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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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9.9.04

言論自由與學術自由

"言論自由"是時下的一個熱門課題,而且憲法中也有保障人民"言論和結社"的自由。但另一方面,又有諸多法令作出限制,以致從不同的角度看"言論自由",就會得出不同的詮釋。於是你說有"言論自由",他又說言論受限制。在這個課題上,引起的爭議是各說各話的。
而與"言論自由"被牽扯在一起的是"學術自由"。有人把這兩種自由劃上等號;有人說是有差距的,它們不是相等的。

報章對"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做出激烈的爭辯是因為在2001年的馬來亞大學副教授謝愛萍的事件導致的。我先是在報章上看到謝愛萍評論"白沙羅華小"事件是"狸貓換太子"造成的。當時覺得她的論點與眾不同,因為它隱藏了一個"偷包掉換"的故事。不過由於作者點到為止,言猶未盡,也就不很明白其中之意。

直到"亞洲週刊"刊出謝愛萍的專訪文章時,我才發覺原來這句話闖禍了。她這樣解釋"狸貓換太子":"我們(指白小董事會)經教育部官員申請到六英畝校地,但一週後校地宣佈給了另一間華小培才建立分校。我當時很生氣,大家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將"狸貓換太子"的內情透露,並沒有考慮太多,其實我已刪除很多內情。"

謝愛萍是在白小事件鬧開後,作出的評論中又涉及她所說的"內情"。在不久後,她就接到校方的警告信,要她解釋為何不應被採取紀律行動?結果事情鬧得很大,甚至也讓教育部長丹斯里慕沙驚怒。他說教育部只是向校方提呈報告,至於校方要採取何種行動,是校長之權力,不必請示教育部。

這之中露出玄機:教育部雖然也管制大學,但大學擁有一定的"自主權",尤其是在學術方面,它不必事事聽命於教育部。

在這方面,謝愛萍的講話中又得到印證:"當年我的博士論文因涉及許多政府事務差點不能發表。但學術要說真話,我的指導教授積極爭取我的論文才沒有被禁。"

這讓我們看到"學術自由"在極力爭取下,還是可以做到的,而所謂學術自由是校內的事務,主持校政的人敢不敢維護學術自由是至為關鍵的。畢竟學術文章是屬高層的研究,閱讀的只限少數人,不傳及普羅大眾。影響層面自然不廣。在這種情形下,學術自由的尺碼自然比較寬鬆,不像"言論自由"那麼敏感,動輒出問題。

因此問題轉回"言論自由"與"學術自由"的爭議。一般而言,"學術自由"是歸屬於"言論自由"的一個重要環節。而"言論自由"又服膺於民主制度。因此人們得到一個這樣的印象:因為有民主,才有言論自由,然後再有學術自由。如果沒有民主作為大前提,則一切自由都是缺乏內涵的。

我們不能否認學術自由是需要民主政治來孕育的,但在民主受限制的情況下,學術自由有時候也爭取到一定的空間。畢竟這又被認為是一種研究的工作。如果連研究不存在一些的自由空間,則所謂的研究也就淪為"附庸趨勢"之言,或被稱為"御用文章",就與學術自由相違了。

當然在先進的國家,尤其是西方國家,學術自由的尺碼是伸延到言論自由,作者或學者可以暢所欲言,即使是與當政者意見相左,也沒有限制。正因為這種傳統由來之久,"學術自由"久而久之就成為引導言論自由的火車頭,因為勞心者最為重視的是在言論上不受干預,可以就他們所瞭解的課題發表意見,即使是政見,也無不可。

不過,不是每個國家都把"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劃上等號的。發展中國家往往會面對兩者不能相提並論的局限。換句話說,當你做學問,做研究時,你可能得以發揮自由的空間,可能所提的是與當政者背道而馳的見解,也會被容忍下來。

如果你想進一步越晉把"學術自由"提昇到"言論自由",針對時弊發表刺耳的言論,那就是說你準備"論政"和"問政"了。恰巧你的言論又符合反對黨這一邊的,對當政者而言,就不再視為"學術自由"這碼事,而是你在"言論自由"底下來"問政"。可能將你視為政治對手或政治敵人來看待,因為你的言論被認為打著明鮮的旗幟,是衝著當政者而來。謝愛萍的例子即是清楚不過的,她過去經常有政論發表,多屬於政治課題,在當政者看來,是離開她的研究和專長學術課題,準備"問政",甚至是"干政"了。

既然是捲身進問政的風浪中,也使用"言論自由"來表達意見或政見。意味著你本身已知道你在做甚麼,你也必須要面對可能發生的後果。這就是你介入"言論自由"這場遊戲後,已不能說這是"學術自由",而是你必須要有勇氣面對一切,正如你參加政黨政治後,你得準備法令加諸的限制,不論你認為是合理或不合理的,反正政治鬥爭本身就無情義可言。

在這方面,謝愛萍的瀟洒和敢於面對後果的精神就顯示一個知識份子的傲氣:"我沒有料到會發生這種事,但我不擔心,最壞的情況就是被開除。"

雖然她最後有認為"政治不應干預學術",但她也知道,她是跨出了"學術自由",走向"言論自由"的境界。"學術自由"已不再是保身符,政治怎能不干預"言論自由"呢?法令和條例作為防範措施,就是一張張無形的網,你很可能在有意或無意間撞碰到網。

其實政治本身就是一種言行的鬥爭,是權力的鬥爭,當你置身其中時,就是說你已處在大風大浪中。在政治大氣候底下,行使"言論自由"就是對一個人的意志和勇氣的考驗。它不關係說真話或假話,也不關係是叛逆者或應聲蟲。關鍵在於你怎樣評估自己,你能犧牲多少來改變你認為不合理的事?這是熱愛"言論自由"的人可能要付出的代價。
(2005年1月)

評析郭熙教授的“詞匯差異”

(一) 海外華語和中國普通話

中國南京大學中文系語言學教授郭熙的一篇論述,談及中國普通話(漢語)與馬新華語詞匯的差異,並促請文學工作者正視這一問題,使之協調。
也是韓江學院客座教授的郭熙對中國語言學有深入的研究,也編纂一部漢語詞典。他在多次來馬講學並收集資料後,以“普通話詞匯和新馬華語詞匯的協調與規範問題”為題,發表專著,將彼此間的不同用法分成4類:

(1)名稱相異而所指不同,例如西裝──大衣、摩多車──電單車、執照──禮申、支票──仄(Cheque)等等。

(2)名稱相同所指不同,例如衛生所(公共停放屍的地方)、藥房(診所)、土豆(花生)、生果(水果)等等。

(3)名稱和所指相同,色彩和用法不同,例如“遣送”、“一小撮”等等。馬來西亞的報紙上說“中國從大學遣送XX教授到XX學院探討合作辦學”。我原以為是報紙上用錯了詞,後來才知道當地就是這種用法(郭熙語)。

(4)各自特有詞語或流行語,例如中國的“搞活”、“下崗”、馬新華語的“巴剎”、 “羅里”、“組屋”等等。

有了這樣的差異後,郭熙教授歸納中國普通話與新馬華語存在的3個類別:

(A)無法協調的,如同上面提到的第4項;(B)可協調可不協調的,如第1項中的大衣─ 西服;(C)應該而且迫切需要協調的,如第2項及第3項中提到的藥房(診所),衛生所等等。
他認為這種協調性的工作是複雜的,而且只靠單方進行是無法完成的,必須由中國和新馬的學者共同努力,雖然彼此之間的協調存在問題(一定的困難)。

我由于長期涉及文字工作,尤其曾長時間在報社工作,又在過去 20年經常往來中國,因此對郭熙教授提出的看法作出我的經驗的補充。

首先,我們都確定語言是人類用來傳達訊息的口語,而語言是可以用文字寫下來(當然有的語言是沒有文字記錄的)。郭熙說“語言是一個特定社會的成員所說的話”,當有了文字連繫語言之後,語言和文字就結合成“語文”了。

也許應該感謝二千多年前秦始皇統一了中國文字。儘管各地方言多得不勝枚舉,而中國文字卻是統一運用。不然的話,今天若講廣東話的人,把其音調轉成“自己的文字”,相信福建人也不知所云。

也許也應該感謝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成立後,就注意到用一種語言來溝通全中國的人。於是選用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方言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語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普通話”。所謂普通,是普通共同的意思,或普通通用的意思。(引用南京大學楊錫彭教授《現代漢語研究》)

就因為有了統一的語言,稱之為“普通話”,又加上原來的共同文字,中國的“語文”也宣告統一起來。當中國人,尤其是南方的中國人在清期的時代陸續遷居海外後。首先把統一的“文字”帶到海外,以配合北京話及方言的使用。於是我們看到海外的華人在統一的文字基礎上,也推動以北京話為主的華語(當然也有的地方使用方言教育,但不普通)。

因此有人說馬星的華人除了會講方言外,也會講華語(不論在早期稱之為北京話或後來稱之為普通話),且是保存華語華文較為完整的海外地區。因為在民國初期和對日抗戰的年代,中國的文人到馬新居住或工作至為普遍,華文教育和華文文學及文化由茲滋長,(不似香港,用廣東話抗拒華語“普通話”。)

在這方面,我們有必要回顧歷史,因為自從1824年開始,檳城、馬六甲和新加坡被英國列為 “海峽殖民地”,實行直接統治。不論南來的華人定居在那個城市,他們都是一脈相承的,沒有所謂馬來亞和新加坡之分。在當時,新加坡一直被視為馬來亞的一部份,郭熙教授將馬新華語區分來看,在政治上也許行得通,但在語言上就不明顯,而且應被視為一體的(按新加坡是在1965年才宣告獨立,但歷史遺留下來的華語和華文都是一統的)。我的意思是說,馬新的華語華文是在相同的環境成長的,不構成語言衝突和差異。

如果我們承認馬新分家是政治的分道揚鑣,那麼在華語華文是不分家的;同樣的,中國大陸與台灣被政治上分割,不等於中國漢語漢文被切割,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相互講通,較大的差異是簡體字和繁體字之別,這是政治因素使然。

因此當我們述及馬新的華語華文時,是無需刻意將之劃分成中國、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三個差異,而只是存在兩方的差異。

在這裡,我們也有必要對歷史的發展作一個簡單的交待。原本是馬星一家的政體(同屬英國殖民地)是在1948年被英國加以分劃。那一年,英國政府與馬來亞簽定“馬來亞聯合邦協定”,並未將新加坡概括在內。這份協定允許馬來亞聯合邦朝向獨立。9年後,也就是19 57年馬來亞聯合邦宣告獨立,而新加坡繼續受英國統治。

1963年馬來亞納入沙巴及砂勞越和新加坡,組成馬來西亞聯邦。2年後新加坡退出自行獨立,馬來西亞依然保持不變。所幸沙巴和砂勞越的華語華文與馬來亞同出一轍。加入馬來西亞後,很快就湊在一起了,而華語華文的源頭則是來自中國。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又相隔千里,難免出現差異。

(二) 首相與總理的爭議

郭熙教授有舉例說明中國普通話與馬新漢語的差異。其中一段這樣說:“至於馬哈蒂爾的不同譯名不奇怪,有趣的是我們把他的身份叫‘總理’,而馬來西亞華人則稱為‘首相’”。我特別注意到一個事實,在馬來西亞韓江中學的一座紀念碑上,我曾經看到它們歷史上也曾經稱馬來西亞國父東姑阿都拉曼的職位為“總理大臣”,我問過馬來西亞的朋友,他們也不知道是甚麼時候改譯成“首相”的。

郭熙教授沒有問過我這件事,如果有的話,我會告訴他這一段“掌故”。他所提到的紀念碑,是指韓中創辦人林連登的銅像。這座銅像是1958年舉行揭幕禮,由當時的首相東姑阿都拉曼主持(馬來亞在1957年8月31日取得獨立),東姑阿都拉曼是由馬來亞聯合邦首席部長晉陞為馬來亞聯合邦首相。

在當時,本邦有多份華文報,有的稱為首相,有的稱為總理。從獨立後一直分別沿用下來,沒有引起爭議,反正大家都明白是指國家掌權的最高領袖。再說那時報章並沒有統一的使用法,即使連名字也有東姑阿都拉曼和東姑鴨都拉曼之差,至於本國其他政治人物,譯名也各不相同,遑論對國際領袖的譯名能求取統一。

我在1966年進入《星洲日報》服務,擔任新聞記者時就曾問同事為甚麼我們用總理,而有的報章則用首相。他們說,獨立後就用到現在,因此仍按最先的用法。

那個時候,《星洲日報》及其姐妹報《星檳日報》採用總理,而《南洋商報》及《光華日報》採
用首相。直到70年代後期,各報相互協調下,咸認採用“首相”比較恰當。因為我國是個君主立憲的國家,上有國王,下稱首相以符合“國情”。同時我們一向來也習慣用首相來稱呼推行君主制的國家政府領袖,而用總理稱呼共和體制的內閣大臣。

但也有人認為,首相一詞有“封建意識”的特徵,除非是國王擁有絕對的權力,才稱他所委任的人為“首相”,而馬來西亞則是“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團結的象徵,權力操在內閣手上,且是民選的政府,使用總理可顯示其民主實質意義。

不過,英國也是“君主立憲”,我們稱慣其內閣大臣為首相,馬來亞則是沿襲英國的政制,稱為首相並無不當。就這樣,“首相”一詞成為所有傳媒使用的統一名詞。

當然這是限於馬來亞的稱呼的統一,華文報對其他國家的政府領袖稱為首相或總理的悉聽尊使。
大概是1983年的時候,我接到來自日本駐檳城領事館的電話,打電話的人是日本總領事富田昌宏。他告訴我說:“你們的報紙(指《星檳日報》。我在1971年轉入《星檳日報》,旋後負責編輯部業務)將日本的中曾根康弘稱為“首相”不當,應該用“總理大臣”。富田昌宏較早前已和我相識,我問他為甚麼?因為日本有天皇,如同馬來西亞(1963年後馬來亞聯合邦擴大成馬來西亞聯邦)也有國王,都是“君主立憲制”,既然我們稱自己的領袖為首相,也同樣可用在日本政治領袖的身上。

他說,日本的傳媒一向以來稱政府首長為“總理大臣”,沒有稱為首相的,也從未用過這一名詞。因此他希望海外的報章能與日本傳媒一樣稱為“總理大臣”。我後來一想,日本在總理之後加了一個大臣,已顯示其君主制度,言之有理,就通知國際版編輯和編譯今後對日本首相採用“總理大臣”的稱呼。

富田是通曉華語華文的外交家,早年曾在台灣留學,不久之後,他邀請我到日本訪問,我終於知道日本傳媒共同使用“總理大臣”。

就因為“總理大臣”既照顧到現代化又不失其傳統,所以在當時為林連登紀念碑立碑文的人便以總理大臣來稱呼我國首相,比單用總理更為貼切。我不知道誰人為林連登寫碑文,但我相信這個人必然深知日本國情,可能是出自台灣的學者。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銅像開幕的前後時間(林連登尚在世,也出席當日揭銅像慶典,我們學生站在烈日下的草場,聆聽大人物發表演說),韓中請來了一位新校長,他是來自台灣的方學李博士,精通法學。

方學李不久即與林連登鬧翻,雙方還鬧上法庭,成為華教界注目的大官司。這與本文無關,就此帶住。

郭熙教授如果明白其中的來龍去脈,就不會對首相或總理稱呼感到不解。由此來看,中國的傳媒如果能接受馬來西亞的情況,改用首相會比總理來得協調些,再不然,也可用“總理大臣”來稱呼實行君主制或“君主立憲制”的國家政府領袖。

我同時也認為馬來西亞傳媒幾乎都用“馬哈迪”這三個字來譯國家領袖的名字,而中國用“ 馬哈蒂爾”則是中國慣用譯音。我們是用馬來拼音來拼出其名字,不帶“爾”音;再說馬哈迪這三個字既像華人名又像馬來名,似乎十分貼切,一改成“馬哈蒂爾”讀來就不大慣了。既然馬哈迪本身也滿意這樣的譯名,當中國與馬來西亞關係日趨密切時,能夠用相同的譯名不但使中國人易於
記取,而且馬來西亞的華人也會覺得看來和聽來十分順眼順耳。

我只是舉個例來說明在某些情況下,有些字眼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協調和統一的。
在過去,中國的傳媒翻譯馬來西亞的首相的名字是與我們大不相同的,以致我們讀了不習慣。比如將東姑阿都拉曼(首任首相)稱為“拉赫曼”,我們簡稱為“東姑”(取其前面的皇室封號);將阿都拉薩(第二任首相)稱之為“拉扎克”,而將胡先翁(第三任首相)稱為 “候賽因”。在今天來說,由於交往頻乃,可以盡量避太大差別的譯音。

(三) 馬來西亞式的華語華文

中國普通話(漢語)與海外華語的差異是有各種因素造成的,當然包括政治與受外來語影響的因素在內。郭熙教授所舉例的不同用語,我們不妨拿來“研究”一下,例如他提到馬來西亞慣用“大衣”,而中國則稱之為“西裝”。這裡頭有一個地理環境的差別在內,馬來西亞人(包括新加坡人在內),因為常年是夏,除了隆重場合外,一般上班或參加儀式是結領帶穿長袖,鮮少多加“大衣”。因此把加上“大衣”(西裝的外套)當成“隆重”的禮儀,不然就將就一些,主要是氣候炎熱,穿大衣不是享受,多數時候是受罪。再說,馬來西亞人的便裝其實就是“西裝 ”,如果不刻意強調要加大衣,恐怕會以為長袖領帶即可。但中國不同,過去的人少穿西裝,多著唐裝,如果換成西裝,自然是一整套,不是拆開來講,尤其是夏天之後的任何季節,不穿大衣(整套西裝)又如何禦寒呢?正因有氣候之別,名稱自然而然有一些分別。

正如我們一慣用“冷氣機”來稱呼調整氣溫的機件。理由是我們沒有冬天,用不上“暖氣機 ”。但中國不同,四季分明,就稱這種現代化的機件為“空調機”,既可冷用,也可暖用,因此稱為空調(空氣調節)機是十分貼切的,但在馬來西亞人聽來,就一下子轉不過頭腦,為甚麼不叫冷氣機而叫空調機呢?

還有中國仍然流行“騎單車”(大城市已鮮少了),我們則稱為“騎腳車”(有時候文人筆下還叫它為“鐵馬”呢!這就是說,中國叫“單車”的就是我們所理解的“腳車”,其實是同一個交通工具。

當時代進步,“單車”裝上電動後,就稱為“電單車”,這是我們慣用的“摩多車”,是取自英文Motor的譯音。這種稱呼較之中國更形象化,因為它的動力主要是“摩多”產生作用,現在中國人也慢慢稱為“摩多車”。這不需要經過協調,而是視那種名稱比較恰當。

我再舉一個例子,初到中國時,有朋友(年紀已是60歲了)把其妻子介紹我認識時,說:這是我的愛人。我一時怔住:為甚麼這麼老了,還在談戀愛?後來才知道中國人(大概是 1949年解放後慣用的稱呼)把妻子稱為愛人,而在海外的我們,一向來知道未結婚的年輕男女,在戀愛時稱對方為“愛人”,一旦結婚,就是太太或丈夫了,不再稱為愛人,用以區別愛人的意義。我們這裡也流行稱呼妻子為“太太”、“夫人”、“內人”或“黃臉婆”的,而稱呼“丈夫”為“我先生”的。

不過,隨著中國改革開放後,中國在這方面的稱呼也有了一定的變化,似乎改用海外華語的稱呼比較能說明身份。

同樣的,中國過去很流行稱呼別人為“同志”的,本來這是共產黨對自家人的稱呼。但後來普通使用來稱呼即使也不認識的人。現在也流行稱呼先生和小姐了。

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過去一提起同志,馬上想到是左派“志同道合”的稱呼,用以區別非左派的人士。後來(在70年代中期之後)執政黨也用“同志”來稱呼黨員(這本來沒有甚麼不當,畢竟本地的馬華公會在創黨初期與當年的國民黨有一定淵源。既然孫中山都用‘同志 ’了,就無需讓共產黨專美。在馬來西亞獨立前後的一段間時,許多具有身份的華人家裡就喜歡掛上孫中山的遺像,然後有兩行字:“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在這之後,“同志”一詞已變成政黨對黨員的稱呼,不僅局限在左派政黨。

至於郭熙教授提及馬新也將“同志”一詞指為“同性戀者”。有需要加以說明,這“同志” 用在同性戀身上不是馬新“創造”的,而是來自香港的電影,在馬來西亞並不普遍使用。我們仍然使用“同性戀”(直到現在,同性戀在馬來西亞是犯法的,更不允許同性戀者“結婚 ”)由於“同志”一詞的另外含意是源自香港,它的流入中國是自然的趨勢,肯定不是從馬來西亞“出口”的。

我們不否認馬新的華語加進了外來語,或英語或馬來語,以致轉成華語時,不容易被中國人理解。例如“巴剎”是指菜肉市場,引自馬來語Pasar,在普通話裡是找不到的,我們甚至還把“夜市場”稱為“巴剎馬南”(Pasar Malam),也是引自馬來語。既然這一名詞已經普及化,改回“市場”倒覺得不慣,它也成為馬來西亞華語的一個特色。

再有的特色是把“幫忙”說成“多隆”,是借用馬來語Tolong。又如借用英語Licence ,稱之為“禮申”,本意是“執照”,這名詞也用慣了,改了反而覺得蹩扭。

有一些名詞,我們似乎沒有華文字,而是直接用英語來表達,如電話接不通,中國稱為“佔線”,我們叫“Engage”。“傳真”我們乾脆叫Fax(Facsimile的簡稱)(當動詞使用),電腦慣用Computer,更不如中國有時也叫“計算機”。“計算機”在我們這裡是指Calculator,計算數目的小儀器,與電腦是兩碼事。

通過電腦傳送訊息,我們只管叫Email,中國譯成“伊妹”,應該是不錯的譯法。

有一個中國的慣用語“緊張”也用來形容為“情況控制不到”。比如“貨源緊張”、“機票緊張”,意思是不容易辦到。但在馬來西亞人聽來怪怪的,我們這裡是指與人的感情有關的詞語。例如,“內心緊張”、“心情緊張”,不用在貨物和沒有感情的東西,但中國用法多樣化。

由此來推論,中國普通話和海外華語的差異是自然形成的。久而久之,也就習以為常。若是刻意協調和規範,也極不容易,而且在無傷大雅下,尋求統一與協調就顯得不是重要和迫切之舉了。
(四) 增加溝通拉近距離

根據我的瞭解,中國的漢語(普通話)與漢文(中文)與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的差異不是嚴重的,也不構成差異的對立面。如果有關方面能進行協調或統一,當然最好不過,但如果一時沒有機會共同坐下來尋求一致的共識,無妨繼續求同存異。我們相信,隨著更廣泛的交流,差異將會縮小,自然而然地走在一起,因為馬新兩國的華人到中國旅遊經商的越來越普及,現在留學生也多了起來,當會親身感受中國的“華語華文”的普通用法。再說馬新華人對中國語文一向來都沒有“抗拒感”,而且認同這個語文是源自中國的,只不過因有一段長時間被政治因素相隔,難免在遣詞用字上有少許的不同。整體而言,套用中國常說的一句話:問題不大。

相同的,中國人到馬新旅遊經商和留學的也大有人在,他們在耳濡目染下,也感受到這里的華語華文大致上是一樣的。可能有少數的外來語混雜其中而一時感到陌生,或不甚理解,但在瞭解情況後,便習慣了。

毋庸置疑的,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是中國海外最有系統保留華語華文的國家,雖然其中有其辛酸,但比起較接近中國土壤的其他東南亞國家更普及,更不遑讓香港。

除開我們所熟知馬新的一些華人基於英語的實用性,而寧可拋開學習華語華文外,仍有相當數量的華人依然堅持學習母語母文的重要性。這樣的一代一代傳下來,我們才有今日的局面。主要得力於華校的存在和華文報刊所產的啟迪作用。

我們不能夠說今日的情況是完善的;我們能夠說的是因為我們的祖先有堅忍不懈的精神和高瞻遠矚的眼光,終於在這塊土地上紮下華語華文的鞏固根基,使它在華社普通被認同。

不過我們也不諱言地承認,今日馬新華文水平的整體下降是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在30 年前,一般的華校高中畢業生基本上能掌握一定程度的華語華文,書寫也不成問題。而在近 20年來,連我們也感受到華人還是存在這樣的觀念:華文只要能講能寫就夠了,不必深入研究。它畢竟只是社交的工具。

因此,我們看到不少年青學生的華文水平停留在小學六年級的階段,上了中學即使不重視,也沒關係,反正它不是必考的科目。且讀下列這則新聞報導:

“根據資料顯示,從華小升上國中的學生(每年大約10萬名),其中有4萬名在中三參加政府的評估考試(PMR)中放棄報考華文,而到了高中參加政府教育文憑(SPM)考試時,則高逾6萬名不選考華文科。這意味著,所有唸華小的學生,到了中學時,有一半以上到最後放棄報考華文”(摘自2002年2月16日《光明日報》)。

這種情況如果任由惡化,華文水準不普通低落才怪呢!所以在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目前重要的問題是如何防止華文走向式微,並設法加以提昇,尚未能特別重視與中國的“詞匯差異”的問題。
儘管在政治上的相隔(從1949年到1985年或1990年的30、40年之久),馬新與中國普通話和中文的關係還是十分密切的。當不能直接與中國溝通時,我們的教育課本則沿用台灣的那一套,報刊和書籍也引用來自港台的。這之中少了政治的敏感,即使英殖民政府視中國的“ 華語華文”為“共產文字”,卻不能阻止來自港台的文化傳遞,要全面禁止也禁不來,所以我們不必感到奇怪,為甚麼在馬新一帶華語華文可以通行和流行?

再有一個因素我們不能忽視的是:由於馬新的左派運動在第2次世界大戰前後已形成一股勢力,尤其左派份子以華人居多,他們也能夠從各種渠道取得來自中國大陸的書刊,舉凡中共使用的新詞匯和新詞句,對這些的華人是不陌生的。

即使是在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1976年),它所產生的文革“文化”和字眼,也是可以被海外華人理解的。甚至一些公開的左派團體也曾在那個年代大量引用文革詞句,而它所帶來的影響也幅射進入華人社會,特別是在左派的圈子中。

抑有進者,馬來西亞在1974年與中國建交後,就逐步解除限制,包括不反對採用簡體字。於是在80年代中期,這裡的學校一律在課本上採用簡體字,並漸漸地適應橫排(不像台灣和香港,仍用繁體字和直排法,以“抗拒”大陸的影響,也不跟隨大陸的文字改革)。華文報刊和書籍與簡體字掛鉤已成為一種趨勢,再也抵擋不了。

由此可見,馬新與中國在文字和口語上的靠近是有目共睹的一種轉變。

反觀香港,雖然回歸中國已是近5年,但香港的書刊和報紙依然不改,繼續用繁體字,更難叫人忍受的是將廣東話用在報刊之中,大字標題甚麼“有你冇我”(你死我活),“黐線”(發神經)(Cross Line)。文字的污染更是厲害,廣東話加入了中文使用,這是香港的一大特色。
也許一般上香港人的華語水平已相對提高,但他們仍然在“獨創一格”,且用廣東音講普通話,聽來刺耳“兀突”(借用廣東語的不堪入耳,不忍卒睹之意)。

已是中國的一部份的香港,推廣標準漢語漢文顯得更為重要和迫切,怎麼可以停留在50年不變?還有,如何使台灣改用簡體字和普及漢語拼音,也是當務之急。
(2005年2月)

“中國普通話(漢語)與馬新華語辭彙的差異”

附绿本論文原題目是:“中國普通話(漢語)與馬新華語辭彙的差異”

全國漢語辭彙規範研討會論文
2001.12廈門大學

普通話辭彙和新馬華語辭彙的協調與規範問題*——兼論域內外漢語辭彙協調的原則和方法
南京大學 郭熙
(零)我們曾經討論了在域內漢語和域外漢語之間進行協調的意義(郭熙,2002)。本文將在這一框架下集中討論普通話辭彙和新加坡、馬來西亞兩國所使用的華語辭彙的協調問題。關於華語的概念,一些學者認為華語就是普通話,我們認為應該把二者區別開來(郭熙,2001)。

新加坡華語的辭彙問題近年來已經有不少學者予以關注。目前看到的文獻主要有周清海和蕭國政(1998)、周烈婷(1999)、汪惠迪(1998)。至於馬來西亞華語的問題關注者還不是太多,但也有一些成果出現了。主要有楊欣儒(1996)、郭熙(2001)等等。事實上,相對而言,由於歷史和現實的種種因素,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華語的共同點更多。所以本文不就二者進行區分,一概稱之為新馬華語。
(一)從目前對新馬華語辭彙的初步研究來看,普通話和新馬辭彙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A.名稱相異而所指相同
即詞的意義相同,詞形選擇不同,這是同義詞的詞形選擇差異;例如(下例中橫線前的是普通話用法,後面的是新馬用法):
民樂——華樂 問題——課題 西裝——大衣 盒飯——飯盒 進口(進口商品)——入口
醒目——機靈 摩托車——電單車 身份證——登記 人行道——走道(馬)、行人道(新) 藥方——配藥單 獎金——花紅 安全架——鷹架 演員——藝人 執照——禮申(license) 馬哈蒂爾總理——馬哈迪首相 咖啡——(口羔)呸(coffee)(新加坡也用“咖啡”) 外國人——紅毛人、老外(新)
這一類型中又分為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是各地純粹是用漢語構詞法構成的不同的詞,例如上面說的“華樂”,中國人也能懂;“民樂”,新馬華人也能懂。
另一種是漢語採用原來的構詞法,而新馬華語採用音譯形式,或者是相反。例如中國用“執照”,新馬用“禮申”,中國用“克隆”,馬來西亞用“複製”(這個詞新加坡跟中國走了)。中國人大多不懂“禮申” 為何物,而新馬華人卻知道“執照”是什么。至於馬哈蒂爾的不同譯名不奇怪,有趣的是我們把他的身份叫“總理”,而馬來西亞華人則稱其為“首相”。我特意注意到一個事實,在馬來西亞檳城韓江中學的一座紀念碑上,我曾經看到它們歷史上也曾經稱馬來西亞國父東姑都拉曼的職位為“總理大臣”。我問過一些馬來西亞朋友,他們也不知道是什么時候改譯為譯成“首相”的。
B.名稱相同所指不同【1】
即詞形相同,義項選用不同,這是同形詞的義項選擇差異例。這類詞有的跟上面的有交叉,如上面提到的“大衣”,中國也有“大衣”這個詞,但意思完全不同。中國的“大衣”一般指的是“較長的西式外衣”,而馬華則用來指“西裝”。同理,馬來西亞的“飯盒”也不是我們所說的“飯盒”。
容易混淆的又如(括弧裏是新馬華語用這個詞的意思):衛生所(公共停放屍的地方)、衛生間(家中停放死者的靈堂)、藥房(診所)、電腦(計算器)、土豆(花生)、學術(泛指學校的教學工作)、石(英里)、生果(水果)、胸圍(胸罩)、走紅(走運)、補習生(教補習課的老師)
C.名稱和所指相同,色彩和用法不同
這一類實際上可以認為是同義詞。這一類詞不太多。例如,“遣送”“一小撮”等等。我在馬來西亞時遇到一個問題,報紙上說“中國xx大學遣送xx教授到xx學院探討合作辦學”。我原以為是報紙上用錯了詞,後來才知道當地就是這種用法。周清海和蕭國政(1998)也提到了這個詞在新加坡的同樣的使用情況。他們的例子是:
在這個歡樂的時刻,要感謝上帝,因為他深愛世人,因此把他的兒子耶穌遣送人間。(新加坡課程發展署(中三)《公民與道德教育(學生作業)》上 冊,第33頁)
D.各自特有詞語或流行語
這類詞就是田小琳(1989)所說的社區詞。它們最能反映各自特定社會生活及其變遷,常常無法
在對方找到對應詞語,因為它與特定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緊密相連。中國1949年以後出現許多新詞語(除了“文革”期間)許多是一般的馬來西亞華人難以理解的。例如“合作化、三反五反、大躍進、半邊天、經濟特區、萬元戶、大款、搞活、房改、下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同樣,新馬華語也有許多普通話所沒有的詞語。例如:敦、丹斯裏、拿督、准拿督、太平局紳、跳飛機、峇峇、娘惹(nonya)、巴剎、乾巴剎、羅厘、香蕉人、固打制、巴冷刀、擁車證、組屋、衛星調解站(幫助解決鄰里失和等問題)
本文的重點不在分析差異,所以只是舉例性的作些說明。但這些初步揭示出來的差異告訴我們,普通話和新馬華語的差異已經很大,而且涉及的範圍非常廣泛,也非常複雜。正因為新馬華語和漢語有如此大的差異,新馬兩國的一些華文工作者對華語進行規範的呼聲越來越高。
毫無疑問,詞語使用的規範問題多年來一直很受語言學界的重視,同時也是語言學界最感困擾的問題。就域內漢語來說已經相當複雜。例如有方言詞的規範問題、外來詞的規範問題、新詞語的規範問題等等。在我們討論域外漢語這種區域性變體的時候,我們更感到問題的複雜。因此,我們繼續使用“協調”這個詞。所謂協調是要為解決世界華人語言溝通中問題的一種嘗試。說“協調”而不說“規範”和“統一”,反映了兩種完全不同的語言觀(郭熙,2002)。在我們看來,規範是共同語內部的,協調是區域性語言或方言之間的。
(二) 討論辭彙的協調問題,首先要討論協調的原則。我們認為,協調應遵循以下原則:(1)通用性;(2)多樣性;(3)合作性;(4)迫切性。上述4個原則中,(1)和(2)不可分割,應該是協調的總原則,即主體化和多元化的統一。
這裏所說的主體化,是指以中國普通話為全世界華語的主體,而多元化則是指各地的華語可以有自己的地方特色。把主體化和多元化的統一作為協調的總原則基於兩個方面的考慮。

一方面,毫無疑問,漢語是世界華人社會語言運用的主流。這可以從使用人數、範圍和領域等方面得到證明。隨著中國各方面的健康發展,漢語將會成為一種範圍更為廣泛的世界性語言。在這種形勢下,新馬華社選擇漢語的標準語作為區域性變體的標準也將是必然趨勢。堅持主體化不僅能夠確保華語不變質,更重要的是,它對於世界華人的溝通和文化認同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在相當長的一個歷史時期裏甚至是永遠,由於種種原因,不要指望出現世界華人語言百分之百一體化的局面。漢語的主體化和華語社會語言使用的多元化這一局面將會維持下去。事實上,就是中國國內,語言的絕對一體化也是不現實的。

單一強調主體化或多樣化都是片面的。馬來西亞一位華文工作者曾以《大馬的中文變質了》為題,在當地的華文報紙《光華日報》發表文章,文中列舉大量例證,意在說明馬來西亞華語背離了漢語。文章所列舉的事實都以《現代漢語詞典》的詞語為依據。凡是《現代漢語詞典》有的,他就認為是標準的華語,否則就是錯誤的。他由此得出結論,大馬的中文已經變質。這就帶來了一些問題。且不說是否可以拿《現代漢語詞典》作為絕對標準,即使《現代漢語詞典》可以作為絕對標準,對於馬來西亞華社來說也未必合適。然而,這種觀點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尤其是馬來西亞)的華文工作者中相當普遍。當然,也有強調華語在所在國本土化的。近年來,隨著社會語言學的興起,人們對區域性語言或方言自身的價值有了新的認識。語言的多元形式是語言發展的一個動力。這是語言理念上的一大進步。但是,如果我們把區域性語言或方言的作用無限誇大,過分強調各地漢語的本土化,同樣是不妥的。

總的來說,堅持主體化才能保證華語(包括華文)不變質,才能有助於同全世界華人的溝通;而只有堅持多元化,才能保證華語的多樣性,更好地為所在國的華人服務。

合作性原則同樣是非常重要的。合作性原則涉及兩個方面。

一是國家間的合作。中、新、馬三國社會制度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各國政府和領導人的理念也有所不同。新加坡政府倡導種族和諧,但旨在把新加坡變成一個雙語國家,而且在客觀上(或許也是主觀上)可能更傾向于“英化”;馬來西亞政府也倡導多元種族和諧,希望的是多元種族的語言統一到馬來西亞的國語­­——馬來語上來。那么,提出新馬華語與普通話的協調,是否會引起一些誤解,進而影響到國家之間的關係?我們認為,這個問題在某種意義上可能的確存在。正因為如此,我們要必須特別強調協調中的合作原則,強調語言協調中的平等互利,強調尊重華人所在國的語言政策。語言協調絕不僅僅是指中國語言學家和新馬華語的語言學者之間的合作,也應該包括兩國政府的合作。

這種合作是有基礎的。全球的一體化正在使得人們成為多語者。這是進入20世紀後的一個世界潮流。在過去的一個世紀裏,英語在世界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這固然與英語國家爲英語的傳播的不遺餘力分不開,但不可否認的是,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的經濟地位才是英語地位提升的根本性力量。換句話說,人們之所以廣泛地學習和使用英語,因為英語是一種“賺錢的語言”(money language)。現在我們還不能說漢語是一種賺錢的語言,但是我們至少可以說漢語正在走向世界。要想加強同中國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和使用漢語是必不可少的條件。事實上,新馬兩國領導人已經認識到了學習和使用漢語的意義。新加坡正在盡力推行華語,同時正在加強華文教育;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深憾本身年事已高,不能擁有足夠的時間學習華語。不過,他很高興看到他的孫子們正在學習華文。(馬來西亞《中國報》,2001年7月15日全國版)因此,只要我們在處理協調問題時注意客觀性,不說過頭話,不走極端,是容易取得相關國家理解的。

