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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6.8.08

林连玉与华文教育

今年8月19日是华教斗士林连玉107岁冥诞。这篇文章是为纪念林连玉而作。

林连玉(1901-1985)原籍福建永春人。他是马华文化的巨人,也是一代华文教育家。有人形容林连玉也是马华文化教育界的“鲁迅”,因为他有鲁迅的硬骨头,他有鲁迅不向压力低头的意志。

说来也是十分巧合,林连玉是在1927年国共分裂,大革命失败后南来马来亚的(鲁迅也是在那一年离开厦门的,但两人未曾相识)。这个时候中国吹起了革命文学的战斗口号,把“五四”运动的文学革命转了过来。此时林连玉则在马来亚开始其教学生涯,直到他不能再执教鞭(1961年)为止,而后他也不忘关心华教,但由于客观的限制,他的手和口都被“封住”了。因此林连玉对华教的伟大贡献是在六十年代前的事。

南来后的林连玉,在教育界辗转,生活极不安定,一直到1935年受聘于吉隆坡尊孔中学后,才告安定下来。不过尊孔最后也不能成为他退休的学校,因为他的教师准证被吊销了。

如果林连玉留在中国教育界服务,也许历史就改写了。但命运却让这位集美师范学院毕业的高材生飘洋过海到南洋,启开他的斗争的历程。

1942年日本南侵时,这位穷教师被迫韬光养晦过着养猪生活一个时期。1945年日寇投降后,林连玉应聘主持尊孔的复校工作,担任校务委员会主席,终于把尊孔起死回生,但他没有接受担任校长,而是把他的精力放在组织教师团结方面。1949年,他催生了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从1950年起到1960年,担任长达10年的主席职。

1951年他成功申请成为马来亚联合邦公民(尚未独立,但侨民可以申请成为公民,以认同马来亚)。他后来用行动证明他热爱这个国家,也鼓励华人申请成为公民,并力争平等权益。就在这一年,他又成功地促成“马来亚联合邦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的成立(今日已改称马来西亚),而马来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则于1954年成立(今也改称马来西亚),此后两个机构在行事上相结合,统称为“董教总”,不过未改变彼此的独立注册地位。

林连玉是在1953年开始担任教总主席,他积极地走向政治的舞台,与政府政党高层打交道,期望能为华教打开一个新局面。可是由于教育报告书一次又一次的出笼对华教有不利的影响,林连玉的言论也就越发激烈和尖锐,与执政当局针锋相对又相互抗衡。例如他反对殖民地政府抛出的“巴恩教育报告书”(1951年),指它意图用英巫语文消灭华校。过后有了“方吴教育报告书”(1952年),但1952年的教育法令却是根据巴恩报告书的精神制订。林连玉领导教师公会起而反对,结果暂时阻止法令之执行。1954年又出现一份“1954年教育白皮书”,也是对华校不利,林连玉同样给予反对。

为了使华教的问题得到解决,林连玉曾于1953年通过教总要求列“华文为官方语文之一”(1964年沈慕羽担任教总主席时,再次提出)此议最终失败,这也是预料中事。

1955年,由于马来亚联合邦为进行自治而举行普选,林连玉率领教总面见联盟(由巫统、马华及印度国大党组成)领导人,提出支持联盟以换取废除1952年教育法令。联盟在大选中上台执政,在翌年(1956年)提出“拉萨教育报告书”。这份报告书基本上被教总所接受,未有太大的争议。所争议的是报告书的“最终目标”。所谓“最终目标”这样写道﹕“我们相信,本邦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必须为集中各族儿童于一种全国性的教育制度下,本邦的国语(马来文)为主要之教学媒介语,为达此目标,不能操之过急,必须逐步推行。”

