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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31.1.12

廉政从公仆做起 (跃马扬鞭)

自从槟州政府比较透明度公布首席部长及行政议员的资产后,联邦法院大法官阿里芬也宣布高级法官须要呈报财产,并邀请反贪污局进行检证,如果有指控的话。

他这样说:“我相信法官与反贪污局合作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在这项指令下,受影响的是联邦法院法官,上诉庭法官,高庭法官及司法专员。虽然法令早有存在,但已退休的上诉庭法官锡劳勿及乌拉这样说,他们不曾被要求呈报财产。但乌拉补充说,这样的措施是好事。

甫退休的联邦法院大法官查基说他在2007年上任时,有向政府首席秘书呈报财产;他也有促请新委任的司法专员向他申报财产。不过他没有说明是否每个法官都有向他呈报财产。

其实大法官阿里芬的开创新风是值得嘉奖和鼓励的,因为司法是维护公共利益的最后一道门槛。

在这方面,律师公会主席李志伟的评论是很中肯的。他说,反贪污委员会协助进行法官申报资产,将可提高其公正性,从而增加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除了申报财产外,阿里芬大法官也意义深表地说,法官必须确保司法独立,包括不受其他同僚或朋友的影响。

这是老生常谈的苦口婆心,却是最重要的环节。因此我国司法界能在新的一年有新的志向,以彰显起司法精神是十分重要的标志。

就在法官采取行动后,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顾问团主席再顿进一步指出,内阁也应该申报财产,包括他们的近亲如配偶和子女,他们的资产表副本都应存放在反贪污局,以反映政府的廉政。

这就是说,再顿希望内阁成员除了向首相呈报资产外,副本也应交一份给反贪会,以示公正。

我们对这样的建议深表欢迎,并认为除了内阁成员外,也应包括正副部长、高级公务员、受委任的受薪高官、官联公司的重要负责人及所有州行政机关和市议会领导人都要向适当的机构报备财产。因为只有让所有担任公职的高层人员有所警惕和坦白个人的经济状况后,人们才会对公仆的行为和举止感到宽心。不是人民不相信公仆,也不是怀疑他们的办事能力。而是长久以来,一直有一个巨大的阴影罩在人民的头上,久久不能散去。这个阴影就是与贪腐、滥权联系在一起;而又没有人知道大官们的资产有多大。一旦事发东窗,被控上法庭后,才知悉原来贪赃枉法的数额巨大,更与收入极不相称。

当人民对这样的不法行为感到厌恶时,他们就会对政府有所抱怨,即使政府的政策本身并没有错,但一实行起来就变了样或荒腔走调,自然影响政府的声誉,并破坏了政府的努力。

在这种情形下,重整和恢复人民的信心是需要下苦功的,这也是政府应致力的工作。

遗憾的是,正当许多人在期许政府有进一步和更大的行动来提升人民对公仆的信心时,身为首相署部长的纳斯里却唱起反调,他说,一旦公布部长及其家人的财产将为他们带来危险,因此中央政府不想这么做。他的这种说法让人感觉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财产是个人的隐私,不能向外透露;其二是当官的资产是秘密的,外人不得查问或知悉。

这就是将老百姓与公仆混为一谈了。其实当官的是食民之禄,拿多少薪水,有多少资产是无秘密可言的。人们要知道的是当官时的资产有多少?每一年的变化又多少?这都是有迹可循的,也看不出会危及什么人,除非是突然成为暴发户或被指控以权谋私,不然公仆公开资产也是一种义务。

即使纳斯里说中央不与民联政府起舞,不公告天下,但起码应有一个准绳和指南,至少让上层公仆的资产受有权威的机构来监督(如反贪机构),这总比过去只向一人(首相、州务大臣或政府首席秘书长)呈报强得多。

因此,我们认为纳斯里的“危及安全”的理由太牵强,没有说服力。

总而言之,消除信心危机需要从政府做起,反贪的第一步骤就是堵住漏洞,许人民一个廉政的未来更是先决条件。

刊登于2012年1月23日《南洋商报》

1 条评论:

  1. 作為一個公職人員,其職責所帶來的權力是會涉及公眾利益的,公佈資產是申報利益的一種。如果纳斯里真的擔憂自身安危,只有一個可能性:他職責收入與資產不成正例。

    纳斯里不能公佈資產,就唯有向政權說bye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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