合作原則涉及的第二個方面是各地華社。漢語目前的跨國界是由於歷史上華人移民的因素造成的,而在這些華人中,他們把漢語作為自己的族群的標誌和世界華人的紐帶。他們使用這種語言不是經濟利益等功利目地的驅使,而是對自己母語和自己的傳統文化的熱愛。過去中國非常貧窮的時候,他們是這樣;今天中國開始強大起來,他們仍然是這樣。當然,過去的若干年裏,也有許多華人選擇了英校,有的甚至已經成了所謂“香蕉人”。華人家庭的孩子選擇英校,有主觀的原因,也有客觀的原因。例如,除了短暫的南洋大學以外,馬來西亞華人過去沒有自己的大學,同時,由於歷史的原因,他們的後代也沒有機會到中國留學。其結果是,如果孩子上了華校,就意味著失去了上大學的選擇機會。此外,英語的市場價值也決定了家長對英校的青睞。現在中國的發展,加上新馬國內的華語教育地位的提升,無疑會影響到人們的語言態度。在這個時候開展華語間的協調,無疑有利於華文教育,華人是願意接受的,而也有可能在教育中進行推廣。事實上,無論是新加坡還是馬來西亞,有關當局或部門都正在開展華語的規範化工作。新加坡是通過教育部進行的,而馬來西亞的董教總則有專門的華語規範工作委員會。因此,加強同這些國家的相關部門或機構的合作是實現協調目標的一個至關重要的條件。無論是海外華語的協調或是自身內部的協調,我們都應該以客觀、冷靜和不帶任何成見的態度去開展相關工作。

我們要特別說明的是,以漢語為主體對世界華語進行協調不是搞漢語的擴張,不是漢語沙文主義。我們認為,這與二戰以來英語的擴張有著根本的不同。當然,我們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要預防這種傾向。

下面談迫切性原則。所謂迫切性原則,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抓主要矛盾,即在協調過程中要首先抓住最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那么,目前普通話和新馬華語辭彙協調中的主要矛盾是什么?這應該從語言自身的屬性來考慮。語言是人類最重要的交際工具。交際需求是語言發展的根本原因。
同樣,世界華人之間交際上的需求和辭彙中出現的差異帶來的對交際的影響成了協調中的主要矛盾。這些差異可以看成是不同漢語變體對漢語已經有和可能有的詞語,在詞形、詞義和詞語使用上所作的不同選擇。有人建議編寫“對接詞典”(周清海、蕭國政,1998),這無疑是解決問題的一個重要的手段。但是,面對這么多的差異,幾乎很難想象會有人專門使用這種對接詞典。事實上,要讓人們完全消除這些差異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們不可能就把域內外漢語統一起來。海外華人使用華語除了華語是自己的母語以外,更重要的是要維持同世界華人社會的聯繫,同世界華人進行溝通。華語是華人社會的溝通工具,因此,要以漢語作為華人社會的溝通工具是否可以進行正常的交際為依據。如果一個詞影響到雙方交際,那么,這個詞語就要考慮去進行協調;反之,則悉聽尊便,讓“語言的內部機制”去協調吧。

(三) 按照上面的出發點,我們覺得可以把普通話和新馬華語辭彙分為三類:(1)無法協調的;(2)可協調可不協調的;(3)應該而且迫切需要協調的。

關於第一類,實際上就是本文第二部分提到的D類詞,這些詞為各自的社會所特有。一般情況下不需要也不可能進行協調。上面說過,這類詞語的特點是A地區有,B地區沒有,或B地區有,A地區沒有。不過它們又有不同的情況。

一種是沒有這些詞語的地區大體上可以理解的,例如“擁車證、椰漿飯、巴冷刀”。前兩個詞用的語素和構詞方式都是漢語的,所以中國大體上可以看出來;後者雖然不能準確地知道它是什么,但至少可以知道是一種刀。

另一種是沒有這些詞語的地區無法理解的。例如中國人可能無法理解“娘惹、固打制、”之類。
雖說這一類詞無法協調,但並不是說我們已經無能為力。我們至少可以採取一些措施,讓另一個社會的人看到它們的時候能夠明白。例如異地地出版的書刊可以採用加注的方法。

第二類,這一類指上面談到的異形同指詞語,即A類詞。例如“渠道”和“管道”、“資訊”和“資訊”、“錄影機”和“錄影機”、“手環”和“手鐲”、“黑客”和“駭客”等等。這些詞在特定的環境裏,各地的華人都可以明白,在相當一段時間裏或許可以作為絕對的同義詞使用,事實上域內漢語中也有這樣的同義詞。有的詞可能一開始被認爲是異形同指的,久而久之可能就成了同義詞。例如,許多人或許會認為“電腦”和“電腦”是可以互換的,其實,我們覺得這個詞即使是在域內漢語裏,也已經成了同義詞。在有的領域裏,我們用前者,而在有的領域裏,我們必須用後者。例如大學裏的電腦科學系,恐怕很少有人用作電腦科學系的。再如眼鏡店裏用“電腦驗光”,或許很少有人去用用“電腦驗光”。“電腦加油站”也不會說成“電腦加油站”。或許有人會想到像“一間學校”的“間”等等,這些在我們看來還不是當務之急。另一方面,這一類詞的使用情況已經發生了變化。例如,新加坡華語中類似的詞語已經開始向普通話靠攏了。(林萬菁,2001)

又如,“巴刹(pasar)”已經進入了課本,好像沒有必要改為“菜場”之類。更何況新馬已經有了“乾巴剎、濕巴剎”之類的派生詞。

當然,從長遠看,A類詞中的一部分是應該協調的。例如“禮申”、“仄”之類。因為這些既非一個社會的特有詞,對於“多樣化”來說也沒有什么意義。但考慮的緊迫性,這一類暫時可以作為C類詞處理。
3.應該而且迫切需要必須協調的

這裏說的必須協調的,指的是詞形相同,意義或用法不同的詞,主體上是上面所說的B類和C類,例如上面說到的“大衣、飯盒、藥房、衛生所”等等。我們之所以把這些詞列為必須協調的,主要是基於溝通上的考慮。如果一個詞表面上相同,而實際上不同,可能就會引起誤解。在社會交往中,如果對方說了一個詞我們不懂,我們一定會讓對方作些解釋,但是遇到一個常用詞,人們或許就不會這樣做了。而這種情況可能就為交際帶來一定的問題。例如“學術”一詞。在中國說到某所高校學術上較弱的時候,人們至多會覺得這個學校的科研方面弱一些,而不會影響到對整個學校的看法,但在馬來西亞,如果說一個學校學術較弱的話,通常是說這個學校在教育質量上較差。因此,如果誤用一個詞,就可能會產生嚴重的後果。

如果上面說的三分法可行,那么,我們現在面臨的迫切任務就是要把那些必須協調的詞語篩選出來,因為我們實際上還不知道這樣的詞語到底有多少。這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作。雖說近年來圍繞新馬華語已經有不少學者開始作比較的研究,但是從語言協調的角度來看,這些工作還是不夠的。還要說明的是,這一研究工作單靠中國或新馬一方面的學者可能都無法完成,因此中國和新馬的學者之間也有協調的問題。

把需要協調的詞語篩選出來以後我們所面臨的問題就是如何協調了。我們以已經知道的應該協調的一些詞語為例。對於一個具體的詞語來說,用哪一種變體作爲全球華人社會的通行形式,可能要考慮幾個因素。

一是該詞的歷史和通行範圍。如果一個詞是漢語已經有的,而且已經在漢語中紮根,那么最好以普通話的辭彙為標準形式,例如“大衣”一詞。當然,對於新馬地區來說,“大衣”這個詞的出現,可能有其特殊性,比如與地理環境有關。這可能是不同的環境造成的。另一方面,由於“大衣”一詞的標準化,就會帶來“西裝”一詞的擴展。事實上,近年來新馬地區的華語辭彙已經開始受到普通話辭彙的影響。根據林萬菁(2001)的研究,新加坡的華文辭彙已經越來越講究規範了。這裏所說的規範,就是以普通話為標準的。

二是該詞對於普通話辭彙的影響力。以“同志” 為例。共同的政治志向者即為同志。當前這個詞在新馬等地又指同性戀者。但是馬來西亞的華人政治團體內仍然用“同志”一詞。可見,“同志”一詞並未因為新起的用法而喪失原來的地位和色彩。“同志”的新生用法只不過是一種新興的社會方言用法。正在我們做這一研究的時候,“同志”的新用法也悄然進入了我國大陸。近日的報紙有“xxx同志電影”,讓人迷惑。事實上,是“xxx的同志電影”。

三是這個詞的合理性。所謂合理性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語義或邏輯上的理據,一是結構上的合理。例如新馬地區的“布條”,指的是集會遊行時所打出的橫幅標語,這個從語義上看,有點兒以大概小,邏輯上有點兒說不通。這個問題在漢語新詞語的規範問題上也存在。

這裏引出了一個問題,在詞語規範問題上,到底是語義優先,還是結構優先?是學理優先,還是
俗實優先?這裏恐怕還不能有固定的標準。就以學理而論本身也還有問題,對於一個詞來說,可能有不同的學理。布拉格學派的馬丁內曾經談到語言發展中的兩個原則,即和諧原則和經濟原則。他所說的這兩個原則是語言自身發展中所遵循的原則,我們認為可以把這些原則有意識地運用到語言規劃中。同時,我們不妨把和諧原則的範圍再擴大一些。這個原則不僅可以包括結構和諧、語音和諧,還應該包括整個系統的和諧。換句話說,當一種因素處於劣勢時,可以考慮讓另外的因素優先。事實上,這種方法已經不乏先例。例如,在“郵碼”和“郵編”問題上,“郵編”就以其特殊的機會取得了正宗地位,而“郵碼”儘管有語義上的優勢,最後也只好甘拜下風。

另一方面,在漢語和新馬華語辭彙比較研究中,學者們似乎把注意力集中到了詞形問題上。如果從辭彙協調的角度看,問題可能要涉及到辭彙的許多方面。例如,語音等。解決必須協調的詞語的基礎上,我們也應該考慮那些變體選擇的。例如一些詞的輕聲問題,還有兒化問題。最近看到馬來西亞華語工委會主席楊欣儒先生的文章,談到對於華語中可輕可不輕的音一律不輕,以減輕學生的負擔。我們對此非常贊同。我們覺得甚至可以再放寬一點,對於沒有區別意義作用的輕聲,也可以不輕。
上面討論的問題時初步的,但是我們相信這是非常重要的。事實上,這個問題對於漢語新詞語的規範,對於大陸及港澳臺漢語的協調也同樣具有啟發。例如一個拉登,我們中央的媒體就有拉登和拉丹之別,難道媒體間不應該協調嗎?總之,我們希望更多的人關心世界華語辭彙的協調問題,努力為世界華人間的順利通作出自己的貢獻。

附注:
[1]新加坡《聯合早報》張從興和鍾天祥先生分別來信就這一問題做了解釋。他們說這一譯名是視政治體制而定的。實行君主立憲制國家,PRIME MINISTER就稱為“首相”;其他共和國體制的,就稱“總理”。但在這一用法出現的時間上兩人的說法不一樣。一說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或更早,一說是七十年代後期。

參考文獻
郭熙.域內外漢語協調問題芻議[J]語言文字應用,2002,(3).
郭熙.華語與普通話[N]馬來西亞:光明日報,2001-04-11/12.
周清海、蕭國政《新加坡華語的詞形、詞義和詞用選擇》,新加坡《聯合早報》1998-03-06.
周烈婷《從幾個例子看新加坡華語和普通話詞義的差別》,《語言文字應用》1999年第1期。
汪惠迪《新加坡華語規範化和華語教學》,香港《語文建設通訊》, 1998年,57期。
楊欣儒《華語常用詞表》,馬來西亞藝青出版社,1996年版。
田小琳《香港流通的詞語和社會生活》,陳恩泉主編《雙語雙方言》,中山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
林萬菁《新加坡華文辭彙的規範趨勢:與過去相比》,香港《語文建設通訊》,2001年,68期。

* 本文为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基金项目“本土汉语和域外汉语协调策略研究:以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为例”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初稿写成后,新加坡《联合早报》张从兴和钟天祥先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谨此志谢。

馬來西亞華文報業政治化的爭議

(一) 報紙是文化抑是生意?

不知道是誰說過這麼一句耐人尋味的話:"要害你的敵人,最好教他去辦報"。
辦報怎麼害"敵人"?如果你未曾涉足報業,可能是一知半解或不知不解,後來聽明白了,原來辦報是"血本無歸"的大吐血的生意,有賠無贏,準教你的"敵人"虧得呱呱叫,甚至傾家蕩產(可是在南洋商報事件上,情況好像不是這樣)!

這樣說話也許比較刻薄,但從中也讓人領悟辦報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它的辛酸苦辣,實不足為外人道。如果你本身沒有千萬或過億身家,連想也不要想,賠錢時會讓你賠到手腳軟。

當然這也不是放之四海皆準,有人辦報終於成功,躋身成為千萬身家,且樂在其中。武俠小說家
金庸就是一個例子。他原先是屬於左派的文化人,因為不甘被當權派控制言論,在香港創辦了他的"明報",成為知識份子的一份報章。表面上看來,他是和中共有不同的言論而取得了讀者(大凡一個運動,處於劣勢的一方會得到同情),明報也因此成為金庸的牌子,這份報紙有立場嗎?有的,它是屬於金庸的立場,一個知識份子的思路,因此,自然與中共掛不上鉤,後來香港的社會逐漸變化,尤其是1979年中共簽署回歸香港的協議後,大勢已定。

金庸也就慢慢改變他對中共的看法,且一度還與鄧小平促膝長談。這種政治與輿論的溶合在一方面顯示中共的胸懷放寬,容納"讀書人的異議",另一方面又襯托金庸作為報人的成功,可以使到當權的也重視他的一把聲音。

後來他把"明報"賣掉也賺了一大筆,現在正享受他作為一名報人付出一生的勤勞後得到的回饋。

不過,借金庸之名而把明報的影子搬來馬來西亞是六、七十年代的事,先是有新加坡的"新明日
報",後有馬來西亞的"新明日報"。新明日報也一度在馬來西亞報壇成為熱門的報紙之一。

因為它走的是普羅大眾的小市民路線,成為"菜籃報紙"(婦女上巴剎買菜也喜歡順手塞一份新明日報回家"慢慢觀賞"。

曾幾何時,新明日報易主,一易再易。本來與陳群川有關係,不知如何又落入"海峽時報"手中。由於連連虧本,新明日報終於走進歷史。

也許當年有太多的華文日報,少一間不怎麼樣,多一間也不覺得有甚麼不同,反正大家都以生意的眼光看問題。辦報就是做生意,雖然間中表達出推廣中華文化的"偉大使命",當他走向盡頭時,除了惋惜之外,沒有人再表達甚麼抗議的。本來應該抗議海峽時報不珍惜"中華文化",但沒人登高一呼,似乎不看新明日報,還有其他華文報,不必擔心甚麼似的。

我們的這種心態也維持到後來幾家華文報不見了,僅剩下目前的5家。這種變化和華文報業逐漸減少未引起共鳴,只能說明也許華文日報太多了,看也看不完;再說,報紙本來就是一種企業,一種投資的企業,不是股東的管不來,既然要關也是無可奈何的事。華社在這個過程中可曾有甚麼失落?

本來人們都說華文報與華文教育是息息相關的。沒有華文報,華文教育就會走向式微,但往往教育與報業是兩碼事。教育是需要用錢用力來扶持,一間也不能減少,必須要捍衛到底,否則華文教育將會失掉;反之因為一向來人們把華文報看成商業的文化機構,是不可能捐助的,也沒有必要鼓吹人人看報,而且要看多份報,你不看也沒人管,就讓報業之間競爭讀者吧!

大概這已是定型的模式。當我們踏足報業工作時,被認為是在一家公司打工。來來去去也是等閒之事。總之,我們習慣性地視報紙是企業的歸類,並且認為報社也是在做生意,所不同的是它的服務對象是民眾和讀者。若一家報社要維持其生命力和生存的空間,就不得不重視讀者群和廣告客戶。這兩者是相輔相行的,廣告的多寡也胥視報份來取決。

這就是說,做老板的,他要把一份報紙做成大眾化和以內容取勝,才能確保報社的地位和發展的機會,如果讀者日益減少,可就是大事不妙了。

因此辦報的人,總是戰戰兢兢,左防右防的,一個不小心,可能會陷入危機。也不能拿員工的飯碗來開玩笑,這邊要應付政府,那邊要應付讀者,有時是順得哥來失嫂意,最為關鍵的是,報紙的出版准證是必須年年更新的,准證不更新等於是不能出版。

自獨以來,我們已面對這樣的情況,從未改變。因此不論任何語文的報紙,它的親政府的立場是十分明顯的。一般來說,報社在處理政治性新聞時,會70%倒向執政黨,30%給予反對黨。有的多一點,有的少一點,視情況而定。有人批評報紙對政府是"小罵大幫忙"。這活也有一些道理,難怪反對黨人常會抗議報社處理新聞不公,對反對黨的言論有刪無增,甚至隻字不見。

隨著政局的改變和時代的進步,反對黨的聲音也不時在報章出現,予人一種印象是"報紙是公器",是大眾傳媒。它應該要做到有些平衡才對。

可是我們又往往忽略一種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報紙的後面有老板,老板不是大財團也是大企業家,甚至還上市掛牌。在這種企業文化遊戲的規則下,買賣就成為老板與老板之間的事。

就如3年前鬧得滿城風雨的"南洋報業事件",是在這一背景孕育下的產物。如果買賣雙方不是有一方是政黨出面,而是由企業家出面(管他是甚麼政治背景),大概不會有所爭議。

這個爭論不在法律和買賣的問題,癥結是在於華文報只剩下5家,如果都被政黨控制的話,則不屬於有關政黨的聲音可能會減少乃至消失,於是反對浪潮風波不止。

要一勞永逸解決問題最佳之道是成功促請政府開放報業,不再實施每年更新准證的申請,讓有心
辦報的人都可以註冊辦報,若觸犯法律,提控法庭;若經營不善,自己收檔,怨不得人。

如果出版業自由開放,反對的人也可以集資辦報。不同的政黨也可以辦報,讓讀者作自由的選擇也不是壞事,可能更能啟發他們的思考。

總而言之,認為最好的方案是爭取民主的大開放,讓百花齊放和百鳥爭嗚底下,就可達成"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了。

雖然政黨收購報紙,也與企業公司一樣,要面對風險。但另一方面,大概因為認為言論自由空間原本有限,所以收購事件才引來這麼大的反彈。

(二) 報人成了夾心人

馬來西亞華文報業走的是一條曲折不平的道路,在我國於1957年獨立前,華文報就立足在我國。這是我們的先賢從中國南來時,也把文化散播在這塊土地上。辦報的人,不是商賈,就是有志向的文化人。英殖民政府沒有必要在華文報作投資,不過也實施一些法令限制報章的言論自由。儘管如此,還是有人甘冒投資風險去辦報。

獨立以後,我國的華文報業繼續存在和發展,因為它有讀者,也就是有生命的元素在支撐。如果離開了讀者,或讀者寥寥無幾,其生存就大有問題。於是為生存起見,各華文報都想盡辦法爭取讀者和廣告,甚至不惜斥資提昇內容,言論較為大膽,讀者也因之從中受惠。

在那個時期,西馬的華文日報共有8家,東馬更是超過這個數目。一般而言,除了全國性的報紙有相當的報份外,地方性的報紙,其報份也有一定的局限。

讓我們分析一下,如果華人的人口有500萬,扣掉一半的華人是受英文教育的,則剩下250萬人或會華文或懂一些華文或屬於文盲。這當中也有人不看報的,因為他們提不起興趣,如果我們把當年的(60及70年代)華文日報的總報份訂在日銷30萬份,每一份有讀者平均5人,則有150萬人閱讀華文日報。後來華文報又有新的發展,又有三日刊,又有週刊,又有雜誌,林林總總,似乎是"大有進步"。這類報刊內容方面則偏重於趣味性的,乃至是被認為較低層次的,以吸引讀者,所謂大塊頭或具有學術或思想性的文章就不多見,因為"曲高和寡",缺乏知音人,當我們的報刊流入通俗化或說帶有較為大膽的情色意識,就被批評在散播不健康的文化,以致登不了大堂,諸如此類的報刊,其生死就沒人去理。良性惡性競爭。

但西馬的華文日報從8家減到5家時,人們雖會覺得少了一點,倒也不去追問其原因,反正虧本的,賺不了錢的,自己收拾包袱好了,因為還有其他日報在點燈(說是照亮華人的文化吧!)
即使是剩下5間,也是競爭得十分激烈。各出法寶招徠讀者,以期出奇制勝。有時候競爭是良性的,有時候是惡性的。華社對於這樣的文化生意,已是見多不怪。如果5家之中再有一兩家倒下(不是收購,是自我收盤),不知華社會不會起恐慌?並集資來挽救呢?照過去的情況來推測,大概華社也難插手,生意做不好,要怪誰呢?

在今時今日,西馬的華文日報的總報份到底是多少份呢?有人估算約有50萬份。若是以平均3人看一份,讀者人數有150萬,若是平均5人看一份,就有250萬人。我們就取中間數推算有200萬名的讀者(以人口的成長率來算,華文報業的成長似乎沒有顯著的進步,而是維持在固有的水平)。

能夠維持局面,實在不簡單,尤其是獨立多年後,華文教育也受到很大的衝擊,經常為生存和發展不斷地爭取和鬥爭。如果我們拿華校和華文報作個相等的文化機構作比較,它們之間是唇齒相依的。但如果我們把報館當成一種企業來看待,彼此之間就有了差距。前者是無回報的投資,只求培育懂得華文文化的人才;後者是有回報的投資,不賺錢要靠誰來"慷慨解囊"?

正由於長久之來,我們都把華文報的營運當成企業的投資。因此不去注意誰是真正的老板,也不計較其政治背景,只要內容具可讀性,且言論中肯,不會太過偏向一方,就會加以接受。

但一個非常普及化的概念是,如果一份報紙敢於在言論上表達對當政者的鞭策,對執政黨的批評,並給反對黨一定的空間,也讓知識份子表達批判性文章。它肯定會較受歡迎。畢竟人的心態是比較喜歡看罵人的文章和批評當政者的言論。他們不希望每天讀到的是"上情下達的政令和宣傳文字。他們要看到多式各樣的言論都能兼收並蓄。

這當然尚不是報紙賺錢的保證,要使報紙賺錢,就要有更多的讀者和廣告,並使到一份報紙生動活潑,與讀者打成一片。不過讀者閱報都有一個習慣性,除非不得已,不然是絕少要更換看另一份日報,這就是為甚麼一份新的報紙極不容易紮根的原因。因為華文報的讀者好像已經飽和,不需要新的報份來刺激官感。假如新的報紙敢罵敢寫,又另當別論。比如馬來西亞若是出了一個香港型的黎智英,拿大把鈔票來對新聞人物大彈特彈,又揭秘又挖苦的,可能會異軍突起。黎智英之所以在報業"殺出一條異路",是他敢和中國政府頂撞,具有強烈的反現狀心態。至於他是否
是"文化救星",就毀譽參半了。

相同的,馬來西亞的民眾也許能接受黎智英這類人來報辦。因為他推出的內容"具爆炸性"。
可是馬來西亞不是香港和台灣,肯定容納不了黎智英來"搞亂局面"。因此一般都接受"現狀的維持",也就是按傳統由生意人來辦報,而編務交由專人管理。

現在馬華公會要插足進入華文報業,馬上引起華團的異議和反對。其目的正是擔心"現狀的維持"被打破,因為華團認為一個政黨動用2億餘元來收購南洋和中國報是有政治議程,首先想到的是"言論自由"進一步被控制和箝制,將來再也聽不到反當權者的聲音了。若從這一角度看問題,自然容易激發民眾的認同,也會對兩份華文報的未來有深遠的影響。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問題,當報紙被商業化的時候,其買賣的過程就非"言論自由"這碼事,而是交易能否成功。在成交之後,伴隨而來的問題便是能否支撐整個局面,並加以發揚光大?而這之中的一個非常關鍵的因素是報紙不僅僅是一盤生意,它涉及了"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爭議,特別是指政治上的課題。這就是辦報與其他生意不同的地方。當一個政黨(尤其是執政黨介入主導後)投進"輿論的海洋中",它如何學習在"輿論中游泳"而不帶有政治議程或讓它如同過去,大小都可抨擊,甚至連老板也可罵個不停?這對做老板的等於是拿錢來受氣,也很難向自己作交代。

基於這樣的一個矛盾想法和心情,馬上引出了兩種思潮的交鋒。一方認為政黨可以辦好華文報,讀者不會很介意;另一方面認為政黨不可能辦好華文報,讀者會十分在意的。

由於可見,雙方都把成敗繫於讀者的身上。讀者的反應與態度,將產生決定性的作用。也唯有讀者才能決定兩報的命運。這在馬來西亞華文報歷史上,是從來未有過的爭議與抗爭。兩股左右報人命運的集團在主導未來走向,而報人本身無法自主地決定自己的命運,不是華文報業的辛酸淚,又是甚麼?對所謂"無冕皇帝"和第四權力的報章來說,也是一個極大的諷刺?難怪報人被稱為"紙人"(Paper Man)。有時候如同紙一般輕的飄來盪去。當事到臨頭時,只有靠邊站?或者,該讓報人(當事人)也發發他們的聲音吧!

(三) 中文報定位在哪裡?

華文報業一向以來都被當局視為主流媒體之外的輿論,因為政府以國文和英文的報導作為標準。華文報則面向華文讀者,不是政府官員閱讀的主要傳媒,因此在很多時候,華文報的報導或民眾的投訴不是他們所要關注的。其一是上司不會讀華文報,不會責備下屬工作不力;其二他們本身也看不懂華文報,你投你的苦,他則不當一回事。

還有當官的或從政者,每每舉行記者招待會時,總會客氣問記者來齊了沒有,意思是問西報的記者有在嗎?若尚未到,可以稍等。如果是華文報的記者遲到,對他們是不重要的,儘管華文報的報導可能比較詳細。反正他們之中,多數是看不懂中文的。除非是要向華社傳達訊息,不然還是以西報為重。

但當選舉期一到,他們就記得華文報的重要性,目的無非是要向讀中文報的選民爭取選票。在這個時候,華文報的身份才顯得較為重要。這是從政者利用傳媒的一個最為明顯的例子。
反過來,如果是中文報想借助高官來提昇報章內容,當官的不一定賣賬,因為他也不知道你在寫甚麼?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十分畸型的現象,因為英殖民政府的政策使然,許多華人子弟都接受英文教育而不懂中文,至多曉得他們的中文名字是怎樣寫的。華人不懂中文比比皆是,造成華文報要在華社中爭取讀者群時,只能向懂得中文的華人下手,以致讀者人數不及西報讀者人數。

大概是時代的轉變,到了80年代後,華文對從政者來說似乎比較重要。好像身為華人不懂講華語有些說不過去,於是拚命學講華語。他們之中,相當多人只會當學方言來講華語(講稿內用羅馬拼音),還是看不懂中文報的內容。直到今天,除了少數當官的華人從政者既懂華語和華文外,大多數還是不懂華文的。

有時候,身為新聞工作者的會這樣私下懷疑:這些人真的熱愛中華文化嗎?真的對華文報有感情嗎?或是為了政治目的不得不表示對華文報的"熱愛"?他們愛甚麼呢?他們的孩子多數送進英校受教育,又說明他們對"中文教育"的歧視。如果他們這些人"搖身一變",成為"華文報業的鬥士",你接受這個事實嗎?

人的虛偽與雙重性格往往因勢利導而有不同的臉孔。如果你再往深一層剖釋,不難發現"在功利主義"的社會,從政者也不例外有自私的一套"人生哲學"。本身在外頭高喊與"華教共存亡",下一代則是不懂華文的專業人士。由此類推,不單在政界,即使在其他領域,包括文化和教育圈子,也不難發現把下一代送進英校的例子。理由無他,就是不相信中文能造就下一代,而且不懂中文同樣可以成材。

華文報在面對這種逆境中,經過幾許的掙扎而得以生存和緩慢的發展,是文化工作者歷盡心血換來的代價。如果沒有這批熱愛中華文化的人的獻身和不斷地新陳代謝,恐怕華文報早已自我消失於這個多元種族的社會,即使是華人不懂中文又怎樣?

於是在過往當一些華文報面臨危機時,或被禁或因經濟問題陷入困境,或走向關閉時。我們似乎患上"事不關己"的麻木症,沒有形成一股力量挽狂瀾於既倒或大聲疾呼或抗議政府的強硬行動。這對從事華文報業的人來說,是一種悲哀。這就是為甚麼肩負起傳播中華文化使命的傳媒會被當成一盤生意,一種企業來看待,它們不是經常被譽為"人民喉舌","人間正義"的公器嗎?

還有我們也許沒有注意到,創辦華文報的企業家,他們的第二或第三代,可能是受英文教育的。當他們認為不需要再經營這種文化生意時,他們就會想到轉手。因為他們本身也看不懂自己的生意到底在表達些甚麼?只能從賬目中看到生意的走向,如果認為不是最佳的投資,我們又如何阻止大企業老板轉手嗎?過去已有這樣的例子。

因此,說到華文報,其生命力的關鍵在於編輯部。編輯部的強弱對報業的存亡是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但可悲的是華文報的編務人員一向不如西報具有較崇高的地位,他們被歸為附屬行政管理層的一部份,一切都以行政管理權為主。說得切實一點,就是經理部控制了編輯部,不是平行關係,而是主從關係,可惜的是這種現象一直未被糾正過來,理由是它被當成企業生意來看待。從事報業工作的人,有最深切的感受。

如果編輯部被擺在一個高層次,與行政管理盡有同等的地位,就不必擔心行政權壓倒一切。
可是編輯部的"一定權限的自主權"在那裡呢?

正因為界線從來未被劃清,也正因為行政權高高在上,當一個報館更換老板時,問題跟著出現。
南洋報業的事件就是這樣被浮上檯面,而且成為華社的一個焦點。過去幾年,南洋商報的報份在下跌或未有成長時,大家都不以為然,同樣用企業的眼光看待,即使南洋商報費盡招徠之術,爭取讀者支持,華社也未因此形成一個運動,來打救商報的報份,使之與敵手平衡。

為甚麼呢?因為這是做生意。

可是,當馬華公會插足其中,整個局面便政治化了。如果不是馬華公會,可能沒這樣大的爭議。表面上看是為"維護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在當前的法令下,報業到底有多少的自由空間,大家心知肚明),實則是一股對馬華當權派不滿的發洩。這就涉及政治鬥爭。因為一方以華團和反對黨的反浪潮認為馬華主導華社不力,問題堆積如山,如果報紙再被控制,擔心反對聲音不見了,會使華人處於不利的地位;可另一方以馬華當權派為首則認為情況一分為二處理,絕不會拿大筆錢與華社作對,反對的人似乎太敏感了,先發制人,對買者有欠公允。至於政治嗎,則可以明槍明劍比個高低。因此,當權派不服氣反對者借買賣事件拿馬華來出氣和抹黑,甚至開刀。

挾在兩派鬥爭的報人,他們真的成為夾心餅。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到底他們要聽誰的?我們能不能讓出一些自主權,給報人憑良知搞報紙?

弄垮一間報館不會太難,但要弄好一間報是很難。如果報館倒了,向誰要回來?報人是打工的,他們沒有能力辦報,因此要有人出資提供地盤才行。出資的人若不培養人才,不請專才發揮,難道是辦"廣告報"或"宣傳報"?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在言論自由的背後,還有一個更大的使命,那就是維護和推動中華文化。當中華文化萎縮時,"言論自由"可以搬家,搬到其他媒體登台(比如《今日馬來西亞子報》就是英文媒體的言論自由);反之假如華文報業少了,中華文化是否可搬到英文報壇登場?

