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华制华”长久以来是执政的华基政党向反对党反击的一个较重型的武器。意思是说,反对党派出华裔候选人挑战执政的华基政党候选人,以使后者败北,以致削弱执政的华基政党的代表性。这个论调是先确定执政的华基政党的候选人是华人的“合法”代表,只要有关政党派出候选人,不应遭到反对党派出华人来应战,而是让他“名正言顺”代表华社在政府内“执理力争”;否则就是反对党采取“以华制华”的手段来打击华人的代表性。’
乍看之下,这个论调似乎言之有理。因为“华人打华人”是不应该的,理应有“礼让”的精神。再演绎下去,就是让华人只有一把声音,而且只在执政党内发出,反对党在外面叫嚷是没有用的。
如果我们接受这样的论调,它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这个思想本身已陷入种族主义的窞巢,认定这个国家是以种族来划分的,因此任何反对党若与执政的华基政党搞对抗,是对华社的“背叛”。它们应该解散,并入成为唯一的执政华人政党。
其次这种搬出“以华制华”论是否定华人社会出现反对党的合理性。如果我们承认民主制是允许竞争的话,又为什么要禁止华人另组政党或另有政党也声称它是代表华社的?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什么“以华制华”,而是政党本身取信于民的程度。只要这个政党有明确的政网,敢于表达华社的声音和使华社对它充满信心,又何愁不能取胜呢?
我们退一步来说,即便所有的华基政党,不论是执政党或反对党都结成一个阵线或合成一个政党而成为执政党的一员,谁又能保证华社不会再有问题?当然没有人可以保证,因为我国的政治现实并不是这样安排的,它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你争我夺的民主游戏,不单只发生在华社,在马来社会也是一样。
举例来说,巫统声称代表马来人,它在1955年的大选面对的劲敌也是由巫统分裂出来而由拿督翁领导的国家党。当前者取得压倒性胜利后,证明它拥有马来人的绝大多数的支持,但它尚未证明它已是马来社会唯一的代表。
因为在1959年的大选和后来的几届大选,它的劲敌是回教党。这就是说,巫统尊重民主规则,不能责骂回教党“以巫制巫”。它所能做的是尽量把对方争取过来,形成统一阵线。这在1972年时,巫统主席敦拉萨已实践过,把回教党纳入国阵中。但此举也无法保证从此马来社会不再有反对党。
最明显的是1977年巫统主席胡先翁把回教党摒出国阵,然后通过1978年的选举把回教党打得落花流水,以证明巫统是得到马来社会的支持,不是用以证明民主选举是不需要对手的。
再下来,巫统面对的劲敌是脱离巫统而由东姑拉沙里领导的46精神党及回教党(1990及1995年);及后巫统的劲敌是回教党及安华领导的国民公正党(如今是人民公正党)(1999及2004年)。在今天来说,巫统的两个劲敌仍然是回教党和国民公正党。除非它们自愿合作或合并,否则我们不能给反对党冠上“以巫制巫”的“罪名”。
同样的理由,马华的劲敌直到今天还是民主行动党,但不论是马华或民政党,也有人形容行动党是“以华制华”的“杀手”。这种单纯的一棍打向反对党只能当成是政治策略,不能当成一种“理论”来作为指导思想。如果我们留意马华和民政的领袖的言行,他们都不会轻易说出这样的话。因为他们的理性告诉他们,只要民主存在的一天,就一定要面对敌手,不能要求“天下无战事”的不战而战。这完全不符合民主思想。
还有,同属国阵的成员党,也从没有领袖指责兄弟党在“以华制华”;有吗是通过斗争手段来削弱对方。例如李三春在1982年及林良实在1999年也出手来与民政争夺民政在槟州的江山。这是激烈的政治斗争,没有所谓谁对谁错。可是不知何故,首次听到马青雪州分团团长黄冠文于7月15日在大会上首次惊人的指责国阵的华基政党分散选票,让马华处于尴尬的局面,甚至导致马华被冠上“当家不当权”的污名。有“以华制华”之嫌。
这话听来十分新鲜,国阵成员党只有争取分配选区而没有在同一个选区“自相残杀”,何来“以华制华”?
再者,他的另一番新论是国阵加入了新的成员党,却“典当了华人的政治力量”。其实这是“513”事件后的政治产物,要问只好问敦拉萨为何会这样?与反对党加入执政集团扯不上直接关系。而马华元老也会告诉黄冠文在“513”之前,马华面对的困境。在1964年的大选,马华不是唱丰收吗?反对党(指华基政党)不是惨败吗?这样强大的马华仍有说不完的“痛苦”。这个“痛苦”陈修信最深切体会,可惜他已作古,不然黄冠文可请教陈修信为什么?
因此说来说去也不要怪责其它人“搞局”。最重要的是马华当自强。黄家定深谙其中道理和权力分享,黄冠文可以向老大请教;不然进马华党校上课也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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