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于2016年6月30日被提控触犯贪污法令两项罪名时,轰动整个政界。因为林冠英不再是90年代被控触犯印刷法令时,只是一名国会议员,当今他已是槟州首席部长兼民主行动党秘书长。
因此在第一时间,就有人“打赌” 林冠英会不会“暂时告假”或辞卸首席部长职,结果槟州政府的行政议会一致支持他继续执行首长职务;他的党中委也全力支持他留任;甚至与它结盟的人民公正党及国家诚信党也同意维持现状,并矢言作林冠英的后盾。林冠英在接受挽留后,也在一项“群众大会”上声称他是受到政治打压。因此他“宁愿站着死也不愿跪着活”。不过在另一方面,执政中央的国阵成员党领袖则认为他应辞职或最低限度要暂时告假,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在民众方面,则是保持冷静看待时局的转变。这就是说,人民并不反对林冠英继续担任首席部长,至少没有公开的反对,在一定程度上,对林冠英是一个激励。但有关的风波也不因之停息,反而是越炒越炽热,更有强烈的风声传出全国大选可能提早举行,尤其是反对党处在分歧和分裂状态时,正可以被国阵击破而赢回失去的议席。但是如果按照宪法规定,每五年举行大选,因此在2013年大选后的2018年才来大选也符合宪法的规定。不过,执政党可以挑选期满前的任何日子,不一定要做满5年期。就马来西亚的选举历史来说,提早大选通常是在执政4年后,也有拉到满5年的。
正因为目前时局对国阵有利,也就让越来越多人相信下届大选将在明年(2017)举行(届时已经达到4年)。
这是由于自从2015年反对党阵线的“民联”因伊斯兰党与行动党断交而分崩离析后,就一直未能有效地整合起来。虽然脱离伊斯兰党的开明派主将已在去年9月另立诚信党,并将“民联”旗号改成“希盟”(希望联盟),但从近期的选举或补选的结果看来,反对党仍不成气候;尤其是伊党也公开与希盟及国阵较量,就注定反对党以失败告终。
无可否认的,国阵本身也有自身的问题,党内高层(指巫统)也被冲击,更有除名事件发生,但还没有显出内讧的恶化;反而是反对党无法有一致的行动。就拿林冠英的事件来说,林冠英告不告假在行动党看来是大事,而且事事不能处于被动,应该“反客为主”采取主动,把政治风向盘争取过来。倘若一直等待国阵来决定大选日期,对反对党将是不利的,极可能处于挨打的地位。因此在经过思考后,行动党作出的决定虽是有些让人意料之外,但也有它自身的理由,主要是它不再让国阵主导闪电州选。有两个现实的例子是行动党不愿意重蹈覆辙的:(一)1970年时,马来西亚仍处在紧急状态时,国会民主尚未重开,但国阵主席兼首相敦拉萨就动用他的权力宣布单单在砂州举行州选(因“513”事件在69年暂停砂州选举。当时因交通问题投票需在两周内才完成)原来这场选举在事先已安排和协商好,就是不论选举结果如何,左翼的人民联合党(人联党)必须参加国阵的联合政府。结果选后一切如愿以偿,也立下好示例,让敦拉萨在西马全面收编反对党成为国阵的一员。
(二)第二个例子是1977年被国阵开除的伊斯兰党,因为吉兰丹发生骚乱和伊党内两派的斗争恶化,导致中央接管丹州政权。在乱局中,胡申翁首相在1978年3月只在丹州举行闪电州选。国阵在时机有利,真的把伊党州政权整垮,只剩两个州议席。州政权首次归国阵领导。
接着国阵乘胜追击,在同年8月举行全国大选,又是把反对党打得落花流水。
有了这两个先例,正好被行动党当成值得参考的教材希望搬来槟城上演。整个构思是这样的:先在槟州解散州议会,然后举行闪电州选,只要“希盟”漂亮胜出,就会影响国阵重新考虑要不要提早全国大选。反之,若希盟选举成绩不理想,也会测知水温而改变战略面对未来的大选。
虽然在槟州宪法上,州元首拥有两个“自主权力”,即对首席部长的委任(不过都是以在议会占多数席的政党领袖担任)和对州议会的解散。
换句话说,林冠英必须要取得盟友的支持后,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然后直接请求州元首批准所请。当然州元首也具有权力不批准解散州议会,但如果林冠英是通过州议会紧急会议取得大多数议员的支持,则州元首要拒绝也变成不大可能的事。
如果一切按行动党的战略来走,也还得面对一定的风险,在这方面,也不要忘记马哈迪医生领导的新生政党的关键性作用,否则将是“事倍功半”的。刊登于2016年7月25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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