無論政治鬥爭如何殘酷。我們若能避開拿中華文化作祭旗,將是較好的選擇,也讓報人可安心工作,發揮專業的精神。自由不是武器,是人類的理想。文化不是戰場,是人類共有的遺產。
(2005年1月)

馬來西亞華文報的變遷

(一) 洋人竟是創始者

世界上第一份華文報我們理所當然地認定是發源于中國,其實不然,它的發源地竟是馬來西亞,這個課題是值得研究和探討的。

根據歷史考証,(1)世界第一份華文報刊不是源自中國,而是在馬六甲創刊的“察世俗每月統紀傳”。它被認為是華文報業之濫觴,於1815年創辦,每月出版一次,初期發行725份,到了1821年增至2千份,惜於1822年停刊。

(2)華文報刊的創始人竟不是華人,而是外國的傳教士。例如“察世俗每月統紀傳”就是英國傳教士馬禮遜(Robert Morrison)所創,主編是米伶(Willian Milne)。辦報的目的是為了宣揚基督教。

根據史料記載,在當時中國正是清朝統治,實行帝王式的專政,不允許外國人辦報,也不允許民間辦報。因此外國傳教士選擇馬六甲作為辦報的地方。在那個時候,馬六甲已有四千名華人左右,傳教士藉西方印刷業的發達,在馬六甲印刷和發行,但其中一個目標是“偷偷地”將這種“報紙”運進中國,作為宣教之用。

1824年,馬六甲歸為英國人統治,荷蘭人則取得印尼明古連作為交換條件。從那一年開始,英國將新加坡、檳城及馬六甲納為英國的殖民地,稱之為海峽殖民地,英國人以海峽殖民地作為橋頭堡,逐步將權力的鞭子伸入馬來半島各地,進而完全掌控馬來亞。

(3)直到1833年,荷蘭傳教士郭實臘(Charles Gutzlaff)正式在廣州創辦“東西洋考每月統記事”。它被視為中國境內的第一份華文報刊,但此報時運不濟,於1835年被迫停刊。
接著,這份報刊於1837年在新加坡復刊,成為新加坡的第一份華文報刊,不過報齡只有一年。

(4)在那個草創年代,印尼的巴達維亞也出版“特選撮要”華文報刊(1823-1826)。在馬六甲又有“天下新聞”華文月刊問世(1828-1829)。在香港的第一份華文週報是《中外新報》
(1858年)(注: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後,香港歸英國管轄)。

不論在那裡辦報,全都是傳教士所包辦。他們為了爭取讀者,也在報刊內刊登科技新聞,並用儒家思想來闡釋基督教義。

整個來說,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希望通過華文報刊,向華人社會傳播宗教,這就是早期辦華文報的因由。

在馬星一帶,真正由當地人創辦的報紙是於1881年由新加坡僑生(峇峇)薛有禮創辦的《叻報》。

這一份華文日報的問世,開了日報之先河,因為先前的不是月報就是周刊,算不上是正統的報紙。

《叻報》創辦人薛有禮原是匯豐銀行買辦,受英文教育,但也懂華文,他禮聘曾在香港主持《中外新報》的名報人葉季允當總編輯。

薛有禮為甚麼要辦一份不賺錢的日報,而且堅持到1932年才停刊,歷時41年?他在創刊時這樣說:辦報是要“開啟民智,推廣中華文化”(在薛有禮辦《叻報》前,中國的上海於18 72年出現第一份華文日報,是為申報,較叻報早11年出版)。叻報有政治立場嗎?有。它標明效忠清廷,反對維新運動,直到“中華民國”於1911年取代清朝後,才轉而支持“中華民國 ”。

姑不論傳教士或薛有禮辦報的目的,他們確是帶動華文報業在馬來西亞紮根的指引人。如果沒有他們的“開創天地”,華文報業不會自此而後在馬來西亞“承先啟後,繼往開來”。

轉入20世紀的馬星社會,華文報業是如同百花齊放的蓬勃開展。這與孫中山在海外搞革命不無關係。孫中山於1906年在新加坡成立南洋同盟會,並於1909年因時局變化,將總部遷來檳城。為了宣揚革命理想,以推翻清朝的腐敗帝制為首要目標,孫中山及其同盟會的人需要輿論作為宣揚和教育。如圖南日報、中興日報、光華日報及初期的南僑日報成為革命派的文化搖籃,以和保皇派的南洋總匯報開展激烈的競爭。

因此我們也不難看出當時的任何報刊都有其宗旨和目的,不是為錢而報辦(那是後來的事),因為孫中山的國民黨在後來取得上風,星馬的報紙靠向國民黨的就多過其他黨派的。

但是情勢的銳變卻是在1919年的中國五四文化運動開展以後,為了推廣新文化和“啟迪民智 ”,報辦幾乎成為一種時興。1923年創辦的《南洋商報》和1929創辦的《星洲日報》就是在時局的感召下而形成的文化陣地。

(二) 南洋商報與星洲日報

當我們說創刊於1881年12月10日的《叻報》是新加坡乃至東南亞最早出版的華文日報時,意味著華文報業在馬星已晉入一個嶄新的階段。因為在這之後華文報業如“雨後春筍”各展豐姿。雖然有的壽命很短,但也在報業史上留下“痕跡和鴻爪”。

由於新加坡是華人比較集中的地區,所以華文報的發展比較蓬勃。不過在當時馬星不分的情況下,即使是在新加坡創辦,它也銷及馬來亞各地。例如《南洋商報》和《星洲日報》即為二例。
《南洋商報》創刊於1923年9月6日,由新加坡殷商陳嘉庚所獨資。初期陳嘉庚辦報的目的是要通過輿論“擁護南京政府”(蔣介石為首),但取名商報是要通過更多商務與經濟的評述,教育讀者,從而拓展華人在當地的經濟活動。但出版一個多月後突告停刊,據稱是辭退了編輯主任方懷南,一時找不到適合人選,直到1924年才告復刊。

1932年,因中國發生九一八事件(日本1931年入侵東北省),激發《南洋商報》將午報改成早報,以第一時間向讀者反映中國戰事。翌年,即1933年8月,《南洋商報》進行改組,脫離陳嘉庚有限公司,由李光前、林慶年及李玉榮等人承辦,注冊為有限公司。《南洋商報》轉而成為集團報業,內容也告豐富。除側重中國新聞外,也有本地新聞,更有多姿多采的副刊。 1937年“盧溝橋事件”後,《南洋商報》成了抗日的強大文化陣地。

在這種情形下,《南洋商報》的立場已轉成明顯的抗日,且於1940年從中國聘請左派著名報人胡愈之前來主持筆政。根據後來揭開的史料得知,胡愈之是受中共周恩來派來新加坡,成為《南洋商報》的編輯主任。他提出了一個明顯的立場:“團結一致,共禦外侮”。而在這個大前提下,胡愈之說“商報”是採取無黨無派的立場,所謂無黨無派,不是反對任何黨、任何派,更不是要消滅任何黨,任何派,而是要使各黨各派無黨派一致團結起來,為抗日救國進行抗爭。所以無黨無派的立場,就是團結的立場,就是統一戰爭的立場。

雖然陳嘉庚在當時已與《南洋商報》未有直接的關係,但胡愈之通過商報大力支持陳嘉庚的鬥爭事業。直到1942年日本南侵暫時被停刊。

另一份創刊於1929年1月15日的《星洲日報》,則是胡文虎獨資承辦。有人指說胡文虎辦報是為了宣傳其產品“虎標萬金油”,但也不能否認的是要與《南洋商報》爭“天下”。胡文虎挾其雄厚資金,不僅引進新式機器,而且也大力延攬人才,尤其聘請一生辦報的傅無悶主持筆政,更是如虎添翼,大展拳腳。

1932年《星洲日報》打破傳統,增出星期刊(過去華文報週日休息停止出版),從此華文報相競仿效,不再有休息日(除公訂的報業假期之外);抑有進者,《星洲日報》率先出版早報和晚報。1937年七七事變後,時局告急,星洲為滿足讀者需求,進一步推出午報。也就是說,《星洲日報》在當時早午晚出版三次,有時還出版“號外”。

傅無悶對早期的《星洲日報》影響鉅深,他在1913年即加入國民黨,但一生與報業為伍,不棄不離。每到一處,即投入報社工作,不論是在中國、法國、菲律賓,緬甸、印尼或星馬,他都是舞文弄墨的。

1925年,傳無悶加入《光華日報》主編副刊。1929年抵新加坡,出任《星洲日報》編輯主任,長達8年左右。直到1937年轉加入《南洋商報》,也是擔任編輯住任,但在1941年改任商報總經理,由胡愈之主持筆政。

日治時期,傅無悶曾為日本的《昭南日報》服務。1945年日軍投降後,傳氏又創辦《中南日報》,立場是“不偏不倚”,可是無法與勢力強大的南洋和星洲抗爭,惟有關門大吉。

1952年,他又復出出版《新報》,此時思想向左轉,被新加坡林有福政府扣押,指其言論親中國,新報因而停刊。嗣後傅氏年事已高,再也不能馳騁報壇。1965年病逝,堪稱一代報業奇人。
說回傅無悶,他對《星洲日報》的早期貢獻是有目共睹的,甚得胡文虎賞識,但他的政治立場是服膺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也支持蔣介石政府,因此對張學良惡言相向。

正由於他的出身和背景,他與中共是格格不入的,明顯是反共的旗手。

當然他也對蔣介石的政府有所批評,以顯示其報人本色,但吊詭的是:傅氏一生反共,又曾為日本蝗軍報紙服務,怎麼會在後期被指為左派和親中國人物?令人納悶。

無論如何,傅無悶確為《星洲日報》的革新下了一番心血,促使華文報業有今日多采多姿的內容。

在日治時期,《星洲日報》也遭停刊命運,同樣在日本投降後,星洲與南洋又重見天日。那是1945年後的事。

這個時期政局有一個重要的轉變,陳嘉庚的政治立場靠向中共和毛澤東,與蔣介石和國民政府唱反調。但當時的南洋和星洲立場較偏向執政的國民黨,致使陳嘉庚在1946年創辦了《南僑日報》,請來著名的左派報人胡愈之主持筆政,立場全面傾向中共,以突破南洋和星洲的較為保守的言論。

《南僑日報》終於成為左派的喉舌,除了胡愈之(中共黨員)外,還有著名的報人洪絲絲、茅盾(曾任中國文化部長)加入其中。再有一位是後來被李光耀形容為馬共全權代表的方壯璧,也曾在《南僑日報》服務過。

1950年《南僑日報》的親共立場被英國殖民政府所不容,下令查封。胡愈之和洪絲絲回返中國後,成為中共的重要人物之一。

由此可見,馬星華文報,在獨立前呈現的色彩和政治立場不是向著國民黨,就是向著中共,到了1957年馬來亞獨立後,才有很大的改變。

(三) 六十年代華報爭鳴

在檳城方面,1895年先有《檳城新報》;1910年后有《光華日報》(孫中山是倡導之一),及后《檳城新報》承入《光華日報》;1936年是左派色形的《現代日報》1939年,胡文虎再創《星檳日報》與《星洲日報》締結為姐妹報《星檳日報》于1989年停刊,改由(《光明日報》取代之)。

戰后1946年,在吉隆坡出現由李孝式(馬華元老,曾任首任財政部長,具有強烈的國民黨色彩)創辦的《中國報》。其他報紙有馬共控制的《民聲報》,親國民黨的《新國民日報》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小報也在20年代紛紛出籠,為華文報增添光彩。但一般上小報壽命不長,能較為長期生存的幾乎少之又少。

不論大小報,在日本蝗軍於1942年至1945年統治星馬的3年08個月的日子裡,都被迫停刊,有些報社尚被日軍用來出版日本報紙。如《星檳日報》社址就曾被日本強佔出版《彼南日報》。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華文報又再探出頭來。這個時期的華文報(較有權威性的報紙),都具有一定的政治傾向和立場。如南洋和星洲較偏向國民黨,迫使陳嘉庚另創《南僑日報》打對台,以宣揚中共的鬥爭。一直到1950年,被殖民地政府援引法令,封閉具有左派立場的報紙,力圖在輿論上控制報章言論(英殖民政府於1948年宣佈馬來亞進入緊急狀態,且列馬共為非法組織)。
馬星華文報的稍為軟化立場,不再仇視中國新政權是50年代以後的事,但仍有一些報紙堅持明顯的反中共立場,並為蔣介石的國民黨打氣。這種堅持在後來的時局全面改變下,才告消失(那是70年代的事)。

不論是右派或左派的華文報,在早期都與中國息息相關。不但在新聞上以報導中國政局為主,而且主政的人都是來自中國的。曾在馬星報業服務過的中國名人有名作家矛盾(沈雁冰,曾任毛澤東政府的文化部長),名作家郁達夫、曾聖提、胡愈之、傅無悶、洪絲絲等人。因此馬星的華文報深受中國的影響有其歷史因素。這種情況要在50年代過後才明顯改變。

我們不說太早消逝的華文報。單就日本投降後,在馬來亞出現的華文報,除了原來的華報復刊外,又誕生了《中國報》(在吉隆坡)和《建國日報》(在怡保)。繼之在六、七十年代吉隆坡崛起了報壇父子兵(周瑞標和周寰振)創辦了馬來亞通報(從三日刊到二日刊到日報),成為《中國報》的勁敵。

此外,在60年代(1967年)、梁潤之(殷商)力邀香港《明報》社長金庸在新加坡合創《新明日報》,並將之發展到馬來西亞。

金庸在香港辦《明報》,是以知識份子為對象,取得了立足點。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新明日報》則巧妙地採用金庸的辦報策略,獨樹一幟。但不是側重在爭取知識份子,而是轉向小市民下手,以報導社會新聞為主。又提供多樣化的副刊。尤其是娛樂新聞,終於也殺出一條道路。在 70年代成為“菜籃報紙”(許多婦女上巴剎買菜時,順便買《新明日報》)。

《新明日報》的路源,也被後來追上的《馬來亞通報》(原稱為通報)所採納,同樣強調社會新聞。這兩家報紙正面避開南洋與星洲,轉向小市民招手,有其功效。反而是《中國報》因為作風保守,在當時被《新明日報》及《馬來亞通報》拋在後頭。

談到南洋和星洲,在馬來亞獨立後的一段長時期,依然以新加坡作為總社,但在馬來亞各地設有辦事處;尤以吉隆坡的辦事處最具規模。不過在60年代(1965年)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後,兩報加速步伐在吉隆坡開廠印刷,另立編輯部。後來索性分家,成為不同的報紙。

在新加坡的繼續出版,支持新加坡的獨立和親向政府80年代初期《南洋》及《星洲》被合併成《聯合早報》及《聯合晚報》;在馬來西亞的則以支持馬來西亞政府為主要方針。南洋和星洲的分家,正是因為政治改變的結果。

在怡保的《建國日報》,因為山高皇帝遠,未有其他地方報作競爭,因此成為怡保人民的至愛。(這份報紙後來因被集團收購,搬到吉隆坡發展,在鄭安泉出事後,《建國日報》也就劃上句號。)

至於在檳城,則剩下《光華日報》和《星檳日報》在競爭。《星檳日報》在50年代後,逐漸擺脫親國民黨色彩,因而得以在60年代迅速發展,《光華日報》因人事關係,保持其國民黨的色彩,直到70年代才消除這一標記,因此有了轉機。

我們至此可以看到,在60年代的西馬華文日報,共有8家各放異彩,即南洋、星洲、中國報、新明、通報、建國、星檳和光華。這些華文日報之間的競爭是十分激烈的,但都已全部本地化了。報人也是就地取材,不再依賴中國提供人才援助了。所有的報紙都有一定的立場,也因報辦的人的政治立場而有某種程度的區別。但由於每家報紙每年都必須申請更新准證,所以親政府的立場是不言而喻的。雖然如此,每間報館尚有一定的空間發揮所長,有的以國際新聞取勝,有的以社會新聞取勝,有的以政治新聞為重,有的偏向軟性的副刊新聞。

這就是說,報館的政治方向已是定了位的,不過尚未發展成政黨興趣收購的目標。大多數人視報辦為一種商業活動,其中帶有濃厚的文化氣息,而每個報館求生存之道,就是爭取廣告來增加收入。這之中的最基本因素取決於報份之多寡。如果你辦報不力而倒閉,那是營運不善的結果,不是被咒為“扼殺中華文化”,因為沒有人叫你辦報,那些要辦報的人是出於本意使然。

儘管辦報屬於商業策略和性質,但不容否認的,華文報,不論性質和立場如何,它們對中華文化的推動和發展,確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功不可沒。中華文化之所以能在今日的馬來西亞紮根和發揚,除了華教運動歷久不息外,華文報業也是有推波助瀾之強力作用。

(四) 政黨控制華文日報

如果說六十年代是華文報業的轉捩點,那麼在這之後我們看到的報壇幾乎是“各有精彩”的,而小報也在七八十年代重新探出頭來。所謂小報是專刊登大報不大重視的另一類新聞,以刺激讀者的官感。小報的變化也是各式各樣的,但萬變不離其宗的是以軟性新聞及故事取勝,由於日報在過去並不強調軟性新聞,結果造成小報找到了生存的空間,可是隨著時代的演變,日報也兼收並蓄增加了軟性的一面,取走了原屬小報所倚重的新聞,造成小報生存空間有了相當的局限。也難怪小報一般上的壽命並不長,經常須要改頭換面或倒了這家,再冒出另一家來,只有極少數的小報能生存10年以上。

所謂小報,當然是指有別於日報的報紙,但它們基本上是不講求政治立場的,因為政治新聞不是它們的重點。因此有人指責小報走情色路線,不受鼓勵。儘管如此,市場上仍有人喜歡閱讀這類沒有政治立場的小報,他們覺得這樣可以調劑苦悶的生活。

不過,在六十年代也曾出現濃厚政治色彩的小報。其中最被廣為人知的是由左派社陣出版的 “火焰報”及勞工黨出版的“勞工報”。前者屬評論性黨報,後者走中下層路線,引進不少軟性的政治性諷刺新聞和文章。

政黨辦報,自然黨性很強。雖然如此,“火焰者”及“勞工報”卻有其市場,尚且一度被允許公開發售,影響廣泛。這類報紙顯然是與執政黨大唱反調。政府不鼓勵黨報公開發售就是擔心反對黨通過輿論對執政黨進行毫無節制的打壓式的攻擊。其所受到的限制,也就不言而喻。

當然,除了左派政黨有報紙出版外,其他政黨,包括執政黨也有黨報,例如馬華的“導報” ,民主行動黨的“火箭報”。後者的黨報出版不久後,便面臨官司糾纏。因此也辦得好的辛苦。

值得注意的是回教黨的黨報“Harakah”也存在許久,在八十年代時,每期刊印大概在六七萬份左右。不過回教黨一直不能成大氣候,黨報也只局限在其支持者的範圍,根本未引起華人社會的注意。直到安華事件(1998年)后(安華依布拉欣原是馬來西亞副首相兼財政部長,因與首相馬哈迪關係交惡,1998年被解除職務,及后被控續職,坐牢六年,直到2004年獲釋),Harakah的報份忽然“突飛猛進”,報份一度聲稱每期(三日刊)銷售廿多萬份。除了在馬來社會造成影響外,也有不少其他種族的讀者,包括華人讀者。

可以說,從馬來西亞於1957年獨立後,只有Harakah黨報有此“可觀”的銷量,沒有一個政黨的黨報能享有這樣的報份,銷量之多,甚至蓋過了傳統的日報。

為甚麼反對黨的報紙會“自成一格”,主要是其內容多未刊於傳統的日報,造成讀者的好奇心理爭閱這樣的另類報紙。

但既然是黨報,對象是黨員。政府自然會有所限制,只允許它向本身的黨員傳遞訊息,不能公開發售,Harakah也不例外。

說回華文日報,在八九十年代也有相當大的變化。除了報社主權易手外,也有一些報紙成為政黨垂愛的目標。例如《新明日報》曾被馬華的陳群川收購。不論其出發點是為經濟利益或政治利益,結果討不了讀者的歡心。後來被《新海峽日報》接管,同樣返魂乏力,最終被迫結束營業。還有《馬來亞通報》也被馬華公會收為輿論陣地,面對的是營運欠佳,再轉手於別人時,又是強弩之末,難以起死回生。

至於建國日報,我們曾提過,具有政治背景的鄭安泉(曾一度擔任人民進步黨主席)的青團運收購後,提早結束其生存能力。

在檳城的星檳日報,基於經濟問題和勞資雙方關係鬧僵,終於在1987年被銀行接管,結果是被迫關閉。

這樣一來,原本西馬有八家華文日報,在八九十年代逐一被淘汰,剩下四間。後來因星檳的關閉,才衍生光明日報,湊成五間的華文日報,2003年再誕生一份《東方日報》,在馬來半島(西馬)共為之間華文日報。

未想,其中兩家,即南洋和中國報數月前被馬華公會收購,竟在華社掀起軒然風波,甚至連馬華黨內也分成兩派,如今雖然塵埃落定,但南洋報業受到民間一定的反擊,報份有下降之勢。

綜觀反對理由是政黨不應直接辦報,必然言論自由大受限制,尤其是反對黨及民間的反對聲音會被縮小,有違報業民主精神。

支持者認為報業一向以來是商業機構,轉手是平常事,不應“大驚小怪”。任何人都可以辦報,政黨也可以。

華人社會讀華文報的人與英文讀者不同,英文報很早就受控于政黨,如巫統的新海峽時報和馬華的英文星報,即使後來有商家承辦太陽報,也震撼不了既存的英文日報。英文教育者對這樣的既成事實未有太大的意見,但華文報的讀者似乎對華文報主權的改變有“不同的意見 ”。

這使到馬華公會在收購後面對一定的壓力,也許是馬華領導人始料未及的結果。

由此來看,今日的華文報業已不被純然視為商業機構那麼簡單,而是被認為屬於華社的公器。
吊詭的是:政府反對黨報公開發售;如今反過來是華人社會中出現反對政黨辦報,兩種心態各有表述。

如今華文報業在千禧年后面臨一個巨大的轉折。而且再也不能獨善其身,竟被捲入了一場政治鬥爭。

因此如何確保華文報仍然扮演領導輿論的重要角色,看來是十分關鍵性的問題。
(2004年10月)

伊斯蘭教的演變對馬來西亞的衝擊

前言
全世界的人口有60億,宗教是多元化的,也有不信教的,不一而足。信仰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在內的信徒約佔34%,是最大的一個宗教,次之為伊斯蘭教,穆斯林佔19%。第三是佛教,信徒約6%。非宗教徒(無神論者)有20%(中國為主),另外一個宗教猶太教,約佔0.25%,相對來說,信徒極少,但它對伊斯蘭教的沖擊是十分深遠的,因此不得不提。

在三大宗教中,佛教誕生於公元前5世紀,相傳為古印度(今尼泊爾境內)一個王國的王子悉達多‧喬答摩,即釋迦牟尼所創(但今天印度人已信仰印度教,佛教在印度的地位已告式微)。

500年後左右,也即是公元元年,基督教在巴勒斯坦區的耶路撤冷誕生。今天我們沿用的陽曆,是以此作為標準。創教人是耶穌(一位猶太人),他是在猶太教的基砫上創立了基督教。

無三不成禮的,再過六百餘年,也就是公元7世紀,穆罕默德在今日的沙地阿拉伯的麥地那和麥加創立了伊斯蘭教。從此世界進入一個多元宗教的體系,為後來的人類,帶來了多姿多采的文明又多災多難的浩劫。換句話說,文明的發展與宗教息息相關;而戰爭的到來,也把宗教牽連其中。

無論如何,比這三個宗教歷史更悠久的是猶太教,被認為是公元前1900年期間由亞拉伯罕所創,耶路撤冷為其基地,由於創教年代久遠,因此目前的三大宗教在精神上與他有一定的淵源。雖然相對來説,猶太教已不是大宗教,但不能忽視猶太人在當今世界的影響力。以巴衝突便是回教與猶太教的一場無止境的角力戰。

就今天的世界來説,是三大宗教各有表述。其中最令全人類關注的是伊斯蘭教的走向。因為這個宗教,從它誕生的那一天起,就與政治直接掛鉤,它也不可能不與政治攀上關係。現在讓我們來探討一下甚麼是伊斯蘭教(中國元代開始,稱之為回教。馬來西亞的華文媒介,也是將伊斯蘭教稱為回教)。

美國著名學者麥可哈特博士(Dr.Michael H.Hart)在其著作“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100人” 把穆罕默德列為榜首,是不無道理的。他這樣說:“穆罕默德的確在歷史上,在宗教和世俗領域都獲得極大成功,且是絕無僅有的巨人。”

根據歷史記載,伊斯蘭教的創始人穆罕默德先知約在公元570誕生於麥加。在將近40歲時,開始他的傳教活動。公元622年,穆罕默德在離開麥加約280英里的麥地那建立他的第一個政教合一的伊斯蘭國家,是為回曆的元年。公元630年,穆罕默德完成對麥加的佔領。公元632年逝世。後人根據他的言行寫下千古不朽的古蘭經(Quran)和聖訓(Hadith),成為所有伊斯蘭教徒信奉和必讀的經書,而且成為統一阿拉伯國家的精神支柱。伊斯蘭教因此從中東走向世界。

在公元730年,也就是穆罕默德先知逝世一百年後,伊斯蘭教在阿拉伯半島崛起主要是在沙地阿拉伯,繼之向外擴展勢力。換言之,公元8世紀之後,伊斯蘭教開始伸入亞洲,南亞和東南亞地區,在歐美也有立足點。

儘管伊斯蘭教往後的漫長近一千年的歲月中,面對起伏不定的遭遇,有高潮也有低潮,但它依然在世界各地生存和發展。因為古蘭經和聖訓(先知的言行錄)中有一套完整的思想體系和對信徒的指導,指引著穆斯林的人生。

五根精神支柱
伊斯蘭教有五根精神支柱:1.確信唯一真主阿拉,以及先知傳達真主的旨意,肩負起傳道的使命;2.每天五次行拜功,加深對真主的信仰,所有信徒必須面向麥加;3.每年的回曆9月,必須有一個月的齋戒月(Ramadan),以淨化內心,控制慾望與情緒;4.樂捐個人收入扣除基本開銷後的至少2.5%,以幫助社會上收入菲薄的人,平衡貧富距離;5.一生至少一次到麥加朝聖。

雖然伊斯蘭教只相信一神論,但在穆罕默德死後,繼承人的問題成為宗教分幫立派的根源。繼位的人被稱為哈里發(khalifa)(政教合一的領袖)。從公元632年到 661年,先後有四位與穆罕默德有密切關係的人擔任斯職。第一位哈里發阿布伯克爾是先知的岳父(632-634),第二位欧么默尔(634-644),第三位哈里发是奥斯曼,而第四位哈里發阿里是先知的女婿,此後是穆阿唯葉建立了君主世襲制的倭馬亞王朝(umayyads),結束了阿拉伯帝國的四大正統哈里發的時期。

不過,穆斯林中有一派哈希姆家族及麥加商業各族只承認阿里(Ali B.Abi Talib)為先知的合法繼承者,不承認前三個哈里發,引發了分裂,這支派系被稱之為什葉派(shiah)。而原來堅持承認四大哈里發的穆斯林認為通過選舉產生哈里發並無不當之處,這批佔大多數人的派系被稱之為遜尼派(sunni)。

什葉派強調“古蘭經”的隱意,對古蘭經崇敬有加,但另有本身的聖訓,且分成數個流派,如7伊瑪目和12伊馬目。所謂伊瑪目(Imam)在什葉派眼中是政教合一首領,以有別於遜尼派所稱的哈里發。因此什葉派稱阿里為穆罕默德之後的第一個伊瑪目,他被什葉派視為精神領袖,他死後葬於庫法附近的阿納雪夫(AL-NAJAB)(在伊拉克境內)也成為什葉派的聖地之一。什葉派教徒主要在伊朗,伊拉克,也門及印度等地。約佔穆斯林不到20%。其餘的80%穆斯林概屬遜尼派教徒。

遜尼派的穆斯林以沙地阿拉伯為核心,因為伊斯蘭的聖地源自這個國家,而創教人穆罕默德更是麥加人。長久以來,沙地阿拉伯已成為伊斯蘭的一盞明燈,但什葉派及其他較為激进的穆斯林並不認為當時的沙地阿拉伯是伊斯蘭教的盟主,而是另行壯大什葉派的勢力,形成兩大派系。

遜尼派四大支派
遜尼派當然也有支派,但歸納起來,有四大支派被視為正統派系,即哈乃斐派(Hanafiyah),沙斐儀派(Shafiyah),馬立克派(Malikiyah)及罕百里派(Hanabilah)。

(一)哈乃斐派於公元8世紀由庫法人阿布哈尼法(abu Hanifa)所創,他的教法根據古蘭經,也審慎引用“聖訓”條規,較靈活處理教規,特別強調執法者的個人意見和判斷的價值的必要,是遜尼派最大的一個支派,如今盛行於土耳其、伊拉克、阿富汗、埃及、印度、巴基斯坦、中亞細亞等國。

(二)馬立克派約於公元9世紀由麥地那人馬立克本艾奈斯(malik b. Aras)所創,他主張除依據古蘭經制訂教法外,還要加上麥地那的習慣法,把其學派直接建立在 “聖訓”的基砫上。這個教派如今盛行於摩洛哥,阿爾及利亞、突尼斯、利比亞、蘇丹、乍得及上埃及等地。在中世紀時,一度盛行於西班牙。

(三)沙斐儀派(Shafiyah)於公元11世紀由巴勒斯坦人沙斐儀(shafii M uhammad b. Idris)所創。他吸取了馬立克學派和哈乃斐學派的特點,尊重聖訓和類比,因而自成一家。故有“折衷派”之稱。比馬立克更廣泛使用公議(Ijma,意指伊斯蘭教公社全體一致的意見),而對類比(Kiyas,即一種推理,分為明顯的和隱蔽的兩種,但其條件必須是以古蘭經為基砫,結論不得與古蘭經和聖訓矛盾)法則提出嚴格的規定。這派學說盛行於埃及,敘利亞、巴勒斯坦、阿拉伯半島南部、東非洲及東南亞(包括馬來西亞)和中國的新疆。

(四)罕百里派(Hanabilah),它是於公元9世紀由巴格達人伊本罕百勒(Hanbal ibn Ahmad)所創。他在制定教法時,嚴格遵循“古蘭經”和“聖訓” ,很少用類比(推理),堅決反對個人意見,反對意志自由,並蔑視使用“公儀” 。在四大學派中,最為堅持經典傳統。這派學說現盛行於沙地阿拉伯。

在四大學派中,最令我們注意的是沙斐儀派和罕百里派,因為前者的學派影響馬來西亞的伊斯蘭教的發展;後者則是“原教旨主義”(Fundamentalism)的最初源頭,深深地影響今日世界的局勢。我們有必要對這兩個學派有進一步的認識。

我們先說沙裴儀派,由於它的折衷性,容易被其他學者穿插其中,例如11世紀的安薩里(al-Ghazali)(1059-1111年)就將神秘主義思想引入正統信仰中,他強調宇宙不是永恆存在的,而為真主所創造,肯定靈魂不滅,肉體復活,並認為只有通過直覺才能發現理性所不能認同的真理。他後來成為伊斯蘭教的權威,最代表性的著作是“宗教學科的復興”,晚年成為蘇非派神秘主義的代表人物。

所謂蘇非派(Sufi),產生於7世紀末期,即以古蘭經的某些經文為依據,又接受新柏拉圖主義,印度瑜伽派等某些外來思想。主張內行修煉,沉思入迷以致與阿拉真主合一。直到11世紀,安薩里將其神秘成份注入正統教義之中,到了13世紀,伊本阿拉比和魯米又將之發展成“神人合一”的思想,注重內心苦修和自身的宗教儀式,也在生活中產生重要的作用。因為它的不積極介入政治權力,強調個人的靈慾修養,又重視教育和研究精神,很能得到政府人員,神學及法學者的喜愛。因此從13世紀起蘇非派已成形和具有規模。儘管有時它會被正統派視為“旁門左道”,但它的影響力卻是廣泛地在穆斯林社會中傳開。它的宗教成份較之政治色彩更為濃厚,轉而在文學藝術上展現蘇非的理想主義。

安薩里作為蘇非主要的代表人物,在政治上是採取折衷和妥協態度。他認為應使現存的統治合法化,有人掌權的社會比公眾意見一片混亂的社會來得好,而掌權者與宗教學者相互扶持或合為一體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這種思想適應推行王權統治的地區,成為統治者使用各種手段鞏固政權的道義基礎。在14世紀時,埃及學者伊本伽馬(Iba Jama,1241──1353年)更明確指出,統治者不可或缺,是真主在大千世界的化身,所以不管誰是統治者,人們都必須承認和服從。誰是勝利者,就應該擁護誰。

馬來西亞式的回教
至於馬來西亞,回教大約是在14世紀取得立足點。一般上,被認定是在馬六甲王朝(公元1400年起)開始蓬勃發展,取代了印度教的地位。換句話說,傳入馬來西亞的回教是屬於遜尼派的沙斐儀派,而又帶有安薩里的蘇非主義思想,它們之間的揉合,又將本土馬來人的習俗混入其中,形成今日的 “馬來西亞式的回教”。

因此馬來西亞的憲法第160條對馬來人有如下的定義:馬來人指信仰回教,習慣於講馬來語,遵守馬來習俗者。由此可見,回教和馬來習俗對馬來人而言是相輔相行的。

馬來西亞首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說:“一個放棄他的宗教的馬來人將停止成為馬來人。事實上,這是回教世界唯一宗教相等於種族的種族。”

如果放棄了回教,馬來人就不被視為馬來人,也不能享有憲法中的特別地位。正因為這種因素使然,馬來西亞是全世界唯一規定這個種族必須要成為回教徒,才有資格鑑定自己的身份。這是1948年馬來亞聯合邦協定簽署後的產物。

在回教的神學裡,回教是貫徹在信徒整個生命和各個領域中的,不能與信徒的日常生活分開。這就是說,回教並沒有所謂“聖俗”之分,更沒有所謂“世俗回教國”的名詞。而穆斯林正是以回教是生命的全部作為回教化之論點的基石。

根據著名馬來學者賽那吉教授(Prof. Syed Naguib al-Alatas)的研究,馬來西亞經歷了 3個回教化的階段。第一階段起於1200年至1400年間,是為回教化的黎明階段,馬來人的改信回教純粹是憑著一顆赤子之心,但對回教教義不甚瞭解。他形容為“肉體的改變”(c onversion of the body)。

第二階段起於1400年到1700年,回教教義的詮釋純然是以正統的回教法規進行,在精神上引發了對回教的理性認識。賽那吉認為,著名的蘇非主義(Sufism)在改變回教徒之精神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這裡顯現出馬來西亞的回教是根據沙斐儀派中引進蘇非主義。賽那吉本身就是著名的蘇非主義學者。

第三階段是在1700年以後發生,這裡面的西方文化影響了回教的進展,西方之理性主義,個人主義及國際主義的思想限制了回教化之發展。

賽那吉認為一個回教化的人是一個已從幻術及世俗化的世界釋放出來的人,因此在本質上,回教化是一種解放的過程,尤其是指對精神和靈魂之釋放。在個人層面方面,回教化是指仿傚先知們所達致的完全模範;就整體而言,指的是社群朝向達致回教先知所要達到的道德倫理轉於完善的階段。

以此推論,早期的馬來亞社會之所以接受回教的植根主要是這個宗教適應了當時各馬來小王國的需求,這些小邦的蘇丹或統治者不但擁有政治權力,也是回教的最高領袖,得到臣民的認同和服從,自然樂於維持回教影響下的統治,尤其是蘇非主義學說走入遜尼派中,而又強調宗教主導儀式和文化藝術乃至人的生活習俗,不會與政治發生太大的衝擊。換句話說,政治與宗教的和平相處,使到各州的馬來統治者有了安全感和信任感,回教之發展也就未受到阻止。即使發展緩慢,還是被保留下來。馬來西亞在獨立前已存在9個蘇丹(小馬來王國),被英殖民政府納入馬來亞聯合邦内。1957年獨立時,由9個州的蘇丹造出一位(五年續任)出任最高元首(國王)。直到今天其政制維持不變)。

無論如何,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1914-1945),則是西方政治霸權和西方文化的天下,免不了對東方文明和回教文明有所衝擊。不僅在阿拉伯的世界,而且在亞洲乃至東南亞都被西方文明所深化。

正由於西方文化的擴散,當戰後各個國家爭取獨立時,所渲染和強調的是民族主義的意識,以擺脫西方列強的統治,而不是回教運動的復興。

宗教讓位於民族主義
巫統(馬來民族統一機構)(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sation,簡稱UMNO是獨立至今的馬來西亞最具權利的執政黨,也是囯陣(執政的國民陣綫)的骨幹。囯陣總共由14個政黨組成)在1946年的成立是馬來民族主義思潮凝聚成政治力量的最高表現,創黨人拿督翁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根據Prof.Ozay Mehmet(土耳其人,加拿大Carleton University的教授)的研究結果,這與土耳其有一定的關係(土耳其在1923年改為世俗國,將宗教與政治分開),而拿督翁則擁有土耳其裔的血統。(作者也發現前馬來亞大學副校長翁姑阿茲(U ngku Abdul Aziz)教授,賽胡申阿拉達斯(Syed Hussein Alatas)教授(曾是民政黨創黨人之一,出任首任黨主席。後來離開政壇,任馬來亞大學副校長)及賽那吉(Syed Naghib Al-Alatas)教授(曾是民政黨創黨中委)於1968年代表民政黨與民主行動黨的林吉祥就馬來西亞文化是單元性或多元性課題舉行一場精彩的辯論。離開政壇後,醉心於學術研究,是回教著名學者之一,被稱為蘇非主義派其中一位代表人物,同樣具有土耳其裔血統。他們這些馬來精英與拿督翁有一些血緣關係。(參閱Islamic Identity & Development一書,1990年出版)
作者認為在土耳其之父凱米爾(Kamal)領導下,於1923年宣佈土耳其共和國成立時,已切斷了奧斯曼帝國的陰影,將國家置於世俗統治下,而在宗教上仍信奉伊斯蘭教(99%的人民是伊斯蘭教徒,其中85%是遜尼派,14%為什葉派,1%為基督教徒和猶太教徒),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作為土耳其後裔的拿督翁的民族主義意識。人們因此推論,拿督翁潛在意識中擁有世俗凱米爾主義(secular Kemalist Ideology)的思想,為民族主義鬥爭奮勇前進。這也是為何巫統以民族主義作為鬥爭的旗幟,導致1951年巫統黨內的回教保守份子脫離出來,另行成立回教黨。

這種重大的影響,顯示凱米爾主義深入巫統黨中,促成巫統在後來的鬥爭中,不以宗教掛帥,且在很多方面,繼承了西方政治的制度,包括憲法的制定。直到今天馬來西亞憲法雖然經過多次修憲,仍然保留三權分立的制度。雖然在1988年通過設立回教法庭,但只限於回教徒處理結婚、離婚及財產繼承等事務,並未實施於非回教徒身上。因此前聯邦法院院長敦沙禮阿巴斯說這個國家之法律是不以宗教為準的,是世俗的。有人就此認為我國的憲法設立了一個世俗之法律系統(Secular Legal System),與宗教是分開的。

但為甚麼今時今日馬來西亞會出現回教國的爭議?我們在下來論述原教旨主義後,就會有個較為清晰的畫面。

原教旨主義的淵源
原教旨主義(Fundamentalism)(Usuliyun)不是近年出現的回教學派,它的前身是罕百里法學派。雖成立於公元9世紀,但在14世紀才發展成一套完整的學說。將罕百里派進一步發展的是伊本泰米葉(Taqi al-Din Ahmad B.Taymiyah, 1263-1328年),生於美索布達米亞的哈蘭(Harran)。1268年遷居大馬土革,執著於伊斯蘭教初期的正統思想,成為罕百里派的權威和發揚光大者。除“古蘭經”和“聖訓”及慣例外,不信奉任何權威,反對宗教上的任何創新。他認為中世紀以來,由於伊斯蘭教受到希臘哲學、基督教、佛教和新柏拉圖主義等的外來文化和意識形態的影響,在穆斯林世界出現多神崇拜和異端思想,背離真主阿拉正道。為此他明確的提出了“回歸古蘭經”的口號,極力主張應復興早期伊斯蘭教的“原旨教義”,堅持伊斯蘭教認主獨一的根本信仰。他提出古蘭經是信仰的最高准則,對其注釋要嚴格,準確,不能妄加推測和穿鑿附會。

泰米葉承認早期四大哈里發的正統性,並認為哈里發只有經過民主選舉,才符合伊斯蘭教關於穆斯林人人平等的原則。伊斯蘭政府應對烏瑪(回教社會)負責,烏瑪則對真主負責。同時服從執行教法的政府和反對異端及偏離教法的政府也是穆斯林的義務。穆斯林沒有必要去服從那些離開“安拉正道”而又腐敗的統治者。他的這一學說,在後來被稱為罕百里法學派的權威,伊斯蘭復興運動的先驅;更為重要的是,由於罕百里派堅持正本清源,恢復伊斯蘭教的本來精神,故而在後來也成為“原教旨主義”的濫觴。

以土耳其為中心的奧斯曼王朝(1299-1922年)在長達600年的統治期間,地跨亞、非、歐三大洲的伊斯蘭大國而言,人們不難看到泰米葉思想廣泛地傳播於回教世界中,但也引發阿拉伯人和非阿拉伯人的鬥爭。瓦哈比教派在18世紀興起即為一例。其創始人瓦哈布(Mu hammad B. Abdullah Wahab)於1703年出生於沙地阿拉伯內志高原阿伊納的宗教世家,父親是罕百里派法學家,自幼隨父學習。10歲能熟背全部《古蘭經》。成年後周遊各地,曾一度沉迷於伊斯蘭神秘教派蘇非主義。但為其師謝赫阿卜杜勒伊布拉欣反對,又轉回對罕百里法學派的研究,對泰米葉的學說有精湛研究。在面對勢力已衰弱的奧圖曼帝國對伊斯蘭教的鞭長莫及下,瓦哈布決心發動旨在恢復伊斯蘭教早期傳統的宗教改革運動。