(一)推动成立三大机构
经教总交涉后,时任教育部长的阿都拉萨(Abdul Razak)答应不列入“1957年教育法令”中,华校危机暂时获得缓和。

虽然如此,在“1957年教育法令下,政府仍然鼓励华文中学接受津贴,改制成英文中学。在国家独立前,槟城的锺灵中学及森美兰的振华中学及柔佛的昔加末中学先后在1952年教育法令下接受改制,其它华中则不为所动。[1]林连玉在这方面,居功厥伟是不争的事实,因而英国最后一任钦差大臣麦基里莱曾当着林连玉的面前承认﹕政府的教育政策行不通,都是教总反对的结果。陈修信(在1962年成为马华总会长。这之前,他是自治邦的工商部长)也指林连玉是“当前联合邦最有势力的人物之一。”[2]

除了促成“教总”成立及“董总”成立,并将两个机构结合起来外,林连玉的另一项创举是使到执政党之一的马华公会与董教总合组成“三大机构”,联手捍卫华文教育(此机构基本上在1953年具备皱形,而在1954年被确定下来。不过这种合作并不持久,尤其是1959年在独立后的首次联合邦大选,执政的联盟再一次取得扫荡性的胜利后,就不再依据林连玉的主观愿望发展;反之,联盟政府继承了英国的衣钵,决心对华文中学进行改制,不再有妥协的余地。这就是1960年的“达立教育报告书”出炉的背景,并在1961年成为教育法令,林连玉的抗争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公民权被褫夺”的事件。这种从内部的分化华教的手段远比采取高压的逮捕手段来得高明。此时的林连玉所能作的是退而求其次的捍卫华教,就是号召全马的华校(华文中学)不要步锺灵的后尘,而是要坚持走“独立中学”的路线。今日的全马来西亚仍有60间独中,间接上是林连玉用“个人牺牲换来的成果之一”。

(二)批汪永年斗梁宇皋
林连玉在他当红的年代,曾经“斗臭”两个知名人士,这是早期多为人知的大事。区区一个穷教员,不过是“教总”的主席,如何能把有权有势的“名人”抛出“华社”?看来是不可思议,而事实却是如此。

第一位被他“批臭”的是锺灵中学的校长汪永年。起因于1955,锺中代校长汪永年私下通过董事长促成董事会接受政府津贴的条件,成为首开先河接受改制的华文中学,结果汪永年被扶正出任校长职。林连玉认为这创下一个很坏的先例,指责“汪永年与殖民地官员狼狈为奸,破坏华文教育”。林连玉形容汪永年“甘心出卖,翻过脸来,做华文教育的罪人。”(当时汪永年也是教总副主席)。[3]汪永年经他这一骂和学潮迭起之后,虽然仍然做他的改制锺中的校长,却一生背负“出卖华文教育第一人的罪名”,直到他数年前在加拿大逝世,华社仍然不曾原谅他的“罪过”。他是一个被林连玉骂臭而爬不起来的民族教育的“罪人”。

第二位则是位高权重的梁宇皋(1888-1963),在霹雳出世,年青时曾在中国念书,13岁回马来亚,后在英国考取法律学位,在怡保执律师业。1932年又回中国当官和做生意。战后再返马。1949年成为“马华公会”发起人之一。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独立时,曾出任马六甲州长(相等于今日的甲州元首)两年之久。1959年受委为上议员,出任司法部长,并以马华公会代表身份出任“达立教育报告书”的委员之一,因为此份争议性的报告书,梁宇皋与林连玉有过一来一往的唇枪舌战,又是演讲战,又是文告战,激起层层浪花。

身为司法部长的梁宇皋在国会的一场演讲充份地表达了改制华文中学的目的。他说﹕“华文中学分成两种,一种是锺灵型中学(即指于1956年接受政府津贴而侧重英文教学,是全马第一间改制的华文中学),大部份的教学,是采用英文的;另一种是华文中学,大部份是用华文。为了学生的前途着想,让他们有机会到商场就业,在政府机关任事,我们应该选择锺灵型中学(即接受改制)。”“旧式的中学(指传统的华文中学),毕业生不能找到职业,失望而沮丧而成为反社会的分子。
梁宇皐的怨气也发到林连玉的身上,他指责林连玉不是华文教育的权威,他谈华文教育的问题,不过是为了保留自己的饭碗。因此,他说林连玉(所作所为)是“吹牛皮,走江湖,为了牛油与面包。”[4]

