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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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2.5.04

第二章:恢復國會民主

(01) 敦拉薩時代掀序幕
政府在“五一三事件”後提出的國家原則,新經濟政策及禁止任何人觸及敏感問題等措施時,已在一般上穩定了政治局面,因此也部署恢復國會民主。

這正如政府強調的,如果不採取行動補救種族間存在的問題,民主是不可能復甦的。

但與此同時,政府本身經歷了一個大變化,那就是首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的下台 ,而啟開了敦拉薩當政的時代,這也是五一三後的最重要的歷史發展之一。

東姑阿都拉曼於1970年8月30日國慶日前夕,宣佈於9月21日正式辭卸首相職化,並向最高元首陛下推薦敦阿都拉薩為其繼承人。

他同時作出數項重要的宣佈:
(一)由8月31日起,解除政治活動禁令,戒嚴令完全解除。(五一三事件發生後,政府即宣佈實施戒嚴令)。雖然國人有權自由從事政冶活動,但在煽動法令下有關國語、馬來人及土著特殊地位、公民權利及統治者主權等課題,均禁止批評。

(二)新元首於1971年2月20日舉行傳統就職儀式大典。(新元首是東姑侄兒,在輩份上不適於官方禮節,是以東姑辭職,但這不是重要的理由,重要的是形勢已完全由敦拉薩所掌握。)

(三)最高元首於1971年就職儀式大典後同一天,正式宣佈召開國會,恢復五一三事件以來即中止的國會民主。

東姑說:“世界大戰結束以來,我們渡過了25個年頭,人民從許多外國統治之屈辱中崛起,我們依靠本身的努力達致許多成就,克服許多困難,改變了歷史的道路。我們的成就確是輝煌的.只有一次不能符合我們的意願,那便是可悲的五一三事件。

鼓勵馬來人積極行動
那是一次心理和社會地震,震動到我們生存的根基。這是我們永遠不能忘記的一目,因為我們感到痛苦的是,我們並未真正達致我們所珍惜的團結;我們未能維持世人對我們表示欽羨的種族和諧。”(20)

是的。種族的團結並未能真正的達致。以致爆發了五一三以後的政治局面的改觀 。配合經濟政策推行,巫統秘書長阿都拉曼西努提出了馬來人“精神革命”的理論,以鼓勵和協助馬來人積極行動。

但是更具激發作用的是馬哈迪醫生在其著作作“馬來人的困境”中所作的剖解,以激勵馬來人重新孕育強烈的民族主義意識,用以確保馬來人在政治地位佔優勢。

如果說,五一三事件是歷史的分水嶺,那是有事實根據的。馬來社會已更迅速的 醒覺和行動起來,尋求局面的改變。

而華人社會,經歷了五一三的震盪以後,並不能產生相應的行動,仍然存在著傳統遺留下來的思潮.並沒有在政治工來一個較為澈底的改革,只是希望在原有的架構底下,作適應的調整,因此還是處在一種分裂的狀態,提出不同的觀點。

我之所以用較多的文字,來闡述1969年後的政府政策的改變和新政策的推行,主要是因為所有的施政改變,都對華人社會發生深遠且重大的影響。

(02) 馬華調整內外步伐
華人社會經歷了五一三階段後,在思想意識上所表現出來的形態是不能一致的。

在一方面,華人社團,尤其是代表上層及商業利益的社群,紛紛要求馬華勿因選舉的失敗退出政府和內閣。在陳修信領導下的馬華公會,於1969年5月20日鑑於 緊急狀態下國家利益為重,決定重新加入內閣,但只擔任特別任務部長,直到國 會民主恢復後,才恢復正常的部長職。

但在另一方面,華人社會一般上的感受是帶有矛盾和衝突的.在不反對馬華重入 政府的口號下,他們似乎對敦陳修信的領導未具充份信心,而且認為敦陳因家庭背景及教育的關係,未能暸解華社的需求,以致一些華人社會領袖曾批評“敦 陳是一位好的財政部長,但不是一位理想的華人政黨領袖。”(21)

雖然敦陳已暸解到他本身的處境,但並沒有萌起退意,尚且著手改革黨的組織和章程,進而決意為馬華注入大批新血,以重整旗鼓,不過這一行動也導致他在黨內的地位日益衰退,種下被迫下台的禍根。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敦陳表示支持東姑領導的同時,又對馬華進行了改革,首要的任務是修改黨章。1969年12月7日,馬華中央工委經過討論後,接納新黨章草案,並於1970年9月11日的中央代表大會上確認。

總會長獲更大權力
新黨章給馬華總會長更大的權力,包括成立各州聯絡委員會,以取代原有的州分會,州主席由總會長委任,以前的主席係由州代表大會選出。同時各區會皆以國會選區作為標準。

這樣一來,各州的人選俱是總會長的人,用意在於減少紛爭和分歧。但事實的發展並不如此,反而導致新舊派之爭。

一項有趣的發展是:馬華也準備接受其他政黨,以一個組織加入馬華成為附屬會員,只要它聲明支持馬華的目標,但不得享受選舉和投票權。當然這是沒有任何反應的,可是另一戲劇性的變化卻在較後發生。

刺激馬華公會加速重整的步伐和試圖改變其政治結構的,是由於當時的副首相兼巫統第二號人物敦依斯邁醫生於1971年正月十五日在新山說:“如果馬華公會及印度國大黨繼續‘不死不活’、缺乏生氣,那麼巫統唯一的途徑是與這一兩個聯盟的伙伴拆夥;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定要分離。”
依斯邁醫生也指出:聯盟是一股強大的組織,但那是過去的事。(22)

敦依斯邁向來是以大膽言論見稱,隔天他的新聞秘書英仄華合馬蘭澄清使用“不 死不活”的馬來諺語,意在加強馬華和國大黨的防衛地位。

基於依斯邁經常強調國家不可能組單種族專制政府,因此馬華脫離聯盟在當時尚不是巫統多數人的意見。但不可否認的是,巫統內部已因馬華選舉的失利,影響政府的地位而產生怨言和不滿。(23)

(03) 陳修信答覆依斯邁
敦陳修信針對副首相敦依斯邁的指責,發表了一篇措詞相當強硬的答覆文告:馬華及印度國大黨與巫統比較,經常是處在不利的地位,因為他們要保護馬來人的特別地位及聯盟的教育和語文的立場;就算馬華與國大黨是完善的,這種立場本身就勢必消耗了大量的華人及印度人的支持……
縱使在最好的環境下,我們要獲得超過40%華人的支持,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事。換言之,我們經常是處是在非常沉重的心理上的不利。

