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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6.11.18

遥不可及的第三张票


509大选后,关于恢复地方议会选举的声音又再响起,不过,这一次不再是昔日的反对党;尤其是民主行动党站在前线疾呼还第三张选票,反而是已变成在野党的马华公会及民政党希望尽快落实地方议会选举,以便它们有机会寻求突破。
过去马华和民政并不要求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也支持巫统取消地方议会选举的决定。因为不再有地方选举,可免除执政党的诸多烦恼和担心反对党从中坐大。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回顾过往英国统治时所实行的政策。最先被英国关注的是在1826年组成的海峡殖民地(俗称三州府)的槟城、马六甲及新加坡的“民主化”进程,因而在1857年由英国议会通过“海峡殖民地法令”,规定三个州各自成立市政局。
初时各州由5人组成,除了参政司(Resident)及殖民地政府派出的代表为当然委员外,另3名市议员由纳税人选出。凡是一年缴税25卢比(印度币)的纳税人就有投票权。虽然反应不热烈,但总算为“民选”开了头。不过新加坡只限欧人投票;马六甲的选举被宣布作废,只剩槟城成为典范之州。
1863年时,3名“民选议员”任期由1年改为3年。到了1888年,市政局管辖的范围只限乔治市,因此槟城市政局易名为“乔治市委员会”(乔治时在1957年时面积只是34平方公里,到1969年后增至41平方公里)。
1913年时,新的市政局法令生效,“民选议员”退任,改由总督委任,而市议员数目由5名增至12名。
在时局的变化下,英国于1951年宣布乔治市市议会举行民主选举,以鼓励人民支持选举制度,对抗再度走入森林打游击战的马共(因英政府在1948年宣布马来亚进入紧急状态,并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用以“证明”选举也可以作出改变,不一定要用武力作出改变。不过为谨慎起见,虽然市议员数目已增至15名,但只选9名,另6人由英国委任。这种“半民主”也激发人民对投票的热情。选举结果,林苍祐的急进党赢了6席,但权力仍掌握在英国委任的参政司(相等于总督的地位)手里。
1952年时,英国在吉隆坡举行选举,结果是马华胜6席、巫统3席,比拿督翁的马来亚独立党(只获2席)多出7席。
在这样的背景下,也给英殖民政府较为“宽心”让马来亚走向自治,也就有了1955年的联合邦普选(独立前的选举),但只选52名立法议员,另外46名立法议员是委任的。换句话说,行政权力仍操在英国人手中。
1957年马来亚独立时,地方议会及市议会选举也在全国动了起来。最明显的是,在1958年时,乔治市市议会已被社阵控制,也选出反对党领袖萳玛纳旦出任市长。
另一方面,吉隆坡市议会在独立时已停止选举,改由中央操控。理由是身为首都的吉隆坡,若市长由反对党人出任,对中央政府将造成尴尬与不安。这样一来,除了直辖区的吉隆坡没有市选举外,其它各州的乡县地方议会和市议会也就全面开打。
到了六十年代,城市地区的地方议会也成了反对党执政的桥头堡。在1963年举行地方议会选举后,联盟政府便借“马印对抗”的动荡时局宣布暂时中止地方议会选举。果然在1965年之后就不再有地方议会选举。所有届满的地方议员及市议员也在期满后不再被视为地方议员。
不论出于何种理由,联盟政府中止地方议会选举除了阻止城市选民倾向反对党而在各地建立“小政权”外,也减少选举的开销,改由各州政府接管地方议会的行政权。
这意味着从1965年起到1975年的整10年内,所有地方议会和市议会的工作也交由州议员及国会议员分担。
为了一劳永逸解除忧患,中央政府更在国会通过1976年地方政府修正法案,取消地方议会选举,改由各州政府委任市议员或地方议员;也允许各州政府对议会进行整合与合并,而且市议会主席可由政治人物担任。
这就意味着执政的州政府自动拥有对地方议会的控制权。比如槟州就被州政府将乔治市市议会与槟岛乡村议会并成槟城市政局;而威省原有威北、威中及威南县议会也并成威省市政局,各有24名市议员,主席人选也由州政府委任。
这样一来,凡是执政州的政党或阵线就拥有权力安插和分配被认为适当的人选出任地方议员。在任期只1年但可延长下,各地的地方议会也就成为执政党的政治筹码。因此在一段很长时间参与执政的国阵成员党都不会反对委任制度,因为这也可以让党领导者对人事进行布阵和控制,这对反对党来说是失掉一个抓住权力的机会。因此当民主行动党在2008年大选时打出还选民“第三张票”,即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也无法落实,除非中央政府首肯。
今年(2018年)在509后,连同中央政府也成了“希盟”政府,表面上看起来是更为容易恢复地方选举,其实也不见得乐观。
尽管房屋暨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公正党)有说过将在3年内落实地方选举,但我们也持怀疑态度,因为在希盟宣言中没有这一条,而且希盟的其它成员党如土团党、诚信党及公正党都没有将恢复地方选举列在宣言中。即便行动党有此心愿,也可能会不成效果。毕竟只要有心人抬出国会未达2/3多数席通过就无法修宪,只得将此议搁置一旁。如果马华和民政期望恢复地方选举来重振声望,看来是要失望了,理由是没有人知道遥遥无期的地方议会选举何时近在眼前?这种对执政党有利的局面又何苦招惹麻烦和威胁来改变呢?
刊登于2018年11月26日《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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