林连玉对此作义正词严的反驳。他说﹕“梁宇皐以官委议员的资格,居然在立法会上,对平民发出人身攻击,骂我林连玉是吹牛皮,走江湖,他已经不自重自己的人格。现在我回敬他﹕梁宇皐是华人利益的出卖者。他贪图个人的高官厚禄,不惜把华人的利益一出卖,再出卖,三出卖。”[5]
结果,国会在1961年10月20日通过1961年教育法令,即意味着全面执行“达立教育报告书”的建议。

虽然如此,林连玉继续采取抗争的立场。他的文采和辩才成为政府的头痛人物。这可以从他的一篇被整理而成的即席演讲窥见,但也因这场讲话,在后来成为他“惹祸”的“罪名”之一。他在1961年3月29日应南洋大学学生会之邀,针对《华文中学改制问题》即席发表长篇大论。在演讲中,林连玉从教育谈到文化再延伸到华人应有的地位与尊严。他认为华人的要求和坚持可归纳为三端﹕华人的子女应该用华语、华文作为教学媒介语;‚各民族教育应予平等及ƒ设立华文教育谘询委员会,因为华人已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之一,不再是“侨民”。他的理据是语言是人类的工具,跟随人而移动的,不被地域所限制。此举意味着海外的华人学习华语华文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能被限制只在中国本土。因此他说,如果政府不给津贴,就由华人自己来办学,他支持华文教育走自力更生的“独立中学”的道路,不必仰赖政府的协助。他这样说﹕“我们的祖先辛苦的创办华校,所以每一块砖,每一块瓦都是华人血汗的结晶,我们不应把学校送出去而变质。”

为达成华校的生存,林连玉建议三方面合作,其一董事要出钱,其二教师要减薪及其三学生加学费。华校不求承认不承认的问题,他说﹕“我们的资格从来没有被承认,那么我们的几十万毕业生饿死了没有?没有!华校生到处都要,只有马来亚不要。而眼前的困难是﹕政治压迫,民族败类的出卖及舆论被打压。”

他乐观地相信走“独立中学”的道路是可行的,以维护民族的教育自主权,不然华人子弟将要流浪街头,他说,只要政令不阻碍,不压迫,华人有能力办好自己的教育。他于是引用了中国一向引用的口号来共勉和自勉﹕“不受压迫,反抗压迫;不怕牺牲,避免牺牲。”[6]这个理念显现了他具有左派统战的精神。

林连玉留下的名句(取自他的一首诗中两句)很能概括他的精神﹕“横挥铁腕批龙甲,怒奋空拳博虎头。”他努力不懈地坚持“我们文化的传递与发扬必然寄托在华文教育的继续存在及发展上面。”正因为这样,他付出了代价﹕1961年8月12日,林连玉公民权被褫夺;8月22日,教育部长取消他的教师注册证;1963年8月24日,林连玉著作《回忆片片录》被列为禁书;1963年9月12日,内政部长宣布《教师杂志》第9期为禁书(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成立);1964年1月14日枢密院驳回林连玉的(公民权)上诉案;1964年8月24日,内部审理林连玉公民权案结束;1964年10月23日,政府正式褫夺林连玉公民权。从此他的公开的,激昂的民族战歌的声音不见了。但他留下的斗争精神,却恒久不灭,他成了一个“族魂”,照亮华教前进的道路。

(三)华校被切成两半
就在林连玉争取语文教育平等的当儿,政府也毫不松弛地对华文中学进行分解。最后将之分割成两半。对华人社会有着相当大的负面效应。事件的发展是这样的﹕