巫統方面可能有一種感覺,它可以不需要馬華公會,在這種情況下,站在馬華的 觀點來說,我們離開聯盟同時以自己的旗幟來活動,將來將更加容易,因為在這 種情況下,我們將有比目前更大的運用餘地。

我們目前受看種種的限制,需要顧慮巫統與馬來人的願望,目前我們是一方面受到馬來極端份子的攻擊,另一方面,又受到沙文主義的華人的攻擊,同時我要說明,我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不過,如果我們的忍耐,能夠達致一個團結的多元種族的馬來西亞的目標,我們是不計較付出的代價。(24)

敦陳的立場似乎是馬華不會退出聯盟,但若巫統認為不需要馬華,馬華只好退出 。由於爭執未再擴大,事情隨即不了了之。

然而這件事引起當時民政黨秘書長陳志勤醫生的興趣,他說:對巫統本身及對國家來說,最佳的做法是去掉馬華及國大黨,而由巫統開始與其他非巫人領袖談商,以便保有一個多元種族的政府。”

陳醫生的這種想法,反映了當時的非馬來人的反對黨存在這種思潮,以取代馬華公會在政府的地位。

馬華必須尋求改變
事實上,存在華人社會中的思潮並沒有意圖剝奪馬來人的政治地位,但在1969年大選中,表達了他們對聯盟政策的不滿和對馬華公會的失望。是以五一三事件後,華人所進行的活動,大多是局限於保護華社的利益及和馬來人取得協調。

縱然副揆和敦陳的觀點有大分歧,但巫統和馬華之間尚存在著合作的基礎,這也 就是事件不會鬧大的原因。可是對馬華本身而言。已是一記悶棍,倘若不尋求改變,情勢的發展對馬華是弊多於利的。

比較戲劇化的變化是1971年2月2日國會民主重開後,各政黨活動禁令解除。馬華公會順著這一解禁。在敦陳修信的同意利大力支持下,進行了3個重要的步驟:

其一。馬華公會開放門戶,大量吸收黨員,特別注重專業人士及黨內的少壯派, 而且採取行動減少大生意人在黨內擔任要職,目的是要洗刷馬華是頭家政黨的形象。

陳修信為了使到馬華有新的形象。因而宣稱:“政冶和生意,不能兩相混合。我們需要華人社會各方面的支持。這當然也包括商業社會,但是如果那些常常與政治打 交道,同政府要求做生意的人,一旦積極的從事政治,事情就會搞壞。我們需要生意人支持馬華,但是這種支持,不可與積極參加政治混為一談。”

“馬華門戶開放,鼓勵新血加入,倘使他們認為馬華領導層不理想。可以取而代 之;倘使抱隔岸觀火態度,只會批評,不為人民做事,是失敗主義和消極態度, 等於自動放棄政治權力,落在別人之後,不該怨天尤人。”(25)

自從陳修信於1960年代初期奪得馬華領導層後,這是他第一次對馬華進行的重大 改革。不要大生意人來擔任馬華的要職,啟開了一個新的轉變,難免得罪一些元老和那些長期在經濟上支持馬華的人。

這也為日後馬華的內爭埋下了伏線。敦陳修信轉向專業人士招手,要他們在馬華內大開拳腳,灌入新的精神,例如馬華總部創設了6個局,分別由 專業人士擔任。其中行政局由甘文華律師(馬華總秘書)主持、宣傳局歸劉集漢(馬來亞樹膠研究局副統制官)、政治局主任陳修信,副主任戴觀清(馬大工程系講 師)、政府事務局主任李紹茂(公積金局總經理)、公眾朋務局主任張耀忠醫生,會員局則由敦陳親自出掌。

馬華少壯派崛起
此外,林敬益醫生(當時32歲)被委為馬華霹靂州聯委會主席。李裕隆出任雪州馬華秘書,而陳忠鴻醫生、鍾天權、羅福元、梁棋祥、楊壽賢和王成就等,都是 在那時崛起的青年一代。

可以說,在轉變之下,馬華引進許多新黨員,專業人士也被賦予不同的任務,看 來已扭轉了馬華被認為“半生不死”的形勢,展示了它具有了一股新興的力量。

當然,重要的是:敦陳在1969年之前所起用的一批幕僚,在獻議出策方面經已把馬華導向困境,完全不能跟上時代潮流。更加不能與華社的思 潮相應合。例如敦陳的政治祕書呂鴻元,當時的工商部長林瑞安醫生的政治祕書王燭塵,馬華總聯絡長曾崇文等人所採取的策略是只看馬華的強大(1964年大選 勝利所帶來的自大態度),不惜與華團作對,更授意總會長打擊獨大和採取開除教總主席沈慕羽的手段。

這些行動,對於馬華的政治鬥爭並無辛裨益,反而處於不利的地位。直到1969年 大選遭嚴重挫折後,郭陳才略為醒悟,改用新人來重整馬華的聲譽,試圖使馬華 走向與一般華人政治思潮認同的洪流中。

但是,這股改革之風,卻帶來新舊黨員之間的衝突和分裂。

(04) 倡導華人團結運動
馬華總會長敦陳修信所採取第二項改革,是深入民間展開一項運動,改變華人對馬華“軟弱”形象。

從心理上來說,馬華公會要抓住華人的心,除了和華人共呼吸並投入群眾運動中 外,沒有其他途徑可走。

從戰略上來說,馬華已不能侷限在政黨內從事政治活動,因為有許多在馬華門外 或徘徊在馬華門外乃至反馬華的華人,是不願意與馬華直接掛勾的。倘使馬華不 順應時代而改變的話,它將無法瞭解民情,也只有使馬華和華人的關係越隔越遠。

陳修信瞭解到本身與馬華所處的脆弱性地位;尤其是面對伙伴巫統時,更顯示它已經不能廣泛性代表華人。

為了“突破”1969年大選造成的困境,以及經過近兩年的緊急狀態帶來的政策上變革,特別是新經濟政策的提出,已促使陳修信需要在間接上,回答敦依斯邁醫生形容馬華是“半生不死”的政黨,乃鼓勵馬華的少壯派及華團的領導人和政界人士,倡導“華人大團結運動”。

