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我的照片
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3.10.17

“禁核条约”有名无实

联合国于今年7月以129票(超过2/3的国家)通过“禁止核武器条约”,而在920日之前需要至少50个国家正式签署才能在90天后生效成为法律,结果有51个国家签署,算是已能合法化“禁止核武器条约”。
虽然这个条约(Treaty on the Prohibition of Nuclear Weapons)是在2007年由哥斯达黎加及马来西亚共同向联合国提交的提案,但不设核查机制,意指仅希望“禁止核武器拥有、研发、储存、转移、试验或是威胁使用”,让核武器全面“非法化”。
由于签署的国家属于非核拥有国,而且也不是大国,即使拥有法律效力,这项禁核议案也是行不通的。
根据联大的记录,有38个国家反对通过“禁核条约”,包括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等欧洲国家。曾遭原子弹轰炸的日本也反对禁核(因为有消息说美国可能会在日本安装核武器)。还有澳洲及加拿大也反对此提案。另外16个国家弃权,包括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及新加坡等。以色列和朝鲜也不予参加。
因此有人质疑这份条约的有效性?拥核国家肯定不会遵守。
既然拥核国家不参加也不支持禁核谈判和签约,也意味着这些强国不受联合国约束,更不会被制裁,因为通过提案没有警察和司法可以强行对付大国也等于是决而不行。
另一方面,就我们所知,联合国还有另一份条约,称之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缩写NNPT)。
这份条约是在196871日由英国、美国、苏联和其他59个国家缔结签署的一项国际条约,旨在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和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
由于有核国家参与也就在后来争取到联合国大多数国家加入签署行列,但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及朝鲜已宣布退出。
这项条约之所以与前面的条约有所不同之处是,没有强制拥核国家销毁核武器,只是要求核武国家不向无核国家提供核武器和“防止核武器更大范围的扩散”。
对于已成功研制核武器的国家来说,禁止扩散是对它们有利的。这样一来,核武器只由大国拥有,在大国不提供核武下,其他国家是不能拥有核武器的。
可惜这份条约的漏洞是“不扩散”而不是“不制造”,也就不能阻止法国(1960年)和中国(1964年)拥有核武器。后来印度和巴基斯坦也加入核子俱乐部,以色列也有核武;甚至美国也指责伊朗要生产核武(如今经谈判后,已同意伊朗只能用原子能做和平用途,不是制造武器)。
最新的例子则是朝鲜,虽然它只是一个小国而且是贫困的国家,但它却在今年以来不断地核试,更不时传出成功试爆的讯息。
美国新总统特朗普为此暴跳如雷,严厉警告朝鲜,一旦美国受到威胁,朝鲜将被摧毁之。言下之意是美国可能先发制人,把朝鲜毁掉。但其后果如何?没有人敢冒这个险。因此特朗普的警告并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应,除非相关的国家进行新的谈判和妥协,否则世界和平将无从保障。
既然禁核条约无法阻止核战的发生,也不可能阻止其他国家静悄悄在研制原子弹,就算联大已通过,还不是“废纸一张”。除非拥核国家同意全面销毁核武器,不然核武还是人类的最大敌人和隐形杀手。

因此说来说去,再多的条约也是“多余”的,谁会被缺乏约束力的条约所捆绑呢?
刊登于2017年10月2日《号外周报》第857期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