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前,共和党的布斯寻求蝉联。当时身为前第一夫人的希拉里(她的丈夫克林顿在2001年卸下总统职)斩钉截铁地说,她不会参加美国总统选举,因为她知道还不是时候探出头来。但从她在卸下第一夫人头衔前,她却选择在纽约竞选参议员而在2000年胜出,意味着这位第一夫人拥有潜在的政治野心,伺机转换角色再出发。
换句话说,希拉里并不甘于就这样退下第一夫人的角色,而是用自己的能力证明她是一位出色的政治人物。当然她的眼光不仅于盯在参议员的椅子,而是用此作为跳板开展一条重回白宫的道路。
事实证明,在2006年开始,希拉里已显露其本色,那就是要靠自己的实力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统。这种打破传统的常规,对希拉里来说是十分艰巨的挑战。因为她不知道美国人民是否准备接受一位女总统领导世界最强盛的国家?
虽然如此,希拉里很早就在编织这一个遥远的梦。即使她的丈夫克林顿在1998年爆发温斯基性丑闻而闹翻了天,弄得克林顿差点被弹劾时,希拉里也不离不弃。这说明了希拉里不愿失去第一夫人的荣衔,也不认为克林顿会是一个负资产。也许有朝一日她需要借助克林顿的历史余晖来照亮她的另一个充满挑战的旅程。
果然希拉里在原谅克林顿之后,维持了微妙的夫妻关系,目的就是要打造一个新的希拉里。在2007年的时候,她正式吹起参加总统的号角,不再闪烁其词,而是直言不讳要打回白宫。当然不是做回第一夫人,而是要缔造历史,把角色翻转过来,让克林顿站在背后,而她则登台亮相。
就在希拉里踌躇满志的时候,转入2008年的第一个月,她竟在爱荷华州的初选中,被后起之秀的奥巴马迎头赶上,政治分析家不仅大跌眼镜,也动摇了人民的信心,他们开始怀疑希拉里是不是银样腊枪头,不堪一击,因为来自伊里诺州的参议员奥巴马只是初生之犊,竟来一个下马威,让希拉里捏了一把冷汗。
不论是否爱荷华这个小州看不起女人或有教训她的成分,对希拉里来说是当头一棒,马上让她清醒过来,原来参选之路比预期中还要变化多端。当我从电视节目及新闻报导中察觉这个消息时,我为她感到难过。理由如下:1.堂堂一位前第一夫人,又是参议员,具有丰富的从政经验,为何会在第一个初选败给一位新手;2.虽然这个初选并不是决定出位的结果,但在心理战上,无疑给希拉里浇了一盆冷水;3.希拉里会不会因此败绩而影响她下来的胜算呢?
这个时候,我也把注意力转向第二场的初选,这回战场是在新布罕州。希拉里在抱胜心切下,使尽浑身解数在新布罕州展开竞选拉票。可是乘胜追击的奥巴马攻势越来越猛,甚至连民调也发现形势对希拉里十分不利,竟落后十多个百分点。
在这种劣势下,人们都不再看好希拉里,并认为她大势已去,等着看她槌心槌肺而嚎啕大哭。我再一次为她担心又是过不了这一关。虽然这不意味着已判定她不再有机会被民主党提名,但若再败,可真的是大大影响士气。
然而奇迹终于出现,希拉里在最后的冲刺中,竟然打败民调的结果。反而奇迹般地“起死回生”,以39%的得票摔掉得了36%的奥巴马。这一下子又从银幕上看到希拉里灿烂的笑容。
虽然已经60岁了,但笑起来的希拉里也真的够美够潇洒,完全一幅天生丽质的美人形象。新闻报导说,她用眼泪赢得投票者的支持。女人也真是了不起,眼泪竟然可以战胜一切阻力,促使更多的妇女和中年以上的男士把票投给了她。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得到这样的印象:由于在爱荷华的初选尝到败绩,略施小惩已足够,不必再拿国家前途作赌注,因此那些希望希拉里出线的支持者不再认为再次教训是必要的,转而让她反败为胜。在他们看来,奥巴马尚年轻,只有42岁,再多等8年角逐也不迟,不必急于上位。
至此,我们也得到这样的预示:美国选民仍不习惯出现一位女总统;但同样也不习惯出现一位“黑人”总统,因此在两者之间,如果最终要他们在两者择其一,预料女总统候选人会占优势。当然这与种族主义无关,美国人民也不怎么看重肤色问题,只要他们是地道的美国人就行。例如可以接受鲍威尔及赖斯出任国务卿。不过国务卿毕竟不是总统,两者间的权力相差甚大。这就是说,选总统在美国人看来是头等国家大事。在白人当道的今天,黑人仍然无法取代白人至上的地位。因为这是美国,不是非洲的国家。
明乎此,则我们可以推论希拉里的最终出线是比奥巴马为大的。至于希拉里能否成为美国的未来总统,还要看共和党的对手是否足够强大和具有令人信服的魅力。如果共和党选不出足以与希拉里等量齐观的候选人,那么民主党的希拉里就有望胜出。我们不能小视希拉里,因为她除了具备领导能力外,她还有男人所没有的武器──那就是泪水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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