几乎是同一个时期的双管齐下,一方面剥夺林连玉的发言权和担任教总主席的权利(因公民权已被褫夺),另一方面按原订计划推行1961年教育法令。在两者必须择其一的条件下,政府对其强硬条件作了些许的妥协性修改,允许接受改制的华文中学,可以在下午阶段附设“独立班”,收容未能进入改制中学(国民型中学)的学生。[7]这一点的松动倒使到较多的华文中学愿意接受改制,然后又在新的体制下由董事会另设“独立班”。我们由是在后来看到一个校名,却有两个不同性质的学校,那是因为有关的董事会把“独立班”又发展成“独立中学”,于是出现了如同下列的实例﹕槟城锺灵国民型中学(政府控制学校)及锺灵独立中学;大山脚日新国民型中学及日新独立中学等等。

事实上,根据资料显示,在改制前,马来亚(马来半岛)剩下的70间华文中学,有三分之二以上接受改制,共54间,只有16间坚持不改制,保留“独立中学”地位(例如槟城著名的韩江中学即为一例,没有国民型中学之设)。遂后54所改制中学的董事会,又再衍生出21所“独立中学”[8],规模自然比不上国民型中学。

东马的砂劳越虽然尚未加入马来西亚,在英殖民政府推行下,也面对同样的政策,于1962年有12所中学改制成国民型中学,剩6所保持独立中学。后来又另创8所独立中学,因此总共有14所华文中学,学生人数4948名。

东马的沙巴有9所华文独中,学生6344人,而改制中学有5所。连同西马(马来亚)的37间独中,学生41713名。全马总共有60间华文独中,学生总人数5万余名。[9]1975年,董总为独中生设置本身的统一考试(统考),为独中生谋求出路,虽未获得政府承认,但获得海外诸多大学承认。

改制的“华文中学”也已经从71间增加到78间,总学生人数约11万名。(此数目系马来西亚国民型(改制中学)校长理事会主席方成于2005年提供的数目)。这些改制中学是否是“华文中学”备受争议。因为从法律的观点来看,它已在1996年的新教育法令下,被改成国民中学,不再被称为“国民型”中学。换句话说,它与国家设立的统一国民中学(马来源流)是属于同一个体系,参加的是政府设置的考试,用马来文或一些科目用英文作考试媒介语,只有华文一科用华文出题,但华文是选修科,不是必考科,而国文(马来文)及英文是必考科,因此它在华教人士看来,已不是“华文中学”,至少董总坚持这个立场。

但在另一方面,这些改制的“华文中学”认为它们坚持维护华教传统,即使每周只上数节的华文课,也不断鼓励学生在课外多学华文,在校内用华语沟通,主办节目和比赛以华文为主。所以方成校长(改制中学校长理事会主席)向笔者坚持他们是保有华教色彩的“华文中学”,也培育出无数的写作人才。

于是华文教育向两方面发展,乃告定型。林连玉斗争的结果就是独立中学直到今天成为华教的一面旗帜。

(原载于2008年8月25日《号外周报》 第390期)

[1] 参阅《董总50年》,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出版,2004年,第185页。
[2] 参阅《族魂林连玉》,林连玉基金委员会出版,1991年,第35页。
[3] 参阅林连玉著《风雨十八年》,林连玉基金委员会出版,1988年,第178-197页有关《出卖华文教育罪魁汪永年》一文。
[4] 参阅《董总50年》,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出版,2004年,第40-43页。
[5] 参阅《林梁公案》,林连玉教育基金委员会出版,1988年,第45-47页有关林连玉于1960年8月20日的书面谈话。
[6] 参阅《大学论坛》,第20期,南洋大学学生会出版,1961年4月30日,第7、8及11页。
[7] 参阅《董总50年》,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出版,2004年,第426页。
[8] 参阅《董总50年》,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出版,2004年,第429页。
[9] 参阅《董总50年》,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出版,2004年,第426-429及12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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