瓦哈比教義的基本觀點有下列幾點:(1)嚴格信奉唯一的阿拉,恢復伊斯蘭教早期的純潔性和嚴格性;(2)堅持以古蘭經和聖訓立教,反對蘇非派對古蘭經的隱秘解釋,主張一切回歸到古蘭經本來精神中去,倡導以罕百里法學派的學說行教治國;(3)整肅社會風氣,淨化信徒的“心靈”,革除社會弊端,禁止飲酒、吸煙、跳舞和賭博,反對將歌舞引入宗教儀式。反對一切腐化、墮落和違背人格的享樂,禁止穿著絲綢和華麗的服裝;(4)凡穆斯林應不分民族,種族和貧富,在阿拉面前一律平等,停止自相殘殺,為捍衛“阿拉正道”團結一致,共同對敵;(5)在政治上反對奧斯曼帝國統治者腐化墮落和助長“異端邪說”。公開提出只有阿拉伯人才能肩負起恢復伊斯蘭教純潔性的使命,主張用“聖戰” 爭取阿拉伯半島的統一和民族的獨立。

瓦哈布在傳教的過程中,遭遇迫害,結果在1740年得到阿奈扎部落的酋長穆罕默德伊本沙特的庇護。沙特就是當今沙地阿拉伯王朝的始祖。在這種情形下,兩人簽訂協議,共同倡導和傳播瓦哈比派學說,結果一個擁有世俗權力,另一個握有宗教權力,各有所得,聯手在沙地阿拉伯建立瓦哈比派的國家。

今日的沙地阿拉伯就是通過國王掌握政治權力,但又得全力推展瓦哈比學派,以使兩位一體。意味著瓦哈比派同意屈從在王權底下,與其原來源自罕百里派的神權政治有所不同,成為被激進份子加以攻擊和反對的理由。

正因為王權大過神權,也種下禍根,引致沙地阿拉伯內的宗教份子在接受外來的影響和對國王的世俗權力不滿下,終於將罕百里派導向另一個極端,也就是將原教旨主義加級提昇,作為鬥爭的旗幟。
這批份子自稱為新伊斯蘭主義者,對瓦哈比派向王室低頭,服從於政治勢力下求取生存和享受舒適的生活越來越仇視,大聲疾呼“還政於真主”,以推翻沙特王朝,結果演成激烈的政治鬥爭。其中一位激進的領袖就是奧沙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他後來把政治舞台搬到阿富汗,也就是今日被美國形容為非捉不可的恐怖大亨。

兩種思潮的鬥爭
當我們述及這段歷史時,有必要回顧17世紀回教文明所處的困境,它和中國的東方文明同樣陷入停滯不進,被崛起的西方殖民主義的洪水所掩蓋。這樣一來,將有助於我們更深認識奧沙馬賓拉登為何會走向極端的鬥爭路線。

17世紀的歐洲,已進入工業革命的時代,紛紛把權力的鞭子伸向世界各地,進行掠奪資源和侵略行動,其中勢力最大的是英國,還有葡萄牙、荷蘭和法國等也各不相讓。

這個時期,以土耳其為中心的奧斯曼伊斯蘭教帝國已開始走向衰退。1798年,當法國的拿破侖大軍攻佔埃及後,標誌著奧斯曼帝國蘇丹統治的實質瓦解,雖然名義上還存在。也反映出古代伊斯蘭文明與近代西方文明發生激烈的衝突,並在西方列強的權勢下,迫使伊斯蘭教重新尋求定位。

雖然土耳其、伊朗、阿富汗和沙地阿拉伯未真正淪為殖民地,但也不可倖免成為西方國家的保護國。直到19世紀,伊斯蘭教的學者們,深深地意識到西方文明的成就已把回教文明拋在後頭,必須要進行改革。這之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信念是“回到古蘭經”,也就是提倡“返璞歸真”的學說。它幾乎在20世紀主宰了伊斯蘭教的思想。這個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脫胎於罕百里法學派,也再一次批判瓦哈比學派對政治的屈從和對現狀的滿足。它帶有強烈反對殖民統治和西方文明侵蝕的思想,也要求穆斯林回到古蘭經追尋一條出路。西方的政論家形容這樣的思潮和運動是“原教旨主義”在發難,間中不免有邀進的行動。他們告別了保守的傳統主義,孕育了泛伊斯蘭主義的思想,大部份的學者主張實行伊斯蘭律法和趨善避惡,以讓人民接受“返璞歸真”的伊斯蘭教的價值觀,並融入日常生活中。

但另有部份接受西方文明具有現代主義思想的伊斯蘭學者則認為,伊斯蘭教可以接受西方科技和西方文明,使之融會貫通。例如19世紀最偉大的伊斯蘭教改革者雅瑪阿丁阿富汗尼( Jamal al-Din Afghani,1839-97)就接受科學的世界觀。他認為“伊斯蘭教”是最接近科學和知識的宗教,兩者間並無矛盾。他將古蘭經中的烏瑪(伊斯蘭教社會)與現代的國家主義相結合,提出泛伊斯蘭教主義的新觀念。他呼吁什葉派和遜尼派和解,共同對抗歐洲人的入侵。另外一位追隨阿富汗尼的埃及回教學者穆罕默德阿布(Muhammad Abduh,1 849-1905)就鼓吹宗教必須隨著社會環境的改變而改變,當然仍需約束在古蘭經的範圍之內。

更有一位畢業於英國牛津大學的學者阿里阿布拉吉克(Ali Abdul-Razig,1888-1966)同意政治與宗教應分開。他在其著作《伊斯蘭教與政治權力來源》一書中這樣說:土耳其於1923年停止哈里發制度,還政於俗,可能是讓政治和宗教分離的唯一機會。

這位土耳其的思想家,是土耳其共和國首任總統(現代土耳其之父)穆斯達化凱米爾(M ustafa Kamal,1881-1938年)的弟弟。早年在埃及的阿茲哈(Al-Azhar University)大學就讀,後負笈牛津大學。

基於他的思想的西化和對古蘭經另有詮釋,因此他大膽地提出“回教國”或“伊斯蘭教國家 ”的觀念的這個名詞本身可能就有矛盾存在。即使整個世界都奉行伊斯蘭教,並依此承認一個政府,但將是踰越人性的,也不符合真主的意旨。他不認為回教律法可以成為一個國家的法律基礎。

拉吉克的理論觀點是獨樹一幟的,也震撼保守的伊斯蘭社會,並受到原教旨主義者群起而攻之。

拉吉克認為,先知的使命純粹是精神使命,他通過傳教打開信徒們的心靈之門,觸及其靈魂深處的思想,發掘其愛與恨、善與惡的根源。先知的權力比任何一位領導人的權力都大。這種政治權力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社會賜予的,而是真主授予的神聖權力,先知的權力發揮在精神方面,它不像政治權力那樣以信徒的絕對服從為目的,而是以信徒心悅誠服地崇拜真主,向往天堂樂園為目的。

他進一步指出,穆罕默德憑借他的精神權力,創造了穆斯林的社會(烏瑪)。這個社會與國家,政府和民族沒有本質上的聯繫,烏瑪的團結統一並不意味著國家的團結統一。先知促成了穆斯林心靈的統一,但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伊斯蘭國家和伊斯蘭政府。
他不否認先知之後的哈里發制度,通過烏瑪社會建立了“政教合一”的伊斯蘭國家,但後來的發展卻是阻礙伊斯蘭國家和社會走向自由、公正、繁榮和昌盛,而且他不認為這是先知的本意。
他的這一思想無疑要為其兄開創世俗的土耳其共和國開道,以把回教放在精神權力的層次,因而對所說的“回教國”有所保留。

當然伴隨而來的是嚴厲的批判,譴責他離經逆道,渺視伊斯蘭教的權威,歪曲古蘭經的闡釋。

無論如何,拉吉克也在近代伊斯蘭思想史上留下不可磨滅的觀點。

直接挑戰拉吉克將宗教與政治分開論的另一位學者沙伊德奎特(Sayyid Qurb,1906-1966)是20世紀以來最偉大的一位改革思想家。他認為假如這個社會不是依照真正的伊斯蘭教法制統治,所有真正的伊斯蘭教徒就有責任起而和“壓迫”他們的統治者抗爭。

奎特是當代伊斯蘭復興運動影響最大的伊斯蘭學者,是繼罕百里法學派泰米葉之後的一位最具代表性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的思想家。他生於埃及,年輕時當過教師,早期是一名世俗的民族主義者。

1942年,他出版了《伊斯蘭的社會公正》一書,肯定他在埃及思想界和學術界的地位,也標誌著他從世俗民族主義者開始步向宗教主義者。

1948年他到美國學習2年,對西方文化有進一步的認識,他又出版了《伊斯蘭與資本主義的鬥爭》一書。此時,他已經完全過渡到成為一位“原教旨主義”的鼓吹者。

1954年,他不滿埃及總統納塞爾的世俗化政策,參與反對政府活動而被逮捕入獄。在獄中,他先後完成《我們這個宗教的前途》,《我們的宗教》和《路標》等名著,使原教旨主義體系更加完整地發展起來。

他的思想集中地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1)阿拉伯國家由於世俗化和非宗教化,偏離了伊斯蘭原則,加上西方思想的影響導致各種社會問題的出現,而且在政治上表現出對真主在世間權利的侵犯。由於一些人不遵循伊斯蘭教道德規範的束縛,私自規定道德、觀念、制定法律和制度,造成了社會中一部份人對另一部份人的統治和壓迫,造成了貧富分化、社會秩序混亂等社會問題。

(2)清除非伊斯蘭秩序,恢復重建伊斯蘭統治秩序。伊斯蘭教是一種理想的社會制度,完備的思想體系,廣泛的生活法典,必須把權力交回給真主,恢復和重建真主完全的主權和統治權,宣告真主獨一無二的神性,反對任何的人的統治,建立唯一的,至高無上的神聖法律。在反西方化和現代化的同時,完全按照伊斯蘭的方式和標準建立阿拉伯社會,使伊斯蘭社會建立在一個不受污染的環境中。

(3)精神自由,人類平等及社會合作是符合伊斯蘭教義的。裡頭雖挾帶著社會主義的思想,但強調宗教至上和伊斯蘭教的優勢,同時也不反對個人成功和個人利益的存在,也不需要取消階級差別。這又與資本主義的理論相一致。

無論如何,奎特的濃厚宗教思想確實把罕百里法學派發揮得淋漓盡緻,成為“原教旨主義” 的基石,對後來的伊斯蘭復興運動,產生十分深遠和巨大的影響。與他同時也有一位學者哈桑巴納(Hasan al-Banna,1906-1949)在1928年發起了“巴納運動”,後來改名為“穆斯林兄弟會”(Muslim Brotherhood)的組織,奎特也是其中一名重要成員。

哈桑巴納是遜尼派蘇非主義的信徒,主張回到古蘭經和聖訓的原旨教義,反對埃及的西方化和世俗化,主張實行伊斯蘭教法,恢復哈里發制度(繼承穆罕莫德的統治者),建立泛阿拉伯的政教合一的伊斯蘭國家。其行動口號是:阿拉是我們的目的,先知是我們的領袖,古蘭經是我們的法典,“聖戰”(Jihad)是我們的戰鬥,為目的而犧牲是我們的理想。

從中不難看出哈桑巴納與奎特的思想是有許多共同點,只不過後者更加系統化了“原教旨主義”,成為60年代伊斯蘭復興運動的新導向。

伊斯蘭復興運動
伊斯蘭復興運動在60年代成為一股強勁的政治力量是有其背景的。1948年,英美兩國通過聯合國強行在巴勒斯坦區成立以色列猶太人國家,意圖將巴勒斯坦分劃為二,另一個交給信奉伊斯蘭教的巴勒斯坦人(但直到今天為止,巴勒斯坦立國無期,只是成立一個受控於以色列的“自治政府”)。結果爆發以埃戰爭,可是5次的中東之戰,都是以埃及和阿拉伯國家失敗結束,致使中東的穆斯林感到十分沮喪與挫折,決心通過復興伊斯蘭教來重整雄風。

與此同時,中東及阿拉伯國家推行世俗與宗教在政治上分開的政策,給了復興運動者一個隙縫從中湧現。他們稱之為“伊斯蘭復興思潮”,西方則界定為“原教旨主義”的再出發。

我們於是看到伊斯蘭復興運動的威力,首先在伊朗“開花結果”。什葉派的宗教長老科梅尼通過“聖戰”,在1979年一舉推翻伊朗巴列維王朝,建立了近代第一個“政教合一”的神權國家,大大地鼓舞原教旨主義者和復興運動者的鬥志。

伊朗的神權國家如今被證明不是典範的例子。在科梅尼(RuhollahKhomeini)成為精神領袖〔權力大過總統和政府,儼然代表神在治國〕後,伊朗陷入孤立,失去西方盟國的信任,更與美國交惡,又和伊拉克打了一場付出極高代價的戰爭。在國內又實行打壓政策,人才與財富嚴重流失,國家經濟停滯不前,引發了伊朗前任總統卡塔米開展宗教改革運動(現任總統阿末里扎(Mahamad Ahmadinejab)于2005年登台,改革還在推行),以期恢復伊朗的昔日風采。由此證明“政教合一的神權統治”不合時代潮流和人民的需要。不過,在另一方面,科梅尼生前留下的政治遺產(目前的最高统帅及实权领袖是阿里卡梅尼AliHosayni Khamenai,他在1989年接替逝世的柯梅尼之位)又為原教旨主義者提供一個新出路,以他作為鬥爭的榜樣。

原教旨主義激進份子繼伊朗之後,在沙地阿拉伯搞起另一場運動。1991年沙地阿拉伯的新伊斯蘭主義者向國王呈交“請願書”,又於1992年再提呈“勸戒備忘錄”。要求重新確立伊斯蘭教的絕對地位,用回教律法全面支配沙地社會和政治生活,並由新伊斯蘭主義者接管國家的權力。這擺明是要推翻沙特家族一手建立起來的王朝,自然引起尖銳的衝突。

這個組織其中一名重要人物就是原屬於沙地阿拉伯的富豪奧沙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他們把自己稱為“ 薩拉菲因”(Salafiyyin)(意為先輩派),以有別於“烏蘇利因”(Usuliyun)(原教旨主義者)。可是剖釋之下,兩者之間其實是同一脈系,而且被提升一級,把它導向極端的狂熱路線。

這個運動的參與者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不乏學者、教授和博士的精英。沙特國王在憂心之餘,採取兩個策略“化解危機”。其一是接受這個組織的一些建議,使沙地阿拉伯更加的回教化,以安撫他們的反叛之心。其二是對某些重要份子採取嚴厲行動,或監禁或驅逐,或軟化他們的立場。奧沙馬本拉登就是在1994年被遞奪公民權,不得返回沙地阿拉伯。

沙地阿拉伯為了穩定政局和捍衛王權不受動搖,對斯蘭教的傳播和研究不遺餘力,以確保其伊斯蘭盟主的地位。一位英國學者阿姆斯特朗(撰寫沙特國王傳記的作者)這樣說:“在宗教問題上,沙特國王屈從於烏里瑪(Ulama)(即指承認有權威的穆斯林教法學家和神學家)的願望,但當烏里瑪在涉及政治和軍事等問題上提出反對意見時,沙特國王就叫他們回到書本中去。”(意指不要插手政軍事務)

今日的沙特軍政政權不允許烏里瑪干涉沙特家族追求的政治目標。王族內的軍政世俗政權同謝赫家族為代表的烏里瑪階層(以瓦哈比派為主要力量)始終維持著一種相互支撐,互為依存的關係。彼此都是保守思想,從而長期建立起“政教聯盟”的姻親關係(雙方成員互有通婚)。由於沙特國王需要伊斯蘭教作為立國之本,他也順應烏里瑪的意願強制穆斯林遵守教條,服從瓦哈比派的訓戒。如督促人民按時祈禱、守齋、禁止飲酒、歌舞,在男女間設置隔離區,禁止男人穿著絲料和佩戴金飾物,禁止在市場出售繪有人物和動物形象的繪畫品等等。凡是違反戒規的人,輕者囚禁或當眾鞭笞,重者抄沒住宅和全部家產,甚至被驅出“聖地”

在王權和神權綜合下的沙地阿拉伯所採取的政策,也被人權委員會指為嚴重違反人權,並不尊重女性的權利,而宗教警察的過大權力牢牢控制國民的行動,又遏止國民受外來文化和思想意識的“侵蝕”的政策是備受抨擊的。

儘管沙地阿拉伯傾向西方,尤其和美國保有密切的政治和軍事聯繫,也建立起沙特式的“伊斯蘭國家”,但奧沙馬本拉登仍然不放過沙特國王,他矢言要展開一場聖戰來達成一個泛伊斯蘭的阿拉伯國家,由神權統治,令到沙特國王格外警惕和不安。

911事件與反恐戰爭
尤其嚴重的是,奧沙馬在沙地阿拉伯搞“伊朗式的宗教革命運動”失敗後,便將其政治舞台搬到阿富汗。他在1996年協助塔勒班奪取阿富汗政權,全面推行一個神權至上的伊斯蘭國家。在某種程度上,刺激了遜尼派的一些教徒採取激進的行動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大搞原教旨主義的活動。

塔勒班控制下的阿富汗(1996-2001)比起伊朗的神權統治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幾乎否定了人的基本權利,禁止一切外來的文化和科技,強制男人留胡須,女人一定要全身包裹,不可露臉。讓人民生活在恐懼之中。這個制度除了古蘭經外,就什麼都沒有了。人民的生活與中世紀的部落生活相差無幾。這種倒行逆施的政教合一的國家,令人不寒而慄。

特別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在塔勒班控制下的阿富汗,不但將原教旨主義推向極端統治,而且公然讓奧沙馬在阿富汗組織恐怖軍事基地“阿蓋達”(Al-Queda),作為開展“聖戰”及恐怖活動的大本營。2001年美國的911事件啟開了恐怖組織的殘暴手段,為21世紀的人類敲了警鐘。

如果原教旨主義已和恐怖主義劃上等號,則世界肯定陷入史無前例的浩劫。正是奧沙馬將原教旨主義帶上災難性的不歸路,導致2001年杪阿富汗人民成為美軍反擊戰的犧牲品。傷亡無數,哀鴻遍野,成了今日阿富汗的血淚寫照。换句话说,奧沙馬的極端和塔勒班的愚昧政策構成世界禍害的根源之一。

虽然阿富汗在以美军为主的北约联军通过联合国的旗帜大举进军下敉平了塔利班政权,也在2002年扶起了亲美的哈密卡扎依(Hamid Karzai)临时政府,并在2004年的选举中确定了其总统地位,但阿富汗仍然未能享受和平,爆炸事件时有所闻;抑有进者,恐怖基地的首号人物奥沙马本拉登去向不明,生死未卜,以致反恐战争未能带给美国和世界人民一个安心。

拥有3千余万人口的阿富汗,逊尼派的教徒占了84%,剩下是什叶派教徒。由于逊尼派战绝大多数,原本应该形成一个团结的国家,却事与愿违。加之近年来不仅塔利班的残余有死恢复燃之势,而且也出现了基地恐怖组织的化整为零的袭击事件,以致美国的反恐战争也因此被划上一个问号。究竟恐怖份子被消灭了吗?答案是没有,由此可见,藏在暗处的原教旨极端主义份子并不甘心失败,它们正与强大的美军展开一场“游击战”。

当美國收服了阿富汗,将之纳入保护的一个国家后,所謂恐怖份子的问题并未解决,美国乃轉向另一个国家,視伊拉克为匿藏与庇护恐怖份子的轴心之一,非得摧毁不可。2003年3月,美国联同盟军又再发动对伊拉克战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把萨达姆(SADDAN HUSSEIN)政府打得落花流水,结束了自1979年即上台执政的萨达姆独裁政权。

萨达姆的残暴统治固然给美国一个借口,必须诛之而后快;但他以少数逊尼派之首领统治这个什叶派人占多数的国家,也是激发亲伊朗的什叶派人民默许美军对付萨达姆。

伊拉克共2千9百万人口,绝大多数属阿拉伯民族,什叶派占了60%,逊尼派只占40%。但长期以来是逊尼派在主导伊拉克的政府,以萨达姆政权最为彰影。他借宗教之名,不惜发起两次战争(1980-88年的对伊朗战争和1990-91年对科威特的侵略),加深了它与邻国的仇恨。虽然两次战争以伊拉克屈居下风而结束,但从未改变萨达姆的残人以自肥的铁腕施政。

由于不得民心,自食其果的萨达姆政权在短短的3个月内即告分崩离析,更在同年12月被抓捕,而在2006年被送上绞刑台,结束了这位暴君的生命。

萨达姆之死固然并不足惜,但美国擎起的反恐大旗也招致世界各国的不满;尤其是穆斯林世界更无法理解美国为何要挑起世界文明的冲突(即指西方文明与回教文明的冲突)?文明冲突论是美国学者亨廷顿所提出和獨創的理論。

在今天看来,美国的打恐战争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功,伊拉克的局势仍然动荡不安,几乎天天都有爆炸人命伤亡事件,此伏彼起。

值得关注的是,在美国的支持下于2004年成立的临时政府,也改变了伊拉克固有的传统,由什叶派人当政,逊尼派则被边缘化。目前的总统是达拉巴尼(JALAL TALABANI),而总理是诺里(NOURI AL-MALIKI)。如果没有14万名的美军长驻其间,新政府恐怕会陷入分裂与内战。这就是说,通过战争,徒只制造数不尽的生灵涂炭,加速回教徒派党的斗争,也没有给世界带来安定。因此打恐战争已沦为美国慑服回教国家的一个政治武器,却无法收服人心,也不能在美国引起共鸣。越来越大的压力促请美国撤军,就是因为美国人民再也不能忍受长期驻军阿富汗及伊拉克造成的人命的伤亡。

然而这一切的根源,导因于美国一直无法有效地解决巴勒斯坦立国的问题,也把美国视为对以色列的怂恿有以致之。这又涉及了回教世界难以解开的死结,因而出现了以宗教为名的极端暴力行动向西方强权和其结盟的回教国家发出严重的挑战,世界陷入永无宁日。这又与美国的霸权政治不无关系。

大馬的回教復興運動
而馬來西亞,也是在70年代掀起回教復興運動。這與阿拉伯世界的宗教復興大有關連。一個由安華依布拉欣(Anwar Ibrahim)領導的回教青年陣線(ABIM)的出現,印證復興運動之風已吹起,而且發展十分迅速,幾乎令回教黨靠邊站。

莫哈末阿武巴甲(Mohammad Abu Bakar)在“Islam Nationalism”一文中這樣說:“隨著 70年代後期與80年代初期宗教的崛起,在馬來社會裡回教思想很明顯地越來越佔優勢。回教作為一個全面性的系統已被越來越多的馬來人所接受,而不只限制于回教黨之追隨者或者是回教青年陣線(ABIM)之會員及回国之馬來青年,甚至是傾向民族主義的巫統領袖也开始自由地談論有關遵照回教教義重組社會之需要。這項對回教之推展,尤其是回教普世化本質之看法,並將之轉成為行動,很明顯地影響了馬來民族主義。”

當馬哈迪醫生(Tun Dr. Mahathir bin Mohamad)於1981年繼位成為馬來西亞第四任首相時,他敏銳地看到這股思潮銳不可擋,因此拉攏ABIM的領袖安華依布拉欣加入执政的巫統,以強化巫統的回教形象。結果成功地在1982年將安華納入巫統,並將ABIM的整個力量轉成對當權派的支持,從而削弱了反对党回教黨坐大的機會。

“80年代是馬來西亞回教化如火如荼推展的年代,隨著回教化政策之引進,政府嘗試在國家行政中注入回教價值觀。同時政府也設立了好幾個回教機構,其中影響深遠的有回教大學、回教銀行、回教化保險之設立及修改憲法121條文以提高回教法庭之地位。”(參閱張文光著“ 三角關係──大馬宗教自由法律淺析”)。

1983年,首相拿督斯里馬哈迪醫生說:“回教化運動是把回教的價值觀注入國家的行政,回教價值觀的注入有別於實施回教法律。回教法律只會施於回教徒。雖然這個國家的法律並不是回教法律,它們並沒有違反回教的需求,而在一些情況下是與回教相符合的。”

这样一来,世界性的回教復興席捲至馬來西亞已成為一個事實,回教化運動也成為長期推動的工作。在潛移默化下,馬來西亞的回教化運動已佔有顯著的地位,尤其在馬來社會,引起極大的關注。不過,仍不很明顯擺上政治舞台,也沒有刻意對建國根基的宪法作根本的改變。某些的修憲是为了適應了回教化運動,还不至于摒棄立國的憲法精神和實質條文,因此法官在判案時往往根據憲法和西方既成的法律來作詮釋。

马来西亚前最高法院院長敦哈密(Tun Abdul Hamid Omar)在1990年這樣說:“我滿有敬意地說,雖然聯邦憲法第三條清楚規定回教是聯合邦之宗教,我們的國家仍然是一個世俗國。此外,本國人民的組合情況:即擁有不同之民族,而各民族也各自獲得了可觀的政治力量及擁有各自之風俗和傳統,逼使我們最好把宗教與法律隔開出來。”

回教黨對於巫統的回教化運動顯然不甚滿意,它要的或是將古蘭經及聖訓擺在較高的地位,以建立一個回教國,而巫統所作的尚未達到這個目標,引致了今日我們正在思索馬來西亞到底是不是已經成了回教國,抑或還有其他更好的解釋?

回教國的爭議
綜觀世界上各個穆斯林佔大多數的國家,似乎各有其回教國的立論和觀點,不一而定,例如敘利亞的著名回教學者穆瓦法格‧貝尼‧穆爾加在其“簡明伊斯蘭世界百科全書”中就列明世界上有50個伊斯蘭國家。他是將穆斯林佔人口50%以上的國家列為回教國,而不論其政體。比如印度尼西亞,沙地阿拉伯及巴基斯坦仍然維持一定的世俗政體,雖然有很強的回教意識,且穆斯林佔絕大部份,同樣被他列為回教國。馬來西亞也不例外。

馬來西亞首相马哈迪医生(Dr. Mahathir bin Mohamad)在2001年9月29日(即911事件后的18天)宣佈馬來西亞已是個回教國顯然是根據以上的標準情況來作詮釋,但這也引起了爭議。

如果根據回教復興運動者,尤其是接近原教旨主義思想的學者來作解釋,回教國意味著回教法律至上及擁有一個奠基於古蘭經的憲法,同時政府施政必須以古蘭經和聖訓作為最高準則,離開這兩個大原則,就不算是個“回教國”。

但這是否意味著巫統的回教國與回教黨的回教國是有不同的版本?或涉及派党之争?还是屬於政治斗争?倒是值得探讨的课题。可惜的是,一向來很少人研究馬來西亞究竟屬於甚麼流派的回教思想,不過還是有機可循的。

例如當回教復興運動思潮吹向马来西亚後,各個流派就走進馬來西亞的穆斯林社會中,最明顯的是一批留學埃及和沙地阿拉伯的馬來西亞人回國後,就帶入新興的回教思想,包括罕百里法學派,瓦哈比派,原教旨主義派,使到馬來西亞的回教社會變得更加重視回教的普世性和將之引入政治領域中。回教黨今天所要鬥爭的目標就是要強化過去一路來堅持的回教國之理想,但也從泛伊斯蘭主義中找到靈感。它提出的“回到古蘭經” 的口號顯然是受到罕百里派的影響,在間接上帶有原教旨主義的元素在內。

如果巫統認同土耳其改革思想家阿里阿布拉吉克的“政教有距離”的學說,它也可以說這是馬來西亞式的回教國,或土耳其式的回教國。相對來說,如果回教黨認同復興思潮中的哈桑巴納及沙伊德奎特的論點,那它所要的回教國就比較傾向原教旨主義了。

在這方面,馬來西亞政府終於擺出馬來西亞的回教是屬於遜尼派中的沙斐儀派系。在新聞部于2001年11月出版的“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Malaysia Adalah Sebuah Negara Islam)的小冊子中就根據沙斐派的其中一位權威馬韋爾迪(al-Mawardi,991-1058年)的學說作為基礎,力證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因為馬來西亞已經貫徹馬韋爾迪的 12個“回教國論點”,其中包括這個國家是由穆斯林控制的,國防力量操在穆斯林手中,穆斯林通過和平取得控制權,伊斯蘭法律已經實現,馬來西亞已經做到,且推行伊斯蘭教的五根精神支柱。

这本小册子也表明,根据回教法规,世界各国并不能以“回教国”或“世俗国”来划分,而是分为三种,即:回教国(Darul Islam),与回教国战争的弃教徒国家(Darul Harb)及没有与回教国战争的弃教徒国家(Darul’Ahd)。由于引起非回教徒的混淆与不安,马来西亚新聞部已於同年底在國會宣佈收回小冊子,以免发生更大的争议。

其实馬韋爾迪的理論被引述只是一方面,還有另一方面較為宗教化的理論尚未提出討論,不過也印證馬來西亞的回教歸類為沙斐儀派。讓我們了解一下馬韋爾迪的背景和學說是很重要的。

這位繼沙斐儀派創辦人沙斐儀之後的继承人馬韋爾迪,也是沙斐儀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在他那個年代之前,也就是9世紀開始,伊斯蘭社會的政治聯盟根基已被動搖,一些掌軍權的軍人開始擴大自己的權力,扶持或廢黜哈里發,各地紛紛出現新的王朝,只是在名義上服從哈里發的統治,實際上各自行使本身的權力,因此馬韋爾迪提出:哈里發(先知的繼承人)權威的確立是神聖的法律賦予的。哈里發擁有宗教和政治雙重權利,其職責是維護伊斯蘭教義、教法,實施法律規定以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伊斯蘭疆土,征討穆斯林的叛逆者,徵收教規捐稅,監督政府施政。

馬韋爾迪雖然有此願望,卻不能如願以償,反而是蘇丹(王朝)制度的興起,取代了哈里發的地位,減弱了宗教統治的神聖性,加強了王朝的世俗性。原本統一的伊斯蘭社會也因之分裂成多個穆斯林國家。

基於現實的情況,馬韋爾迪作了妥協性的解釋:哈里發可授權於軍事將領統轄其占領的國土,也可授權於政府官員統轄其一局部地區。其目的是即使在名義上而未有實權,也得以保存哈里發的制度。

為此,他要求蘇丹承認哈里發職位的神聖性和權威性。雖然哈里發不再直接參政。也要重視他在政治管理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一定作用,並在施政中堅決貫徹和維護哈里發時代形成的伊斯蘭教法。
無疑的馬韋爾迪一方面維護哈里發制度,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接受既成的事實,給蘇丹的統治提供合法和道義上的支持。

他的沙斐儀派的理論,在後來被安薩里及伊本伽馬進一步闡述,從而為阿拉伯國家分裂下形成的各個蘇丹統治者作辯護,希望轉過來,各國的蘇丹會熱心地推動伊斯蘭教的發展。

無論如何,他們都沒有放棄一貫的信仰:真主是世界的主宰,穆罕默德是人類的先知,真主的使者;而伊斯蘭教法則體現了真主的意志。这就是馬韋爾迪将宗教与政治结合的一个理论。

有一位對回教有深入研究的學者Dr. Patricia Martinez以“馬來西亞的回教國”:分析新聞部小冊子“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為題,提出許多人對國家的未來表示關注,包括會否修憲以加強回教國的立論?

作者的文章刊於2001年的Malaysakini电子报中詳述了馬韋爾迪的思想和學說的另一面,並指出其保守的成份。而且某些言論對非回教徒顯得強硬。因而擔心馬韋爾迪的學說會進一步被強化,以致影響了非回教徒的地位。

她的质疑,引起了广泛的回应,与马来西亚政府收回小册子不无关系。

回教國由熱趨冷
撇开学说之争议,我们有必要探讨为何马来西亚会“突然”在911后宣布已是一个“回教国”,而在过去是未曾提过的?这与宗教结合了政治斗争是分不开的。

首先,当马来亚联合邦于1957年立国时,宪法中阐明回教是官方的宗教,即在官方的礼仪以回教为准则;同时宪法也确定马来人的身份必须是回教徒。如果是被列为马来人的话,则可以享有宪法中规定的特别地位。即使在1963年扩大成为马来西亚联邦时,也把原有的马来亚宪法的条文搬入马来西亚宪法内(按马来西亚即指原有的马来亚联合邦加上东马的沙巴州和砂拉越州)。宪法条文虽有补充,但精神不变。

这意味着,马来西亚从一开始,就是继承英殖民地政府的一切遗产,包括宪法在内。虽然回教有明文规定其官方地位,但仍被视为“世俗国”(Seular State)。一向以来,马来西亚各民族人民都没有感觉有任何不妥,全民以宪法中的三权分立为立国基础。

转入80年代,马来西亚开始积极推动回教化运动。于是回教法庭的权力也相应扩大,虽然只是针对回教徒审案,到了1988年更通过修宪规定联邦法院(民俗的)不得干预回教法庭,强化了回教的价值和地位。在实质上,马来西亚变成“一国两制”(两种法律并存)。不仅于此,马来西亚在行政上也全面回教化;女性流行裹头巾;而且回教也与马来民族挂钩,形成宗教与种族结合的政策十分突显。马来人的特别地位也变成特权,享有各种优惠,进一步深化1971年即开始推行的新经济政策。为了扶持马来人在各个领域的地位,一系列的优惠马来人政策纷纷出笼,也就有了土著与非土著(非马来人,非回教徒)之分。

1998年,马来西亚正副首相(马哈迪与安华失和,后者被革职且投入监狱)矛盾激化,使到本来两位一体推动回教复兴运动的领袖分道扬镳而造成回教徒的分裂。这种分裂强烈地反映在执政的国阵(骨干是巫统)与反对党在1999年的大选争夺主导权。反对党方面主要是指回教党借安华事件而壮大起来。虽然安华(当时身系囹圄)领导的国民公正党也有小斩获,但回教党却跃居成为两个州(吉兰丹及登嘉楼)的执政党,且拥有27名国会议员,成为反对党的龙头老大。

如果以巫统和回教党对垒的议席作分析,则前者赢31席(占53.4%),后者赢27席(占46.6%)。首次出现两党之间的势均力敌。

由于回教党获得空前的胜利,也就高举以宗教作为斗争的旗帜,不断向执政的巫统施压,以成立一个“回教国”。因为在回教党看来,巫统的回教化运动不等于“回教国”的落实。

在备受压力下,为争取回教徒的支持,导致首相马哈迪宣布马来西亚已是一个“回教国”。但两者之间的斗争并不因此停息,反而越演越烈。可以这么说,宗教至上已在千禧年后成为两大马来政党的斗争焦点。它涉及的政治层面更是令非回教徒難以適從,种族的分化也越发明显。

2003年,马哈迪退休,换上阿都拉(Abdullah Ahmad Badawi)当上第五任首相,并没有停止“回教国”的争议。回教党继续要求落实真正回教国的目标;反指巫统的回教国是做做样子,未以古兰经凌驾宪法之上。

正因为回教党对“回教国”锲而不舍,给刚上台的首相一个反扑的机会。他挟着清明的形象,推出“现代文明的回教”(Islam Hadhari),以抗拒回教党的“回到古兰经”的理念。终于在2004年的大选一举挫败回教党的“逼宫”。

取得辉煌胜利的国阵(以巫统为主导,共14个成员党),也使到巫统巩固了其政治上的绝对优势地位,霸权的心态油然而生。虽然阿都拉首相未表现出高傲的一面,且提出“不是为我工作,而是与我工作”的口号,但巫统党内的一些领袖和新崛起的一代在言行中变得傲慢与自負,甚至不把其他成员党放在眼里。

抑有进者,长期执政的国阵也被指容忍贪污、朋党、滥权事件继续恶化未有受到抑制;更借政治强势将回教提升到政治的平台,对其它宗教也有一定的限制。这正给了回教党一个反击的机会,因为回教党宣称回教教义是不容贪赃枉法的,更不容对非回教徒采取敌视。然而执政的巫统则掉以轻心,并不认为回教党会有大作为。

回教党在现实中不得不承认它难以巫统分庭抗礼,但牵动回教党命运的安华自2004年大选半年后出狱以来,就不以为然。他认定反对党有机会卷土重来,因而从2006开始,便马不停蹄到处演讲和活动,更促成反对党的团结与合作,以向强大的国阵抗衡。

为了取信于非回教徒,安华成功地劝请回教党不要再打回教国牌,以致后者转而提出“福利国”的愿景。虽然在回教党看来,福利国有回教国的理念,但不以宗教挂帅,在非回教徒看来是可以被接受的。

反之,执政的巫统却滑进回教化的轨道。2007年7月副首相纳吉(Najib bin Abdul Razak)公开重申“马来西亚是个回教国。它从来就不是一个世俗国”,引起了轩然风波。虽然他是重复马哈迪说过的话,但他的不厌其烦地挑动非回教徒的神经腺也给政府带来一定的伤害。

他的伤害是双重性。其一是他使到巫统更加的强化其宗教色彩;其二是将宗教与种族划上等号,造成非回教徒感到百般滋味在心頭。新加坡《联合早报》的社论(2007年7月21日)这样说:“纳吉的宣示可能是不祥的预兆,它可能是伤人也伤己,极可能失去它们多元种族的支持;最终可能助长回教极端主义势力的扩大。”

社论更说:“任何伤害建国善果言行,最终也将伤害这个国家和本区域,这是我们不能不关注的。”
由于执政的巫统比起回教党更高姿态的谈论回教国,已把原来属于回教党“专利”的论调倒转过来,那是因为宗教已被全面的政治化,成为政治斗争的一个重要筹码。

但在另一方面,回教党在吸取教训后,已比较低调谈论回教国。虽然它不曾放弃这是立党的基石。这主要是安华在审时度势后,发觉新的格局即将涌现,有效地忠告回教党不要再把宗教斗争放在第一位,而是要把反贪扫黑当成首要任务,以争取各民族人民认同反对党的斗争口号,同时也能收反击巫统鼓吹宗教至高论。

果然在2008年3月8日的大选,整个形势为之一转。安华领导的反对党阵线在大选中脱颖而出,共赢得5个州的州政权(马来西亚共有13个州),也在国会拥有超过1/3的席位(82席对执政党的140席),创造历史新高点。

顺着反对党扬眉吐气,安华也在大选过后的一个星期内,即刻宣布组成“人民联盟”(Pakatan Rakyat),以抗衡巫统领导的国阵,形成两个阵线的对峙。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而认定两线制(Two Parties System)已经降临,因为马来西亚的政局不断地在变化,很可能又有一个大洗牌。

无论如何,在新的政治格局下,出现了新的政治思维和新的方略。最明显地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 “人民联盟”不再重申“回教国”的立场,执政的国阵也不再高调重申“回教国”。巫統元老东姑拉沙里(Tengku Razaleigh)(在1987年曾與馬哈迪爭首相位不果)也首次開腔不以爲馬來西亞適合建立回教囯。他说,在巫统党章内,没有条文阐明要建回教国(见《星洲日报》,2008年5月11日)。双方显然意识到这个口号和理念仍不适合多元种族的马来西亚社会,而且已不认为继续成为政治斗争的基调。

2. “人民联盟”第一次提出“人民主权”(Ketuanan Rakyat),而不再沿用执政党长期以来引用的“马来主权”(Ketuanan Melayu)的旗号。也就是说,“人民联盟”认为“马来主权”是附属于“人民主权”之内的。在照顾马来人利益的同时,也照顾其它民族的利益。

在安华的演绎下,他让马来西亚人对新的理念耳目一新而有了崭新的感觉。如果我们不善忘的话,在60年代当新加坡还是马来西亚一部分时(新加坡在1963年9月16日加入马来西亚而在1965年8月9日退出马来西亚成为独立国),李光耀便提出“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口号,但不被巫统所接受。这个理念后来被新成立的民主行动党继承下去,成为斗争的理念。

另一方面,其它的政党如民政党的“马来西亚人”的口号及人民进步党的“马来西亚属于全民”的口号也是冲着“马来主权”的口号而来。

换句话说,几乎所有非回教徒都认定马来西亚不应属于一个特定的民族,而是属于大家的。这也正符合安华在当朝时提出的口号:“我们都是一家人”。

在安华下野又再卷土重来后,他明确地提出“人民主权”的口号,在某种程度上,与不高唱“回教国”是属于政治新觉醒的一个重要起步。

3. 巧合的是,在2008年5月8日,马来西亚槟城州回教法庭判决华裔妇女陈燕芳(回教名Siti Fatimah)脱离回教的申请成功,是为首宗活人脱教的实例。在这之前,虽也有人申请脱教,但不成功。因为在回教看来,一旦皈依回教,便无“叛教”的可能。森美兰州更有法律明禁回教徒脱教。这宗案件,也意味着回教法庭开始用新视角判案。

虽然我们不能否认马来西亚仍存在种族和宗教上的隔阂,但今天看来强调单一性的治国方针已不符合潮流和国情,有必要顺民意而改弦易辙。

从政治的演变到伊斯兰教的回归到回教徒的生活,已浮现了马来西亚正在酝酿新的政治理論,称之为政治分水岭也恰当地表现出马来西亚不再自我设陷,而是准备用新的思维再一次融入国际社会中。

虽然马来西亚深受回教復興运动的影响与冲击,但若對政體之重大和實質的改變都是不可取和不現實的。馬來西亞式的“回教國” 理念應適可而止,千萬不要掉入學派之爭或因政治利益而打亂現有的秩序。與其讓它成為一個鬥爭的目標,不如讓它演繹成一個政黨之間的理論爭辯,或交給回教學者來闡釋宗教觀點,只限在穆斯林社會,不讓它困擾其他國民的生活而不知所措!

