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又有怪论,这回他在2017年12月22日的党报《哈拉卡》中倡议,用宗教来划分教徒与非教徒,而只有教徒才能担任实权部长。所谓教徒是指穆斯林,凡属穆斯林则组成“第一内阁”。这个内阁定夺国家政策,一旦内阁通过,则由内阁成立一个行政内阁加以执行。至于“第二内阁”则可由非穆斯林担任,因为他们拥有政府所需要的专才,但沒有決策权。
按照哈迪阿旺的逻辑,这个国家是由占60%以上的穆斯林所组成,因此一切要以“穆斯林优先”。民主行动党则形容有关建议不但违宪,而且是用宗教来推行隔离政策,完全是不可取也是反潮流而行的。这使人想起似乎抄袭中国在香港设立一国两制,主权在大陆,香港行政区(第二内阁)权力不能超越大陆(第一内阁)。
即使哈迪阿旺后来有解释他的“双内阁论”已受到误解,因为他的目的和用意只是职务上的分工,而非区分成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内阁。
严格说来,这样的解释也是多余的,也暴露其不良用心(有如此地无银三百两),到头来还不是存在“双轨内阁”?既然一切权力操诸在第一内阁,那么要第二内阁来做什么?纯属摆设?简直匪夷所思。这不是变相的回教国,又是什么?
无论“双轨内阁”是否符合伊斯兰理念,它依然是哈迪阿旺的另一个“极端说辞”,无视非穆斯林的地位和存在。即使伊斯兰党的宣传主任纳斯鲁丁有发文告企图为哈迪阿旺“开脱”,但不解释还好,经过解释后变成:“马来西亚内阁中负责决策与执行管理的部长应由穆斯林担任;不过哈迪没说拒绝非穆斯林为部长,而是指非穆斯林即使当部长也得按照穆斯林内阁的决策行事”。这就意味着第二内阁是“橡胶印”
从历史来看,伊斯兰党是在九十年代开始把其党策转化为政教合一的理念,进而希望有朝一日成为“国策”。这是从1990年大选后,伊党重夺吉兰丹州政权开始。在此前一年(1989年),法兹诺出任伊党主席,当年他声称伊党的胜利归功于党走宗教路线。
后来在1999年的大选,当伊党在安华效应发酵下,取得空前的胜利(共有27名国会议员及控制吉兰丹和登嘉楼州政府)后,它就进一步公开地向巫统挑战,逼着马哈迪加速使“马来西亚成为一个回教国”,并以古兰经为最高意旨。
就这样,巫统和伊党开展了“回教化”的竞争。其中最具威胁性的是吉兰丹(1993年)及登嘉楼(2003年)的州立法议会分别在不同的年代通过“回教刑法”,以迫使马哈迪“就范”。所幸马哈迪将伊党的要求“束之高阁”,不让讨论也不推行,导致伊党无可奈何。
很显然的,伊党即使在2008年及2013年大选又再“回归”反对党阵线,但仍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无法与民联其它成员党推心置腹,也就造成2015年伊党又再与民联分道扬镳。它选择自我标榜主要是认为巫统也需要它的合作。可是问题是巫统若过于接近伊党,又担心东马有变;若不与伊党合作,又担心在西马的乡村选区会失去支持。
举例来说,伊党并未放弃推行回教国运动,因而从另一个角度切入,那就是哈迪阿旺在2016年向国会提呈的355私人法案,以扩大回教法庭权限,从而落实回教刑法。但直到今天,此动议仍未付诸表决。这也给巫统带来一定的压力。
在患得患失下,国阵(巫统)希望伊党自我保重,不要一直拉住巫统不放。但无可否认的,它们之间的矛盾最终会导致双方若即若离,甚至起骂战。
另一方面,从双内阁的争议又让人想起另一则政治笑话。约莫在2008年前,巫统的党要希米尔(曾任副首席部长,目前是副卫生部长)就因民政党内对首席部长的接班人产生分歧,而触发他提出“双首长论”。他的意思是说,槟城无妨设两位首席部长,一位在槟岛,一位在威省,各做各的,岂不相得益彰?此言一出,引发轩然风波,因为这等于把槟城切成两块,一块归民政掌管,另一块归巫统掌管(不过他后来否认有此建议)。其实不论所谓的双轨内阁或双首长职,一概是信口开河的,不值一屑,但不等于说伊党会放弃这样的奇妙想法,毕竟它背后隐藏着的是确保穆斯林永远处在当政的地位,非穆斯林只能排在后面?
刊登于2018年2月12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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