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争议后,砂拉越与中央政府对征抽旅游税达成共识,即所收入的旅游税将会由半岛、沙巴与砂拉越公平的分配。沙洲旅游部长阿都卡林说只要旅游税是直接进入州政府户口而不是其他机构的户口用来还债,那就是正确的措施。
根据政府通过的《旅游税法令》后,征抽率如下:
(1)五星级酒店每晚征抽20令吉
(2)四星级酒店每晚征抽10令吉
(3)一、二及三星级酒店则每晚征抽5令吉
(4)一、二及三胡姬花级酒店每晚征抽2.50令吉
(5)没有级别的住宿每晚征抽2.50令吉
至于民宿或甘榜住宿或属于非商业用途的住宿及少过10间客房的住宿和属于中央及各州政府机构所经营的非商业性质住宿都一概豁免。
旅游部长纳兹里坦诚,由于国库收入减少,必须征收旅游税作为推展旅游业之费用。
本来旅游税订在今年7月1日起实施,后来因时间过于仓促,也就改在8月1日起实施。
政府估计在实施旅游税后,每年将会有8亿令吉的收入。
在这方面,州政府向酒店征抽每间房一晚3令吉的措施暂时继续,直到旅游部正式通知书才作决定。
与此同时,我们也有阅及马华的郑联科及行动党的杨美盈州议员的评论文告。这两篇文告都是值得重视的。郑联科要知道旅游税的收入用在哪一方面?而且也要有助各州旅游业的发展,如果没有明确列出收入所作的用途,将不能使民间信服。他反对仓促实行旅游税。
杨美盈也持相同的观点,她质疑为何要闪电般的执行?因此举也显示布城的财库已经“枯竭”,必须向人民收取更多的税收。
她认为中央的做法为正在复苏中的旅游业带来伤害,因为资料显示,在2014年有2744万名游客访大马,收益720亿令吉,但在2015年却下跌至2572万人次和690亿令吉的收益。两者比较减少了29亿令吉的收入。
虽然在2016年旅游业有所复苏,游客又有2676万人次,收益821亿令吉,但尚未恢复到2014年的旅客人次,很可能因在今年实施旅游税后带来反效果。为此她建议停止征抽旅游税。
不过从中央的态度看来,旅游税是势在必行的,这也使我想起十多年前在广州所遇到的“特别税”,情况有些相似。原本我们这些参加交易会的商人住宿是五天或十天左右,一向以来酒店没有向我们鸠收“特别税”,但也不可否认年年房租都有涨价。
有一年我们入住酒店时被告知从那年起会向每个房客征抽5元人民币的“特别税”,但也强调只是暂时性,不是永久性。
在我们追问下,才知道广州正在兴建地铁,耗资超过40亿人民币,也就向住客收取“特别税”。当时也有一些外商问及服务员我们又不是当地居民,也不常使用地铁,甚至建成后也不会坐地铁(我本身就从来没坐过广州的地铁),为何要付“地铁费”呢?
我不知道其他国家是怎样抽税的,但我们在马来西亚经过2014年起要付消费税后,已增加了民众的负担,对市场的生意也有相当的影响,如今又多了一条“旅游税”,也许会或多或少对旅游业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在推行任何新税方面,政府是有必要谨慎行事,以免市场的购买力振作不起来。
刊登于2017年7月3日《号外周报》第8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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