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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6.7.04

第廿七章:以巴签奥斯陆协议

毋庸置疑,1991年10月30日的马德里(西班牙首都) 中东和会是划时代的国际会议。名议上虽是由美苏主持,实则是美国一手主导整个过程,因为那时苏联已走向解 体,再也不是美国的等位对手。这也是阿以冲突四十多年来的转折点。阿拉伯有关各造 参加了会议,第一次面对面和以色列“拗手瓜”。参加会议的有叙利亚、约旦、巴勒斯 坦、黎巴嫩和埃及等国的代表。[1]
  
阿拉伯国家一开始即坚持以色列必须撤出1967年第三 次中东战争中夺取的土地,恢复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权益,交换以色列的安全,否则一切免谈。
  
以色列在开始阶段,态度也十分强硬,坚持“三不”原 则,即不撤离所占领之土地,不停止在被占领的土地上建立犹太人定居点,不同意与巴解组织谈判,意味着否定巴 解的地位。
  
它只同意与阿拉伯国家直接单独谈判,以承认以色列 的生存权利。
  
既然双方立场相持不下,似乎没有和谈的基础。但美 国抱着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决心,不得不向以色列施加压力。因为以色列在1967年战争中夺取的大片土地中,只 有西奈半岛还给了埃及,尚剩下棘手的领土问题未解决,这包括戈兰高地未归还叙利亚,以军仍在黎巴嫩南部驻 扎,巴勒斯坦人的土地也未归还。
  
如果以色列不作任何退让,和谈僵局根本无从打开。 美国虽然是以色列的大靠山,但也不能完全听从以色列的辩解,尤其不能苟同以色列完全漠视巴解的态度。
  
美国要的是整个中东都能在美国的控制范围内,不单 单是以色列。最后不得不使出杀手间──通过缓和军援威胁来迫使以色列作有限度的让步。
  
所谓让步,也没有具体的说明白,只是迫以色列不能 退出和谈,必须要有一个结果才行。
  
以色列在形势比人强之下,唯有采取拖延办法来争取 时间。时间对以色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只要一天未达致协议,它就有权利继续在占领区内建立犹太人定居点。结 果,马德里和会只是一个序幕,没有任何的成果。双方在第二阶段的会谈中交白卷(第一阶段会议指开幕典礼)。
  
于是第二阶段的延续会议便被转到华盛顿召开,唯一 取得的妥协是以色列承认巴勒斯坦的代表巴解机构有了独立的谈判权,其他的领土重要争议悬而未决。
  
以色列总理沙米尔持强硬的态度是因为犹太人不断涌 入以色列,必须要开发犹太人移殖区,若把土地还给巴勒斯坦,将使移民计划大受影响。可是这也导致美国暂时冻 结对以色列的巨额贷款,以致国内的失业率竟高涨至12%。 沙米尔面对重重压力,终于在1992年的大选中败给工党。拉宾在工党旗帜下取代沙米尔走向国际舞台。他比沙米尔 的政策更具弹性,也不反对用“土地换取和平”,中东和会 因之重燃希望之光。
  
拉宾当然也不是“善男信女”。他是以色列人眼中的 “战争英雄”。他先后参加4次中东战争。尤其是1967年的 第三次中东战争中,拉宾是担任总参谋长,抢夺了阿拉伯大片土地,要他在和谈中一一退还,几乎是不可能的。所 能同意的是有限度的让步,但这已符合美国的利益,一定要拉宾和阿拉法谈出一个结果来。双方又拉拉扯扯谈了又 谈。
  
最突破性的会谈是1993年9月13日在挪威的奥斯陆举 行,以巴双方首次签署了有关巴勒斯坦人自治的“临时自治安排原则宣 言”,也就是着名的奥斯陆协议。按照协议规定,从1993年12月至1994年4月为巴自治过渡期的第 一个阶段,以色列从加沙和杰里科撤军,巴勒斯坦人先开始在这两个地区自治。可惜不能顺利完成,被迫拖延5个月 后,于1994年2月9日在开罗签署“关于以色列从加沙地带撤军后安全安排的协议”,直到1994年5月4日才正式 签署“关于加沙地带──杰里科先行自治的执行协议”。[2]
  
其中的艰辛过程我们不加细述。这份总称为“奥斯陆 协议”的历史性文件终于解开死结,虽然巴解机构在协定下只取得区区400平方里的土地,对一个失去家园四十余年 的巴勒斯坦人民来说,是弥足珍贵的。
  
显然离开巴勒斯坦立国还是遥远的,惟其重大的意义 在于以色列不得不承认巴人的权利。
  
这已是一个突破,虽然是在巴人委曲求全下取得的。 因此若以为从此中东走向和平也是自欺欺人的,不但以色列步步为营,巴人也准备进入第二期的争取,他们要的不 是区区的有限土地,而是要取得更大块的“蛋糕”,作为建 国的基石。
  
遗憾的是,奥斯陆协议留下一条尾巴,它只承认巴以 双方的“合法权利与政治权利”,未提及“民族权利”,而 后者则是巴人长期以来不惜流血斗争的目标。与此同时,协定也未提及以色列从西岸(约旦河西岸)撤出,让位于巴 勒斯坦人,只含煳提出“重新布置”。
  
相等重要的问题是:以色列何时撤出西岸,巴解机构 的权限,释放被扣押的巴勒斯坦政治犯,留待进一步谈商。
  
再者,属于敏感的问题:耶路撒冷的地位,巴勒斯坦 难民,犹太人定居点等都被回避了。
  
比较可笑的是:关于杰里科地区的范围,巴解要求划 订340平方公里,但以色列只允许27平方公里,后来折衷让出56平方公里给巴解。
  
有人形容奥斯陆协定“既包含着巴勒斯坦人的建国思 想,也包含着以色列永久占领的思想”。充份地暴露出协定的矛盾与争议性,也就埋下后来战乱的种子。[3]
  
最为可取的是阿拉法在外国流浪多年,得以回返加沙 地带组织自治班子,这只是另一个阶段斗争的开始,不是斗争的结束。

注:
[1] 参阅《大动荡--世界红与黑》,马凤书主编,山东人 民出版社出版,1999年,第199页。
[2] 参阅注[1],第206页及207页。
[3] 参阅注[1],第2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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