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行动党出了一个“绝招”,自制中文路牌在主要街悬挂在原路名牌的下面,但马上被市政局主席下令拆掉。我认为这是一项值得争议的课题,也是值得玩味的政治课题。
从一方面讲,行动党在此此时抛出中文路牌是一项政治诉求,也是颇能引起华社的关注,但行动党打出的旗号是为了“促进旅游业”,在主题意识上缺欠明显。虽然今年是马来西亚旅游年,可以藉此发挥,但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争议,或者更有说服力。这个角度是关于“文化遗产”的。
我们翻阅马来西亚的历史,不难发现槟城是英国人插旗的第一个地方,在1786年之后,就有数以千万计的华人大量从中国迁居于此。数目远远超过当地的土生出长的华人(也就是峇峇一族)。及后,华人又从槟城开枝散叶到马来半岛开拓和居住。与此同时,也有大量的华人移向东马的砂拉越及沙巴。就这样华人形成马来西亚人的一个相当大的族群,一度占总人口的30余巴仙,直到今天才降到约24%左右、
华人之所以在马来西亚落籍,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先有槟榔屿的开辟,才有其它城市的发展,甚至比新加坡还要早发展。因为这漾,槟城成了华族的发祥地,不但最早的社团始于槟城(如1801年被确认的嘉应会馆是马来西亚第一间注册的华团),而且“大伯公庙”也是源于槟城(如1799年创立的海珠屿大伯公庙),不仅于此,由于华人麕集,槟城的街道名字是最早被华文化的。倒如我们熟悉的BURMAH ROAD ,不叫缅甸路,而称之为车水路;CAMPBELL STREET 不叫坎贝尔街而叫新街;KIMBERLEY STREET 不叫金伯里街而叫汕头街等等。
为什么会这样?那是因为我们的祖先用自己的方式为街道取名,而不是根据英国官方的名字来称呼。久而久之,“你官你的,我民我的”,形成一道多采多姿的文化风景線。
为什么又称之为多采多姿呢?那也是因为人民取名字都有特定的意义,也不是随意套名的。这叫什么呢?这叫“文化遗产”,而且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尽管英国殖民政府不承认,它依然是“历久不衰”。可见华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是无所不在的。
我建议,既然官方不让原街名加上中文字,华人则可以取巧一点在闹市的商店的门牌上,自行打造有中文路名的门牌,挂在自家的店面,既不冲撞法令,也容易勾起人民的记忆,以回顧历史的因由。最方便的地方是选择靠近路口的商店上挂上有街名的门牌,与原来的国文路牌相互辉映,岂不相得益彰?但这样子做也要取得华社的共鸣,有商家主動在主要的路口和转弯处的商店竖立起有华文街名的门牌以取得效果。
另一方面,既然槟州政府也说了要在主要的街道竖立牌示,以解释路名的由来和华文名的形成历史背景,那么我们也希望政府通过市议会下点功夫在主要场所(尤其是游客常来常往的街道)打上告示牌,以让游客有所领悟。但最应先做的是所谓的“新街广场”。自从2003年新街“改造”完成后,在靠近槟榔律的地方有一个“大牌楼”(其实不算大,与整个新街的气势相比,还是建的不够格和不够气派)就是偏偏没有中文字,挂上“新街广场”四个字与国文告示相配袝,岂不是更悦目吗?
不过,也不要一概抺杀市议会的“一片苦心”,它为了使“新街夜市”成功,最近不是在大牌楼上用塑料布条也写上“新街广场”的中文字吗?当然这只是权宜之计,布条可随时拿下又在风吹雨打日晒下经不起考验,而最后落个“惨不忍睹”的下场。因此与其这样的“敷衍塞责”,倒不如下令市议会大大方方地用铜铁打上“新街广场”四个字,以让中文字“永垂不朽”。这样的小要求,应咳不会过份。
如今中文已崛起成为国际用语之一,友族也意识到中文的重要性,纷纷鼓励子女学习中文。因此在适当的地方,适当地“表现”一下华人文字的魅力也无不可。
就此而言,行动党与其喧染一番后不见成效,不如反过来促成州政府和民间也在适当的地方让中文字亮相一下。华人的公司信笺及名片不是已司空见惯地用上中文路名。如今再扩大一点,也不是什么敏感的问题,不知各方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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