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与行动党的骂战似乎方兴未艾,在今年6月伊党大会上通过与行动党“断交”后,整个政局起了变化。一边是反对党组成的“民联”因伊党不与行动“同捞同煲”,结果“民联”遭致瓦解。换句话说,伊党不再是民联一员,虽然它不曾自我宣布退出民联,但随着伊党在党选后分裂及一批被认为是“开明派”的党领袖在莫哈末沙布带领下退出伊党另起炉灶,成立国家诚信党后,已显示反对党阵线需要重新调整战略,而且不容慢条斯理,否则反对党阵线会因内讧而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在这方面,已在9月成立的国家诚信党前伊党领导人也用急快的行动与公正党及行动党宣布组成新的“希望联盟”,以割断伊党与希望联盟再有任何联系。
但在另一方面,伊党仍然坚持它还是民联一员,行动党应退出。而公正党第二号人物阿兹敏(雪州务大臣)也认为不应与伊党交恶,他表现出欲拉拢双方再合作的可能性的积极态度。
可是仍留在伊党的州议员胡桑慕沙(前伊党副主席)在11月时“爆料”指伊党有意与巫统合作,以便在雪州成立公正党及伊党和巫统合作的新联盟。
对此,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反驳,并声明伊党不会与国阵组成联合政府,但若关乎国民利益的事,则伊党与国阵合作是正常的事。
哈迪阿旺也促胡桑慕沙立下誓言如果伊党未与国阵组联合政府,则胡桑应与妻子离婚。
虽然我们不知道伊党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但明眼人一看即知伊党与行动党的骂战已无法修补,从行动党反对“回教刑法”到伊党坚持推动“回教刑法”来看,它们已形同一对不咬弦的冤家。既然胡桑此时向自己的党开炮,哈迪阿旺也巧妙地丢给丹州的伊党去处理,是否会逼走胡桑慕沙?有待观察。
与此同时,我们也发觉伊党内有三名国会议员在国会下议院投票否决国阵明年度预算案,他们是波各先那国会议员马夫兹、巴西富地国会议员玛西安及古邦巴素国会议员阿末拜哈基。这意味着伊党势力进一步被蚕食,如果加上已脱离伊党走进国家诚信党的6名国会议员,则诚信党在国会内已有9席的力量,剩下的7名国会议员和4名未出席的国会议员仍留在伊党,并遵守党的议决案,对明年度预算案采取弃权态度。
哈迪阿旺之所以采取倾向支持巫统的立场是希望换取巫统(也包括国阵议员)议员在国会支持他所提出的“私人法案”,这对伊党是十分关键性的,不然回教刑法是无法推动的。但巫统会因为伊党的亲善与友好而忽视巫统对东马两州的基本责任吗?
不论从任何角度看,巫统是不会弃东马而与伊党破镜重圆,毕竟它可以在政治课题上合作,但不需要“谈婚论嫁”。
但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索性抨击哈迪阿旺所作所为是明显地想和巫统“结婚”。
没想到哈迪阿旺的反击又是令人感到迷惑和不解的。他反过来用最简单的方式将矛盾与问题岔开。他说如果林冠应指行动党留在雪州政府是防止雪州政府被伊党牵住,那么伊党也要保证行动党不可能落实地方政府选举,以免华裔掌控各大城市,然后允许穆斯林喝酒与赌博。
其实当今全世界许多推行民主政治的国家都保留地方政府选举,以宣示政府对人民权力的尊重。如果指说华人会控制大城市,就不要地方政府选举,不但是开时代的倒车,而且指责一些穆斯林喝酒与赌博也和地方选举有关,也是失当和莫名奇妙。事实上地方政府也包括城市和乡村、小城镇的选举在内,不一定由华人掌控。再说,英国人早在50年代就在马来西亚推行地方政府选举,就是因为它是一项民主和公平的制度,后来因城市议会选民较倾向左翼政党和反对党,也就在1965年将地方选举法令中止。过后又让地方政府单位合并。例如槟州的市议会目前只分槟岛和威省两大块,已不存在五个城镇合成一个槟城州;也不一定由华人主政(目前槟岛与威省的市长和市议会主席就是由马来人所担任,与肤色和种族无关),为什么哈迪因为不存在的课题而担心华人主导地方政府呢?
就全国选民人口而言,政党的胜负操在民众的手里,不是政党的手里,而且在多元种族结构下,有些城市出现华人主政,也不必大惊小怪,一个多元种族的国家为何不能让它成为多元种族的政府呢?为什么哈迪又要从宗教走回种族路线?他的党昔日不是说只要是穆斯林,即使华人也可担任首相。这些豪情壮语又去了哪里?
持平而言,只要地方政府选举一天不推行和重新再来,我们的民主将会受到局限,不知哈迪阿旺为何会讲这些“似是而非”的言论?
刊登于2015年11月23日《光华日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