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否还有另一个人像马卓达(马华元老)那样与林建寿的恩怨是纠缠不清的。“先敌后友又化友为敌”,真是一匹布那么长。话说1965年,中央政府通过州政府接管乔治市市议会,而身为首席部长的王保尼暂时兼任乔治市市长。
1966年,政府宣布组成以一名法官阿兹斯为首的三人调查庭,以调查在社阵执政下的乔治市市议会有何不规则与渎职行为。其目的是为政府接管各地方议会提供依据和理由。
在这方面,我们有必要先阐述一下乔治市议会的历史﹕它是我国最早推行民主选举的市议会(1951年),而在1957年1月1日被英殖民政府升格为市(也是第一个被升格为市的市议会)。同年的8月31日马来亚独立,市议会也顺理选出本地人出任市议会主席(独立前由地位相等于首席部长之英国参政司兼任)。由于联盟占比较优势,也就选出联盟的吴源和担任主席,后来被称为市长。
1958年选举后,社阵在议会内占优势,林建寿也当选市议员,选出社阵主席蓝玛纳旦出任乔治市市长。1961年选举社阵狂胜(14席对联盟1席),改由黄添寿出任市长。1963年选举,林建寿在市议员选举中落马,但社阵仍以9席对6席执政,推出崔耀才当市长,直到1965年被接管为止。
换句话说,林建寿由1958年到1963年是乔治市市议员,而调查庭之设其中之一的目的就是冲着林建寿而来,以打击社阵执政下的市议会并不是所说般的好。当然也兼调查其它方面的施政和决策。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刚入行报界,第一份苦差就是采访调查庭的新闻。
在庭上供证的,有两个人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第一位是前市长蓝玛纳旦。他在1959年也在社阵旗帜下当选槟州议员。1962年跳槽印度国大党。1964年在联盟(国大党)旗帜下参选获胜,出任槟州行政议员。
1966年,已是联盟行政议员的蓝玛纳旦在庭上揭露林建寿在乔治市议会内颐指气使,以党领袖的身份干预市议会施政和决策。他对林建寿的不满(1961年未被推举蝉联市长)也在此刻完全宣泄出来。既然是敌对党的身份,若蓝玛纳旦不对林建寿开弓,就不是执政党人了。
另一位就是本文要带出的另一位主角马卓达。他出庭作证时的身是以一介商人(电器承包商)向林建寿发出猛烈的攻击。他指说当时的市议会被林建寿一手操办,他成了市议会的“太上皇”(这有些言过其实),指手划脚影响重要的决策,而他做为商人难以适从。
总之,凡是可以鞭挞林建寿的词句,他都使出来。我当时有些不明白,一位商人怎么会与林建寿这么深仇大恨?后来我探听之下,原来马卓达是马华的中坚份子,是丹绒区会的主席。他对马华的“忠心”日后“表露”出来。基于这个政治理由,马卓达当然不会放过仍是社阵(劳工党)领袖的林建寿。两人的针锋相对,乃至借台打压,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是马卓达给我的第一个印象。
调查庭后来也有报告,但作用不大,因市议会被接管已成既定事实。
1969年,社阵杯葛大选,林建寿未参选;马卓达以马华身参加州选,但告失败(1974年参选也失败)。
1974年,林建寿突然为马华站台,撰文分析大选,为马华造势。这个时候,李三春刚接棒,也就乐得有一位前左派强人林建寿与他站在一起。
1975年林建寿加盟马华,与马卓达成了同志。1977年林建寿出任马华槟州联委会主席,成了马卓达的顶头上司。这一下子,林建寿与马卓达的关系也有一个大转变﹕“化敌为友”。政治上的“没有永久的敌人”,正应验在林马两人身上。
果然在1978年的时候,林建寿与马卓达同样不满马华只分配5个槟州议席参选,未达所需议席。
在各方的推波助澜下,马卓达率先向林建寿辞卸丹绒区主席职。内容有一段这样说﹕“解决我们和民政党之间的纠纷和争论的唯一办法,是通过本区人民之票决。我相信你将会支持我的辞职和退党,让我以独立人士的身份参加选举。”
在公布辞职信内容予记者招待会的同时,马卓达还说﹕“由马华退党党员组成的‘人民独立阵线’将有12名成员。”意思是说将有12人专挑民政党的选区,以一决高低。
在林建寿未公开表态但私下不反对的情况下,马卓达一马当成成为“独立阵线”之首。可是在提名当天只有7人上征,他们是马卓达、何启斌(理大毕业,现已是经济学者)、邱思庆(医生)、林嘉彬(林建寿的忠实拥护者)、邱发兴(职工领袖)、颜嘉炳(布商)及陈充惠(小商,临时加盟)。
