间的“怪责”。正在双方骑虎难下时,国会也休会了,纳吉不但松了口气,而且保留手中的王牌。因此,第一个可能性是如果国阵给予他支持的力量,他就会动员全体国阵议员否决私人法案。在那个时候,纳吉就发挥出他的威力而把民联比下去。
第二个方案是反过来,万一逼宫过紧,巫统与伊党仍留有合作的余地,这就是为什么国会不急切否决私人法案,而将之留到下一回分解。
还有第三个方案就是朝野组成新国阵/新民联,来一个大团圆的结局。但这条路真不平坦也不易走。
因此算来算去最大的可能性是国阵一致不支持私人法案,让回教刑法就此止步!
真没想到“回教刑法”竟变成政治筹码。

刊登于2015年4月13日《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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