至為主要的一點是:馬來西亞是個多元種族的社會,其他少數民族也擁有一定的權利對治國之道表達意見。如果“回教國”內不允許非回教徒表達立國立政立法的意見,那是對民主的限制与讽刺。就此而言,確保政憲上的“世俗性”是最能符合多元社會的需求和願望。

(初稿于2002年1月28日
補充于2008年5月15日)

主要参考书目:
1. (叙利亚)穆士法格.贝尼.穆尔加著《简明伊斯兰世界百科全书》,旅游教育出版社,1991年
2. 任继愈之编《宗教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
3. 王怀德 郭宝华著《伊斯兰教史》,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
4. 金宜久 吴云贵著《伊斯兰与国际热点》,东方出版社,2001年
5. 王新中 翼开运著《中东国家通史伊朗卷》,商务印书馆出版,2002年
6. 吴云贵 周燮潘著《近现代伊斯兰教思潮与运动》,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
7. 陈嘉厚主编《现代伊斯兰主义》,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
8. 杨灏诚 朱秉民主编《当代中东热点问题的历史探索》— 宗教与世俗,人民出版社,2000年
9. 张秉民著《近代伊斯兰思潮》,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
10.张文光著《三角关系—大马宗教自由法律浅析》,雪兰莪中华大会堂,1990年
11.商裔著《一个人的抵抗—萨达姆、海珊和他的大一统阿拉伯帝国之梦》,帝国文化出版社,2003年
12.谢诗坚著《血腥风暴—以巴千年恩怨》,谢诗坚出版,2003年
13.《Malay Politics in Malaysia》— A study of UMNO & PAS by John Fuston, Published by 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Asia) Ltd., 1980
14.《Anwar Ibrahim》resolute in Leadership by J.Victor Morais, Published by Arenabuku Sdn. Bhd. K.L, 1983
15.《Malaysia Politics Under Mahathir》by R.S Milne and Diane K. Mauzy. Published by Routledge London, 1999
16.《The Taliban War & Religion in Afqhanistan》 by Peter Marsden, Published by Zed Books Ltd. London, New York,2002
17..《Holy War》Inside the secret world of Osama bin Laden, by Peter L.Bergen, Published by The Free Press, New York, London, 2001

馬來西亞華人的困境和挑戰

馬來西亞的華人簡單的說是從中國到來。早在唐朝開始,就有極少數的華人往來。因此,華人也被稱為“唐人”。在公元1400年啟開的馬六甲王朝,經有少數華人定居,他們在較後形成了“峇峇與娘惹”的社會,他們是轉型的華人。他們的思想有異于中國人,但傳統習俗有所保留。
即使在1511年葡萄牙佔領了馬六甲,並在後來存在一個葡萄牙村,也沒有改變華人的特徵。

於1641年時,荷蘭把葡萄牙趕走,佔領了馬六甲,至今荷蘭建築物仍然可見。由此可見,馬六甲代表外來勢力的入侵過程,而英國人於1824年與荷蘭進行交換條件,即把印尼明古連給予荷蘭,而荷蘭則把馬六甲交予英人。其實,英人是更早在檳城登陸(1786年),從此華人開始大規模南來。1819年英人萊佛士開闢新加坡,吸引更多華人移居。1824年,英人把檳城,馬六甲及新加坡合組成海峽殖民地,由英人直接管轄,當時尚未統治馬來半島。

馬來半島由各州蘇丹統管,但是霹靂州打開了缺口讓英人進來。導火線是華人(華人南來後,分幫立派的傳統,從過去到現在改變不大)在邦咯發生了海山與義興私會黨決斗的事件。當時私會黨也被稱著“公司”,說合法或非法也可,因為英人沒有干預。流血事件後,在1874年英人與霹靂酋長及私會黨領袖分別簽訂了邦咯條約,讓英國勢力走進入霹靂州,再走遍整個半島。他們也有所保留,即馬來半島各州屬,蘇丹是宗教首長,宗教及習俗權利全歸蘇丹,英人則是在政治及行政上行使全部的權力,對宗教事務不加聞問。

(一)中國革命的影響

今天,我們面對問題是有歷史根源的。當時華人祖先南來,根本沒有想到建立一個馬來西亞國家的觀念,漂洋過海是為了謀生,介入私會黨,公司及鄉會是為了生存,發展及鞏固自己的地盤。這些事跡從過去歷史一直走到今天。在1911年,孫中山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滿清政府。在之前,孫中山有在大馬活動,要求華人支持。但支持的人有限,只有一批人熱烈響應。更早一點的是康有為(1895年)的到來,形成了與孫中山的斗爭。因為康有為屬保皇黨,希望清朝不要滅亡但要革新。而孫中山則認為清朝一定要被推翻才能建立新制。于是保皇黨與革命黨展開了斗爭,形成了兩大派系。這兩個派系,對馬來西亞最大的貢獻是在興學辦校,開創報業,才有今天的成就與貢獻。

不過激起華人最大的凝結力量是在1937年,77瀘溝橋事件發生後的中國全面抗日,引發了新加坡及馬來亞華人展開了賑濟籌款抗日運動,也有一些馬來亞的年輕華人,回到中國參加抗日活動,形成了革命的壯舉。馬來亞華人會有革命思潮,主要是日本侵略中國的結果。中國共產黨成立在1921年,而馬來亞共產黨成立在1930年,相差不太遠。馬共成立時,英國人雖不支持,在初期也不大重視,只要沒有直接對英國統治構成威脅,否則就會採取行動對付。既然馬共當時是支持中國革命,馬共的存在就被容忍。可是這樣一來,中國掀起了反日的浪潮時,也把革命的種子植根在馬來亞的土地上。霹靂州曾也是馬共革命的主要根基地,那時我們看到華人開始有了政治的醒覺及政治運動,還沒有立國的觀念,而是到後期,就想到這方面,可能需要建立一個馬來亞的國家。這口號不引起大眾關注;因為絕大部份華人在這里謀生,將來準備回國,也就是落葉歸根。

不幸的是,歷史改變了一切,1942年日本侵略馬來亞,新加坡及印尼,整個情況起了很大的變化。日本蝗軍一路南下,馬新陷入3年8個月悲痛日子。老一輩人都知道,日本統治下,馬來亞華人怎樣過著悲慘的生活,主要是日本認為凡是華人可能是抗日份子或共產黨或共黨同情份子,他們把這兩個結合起來,造成華人受到殘酷的折磨。馬共的抗日軍也就轉與英國結成一道,反擊日本的殘暴統治。

到了1945年,日本投降,馬共沒有因此坐大,他們沒有在馬來亞行使一個行政權。在很短的時間內,英軍就回來了。英國人巧妙地勸服抗日軍繳械,然後給一筆遣散費;甚至封賜勳銜給馬共領導人。從而削弱抗日軍的力量。英人于是重新建立殖民地統治,而且要比以前更直接統治馬來亞。矛頭自然對準馬共,甚至不希望它的存在。

為了打擊馬共,英國在1948年宣佈緊急狀態,把馬共列為非法組織,迫使馬共走進森林。這種革命運動因而轉入地下。

進一步,英國殖民政府把華人與馬共切開,因此有了新村之設。今天我們仍留有許多“華人新
村”,就是英國人給我們留下的歷史“痕跡”。

另一方面,英國人發明了“恐怖份子”字眼,用來形容馬共,以在心理上使人民產生對馬共的恐懼,目的是要人民遠離“恐怖份子”,進而孤立馬共。

英國的這一戰略的“奏效”,正好被今日的美國拿來應用。尤其是在2001年“911事件”後,美國人用這個字眼“恐怖份子”來形容走極端主義的原教旨主義集團,特別針對在阿富汗境內的奧沙馬賓拉登的阿蓋達組織與塔利班政權。這樣一來,回教國家也就不得不與“恐怖份子”劃清界線,美國的孤立政策有了“立竿見影”之效,阿富汗在數個月後被大批聯軍攻入一舉剷除了奧沙馬及塔利班政權。

接著在今年3月,美國也用同樣的戰略拿下伊拉克。“恐怖份子”如同“仙丹靈葯”,給了美國一個大舉反擊的理由。

英國當年使用的“恐怖份子”對付馬共和今日美國使用“邪惡軸心”對付伊拉克是同出一轍的。
話說回馬來西亞。1955年轟動一時的華玲談判,是行將領導獨立的聯盟政府與馬共的直接交鋒。談判宣告失敗,馬共繼續地下活動。但在另一方面,左派政團隨著浮現而與聯盟政府進行正面較量。

(二)戰後華人身份轉變

它的歷史背景是這樣的:

1945年,英國重回馬來亞時,是由英國工黨執政。它具有民主社會主義的色彩,提出一個新的政體,即馬來亞同盟政體(MALAYA UNION),但仍直接由英國統治。可惜華人沒有珍惜這個時刻,馬來亞當時公開活動的“馬來亞民主黨”,總部設在新加坡,由受英文教育人士成立,他們針對MALAYA UNION提出了要這樣及那樣的要求,而本身的勢力有限,不被英國接納;馬共也沒有扮演好憲制斗爭的角色,他們認為如果接受了馬來亞同盟,就等於接受英國直接統治。

相反的,馬來人非常靈敏作出反應,拿督翁在1946年就召集了馬來人的團結大會,抗議馬來亞同盟的成立,聲稱對馬來人于利,不要這樣的東西,整個社會便動了起來。柔佛是繼霹靂之後,是馬來人最強的政治基地之一,巫統乃告應運而生。當他們動了起來後,英國感覺到這股勢力相當強大,而且這股勢力是反共的,比較符合英國人的想法;反之英國人對華人有戒心,認為華人是接近中國的,在有意無意中把華人排在政治主流之外。

接著拿督翁就率領了巫統連同各州蘇丹與英國談判,由他們決定馬來亞的未來政治命運。那時有華人反對,認為不可把華人忘記及擱置在一旁,此較有聲望是來自馬六甲的陳禎祿,他又聯同其他人組成了泛馬來亞行動理事會表達意願。他認為華人與其他種族也應該參與,可是這聲音不夠大。結果巫統,蘇丹與英國,決定了我們時至今日的命運。

1948年2月正式宣佈的“馬來亞聯合邦協定”,取代“馬來亞同盟”政制,後來成為馬來亞憲法的藍本。這就是說,馬來亞聯合邦協定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因為在整個回教世界歷史中,只有馬來亞是一個非常獨特的國家。在協定中對馬來人下了定義,除了必須是奉行馬來習俗及講馬來語外,也必須是回教徒才能夠稱為馬來人。如果是馬來人在協定中就保有特權。從那時起,所有的馬來人,必定是回教徒。在1948年後馬來亞的馬來人一出世就是回教徒,這在全世界是獨一無二的。全世界連沙地阿拉伯,土耳其,埃及,都沒有說一出世就是回教徒,可以選擇其他宗教。到了1957年,馬來亞獨立後的馬來亞憲法,就是今天馬來西亞憲法,土著與非土著之分,是在那時接受下來的。

(三)馬華公會的變化

至于馬華公會,它是在1949年成立,剛好是英國宣佈馬來亞進入緊急狀態後的翌年。華人被趕進新村,面對不可測知的未來。

馬華從那時候起,領導人是一批受英文教育或稱為精英的“峇峇”,陳禎祿是代表性的人物(只有今天才看到新的局面出現),繼陳禎祿之後的林蒼祐也是一樣,到陳修信也沒改變,整個馬華社會由他們掌握我們的命運。今日華人面對很多問題,也許一小部份因素是因為他們不能完全理解外來華人移民的心態,也不能理解什麼是中華文化,致使很多問題造成多方面的矛盾。

其他華人政黨的發展,比如民政,林蒼祐到林敬益都是受英文教育的。行動黨也不例外,從蒂凡那到林吉祥也是英文教育源流出身的。在一個特定的時期,整個峇峇社會似乎控制了我們整個華人社會的政黨,我們的命運就是給這些精英操控著。但是華社也有一些特色,從中突破了傳統。今天我們看到馬華公會有一些新的轉變,從陳群川到林良實是受英文教育。但到了黃家定及陳廣才,他們已具有華教背景。我們看到馬華的轉型終於能夠接受華文教育的人來領導。這在過去連想都不要想,不可能有這麼一回事。

民政黨也許會走向郭洙鎮及許子根的年代,由華文背景的人來控制。另外民主行動黨也在轉變,華文教育背景的人慢慢從中浮現出來。他們這一批新的精英也許能更好的明解華人社會的需求等。不過在過去漫長的轉型過程中,馬來亞乃至馬來西亞發生的變化是大家都看得到的,華人的政治權力逐漸被邊緣化。

先說1957年獨立時,新加坡被割出來,不能成為馬來亞聯合邦的一部份。第一是新加坡華人太多,加入馬來亞,華人人數將佔大多數。第二雖然檳城與馬六甲華人是比較多,但是加起來也多不過馬來人。在當時我們的華人佔人口37.5%,畢竟還是少數。當然這個數目也不是很少的少數,到了1959年時,馬來亞快要大選了,馬華公會便在1957年鼓勵華人踴躍登記為選民,條件首先要成為公民。運動開展以後,有一百萬華人成為公民,不能再視中國是華人的祖國了。

到了1958年,林蒼祐成為馬華公會總會長後,要求巫統給馬華三份之一的代表權,主因是憲法的修改,必須要超過2/3代表支持。如果要修改憲法,少數代表權應受徵詢。可是他提出的要求並不能得到很好的回應。他認為如果沒有三份之一代表權,重要課題可以不用與馬華商量,馬華便靠邊站了,問題關鍵就在這里。

當林蒼祐提了這個要求後,就與東姑阿都拉曼起了爭斗。前面提過,華人是很容易分幫立派的,喜歡做英雄及爭出頭,馬華公會也無例外,陷入黨爭,,導致林蒼祐的失敗。意味著華人三份之一的代表權也沒有了。當馬華公會不再爭取三份之一的發言權時,華人就減少了力爭權益的機會。

換句話說,剛剛獨立我們得自我妥協了,後來很多事情的發展,華人一直無法改變局面。為何華人會這樣呢?理由非常的簡單,五十年代是民族主義風起雲湧的年代,左派革命浪潮排山倒海而來,不講求種族之分,強調主義理想。英國不要左派的革命浪潮沖擊進來,利用保守的華人抗拒,包括馬華在內。馬華在此時也擎起了反共大旗,華人社會形成了左右派之分。當華人分裂時,華人發言權就更加少了。

由于在城市的華人政治敏感比較高,傾向了左派,以致勞工黨和社陣有機會在市議會執政,他們被認為同樣可以為華人服務,為什麼要拒絕他們呢?雖然如此,華人還是分裂的。甚至馬華公會內還分成國民黨派和峇峇派,這兩派斗爭非常激烈,陳禎祿代表峇峇社會,李孝式代表國民黨的力量,他是我國首任財政部長。後來雙方才勉強湊合在一起。既然他們都是反共的,容易溝通,馬華公會繼續採取協商的態度來應對問題。

(四)馬來西亞的成立

當1961年東姑阿都拉曼宣佈要成立馬來西亞時,他要把砂勞越,沙巴及新加坡和汶萊納入其中。英國認為正值非洲及亞洲國家獨立運動席捲全球,只要能保住英國的經濟利益,你們去獨立吧!當時這種想法,主要考慮新加坡加進來後,沒有把砂、沙概括在內,華人就超越了馬來人。有必要要把砂、沙加進來,以保持種族比例的現況。

1963年馬來西亞的成立,象徵著巫統的勢力從馬來半島擴張到東馬,也顯示了聯合政府把政治權力伸延到整個馬來西亞的範圍,包括新加坡在內。不巧的是,新加坡由另外一個稱為人民行動黨的執政,不能與巫統及聯盟協調。人民行動黨的李光耀,當時提出一個口號“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與聯盟針鋒相對。最後導致新加坡退出了馬來西亞(1965年),變成沒有發言權,他們又回到原來的地方。

此外,有不少華人有左派思想的,反對馬來西亞的成立,宣稱不承認馬來西亞。整個華社非但不能整合,而且政府與反對黨斗爭進一步惡化。此外政府提出了國語法案,引起了華社很大的強烈反應,認為這樣一來華文就沒有前途了,激發一些團體,尤其是董教總籌組獨立大學。馬華夾在其中,不知如何應付?這邊有國語法案壓住馬華,那邊有民間獨大事件也壓住馬華,馬華成了夾心人,兩頭不到岸。因此在1968年時陳修信在沒有更好選擇下,急中生變,邀請了黃麗松教授,幫忙策劃拉曼學院的成立。1968年拉曼學院的誕生,是馬華署理會長許啟謨提出的想法。他說,馬華要面對華教的壓力及尖銳的批評,只好成立拉曼學院頂住他們。可以說拉曼學院是政治斗爭下的產物。意料之外的是很多華人子弟從中受惠,急事有時會成為好事的。

雖然如此,馬華公會還是頂不了狂瀾沖擊。1969年大選馬華公會蒙受非常慘重的失敗,是馬來西亞政治的分水嶺,也是馬華政治再一次倒退的開始。1969年大選之後,表面上看起來,華人的抗議票成功的向政府表達重要的意願。詎料513事件發生了,華人首當其沖。華人對突如其來的突變,也不知如何應對。

(五)五一三是政局分水嶺

國家再一次進入緊急狀態。國家行動理事會成立,一條條法令和施政被通過,包括新經濟政策。華人在整個經濟領域上開始面對非常嚴重的考驗。雖然在1971年重開國會,恢復民主。可是我們看到整個國家的局面,政治和經濟已是大不相同了。當時巫統主席,也就是首相敦阿都拉薩,提出明確的概念:這個國家的政府就是巫統,巫統就是政府,國家是“以黨治國”。雖然執政的是聯盟政府及後擴大成國陣政府,但是不要忘記他已明確提出了由巫統來決定國家的命運。敦拉薩把民政黨、人民進步黨,砂勞越人聯黨及回教黨帶進國陣。整個國家似乎已無反對的力量,比較顯著的反對黨僅剩民主行動黨。馬華公會的地位,不再是聯盟,即巫統,馬華,國大黨的三分天下,而是十多分的天下。一黨獨大的局面就從1970年成形。

無疑的,敦拉薩的高瞻遠矚,促使他在1974年大膽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也是很重大的轉變。當時中國還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年代。1972年。毛澤東為何接見美國總統尼克遜?因為美國給中國非常重要的情報。美國從衛星上拍攝到蘇聯調動百萬大軍,企圖要攻打新彊或內蒙古。美國政府順水人情將情況告知中國政府,中國頓然感覺到蘇聯的威脅此美國要大。毛澤東馬上說,請美國來談建交,這就是中美解凍的秘聞。

隨著這個消息傳開來後,敦阿都拉薩打鐵趁熱,因為他認為如果與中國建交,可以說服馬來西亞的華人包括左派華人支持國陣,不必一味仰靠華人政黨爭取華人票。終于得償夙願,國陣取得輝煌的勝利。這種高明的策略,用意在于表明他對華人沒有敵意,進而可以接受由他領導的國陣。政治新局由茲開展。

自此而後,巫統的力量不斷壯大。敦拉薩在1976年逝世之前,他選了胡先翁接任首相。胡先翁父親是拿督翁,其兒子是希山慕汀,就是現任巫青團團長。他們家族具有土耳其後裔的血統。土耳其是一個非常開明的回教國,婦女不披頭巾,是個世俗憲法的國家,而胡先翁仿效土耳其的世俗治國方式,果斷開除了回教黨,為了國家前途他克制了回教黨的壯大,並於1978年大選中取得勝利。1981年胡先翁退休,由馬哈迪接任首相職,先是強調純粹的馬來文為唯一的教學媒介語(但保留華小特徵)。21年後,才覺得不對勁。因為這個結果導致許多馬來人走向宗教,不得不把英語注入教育體系內,提倡數理科用英文教學,來減少馬來人走向宗教狂熱。

(六)回教化運動興起

此外,他也於1982年,把回教青年組織(ABIM)的領導人安華引入巫統,形成一股新的力量。回教黨被迫靠邊站,不能有所發展。畢竟當年輕人都進入ABIM時,你要收服馬來人,就得把整個馬來民族凝聚起來,首先必須把安華拉了進來。1982年,安華參加了巫統選舉勝利後成為部長,從此平步青雲。回教化措施也跟著強化。

因此我們看到1981年後,國家回教化運動走得很快。今天,全部政府行政都已經回教化。意料之外的,馬哈迪在1998年看到與安華在理念上有很大的差別,而揮刀斬馬謖,引起許多的後遺症。“烈火英熄”增添變數。但不變在華人,而變在馬來社會。1999年大選,回教黨突然冒了起來,應要感謝安華的烈火英熄運動,今日丁加奴州務大臣哈迪阿旺是安華的學弟。致使馬哈迪在對付安華初時有困難,主因是安華的回教背景強烈。過後,安華也轉型,轉而成立公正黨。公正黨在情在理不能與回教黨起對立,而事實上,安華支持力量不是來自華社,最大力量來自馬來社會。所以回教黨的壯大會增加它們的談判籌碼。

當我們看到馬哈迪行將退休與阿都拉巴達威準備上台,已使到馬來社會晉入一個新的階段。只要安華效應不消失,安華因素仍在巫統內,變數是存在的。馬來西亞在馬哈迪退休後由阿都拉擔任,但阿都拉之後,又是誰接班呢?也是未知數。我看到一個可能的情況,歷史是不斷重寫,從拿督翁到東姑拉沙里到安華,最後整個馬來民族,回教運動將扮演重要的角色。因為回教是不能與政治和民族分開的。當整個馬來民族,文化和政治都捏在一起時,誰能成一方英雄便能駕馭所有的政治權力。這是今天馬來西亞的寫照。

911事件的發生,基本上在某種程度上打擊了回教極端運動,馬來西亞也有一股狂熱宗教力量從中崛起。面對著神權主義,或者是回教國的進一步加深的壓力,我們要怎樣面對今天的局面呢?馬來西亞目前,是在世俗與回教之間擺動。那麼我們要怎樣促成宗教置于政治之外,讓憲法繼續維持現狀,而不是以宗教治國?華人應可發揮較為重要的影響力,至于如何發揮,可是目前華人面臨的新困境和最大的挑戰!

(這是本文作者于2004年應怡保十一華團之邀,在座談會上的講話,經重新整理後成此文。)

文明衝突論的爭議

(一) 政治霸權是導因

美國者亨廷頓教授的“文明衝突論”不但值得深思,而且有必要展開辯論,因為作者發現在1993年後,世界陷入極度的不安,雖然是區域性的,但也與文明不無關係。其中包括南斯拉夫解體後,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耶(簡稱波黑)內部引發的種族內戰,導致這兩個區域的穆斯林族受到塞爾維亞族的欺壓,引發穆斯林國家的不滿。維也納的人權會議上,美國領導的西方與東方的衝突,後者不同意“西方文明的全球主義論”。中國被指責供應導彈配件給巴基斯坦,造成美國對中國採取軍事上的制裁行動;再加上中國對核武的試炸及北韓拒絕參與美國調查其核武設備內情。也造成雙方的裂痕,美國對伊朗和伊拉克採取圍困的政策,還有海灣戰爭中的美國嚴懲伊拉克;美國把蘇丹列為包庇恐怖份子的國家,意圖向美國發動恐怖戰爭,拉長回教國家與美國的距離。

凡此種種,無一不與美國有關,充份地說明了在冷戰後的世界大小事幾乎都離不開美國的影子,也無形中塑造了美國即是西方文明的代表,只要是衝著美國而來的即是對西方文明的挑戰,或者說是對西方文明的侵犯。

正因為這樣,在911事件後,美國人更加相信這是一場文明衝突的開始,而且已經發生,因此有些人敏感的反應是把矛頭指向回教文明,且對穆斯林帶有偏見。他們一攬子不分青紅皂白“判定”是回教文明對西方文明的反擊,而未加以分析其前因後果。

所幸美國在聯合國的壓力下,很快把911事件圈定為狂熱的極端主義份子所作所為,雖然這些人是回教徒,但回教世界並沒有授權他們使用回教的名義開展恐怖行動。

這裡頭牽涉及回教世界中的“原教旨主義”在自作詮釋伊斯蘭教。安華依布拉欣把這種恐怖行動形容為對伊斯蘭教的“騎劫”。

如今情況越發明顯地使人看到是極端的原教旨主義向世界和平發難。它的源頭就在阿富汗內的塔勒班政權和伴之而形成的奧沙馬賓拉登的“基地”al-Queda組織在阿富汗大搞恐怖活動訓練營。結果給美國找到一個很好的理由向阿富汗採取軍事行動。目標是要消滅塔勒班政權和剷除奧沙馬及其恐怖組織。

當範圍縮小了,我們所看到的是一場對付恐怖主義的戰爭,而不是一場文明的差異的戰爭。

著名回教學者法力諾(Farish A. Noor)就針對亨廷頓的立論作出嚴正的駁斥。他認為亨廷頓的理論過於簡化文明所涵蓋的大範圍,因為回教文明和西方文明早就進行交流和融合。沒有回教文明作出的貢獻,西方文明不可能有今日的成就;相反的,回教文明的發展也離不開西方文明,所謂文明的衝突是不可能發生的。他認為亨廷頓所代表的西方意識是具有不良的意圖,有意將世界劃分為東西方,並讓它們隔離。同時用地理政治的劃分,以使西方和回教世界對立。

作者也認為亨廷頓與其用文化的角度分析國際事務,不如正本清源地揭開問題的本質。這正是亨廷頓所沒有做到的。

另一方面,著名歷史學家王賡武教授在911事件後,也針對亨廷頓學說再度被一些學者“炒 ”熱提出他的看法:難道現在我們正面對基督文明與回教文明的衝突,而迫使“儒家文明 ”需要選擇站到那一邊?他指出,亨廷頓的立論是具有誤導性的,更甚者製造某些擔心“回教文明”會與“儒家文明”相結合。

王賡武不否認基督教與回教在現代的社會有不同的走向,尤其是在世俗方面。

基督教初期也是極力反對,最終不得不接受政教分家,以致在後來所有帶有基督教背景的國家,都走向世俗主義。

但在回教世界中,這條路並不易走,儘管有傑出的回教學者及科學家極立指出應以世俗作為現代世界的基礎。

儒家學說中帶有的佛教,也沒有拒絕世俗主義,但它的世俗化與歐洲有所不同。

但世界走向世俗化的結果,並未達成預期的效果,超級大國的霸權政治引爆了兩次的世界大戰,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時間內,世俗主義的政治導致了美蘇兩個超級大國的鬥爭(稱之為冷戰),即使是在冷戰之後,世俗下標誌著資本主義的勝利,但也暴露了其缺點。這使到古老的宗教和宗教的復興開始抬頭。

雖然,王賡武教授不認為分化的世俗主義不容易受到挑戰,但讓宗教回復古代的地位也不是辦法,當務之急是客觀的重新檢討現代世俗主義的弱點根源,也就是要注意其在精神領域的不足之處。

從兩篇文章中,我們得到一個啟示是,現代世界發生的衝突不是文明矛盾所造成的,而是世俗主義中出現了霸權政治對世界的控制和自我為中心,無視其他受壓迫者的不滿,一直要強行推行既定的西方主導世界的經濟一體化的目標,卻又沒有給大多數國家和人類帶來幸福,相反的落後的國家越發貧困,而成為被大國犧牲的一群。

這種通過世俗主義所開展的政治霸權文化,並不被西方以外的國家承認為西方文明或現代文明應有的內涵,而是冷戰後的另一個形式的霸權主義,給了宗教狂熱份子一個機會進行反撲和反擊。這一小撮人當然也不代表東方文明或回教文明,因此911事件不能馬上定論為文明衝突的結果,恰恰相反,美國在痛打塔勒班及奧沙馬後,也要反省一下它的霸氣足以破壞了西方文明所創造的世界,甚至對現代文明的進展發生相當巨大的負面作用。在美國誇躍自身的西方文明的同時,也要重視其他文明存在和發展的價值,不能再姑息自己或視自己是世界的“ 上帝”,可以操控一切,換言之,如果有 “文明衝突”的話,應由美國本身以身作則來消除。

(二) 回教文明帶來的衝擊

亨廷頓教授在其名著《文明的衝突》一書中用了相當多的篇幅提及回教文明和回教復興運動對西方文明的衝擊。他主要的論點放在冷戰結束後,世界所呈現的紛亂局面,雖然表面上看來是資本主義戰勝了共產主義;是美國打敗了蘇聯;是西方文明主導世界的現代化,實則在70年代就隱藏著非西方國家的暗流洶湧,其中最令人驚心動魄的是伊斯蘭教的復興運動。

他在書中這樣簡述伊斯蘭教的歷史,興起於公元七世紀,而於八世紀中葉成為統治北非洲,伊利比亞、中東、波斯(現今的伊朗)及北印度的宗教政體。接著下來,在九世紀和十世紀,伊斯蘭教與基督教之間保持安定,但到了十一世紀末葉,基督教重新控制了地中海國家,征服西西里及拿下托萊多(西班牙的一個城市),並在公元1095年開始,發動了十字軍東征(這場戰爭被稱之為基督教對伊斯蘭教的鬥爭)。但在這之後,土耳其的奧圖曼帝國異軍突起,先削弱拜佔庭帝國的力量,旋後征服巴爾幹半島,北非洲及在公元1452年佔據了君士坦丁堡。公元1529年也攻下維也納。

奧圖曼帝國是以伊斯蘭教為主導力量,過後基督教國家有所反擊,但於1683年,奧圖曼帝國又第二度征服維也納。

從伊斯蘭的誕生後,在摩爾人(Moorish)降陸西班牙算起(八世紀),直到奧斯曼帝國於十七世紀佔有維也納的近一千年內,歐洲一直受到來自伊斯蘭帝國的威脅。

不過,拿破崙於十八世紀在歐洲形成強大的軍事力量後,奧圖曼帝國已風光不再。伊斯蘭的版圖縮小,取而代之的是歐洲列強的興起,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

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後,基本上也是歐洲列強此消彼長的年代,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1945年結束),整個世界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分成東西方陣線,1990年蘇聯的瓦解,使到伊斯蘭國家又增多起來。根據統計由1757年到1919年,92個穆斯林佔多數的地區被非穆斯林政府管制(即被列強佔有)。但在1995年,這92個地區中,已有69個再度成為穆斯林統治的地區。而在69個地區中,45個成為穆斯林佔大多數的獨立國家。

作者也用大量的數字指出穆斯林人口的急速成長是非常驚人的,如今已有超過12億。同時他也發現到中東國家更加的回教化,且在70年代掀起伊斯蘭的復興運動,幾乎排山倒海而來,迫使一些實行世俗制度的國家,也不得不回教化,例如約旦、蘇丹、突尼西亞、巴基斯坦、孟加拉等甚至連在1923年即告世俗化的土耳其,也在90年代重視回教復興的無比力量。

回教的復興運動是由年輕人帶動,他們深受回教文化的影響,而對西方國家的西方文明產生質疑,他們認為解決世界問題的方案是提倡伊斯蘭教。

西方國家將這股興起的力量歸為“原教旨主義”在發難,強調通過宗教的力量來進行政治的變革。不過,這之中有溫和的原教旨主義者,也有極端的原教旨主義者。前者接受現代化來提昇宗教的力量,但所謂現代化不是純然的西方化;後者乾脆拒絕所有的西方文明,也不接受現代化,而是主張回復到中世紀的部落生活。

作者認為有下列因素導致回教與西方文明產生沖突:(1)回教人口增加後又面臨大部份的失
業,年輕的一代萌起宗教意識,給社會帶來壓力,他們也移民進入西方國家。(2)回教復興運動給予穆斯林重振信心,以確定他們的文明。(3)西方國家則努力使西方文明成為全球的價值觀,以維持軍事及經濟上的優勢,更介入回教國家的衝突,造成穆斯林的不滿。(4)共產主義的解體,使到西方和回教失去共同的敵人,轉而兩者間的威脅坐大。(5)西方與回教的增加接觸,也使到彼此對本身的特徵有了新的想法,並能比較彼此的差異。

因此,兩者之間的衝突,不是因領土的爭執,而是涵蓋文明的課題,例如核武器擴數、人權、民主、對石油的控制,移民的處理和西方的干預等。正因為這樣,今天的回教國家已很少讚揚西方的價值和制度;反之它們強調兩者文明的不同。它們視西方文明是重物質的,貪污的,頹廢的和不道德的。在穆斯林的眼中,西方的世俗主義,無宗教性的和不道德的行為比起西方的基督教更為“邪惡”。

吊詭和具有諷刺的是:在冷戰時期(1945-1990),西方將對手標籤為無神的共產主義者,但冷戰之後的文明衝突,在穆斯林眼中,其對手則是:“世俗的西方”。他們視西方是軍事的帝國主義,而西方文化是一切麻煩的根源,並由西方自行決定,衛星是用來教育阿拉伯人或向他們投擲炸彈。為此,伊斯蘭必須發展自身的武器進行防衛,擺脫對西方的依賴。

因為伊斯蘭教的復興過程中,出現極端的原教旨主義份子推行和展開恐怖的行動,招招對向美國,以致在1995年北大西洋公約機構(NATO)(以美國為主導)宣稱伊斯蘭中的極端原教旨主義者的危險性如同共產主義。克林頓政府的一位非常高級的成員形容伊斯蘭已是西方的對手。

當然作者指美國方面也認為極少數的極端份子展開的猶如戰爭的行為,是為絕大多數溫和派的穆斯林所拒絕。在這方面,作者也加以同意,但他又提出“血濃於水”的說法,似乎模糊了問題的本質。

正是基於這個偏見的觀念,作者指出原教旨主義鼓勵的戰爭已不是局限於美國情報局或國防部的工作,而是涉及不同文明的衝突。

他說,一方面,回教徒相信回教文明是至高無暇的文化;另一方面,西方人相信西方文明是普世的,且是至高地位的,如果有倒退的跡象,可運用權力將這種文明推向世界。就是這種基本因素造成回教與西方的衝突。

