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槟城又与吉打州唇枪舌战,主要是吉打州政府认为槟州政府每年支付吉打象征性1万令吉的数目过少,因而要求槟城调高“租赁”费至每年1亿令吉,理由是槟城不能白用吉打“供应”的自来水。
槟州政府的急切反应是没有这回事,也劝请槟州人民不要因此坐立不安。
究竟槟吉之间的争议是怎么一回事?为何槟城需要每年付1万令吉的“费用”给吉打?这是租金吗?或是租赁费?还是另有所指?很多人都搞不清楚。
英国开拓殖民地虽起步比葡萄牙、西班牙和荷兰较晚,但它的战略是前后包抄的。先是在1757年占有印度,继之是在1786年占有了槟榔屿,开启了它的海上霸王之路。
英国之所以急切将印度占为己有是因为印度的土壤可大规模种植鸦片,然后输往中国,也就需要寻觅中国市场。
在拿下槟榔屿后,英国于1824年拿下马六甲。两年后组成海峡殖民地(新加坡、马六甲和槟城),将之发展成英军入侵马来半岛的前哨站。又通过鸦片战争(1840年)拿下香港,相等于英国在同一个时期拥有对印度、马来亚和中国大陆的控制权;另一边则是拿下缅甸。
不过,英国拿下槟榔屿的过程是“错综复杂”的。首先英国人是向吉打苏丹“租”下槟榔屿,规定每年付3万元(以西班牙币为单位,而当时的西班牙币是较为稳定的)的租金。但以当时英商的情况,他们只能年付1万租金,无法上缴3万租金。最后与吉打打一场仗。在吉打失败后,它不得不签下“城下盟约”承认:(一)东印度公司(英方组成的公司)每年付6千元西班牙币给吉打苏丹。
1800年,英方与吉打苏丹再签约同意年付槟榔屿“租金”降至6千西班牙币。而在威省很小的土地(只有12廊,1个半依格。多年以后才扩大面积到738平方公里),英方乃同意两边“租金”增到1万西班牙币。
一般上,英国人使用的字眼是ceded,也有使用alienation或concede的字眼,即意“割让”予对方,不论对方有否有补偿,都当成已完成交接,且是永久性的。
我们姑且举一个例子:在1948年时,槟城有一批华商和印商约200余人齐集槟州华人大会堂出席大会,抗议英国将槟城纳入马来亚联合邦内,他们宁可像新加坡那样保持殖民地的地位。
但英国严正驳斥说,槟城早已归属成为英国殖民地,没有权力自行决定要不要离开马来亚。这意味着槟城已摆脱吉打的控制,由英方决定其前途。就这样,槟城被划为其中一个州,与吉打分开。
有人会问,为什么香港在百年后回归中国?为什么马来亚没有回归原来的归属地?
理由很简单,中国在鸦片战争后只承认战败而签下“降约”,但没有签下“卖身契”。
在1842年的“南京条约”中,中方让出香港的英文字眼是The Island of HK to be possessed in
Perpetuity by Her Britainic Majesty。英文本的Perpetuity是指“永远”或“永久”,而非中文版本使用的“常远”(在中文本中是这样写的: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君王“常远据手主掌”,以便立法治理)。
还有香港在出租新界时,有与英方签署99年的租赁期,一旦结束,就要归还中国。因此,割让香港的条文就与割让槟榔屿条文有所不同。
同时,中国在1971年重入联合国后,它在翌年就及快在联大通过香港及澳门不是没定位的殖民地,而是“名花有主”的领土,时间到了就得还给原本的主人。
以此类推,当东南亚的殖民地寻求独立时,只能靠自身的战斗,它没有大后方,只有精神领袖和信念。这就是为什么槟城与香港有不同的归宿。
由于英国已将槟城割让出来,吉打也就失去拿回主权的权力。再者,吉打苏丹每年收到的1万献金是联邦付给的,不是州政府付的。这之中的奥秘也是很微妙的。在法律上,槟城从来没有付过“酬金”,何来“过路费”的鸠收?更不可思议的是,慕打河之水是自然从吉打向槟城威省下游走动的,不是槟城私下接驳的,何来动了吉打的乳酪?还要付用水费,完全没有法理依据(按槟岛有两大水管供应,其一是岛内的山水,其二是慕打河水供应)。其中慕打河的供水尤为重要,但这是河流,无法分清属哪个州所有。因此吉打的要求是超越自然规律的。
刊登于2021年11月1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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