于是这7个人又被人称为“七人帮”。林苍佑对此愤怒不已,他指名道姓抨击林建寿在幕后策划和导演“马华独立阵线”,不仅误导这些人,而这些人的目的在于制造混乱和分散选票。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马卓达的攻势是十分凌厉的。除了针对林苍佑的光大发展计划进行拆迁大肆攻击外,也形容民政党是“拆厝党”;更分派海报对林苍佑的衣装进行抨击,极尽其丑化之能事。
林苍佑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也用尖锐的语言指责这些人是“政治烂渣滓”,是“一群自杀的旅鼠”,也是“政治阿Q”。
李三春和林建寿保持一贯的沉默,不作任何回应;反而是“七人帮”之首的马卓明表明参选是为了把茅头对向民政,但支持马华在国阵的候选人。
这种阵线分明的斗争预示着马华与民政在后头会有更大的政治风暴。只是“七人帮”的特殊身分和特殊的任务,他们始终不能成为马华的一个“标榜”;反而极其谨慎地不让民政“反咬一口”。
最后,“七人帮”终于全军覆没,但给民政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因为民政有5个州选区的多数票未过千张,包括林苍佑的选区。如果民政保不住这5区,则它只剩下6席(参选11席)。由此可见“七人帮”对民政的“震撼”是没齿难忘的(这一年民政胜8席,马华胜2席,及巫统胜9席,总数是24席)。
始料未及的是,选后最先发难攻击林建寿的倒不是民政党,而是败选的马青槟州团长庄友良。他说﹕“大选失利是因为马华和民政之间缺乏合作,从中作梗人物是林建寿。”
继后,他又通过马青团发表文告说﹕“在槟州马华独揽大权的林建寿,派出“七人帮”组成人民独立阵线,遭受无情的判决,全军覆灭。身为总司令的林建寿不应毫无交代地借故赴欧渡假,而应勇敢接受挑战,以君子风度引咎辞职。”
当然有李三春大力支持的林建寿是不会辞职的,他还有更大的任务未完成呢?(此事暂按不表)
说回“七人帮”,在选举过后,似乎是不了了之。马华没有进一步行动,民政也不再理会。然而历史是不能遗忘的。
在许多年以后,我又再向当事人问起陈年往事。没想到口直心快的马卓达一下子全部“爆出内情”,使我们对迷团有了一些答案。
这是1998年(“七人帮”事件隔了20年)的8月14日,我挂了一电话给马卓达问他愿不愿意重提往事。我也先后问了3次(8月14日两次及8月21日一次),得到的响应是这样的:
当年林建寿的意思是要马华的区会主席表面辞职,然后以独立人士的身份参加大选,专打民政党区,一定要给林苍佑颜色看,不然他以为马华是好欺侮的。
他承认“七人帮”是临时凑成的组合,但竞选场地的秘书处费用由林建寿承担,负责宣传,而其它的费用由他们自行解决。
不过,他没想到大选过后林苍佑发律师信,告他诽谤,他找上林建寿帮忙,对方认为他不便出马,便叫卡巴星当了马卓达的律师。
这官司拉了好几年,最后庭外和解。惟马卓达必须付律师费。这一下子,马卓达又找林建寿帮忙,却不得要领。幸好得到陈群川的帮忙,他终于用几千元解决这案司案。
因为这样,马卓达又再对林建寿另有看法。两人的交往又划上句号。不仅于此,马卓达在言谈中表露出对林建寿的不满。他们的关系又再回到起点﹕再成为政敌。
至于马卓达到底有没有被马华除名,他自己也答不上来。他记得在1980年因一场补选(崔耀才逝世),李三春有询问他的意见,他极力推荐派林建寿上阵(当时林马关系尚未闹翻)。就这样,经过多方考虑,李三春选派林建寿参加补选(这一仗林建寿胜了)。
没有想到的是林建寿的胜利换来了马卓达日后的翻旧账。
而我更没有想到的是,马卓达在与我交谈不久后,竟于1998年8月24日长世长辞。巧合的是,我在《光明日报》刊登他的“七人帮”评论也在同一天见报,他无缘阅读,到了另一个世界。
林建寿始终不对马卓达的责难发表任何意见。他们毕竟有过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所谓“同志情”不过是过眼烟云,到后来竟是新旧老账一起翻。只要翻开马卓达这一页历史,就不难明白林建寿蜕变的过程是聪明人在搞政治,不像马卓达一头栽进去而拔不出来,最后是“遗憾”两个字。
以马卓达这样的“传奇人物”,对马华“死心踏地”(先是炮轰社阵,后是瞄准民政),他是不是应该赢得“效忠奖”?我不知道。也许只有马华翻查他的记录才能作出评估。
我提出马卓达与林建寿的关系,旨在说明林建寿的从政记录显示他是一个多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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