在這種情形下,亨廷頓建議在權力均衡的轉變下,西方為減低損失,有必要採取伸縮性的策略來調和世界,發展共同利益來轉變世界文明,庶免陷入困境。

很不幸的,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論在911事件後,又亂了步伐,似乎給了美國一個強烈的理由向一個極端的回教國家阿富汗展開猛烈的軍事行動,協調和妥協變得不可能了。

無論如何,美國還得十分克制只限在打擊和消除恐怖主義,而絕不能以為使用武力來解決所謂的《文明的衝突》,這將變成用不文明的手段來掀起《文明的衝突》。

(三) 亨廷頓的回教觀

果然不出所料,《文明的衝突》的作者亨廷頓於美國911事件後,更加相信他的《文明的衝突》論是可以成立的,而且提早爆發。

他把“文明”的意義混在政治、經濟和軍事之中,並且認定西方文明因為有了美國在過去 50年崛起成為主導力量後,難免成為其他不同文明攻擊的目標。不寧唯是,他也指出相同文明之間也存在持久的衝突,尤其是回教文明,反之西方文明間的衝突已大大減少了,甚至形成一股推動世界進展的火車頭,也就是今天我們看到的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鼓吹,正是體現了西方文明的優越性和進步性。

雖然亨廷頓沒有把“西方文明”與“現代文明”劃上等號,但美國人卻是帶有強烈的心態演繹“西方文明”即是“現代文明”;凡是抗拒和反對這種趨勢的,都被視為落後與保守的阻力。
可是西方文明之外的其他國家,就不相信也不認同美國應該獨攬“現代文明”的塑造,甚至否定西方文明的價值觀。回教復興運動在60年代冒出頭來,就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宗教的力量來抗衡西方文明的世俗主義。因為有越來越多的歷史事件足以作為例子,致使亨廷頓在1993年提出了他的“文明衝突論”,也引爆學者間激烈的辯論。

為了強化他的立論,亨廷頓於最新一期的《新聞週刊》《Newsweek》特別專輯上,以“ 回教戰爭的年代”為題的文章中開頭這樣說:“當代的世界政治是穆斯林戰爭的時代。穆斯林之間有戰爭,穆斯林與非穆斯林之間的衝突也遠比其他文明的衝突來得多。穆斯林戰爭已取代冷戰成為國際衝突下的一個主要形式。這些個暴力足以帶來文明的衝突,或發生於回教文明與西方文明間或回教文明與其他文明間。”

從中我們發現亨廷頓有稍為改變他的觀點。他在《文明的衝突》一書中,提出會發生西方文明與其他文明的衝突,而且西方世界也在冷戰後,視回教文明和中國文明為新的威脅,並擔心這兩個文明結合起來的“東方文明”會與西方文明發生直接的衝突,而未提及回教文明直接構成對其他文明的衝突。

如果是東西文明真的發生衝突,乃至因此而爆發戰爭,這個世界必然遭受毀滅性的災難。不單文明被毀掉,連人類是否生存也大有問題。

回顧一百年來,世界已發生兩次世界大戰,如果有第三次世界大戰,那麼人類將被核武器掃出地
球,世界再回到黑暗之中。這也是為甚麼人類極力阻止第三次世界大戰的發生,亨廷頓也不例外。但他卻從政治的亂世中看到危機重重,而且威脅著西方文明的進程。

例如,他用歷史事件和數字來提醒世人:(1)1980年的兩伊戰爭(即伊朗和伊拉克,俱是回教國家),造成50萬人喪生,數以萬計的人受傷,(2)與此同時,又發生蘇聯進兵阿富汗,10年的戰亂(回教國家與共產國家之戰),最終阿富汗人取得勝利是得力於美國的科技,沙地阿拉伯及美國的經濟援助及巴基斯坦提供訓練戰士和大後方之便,(3)1990年,又發生伊拉克併吞科威科之戰(兩個都是回教國家),美國及盟國插足其中,才把侵略者擊退,(4)90年代,穆斯林與非穆斯林在波斯尼亞、科索沃、馬其頓、車臣、阿塞拜疆、塔吉斯坦、克什米亞、印度、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中東、蘇丹及尼日利亞發生暴力衝突事件。來自阿富汗的聖戰份子捲入了這個衝突,也有來自世界各國的回教極端組織介入其中。

在90年代中期的種族衝突,約半數涉及回教與回教之爭或回教與非回教之爭。從1983年到 2000年的16宗國際恐怖行動中,有11宗或可能12宗是涉及回教極端份子。7個被美國劃為支持國際恐怖主義的國家中,回教國家佔了5個。從1980年到1995年,美國捲進回教國家17宗軍事行動。根據國際戰略研究機構提供的數字顯示,公元2000年發生32宗武裝衝突,超過三分之二與穆斯林有關。

因此亨廷頓說:911事件的“新戰事”不是新的事件,而是過去發生的暴力事件的持續和升級有以致之。較早時發生的恐怖事件與911比較起來,傷亡是有限的。自從1993年開始,對美國人和與美國有關的設施的攻擊,已被認為源自於奧沙馬賓拉登。911事件揭示了奧沙馬的國際恐怖主義網絡可能遍佈40個國家,擁有專才和技術,並有資源可在同一時間策劃行動。這也同時宣告穆斯林戰爭時代已來到美國本土。

亨廷頓把這些個衝突和戰爭歸之為回教復興運動的湧現,以面對現代化和全球化的戰爭。但之中衍生了極為少數的極端份子。這些人對非回教國展開恐怖主義及游擊隊戰爭。他們仇視、妒忌和不滿西方的財富、勢力和文化。一部份因素是西方帝國主義於20世紀統治了穆斯林的世界;另一部份是導因於西方的政策,包括美國在1991年採取軍事行動對付伊拉克,並持續支持以色列。

至為重要的一點是,亨廷頓認為與穆斯林有關的衝突已化整為零。它能否導致西方與回教文明的衝突和可能的其他文明的衝突嗎?這顯然是奧沙馬賓拉登的目的。他向美國發動聖戰,鼓勵殺死美國人,企圖發動穆斯林在各地開展聖戰。但他沒有成功,一方面回教世界有分裂;另一方面美國已向恐怖主義宣戰,主要目標對準奧沙馬的恐怖組織“基地” 。其他國家的政府則應付它們國內的恐怖份子。

正因為這樣,亨廷頓的結論指出,普遍的文明衝突已存在,而美國的反擊也是出自文明線上的考慮。西方國家因此團結一致。回教世界則普通上反對美國在阿富汗的軍事行動。

“911事件促成西方團結起來,但美國的反擊行動拉得越長,又會促成回教世界的團結。” 這是亨廷頓給予世界和美國的一個忠告!
(2005年2月)

文革中張志新的冤案千古一絕

在“亞洲周刊”(2001年1月22日──28日期)內讀到河南鄭州一位作家鄭競業關於悼念張志新的文章,勾起我的回憶,好像在某些書有看過張志新的事跡。印象中有些模糊,但鄭的文章卻喚起了我對“文化大革命”某些事件進行了反思。

張志新不是什麼大人物,她只是一位平凡的教員,難怪人們對她沒有什麼印象。鄭在文章中說:“20多年來,張志新冤案的不少真相仍被隱瞞,烈士的骨灰盒至今空著,遺骨依然下落不明?”作者感到費解的是,在她死后被譽為“黨的驕傲的優秀兒女”竟然在文革中死得這麼悲慘。在那個荒誕的歲月中,留下血跡斑斑的故事,實在叫人仰天長嘆。

張志新只不過是千萬冤案中的其中一個,但她的情況又相當特殊,很值得了解。因為在她死去4年後,竟然從一個“反革命頑固份子”搖身一變成“黨的偉大兒女”。如果不知事情的來龍去脈,肯定會莫名其妙而啼笑皆非。

我根據手頭的一些不齊全資料,把張志新這個人從歷史帶回來,以作為鄭文的補充。

張志新(1930-1975年)天津人。她的父親年輕時曾跟隨孫中山參加過辛亥革命。一生酷愛音樂,也把音樂細胞傳給3個女兒,“張家三姐妹”小樂隊因而在天津聞名。

好不容易盼到1949年的解放。翌年(1950年),20歲的張志新考入河北師範學校教育系,後來被選送往解放軍軍事學院學習。1955年入黨。同年,她和曾真結婚了,並育有兩名孩子,1男1女。1957年,她被調任中共遼寧省宣傳部工作,平日喜愛讀書和寫文章,但也從中培養起她堅強的性格。

1966年,中國掀起文化大革命,她像所有年輕人一樣,投入這場史無前例的大運動的洪流中。不過到了1968年,她開始對“文化大革命”感到迷惑,因為她目睹青少年分幫立派,又文斗又武斗的鬧個雞犬不寧。她決定把子女送回天津老家給媽媽照顧,可是接著下來,全國幾乎處處有武斗,而且有諸多黨元老和領袖被批斗。她在北京看到難以置信的血淋淋事實。開始懷疑黨內為甚麼忽然有這麼多元老竟成為“黨和國家的敵人”,不滿之情由內心表露出來。

在參加1968年的沈陽的一次批斗省委書記大會上,張志新這樣質問:“你們說文化大革命是保衛毛主席的革命路線,可是現在毛主席身邊還有幾個人了?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打倒這麼多人,省委領導靠邊站了。難道這些人會是敵人?我想不通呀!我對江青、葉群這些人根本不了解,對林彪就不信任。”

由于她的言行近乎對文化大革命的批判,因此在同一年底被下放到盤錦五七干校“改造和學習”。名義上是學習,實則受到監視,被列為受審查的對象。

張志新之所以被調查和審問,是因為她對中央文革扮演的角色有所不解。她問中央文革到底是集體領導或是江青說了就算?觸怒了江青一伙人。

她又說:“林彪說,主席的話一句話頂一萬句,主席的指示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這樣下去,局面是不堪設想的。”

正因為她的言論是與林彪和江青唱反調,張志新被提到批斗大會,要她認罪和交代思想問題。她說:“我認為我沒有錯,所以准備走下去。

終于她在這一天1969年9月24日正式被捕入獄,罪名是‘反革命’。這一天,也是她丈夫曾真看她到的最后一次,這是她始料未及的。”

伴隨而來是其丈夫也被送到另一處的五七干校改造,兒女受教育的機會被剝奪,整個家庭陷入破裂,在獄中,張志新又讀書又寫作,也交代問題。不過所交代的是堅持她沒有錯,否認犯上“反革命罪行”,她這樣說:“我之所以至今不能認罪,因為我對路線斗爭及與之有關的一系列問題的疑問,起之有因,看法和觀點也立之有據,堅持不放有理。”

1970年1月3日,張志新又再被提審,她還是堅拒屈服,被判刑15年,同年8月24日,張志新被加上“現行反革命”,被判無期徒刑。更甚者,她被綁上刑場“陪著兩名被處決者,以示“殺雞儆猴”,要張志新感到恐懼。沒想到張仍然不為之所懼。

在沈陽監獄內,張志新被列為“死不悔改的反革命者”,當權者眼看一切手段用盡了都無法動搖她的信念,唯有採取更殘酷的手段,在獄中對她百般虐待,不知道從那裡湧出來的勇氣,張志新始終不改變她的立場。

唯一讓她感到心碎的是在獄中竟接到丈夫曾真的離婚判決事,但她不相信這是自願的,而是有某些壓力造成的,她撕掉判決書,寫下這樣的“豪情壯語”:“兩個家庭加起來21個人(指她和她丈夫的親屬成員),就是都拋掉了又有甚麼了不起的?為了追求真理,這一切都可以拋開,生活本來就不是這麼小圈圈。現在好了,一身輕,無牽無掛,斗爭到底。

1975年4月3日,張志新被最后“審判”,她依然從容不迫地面對指控,然后給予駁斥,結果被判死刑。

隔天,4月4日,在臨刑前,監獄員問她有何交代,她說:“我是一個黨員,我的觀點至死不變!”她就義的那一年,剛好45歲。

從1969年被捕到1975年被處死刑的16年內,張志新的頑強斗志是少有的異數。

更悲哀的是張志新在行刑前,當權者為不讓她有機會在刑場上呼叫(大概對她的聲音感到顫抖),竟十分殘忍地先割斷她的喉管,使她發不出聲音,然后進行槍決,手段之絕,令人齒冷。
鄭兢業的文章中揭開這一駭人聽聞的史實,在其他書內也有寫到,有一本書《歷史在這裡沉思》提到教人讀之下淚的文字:“偉大的愛國詩人屈原臨終前曾引吭高歌‘雖體解吾猶未變兮,豈余心之可懲?’但是,殘暴的奴隸主比起‘四人幫’到底仁慈得多。屈原終于沒有被肢解,清清的汨羅江保存了他的完整軀體,而張志新烈士的遺體卻在肢解之后,不知丟到甚麼地方了。”

四年之后,即1979年3月21日,中共遼寧省委召開大會,不但為張志新平反,而且追認她為革命烈士。這是歷史對張志新的嘲弄,也是開中國人的一個血淚的大玩笑。更好笑的是,在同年6月,沈陽監獄(一個把張志新折騰得死去活來,最終又埋葬她生命的地方),竟讓所有囚犯在張志新被判死刑的操場上集合,為張志新舉行一個歌功頌德的‘賽詩會’,甚麼美好的頌詞都抬出來:“你是遼寧大地的驕傲,也是沈陽監獄的驕傲,你是五十六個民族的驕傲。”總而言之,能形容的都形容了。因為四人幫倒台,張志新搖身一變成“國家的偉大的兒女”。不知道曾參與誣告和侮辱張志新的人又有何感想?

很簡單的,他們可以用一句話:“都是四人幫所害的”來總結這錯誤的判決。但僅僅是四人幫要負起全部的罪,還是那個黑暗動蕩的十年文革要負起全責?而再往上推,往下思,只能得到一個想法:罪惡的年代出了罪惡的人,罪惡的人整死了不屈服的人,歷史又該如何蓋棺論定?

最是諷刺的莫過于張志新1969年被捕時寫下給丈夫的“遺書”,竟在1979年(事隔10年后)才交到丈夫的手裡。“我願為美好的未來添點土,出點力。”

一個知識份子的下場如斯的悲壯,令人想起文革中的某些可怕的冤案,真會不寒而慄。
(2005年1月)

海峽兩岸的思潮斗爭

(一) 台灣是中國的歷史包袱

台灣總統陳水扁的“走自己的路”與前總統李登輝的“立國論” ,不是巧合,而是“在水一方” 與“登高一呼”的相互呼應。這種心態和潛在的意識由來已久,現在借助“時機”展露出來。
如果我們從“宏觀論”來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遲早是要統一的,那就簡單地否定兩人的說法,不必再談為甚麼呢?

如果我們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台灣確是中國歷史的包袱,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那就需要探討為甚麼台灣人民存有這種“台灣是台灣人的”想法。我們不知道台灣人民有幾成支持這種觀點,但我們相信台灣的一股政治主流正試圖領導這一潮流,而且準備從另一方向來確定台灣的“歷史地位”。

阿扁這樣說:“只要中國大陸放棄動武,台灣就保持現狀”(而中國大陸則不斷強調,台灣獨立日,祖國統一時。換言之,絕不允許台灣自行獨立)。這句話包含了很深的意義,也是一種心理戰略。主要是說給世界聽的,但更重要的是說給台灣人民聽,意思是說:如果台灣獨立,是中國大陸逼出來的,一下子把球丟給中國,希望中國放棄用武的念頭。這樣台灣就不會尋求獨立成立所謂“台灣共和國”。

但在這個前提下,並沒有阻止台灣愛怎麼做和怎麼說,理由台灣認定它已是一個 “主權國家”,可以行使國家的權力,不必看別人臉色行事。

可是,中國政府卻認為阿扁上台以來,企圖把台灣推出祖國的懷抱,而且散播很多 “兩國論”的言詞,孰可忍,孰不可忍?

為甚麼台灣會形成今日的局面?這與“歷史的包袱”大有關係。雖然文獻早已記載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且在元朝時,正式載入中國的版圖。但在明朝時,卻讓荷蘭人在1624年佔據了台灣,開始長達38年的統治。繼後,清朝入關(1645年)駐守在福建的鄭成功部隊,一心向明朝,拒絕降清,並在廈門建立根據地,繼續奉明正朝。1661年率軍士攻台,而在1662年迫使荷蘭投降,收復台灣。

在一方面,鄭成功視台灣為中國的土地,但在另一方面卻不承認清朝的“君臨天下”,把台灣當成“反清復明”的大本營。兩軍對峙,自然形成鄭成功在台灣以“小王國”自居(明朝封他為延平郡王)。

鄭成功之後,其子鄭經繼位,同樣偏安一方,把台灣視為自己的“國土”,不與清朝共享 “一國兩制”。鄭經後傳位其子鄭克●繼位,儼如鄭氏王朝。1683年,清朝趁鄭氏王朝內訌,舉兵攻台。康熙的一個成就便是將台灣再併入清朝的版圖(鄭成功三代据有台灣21年)。1885年清朝將台灣擢升為一個省。

台灣對於清廷來說,正如康熙皇帝所說:“台灣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 繼後的清皇帝是以這種心態治理台灣,而台灣人民也對清廷的暴政起而反抗。

1894年,中日甲午之戰,清廷戰敗,將台灣和澎湖列島割讓日本。這就是中國人視為恥辱的 “馬關條約”的割地求和的賣國條約。台灣從此落入日本的統治。反抗的台灣人民,在唐景崧率領下,於1895年宣佈成立“台灣民主國”,但未能打敗日本的侵略者。

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以日本軍國主義戰敗結束,台灣才又歸還中國,屈指一算,日本統治台灣歷時50年。

蔣介石在收復台灣後,也是面臨內外交困,因而將台灣視為大後方,準備在大陸失守後,有個安身之地。他的做法近乎鄭成功據有台灣,來抗拒北京的中共。果然1949年,蔣介石領導的國民黨不敵毛澤東領導的共產黨,兵敗撤遷台灣,及隅頑抗。他的“反攻大陸”與鄭成功的 “反清復明”是異曲同工的。

毛澤東一生中最大的遺憾也許是未能乘勝一舉拿下台灣,本來他已準備與國民黨作最後的一博,無奈韓戰爆發。他不得不南兵北調,派大軍跨過鴨線江,支援朝鮮人民抵抗美軍的入侵。這是歷史上的著名的“援朝抗美”戰爭。歷史的曲折和美國的介入,迫使毛澤東未能徹底打垮蔣介石的國民黨軍。

蔣介石本來是中國大陸的統治者,他的失敗判定他在日後成為台灣的霸主,不再能回返中原與毛澤東再較量。從這裡也看出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不然蔣介石怎能佔據台灣,形成與毛澤東對峙的局面?

蔣介石把自己視為鄭成功第二,而他的背後有美國撐腰。如果不是因為美國的 “恐共和防共”政策,蔣介石恐怕支撐不了。他的白色統治也給台灣人民留下歷史傷痕。

同樣的,他仿效鄭成功,把台灣的基業傳給兒子蔣經國,可惜再後繼不是蔣家的人,而是帶有日本心的台灣人李登輝,順勢取代蔣家王朝(從李登輝著作《台灣的主張》可看到他的濃厚的日本情結)。

李登輝的日本背景和思想使到他比蔣經國走得更遠。他強烈的反共意識還帶有強烈的反中國情緒。蔣介石和蔣經國一生反共,但不反中國,他們認為中國大陸是他們應擁有的統治權利,可是李登輝乾脆把台灣拉出來,他不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他堅持台灣是一個“ 獨立國” 。在這方面,他的台灣主權論觸動台灣人民之心,進而對國民黨有所不滿。李登輝也看到背著國民黨的包袱是無法擺脫中國大陸的陰影,唯有打掉國民黨這塊牌子,才能使台灣 “徹底地離開中國”。在這種心理驅使下,民進黨的台獨政綱,正是符合李登輝要扭轉台灣的一個“新生物”。
陳水扁的民進黨在這個時候填補了“真空”。1999年的總統選舉,終於讓李登輝看見陳水扁是他的最忠實的追隨者。

近2年多來,陳水扁所作所為與李登輝可謂形同“政治父子”。他們把台灣導向一個未知的未來,台獨論在這3年來不絕於耳也刺激了中國政府的神經。

從中國的領土到淪為殖民地;從分刈到死守頑抗,幾乎是台灣三百餘年的血淚史,難怪台灣人也感到迷惘,到底他們是中國的“棄兒”或本來是“孤兒”?抑或是中國的血肉一部分,不然為甚麼中國稱他們為“台胞”?

(二) 從蔣介石到蔣經國

台灣與中國大陸的“剪不斷理還亂”的膠著關係在1949年後益發明顯,這一段50年的 “情仇恩怨”,全因蔣介石兵敗大陸後引致的。

本來在1945年日本戰敗後,將台灣交回中國統治是順理成章的“歷史事實”,而當時統治著大陸,並擁有“中央政府”控制權的是蔣介石的國民黨。中國共產黨尚未奪得大陸的控制權。
可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竟是國共內戰的再起。毛澤東領導的共產黨與蔣介石領導國民黨正面交鋒,無法達成國共分享政權。因為這一戰,毛澤東的軍隊勢如破竹,從北打到南,最後迫使蔣介石退守台灣。

蔣介石帶了大批軍隊和國民黨追隨者在台灣紮根。由於得到美國的大力支持,蔣介石靠其軍事力量退據台灣。雖然此舉未得到台灣本土人民的同意,但在大軍壓境下,台灣已成為蔣介石最後一個堡壘。如果再失守,蔣介石除了遠走美國外,再也沒有其他退路了。

這個時候,美國對共產勢力在亞洲的抬頭十分警惕,決心扶持蔣介石在台灣穩住陣腳,並掛起“中華民國”的旗號,代表“中國政府”在國際舞台上起舞,目的之一是“堵死”毛澤東代表“中國政府”行使國際權利,於是“兩股勢力”在政治大洪流中相互鬥爭。一邊是擁有整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另一邊是據守台灣的“中華民國”。

台灣的現代史就在蔣介石的鐵腕政治統治下啟開血淚的一頁。

1949年──1975年是蔣介石時代。整個權力結構都是在國民黨操控之中,沒有所謂選舉,更無民主可言。這種高壓政策驅使台灣人民相信台灣處於戒嚴狀態是因為毛澤東的共軍遲早要打過來,必須作好準備面對戰爭。

在這個前提下,蔣介石鼓吹“最上上之策”是“反攻大陸”,打敗共黨,才能保障台灣的安全。不用說,在國民黨的教育政策下,所灌輸的是“共產黨人是一群土匪”,不能與之共存。久而久
之,台灣人相信大陸是最大的敵人,全是“共匪”,非剿滅不可。

蔣介石“永遠相信只有一個中國”,那就是在他領導下的“中華民國”,絕不能承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更不能容忍在大陸戰敗之恥。他幾乎把台灣變成一個 “反共堡壘的堅強陣地”。台灣人民在沒有選擇的餘地之下,只有唯蔣介石“馬首是瞻”。至於他們心裡是否服從蔣介石,是否同意他的“反攻大陸”是最好的出路,不是在蔣介石考慮的範疇內。

蔣介石先是以為1950年韓戰爆發,美軍必然打敗中共。因而提出了“一年準備、兩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的口號,──但韓戰在3年後結束,中共未倒;五年過去了,又反攻不成,再退而求其次的改成“光復大陸”口號,戰略變成 “三分軍事,七分政治”拿下大陸。顯然是從短期反攻變成長期鬥爭。

毛澤東方面原本計劃要在1949年解放中國大陸後,下一個步驟就是要解放台灣。擺明是用武力與蔣介石較量。可是韓戰爆發,加上美國把軍事力量擱在台灣海峽,阻止了“解放台灣” 的大計。
中國大陸和台灣隔著一道台灣海峽,距離(最近處)也有150公里。在當時的條件下,雙方的海軍力量不足,打起戰來也頗費周章;更何況有美軍作為保護傘,毛澤東要拿下台灣確是阻力重重。

“解放台灣”和“反攻大陸”都因歷史條件的限制,各方都未能完成。毛澤東在考量下,改用“和平解放台灣”的戰略,卻未能得到蔣介石的回應,雙方關係成為一個僵持不下的局面。
1976-1988,台灣轉入蔣經國時代。這是子承父業的的典型政治體現(其實蔣介石老早就佈署蔣經國接班,在1972年即委任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蔣經國則是在1978年正式被國民黨推舉為總統”。蔣介石的“封建心態”,促成了“蔣家王朝”。

蔣經國比蔣介石開明,他不再拘束於“反攻大陸”的框架,轉而採取了“革新保台與紮根台灣”的策略。因為當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及後美國又加緊修好中美關係後,台灣在國際上已越形孤立,絕大多數國家轉向與中國建交,斷絕與台灣的外交關係。“一個中國”的現實和輿論幾乎倒向北京,台灣已不能自稱它是中國政府的合法代表。
由于現實比人強,蔣經國唯有改弦易轍,提出了“新人新政”,力求“本土化”,大抓台灣經濟發展,藉此爭取民心,立足台灣。

正是因為形勢使然,國民黨不得不“本土化”,一批官僚技術人員被起用了,其中包括李登輝、李國鼎、孫運璇與蔣彥土等。

國民黨的蛻變,得到本地台灣人的認同,他們對國民黨的支持程度也大大提昇。蔣經國的個人地位在此時得到強化和鞏固,但也種下後遺症。

一方面蔣經國製造了“美麗島流血事件”(激發了黨外人士及本土人在日後組成民進黨),另一方面又大方的啟開民主機制,解除報禁,提倡言論自由,允許政黨相繼成立,藉以推行民主選舉制度,無非在于取悅於台灣人民。

台灣也因此從一個“獨裁統治”走向“民主政治”。

1988年李登輝遞補蔣經國的遺缺,成為第三任台灣總統。他開始埋葬蔣家王朝,更進一步脫離蔣介石路線,把台灣導向另一個局面。蔣介石若泉下有知,可能會哭笑不得,也會埋怨蔣經國“用人不當”,沒有栽培蔣家的人接班,把蔣家王朝斷送了!

(三) 李登輝為“台獨”啟航

李登輝從1988年到1999年的當政期間,把台灣轉變成一個“本土化”的政治機制,對今日的台灣政治走向起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因此要了解陳水扁的“台獨路線”。不能不回顧李登輝的“政治流程”。

在政治上,李登輝顯然是不認同蔣介石和蔣經國的“一個中國”的政策,但為了擺脫 “蔣家王朝”施加在台灣頭上的強烈政治意識,李登輝借“民主化”來抵消蔣經國的形象和影響。1988年他進一步 “開放報禁”,允許媒體“百花齊放”、“百家爭嗚”,不再嚴守言論控制政策。台灣的報業因之打開“枷鎖”,出現雨後春筍的氣象。1989年,他又開放自由組織政黨,允許更多政黨立足政壇,弱化了國民黨“固若金湯”的一黨專政。接著在1991,強制任期長達40年的終身立法議員退休,改以民選議員取代。與此同時,他也力促國民黨“本土地”。在1993年時,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有半數以上的委員是屬於李登輝的本省人。換言之,由外省人把持的局面,在李登輝大張旗鼓下,已成為本省人掌控的局面。

為甚麼李登輝要改變蔣介石定下的政治方針?除了與時局的變化有關外,在很大程度上是李登輝的政治思想使然。

在“台灣的主張”一書中,李登輝毫不諱言這樣說:“隨著1949年國民黨中央政府的播遷台灣,台灣也和大陸出現了緊張的對立關係。而此時,光復後和中央政府一起遷台的 ‘外省人’,與光復前(指日治時代)便定居台灣的‘本省人’之間也產生了激烈的摩擦 ”(參閱第30頁)。
作為本省人的李登輝,日本統治下接受日本教育,自認深受日本的影響。於是在成長後,他認為日本有許多值得借鏡之外。其中他和蔣經國不同之處就是在“認同台灣” 問題上,他們是有歧見的。如果說蔣經國是想將外省人融入台灣社會而不分彼此,反正是一家人(都是中國人);那麼李登輝就啟航將“本省人”和“外省人”加以區分。而且認為台灣人必須在將來成為政治的主體,而不是受制於“外省人”。

雖然他沒有說出這個未來人的領導人就是李登輝,但在下意識中,李登輝從未忘記要用台灣人的身份來改變台灣的政治方向。果然蔣經國的病逝給了李登輝一個機會,因為蔣經國沒預料到會這麼快離世,也沒有刻意栽培接班人。自然而然地,其空缺便由副總統李登輝頂上。

為甚麼蔣經國會選用李登輝為副總統?主要是考慮到爭取本省人對外省人的認同,或狹義的說是爭取台灣人納入國民黨的大家庭中。再者當時李登輝表現出對蔣經國的“忠心耿耿 ”,小心翼
翼不“功高震主”,難怪取得蔣經國的信任,脫穎而出。雖然李登輝曾承認他被委為副總統,並不意味著指定他為接班人,但時局的巧妙讓李登輝借國民黨這個“金字招牌”擦亮了他的政途。
李登輝順勢在國民黨內大動手腳,讓國民黨把他確認“為第三代領導人而不懷疑他另有議程和動機。他挾著國民黨主席的身份又身兼總統,掌握了整個時局,先後進行了4次“修憲”。除了廢除蔣介石時代留下的“動員戡亂臨時條款”(蔣介石以此對付中共為由,限制民主化),也廢除了臨時條款,改總統由台灣區人民直接選出,凍結“台灣省長”和省議會的選舉。這意味著台灣不是一個省(不是大陸的一個省,蔣介石視為一省是希望有朝一日反攻大陸成功後,入主中源),而是一個“主權國家”。

於是李登輝借民主化之力,將台灣變成一個民主政制的“主權政體” ,全部沿用西方政制,通過選舉產生,上至總統,下至地方縣議員,以顯示有別於大陸政制。

不寧唯是,李登輝也大開方便之門,讓大批境外的“台獨”份子得以返台,助長了向來鼓吹“台獨”的民進黨的勢力。表面上看來是對李登輝領導的國民黨的威脅,實則是李登輝在背後隱藏的一個政治目標,如果能因此刺激“台獨”的思想,也就是李登輝想要達成的最終目標,假手於他黨,好過顧慮多多的國民黨。

1995年李登輝在修憲後首次被國民黨提名角逐總統,尋求蟬聯時,他就蠻有信心能穩住陣腳,他相信民進黨還不成氣候,也無意拉他下台。畢竟他和民進黨的理念並無太大的差別。他這樣說:只要認同台灣,疼惜台灣,願為台灣努力奮鬥,甚至不惜粉身碎骨,就是台灣人。我們應該提倡這種“新台灣人”觀。為經營大台灣,建立新中原而開啟新機運的空前良機(參閱“台灣的主張”第54頁,68頁及69頁)。

甚麼是“大台灣”和“新中原”?李登輝說:所謂新中原是指居住在台灣的全體人民,以我們都是台灣人的認同為基礎,形成一個和大陸完全不同的新族群。這才是“大台灣” 與“新中原”的意義所在(同上,參閱69頁)。

這種近乎“台獨”的論調,雖是隱蔽,但眼明人不難看出李登輝的“新中原”就是要製造出與大陸不同的“新族群”(不承認“台胞”這一用詞,雖承認同與大陸民族同出一系,但認為歷史已把台灣人分割出來,不再是大陸口中的“台胞”),再演繹下去,就是台灣是台灣,大陸是大陸,是兩個不能相提的並論的實體。

借助這一煽情,李登輝終於當選蟬聯總統,使他更無所顧慮在後來拋出兩國論,近日更與阿扁相互呼應,露骨地提出2008年是立國的最好時期。

他踏著國民黨的背脊,大搞台灣情緒,台獨呼之欲出;也因此在後來在所不惜斷送國民黨執政權,也要換取“台獨”的到來。

今天的台灣就是昨天李登輝種下的果;今天的陳水扁,也就是李登輝的化身。國民黨被李登輝踐踏得遍體鱗傷原來是要為台獨嗚鑼開道。在他看來,國民黨已成為“台獨的阻力 ”,不再有能力執行李登輝的“最終目標”。

(四) 李登輝的後遺症

李登輝在1995年蟬聯總統後,就一步一步地把台灣導向另一個方向。他是躲在國民黨的旗幟下大張旗鼓地為台獨“鳴鑼開道”,力圖將國民黨的“一個中國”論從歷史上抹掉,企圖以“ 李登輝的思想”取代國民黨的思想。

國民黨的思想在蔣經國之後也起了變化,不再幻想“反攻大陸”或“光復大陸”,而是力保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 “獨立” 地位。所謂“獨立”地位說穿了就是一個“主權國家”的地位,不屬於中國大陸的一部份(中國在1971年恢復在聯合國的席位後,與其他國家建交的條件是承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而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劃的一部份,藉此取消“ 中華民國”的國際“合法”地位),目的是反擊中國的強大外交攻勢。在這一立場上,國民黨與李登輝在本質上是沒有差別的。

但老是守著“國民黨”這塊招牌,等於背負歷史的十字架。李登輝很不願意成為“國民黨的耶穌”,被釘死在政治的十字架上,因此在1995年6月訪問美國時,他說:“中華民國在台灣”。
1998年在“國家統一委員會”的閉幕禮上,李登輝這樣說:“我們要再次堅定拒絕所謂“一國兩制”的構想。中華民國於1912年即已成立,1949年之後雖然播遷台灣,但中共政權的管轄權從未及於台灣。台海兩岸分由兩個不同的政治實體統治,是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參閱李登輝著“台灣的主張”)。

這番談話是針對香港回歸中國後,一口拒絕中國提出的“一國兩制”。

接著李登輝在1999年更為驚人的提出“七塊論”。他說,“最理想的狀況是中國大陸擺脫大中華主義的束縛,讓文化與發展各不相同的地區享有充份的自主權。如台灣、西藏、新疆、蒙古、東北等,大約分成七個區域,相互競爭,追求進步,亞洲或許會更堅定。”此言一出,形同主張將
中國分裂成“七個國家”或至少是七個主權實體,招引強烈的抨擊。

雖然李登輝在心理上是希望中國分裂,但也知道不容易得逞,而其真正的目的是要把台灣從中國大陸的陰影中拉出來。同年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他終於顯露所要表達的政治目的:“自從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 關係”。

這種言論已是形同“兩國論”。台灣人民也許“乍喜還憂”,因為他們瞭解到台灣一旦宣佈獨立,後果難以預測;但如果“俯順一國兩制”,又擔心正如李登輝所說的“一個是中央,一個是地方,等於被對方吃掉。”這種矛盾的心情由來已久,不過宣之於李登輝之口,也就更具政治含意了。

李登輝之所以要拋出“兩國論”是鑑於總統選舉不久後到來,他希望接班人能繼續”沒有李登輝的李登輝路線”。他說:“未來的總統,必須是能以‘新台灣人’為基礎,開創新時代的人。

所謂新台灣人自然以台灣原住民和最早期移居來台灣的後裔為主,雖然也不否定50年前始來的新移民(指外省人),只要他們心系台灣,願意為台灣犧牲奮鬥的人。這就畫龍點睛要新生代的台灣選民選出一位比“李登輝更李登輝”的“新台灣人”的總統,以便能捍衛和發展 “台灣是個獨立自主的國家”。

儘管李登輝沒有說出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但也在字里行間發出訊息。表面上他不得不支持其副手連戰當選總統,因為那時他還是國民黨主席,要站在國民黨台上為連戰造勢。

可是連戰會是“奮不顧身”的台獨人士嗎?李登輝心知肚明,他知道連戰至多會是“維持現狀”
的政治人物,不可能突破李登輝的框架,更不會丟掉國民黨,為兩國論樹碑。

至於另一位總統候選人宋楚瑜,同樣是國民黨出身,後來鬧分裂另樹一幟,不是李登輝心目中的
理想接班人,若要他在連戰和宋楚瑜之間選一人,他寧可要連戰也不要不聽話的宋楚瑜。

除兩人之外的第三人陳水扁(民進黨),不論其理念和作風,都與李登輝十分相似,因此有人在當時形容李登輝是明保連戰,暗扶陳水扁。

如果我們從李登輝的言論分析,尤其是讀完他的著作“台灣的主張”,在總統選舉前殺青出版,不難得到一個結論,那就是“棄連挺扁”。

李登輝的這本代表作,正暴露了他的政治議程和動機,並且有多重的寄望和個人的強烈台獨理念。

如果此說得以成立,促成國民黨內部分裂,以致出現連戰和宋楚瑜爭奪總統的局面,在很大關係上,是李登輝的“一石二鳥”策略使然。他要用一塊石頭打死兩隻鳥,但又不方便自行開刀,唯一的方法是“借刀殺人”(在政治上除掉連戰和宋楚瑜),能夠扮演屠夫的,當非陳水扁莫屬。
果然選舉結果,阿扁探出頭來,連戰與宋楚瑜雙雙在陰溝里翻船。李登輝的一流陰功,無非是要民進黨的陳水扁做個“新台灣人”和“新中原的主人”。

事態的後來變化,正印證較早前的推論是正確的。李登輝離開了國民黨,與台獨的份子搞在一起;即使不是投身民進黨,卻進一步分化了國民黨的勢力。

不久前,不甘寂寞的李登輝公然主張台灣在2008年“獨立”,一腳踢開“中華民國”,另一腳再次踐踏流血的國民黨,而雙手則擁抱陳水扁,後者在得意忘形下,再掀政海波濤。

(五) 民進黨與陳水扁

陳水扁代表民進黨在1999年的總統選舉中脫穎而出,應“歸功”於李登輝的分裂國民黨和暗渡陳倉扶起走台獨的“新生代”。如果連戰和宋楚瑜聯手,陳水扁就不可能直登總統府。

