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日子来,我一直看到槟州行政议员杜乾焕为了新中学校的事跑上跑下,也频频亮相在报章,既辛苦又忙碌,根据他的说法,为的是一份责任心。
提起杜乾焕,我们总忘不了他那一介书生的形象,他是在1995年参加州选胜出后就出任行政议员,至今已是进入第三届,也就是他所说的是最后一届,期满后他准备退休。有人说他是民政党的“良知议员”,因为他有时候会发表某些尖锐性的谈话,并不是“唯唯诺诺”的议员,而且他在处事上也有一套自己的哲学,最使人印象深刻的是在安华出事后,他拜会旺阿兹莎。在安华出狱后,他也会与安华握手寒喧。举目一望,他是唯一的执政党的华裔“高官”有如此的“破格”表现。
人们也曾经为他担心会因此丢官,结果是他官运平稳,算是一个异数‧杜乾焕就是这么一个人。
在槟州政府内,他主要是负责教育事务。不过教育事务归中央政府教育部的权限,因此他有时面对教育问题时也显得很无奈。记得有一次是“学校食堂风波”爆发后,杜乾焕不得不委曲求全登门找教育局长。我曾就此事问他,为什么不是行政议员召见,而是“降尊纡贵”?
他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能解决问题,委曲一下又何妨?他还告诉我,他到教育局是按手续登记进入的,也就是如同平民百姓见官。我对此感到纳闷,为何会是这样的呢?
最近,又是新中迁校风波,杜乾焕身为槟州华教协调委员会主席由于责任在身,见了学校当事人,又见了律师团,也见了发展商和政府官员,把他搞得团团转。
究竟新中学校的事件为何这样折腾他?杜乾焕也答不上来。他是在较后期才正式介入新中迁校事。较早前即2002年槟州政府有委任四名行政议员协调此事而有了眉目。讵料由于事件未圆满的解决,导致发展商采取法律行动。从2003年起就出现诉讼和法律行动,而在2005年演变成对峙。杜乾焕被槟州首席部长委任专门调解和处理此热门课题,他才算真正卷入其中。
根据杜乾焕的回忆,其实在2002年时,已有人找他要求“解决问题”,但不是好消息,而是要他把新中的学生分配到附近的华小,因为人数不足50人,极容易“解决”。杜乾焕十分恼怒,他认为这是不顾新中死活而一口拒绝。此事随后告一段落,平静下来。
虽然如此,问题并没有就此解决,因为新中搬迁尚无着落,而这边发展商又急着要回土地发展,于是双方对簿公堂。有关法庭的案件已经各报广泛和详细的报导,这里不再赘述。不过新中的事件又引发了令人深思的课题,那就是国民型华文小学是不是政府的学校?如果是政府的学校,就由教育部与有关方面直接解决。
可是问题又不是那么一回事。原来当60年代全国的华文小学改制成国民型华文小学时,有关学校的董事会并没有献出校地,也就是说,校地不是属于政府的。在这种情形下,变成教育部是校地的使用者而不是拥有者。地主可能是董事会的信托人的、租赁的或庙宇教会的或乡团的等等。这类学校被视为半津贴学校。所有有关建校的工程概由董事会负责。
而新中学校在独立前即已是存在,它的校地是租赁的,也就是说是属于地主的,当地主认为需要时,可以脱售,而买者可以申请作为发展用途。这就是新中在今日闹得满城风雨的导因。换句话说,因为地主易人,新中学校除非被允许继续保留,否则就得让路。
一般上,在我们的印象中,若是面对此问题,就是由双方安排妥当。若非搬不可,也得另建一间学校,以赓续薪火相传。不过新中的情况不是这样,它获得的是“补偿”一块空地,建校工程由学校负担。就这样,新中在缺乏资金下,建校工程无从开展。再加上献地的割名问题迟迟未明朗。看似已解决的问题其实是一筹莫展。
杜乾焕在接手处理新中事件时,他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一方面是诉讼案件,另一方面是新中如何搬迁重建。而这两个问题往往又牵扯在一起,更变成一个政治性课题,也使到州政府成为被责难的对象。
代表槟州政府的杜乾焕于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他唯有把法庭问题交律师面对,而他本身在首席部长指示下,成为一个特别委员会的主席,权力和责任是协助和监督新中建校需要在6个月内完成。
如今这个委员会已经由政府和华校代表组成,但委员会内也有各种不同的意见,累得杜乾焕要从中斡旋。这个时候他发现问题中有问题,归纳起来不外下列几点﹕建校主权在谁的手上?公众的捐款如何确保全数用在建校上?州政府何时把土地割名,而又割给谁呢?这涉及学校的学监会或董事会有没有法人的地位?而又要怎样才能成为法人单位来承接土地权?
无论如何,我们相信杜乾焕能妥善地解决因之引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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