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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30.11.11

和平集会法案评议 (跃马扬鞭)

由首相署部长纳斯里在国会提出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受到各方的批评是意料中事,因为这项法案并没有想像中的宽松与大方,而是夹带一些条件,使到申请人不易通关。

虽然法令允许人民在指定地点举行集会,不再需要向警方申请准证,但集会前的30天必须向警方报备,而警方可以设定条件;同时警方有权逮捕任何拒绝遵守法令者,如携带武器或携带儿童出席集会,并可使用合理的强硬手段解散集会。在这方面,政府也有规定某些场合是不能举办集会的,比如医院、机场、交通总站、码头、宗教场所和学校等。同时,只有某些集会无需通知警方,如宗教集会、送殡游行、婚礼、家庭日及年度会议;也只有某些集会儿童是可以参加的,如宗教集会、送殡、习俗集会及部长批准的集会等。

从这边来演绎和平集会法令,我们首先感受到的是不用准证也可以举行大集会。这与过去的严格限制算是放宽了些许,但它又设下不少的限制,也就给申请人增加一定程度的困扰。

此外,政府仍然禁止街头示威和游行。这就是说,政府的放松是针对大集会而言,而街头游行仍然是被禁止的。这不期然地让人感觉到并没有实质上的改革。

在过去,虽然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也可以进行和平而非武装的集会,但是长久以来,我国的警察法令也规定超过5人的集会可以被视为是需要申请的,这项条文在我国独立前已经存在。当然它不是指少数人的集会就是犯法,而是政府为阻止人民利用“结社”的自由而掀起反政府集会和游行,也就对具有政治性质的集会给予十分的关注。

虽然三申五令,在70年代之前,左翼政团是不理禁令的,它们仍然此落彼起地举行示威游行,也一度使到警方对左翼政党的活动进行打压,一有风吹草动,就如临大敌在街头巷尾布阵,制止和解散示威,并采取逮捕行动已成为那个年代的标记。因为左道中人将示威游行视为政治斗争的战略,一有必要就群起而讨伐之。例如在1965年,社阵党人为抗议联盟政府接管乔治市市议会而展开示威游行;又例如1967年为抗议旧币(英女皇肖像之钞票)贬值近15%而由劳工党人发动示威及大罢市,也震撼了全国。当然最具规模的变相示威游行是在1969年“513”前夕在首都举行的劳工党人林顺成的出殡阵势。

转入70年代之后,左翼政党已因各种原由化整为零,不再兴街头斗争,也逐渐退出政治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第三势力的政团。这包括行动党、民政党在1969年的大选成为政治的造王者。但这两个政党基本上是不鼓励街头游行的,除开成绩揭晓当天的庆祝游行外。

反而在70年代马来社会涌现新的斗争浪潮,街头示威成了马来大学生的时尚,更塑造了一个政治偶像立足于70年代,他就是今日民联共主安华依不拉欣。

如果不是安华在1998年被马哈迪革除党官职,马来西亚政坛肯定不会掀起大风大浪。“烈火莫熄”运动也就在安华的号召下,曾出现了10万人的大游行大集会。声势之浩大令人侧目。自此之后,街头斗争比较消沉下来,不过两股势力的斗争方兴未艾。

吊诡的是,在千禧年后的2007年又卷起大集会浪潮,要求改革选举制度。这个被视为没有准证的大集会导致2008年的308政治海啸的发生。在这之后,政府开始领悟示威的威力。

未想转入2011年,又一场709的大规模示威,再次由净选盟领军,开展一场有万人之众的大游行。
这也给纳吉政府一个强烈的启示:严禁不是良策,不如来一个小开放,让人民可以对不满透透气,也算是维护民主政治的一个值得提倡的做法。

就我们看来,政府的小开放不仅不够大方,而且也不得体。在开放之余又来诸多限制,对民主的推动没有太大的帮助。既然政府已决定废除内安令,为何对集会游行有所担心呢?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民主是要有具体表现的。不单单体现在大选上,而且要在日常的生活中反映出来。因此政府取消不必要的繁文缛节的限制是大势所趋。只有这样,马来西亚的民主才能成为东南亚的一个典范。

刊登于2011年11月28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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