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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6.7.04

第廿八章:阿拉法终返回加沙

随着1993年9月13日的“奥斯陆协议”的签署,巴解 主席阿拉法也在第二年(1994年)5月4日在埃及的开罗与以色列总理拉宾签署了另一项协议,确认巴解初步获得的 自治土地。大批巴难民得以返回有关地区,而阿拉法也在1994年7月首次踏足阔别27年的加沙土地。巴勒斯坦人终 于有落脚之地。一个月后(即1994年8月),以色列与巴解又签署相关协议,向巴方移交约旦河西岸的民事管治权。[1]
  
这就是说,奥斯陆协议以后,促成以色列交还“加沙 地带”,“杰里科区”及“西岸某些城镇的土地”,让巴解 有土地和人民走向自治。虽然如此,以色列并不允许巴勒斯坦独立,只能接受成为自治政府,除非得到以色列同 意,不然巴解机构不能宣佈独立。[2]
  
同年,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以色列总理拉宾,外长佩雷 斯及巴解主席阿拉法,以“表扬”他们三人为中东和平作出 重大和具有历史意义的贡献。
  
阿拉法因此更受国际注目,一时风头之健,以色列领袖也难以匹比。究竟阿拉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为什么他 能成为国际接受的巴人领袖?我们无妨回顾一下阿拉法的个人生涯。
  
阿拉法于1929年8月24日诞生于加沙地带,他的父亲 是带有埃及血统的巴勒斯坦商人,但在阿拉法5岁时,其母 逝世,父亲便把他送到耶路撒冷亲戚家居住。当时耶路撒冷已受英国控制。早年的时期,他亲自目睹犹太人和巴勒 斯坦人在耶城内发生冲突。在耶城住4年后,他被送往开罗 受教育。
  
当他17岁时,卷入反英斗争,秘密购买武器,从埃及 偷运至巴勒斯坦。在他19岁时(1947),联合国通过将巴勒斯坦分成两半,以建立巴勒斯坦国和以色列国,但不为 阿拉伯国家接受。
  
1948年以色列国宣告成立,隔天埃及带头发动第一次 中东战争,结果失败。阿拉法未参与斗争,他正在埃及攻读大学。
  
1951年,阿拉法在埃及的费特国王大学毕业,考获建 筑工程系学位。在大学时,他被选为巴勒斯坦学生会主席。1952年,阿拉法在埃及 参加“穆斯林兄弟会”(一个宗教气息十分浓厚的组织,带有强烈的原教旨主义色彩)。4 年后他加入埃及军队,并在1956年参加保卫苏彝士运河的抗争。
  
1958年,他离开埃及到科威特创业。在那裡,他结伴 志同道合者,成立“法赫塔”(FATAH)组织,来向以色列开 展突袭行动。
  
1965年,阿拉法回到耶路撒冷(那时仍由约旦控制), 正式将法赫塔组织扎根在耶路撒冷。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阿拉伯国家吃败仗,东耶路撒冷也落入以色列手中, 阿拉法被迫转向约旦活动,并曾三次秘密返回巴勒斯坦。
  
1969年,阿拉法出任巴勒斯坦解放机构(PLO)执行委 员会主席。总部设在约旦,但不为约旦国王接受,担心会造成以色列出兵约旦。1971年阿拉法的巴解机构总部不得 不迁往黎巴嫩南部,一直到1982年被以色列军摧毁,阿拉法再把巴解总部迁往突尼斯。
  
1972年,在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有11名以色列选手 在德国慕尼黑被杀害,阿拉法被指责涉及其中。
  
经此事件后,阿拉伯国家仍然承认他是巴解的领袖, 并支持他在1974年前往联合国作处女演讲,争取国际的支持。
  
可是在另一方面,阿拉法的巴解机构不间断地与以色 列进行斗争,包括袭击和鼓动巴人起义。以色列人将他视为眼中钉,准备在1982年进攻黎巴嫩南部瓦解巴解组织 时,一举干掉阿拉法,但无法得逞。阿拉法命大,又逃过劫数,转往突尼斯指挥其巴解活动。
  
1990年,阿拉法时来运转,在那年先与26岁的巴女子 苏哈达维(Suha Tawil)结婚,一位基督教徒下嫁阿拉法后皈依回教。3年之后,他成为以巴谈判的重要人物。
  
从1969年到1993年期间,阿拉法逃过不少劫难。
  
他依然没有放弃斗志,他有强硬的一面,也有温和的 一面。他从一位全面反以的人物转成和以的人物,备受考验,也造成巴解机构的分裂和阿拉伯强硬路线的国家不予 认同。如伊拉克、利比亚和叙利亚等,不过还是有大多数的国家支持他的斗争。
  
在1994年因“和谈成功”而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的阿拉 法并未能一帆风顺,他面对的敌手不但军事上十分强大,而且也极为挑剔,阿拉法简直无从按议程行事。
  
例如在“奥斯陆协议”后,还得通过数次的谈判才能取 得小进展,症结依然僵着无从打开。
  
因此有了1995年在埃及的巴塔举行的以巴和会,这又 是马拉松式的会谈,直到同年9月24日,双方签署了“关于扩大巴勒斯坦在约旦河西岸自治的‘临时协议’”(也称为 巴塔协议)。
  
为真正落实这一协议,双方又于9月28日前往华盛顿 斟酌,在美国总统克林顿的主持下,正式签署协议,使之生效。
  
在“巴塔协议”下,以军将在6个月内撤出约旦河西岸 领土的30%,然后再在1997年7月以前撤出西岸领土的90%,届时将有200多万巴勒斯坦人在5600平方公里的土地 上选出本身的立法机构和行政首脑。同时有3万警察来维持 自治领土的安全,先使巴勒斯坦走向自治。[3]
  
这份协议虽然对“巴勒斯坦立国”弄出头绪,但不被巴 人和以色列人看好,因为它没有真正地解决中东存在的危机,也无法达致恆久的和平。也难怪巴勒斯坦人大多数不 以为然,认为是委曲求全的和解,是丧失尊严取得的“和平”。
  
同样的,以色列的右翼份子也极为不满,公开指责拉 宾是“叛徒”,出卖了以色列人的利益,某种程度的紧张局 面出现,可谓顺得哥来失嫂意。
  
以巴之间也因之出现变数。

注:
[1] See 《Yasser Arafat》, by Lisa Khoo, CBC New Online, Dec 2001。
[2] 参阅《天择--犹太人的故事》,第225页。
[3] 参阅《20世纪的世界》下卷,第4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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