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永远记住这句话:“我们是为了人民利益履行任务,人民通过缴付各种税务来支付我们的薪水,因此人民才是我们的老板。”
说这话的人不是普通的人,而是当今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查基。换句话说,他是三权分立结构的其中一权,也是司法权的老大。由于身份的特殊及近些年来司法信心备受争议,难得大法官说出人民极爱听的一席话。他是在今年4月29日在布城主持颁发2008年联邦法院杰出服务奖时,作出发人深省的讲话。
大法官的话,确定了两个基点:(一)司法或法庭是为人民服务的。“要真诚及负责任的履行职务,不要期望有任何回报。这样才能赢取人民对司法的信心”(查基话);(二)法官不是老板,而是人民的公仆,有责任维护正义,公正与法纪,以彰显司法的权威,而展示其独立地位。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述大法官的谈话是因为存在人民的脑海中:如果与政府打官司或卷入政治官司,吃亏的是没有权势的人,而查基此时以他的话来纠正一般人的观念,无疑是有振聋发聩的功效。至少听在老百姓的耳里,感觉十分舒服,但这不等于说法庭是来去自如的,而是一座庄严的殿堂。它的存在是确保三权分立不受侵犯,同时确保正义得以伸张。
在5月11日的吉隆坡高庭,我们终于看到查基的“训言”得到彰显,那就是法官阿都亚兹阿都拉欣判决吡叻州被摆黜的民联州务大臣尼查起诉得直,即刻恢复州务大臣身份,且可以执行其职务;而在2月6日上位的国阵州务大臣赞比里必须终止州务大臣身份。这意味着僵持三个多月的吡叻宪政危机突告逆转,结果也出乎许多人的意料之外。
可是不到24小时,赞比里上诉到上诉庭,又获得暂缓执行庭会,以待上诉庭做出判决。这意味着赞比里仍可执行州务大臣的职务,无须即刻离职;而尼查虽在法律上被裁定是合法大臣,但得等待对方的上诉结果,才知其命运。
接下来的乱局也不容易收拾,而且可以猜测的下一步行动是国阵可能会通过立法议会来正式罢免尼查,但这个过程是否顺利也是颇具争议性的,毕竟赞比里身份有待厘清,他可以请求允准召开紧急州议会吗?再者若交由国阵的议长甘尼申向苏丹请示也许不合规矩,因议长有必要听命于州务大臣的指示(现在有两位州务大臣,但他要接受哪一位的指示,也颇费周章);况且甘尼申的身份也具争议,到底民联的西华是合法的议长抑或是甘尼申呢?因为西华当天(5月7日)人在立法议会,不接受国阵提呈的撤换议长的动议却被人强行抬出议会,而变节的副议长许月凤接过“议长权”主持会议是否有效?也说不清楚。在这种情形下,国阵也陷入尴尬的处境。
虽然纳吉以首相和国阵主席的身份得以随时要求进见苏丹,但他又必须等待赞比里的上诉成功或吡州召开立法议会成功罢免尼查的州务大臣后,才具有强烈的理据要求再组国阵吡州政府。如果在时间上被拖延,则吡州政务肯定不易开展,民联也会有后继行动。
尽管在此时也传出国阵和民联有意会面,商谈解决危机之道,但在无法组成联合政府的情势下,也许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重新举行州选举。
其实,国阵在2月的夺权,正如前首相马哈迪所指是较为草率的行动,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急切变天。殊不知“欲速则不达”,因为原任州务大臣尼查没有经过合法途径罢免,又如何能顺利说变就变呢?正是国阵的行动才有了今日的僵局或说乱局。
我们不否认法庭只能解决法律上的纷争,不能解决政治上的斗争。政治权力也不能建立在法庭上,而必须建立在民意上。查基大法官已能透视“人民才是老板”的大道理,国阵理应从308的政治海啸中有所领悟。
此事起因于民联的三名州议员用各种振振有词的理由而变节转向支持国阵,但他们被认为过不了政治道德这一关。他们不能否认的是他们是在民联旗下(分别是公正党和行动党)当选人民代议士的,而且据知也曾向党签署一旦离党即呈辞州议员。在法律上是否成立是另一回事,不过他们的作为,已是“违背”对党的忠诚,也被认为不能取信于选民。因为选民是选党不选人把他们送进议会,不是因为他们以独立人士当选的。
在这种情形下,他们转而支持国阵夺权并没有为国阵加分,反而使到国阵在“责难”声中上台,无端端的背负一个沉重的包袱,既要面对法律诉讼,又要面对公民社会的批评与非议,以致国阵无时无刻地承受各式各样冷嘲热讽,无形中,也给刚上台登相的纳吉带来一定的冲击。
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的政改也因为吡州的乱局给他带来压力,变成“一个马来西亚”的口号备受质疑,更给国阵要重振旗鼓带来阻力。
为什么会这样呢?摊开来说就是政党忽略了公民社会(民间)已经醒觉,更多的知识份子不再接受不经民主程序的夺权行动,才使到执政党变得那么被动。
如今,纳吉也夹在两难之中,但在没有更好的选择下,重新大选将是一个有效地解决方案。让人民再作新的判决,到底要国阵或民联在吡州当家作主?
刊于2009年5月14日 《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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