陳水扁起家於民進黨,而民進黨又是“黨外人士”搞起的政黨,正式成立於1986年9月28日。
這一天,“黨外選舉後援會”在台北園山大飯店舉行會員大會,共132人發起組黨,取名為 “民主進步黨”,簡稱“民進黨”。這個黨匯集了島內各個反國民黨的政治勢力。

1988年,民進黨公然提出有條件的“台獨”主張:“如果國共片面和談(指中國共產黨和台灣國民黨),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的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本黨(指民進黨)主張台灣應該獨立”;同時大會也重申“任何台灣國際地位之變更,必須經台灣全體住民自決同意”(參閱王國賢著“台灣十年嬗變”)。

民進黨的前身是70年代一股反國民黨的本省人,以黨外人士的身份投身政治活動。他們在71年通過“大學”雜誌抒發心聲,力倡民主,以打破國民黨的一黨專政。

最初階段,國民黨政府尚可容忍,勉強接受知識份子的“大鳴大放”,以顯示台灣也向民主化邁進。到了1975年,張俊宏、黃信介、康寧祥及姚嘉文等本省知識份子發起創辦“台灣政論” ,

以此為陣地向國民黨猛烈開炮,甚至有一扁文章大揭國民黨的腐敗,號召台灣本土人民武裝起義
推翻國民黨獨裁政權。

這已經超越蔣經國所能容忍的程度,“台灣政論”遭封殺,總編輯張俊宏入獄10年,其他知名人士也被捕入獄。不久台灣又掀起“鄉土文學”。通過“鄉土作家”大舉鞭伐國民黨;國民黨不甘示弱,大舉反攻,引爆了“鄉土文學之爭”。

在1979年的時候,對峙的局面越發尖銳。8月16日,黃信介、許信良、黃元福、呂秀蓮、張俊宏、施明德、姚嘉文、林義雄、王拓及康寧祥等人發起創辦“美麗島”雜誌,成為“黨外人士”的大本營。

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社決定舉行國際人權日紀念大會及遊行,由施明德帶頭。沿途高喊打倒國民黨口號,很快與軍警發生衝突,雙方各有人受傷。國民黨政府有感事態嚴重,採取鐵腕手段,進行大逮捕與“美麗島事件”有關人士。

1980年9月18日,軍事法庭宣判施明德無期徒刑;黃信介、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林弘宣、呂秀蓮等人均被判刑,參與擔任辯護律師之一的包括陳水扁。

其中節外生枝的是林義雄(被判12年有期徒刑)在審訊期間,其一家發生“林家大慘案”,老母和孿生女兒被殺害,大女兒重傷,而其夫人正巧到監獄聯系,逃過劫數。

這是一起明顯的“政治謀殺案”,警方也信誓旦旦一定要及時破案,但就是破不了案。無形中激發民眾對美麗島事件的受害人更大的同情。

還有“主犯”施明德竟能在判刑數天後,在某人掩護下一度潛逃(後又被逮回),而這個人就是“基督教長老會總幹事”高俊明。他較後被捕,判刑7年。高俊明較後被查知是第一個在島內公開提出“台獨”的人。他在“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的文章中這樣說:“台灣的將來應由1700萬住民決定”。(目前台灣人口已增至2300萬人)。

“美麗島事件”,又稱為“高雄事件”,不但震驚海內外,而且是台灣歷史的分水嶺,更是政治鬥爭的新起點。國民黨政府指責這些“黨外人士”與“大陸勾結”,企圖武力推翻政府;但事實上這些人都具有強烈的“台獨思想”,根本與中共扯不上關係。

一個是企圖以“民主化”來穩住政權;另一個是以民主作為政治鬥爭手段,來達到“台獨” 的目的。但這兩者都不被中國大陸所欣賞和支持。國民黨是中共的“死敵”,“黨外人士” 則是一群不被駕駑的人士,他們的離心力量比國民黨更是強烈和明顯。

話說美麗島事件後,台灣的政治不斷地變化,一邊是蔣經國不得不推行民主改革,大量起用本省人來鞏固政權;另一邊是被判刑的施明德等人在1985年4月1日進行絕食;6月10日,陳水扁和林正傑被控 “誹謗罪”入獄,有利牽動台灣人民反國民黨政府。(參閱“解讀台灣”)

黨外人士正是借藉蔣經國的民主開放政策,推動了另一波政治運動,促成了民進黨的誕生。扮演著重要角色的人物有許信良、謝長廷、康寧祥、張俊雄、游錫●及邱義仁等人。

出乎意料之外的是,國民黨竟然容忍民進黨的成立,以顯示國民黨推行“民主政治”。當然國民黨也面對強大壓力解除政治禁令,打破一黨專政,不得不“寬宏大量”。這與國際大氣候有一定的關聯。相信美國也給了某些影響力和壓力,來改變台灣的現狀。

從民進黨成立的那一刻起,注定台灣的政治從此變化多端,尤其是蔣經國在兩年後(1988年)病世,李登輝登台,台灣更是轉入大變革時期。不但國民黨進行本土化,而且民進黨也逐漸顯現其本色,它是“美麗島”的另一個脫胎換骨的政治舞台。這兩大政黨已形成正面交鋒,兩者既有著共同點,也存在不同點。

兩黨的共同點是堅持“台灣是主權國家”,與中國大陸是“對等關係”。不同點在於國民黨念念不忘中國大陸本來也是屬於國民黨的;民進黨則心繫台灣,認定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本來它們之間是不易找到共識,但在李登輝主政12年後,他的政治觀與民進黨越走越近,到最後陳水扁竟成為他的衣缽繼承人。國民黨也就讓位於民進黨,而後者成為主導政治力量。

(六) 一邊一國論的敗筆

陳水扁在涉及政治的那一刻開始,就已孕育“台獨”的思想。當民進黨在1986年成立後,陳水扁是其中一位“台獨”的積極推動者。

1994年,代表民進黨的陳水扁當選台北市長,啟開了一段新的政治歷程,一直到1999年台北市長選舉被國民黨的馬英九打敗為止,他已經吸取了不少政治經驗。

原本以為台北蟬聯市長失敗後,是陳水扁政治走下坡的徵兆,不料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在較後舉行的總統直選中,陳水扁越級而上,成為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在初時,陳水扁並不被看好,因為很少人相信執政台灣50年的國民黨會敗北,也相信其候選人連戰是李登輝的衣缽傳人。但整個局面因為宋楚瑜(選後創組親民黨)的從中殺出,形成三角混戰。這意味著連宋在爭奪國民黨支持者的票數,而陳水扁卻處於鷸蚌相爭,漁人得利的情況下脫穎而出。

姑不論國民黨分裂李登輝要負上多少的責任,陳水扁的當選不能不說是李登輝暗助其成的。理由很簡單,陳水扁的政治思想是最接近李登輝的,正因為這樣,阿扁的勝利並未得到中國大陸的祝福,反而要“聽其言,觀其行”(借用中國總理朱容基語)。中國政府對陳水扁的警惕性可想而知。

2000年5月20日,阿扁在總統就職典禮中算是中規中矩,即未宣佈獨立,也未提及公投表決民意。當然不會引起軒然風波,台商因此較前熱衷的到大陸投資。

不過在“大三通和小三通”的爭議上,阿扁還是不想太快開放。以至到目前為止,台灣和中國大陸的“官方聯繫”僅限於“小三通”,實質意義不大。

2002年5月9日,阿扁在金門“公開邀請大陸領導人前來喝喝茶”,不過避開中國大陸的和平統一方案,也不回應“江八點”(江澤民的八點主張和建議)。

同年7月,阿扁說只要“中共願意放棄對台動武,台灣不會宣佈獨立”,但台灣會“ 走自己的道路”。這句話顯然為他後來的過激言論埋下伏筆。

果然在8月3日的“世界台灣同鄉聯合會第廿九屆年會”在日本舉行時,陳水扁透過電視直播方式發表“令人震驚”的談話。他說:台灣和對岸的中國是一邊一國。大家應該思考公民投票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此話一出,比起李登輝的“兩國論”更為直截了當。

李登輝未提公投決票,阿扁則認為公投時機已經到來。為甚麼陳水扁在此時此刻敢於拋出 “一邊一國論”?是有其他因素促成他單方面地認為“挑釁一下也無妨”,反正這是民進黨創黨時就已提過的課題,現在將之表達,並不違反民進黨黨綱。這些因素包括:

(1)美國政界發表中國的威脅論,應是與布什總統的看法相一致。況且美國老是不忘提及對台安全的責任,既然有美國作後盾,台灣何懼有之?

(2)日本也認為中國具有威脅性,自然會加緊拉攏台灣,甚至與台灣“結盟”來遏阻中國大陸的強大。

(3)中國大陸更換班子近在眼前,內部的矛盾可能擴大。若趁此時“高喊台獨”,不但時機恰當,阿扁也以為會加劇大陸的緊張和內部分化。

(4)比較重要的是,阿扁相信台灣人民,尤其是認同“本省人”的台灣新生代,大多數會支持台灣走向“獨立”,即使全民投票,也會取得優勢。

除此之外,阿扁比李登輝更激進,如果說李登輝提出2008年是立國的好時機,那麼陳水扁認為可以提得更早,只要美國承諾台灣的安全,又何需擔心中國動武?

詎料(應該說是預料中事),阿扁收到的是反效果的訊息多過支持的訊息。先是中國嚴厲警告阿扁玩火自焚,絕不允許“台獨得逞”;繼之台灣內部也是“動盪不安”,不但在野的國民黨和親民黨指責阿扁不顧後果我行我素,而且民進黨內高層也尋求各種途徑“補鑊”,為阿扁的言論進行“消毒”。又是一句老話:“只要中國大陸不動武,台灣就不會宣佈獨立。”

反過來,中國則認為只要台灣不搞獨立,就沒必要動武,因此不放棄動武的可能性。

拿兩邊的話來剖釋,不難發現一個共同可以承受的底線:“維持現狀!”

到底甚麼是維持現狀的標準,誰也說不上來。以目前的大氣候,中國大陸明顯已處於較有利的地位。在經濟上,台灣會越來越依賴中國(目前台灣的出口有四份之一向大陸,而且有可觀的貿易入超)。在政治上,美國需要中國共同“反恐”,自然不會因為阿扁的三言兩言打亂既定的秩序;儘管美國在一定程序上希望利用台灣課題來牽制中國勢力的膨賬,但也不至於放棄“一個中國”的政策。

所謂一個中國政策,在美國政府看來是政治上的一場遊戲,即保持現狀,又不讓台灣失去防衛能力;既要中國穩定發展,但又不能忍受中國直追美國。最好的戰略是不主張用中國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讓現狀能擺多久就多久,以形成中國背上的芒刺,必要時,暗中鼓動台灣刺痛中國的神經。

美國利用阿扁“走自己的道路”,但又不要他走得太遠;阿扁反過來借助美國的保護傘,大放厥詞,以滿足民進黨的政治目的和鼓動台灣人民跟著他一起走。

台灣不少人民也許會對阿扁的言論有情緒上的認同,但也擔心會引起動亂,乃至經濟困境更難自拔,就現實和經濟而言,又會“投鼠忌器”。

為甚麼一個民族要成為美國擺動的政治棋子?阿扁的煽情在未充份考慮經濟反彈的衝擊下又能達到甚麼效果?台灣人民實有需要冷靜“審時度勢”。一時的情緒(公投支持台獨),能一勞永逸解決問題嗎?若不能,又何苦“惹火上身”?

(七) 解剖阿扁的心態

陳水扁終於說出這樣一段話:“美國是台灣最穩定的靠山,並讓台灣在國際有生存的空間。 ”這句話的含意是十分值得玩味的。如果你把它當成是孩子對老豆說的話,可以這麼演譯: “爸爸,你是我最穩定的靠山,感謝你給了我生存的空間,並帶領我長大。”

父親對孩子照顧得無微不至,顯然是天經地義的事。即使孩子日後“背叛”父親,做父親的也不需要後悔,因為養兒育女是父親的天職,但如果父親能養育和調教出聽話和孝順的孩子,則會更加告慰。

陳水扁不愧是在美國影響下,調教出來的“好孩子”。套用一句老話是“孺子可教”!”

由這件事,使我感慨萬千,因為海外的華人自從離開母體,飄洋到世界各地散居後,不少人便入鄉隨俗了。遠的不說,在馬來西亞,過去一段相當長的時期,尤其是在獨立前後(1957 年獨立),仍然有不少洋化的華人洋洋得意的話:“我的祖家在倫敦。”

為甚麼會這樣呢?其一他們根本不懂甚麼是方塊字,從小就接受“雞腸文字”,滿腦子的思想是“大英帝國的子民”,難免開口閉口說洋話,寫洋文。自然只看到倫敦而忘記自己是從那裡來。
其二,英國殖民化馬來西亞後,把英國教育帶入馬來西亞,一切官方的文件和場合,莫不以英文英語為準。接受洋人教育的,會顯得“ 高人一等”,至少能擠入“精英”之列,成為“紳士淑女”,不但找政府工十分容易,而且也能在商業社會成為“白領階級”。

於是很多的華人拚命地向英倫看齊,也大獻殷勤,因為他們相信“英國是他們最穩定的靠山,並讓他們在國際上有生存的空間”。久而久之,洋化的華人躊躇志滿,對英國崇拜得五體投地。於是一代傳一代的,把洋人的文化全盤搬入“生活的圈子”中,名字的洋化更是流行,甚至有時你問他們中文名叫甚麼,他們也說不上來,更甚的是連姓也不知道,隨便你怎麼叫都行,反正他已經忘記了本身的出身。

洋化的華人叫洋人為“老豆”,不知道能否被英國大人們聽進去或欣然接受並不重要(好像有一首歌的歌詞這樣唱:“只要我愛你,不管你愛我不愛”。

即便如此。當1941年日本蝗軍踐踏馬來亞時,那些“喊父喊母”的當地人突然間發現 “老豆”不見了。他們只管收兵而去,留下他的“愛你一萬年”的子民備交日本蝗軍的欺壓,生活在苦不堪言中。

這一段血淚的教訓,並沒有使到洋化的華人醒悟過來。他們仍然相信“老豆”遲早回來關照他們,短暫的痛苦算不了甚麼?再說日本人要對付的是共黨或親共份子,不會對洋化思想的人開刀。

這種天真的想法,害得華人在馬來亞受盡折磨。如果不是日本在1945年投降,英軍還會再開入馬來亞“保護”當地人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而英軍的重新登陸馬來亞,主要目的不是“保護”當地人,而是要保護既得的經濟利益,更為重要的是,要形成一條反共戰線來抵禦中國和蘇聯的共黨勢力席捲整個亞洲。

日本人的“殺共”和英國的“反共”是歷史的事實,任誰也不能否認。

基於同樣的現實,當蔣介石的國民黨於1949年撤遷台灣後,美國提供的支持也是為了 “反共大業”,不是他們對蔣介石鍾愛有加,更不是要保護華人的地位。如果美國不是為了反共,它不會扶持蔣介石的國民黨政權與中共對著幹,台灣就是美國反共的一個重要的基地。(同樣的,如果英國不是為了反共,防止中共勢力赤化整個東南亞,它不會拉攏當地洋化華人,組成反共陣線,俾進一步弱化馬共的勢力。儘管在抗日時期,英國曾利用馬共抗日,但兩者之間的“合作”都是經不起考驗的。果然不久之後,英國就利用當地的親英華人來打擊馬共。這種戰略叫做“以華制華”)。

美國在台灣的戰略也是利用蔣介石牽制毛澤東。換句話說,就是利用國民黨打共產黨,也可說是“以華制華”。

不論是李登輝或陳水扁,他們都是在日美控制下的台灣成長的一代(日本曾統治台灣50年,直到1945年投降為止)。國民黨在1949年將大本營移來台灣後,台灣成為美國的“保護國” ,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在國際空間飄浮。

李登輝的“親日仇共”,是連他也承認的事實。當地在1988年掌控台灣政權後,不但借助美國的軍威,也靠向日本來煽起台灣人“永遠不忘仇視中共”,把中國大陸視為“不共戴天” 的政治敵人,藉此強化台灣人民脫離中國的意念。

陳水扁是在國民黨立足台灣後的“新生代”。他所受的教育既有強烈的“反共意識”,也有美國帶來的西方民主意識。當這兩者融合在一道時,就自然會對中國大陸的政體有所抗拒,也對國民黨的獨裁統治感到壓惡。因為他相信美國的民主政治更適合台灣,而且通過對民主的鼓吹,可以使到台灣進一步脫離“中國大陸的威脅”。

陳水扁在2000年正式掌握台灣政權後,比任何時候都積極推行李登輝的“兩國論”和民進黨的“台獨論”。

他之所以在當政以來,拋出某些驚人言論,就是仗著背後有靠山,而這個靠山是美國。他相信只要打出“反共牌”,美國一定給予支持,即使因此說溜了口,把話說得過了頭,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美國不放棄“保護”台灣,便不需要顧及中國大陸的感受。“一邊一國論 ”的出籠正是陳水扁台獨思想的露骨表態。他不是誤判對方,而是站在美國的背上向對岸喊話。在他看來,搞台獨又怎樣,難道大陸敢開戰?

這是阿扁長久孕育而成的政治思想,不是說錯話,也不是外人會錯意,而是故意挑起爭議,來牽動台灣人的心。

這一下子,美國是要拉攏中國“反恐”,抑或是拉攏台灣“反共”?確是給布什總統出了難題,但也不難看出美國的避重就輕戰略!

無論如何,阿扁如果忘了他也是中華民族的一個子民,狐假虎威借助外國撐腰(美國軍力)來耀
武揚威,最後也許會落個“千古罵名”!

畢竟今日的台灣在經濟上的重心已從美國轉向中國大陸。他是否也要把這個重點考量在內?與其強出頭,不如心照不宣地“保持沉默”。須知道:“病從口入,禍從口出”的至理名言!

中國反貪污歷史與反腐文化

(一) “黑洞”帶出的啟示

2002年9月份出版的《明報月刊》內有一篇曹景行以“變革體制適應現實”為題,針對中國面對的主要問題的文章中有這麼一段:“較早前,香港亞洲電視播放了大陸電視劇《黑洞》,許多香港人看得心驚肉跳,問大陸親友是否真有其事,竟然都回答“這還算好的呢”,“更黑的還有的是,另外再推薦其他幾部《黑》字當頭的電視劇,據說還要精采。”

我無意針對曹景行對中國體制的論評文章進行討論,但我將對他的上述的一段話補充我的意見。
所謂《黑洞》是中國近年來拍成最引人“驚心怵目”的一套31集電視劇,大膽且深刻地暴露在改革開放後出現在中國內地的貪污腐敗,以權謀私的故事,其情節之發展奇峰突起,一波又一波地捲起千堆雪,最後以悲劇收場。

我今年4月在廣州的時候,有朋友指看電視機放映的電視劇說,這套名為《黑洞》的連續劇非常值得一看,內中有你意想不到的情節,當成娛樂節目,簡直“扣人心弦”;當成真人真事,幾乎令你不敢置信。簡直目無紀法。這套連續集已在電視台播放三次,當局有意當成反面教材讓中國人民警惕跌入其中的結果是甚麼都完了,包括生命和錢財。

而香港亞洲播放《黑洞》自然有其意義,因為影片的高潮迭起的故事,不是當下港台連續劇可以比擬的。看過了《黑洞》,你才知道港台的反貪反黑影片是虛構和誇張的較多,與現實社會的真人真事有一段距離。因此香港的電視片為避開法律責任,總在事先這麼交待:“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擺明告訴你當成娛樂來追看即可,即使有所影射,也是避重就輕。
可是中國的電視劇就不來這鄭重其事的交待,而是直接切入問題的核心。如果從娛樂的角度看,《黑洞》無疑是中國電視劇的脫胎換骨的出奇制勝,遠遠地把港台片拋在後頭。不論情節,人物和佈景方面,都叫人耳目一新。如果我們還以為中國的電視劇還停留在昔日的保守與古老的橋段,且與我們的生活脫節,那就大錯特錯了,至少《黑洞》展示了一幕幕“驚心動魄”的場面,讓你非追看下去不可。

如果我們從現實的角度看《黑洞》,確然是不可思議的腐敗、貪污與犯罪交織在一道的毫無人性的入木三分的戲劇,雖然劇中不交待地點(用一個假城市之名),不交待真實姓名,但卻交待了年代和日期,讓你相信確有其人,真有其事。

劇中的主角,也就是飾演《康熙帝國》的主角陳道明。90年代初期,他憑其父親是一個市的副市長,而在商場上大展拳腳,既從事正當的生意,也從事見不得光的生意,所謂黑白兩道樣樣齊。在白的方面,他幾乎收買了有權勢的地方長官,不就範的就威迫利誘,逼其加入犯罪行列。他父親雖然沒有介入孩子的企業生意,但市委的大人物都被他納入一起作奸犯科,下達文件和批文,使其走私汽車入口變成“ 合法化”。

這位表面風光,一派正經,道貌岸然的企業家在文革期間吃過苦頭。當年他和其妹妹因其父親被劃成右派而受盡凌辱,還有一位在文革時被其父親收養的義子與他們兄妹結成莫逆之交,在艱辛的文革歲月中滾過來。較後男主角投入商場,而其義兄則當了警察,而且成為有名的刑警大隊長,相等於今日的CID組長,專門對付犯罪份子。

沒想到這位刑警隊長被委派調查這位拜把兄弟的犯罪懷疑,故事就從中引發開來。起先他不相信其義弟會涉及經濟犯罪,也不想插手這宗“告密案件”,畢竟他們都是人起長大的義兄義弟。
但在調查過程中又揭發一宗殺人滅口的離奇案件,死的是兩名年輕的三陪女郎,面部被毀容,查不出身份,也不知道幹案的人是誰,似乎與走私汽車和其他罪案無關。

就在案件毫無頭緒的時刻,海關一名科長發現竟有三十多輛走私入口的“馬賽地轎車 ”,而“入口商”就是男主角的公司。這位男主角手下一名總經理十分巧妙地誘使這位科長跌入他佈置的美人和金錢圈套,又威脅將對其行動不便的女兒下毒手,如果他不同流合污的話。反之如果姑息他們繼續犯罪,則其女兒將在名校得到最好的優待,被服侍的有如小公主。可是這位科長在忍無可忍下,只好豁出去,準備揭開犯罪集團的犯案,未想卻招致毒手而成為植物人。

刑警隊長亦步亦趨地深入調查,結果也跌入陷阱,被誣告痛打疑犯致傷,而那些被收買的市委大人及司法大人也判下重刑。隊長幸好有上司在背後力頂,將案件擴大到省級和中央,才把冤案平反過來。

這之中,身為父親的副市長也介入製造誣告證據,使義子蒙不白之冤,目的是保其兒子的名譽和地位,不讓刑警再查下去。

故事當然沒有完結,刑警隊長平反後,就是主角厄運的開始,圍繞在他身邊的人一個一個被除掉。這種棄車保帥的手段,深刻地刻劃出主角是一個沒有人性的人。

主角最後的垂死掙扎他是把執法當局兜得團團轉,但問題終究浮上水面,女屍命案、走私案件、收賄栽贓、殺人滅口、借刀殺人都是出自同一個集團、同一伙人及一個“ 大老板”所幹,幾乎視法律為無物,人性的絕滅,莫不令人發指。

由於故事太長,就不再贅述,但結局是主角在天網恢恢之下,服毒自殺,整圈的同謀人都得到應有的下場。這不過是犯罪的冰山一角,不單在中國,即使在其他地方,也都會上演這麼的故事──一個無底而深不可墜的黑洞。

(二) 三反五反雷厲風行

不論在那個年代,那個國家或那個地區,貪污與行賄都是形影不離的。中國政府在與反腐敗與反貪污的鬥爭要追溯到1950年建國之初(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10月1日正式成立),在毛澤東主席領導下的“三反五反運動”。站在階級鬥爭的立場,中國政府把這場驚心動魄的運動形容為“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的大鬥爭。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了“關於實現精兵簡政,增產節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接著在12月8日,中共中央作出進一步指示“應把反貪污、反浪費和反官僚主義的鬥爭看作如同鎮壓反革命的鬥爭一樣的重要,一樣的大張旗鼓去進行,號召坦白和檢舉,輕者批評教育,重者撤職懲辦,判處徒刑(勞動改造),直至槍斃一大批最嚴重的貪污犯,才能解決問題。

在這一號召下,全中國掀起了反貪,反浪費和反官僚的“三反運動”,並把它當成政治鬥爭來處理犯罪瀆職的嚴重問題。

在立國初期,中國仍然存在著貪污和腐敗的現象是不足為奇的,但如果不採取行動,勢將蔓延下去而不可收拾。毛澤東在這方面是絕不放任貪污行為,他通過政治手段“殺雞儆猴”。他堅決主張嚴打罪犯,不管是甚麼人,一旦被查獲,就沒人情可言。

在當時,打著無產階級旗號的中共中央發現到不單是黨外的人作奸犯科,尤其是被視為舊社會留下的渣滓利用中國政府忙於援朝抗美,分身乏術時刻興風作浪,而且黨內也出現腐化份子,非得揪出來痛懲不行。

例如,曾任中共河北省天津地委書記的劉青山和中共天津地委書記兼專員張子善就被當成反向教材示眾。他們的罪狀是“盜竊機場建築公款”,挪用救災糧,治河款及幹部家屬救濟糧,更剋扣民工的工資,任意揮霍浪費,尚且把大批公款交給奸商倒賣鋼鐵木材等”,犯下嚴重的罪行。雖然他們曾是 30年代參加革命的老黨員,但被認為經不起資產階敗腐朽生活方式的腐蝕而墮落了。最後被開除黨籍,判處死刑。他們是開國後第一批最高級的政府官員,不幸落得如此下場。
其他的較低級官員,也被查出犯下不同程度的貪污,也都作了必要的懲罰。

有鑑於事態的嚴重性,中央政府在1952年4月18日,又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制定了“嚴肅與寬大相結合,改造與懲治相結合”的方針,規定貪污人民1億元(舊幣,折合新幣1萬元)以上者,處刑10年或無期徒刑,其情節特別嚴重者判處死刑。

結果統計,貪污舊幣1000萬元的人數高達105916人,追回贓款合人民幣2億元(舊幣),人數之多,已是不可小視。

與此同時,由於情況惡劣,毛澤東主席決心把“三反”提昇到“五反”。所謂的“五反” 即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盜騙國家資財,反對偷工減料及反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

這樣一來,三反五反運動成為當時中國打擊和取締貪污腐敗的重要武器。這種通過運動遏止罪犯的行動也只有在推行共產主義的國家才能行得通,在一紙通令雷厲風行的下,全國向資本主義宣戰,又再抖出一批在當時被形容為“怵目驚心”的大案。

例如,上海大康藥房經理王康年大量盜竊國家財產,騙取貸款11億元(舊幣),而且騙取志願軍購藥巨款進行投機生意。不僅如此,他還把25個機關的65名幹部拉下水,與他一起又偷又騙。接著又有一些大案浮上抬面。

政府提出的基本原則是:過去從寬,今後從嚴;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不久之後,政府認為已取得輝煌的戰果,於是在1952年6月13日,宣佈五反運動進入尾聲。但留下總原則要執法官員今後加以遵守:“ 鬥爭從嚴,處理從寬;當嚴者嚴之,當寬者寬之,不能虎頭蛇尾,草草收兵。”

同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結束“三反五反運動。”它聲稱打擊了資產階級的違法行為,鞏固了工人階級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樹立了廉潔樸素的社會風尚。

在法治尚未健全的社會,中共在對付貪污和腐敗是調動群眾起來鬥爭,而且把這樣的行為“歸咎”於資產階級的腐化,必須連根拔起。教育群眾成為當時的一個重要的步驟。

究竟用政治手段是否管用?這是見仁見智的說法。但在中國那麼大的國家,建國之初,存在腐敗是無法避免的。不過,腐敗和貪污是否是資產階級的行為?是否只有資本主義的國家才會發生?歷史後來證明社會主義的國家同樣發生“貪贓枉法”的大案。毛澤東如果今日仍在世,他自然會對當今的中國竟也發生如斯重多的經濟罪案,感到瞠目結舌。因為他只用一年的時間,快刀斬亂麻把貪污解決了,而今時今日的中國不知要用多少年的時間才能把經濟犯罪降到最低點?

無論如何,我們也確然看到在50年代之後的中國,在毛澤東當政的年代,中國的重心都放去政治鬥爭上,而經濟貪污和腐敗似乎相對大大減少了。這種情況一直維持到80年代。如果說中國曾有30年的時間是經濟貪污最少的國家之一,也許會被接受。也難怪今時今日有人愐懷在毛澤東統治下的中國,曾有過“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美譽。

(三) 別開生面的寬赦期

中共中央在50年代掀起三反五反運動後,基本上已穩住經濟犯罪。接著下來目標瞄向政治鬥爭,也就不把經濟犯罪放在第一位了。而在政治鬥爭中,最高潮影響至深且鉅的莫過於“文化大革命”,直到1976年四人幫被瓦解為止。但真正再被重視經濟犯罪是80年代後期的事了。

這主要是1978年鄧小平重返政治舞台後,雷厲風行地推行改革開放政策,讓保守的中國社會開了缺口,外邊的世界也用金錢打開中國的大門,經濟犯罪沉寂多時後又告死灰復燃,正像世界其他國家一樣,貪污和腐敗從隱瞞浮上檯面,資本主義也好,社會主義也好,在利誘之下,人的本質起了根本的變化。

當然中國在這方面又結合了政治的勢力,權力成為了追逐金錢的最有力武器,以權謀私事件層出不窮,伴隨而來的是色情犯罪。當這種權力、金錢和女人相結合時,又是形成一個蜘蛛網,剪不斷,理還亂!

也許我們可能沒有注意到,中國在嚴打經濟犯罪前,曾有過通融期,以讓罪犯自首而得到從輕發落,否則寬赦期一過,便無情可言。就外界看來,確實別開生面。

1989年8月15日,中國政府通過電視廣播正式公告:為了給犯罪份子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根據1989年7月27日和28日舉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全體會議的建議和有關法律規定,特作如下通告:
“國家工作人員犯貪污罪、受賄罪、投機倒把罪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犯投機倒把罪、受賄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到1989年 10月31日,必須向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或本單位投案自首,坦向交代犯罪事實,爭取從寬處理。

在上述期間內,凡投案自首,積極退贓的,或者有檢舉立功表現的,一律從寬處理。其中,犯罪特別嚴重,依法應判處死刑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判處死刑,犯罪較重,依法應判處重刑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凡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坦白交待問題的;銷毀證據,轉移贓款贓物的;互相串通,訂立攻守同盟的;或畏罪潛逃,拒不投案的,堅決依法從嚴懲處。

這就是說,中國政府給予78天的時間讓罪犯份子自首,逾期可就嚴法處置了,可見在1978年後的11年期間,腐敗之風已發展到嚴重的地步,非得打擊不可,但在嚴打之前,又提供一個機會給貪污續職的公務人員,希望能有效地克制經濟犯罪。

無疑的,這是一場重大的心理戰,那些作賊心虛的人,七上八落不知如何是好?投案嗎,等於是自投羅網,後果又是一個未知數,因為在共產黨的治理下,秋後算賬的事是可能發生的。如果投了案而失去工作和前途,則整家人就如同在“地獄”中生活。

過去已有現實的例子讓有關人士感到徬徨。數之不盡的政治鬥爭的殘酷與慘烈的一面深深烙印在腦海中。如果“政治犯罪”已是“罪無可恕”,那麼“經濟犯罪” 還有“無罪”的嗎?

該如何看待政府的“寬赦”通告,成了考驗人民和政府之間的一場無形的鬥爭。如果不投案,將來被查出,肯定“死路一條”。有人會這樣想,也許政府並不知道,為何要“自毀前程” 呢?
無論如何,政府的政令還是產生效果的,就在通告發出後,有一位浙江某單位駐上海辦事處的陳某,馬上自首,把非法得來的6千元交到檢察院,結果獲寬大處理,不再追究,,可以回家了。
不過身份也因之暴露了,往後便被標上“貪贓枉法的罪人”。雖然不被處罰,卻一輩子生活在不良記錄的陰影中。

北京的第一位自首者是北京市農建總公司下屬的環美裝飾公司的經理(55歲),他開了家庭會議,子女們叫他自首,把不義之財的3500元吐了出來,同樣未予起訴,安然返家。

吉林省的第一個自首者竟是某縣的交通局長周××,他坦承以權謀私,得到承包宿舍的工程公司贈送一套108平方米的住宅。一時之間成了大新聞,雖然未被起訴,歷史卻載入他的不法行為。

河南省的第一個自首者是西峽縣食品公司副經理閻文章,他坦承先後 6次作案,貪污公款1萬9千元。因此“無罪釋放”。由於他投案的時間較早,因而被認為應該是全國第一位自首者。

不過,從貪污的數目來看,率先投案的,所貪污的數目均是小兒科,根本未具資格上榜,也許是數目有限,投案交待算了,即使真被起訴,刑罰尚不至過重。

接下來的日子,有更多人投案了,經政府總結,在10月31日寬限期過後,共有 5萬2千800人自動投案,其中最多來自湖南,廣東次之,上海居第三位。

他們犯下的罪行包括貪污受賄、貪贓枉法、明拿暗要、敲詐勒索、炒買炒賣、偷稅漏稅、執法犯法、擅權瀆職、豪華舖張、奢侈糜爛、見利忘義、腐化墮落……

投案的人有這麼多,沒有投案的人又有多少?沒有人知道,也許比投案的更多。由此可見,貪污與腐敗在共和國生了根。在往後的日子,終於證實不但生根,而且泛濫成風,手法千變萬化,令人“嘆為觀止”。

(四) 改革開放下的黑手

1989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是中國政府破天荒的寬限期,結果有五萬多人投案自首,獲得寬大的處理。但共和國的貪污是否絕跡?恰恰相反,是越來越變本加厲,手段日新月異,而且牽出越來越多的大頭頭涉及其中。為甚麼重刑懲罰下,又有寬赦期招呼仍然收不到預期的效果,這是有許多因素造成的,最主要是改革開放後,許多人的思想腐化了,經不起利益的誘惑,或陷入難以自拔的深淵或走上不歸路。

從以下的數字顯示,貪污和腐敗的案件是逐步昇級的,以小官到大官,從算萬元到數百萬元乃至數千萬元,手段之卑劣,款額之多,幾令人咋舌。

例如在1978年9月四人幫倒台兩年後,在鄧小平主政下,中國開始有了改變。就在這當兒,罪案跟著被抖了出來。當年12月,黑龍江賓縣燃料公司經理王守信,貪污50萬元,結果被判死刑。他是所謂改革開放下的第一個遭殃者。

自他之後的整個二十餘年中,中國當局總共處決1204名,有頭有臉的貪官,其中級別最高數是全國人民副委員長成克傑。還有其他也是身份顯赫一時的人物。

我們不知道是否還有大把人漏網,但從揭發的資料看來,中國形形色色的貪污與瀆職,不勝枚舉,這邊嚴打,那邊胡來,綜合起來,有以下幾種畸形現象:

(1)賣官。這在中國清朝的時候,十分盛行。有錢人為過官癮,忍痛花錢買個官來做,以“光宗耀祖”。沒想到在新中國成立後,那些手抓政治權力者,竟也能從中牟利。任何人都很難置信共產黨統治下有此等荒謬的行徑,但確實有其事。例如雲南省東川市人口僅有29萬餘人,卻有市廳級幹部21人,縣處級幹部184人,科級幹部797人。小小的市鎮有這麼多有級別的官,若再加上小官,豈不是“官官林立”?這就是賣官牟利下的畸形現象。

在江西省廣豐縣,賣官價是“500元掛個號,1000元報個到,10000元起價黑頂帽”。當官成了商業交易。

(2)賣指標,在中國當官的手上有很多指標,待價而沽。影響最大的“賣戶口指標”,即指戶口從“農業戶”轉到“非農業戶”,意味著農村的人可以轉移到城市居住。未想這種轉移戶口的正當程序被重重利用吊起來賣。比如1994年至1995年,甘肅金昌市計委主任張樹生和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姚啟武從市計委弄走“農轉非農戶”指標310個,先後以 2100元至400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戶口倒爺”和個體老板,賺366萬元。

(3)賣工程。這更是利益更大。當官的手上有工程指標,就吊起來賣。如浙江省龍泉市委書記夏廣廉,硬把歸副市長分管的工程項目抓過來,結果賣給私人承包商,牟利15萬元。

(4)賣貸。這是老實人通不到的門路,沒錢如何向銀行借貸?只有奸商才有辦法在行賄下,騙得銀行的貸款。比如河南部州三仁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任成建,先後送出70輛小汽車,從銀行貸款出人民幣5.1億元和美金150萬元。當然他也得給貪官送禮,包括送住房、汽車、美女來換取地方官給個方便。

(5)賣地。在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強烈主張大膽改革開放後,貪官們就利用炒地皮熱下刮一把。最典型的例子是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于飛,他借口省府要地強迫惠州大亞灣管委會,將3千300畝土地以每平方米120元的價格,賣給由她的兒子、女婿和乾兒子開辦的香港德成公司(買地款是由中國建設銀行佛山支行發出),然後他的家族的公司以高價賣出,這麼一個轉手,共賺了9千584萬元,暴利十分驚人。以權謀私,令人髮指。

除此之外,還有所謂“賣法”的勾當,即執法和司法人員將手中的權力變成一種交易。爆開的案件中有廣西羅城監獄以副獄長胡耀光為首的數十名幹警,以錢抵刑。從1993年至1998年的5年內,放走犯人206名,收取賄賂金三百多萬元,更有貪官污吏把國庫挖空,將國家的錢轉進私人口袋。在1992年至1993年間,擔任山東省微山湖畔的留庄鄉一村的支部書記李修文,人稱“李
惡霸”,他在位時,共歛財6千萬元,擁有9輛高級轎車。

再有是遼寧省義縣大榆樹堡鎮黨委書記于平印,1989年至1994年任職期間,將其 4個兒子,一個侄子全部安排在該鎮重要崗位,把這一方的黨政財大權全部淪於一個家族手中。在6年內,于氏鄉霸共製造流氓傷害案件26宗,致死1人,重傷3人,強姦、凌辱婦女十多宗,敲詐勒索案8宗,如斯採用流氓式的欺壓百姓,簡直無法無天。

有一些情況惡劣到殺人越貨。1995年,海南省瓊山市副市長吳正養,通過該市龍僑中學校長吳川禮收買了3個殺手,殺死了他的政敵吳大欽(吳大欽原為該市教育局長,上面決定調昇為副市長,而將吳正養調任沒有實權的政協副主席,終於引致吳正養惡向膽邊生,買兇殺人)。
比較普遍的腐化官員是揮霍公款,但一般上受到懲罰不嚴,以致當官的可以隨意利用公款來達到個人的慾望。如果不被抖出還犯下其他嚴重罪案,至多被撤職。如1985年陝西省教育廳就以組織普教檢查團為名,大吃大喝,不僅吃掉教育經費,也吃掉群眾集資的辦學經費,結果只是被撤消職務,不再追究。

總而言之,以上所舉的罪案,在資本主義是屢屢發生的,但在社會主義的中國,改革開放後竟是貪污與腐化大行其道。中國政府焉能掉以輕心?