恢復和華團合作關係
這一號召正合其時,因為在國會民主凍結時期,馬來民族主義思潮在巫統領導下,再度興起;而華人在“五一三”後的政治思潮,處於停滯和觀望的階段,未對施政有積極的反應。

同時,有必要分析的是:華人在1969年大選的投票傾向,是由於不滿陳修信和馬華公會使然,教訓的用意多過“消滅”的意圖。不料一場悲劇隨著發生,在情在理都不想馬華“死”而是要它變,變得能和民眾的意願相配合。

第一個變是要求馬華內部的重整。雖然陳修信未澈底的將馬華改頭換面,也沒有下台之意,但算是大膽和開放的注入許多新面孔。

第二個變是要求馬華恢復和華團合作的關係,進而能在政治上捍衛華人的各方面權益。正由於有此想法,當馬華於1971年2月7日,在吉隆坡推動華人社團領袖大集會時,獲得熱烈的響應,在一定程度上試圖將華人的思潮,納入馬華所鼓吹的華人大團結運動的主流中。

陳修信在大會上說:華人面對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團結,我們必須承認的事實是我們無望地分裂。一個少數民族,分裂成至少三個政黨,在政治上是鮮有效能的。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我們不能發出同一個聲音,不能化成一致的行動。

我們有許多政見,以致其他種族不知道那一個是真正反映華人聲音。

這種局勢的持續是無望的,除非我們能夠彌補這個基本的缺陷,這就是為甚麼, 在最近期間籲請華人團結。不過,我清楚地表明我所要的華人團結,不是為了助長華人沙文主義,不是要和馬來人及其他民族對抗,而是要更多及更有效地與他們合作。

因為,一個四分五裂的華人社會不但對華人本身無益,並且只能帶來政冶不安定,除了有利某些人挑撥離間外,對任何人都沒好處。我堅信這是我們面對的最大問題。如果我們得以解決,未來是樂觀的,反之,沒有人可以幫助我們。

或者可以指說,當我談及華人團結時正如巫統談及馬來人的團結,是很種族性的論調,但讓我們忠於自己。過去遺留下來的遺產是,大多數的公民視自己為馬來人、華人及印度人等,他們不視自己是馬來西亞人。

我同意我們必須加速實現有朝一日大家視自己為馬來西亞人,而這需要很長的時間來達致。它不能在一夜之間實現,在目前我們必須面對現實。

努力達致種族團結
對我個人而言,如果有一天我們解散了馬華公會,我結束成為會長而過渡到聯盟 成為一個單一的政黨,直接吸收黨員,不再通過成員黨,那將是我一生中最快樂 的日子。當然我們現在有聯盟直接黨員,但他們尚不是黨的大多數成員。

今天我們生活在多元種族社會中,是殖民地時代留下的產物。由於這樣,非馬來 人及馬來人,各因不同的理由感到不安全。幸運的馬來西亞能容下所有的人。只要我們維持種族和諧,我相信我們可以達致最高境界的繁榮和以前夢想不到的成就;但先要解決種族問題,才能實現這個目標。”

敦陳強調種族間必須有各個水平的對話,以相互瞭解,但華人須先團結。在這方面,敦陳說:“如果認為我作為馬華公會的會長,是華人團結的絆腳石,我準備乾脆下台,乃至退出政壇,如果這樣做有助於達成目標的話。

這個目標是最重要的,其他的問題顯得次要。如果我們不能達到目標,將難於解決我們的問題。
現在是華人社會來決定他們要誰領導,我準備接受之。我們應該決定,並儘快的決定我們準備為團結而工作。我們的前途在於我們所的決定。”(26)

敦陳上述的演詞,豪無疑問的,已在會場上激起了迴響。這是第一次,在公眾的 場合提及他準備退位讓賢,便在場的人認為敦陳有意來一傷大改革,以喚起華人 對政治的熱潮。

當日的大會是馬華受痛挫後在公開場合第一次獲得熱烈的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 重建人民對他的信心,但還是有許多人希望他有更好的表現。

不論華人對於陳修信的印象如何,在當時的環境下(五一三帶來的震盪,緊急法令的實施及國會預期在1972年2月22日重開),一般人在沒有更好的選擇下,希望陳修信能與華社打成一片,以華人的利益為依歸。

數千人參加團結大會
主持這次大會的是馬華的元老敦李孝式,是超越黨派的,主要是討論當前華人 的處境,因此得到空前的響應。

新聞記者有如下的一段描述:“參加今日大會的華人領袖,係來自西馬11州,包括各社團、書館、董教、校友會、各行各業之賢達及領袖,將整個大會堂(聯邦大酒店的禮堂)預定的五百多張座位坐滿後,各州領袖仍源源而來,結果他們將每條行人道擁得密密麻麻,真是擠得木洩不通。

大會主持人,看了這種熱烈情況,內心非常感動,隨即請求酒店當局增加椅子,連走廊亦滿座,人數達千人,充份地表現了華人大團結的精神。

更值得一提的是,人會由上午11時開始,至下午1時休會午餐,有些人士認為下午續會時,人數必定大大地減少,這是以往社團的大會情形,但今日的大會卻迥然不同,打破了社團或政黨大會以往的情況,全部領袖繼續出席,仍然全場爆滿。”(27)

除李孝式聲明會議是由華裔馬來西亞人召集外,並強調團結的重要,但今日會 議不是責備過去,而是策劃未來。

席上發言者有:沈慕羽、鄭琬文、杜志昌、李裕隆、蘇炳佳、黃文華、駱英傑、戴朝水、顧與光、李劍橋、陳金水、陳道華、楊壽賢、劉健民、楊元勝、劉集漢、李三春、劉曼光、楊金殿及李孝友。

經過整個5小時的發言,個個言詞慷慨激昂,對當前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政黨等,提出許多建設性的抨擊與建議。

會通過了六點宣言:
(一)吾人深信本邦馬來西亞欲得穩定、安寧及進步,則所有人民,不論其種族源流,必須團結。

(二)吾人堅信馬來西亞華人,必須本身團結一致,方能對鞏固國家團結,作有效的貢獻。

(三)吾人堅信,每一馬來西亞人之平等自由權利,不受轉移亦不可侵犯,此種權利超出所有政治、社會、文化及經濟的範疇。

(四)吾人堅信必須盡一切所能,以提高各種族未達水準者之地位,俾本邦經濟繁榮得眾人與共之。

(五)吾人更堅信每一馬來西亞人之福利與安全,必須受到國家之保障。

(六)因此,吾人保證對本邦效忠不二,且頁獻性命,保衛國家,團結一致維護憲法,並依據國家原則之精神與其他民族合作,俾在民主公平馬來西亞的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及政治進展,使人人有平等享受的機會。

