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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5.1.16

“求同存异”和“异中求同” (天下纵横)



自从“人民联盟”(民联)在去年6月破局后,就有人预测会有新的联盟出现,因为伊斯兰党通过党选展示出保守及宗教派占上风,而把所谓“开明派”排斥在党中失外。
果然不出所料,在去年9月的时候,被排斥的“开明派”退出伊党而成立了“国家诚信党”,以便取代伊党在反对党联盟的地位;同时也不让反对党组成的“民联”就此付诸东流。
继之,公正党、行动党及诚信党以最快的速度再度整合起来,并为新的联盟取名为“希望联盟”(简称希盟)。于是“民联”摇身一变成了“希盟”。
我们姑且不谈论这个希盟的未来,而是集中讨论一个令人疑惑的字眼。
在今年19日的时候,希盟三大巨头签署了一份协议书,阐述三党联盟的共同纲领和运作的方式,但并没有否定各成员党的地位与立场,如第一章节的第3条文指出,每个成员党拥有本身的历史与斗争基础,因此各党可自由做出本身的决定,制定本身的政策,以及在所有课题表明本身的立场,只要有关决定、政策或立场没有违反第四章节中“共同纲领”。
究竟“共同纲领”是什么?我们且看第四章节的条文,除了指导各成员党的运作和手段不要偏离已“达成的希盟共同纲领”外,并没有详细提出“希盟”的路线与政策,而所涉及的维护宪法及传统上的尊重既有的法律条文定位几乎是每个政党都得遵守的,即使是执政党的国阵也不能违背宪法条文所赋予的约定俗成的社会制度和方式。
换句话说,希盟的“共同纲领”中并没有出现摒弃“异中求同”的字眼,不知为何公正党总秘书拉菲兹宣称“希盟”在全新协议下,已同意放弃“异中求同”的原则,而所作的任何决定都必须建立在共识之上。
这种说法有些矛盾,既然已承认各成员党可以拥有本身的政策和立场,为什么又要丢掉“异中求同”呢?
其实如果我们详读希盟公布的协议书是比较扼要的述及希盟不要再重蹈覆辙,提出其他成员党所不能接受的课题和政策成为希盟的政策,比如过去伊党提出的“回教刑法”就造成了分裂。
不过不论任何组织或任何国家若要与外界合作或结盟的话,都不可能全部达成共识,而是“求同存异”。这种做法是尊重对方的立场和观点,然后在异中寻找共同点和共同接受的方向。所以不论是“异中求同”或“求同求异”都是一种逻辑上的运用,也可以称之为“辩证求同”。
百度网站中还特别引用周恩来的治国之道来说明“求同存异”的重要性,因而把这个词汇当成是周恩来提出来而成为后来被引用的历史例子。
例如周恩来在1955年出席万隆的亚非会议时,就倡导“求同存异”的建交原则。到了70年代迎接美国总统尼克逊访华时,周恩来也是根据 “求同存异”与美国建立正常关系。如果没有“求同存异”的精神,这个世界不会安宁和安定的。
同样的,马来西亚政党的结盟(不论朝野)都存在“异中求同”的情况。它们的结合主要是保住执政权或夺取执政权。只要彼此都同意这样的方向,就能够“求同存异”了。
由此看来,如果不让结盟的政党保持一定的自主和立场,又怎样达成团结合作呢?又怎样持久斗争呢?因此希盟没有理由要放弃“异中求同”的战略,至少直到今天为止,它还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治国和治党的大道理。

刊登于2016年1月25日《号外周报》第7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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