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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8.04

第卅五章:法院院长被革职

巫统党争触发了一场司法大斗争。首相传达元首意旨,暂时终止最高法院院长职务,并设立调查庭。

巫统党争正闹个有完没了。A队和B队在党选后依然硬碰硬,又把事件带上法庭,几乎交叉着司法和党选的斗争,一时眼花撩乱,没有人知道结局是怎麽样的时候,马哈迪又开闢另一个战场。

这个时候,他把矛头对准司法部,来一个较为彻底的大改革。

这有需要稍为解释当时的背景,1988年2月4日,高庭宣判巫统为非法组织后,亲拉沙里的11人帮(起诉者)不服,上诉到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院长沙礼赛阿巴则择订1988年6月13日传召所有最高法院法官(共9名)听审此宗上诉桉。

就在桉件未开审前,马哈迪已成立了“新巫统”,东姑在支持东姑拉沙里下,也申请成立“马来西亚巫统”,但不获准,因此东姑入禀法院要求禁止“新巫统” 活动,理由是巫统上诉桉正在处理中。

东姑败诉,马哈迪的“新巫统”全面活动,当然也有阻力,其目的是用新巫统取代原来的巫统,不再提所谓上诉事,也不想让法庭来决定巫统的命运。马哈迪此举,意味着将把B队的力量分化,使东姑拉沙里不再在党内构成威胁。

东姑拉沙里的阵营在党选后自乱阵脚,慕沙开始唱模稜两可的调子,被人形容他在搞C队。阿都拉巴达威则静悄悄地靠回A队,无形中,马哈迪已在党选后建立起较强大的势力。

在1988年5月27日,马哈迪以首相身份在首相署召见最高法院院长沙礼赛阿巴,在场者还有副首相嘉化巴巴及政府首席秘书。

在会谈中,马哈迪单刀直入表明最高元首要赛阿巴辞职,理由是赛阿巴致一封密函予最高元首和各州统治者的的行为是不恰当的。

赛阿巴对此突如其来的行动感到愕然和措手不及。起先,他想既然元首和首相已不再需要他,他应辞职,于是便马上修函辞职,但是在作思考之后,赛阿巴觉得不对劲,又收回他的辞职信,坚持他没有错,要让法律来解决争论。

就在赛阿巴还没有清理好其思路和为甚麽会这样的变化时,会谈后的同一天下午,他接到首相的一封公函,表明元首决定暂停其职务,由1988年5月26日(即较会面前一天的日期)起生效。

首相的快速决定,是使到赛阿巴无法在5月27日有任何的行动和决定,因为在27日时,他已被终止执行院长职务。

究竟赛阿巴向最高元首提呈甚麽密函呢?

1988年3月26日,最高法院院长赛阿巴在致给最高元首的密函中这样说:

“身为最高法院院长,谨代表我本身及国家的所有法官恳请向陛下表达有关执法者与司法者关係发展的感受。

我们对于尊敬的首相不但在国会内,也在国会外对司法作出的各种批评和指责表示失望。

但我们保持耐心也不公开回答有关的指责,因为这样做是与法官在宪法下扮演的角色不协调的。同时也不符合马来传统和习俗。再者,我们作为法官是由最高元首陛下委任的,以维护、保护和保存宪法。因此为了国家的利益,我们保持容忍是适当的。

除此之外,有关的指责与批评已使我们蒙羞,并在精神上带来困扰,以致不能有秩序和适当地执行任务。

我们感到蒙羞,是因为我们不能避免某些不理解在宪法赋予下我们职务的人带来的轻视。

此封信意在向陛下陈述,以转达我们的感受,并希望不确实的指责能够停止。谨恳请陛下宽宏大量及仁慈。”

这封信的出现,根据赛阿巴所言,是有其来龙去脉的,比较直接的起因是首相马哈迪于1986年11月24日在“时代周刊”的专访中表露对司法诠释法律而与政府的原意不同有所不满。

随后也发生多宗与政府有关的桉件,并导致国会进行修宪等等。

由于累积下来的诸多胶着问题,赛阿巴在1988年1月12日为一本书“法律,公正和司法:超越国界的趋势”主持推展礼时,为司法作辩护,他说,对法律的诠释是任何法律制度的其中一个完整部份,法官因此应被信任。

不久后,有一位法官致函最高法院院长及西马大法官申诉不满首相对司法的批评。赛阿巴为此召集了20名法官举行联席会议讨论此事。会上决定不公开回应首相的批评,但同意致函最高元首及各州马来统治者。

有关的函件是由赛阿巴起草的,并随后分给各法官参阅,没有任何法官反对,反而有数位法官来函支持这项行动。

密函呈交最高元首陛下后,赛阿巴到外国渡长假治病。

在赛阿巴于同年5月17日返国述职时,发现有数宗重要上诉桉待处理,其中包括巫统上诉桉由拉沙里一方的的所谓11人帮提出,不满高庭判巫统为非法组织,他订下在6月13日聆审巫统上诉桉。

事实上,在赛阿巴未返国前,首相马哈迪已知悉此事,对院长所为深表不满。

在5月1日,当首相谨见元首时,被告之元首(当时由柔佛州苏丹出任)对赛阿巴信件不悦,促请首相採取适当的行动。

5月5日,首相覆函元首表示,根据总检察长的忠告,不能对院长採取行动,除非有证据说明任何行为或其他因素证明院长不再适当执行职务。

到了5月25日,首相再致函元首,基于院长所作所为和其他因素,他应被解除职务,同时需要设立调查庭并向元首作出报告。由于要进行调查,因此忠告元首,赛阿巴应在5月26日暂时终止职务。元首加以同意,同时同意设立调查庭。于是,一场论争在法律上展开。巫统的上诉桉因之也宣告展期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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