大會即席成立“馬來西亞華人促進團結委員會”。成員如下:莊漢良、張耀宗、 黃偉強、李裕隆、社志昌、林坤傑、沈慕羽、趙燊儒、鄭琬文及顧與光。

這個聯委會在成立後,曾一度考慮肩負起華人政黨大團結的任務,但千頭萬緒,又談何容易呢?馬華富然不會反對其他政黨在歸順馬華下,促成合併,可是,當時的反對黨並不熱衷這樣的合併,以致沒有下文。

華人團結運動大會在首都取得空前的熱烈反應後,激發各地的華團行動起來,例 如相續於2月8日在怡保,3月14日在芙蓉及4月25日在檳城先後舉行,場面盛大的 團結集會,吸引了成千上萬的華團領袖及代表與席,在情緒高昂下,已成為一股全國性而帶有濃厚政治思想的運動了。
在怡保的集會,場面很是熱烈,這也是吉隆坡集會的成功帶來的熱潮。陳修信對 人民的反應至為欣慰。

他說:“我被告知許多商店及礦場,今天提早關店及收工,以使到更多人參加大會,這顯示許多華人已醒覺。我們正處在歷史的十字街頭。第一條道路是導向更好的生活,我們在政府內需要確保更多人分享快樂的生活。

另一條道路是導向不安的未來,可能是陷入混亂。我們應該決定要走那條路。”

也無需懷疑的,華社當然選擇走第一條路,但是要怎樣走以及要怎樣做才能實現 ?敦陳除了要華人支持領袖,放棄騎牆的態度外,更要在政治上活躍,否則這樣 的領袖將無所作為。

不過,敦陳指出,過去,華人社會的許多領袖是來自商界,一位好的商人不一定 能成為好的政治家。我需要清楚說明的是這不意味著我們不應有商人參加政治, 但明顯的政治領導層被商人控制的話,今日的環境下,將會更加沒有效能。

(05) 華團掀起團結熱潮
1969年大選面對重挫,馬華推行內部改革,其中一項是不準備繼續由大商家當政的局面,而是要扶持年輕的一代,因此需要吸引更多青年人。

不寧唯是,同樣要爭取老一輩人,受華文教育的,受英文教育的乃至左右派人士,只要他們不從事鎮壓,準備遵循憲法而不訴諸暴力。

不可忽視的,更要爭取“無者”的支持,因為他們是多數選民的總目。

馬華總會長敦陳修信說:“那些領導華社的人應順應改變潮流。在這個世界上,任何事務都在變,只是其進度快慢而已,那些不能調整自己接受改變的,應讓步給能夠改革的。如果你要在國家中扮演有意義的角色,已沒有其他途徑可尋。

在需要團結工作方面,令人沮喪的是,今天在首都有200間會館代表不少過50萬人口,同樣的情形也在國內其他地方出現。這並非好事,我們被分成客家人、福建人、廣東人、海南人等。

本人感到恐慌的是有一些還更詳細的分裂成不同的小集團,而這些小團體也有他 們本身的會館為代表。在政治上,這是一種不幸。”(28)

敦陳提出的政論,已比在首都大集會上的言論,更明確的擺明搞華團運動的本意。第一,他要華人消除幫派,與馬華認同政治思想;第二,他要華人消除左右派思想 鬥爭,以團結為重;第三,他需要華人團結作為支持他的後盾,雖然尚未清楚表明,但未再提出辭職,作為華人團結的一個步驟。

當時正值華人社會情緒激昂,亦比較關心馬華公會脆弱地位可能影響華人在政府 的權力,因此表現出一種團結的“面貌”。但尚未觸及內心深處,這是發乎一時 和五一三後帶來的產物。

左派不認同團結運動
值得注意的是,整個左派運動並沒有認同這項運動,雖然有個別人在參加,如顧興光(曾任社陣控制的馬六甲市議會議員兼代主席),寧保持低調,也不加以反對。

或者可以說,在華人社會中,推動團結的思潮並沒有很大的阻力,更因是由馬華 總會長在後,同意通過華團公開出面,也就未貝有濃厚的政黨色彩,不過帶有很濃厚的政治色彩。

從霹州華團大集會中,我們清楚地看到陳修信已從這場運動中重新得到支持。

一則現場新聞描述可以概括當時的傾向:“逾6000隻手揮動,充份表現了霹州華人的大團結大會的熱烈,真的可說是破霹州自有會議舉行以來的紀錄……

這種場面,也充份表露了華人對敦陳等人的擁戴。霹洲間人賴甲貴說,我們“一 定要有一個領袖代表去爭取,目前這個人選,只有陳修信最適合(掌聲雷動)。”(29)

大會隔天,霹州華人團結大會發起人楊金殿發表文告指出,大會一致熱烈支持陳修信為華人最高領袖。

不過,同一天霹州另一聞人葉英華(曾是馬青總團宣傳主任,1967年辭職)在贊 同華人團結的同時,不能苟同陳修信忽視鄉團書館存在的價值。(30)

在霹州華團大會上,其中兩名演講者沈慕羽與顧興光(均來自馬六甲)的演詞內容後來被控觸犯煽動罪。

(06) 沙文主義趁機抬頭
吉隆坡和怡保華團大會成功召開後,基本上,陳修信所要求的支持力量算是達到了,也在馬華以外促成一股團結的形勢。

因此,1971年3月14日在芙蓉舉行的華人團結大會上,敦陳說:團結運動已經取得成功,但我們下一個步驟是什麼呢?

