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马来亚大选显示执政联盟取得绝对优势的胜利后(在104个国席中,联盟夺得74席),以东姑为首的联盟政府便同意在1960年进行选区重新划分。在那时,选举委员会是具有权威和权力的,由它制定选区划分,而不对执政党卖账。这使到东姑对选委会主席阿巴里(Mustapha
Albakri)至为不满。因为大权在握的选委会严格规定城市与乡村选区的选民可以制定在2:1的比例中,即城市选民1万名;而乡村选区的选民只要5000名即可。
在当时(1960年)选委会将原本有104席的国会缩成100席,即登嘉楼、吡叻、彭亨与森美兰各减1席、柔佛减两席,一共少了6席。但在另一方面,槟城和马六甲各增加1席,也就使到国会议员总数达成100名。从这儿可看到,选委会减少联盟强州的国会议员数目,反而增加议员数目予反对党势力较为强大的槟甲州。
举例来说,吉兰丹的Pasir Puteh选区共有2万8千选民,而马六甲的Malacca Tengah共有1万8千余选民。这种相差率即是1:1.52倍。这对巫统是不利的。
因此在1962年时,联盟政府又再修改宪法,将国会的100名议员再改回104席。
接着联盟也通过国会将选委会对选区划分有最后决定权的条文删掉,改成选委会对选区的划分仅是一项建议,没有权力拍板。当报告提呈首相时,首相有权修改相关的建议,再交给国会通过。
与此同时,国会也拿掉选委会的权力,允许乡村加权的限制被放宽,使到乡城选区之间的选民人数可以有巨大的差距,而不再施加1:2的比例。
马来亚对选区重新划分也是要顺应马来西亚的成立,但国会议员数目仍是104席。至于参与马来亚共组成马来西亚联邦的新加坡、沙巴及砂拉越就有不同数目的分配。
以新加坡来说,它拥有17%的人口理应分配到27个国会议席,但最终只获得分配15席。新加坡接受国会议员比例被压低是因为李光耀要享有自由港的地位,拥有劳工与教育自主权。两相比较下,新加坡保留了一些自治权力还是比较值得的。
当年最热衷共组马来西亚的李光耀在1962年通过全民投票取得胜利后,复于1963年举行大选。吊诡的是,他把大选提名日订在马来西亚成立前(9月12日),而把投票日订在马来西亚成立后(9月21日)。马来西亚是在1963年9月16日成立。
其实在马来西亚成立前,要共创马来西亚的新加坡、沙巴及砂拉越有提出一项十分重要的建议,三邦的国会议席加起来一共是55席(整体国会共有159席),而三邦的议席则拥有1/3,可以阻止宪法的修改。
东马的州议员及国会议员又是怎样产生的?因为时间仓促,东马尚未有国州选区的划分,但有市议会及县议会的地方选举。英国也就根据哪个政党控制较多的地方议会,再按其所属的州交由胜利的一方推举选举团(省议员),由他们选出国会议员和州议员。这种由地方选举演绎成对国会议员的选出倒是第一次听到。
选举的结果:在砂拉越36个州议席中,联盟占了27席(包括国民党、保守党、土著党和砂华党)。在超过半数下,联盟执政了砂拉越。当权者可再委任3名州议员,而官方可派出另三名议员,则执政党共有33名州议员。反对党方面,人联党及国家统一党各5席。
国会议员有24席是委任制的。
在沙巴方面,主要是卡达山统一机构(UNKO)、沙统(USNO)及北婆国民党共组成联盟。
在没有反对党底下,沙巴的斗争前期是唐纳史蒂芬对慕斯达化;后期是拜林对马哈迪。
在三层选举下(即先选地方议员,再选出省议员,而由省议员选出州议员/或国会议员),沙统获得8个州议席、卡达山机构5席、巴索党1席及沙华4席,共有18席(1964年,州议员有18名增至32名,依序重新分配如下:沙统14席、卡达山机构11席、沙华7席及沙巴国大党1席)。
在国会方面,沙统3席、卡达山机构2席、巴索1席及沙华2席等,共15席。
本来在1969年的大选,东马的沙巴和砂拉越与西马同步举行。不幸的,在5月13日(投票揭晓后的第三天)暴发种族冲突流血事件,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尚未开票的东马(沙砂因地广人稀,因交通不便,投票需要时日才可开票,也就不可能当天揭晓)的选举就被展延了。
虽然1969年的大选,执政的联盟受重挫,但还是保住政权,只是再失多一个州政权(槟城),另一个是吉兰丹。
展延东马的选举并不是坏事,反而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磋商。这个时候被拉拢和倚重的是人民联合党(这个政党是左翼分子的阵地,也一度是砂共的温床)。
在敦拉萨的刻意拉拢下,决定在1970年允许东马举行选举(此时国家还是处于紧急状态)。
选举过后,联盟在沙巴和砂拉越两州共取得国会24席(总数40席)。由于新加坡已退出马来西亚,国会议员也减掉15席,剩下144席。
至于州议员,则重新洗牌。由土著党、保守党及人民联合党组成联合政府,首开左翼政党加入右翼的联盟。
沙巴也因有人事的纷争而换了首席部长。
有鉴于1969年大选的教训,政府在1973年再提出修宪(在1972年时,巫统也已成功地将西马反对党收编,计有民政党、回教党及人民进步党),主要的目的是巩固执政党的地位。因此废除了城乡选区1:2的比例。在新的条文下,仅阐明州内的选民数额与议席须大约成正比例,而在划分选区时,选委会须将乡区(加)权重纳入考量。
为此,在1974年吉隆坡脱离雪兰莪州成为联邦直辖区,这是因为在1969年大选时,联盟在雪州只取得半数议席(即14席),而另外的行动党和民政党分别取得9席和4席。一旦把吉隆坡拉开,雪州的华裔选民就会减少了,政权的交换就不大可能了。
由于“513”事件后,马来西亚经历了重大的改变,其中最明显的是新经济政策的出炉,几乎影响了每个人的生活。也因为“513”后,其阴影一直存在,造成历届大选国阵(联盟前生)都高枕无忧,也就不需要做什么大改变了。再说选委会已是“无牙老虎”,已不可能对选区的划分作出独断的规划。
刊登于2016年10月17日《号外周报》第8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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