(五) 陳希同與成克傑案

中國在反貪污反腐敗的鬥爭中也揭開好幾宗大案件,“大人物”跌馬了,“大人物”被槍斃了。這正是邪念與惡行帶來的可悲收場。

有一本書《共和國肅貪內幕紀實》中有一段文十分深刻地反映貪官污吏的嘴臉:”沒有好處不辦事,有了好處亂辦事,歪門邪道好辦事,送上女人辦大事,正幾八經難辦事”。
就因為權力抓在手裡,大官們肆無忌憚地亂辦事,而且貪得無厭。以下兩宗大案足以成為後世人的反面教材:

(1)1998年爆開的陳希同案是建國以來最高級的官員,從高位跌下成為階下囚。陳希同在198 9年六四事件扮演鎮壓示威的角色,他當時是北京市長。六四事件後,因被視為對“反革命鎮壓有功”,因而提昇為北京市委書記,成為北京第一把手,接著又成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級別之大,相等於國家副主席職。

我記得兩年前,李堯慶兄問我最近在看甚麼書,我說我正在看一本中國反貪小說《天怒── 市長要案》,情節高潮迭起,把陳希同及其一伙人糜爛與腐化的一面全抖出來,雖然是本小說,帶有創作情節,但也十分用心將陳希同的犯罪行徑暴露在陽光之下。

由於陳希同涉案面很廣,也導致管財務的常務副市長王寶森“畏罪自殺”,也許“投鼠忌器 ”,陳希同被控的罪狀就遠不如《天怒》小說中所描述的“嚴重罪行”。根據公開的罪狀是簡化了的交待,不作詳盡的指控。

他的“罪狀”被簡化成如下的公佈:陳希同在擔任北京市長、市委書記期間,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對外交往中接受貴重禮品22件,總值人民幣55萬5千餘元,沒有按國家有關規定交公,而是由個人非法佔有。

同時,陳希同為追求奢糜生活,還指使、縱容王寶森擅自動用財政資金,在北京建造兩座豪華別墅,供陳、王個人享用。自1993年1月至1995年2月,陳希同經常到上述兩座別墅吃住享樂,違規建造的別墅和購置設備共動用財政資金人民幣3521萬元,耗用服務管理費242萬元,吃喝揮霍公款人民幣105萬元。

若與“天怒”一書所揭露的相比較,可就是“小兒科”了。雖是只提“冰山一角”,也夠驚嚇人了,竟挪用公款高達3千萬元建別墅供個人沉浮在酒池肉林中。

在80年代,只要貪污10萬元人民幣的,一旦被拉上法庭。除了死刑,就沒有其他選擇。但 90年代以後,10萬元已不是甚麼錢,動輒百萬千萬以上的才稱是“大案”。

儘管如此,陳希同並沒有被判死刑,而只是在1998年7月3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兩年之後,也就是在2000年3月1日,陳希同獲得特殊安排“保外就醫”,這間接地讓陳希同離開牢房,因病得以“享受自由”。

以陳希同重量級的人物,自然還有一些黑幕未抖出來,也可能擔心影響太大,不再追究下去。陳希同在個人扛下“罪狀”後,等於是案件了結,不再有完沒完的追查下去。於是得到優待外出,這或者是對陳希同的一個“回報”,不致把更多人拉下水?

(2)沒有陳希同幸運的是別一位國家級領導人的悲慘下場,他就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案件震驚海內外。他原為廣西省壯族自治區政府主席,相等於省長的地位,在1998年被調升為全國人大副主席,大概他是少數民族壯族的代表,才有機會往中央升。雖然人大副主席不具實權,但銜頭之大,足以讓人滿足虛榮心。

根據新華社及報章資料揭露:成克傑在1998年當上人大副主席時,已是一個受賄三千多萬元的超級巨金。他賣官、賣地、賣法、賣貸款、賣招標、賣工程,樣樣都齊全。如果不是另一宗案件牽出成克傑是最大的貪官,恐怕他仍然在當他的副主席。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他的朋黨出事後,他不可倖免地成為被追查的對象。

令人不解的是:為甚麼成克傑可以掩蓋其罪行,而又能從省級爬上中央?自然是有人提拔,提拔他的人有沒有得到好處?還有為何未經深入調查就讓貪官佔據國家領導的位子?這也凸顯了共和國在掃黑除貪方面力度不深,漏網的大魚何止一個?

成克傑的罪狀是“自1992年下半年以來,與有夫之婦李平長期通姦,並共謀在各自離婚“賺錢”後再結婚,為聚斂錢財,成克傑於1992年下半年至1998年期間,利用其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主席職務的權力,伙同李平不擇手段,謀取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主要“違法違紀”行為有

(一)1994年至1997年,經李平牽線,將南寧一塊85畝土地的低價讓給民興實業發展公司總經理周坤建造停車場和購物城,並為該公司解決貸款1.88億元。為此,成克傑和李平(其情婦)收受周坤賄賂共計人民幣1千730萬元,港幣804萬元。

(二)1994年下半年至1998年期間,成克傑應廣西省副秘書長甘某等13名黨政機關及企業領導幹部的要求,為解決他們的提拔和調動,向有關部門打招呼,收受人民幣 59.5萬元,美金3.5萬元及港幣2萬元。

(三)1992年至1997年,成克傑應李平的要求,濫用職權,為李平等奸商獲得土地批件,低價白糖,化肥指標和植物油指標經轉手倒賣從中獲利人民幣903萬元。

成克傑對上述罪狀供認不諱,總共鯨吞國家財富四千一百多萬元。2000年7月31日,經北京第一
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判處死刑。成不服上訴,結果被駁回。同年9月14日被押赴刑場處決,成為中共史上首位因貪污受賄被處決的最高國家領導人。

女人、金錢、權力終於使到兩位貪官身敗名裂,印證了“色字頭上一把刀”!

(六) 最大私梟賴昌星?

在中國反貪污反腐敗的鬥爭中,沒有比賴昌星案件更駭人聽聞的了,至少在過去從未發生過這麼大的,牽連這麼廣的錯綜複雜的案件。它說明走私犯罪集團具有通天本領,在全國各地都有內線聯繫,聞之不可思議,確又是活生生地在共和國的土地上發生。

賴昌星是何許人?為甚麼在90年代能把共和國搞得沸沸騰騰?

讓我們先瞭解這個頭號大罪犯的身世。據他自己說,他是1958年9月15日出生於中國福建省晉江縣青陽燒厝村(適逢中國大躍進年代),小時家裡很窮,讀到小學三年級就輟學了,開始在農田工作。在1978年,大概20歲的時候,中國已準備進入改革開放的年代,賴昌星開始做汽車配件生意,後來又搞了個服裝廠,賺了些錢,生意不斷擴大也告多元化,來往於晉江、廈門及石獅一帶,業務包括印刷、兩傘、紙箱及紡織廠業務。到1989年時,其個人資產已有幾千萬元。雖然他不承認是走私賺到錢,但後來當局查到他利用市場開放,大幹走私生意而歛財致富。

1986年,賴昌星第一次出國門到香港旅遊,看到花花綠綠的世界,他決心通過關係搞到香港而成為香港人(他是在1991年4月,把其戶口從晉江轉到陝西某縣,再通過辦法到香港)。同年6月,他與人合伙在香港成立一家“香港美好企業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進出口貿易和房地產等。可惜股東鬧翻,終於拆股。(美好乃其妻子名字.後改名為明娜)

1993年6月,賴昌星在香港又註冊一家新公司,取名“遠華國際有限公司”,屬於獨資生意。
緊接著,在1994年初,賴昌星以港商身份殺回廈門,成立了“廈門遠華電子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百萬美元。因為他知道被闢為經濟特區的廈門,在市場經濟主導下,必有他賺錢的機會。

但要從事生意,不論是合法的或非法的,非得搞好人際關係,海關是他要打通的第一道。由於出手綽闊,賴昌星的名氣被打響起來。不過,明里的電子生意賺不了大錢,暗的生意才有瞄頭,於是又故態復萌幹起走私勾當。他認為只有走私,錢才能撈得快又猛,比起打搶銀行,印鈔票慢不了多少。

所謂電子業不過是個幌子,真正的“業務”在非法走私。為了掩飾不法活動,賴昌星堂而皇之地在1996年組織了“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使其“走私生意” 走向集團化、專業化及智能化。所走私的產品從原先的“電腦蕊片”發展到走私植物油、石油、香煙、汽車、化工原料、紡織原料及通訊器材等敏感產品。在短短的時間內,賴躍居成廈門首富,當然也成為廈門乃至全國新一代的走私梟雄。

靠走私撈得缽滿盤滿後,賴昌星的“遠華公司”已是遠近聞名,轄下有7個全資子公司,5個控股公司及1個參股公司,營業範圍涉及房地產、旅遊服務、酒店娛樂、國際儲運、高科技工業、金融和碼頭基礎業務等,並從廈門伸延至北京、上海、南韓、新加坡和香港。

遠華集團總部設在香港的銅鑼灣,廈門遠華則位於湖里區華光路。在廈門這個開放的城市,為配合“業務所需”,賴昌星用高薪聘請漂亮的女服務員來為“客戶服務”。如果不是幹行賄,賴又何必大手筆請美女當班?

賴昌星的“業務”在國際化後,也沒有將控制權專業化。反而以家族成員為董事局核心人物,掌控大權的是賴本人,而其妻子曾明娜則掌控財政大權。根據賴昌星的大哥賴水強(在案發生爆出)的形容:賴昌星身為董事長,巴結權貴、縱容小人。他在貪官面前百依百順,在小人面前又言聽計從。他既沒有文化又不聽話,真是文盲加法盲。

有人曾問過賴昌星:“賴老板,翻開你的發跡史,除了走私,別的甚麼都沒有了,難道你就不能幹點別的,做些實實在在的企業?”

賴昌星這樣回答:“我也想幹點別的,可是除了走私,其他的我不會幹”。

這充份鉤畫出賴昌星的內心世界。他認為走捷徑才能致富,違法違紀,是為了謀取暴利,他就這樣一步步滑向罪惡的深淵。

為了方便從事黑幕交易,賴昌星在其廈門的公司先蓋一座白樓,名為電子廠,但也沒甚業務;另一座紅樓,則是藏污納垢的地方,所有見不得光的交易在這裡“黑來黑去”。紅樓也者,實為一座黑樓。

紅樓建於1996年,建築面積有5千平方米,高7層。

外觀看紅樓沒甚麼特別之處,但內頭另有乾坤。

在案爆開後,當局曾公開展示紅樓供人參觀,不久即被禁止,也許是影響不好,不足以成為反面教材。

整座紅樓耗資7千萬元(人民幣),是集辦公室、起居、酒店、娛樂於一身的樓宇。大廈掛著的是“紅運當頭”四個大字,不是“鴻運當頭”。可見賴昌星建紅樓別有用心。

紅樓的設備說穿了與五星級酒店相等水平,除了餐廳外,也有賭博場所,桑拿房及卡拉OK廂間,亦有酒吧和小電影院。

五樓是賴昌星的臥所,六樓是總統套房一站式供達官顯要吃喝玩樂。七樓是賴的辦公室。
除硬件一流外,紅樓的“軟件”便是美女如雲,專從江浙一帶請來的標準美女,難怪客人一進入紅樓,就忘記身置何處,而樂不思蜀!

這正是賴昌星用來征服高官的場所,那些跌入紅樓中的高官,已為他們的未來發出強烈的警訊。可惜,醉生夢死的人不知紅樓也是一枚“計時炸彈”,分分鐘可把人炸個“粉身碎骨” 。

可以這麼說,紅樓是一座燈紅酒綠,讓人喪生理性的“地獄”,它先是使你如進“天堂 ”,縱
情享受,最後是埋葬你的墳場。

賴昌星這樣說“不怕甚麼法規條文,規章制度,就怕領導幹部沒有興趣愛好”。一旦墮入賴的計設網,再也沒有回頭路,他的七個絕招被戲稱為“七子之歌”即票子(鈔票)、女子、位子、房子、車子、本子(護照)及孩子。許多人為了“七子”或其中之一子,終於身敗名裂,永不超生。

賴昌星的頭腦一流,以為已打通天下網,結果天網恢恢,其“王國”在一夜之間化為烏有!

(七) 密函板倒賴昌星

“遠華案”之所以被揭發,是賴昌星意想不到被“自己人出賣”。事情的發生是這樣的:
1999年春節後,一封密函署名“一群伸張正義的人”寄到中南海,抬頭是致江澤民總書記、朱●基總理,舉報遠華集團老板賴昌星瘋狂走私牟利。

但投報人又是誰呢?賴昌星很快就查出是他的“合作伙伴的拜把兄弟”。他這樣說:中國一個副軍長的兒子朱牛牛因為豪賭,欠下數千萬元賭債,而向他要求幫忙解脫。

賴昌星認為曾多次幫過這位“好兄弟”,決定不再幫他,終於引爆這起聳人聽聞的大案。

朱牛牛在90年代到了廈門,寄身福建九州集團公司,較後被提昇為部門主管。1991年賴昌星以港商的身份有意在晉江做生意,便向九州公司借貸5千萬人民幣,批准人之一的就是擔任部門主任的朱牛牛。他們兩人的“密切”關係由此開始。

當賴昌星於1994年在廈門設立遠華公司大展拳腳的時候,朱牛牛便躋進賴的核心領導層,兩人共同操縱遠華集團的所有走私活動,他們一樣好賭成性。但賴有所克制,而朱就一頭栽進去,只輸不贏,賴也為他還了賭債,可是朱越賭越大,竟輸掉幾千萬元,賴硬起心腸就是不伸援手。

朱在無可奈何底下,只好把本身在香港的不動產抵押,套取現款還債,才能暫時幸運走出賭場。
朱是通過賴的幫忙,也拿到單程通行證到香港打天下,後改了名字叫朱安利。賴與朱在香港合搞的公司叫“中鴻發展有限公司”,可是搞不起來,因為嗜賭成性的朱牛牛成天泡在澳門賭場。

為甚麼朱牛牛有這麼多錢逛賭場?這與他於1994年至1998年間和賴合作走私大有關係。他們兩人賺了很多不義之財。可以說,賴的重大非法活動,朱都有插手其中,瞭若指掌。

欠了滿身債的朱牛牛於1998年向賴昌星要1億元人民幣解困,據他說欠下8千萬元之債務,賴死也不給,朱被逼向賴昌星攤牌。

有人警告賴昌星,有三件事是不能賭的,一是女人、二是賭博、三是舉報信,但賴不信邪,他堅信本身在全國建立起來的關係網,可罩得住舉報信。可是,他打錯算盤了。

舉報信真的送達中央,總共寫滿74頁,附上六十餘頁證據材料,重點舉報賴瘋狂走私植物油、原油、香煙等。信並指出賴藉控制海關通道而控制整個廈門走私活動。

與此同時,舉報信也揭露賴的通天關係網的名單,共有廿餘人,其中最高職位者為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廳級幹部有楊前線等人。

接下來,舉報信也指控賴昌星是黑社會老大,雄霸一方,歛財暴利。當中特別提到廈門開元外資公司及其總經理陳光輝與遠華勾結內幕,牟利額高達人民幣3.8億元(賴昌星說,因為朱牛牛欠陳光輝六千餘萬元,準備整死陳,以解除債務)。

根據中央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在負責案件的調查時,竟然被龐大的數目嚇得瞠目結舌。他這樣說,1994年4月,海關總署收到上層轉來的舉報信件,指責賴走私案值達500億元,涉及黨、政、軍廳局以上領導幹部16人,其中有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總參二部原部長姬德勝(他是前任中國外長姬鵬飛的兒子)及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等大人物。

由於事關重大,中央政府特別在1999年4月20日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深入調查,這是建國以來最大的第一經濟犯罪大案。

賴對此項調查也有所擔心,就在專案小組秘密調查時,他攜帶了3千萬元人民幣,三度赴北京打點,上竄下跳,企圖用錢擺平。但不管用,賴昌星已感事態不妙。

就在關鍵性的時刻,賴昌星平時鋪下的網線發揮了作用。有一名線人趕緊通風報訊,要賴走逃。這個人就是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長莊如順,他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賴昌星五十四萬餘元的賄賂,在緝拿賴的過程中,指使賴外逃。

據賴昌星自己說,在1999年5月份的時候,他還人在北京,被告知沒有事的,後來回到廈門,在6月的時候,也被查過問話,接著便返回香港。

8月份,賴昌星再回到廈門,他是偷渡回去的,經澳門到廈門,便給莊如順打個電話,然後再回到公司,當然不是紅樓,而是另外一間公司“大華景”(原為電子廠,改名為大華景),俗稱為白樓走一下,便返回“小華景”住家。到了凌晨三四點,小舅來電說不對勁,警察已進行搜查。

賴不動聲色駕了小車往公司外一看,情勢不妙,搖個電話給莊如順,證實是要抓他的。於是趕忙叫司機開個破車接他逃出廈門,他們駛過漳州,一路來到深圳,所幸沒被查出。翌日一早,賴從深圳坐快艇回香港。

第二次,莊如順和楊前線(廈門海關署長)就被抓了。

賴昌星回到香港時,並未想走,但得到香港入境處官員梁錦光通知,北京要逮捕他。在梁的指示下,他於1999年8月14日離開香港來到加拿大。

梁錦光本受調查此案,但不幸於2000年8月份在香港入境處的一場大火中喪命,? 雃谷熊L對證的懸案。賴一家人逃到加拿大後,案情進一步曝光,變成轟動國際? 漱j案件。

一個賴昌星,把地球翻轉過來?中國人民也對此百思不解!

(八) 賴昌星成了廈門“黑市市長”

賴昌星漏夜外逃,顯示了案情已曝光,有許多人將因遠華案面對法律的制裁。

根據中國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在2001年對報界採訪時有如下的重要內容(因為牟也是中央 4.20專案組副組長,亦是前線總指揮,對整個案情的來龍去脈,有深入的了解): 1999年4月,海關總署收到一份從中辦信訪局(中央領導單位)轉來的舉報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走私的資料,長達74頁,舉報走私案值達500億元,涉及黨、政軍後局以上領導幹部16人,其中有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總參二部原部長姬德勝、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和原廈門市委、市政府幾位領導幹部,舉報資料附有走私的有關單據。因事重大,乃向上頭建議,由中央紀委和監察部牽頭,海關總署積極參加辦理此案。中央領導在1999 年4月20日作出重要批示,因此被簡稱為“4.20案件”。

牟形容是建國以來的第一經濟犯罪大案,查辦這起案件可謂驚心動魄,感慨萬千。

1999年8月18日,“4.20專案組”正式進駐廈門,在10天之內赫然發現賴在廈門海關區走私成油
品及植物油高達110億元(人民幣),決定派更多人手介入調查(前後共有三百餘人,可說是大陣仗)。

經查證,自1996年以來,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及其他走私犯罪份子。在廈門海關區走私進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煙、化工原料、西藥原料、電子機械等貨物的值價高達人民幣530億元,偷逃應繳稅額約三百億元,合起來就是800億元的大案件。

賴昌星走私的基地是廈門東渡碼頭,整個海關幾乎為他效命,狼狽為奸。另外,在海鑫堆場是海關批准賴設立的一個堆放和倒換各種走私貨物的重要集數地。在所謂海關的“監督 ”下,無數私貨以合法身份進入國內市場。

根據估算,賴昌星的走私(遠華案)涉及金額高達800億元,相等於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 DP)1.3%,而且半個廈門政府也牽涉其中,有上百人受到法律制裁。

除了上述所提到的名字外,後來又發現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福建省中國銀行行長陳國榮、中共廈門市委書記劉豐、廈門市副市長趙克明、藍甫等都是賴集團的同流合污者。

2000年11月8日,福建省廈門遠華案的裁判,首批25起案件一審公開宣判,莊如順、藍甫、葉季湛(中國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行長)等14人依法被判處死刑。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因犯受賄,放縱走私罪,也在一審被判處死刑。

在這之前,即2000年10月31日,廈門海關原副關長兼調查局局長接培勇被漳州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截至2001年4月,福建省各級人民法院已對遠華案涉及的157起案件作出判決,共有263人犯案處刑。當然也有漏網之魚,最大案犯賴昌星仍在加拿大掙扎不被引渡,還有其他要犯也不知所蹤,那些逃不掉的紛紛落網。算算有七十餘人潛逃海外,而單單廈門市政府內落馬的要員就有110人。在在暴露改革開放後,作為第一前線的廈門,竟淪為賴昌星牟巨利的基地,官商勾結已達到十分嚴重的地步。

經過統計後,中國政府從中央到地方,總共動用1千200人調查和處理此案,規模之大,前所未有,前後歷時三年,從1999年到2002年尚未完未了,堪稱為跨世紀的大案。

為什麼賴昌星有此通天本領翻轉整個廈門,又有本事打通中央的內線?揭開了不外是金錢和美色在作祟。賴正是用這兩個有力的武器打開中國的海關,儼如是如入無人之境,事事通關,以致他的非法行徑在掩飾底下變成“合法”,確是令人百思不解。

有人這樣形容,賴昌星把原本清淨的海島,搞得烏煙瘴氣。因為調查的結果顯示:在光天化日之下,平均3天有一艘萬噸巨輪闖關卸油;而香煙走私平均每天有二十幾個集裝箱;又有八千多輛走私汽車安然通過集關大橋出島;專門走私洗黑錢的“地下錢莊”每年換匯數以億之計。

如斯的“一條龍”犯案,經有500人跌入其中。從20歲的青年到73歲的垂暮老人。既有官方高層人員捲入,又有黑道人物從中滋長。賴昌星餵飽自己,齊把貪官,又“施惠”於黑幫。他成了廈門的“黑市市長”,把正牌的市長搞到團團轉。不為甚麼,皆因利字當頭,色字當頭,真的忘了自己的身份和職務。貪污和腐敗的泛濫,莫過於此。

儘管賴昌星事後大作文章,聲稱自己是政治鬥爭的犧牲者,也指政府將他開刀,是具有政治因素,但這等狡辯也很牽強和難令人置信。

也許有人因介入遠華案而在政治上消失了,但如果政敵人物不貪,不與賴同流合污,又怎會弄到身敗名裂呢?

例如原公安副部長李紀周被控貪污受賄900萬元人民幣,但賴說是借給李500萬,另400萬是一個香港走私犯,梁耀華交給了李紀周的女友李莎娜。可是李莎娜被捕後,李紀周就陷入囹圄。
李紀周較後交待曾接受賴的金錢,第一次是通過其太太向賴借了100萬元。

第二次李紀周的女兒李倩(人在美國舊金山),因公司面臨破產,賴匯了50萬美元給了他的女兒。

第三次是賴親自給了李3萬元港幣。

雖然李表示沒給賴辦過事,但賴的大手筆不必問自然是要收買李在關鍵時刻發揮作用。

(九) 色海無邊回頭無岸

告密函扳倒賴昌星;賴昌星害死了楊前線。“遠華案”之所以轟動遐邇,就是因為這兩個人的串謀,抖出了800億人民幣的大案件。當然周圍還圍繞著許多人,但沒有賴楊的狠狽為奸來得典
型。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楊前線的私通,賴昌星不可能邁開大走私的第一步。

究竟楊前線是甚麼來頭?他又是如何一步步地跌進賴佈下的“陷阱”(或許可以說楊是心甘情願為賴打開缺口,皆因“色海無邊,回頭無岸”所致)?

楊前線原是廈門海關關長。1954年生於廈門,父母均為教師。上中學時正好趕上文革,後來在廈門海關工作。接著在保送下於1977年到北京經空大學海關進修。這期間,楊認識了“校花”張琳。3年大專學生結束後,張回到秦皇島工作,楊則回到廈門。這對戀人兩地相思,經過楊的母親動之心情,說服張琳來到廈門當楊家的媳婦,且與楊同在廈門海關工作。兩人在1982年生下一個女嬰,取名咪咪。

可是,楊並不安於室,在1985年當上廈門海關緝私處處長時,與一位同事蔡惠娟搞婚外情。蔡原是某部隊醫院的護士,後轉業到海關,人長得幾分姿色,又熱情如火,很快與楊發展地下情。楊
則唆使蔡與未婚夫退婚,做其“地下夫人”。

與此同時,楊前線經友人介紹,認識了賴昌星。兩人一見如故,竟在後來成為“拜把兄弟 ”。還有一個加入他們“陣營”的就是後來也當上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長的莊如順(大學學歷),三人結成“死黨”。

1988年楊調昇泉州海關關長,就串謀與賴昌星幹起走私生意,因為有賴的送錢,又幫忙打點上邊關係,以至楊在1990年又昇上廈門海關副關長。可是他的“地下夫人” 蔡惠娟氣憤楊未離婚娶她,又吵又鬧。楊為打發此“小辣椒”,將她“調昇” 石獅當監管科副科長,要求其下屬接培勇關照。接對蔡的整天打電話吵楊也無可奈何,但也盡力袒護楊的地位。

1994年,楊再昇為廈門海關關長,更方便與賴昌星放膽大幹一場。正因為受不住誘惑,楊於1996年同意賴昌星建立海鑫堆場,作為走私貨物集散地的大本營,未經國家海關正式批准。

因為有楊罩著,賴肆無忌憚地擴大走私生意,財源滾滾進;而楊又有賴關照,打通中央上級人際關係,一直望想有一天會被提昇為福建省副省長。

雖然官場得意,又有鈔票飛進來,但楊始終擺脫不了蔡惠娟的糾纏,惟有通過賴的幫忙,把蔡弄到香港定居,成為香港人。賴就要插蔡擔任一份差事,他知道通過蔡可牽制楊前線,在1997年利用蔡回到廈門,在廈門成為他的其中一位“副總” 。她的辦公室就接著賴昌星(即在紅樓的第一層),因為她隨時可以調動楊關長和接副關長(接在後期調昇成為楊的副手),操控走私生意,賴知道蔡的影響力後,慷慨大方耗資一千多萬元港幣為蔡在香港買了一套豪宅。

賴昌星也很會盤算,認為通過一個女人作用也許不全然配合所需(因為這時楊對蔡已沒多大興趣,但又不敢與她斷絕關係,深懼蔡“亂爆料”,毀其政途),因此在同一時期刻意從香港安排另一位更美麗動人的女人送給楊前線,這個女人就是在遠華案被抖出來的周兵。

周兵是來自杭州的大美女,生於1966年,比楊小12歲。周兵先後嫁了兩次,後又離異,與第一任丈夫生了一個女兒,定居香港。原是在香港擔任空姐的周兵,接著又與賴搞生意。眼前這位美女,雖然已是32歲,看上去仍然明艷照人,賴動起腦筋,認定楊肯定會喜歡這小女子(身高1.7米),果然在1996年在廈門悅華酒店第一次見面時,兩人便生情愫(這情與慾的誘惑,就是生與死的伏筆)。

周兵除了人美,也有智慧和思想,她也確然愛上楊前線,而楊更愛得如痴如狂,便要賴昌星“送出”在廈富豪花園F2別墅一套,作為他與周兵的愛巢。

蔡惠娟聽聞楊又搞上另一個女人,向賴興師問罪,但賴一口否認,蔡也因收受賴之甜頭,未敢追
根究底,可是在另一邊,周兵卻暗中懷孕,並在1997年到美國生下一個男孩,取名 “龍龍”,成為美國公民。

龍龍滿月後,周兵把他帶回廈門,住進別墅一個時期,而周兵也忙於自己的事業,經常到香港處理業務。周兵也不是省油的燈,她在香港有兩處豪宅,一間位於香港跑馬地,面積 2300平方尺,價值2260萬港元,另一間在紅山半島,價值4千萬元港幣。到底豪宅是賴送給楊前線或周兵的,倒是一個謎。總之,是因為楊為賴牟大利,送屋送錢也是極為平常的事,同時,不可否認的是,賴曾先後給周兵戶口進了一千多萬元香港幣,作為楊與周的“生活費”。

一個男人,周旋在三個女人之間,除了妻子張琳不會對他構成威脅外,另外兩個女人的任何爆料,都足以害慘楊前線,這就是楊的“計時炸彈”。

雖然,直接扳倒楊前線的,不是這兩位女人,但也案中增添一些神秘的色彩。賴昌星在這方面,確是扮演推波助瀾的角色,他巧妙地利用這兩個女人讓楊前線一直滑下去,沒有回頭路。

就在賴昌星於2000年8月11日由廈門逃跑的第二天,楊前線被逮捕了,在拘押期間,他承認了罪行,但法院只控他收受賴贈送一輛“凌志”車和一張虎皮,數目不算大,結果被判死刑(2000年11月8日),旋被處決。他的朋黨莊如順被改判死緩,無期徒刑。其副手接培勇判處20年徒刑。賴昌星逃跑了,周兵也逃跑失蹤了,楊的妻子張琳被這椿大案也病成癱瘓的人。

一個大好前途的幹部,因貪與色,毀了自己,也毀了家庭。這個悲劇足以讓人警覺: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是百年身!

(十) 賴昌星王國夢碎

賴昌星究竟是何方神聖?他有甚麼“本事”在短短的幾年內成為“大紅大紫”的人?他又為甚麼在一夜之間變成亡命天涯的通緝犯?

根據賴昌星自己說,他是生在大躍進的年代,原籍晉江,只讀過3年書,就出來種田種菜。1976年,他18歲,與另外四個人合辦一間修理汽車的小廠,開始涉足生意。兩三年後,又去開辦紡織機械廠。到了80年代初期,賺了一些錢,又辦印刷廠、雨傘廠、紙箱廠。在 1989年時,已是千萬資產的人。

但另外的報導則指賴表面上是做正當生意,實際上他暗中又幹走私勾當,在晉江石獅和廈門走動,賺了走私得來的錢,不是靠正當生意致富的。正因為錢來得太容易,賴在石獅花了300萬人民幣蓋了一座賴氏別墅,作為他財富的象徵。

1996年,他認為時機成熟,在廈門組織了“遠華集團有限公司”,把走私活動全線鋪開,打通中國海關大門。

如果沒有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提供方便,賴昌星不可能會撈得缽滿盤滿。

有了錢以後,賴昌星的胃口更大了,他準備在廈門市中心蓋一座佔地2萬米方米 88層高的摩天大樓,並在1998年舉行奠基典禮,一時冠蓋雲集,好不威風。總投資額30億元。一年後,事機敗
露,已投下1.1億元的摩天大樓停工,成為坑人的火坑,也埋葬賴昌星的業務。

還有未完工的計劃是遠華國際大廈,佔地1萬米方米,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已投入 3億元。

再有是令人津津樂道的遠華影視城,佔地1千畝,第一期開發100畝,已投下 1.3億元資金。這是賴的一大“傑作”,內中有仿故宮的複制品,又有金水橋、天安門、大和殿、養心殿、長廊和御花園。總之賴是想將北京的紫禁城“搬到” 廈門來。就在1998年中國國慶節前夕(9月30日)(尚未出事之前),為慶祝遠華影視城第一期工程竣工,“小天安門”張燈結綵,賴昌星則登上小天安門,頻頻向遊客招手,以滿足個人的虛榮心,他以為他是毛澤東。

所有這一切的夢想計劃如今已成了泡影,賴昌星的“王國夢”,終於化作一團烏雲,把廈門弄得烏煙瘴氣,人心浮動。

但觸使賴這麼膽大包天,幹別人不敢幹的事是因為他在1996年在廈門蓋了“紅樓” 而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外邊看來一片紅色,未有甚麼特別,內頭卻另有乾坤,共耗資7千萬元建成。

紅樓的作用就是把它轉成一個紙醉金迷,聲色犬馬的紅燈綠酒的場所,有餐廳、桑拿、按摩、卡拉OK廂房、小電影院、客房、應有盡有。多少達官顯要就是被他拉了進來,而樂不思蜀,把靈魂都給出賣了。

紅樓成了賴昌星的有力武器,征服了大小官員,也建立起他的人際關係。好讓他的走私生意越做越大,甚至被利益沖昏了頭腦,以為有上邊罩住,可以胡作非為,亂搞一場。

果然不到兩年的時間,賴昌星已是廈門炙手可熱的人物。一時興起,竟然妙想天開,在1998 年打造另一個“天堂”,準備成為“跨世紀的商業奇才”,在廈門建造“賴昌星王國”。

詎料,一封告密函抖出紅樓的一大堆黑材料,頓然之間,紅樓變作“黑樓”,賴打造的 “天堂”變成埋葬不少人的地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是賴的寫照!當賴昌星在1999年 8月11日漏夜逃出廈門,回到香港時,還以為可在香港立腳。因為他在1996年起,斂來的不義之財也用在香港瘋狂置業,總值達11億港元。

加上賴氏家族在中國的資產近十三億元,賴已是坐擁廿幾十億的鉅富。

可惜情況有變,賴一家人不得不在8月13日出走加拿大,能帶走的有多少,不得而知,不能帶走的,已全數被查封。

不學無術的大私梟,結束了他“多姿多采”的生活,也為自己的前途劃上句號。

廈門政府為把“紅樓”當反面教材,於2001年10月“公開”紅樓供參觀,準備展出1年,以警惕國人不要以身試法。未想引起反效果,指紅樓的“教材”不盡真實,對受刑人有欠公允,於是兩個月後匆匆收場。不知是誰的鬼主意,搞了一個鬧劇。

其實遠華案只是暫告一段落,並沒有落幕,主角賴昌星人在加拿大打官司,力拚不被引渡,第一仗是打敗了,他是否能成功住在加拿大?要等上訴案審結後才知。

做夢都沒想到會成為亡命之徒的賴昌星,此刻正嚐到作惡多端的苦果。他能怪誰呢?他吃掉中國老百姓的錢。他害死數以百計的人斷送一生。有人說他一死不足以謝罪,他是罪該萬死。不過,中國政府開了口,不會判他死刑,他會被引渡回中國受審嗎?只有加拿大的法庭才能作出決定。
廈門遠華案,共犯能跑的早就不見蹤影,不能跑的,都得到應有的下場。真是成也賴昌星,敗也賴昌星!

根據資料顯示,遠華集團走私的關係網如下:

(1)核心成員:董事長賴昌星,董事曾明娜、曾明育、賴昌標、賴昌圖及劉志聰。
總經理:洪鞏堤、副總:朱牛牛、侯小虎。
“海外兵團”:侯小虎、王敏、謝東風、任軍、蔡惠娟、賴恩煌等人。

(2)合作走私:九州公司(趙裕昌、于志海、從真),開元公司(陳光輝),東方公司(曹星海、馬金森),廈門石油公司(陳燕新),新中原(王燕棣),特貿公司(謝永武),省中燃(蔡進生),市中燃(李世瑛),聯發公司(王金挺),祥鵬公司(黃存),中海勞務(嚴立平),象嶼高海(鄧建國),象嶼為華(李寶民),象嶼金海(高清坑),國泰公司(陳揚濂),經貿發(劉鐵),通利實業公司,東山東發公司,泉州包庄公司及廈門聯裕發公司。

(3)打通官方環節:北京(李紀周、姬勝德等人)
福州(莊如順等人)
廈門(劉豐、藍甫、趙克明等人)
廈門海關(楊前線、周振庭、楊上進、吳宇波、方寬榮等人)
銀行(葉季湛、陳國榮、陳建鑾)
外代船務(廈)(鄭振泰)
外運船務(廈)(張北辰)
港監(廈)(陳友達)
港務(廈)(王權民)
公安外聯處(廈)(王可象)
安全局(廈)
省邊防總隊(張永定)
(200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