他指出,華團委員會雖然已經產生。但作用受到限制,因為作為一個小委員會, 可供它利用的資源及配備當然很有限。

他又說,除非華人華眾作為領袖的堅強後盾,否則我們將不能發揮力量。對於華 人社會來說,單單由領袖們工作,而廣大群眾袖手旁觀,隔岸觀火,祇等待分享 他人辛勤工作的成果的話,那麼恕本人直言,這種態度絕對不會給我們全體華人 帶來任何利益。(31)

在綜觀華團熱烈的反應後,這是敦陳比較明顯需要華人支持的時候了。而事實上,華團是在沒有更好的抉擇和形勢所需下,一直表示對敦陳的擁護。森美蘭的逾萬華人團結大會上,通過五項議案中的一條即是“擁護陳修信為全國華人最高領袖”。

根據報章報導,大會是由森州15名華人領袖召集,他們是陳世榮、邱觀古、唐明 傑、蕭隆興、莫琛、鄭映南、胡棠、劉萬生、蘇林邦、文炳懽、陳松德、李東、 謝舂才、黃金星及姚美玉。
來自大馬華人促進團結委員會的代表有李裕隆、張耀宗、黃偉強與顧興光及霹州華人大團結召集人楊金殿、楊壽賢及梁祺祥。

在立場上和敦陳意見有些不同的是來自蘇邦林律師的演講。他說:要搞好團結工作,應該要有個團結的媒介或組織,我們迫切需要有個超越政黨、幫派的華人政治機 構,讓所有不同政治信仰和思想不同的華人聚合在一起,為尋未共同的目標而平心靜氣的交換意見,以民主的方式,以少數人支持多數人的原則來處理問題,以尋求 共同的協議,作為華人的總意見。(32)

無疑的,這個見解在當時普遍地存在搞華團工作者的腦海裡:他們之中包括馬華黨員,但大多數的意見是華團聯委會應發揮作用和對政治問題表達見解,才能表現出超越政黨(但非超政治)的立場,而不以為加入馬華是適當的時刻。

這個委員會的出現和所作的工作,在馬華黨內受到一些領袖的質疑,尤其是那些未積極參加華團大會者。

符合敦陳修信政治意願
認真研究起來,華團的運動是符合陳修信的心意,用以支持他在政治上的地位,進而能達成馬華公會的改革而壯大力量。

不過,敦陳的想法後來與華團出現矛盾乃至有“對抗”的意味。作為馬華署理會長的許啟謨就感覺到華團運動不是味道,可能會導致取代馬華的局面發生。

2月25日的國會上,他便針對華團運動發表異議。他說:在吉隆坡及怡保召開的華人團結大會,是一種沙文主義的表現。

接著,他又於2月18日在報章公開指出:最近幾個星期內。我們再度看見少數投機 份子的沙文主義者,乘著敦陳修信語重心長呼籲團結主義呼聲的高潮,再度乘機 抬起沙文主義的頭。

針對這一指控,華團聯委會發表一篇文告要未許啟謨表明他對馬來西亞華人,為促進國家團結運動的工場。同時也要知道,他是否指華團聯委會,是個投機份子 沙文主義者的集團,企圖混水摸魚,達到個人英雄主義的願望!(33)

(07) 華團註冊引起爭論
除了馬華署理總會長許啟謨之外,另一位馬華黨要對華團運動深表不滿的是陳東海。這位曾經和陳修信於60年代取得馬華控制權,旋後被東姑重視委為聯盟秘書的馬華中委,1971年2月10日修函辭職。

在致給陳修信的信中說:“據本人向來的瞭解。由於黨代表大會之授權,中央委員會是吾黨最高機構。據2月10日《馬來郵報》報導有關李裕隆君的談話,中央委員會的職權,顯然已經被李君的所謂聯絡委員會所侵佔及篡奪。

在此種情形下,除非台端解散馬華中央委員會,否則許多中央委員,基於自尊將提出辭職。本人謹以萬分遺憾之心情向台端提出辭職。”

陳修信於2月12日覆函接納陳東海的辭職。但他說:“全馬各華人社團領袖之集會,並非由馬華公會所召開。本人並不明瞭為何台端認為,由該集會產生的委員會已侵佔及篡奪馬華中委會之職權。因為該委員會並非由馬華公會所委任者。另 一方面,本人曾密切與吾黨各高級領袖保持聯絡。因此本人不能瞭解台端之邏輯 。”(34)

李裕隆那一段引起爭執的談話內容是:華團聯委會負責溝通華人社會與政府的聯繫,同時肩負監督政府公平推行決策的任務。

而華團本身並不對陳東海的辭職表示任何意見,祇是澄清陳東海的見解。2月14日 的文告說:陳東海對本會有所誤解。本會是超越政黨,絕不涉及任何政黨內部的事件。

委員會也表明:十名委員中,人人是無黨派人士,只兩位是馬華黨員,他們是李裕隆及莊漢良。
那時,李裕隆雖是馬華黨員,但他的工作卻放在搞華團運動,形成華團的發言人。而莊漢良亦無介入馬華黨務,他當時的身份是馬華工商聯合會的主席。

正由於華團聯委會並不直接與馬華中央發生關係,只是不斷與敦陳保持密切聯繫 ,因此李裕隆於2月28日時表示,華團運動將推展至全日各地,可能包括東馬地區,且準備在各州設立聯絡委員會。

他說:目前我們主要的任務,是確保華人團結運動得以長久進行,使華人結成一股真正的政治力量,而在這方面,已有數個政黨領袖和委員會接觸。”

如果說,在初時陳修信還未公開表明,不希望華團運動走得太快而蓬勃茁壯,那麼,到了華團宣佈要註冊時,已直接和陳修信的原意起了衝突。

華團與馬華仍有距離
陳修信是希望華團運動歸納入馬華的領導,給他一股支持的力量,形成華人的一個政治思想潮流。但華團運動人士對馬華仍有一些距離,希望保持超政黨的態度 支持馬華乃至陳修信,從事有益華人權益的爭取。

因此在5月14日,李裕隆律師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一個屬於非政黨的團體──馬來西亞華人全國團結運動──最近將成立。它是由10名華人團結聯絡委員發起的,現經向社團註冊官提出申請註冊。

他說:這個運動將是超越“政黨政治”的。華團聯委會與馬華公會之間並無利益上的衝突。事實上,兩者是互相輔助的。我們也準備與任何其他政黨一起工作。

李裕隆這番談話,等於暗示華團將成為一獨立性組織,帶有監督和協調與華人政 黨關係的使命。當華團運動發展至此,已準備帶領華人走向新方向,在新的組織 下達致團結。這是陳修信及當時的馬華領導層所強烈反對的。

