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许是马哈迪新创的政治策略,他说他把权力交给部长,以便决定是否要副手(副部长)。因为他不知道需要委任多少位副部长?这权力下放如果不能满足各成员党的官职分配也会形成个大问题,有需要谨慎行事。
虽然希盟刚上台,而且“百事待整”,在不得不樽节开支底下,缩小其内阁阵容。但如果太久仍未委出其他部门的部长和副部长的话,难免被人“质疑”相关的问题无法打开?因此我们建议先组成完整内阁,再来研究权力下放也不迟。
当然如果我们看到前朝政府,部门之多也是令人咋舌的。不仅有30多个部门,而且单单在首相署就有10位部长。很多人也包括我都无法理解为何首相署要这么多部长?这些部长因为没有明确的管辖范围,在过去称为“不管部长”,意思是说,他可以被委派去管这个或那个事务,而不会固定在一个范围内。后来有了职务之分,也还是称为首相署部长。例如管首相经济策划组的有一个部长;又例如管法律的也有一个部长,但为何不称为法律或司法部长呢?过去不是有这样的部门吗?
还有管回教或其他宗教的又归首相署,再下来是国民团结或亲善事务都纳入首相署内,难怪其部长这么多。其实有些是架床叠屋的,第一财长和第二财长是不必要的,也没必要有第一贸工部长及第二贸工部长。这些多出的部长只能分担第一部长的工作,没有其权威。因此设下第二部长或多名副部长的部门,也不见得有十分的效率。
就拿交通部来说,中央已经把一些重要决策转移到其他委员会,例如前朝成立的“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是多出的一个开支管道,目前共有雇员997名,其中372人是执法人员(其主席依沙沙末(前森大臣)已辞职)。为节省开支和整顿不必要的单位,交通部已把此单位纳入陆路交通局,但问题是多出625名职员又如何安顿呢?
不过我们仍然相信还有一些重要部门需要有部门和副部长的,比如外交部、贸易及工业部(虽然目前暂归经济事务部长掌管,但为国家经济发展,这个对外的部门是十分重要的)。
因此我们相信马来西亚至少需要20个部门的部长,但可消除重复的部门或巧立名目的朋党公司,如移民厅已有能力处理非法外劳(合法化)的问题,却又偏偏委托三家公司,即负责印尼外劳漂白的IMAN公司;负责缅甸外劳合法化的Bukit Megah私人有限公司及负责其他国家非法移民的Konsortium
PMF有限公司。
这些公司也收取一定的费用,因此新政府已指定在6月30日后停止这三家公司的服务。
当然马来西亚还有不少巧立名目的“官位”,比如马哈迪发现有17000个政治委任的“官员”,如村长、各地方执行员等等,也给国家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在这方面,我们也注意到当州政府与中央政府属于不同政党执政时,就会有两种类似的乡委会或村长之类的重叠委任,比如槟州政府有其州的委任,而中央又有中央的委任。
此外,所谓的协调员可以有州的协调员,又有中央的协调员。这样的重叠加重叠,到头来是什么事也做不成,只是花了人民的额外开支。
无论马哈迪如何组成他的完整内阁,但他必须在本月内完成,因为除了顾及各州的官职分配外,也要照顾沙巴和砂拉越的需求,以求平衡。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政府有腰斩一些大型计划或重新检讨大工程的推行,这些是前朝留下来的工作或“包袱”,都必须明确地研究,庶免因财务紧张而牺牲了发展。毕竟一个国家进步的先决条件是基础建设,也只有解决了交通和运输的大问题,才能促成地方发展和繁荣。
马来半岛的东海岸在交通上属于落后的,东马也缺乏泛婆罗洲大道,这些都是必须要解决的基建,不然是事倍功半的。
刊登于2018年6月11日《号外周报》第8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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