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口有70亿左右,其中基督徒占23亿(即相等于人口的32%),而穆斯林有16亿人(占世界人口的23%)。换句话说,穆斯林占世界第二大人口,它的版图和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
在1750年时,沙地王室家族与伊斯兰教改革家瓦哈比共同建立新政权,后来王室地位有起有落,直到1932年才又稳定沙特王权的地位,虽然是行政教合一的国家,但王权和教权操在国王手中;而沙地的穆斯林也被称为逊尼派的瓦哈比派。
当这个国家在1938年发现大量油田后,沙地阿拉伯的命运就彻底被改变了,它成为一个君主专制的国家,没有选举也没有政党。由于一向亲美,也就在政治上得到西方国家的支持和扶持。
除了中东和西亚是穆斯林大本营外,也有一支庞大的回教徒生活在东南亚,其中以印尼为最大的穆斯林国家,其次是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南部。
巧合的是,东南亚的穆斯林也与中东的穆斯林大多属于逊尼派,只有伊朗、伊拉克、黎巴嫩、科威特、巴基斯坦及巴林有较多的什叶派教徒。
在回教世界中,逊尼派与什叶派的分歧与斗争由来已久。当创教人穆罕默德在公元632年逝世后就引发了对继承人的斗争,前后共有四个人(与先知穆罕默德有特殊关系)继位而成为“哈里发”(Khalifa)(政教合一的领袖)。他们是阿布伯克尔(先知的岳父)、第二位是欧么伏尔、第三位是奥斯曼和第四位是阿里(先知的女婿)(他们从公元632年担任哈里发到公元661年。此后是倭马亚王朝结束了阿拉伯帝国的四大正统哈里发的时期)。
不过穆斯林中有一派哈希姆家族及麦加的商旅各族只承认阿里(Ali B.Abi Talib)为先知的合法继承者。阿里不但是先知的女婿,也是先知的堂弟,具有一脉相承的血统。什叶派的地位就被确定下来。
另一方面,大多数的穆斯林认为四位哈里发是从选举中产生,并无不妥,也就不苟同只承认阿里继承地位。
由于这样,以沙地阿拉伯为中心的穆斯林自称为逊尼派(Sunni)而与阿里派的穆斯林分道扬镳。这一派的教徒也在后来被称为什叶派(Shia),其中以十二伊玛目为最大的教派。
虽然阿里是被杀手所毒杀,但什叶派将阿里葬在纳杰夫,即今日的伊拉克境内。后来纳杰夫成为什叶派的圣地。另外一个是在伊朗的库姆,是伊朗宗教革命成功后的重要地标。
以逊尼派来说,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教派,占人口的15亿,基本上是占了90%;而什叶派至多是1亿人有余,占10%。相比之下,什叶派是处于弱势的。不过在外界的印象中,什叶派被认为较为好勇斗狠;而逊尼派则属于较为温和的一派。
但改变终于到来,当流亡法国的科梅尼(伊朗什叶派的长老)在1979年领导宗教革命成功后,什叶派在一夜之间举世成名,这是近代史上用宗教来推翻一个政权,显得有些不可思议。伊朗的什叶派有别于沙地阿拉伯的逊尼派,前者是神权国家,以宗教长老为最大的权威,而民选的总统地位居次之。也即是说宗教长老(十二伊玛目长老)是这个国家的掌权者。
什叶派在伊朗翻盘后,在在刺激了逊尼派的穆斯林也不落人后,纷纷动员起来。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作为逊尼派的回教徒也不落人后对回教进行改革与复兴。
1981年马哈迪的上台和安华加入巫统,也就顺利地将回教价值引进政府行政部门(这是温和与开明派的回教领袖所推展的计划,以免被回教世界指为落在伊朗后头)。
在这之后,我们也发现另外一个政党,即回教党也进行一场转型,因为新一代的领袖以法兹诺、哈迪阿旺及聂阿兹为首的宗教派在党内抬头(1989年)。顺着东姑拉沙里的拉拢,回教党在那一年配合46精神党打出宗教牌而夺回吉兰丹州政权(1990年大选)。
回教党将这一胜利视为宗教改革成功的第一步,也就在1993年在吉兰丹州议会通过“回教刑法”,这是将司法伊斯兰化的第一步,以扩大回教法庭的权限。但这个以宗教带头的改革被时任首相的马哈迪驳了回去,指它抵触联邦宪法。
在无法宗教化司法下,回教党也就在丹州实施较多回教措施,包括男女在戏院分开坐;在超市排队付钱也要男女分开。
抑有进者,在1999年大选时,回教党在安华效应下,取得空前的胜利,执政丹登两州,又拥有27名国会议员。
在意气风发下,回教党不断向马哈迪施压要马来西亚走向“回教国”,也不忘在登州推行“回教刑法”(2003年通过)。
但也真的没有想到,当2008年及2013年的大选,人们对回教党(已易名伊斯兰党)有很高的期望时,伊党不但漠视了多元社会的现实性,而且是一直沉浸在宗教狂热中,矢意要推出回教刑法。在不惜与民联(现在的希联)闹翻后,也转向巫统寻求通过355法案。
如果这一小步的“回教化”得以松动,下来就有更多的相应措施出炉。
如果说,占穆斯林绝大部分的土耳其能坚持世俗制度,期望与西欧靠拢,以取得经济水平的提升,那么马来西亚的穆斯林数目确实比土耳其少,为何伊党又执着搞“一国两法”呢?刊登于2017年1月20日《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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