隔日,陳修信對華團申請註冊事表示驚異。再隔一天(5月16日),敦陳正式發表 文告表明反對的態度。

他說:華人團結運動申請註冊,會在華人當中造成混擾而帶來分裂。亦會造成其他民族,尤其是馬來族的疑慮。

接著敦陳在字裡行間暗示:華人團結應配合馬華的步伐,不是自成一格。

李裕隆因而再解釋說:“我們不是組織任何新政黨,我們無意也確實不能夠取 代他們(指馬華)或與他們競爭。“儘管如此,馬華不認為華團的註冊是必要的。

當雙方的觀點分歧尚未能解決時,1971年4月18日,華團聯委會的兩名委員沈慕 羽和顧興光在首都被指涉嫌觸犯煽他們正法令。

20日,他們兩人在怡保特別地方法庭受提控,指他們在怡保舉行的華團大會上,發表煽動性之言論,觸犯1948年煽動(1969年修正)法令第四節。兩名被告分別由馬華總財政陳清水及霹華團召集人楊金殿聯合擔保出外候審。

華團聯委會曾就此事舉行會議,表示關注和盡量協助。在另一方面,華團聯委會繼續爭取註冊獲得批准,同時協助推動檳城華團大會的召開。

檳城的華團召集人是祝清坤、林良耀、莊漢良、倪宗吉及戴祖銘(後兩者是當時 的馬華活躍地方領袖)。除了上述5人外,另20人被推舉為籌備委員,他們是:李國安、黃瑞欽、李國良、周曼沙、林廷佾、馮業新、林怡玉、林清泉、黃亞祥、伍佰洽、黃成國、洪金獅、林恆坤、岑亞就、許平等、梁潤洲、藍仲友、曾漢良、余作佳及劉和。

大會訂於4月25日晚上7時在三角田中華體育會草場舉行。

(08) 華團運動不同動機
檳城華團大會召開的前5天,籌委會發表了一份“檳州華人團結大會的宣言”:“我們鄭重聲明檳州團結大會是純為團結華人同胞的大會,是超出政黨政治的組織,絕對不讓任何政黨所左右與控制。”

不過宣言的另一段,似乎取用陳修信2月7日在首都華團大會上的一小部份講話,指說“華人分散以致其他民族,不知道究竟那一個政黨能代表華人”因而要求華人“應確定自己的立場和方向,支持能真正代表華人做事的政黨”。

雖然未直接指出馬華公會,但卻不否定馬華的代表性。

宣言未提支持華團註冊事宜,想是由於馬華和華團已各持己見,致使宣言就此略過。(35)

從4月25日舉行的大會看來,基本上馬華公會的思想已佔上風,幾乎馬華黨要的領袖都到來參加,包括陳修信、李三春、甘文華、陳清水、劉集漢及呂鴻元等,擔任大會主席的岑亞就亦在後來成為檳州馬華主席,總共有超過7000人出席,可謂情況熱烈。

但控制檳州政權的民政黨並未派員參加,李裕隆雖然代表華團發言,演詞中亦表示給陳修信作後盾,只略提到“一個強大與團結的華人團體,才能加強那些領袖,有效的領導我們”。

華團不便與馬華分裂
這是指華團的註冊,也許鑒於當時情況不便與馬華領導層意見分歧,未作明顯的表示。

無可否認的,大會的安排,講話的內容及通過的提案,俱是對馬華有利,而不違背馬華的原意。議案除了支持華團宣言外,也通過以陳修信為華人最高領袖並表示支持與信任。

各個華團大會都表示支持敦陳為華人最高領袖,照說華人已有了一個最高代表,作為團結的象徵,事實又是否如此呢?並沒有,陳修信不過成為華團運動的“政治殉道者”。

這是因為華團運動從一開始,就存在不同的動機。敦陳是要鼓起華人對他的支持相加強其代表形象;而華團則是要起督促作用,在有利華人條件下支持。 不過,當時的分歧並不明顯,仍有合作的餘地,也就未鬧僵。但是,矛盾並未解決,日後在馬華內部爆發起來。

(09) 華團運動胎死腹中
敦陳修信在檳州華團大會上不再是激昂陳詞,博取華人的掌聲,而是擺出兩條路線要人民選擇。

這形成了敦陳和華團一再隔膜的起點,同時也為馬華的內部鬥爭埋下伏線。他說:“我們有兩條路可以選擇。第一是邀請現有的一切,吸收華人支持或企圖吸收華人 支持的政黨,如果它們支持華人團結的原則,全部解散來組織一個單一的政黨;另一條路線是盡最大的能力,能促使多少華人,就促使多少華人,來支持一個現有的政黨。”

這兩條道路都是否定華團申請註冊的必要性。接著他把矛頭指向華團聯委會,他指出華團若申請註冊為普通社團,不可能推動目前的工作。

因為這是屬於政治範疇,而聯委會到目前為止,其作用如同發火器,是屬於一部汽車的一部份,尚未完整。倘使註冊成為政黨,又增加了一個政黨,這是無濟於事的。

敦陳的要點清楚地要華團放棄註冊念頭,最好是一致投入馬華,不要作第二想法 ,更沒有所謂保持中立的立場。(36)

陳修信的思想至此又走回馬華領導層的看法,一方面要華人團結,另一方面又怕 控制不了,在矛盾之下,選擇以馬華作為主體,要華團向馬華認同,不是馬華向華團認同。

這種思想分歧逐漸明朗化的當兒,馬華的另一位領袖李孝友也打破緘默,響應敦陳的論調。他說:“華人團結運動如果申請註冊會含有政治性的組織,將會阻礙華人的團結。”他又說:“華人要獲得憲法上保障的權利,應該團結在馬華力量之下,方有效用。”(37)

另一位馬華黨要,馬青總團長李三春雖然曾參與華團運動,但盡量保持低調。因 此他在那個階段,並未扮演積極的角色。

在馬華內而又在華團運動中擔任雙重角色的主要人物有李裕隆、陳忠鴻、林敬益 、梁祺祥、鄭受恩及楊壽賢等。

不過,華團運動發展到了後期,已引起了各方的關注和異議。前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說:“馬華公會已致力團結本邦的華人,倘使有另外機構,為此目標而工作,將會分裂華人的團結。”

巫統人馬抨擊華團
巫統秘書長英仄西努說:“華人團結運動應協助馬華公會,而不是獨行其事。當此運動一開始,吾人恐懼會導致一九五二年巫統所發生的事件。當時,巫統試圖以宗教領袖組成委員會向巫統領袖提供意見,但在他們足夠強大時,竟脫離巫統,另組織泛馬回教黨。”

另一巫統領袖嘉化峇峇也認為“成立種族性的組織,不單不能促成國家的團結,反會引起種族之更大分裂”他顯然是針對華團運動申請註冊事發表評論。(38)

接著巫統副主席端賽納雪(後成為國會下議梡議長,一九八二年逝世),更直接地促請華人團結運動的發起人,取消他們的計劃,以避免各民族之間產生任何政治上的緊張氣氛。

他說:巫統明瞭類似的運動所能構成的危機。華團的領袖應通過馬華而鬥爭,因為馬華是為華人利益而鬥爭的政黨。(39)

至此,已出現兩種不同的立論,在馬華及巫統上層均認為,唯有巫統和馬華的合作,才能促進種族和諧,任何離開馬華搞華人團結是不受歡迎的。 事實上馬來報章對首次的華團大會的反應已作了暗示,《馬來前鋒報》及《每日新聞》報均贊成華人重整馬華,指說馬華是華團大會的幕後推動者。

另一方面,華團聯委書會有不同的看法。在一篇針對各方評論及註冊問題的文告中澄清:“我們要特別指出,我們的立場是超政黨的……。因此決不參與任何政黨與政黨之問的政治利益鬥爭,也不介入任何政黨內部的權力鬥爭。

假如這運動被捲入任何政黨鬥爭漩渦,除了造成分裂的反作用之外,將不能達致團結的目的。

為確保這運動能順利展開,並得到人民一致的支持,我們必須保持超政黨的立場 。

因此我們不支持任何一個政黨,利用團結為名而召集的任何集會,以達致其政黨 的目的,我們也不讓別有居心的政客,為了個人的企圖,從中混水摸魚,破壞了 大團結的目的。

不分種族共同合作
關於華團聯絡委員會註冊的問題,絕非由任何方面人士所能隨意指定的。我們將依據目前環境與形勢的需要,考慮各方面的意見,而試作適當的處理。

我們希望和一切有共同目標的人士或團體合作,不管他是任何黨派或者無黨無派 ,不管它是在野或執政人士,也不管他是華族或是友族,祇要目標一致,我們都 希望取得他們的合作,共同努力以達致大團結的目標。”(40)

這一篇文告,比較清楚地展現華團領導人和馬華領導人的矛盾,已達到一個決定性的階段。
華團已不認為應聽命於馬華的指示,以致馬華也對華團的過速發展不能容忍,由於時間和客觀的形勢對華團運動並不有利,到了八月的時候,華團申請註冊事不了了之,胎死腹中。

一場轟轟烈烈,準備改變華人思潮以朝著一個方向走的運動,猶如曇花一現,短短幾個月內便結束了。但是它所帶來的影響卻是深遠的,儘管運動本身不再作進一步的行動。

為什麼華團運動會突然間消沉下去?這不是沒有原因的。第一:領導運動的一些人具有雙重身份,當馬華和華團接近(攤牌)時,他們被馬華吸收過去,成為馬華(新血)的領導人。

這包括李裕隆、林敬益、陳忠鴻及梁棋祥等人。顯然陳修信是向他們獻議與其在馬華外搞政冶,不如進入馬華進行改革。

第二:馬華雖不是直接主催華團大會者,卻是幕後的支持者。當華團走過馬華的前頭,意圖扮演協調華人政黨和監督馬華的角色時,馬華改變了它對華團的熱誠與寄望。

第三:更重要的是,華團運動是借助馬華的默許而展開的,它尚未能有效地吸引其他華人政黨及左派人士的支持,以致後來這場運動成為少數人決定其命運,不再通過召開大會來決定下一步要怎麼做。

第四:它對華人思想的(革命)只觸及表皮,尚未真正帶動群眾展開地方性的團結工作。一次的華團大會並不等於華人已團結,雖然不可否認的華團運動,已刺激華人在政治上的醒覺和思及未來的前途,也不能低估華團運動的震盪力。

但整個而言,華人的許多問題尚未解決,也沒有在政治思想上來一個澈底的改變。在許多方面,華人寧可做一名觀眾而不是一名演員。

第五:客觀上的阻力,不能不說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

可以說,華團運動帶來的第一個直接效果,是一批專業人士及自覺地認為負有改革馬華使命的人士加入了馬華;尤其是在霹靂州,這股新派的勢力似乎成為馬華霹靂州的領導層,以林敬益醫生作為代表人物。

事態發展到這階段,基本上馬華已刷清其所謂“不生不死”的形象。但在整個黨內,協調的工作並不成功,以致日後出現多事之秋。這當然是陳修信始料未及的,也是一部份華人思經的思潮對馬華衝擊的結果。

(10) 馬華和民行黨密談
馬華於1969年大選後展開的第三個策略,是試圖拉攏反對黨加入馬華或參與馬華的努力,以壯大馬華在聯盟的代表性。

不論馬華是出自被動或主動,形勢已使馬華有必要認真地尋求突破政治悶局,而且定必需比聯盟(主要是巫統)思想觀念的改變付諸行動前先走一步。因為巫統的領導人在“五一三”後檢討聯盟的結構擬加以擴大。

“敦拉薩及他的親密顧問在金馬崙高原,探討發展新策略執政的可能。會中認為基於種族壓力所制定的不安定的政策是一項錯誤,需要為國家制訂一項明顯的長遠政 治和社會經濟政策,結果同意減少政治權術;巫統的領導地位必須被確保;馬來人的團結及馬來民族主義將成為重要的目標;擴大聯盟的組織以取得政冶的一致性; 英國式的民主需要重新調整以符合當地情況;政治的關係模稜兩可的現象應被終止。”(41)

因此,在穿針引線下,馬華公會的領袖和民主行動黨的領袖進行了秘密的會談。 事情是發生在1971年3月,也就是陳修信已經介入華團運動之際。

這本來是屬於高度的密談,成功與否雙方都不能洩漏。但是政治是最敏感的東西,無法被蓋得密密實實。當報章於7月揭開這一宗備受關注的新聞後,終於導致兩黨領導人的相互罵戰,高潮迭起,也證實了兩黨的談商合併確有其事,而且時間是4月柔佛彼咯州議席補選前。

在當時的政治情勢下,特別是華團運動方興未艾,興緻勃勃申請註冊成為社團的時候,馬華與民行的會談正是時局與潮流的產物。華團領導人也有此心意促成華人政黨的合作與團結。

馬華建議解散民行
民主行動黨受到重視成為一股政治勢力,是1969年大選帶來的成果。民主行動黨在易名(原為人民行動黨)後初試啼聲,派出23名國會候選人及48名州議會候 選人,戰績輝煌,奪得13個國會議席(與馬華等量齊觀)及31個州議席,它的 崛起顯示了華人社會思變之心非常強烈。

不論誰採取主動,或是透過第三者的安排,都不算是壞事,就今日來看,也是正 確的嘗試,可以說是符合支持華團運動的華人社群的意願。根據瞭解,兩黨在接 觸的過程中,會提及合作的問題,馬華認為民行黨應解散,加入馬華公會;而民行黨方面比較贊成以整個黨加入聯盟或政府,成為聯合政府一員。

當時的馬華總秘書甘文華,在事後發表如下的聲明:
陳修信曾向林吉祥表明:民行黨須滿足下列的原則:
(一)解散民行黨,以個人的身份加入馬華為黨員;
(二)公開發表宣言,接受馬華和聯盟的目標與政策;
(三)有關建議必須取得聯盟領袖敦拉薩首相及馬華中委的批准。

敦陳是答覆民行黨的吳福源(原任秘書長,後明升暗降地成為副主席,這是由於在五一三後,他的表現比林吉祥遜色,因而失去在黨內的重要領導地位)提出的三個 條件:(一)一名內定民行黨領袖擔任馬華署理會長;(二)必須保證三名民行黨國會議員擔任部長及(三)必須保證2名或3名民行黨的國會議員,出任副部長。

林古祥駁斥這一說法,指會談是馬華通過中間人安排的,是馬華提出要民行黨解 散而爭取在馬華擔任要職和出任部長,不是吳福源所提出的,因此他宣稱:“任何思想正確的人都看得出,解散民行黨參加馬華的思想是多麼地可笑荒謬的。民行黨將絕對不會解散參加馬華或任何種族性的政黨。”

接著加入這場筆戰約有民行黨的曾敏興、吳福源及何文翰;馬華方面除陳修信及甘文華外,尚有李三春及李裕隆。(42)

總而言之,雙方所爭執的是誰是主動者,馬華說是民行;民行說是馬華。礙於面子問題,爭得難分難解。但究竟採取主動有什麼不對?在事後看來,無論誰主動都沒有錯;只是彼此對黨的鬥爭有不同的看法,加上思想方面不能協調,合作又談何容易呢?

雖然吳福源曾說,他建議敦陳修信最好去向民政黨伸出觸角,而敦陳的答覆是民政黨不像民行黨那樣,具有強大政治的力量。

但據民政黨領袖透露,他們確是在後來與馬華的陳修信有過談商。民政黨建議馬華走多元種族路線,改名為“馬來西亞公民公會”,但未獲接納,同時條件也談不攏,以致不了了之。(43)&(44)

我們如果從馬華採取的三個步驟,不管是主動的或被動的看來,陳修信基本上所 要達致的是加強馬華的政治地位,而更重要的是加強他作為華人領袖的地位,──修改黨章使會長獲得更大的權力;搞華團運動促成華人支持馬華及接觸反對黨,來達成以華人為基礎的政黨支持馬華和加入馬華,以鞏固他在政府內的代表力量。

華團運動震動思潮
如果我們承認這種分析是有歷史根據的話,那麼華團運動的失敗及華人政黨不能 併合也就有其因素了。由於出發點是搞個人政治,而不是搞華人群眾的政治,也 就判定了陳修信的努力是“突而不破”的,更加速了他在政治上的困境。

若說陳修信在這個時期所作的努力,曾引起了華人思潮的一陣滾動也不為過,只是在實質上分析,陳修信的想法,畢竟未能與華人社會所浮現的思潮相結合,而他也未能使自己向華團的政治意識認同。雖然這股華人團結的思想運動,未真正深入民間和民心,但確實在華社起過震盪作用。

陳修信既然未使華團運動持續開展下去,他所得到的支持力量也當然是有限的。 因為客觀事務的發展,已不以敦陳本身的主觀願望為依歸。

在巫統的策劃下,擴大政府組織的局面已是不能阻擋了。最先突破“五一三”後的悶局是砂勞越聯合政府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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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20) 參閱1970年8月31日《星洲日報》
(21) 華團領袖之一拿督莊漢良,曾在報章上評論敦陳退休的新聞,他的這一見解,在五一三事件前後已存在華社之中。(22) 參見1971年1月18日《星檳日報》。
(23) 敦依斯邁醫生於1970年10月15日,在聯合國通訊員協會會議上致詞時,再次這樣重申。
(24) 參閱1971年1月19日《南洋商報》
(25) 陳修信於1971年5月2日,主持馬華吉隆坡市區支會開幕演詞的內容。
(26) See "Blueprint For Unity, Selected Speeches of Tun Tan Siew Sin" Edited By J. Victor Morais/Published By M.C.A. Headquarters 1972/P220 To 224.
(27) 參閱1971年2月9日《星檳日報》
(28) See "Blueprint For Unity, Selected Speeches Of Tun Tan Siew Sin" /P213 To 220
(29) 參閱1971年2月20日星檳日報/尹鴻飛撰《霹華人團結大會側記》
(30) 參閱1971年2月20日《星檳日報》
(31) "See Blueprint For Unity, Selected Speeches Of Tun Tan Siew Sin" /P208 To 212.
(32) 參閱1971年3月15日《星洲日報》
(33) 參閱1971年3月1日《星檳日報》
(34) 參閱1971年2月14日《星檳日報》
(35) 參閱1971年4月21日《星檳日報》
(36) 參閱1971年4月26日《星檳日報》
(37) 參閱1971年4月30日《星洲日報》及5月1日《星檳日報》
(38) 參閱1971年4月19日《星洲日報》及4月18日《星檳日報》
(39) 參閱1971年5月9日《南洋商報》
(40) 參閱1971年5月3日《星檳日報》
(41) See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In Malaysia" By R.S.Milne And Diane K.Mauzy/P177
(42) 參閱《民主行動黨計時炸彈》,生活出版有限公司1981年出版,第33頁至36頁。1971年7月9《光華日報》記者周政文撰特稿及7月11日《星檳日報》新聞版。
(43) 參閱《民主行動黨計時炸彈》第34頁。
(44) 筆者與林蒼祐醫生對話中所探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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